专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报告(模板14篇)

时间:2023-10-24 21:28:31 作者:琉璃 专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报告(模板14篇)

提交辞职报告是礼貌和职业道德的表现,也是向公司展示专业素养的机会。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编写的竞聘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优秀的报告。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议

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组要坚定不移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坚持监督和办案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以高质量监督、高水平办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注重细节、小节,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守工作纪律,积极净化社交圈、朋友圈,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

纪检干部新入职年轻人较多,且缺乏纪检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结构方面,经济类、经侦类、心理学类人员较少,案件办理时存在业务短板。应加快纪检队伍业务水平提升,优化纪检队专业结构。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议

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组要坚定不移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坚持监督和办案贯通融合、一体推进,以高质量监督、高水平办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加注重细节、小节,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守工作纪律,积极净化社交圈、朋友圈,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

纪检干部新入职年轻人较多,且缺乏纪检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结构方面,经济类、经侦类、心理学类人员较少,案件办理时存在业务短板。应加快纪检队伍业务水平提升,优化纪检队专业结构。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范文

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和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以及负责某些领导或管理工作的人员ldquo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我们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高标准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2.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3.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改进作风等几方面入手,继续抓紧抓好,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并根据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且在教育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教育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此来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2.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规范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应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一要体现“梯次性”,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根据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总的原则是,从增强制度管理的预见性着手,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或者适应可预见未来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重点落实好相应的配套制度。二要体现“效用性”,即从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入手,根据执法监察、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表决等制度;从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着手,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配置;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定点监测制、效能监查制、行政许可制、专题治理制、通报警示制、督查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及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使执纪办案的每一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的需要,在监督机制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一要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直接参与制度,根据群众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施监督。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切实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办公会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此外,还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一是要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二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仅做到“身入”,更要做到“心入”,及时了解和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四是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讲规范、讲程序、讲效率,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从而,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面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以新的精神面貌做好工作,关键是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有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还要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近日,我们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打造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01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2、加大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力度。纪检监察工作室作为一个新生的机构,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将十分有利。作为基层和市纪委的一个中间桥梁,是一个工作内容比较综合,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一线的单位,对干部的要求比较高,可逐步将工作室建设成为纪检监察后备干部锻炼的一个基地,因此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将工作室干部的任用、奖励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工作室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以5年为限,加大对工作突出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

3、加大岗位培养干部的力度。可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要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社区及“老大难”单位挂职锻炼,让他们磨练意志、了解民情、积累实践经验;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机关等挂职,促使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到本委信访和办案一线增强他们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干部的多岗位、多层次的工作锻炼,培养和发现干部,形成良好的干部职务晋升机制和渠道。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近日,我们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打造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01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2、加大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力度。纪检监察工作室作为一个新生的机构,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将十分有利。作为基层和市纪委的一个中间桥梁,是一个工作内容比较综合,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一线的单位,对干部的要求比较高,可逐步将工作室建设成为纪检监察后备干部锻炼的一个基地,因此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将工作室干部的任用、奖励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工作室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以5年为限,加大对工作突出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

3、加大岗位培养干部的力度。可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要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社区及“老大难”单位挂职锻炼,让他们磨练意志、了解民情、积累实践经验;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机关等挂职,促使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到本委信访和办案一线增强他们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干部的多岗位、多层次的工作锻炼,培养和发现干部,形成良好的干部职务晋升机制和渠道。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纪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压力大的特点也日趋明显,特别需要有一支品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娴熟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来应对日益繁重的纪检工作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切实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显得日益重要,很有必要作积极探索。

目前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来看,既有干部自身素质和结构方面的缺陷,也有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纪检队伍结构不甚合理,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专职不专”。虽然近几年来,各级纪委十分重视加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但在许多乡镇,专职纪委委员不能保证工作专职,存在“一人多责、一岗多责”现象;此外,所有纪检干部均有包村或包片任务,且往往联系着重点难点村;而且纪委成员身份多重,多是由乡镇职能办中层干部兼任,有的甚至纪委书记也由人大主席等其他领导兼任,工作时间和精力、业务钻研和学习相对集中在本职岗位上,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基本上是一带而过,临时抽调。加之农村工作的复杂性,甚至是纪委书记也往往更忙于应付多方面工作。纪检工作职责需要履行,而工作人员难以保证专职专用,致使工作的覆盖面,工作的领域和工作的深度等难以全面,这就造成乡镇纪检工作难以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只能以“消防队”的方式来应对。在目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城镇化,扩大基层民主进程中,乡镇中心工作愈多,工作任务愈重,新引发的纪检、信访内容就更多更复杂,乡镇纪委则更疲于应对,基层矛盾就可能上交,从而引发上访问题。二是“队伍不稳”。目前乡镇纪委成员一般为5~7人,多数以上兼其他职务,这就说明能够独立开展纪检业务的人员,包括纪委书记在内,平均只有2人左右。更何况纪委委员中,因所兼职务经常变动而造成人员流动的占很大比例。这种不稳定性,更进一步导致了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熟悉程度和业务水平的不足。三是“素质偏低”。从对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现状的结构分析来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还占有一定比例,其中非全日制教育获取者比例更大;专业结构上,主要是专业构成不合理,从事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的干部占较大比例,而财政、审计、法律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较少。结构上的缺陷,加之身份多、变动大,导致我们这支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理论素质不高、政策业务水平偏低、纪检工作能力欠强等问题。

(二)从乡镇纪检干部现行管理体制和机制看,主要。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思想教育,着力提高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聚焦主业,着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

三是抓业务管理,着力转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

四是抓内控监督,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自查报告

在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456工程”活动小组的领导和我局的精心组织下,我局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边见成效,确保“456工程”活动取得了实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署周密,动员深入。

根据县“456工程”活动的统一部署,提出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是“456工程”活动的关键;是实现“整顿作风”活动目标要求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紧密联系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本阶段的工作要求、步骤、做法和要达到的目的,在思想上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整改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需要整改问题。

按照活动要求,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查找,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在工作创新方面还不够大胆,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领导干部联系、深入群众开展工作还不够。领导干部主动找群众了解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多,群众对单位工作了解不多。

(三)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较少,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

(五)安于现状,开拓精神不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

(六)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关心职工的生活,让全体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

三、整改措施。

想水平,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平时要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通过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拓宽知识面,增长才干,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旺盛的精力和满腔热血投入住建工作,做好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住建局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坚持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请假制度、政治学习考勤制度,切实扭转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形成乐于奉献、勇于奉献的正气。

(二)加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一是坚持和完善相关学习制度。认真抓好单位学习制度。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二是对学习计划、笔记、体会文章等个人学习资料,归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年终干部考核依据之一。三是大力提高安监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树立“一切想着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宗旨观念,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进一步促进住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近一段时间,通过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我们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为襄城县住建事业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国资委、资产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党委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的要求,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汇总从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谈心谈话指出的问题,梳理出如下问题和差距:

(一)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上同党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掌握系统的理论学习方法,学习零散化、碎片化,没有做到习近平主席强调的学习应“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纪律执行还不够严格,没有起到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导致党员、干部们没有认清纪律是增强“四个意识”的根本保证。三是处理工作经验化,有时习惯于“吃老本”,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没有沉下心来深入研究新方式、新方法。四是没有认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强化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保证,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根本保证,总认为党员干部老实做人、认真做事就够了,怕开展批评影响团结。

(二)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思想境界有差距,政治理论学习的高度不够,不善于从讲政治高度去认识和分析问题,还存在对中央的精神了解不及时,对照上级公司出台的政策标准执行力度上有差距。二是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要求还不够严、标准还不够高。三是在干部经常性的监督管理方面,对个别干部身上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严、细、实”上还需要下真功夫。

(三)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调研总体偏少,贴近职工群众还不够紧密,推不清手里的活、放不下要办的事,深入一线解剖麻雀不够、提炼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做法和成功模式不够,超前研究更少。二是思想经验化,由于自己从基层工作中走来,认为自己足够了解基层工作,缺乏深入调研,导致与基层员工的交流存在断层。三是工作缺少着力点,忙于会议、检查等工作,浪费了不少精力,没有站住着力点。四是在工作中有急躁情绪,有时在安排处理紧急任务和重大问题时,对相关部门和职工要求过于严格,容易着急上火,批评职工不讲情面,没有注意到时间和场合,没有顾及到基层职工的感受。

(四)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表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虽然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自己也时刻注意严以律己,该做的也都在做,但的确存在着标准不高的问题,存在自我满足。二是责任担当精神不足。随着工作阅历和年龄的增长,考虑个人荣辱进退、考虑人情世故多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显得不足。三是攻坚克难有畏难情绪。虽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保持关注,但不自觉地产生了不愿意投入精力去触及难题和一些敏感领域,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有所下降。四是墨守成规和满足已有经验,主动创新不够、深入研究问题不够,决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协调推进的方法和力度上还不够,存在协调不到底、不到位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和对照检查的事项。

一是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上年度我的整改清单有三项,包括学以致用效果不明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质量和效率有待加强、个人勤俭朴素的持久性需要加强。均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我本人没有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没有为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亲属谋私利,没有不廉洁行为,配偶和子女没有经商办企业。

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心得体会

现场观摩暨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围绕组织生活制度、党建阵地建设、标准化档案整理、党建业务融合、党员作用发挥五个方面,组织县直机关67个分管党建领导到县法院进行观摩学习。+成绩总结的方式,对县法院在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观摩。

学习。

总结。

提升,县直各机关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进步起到了促进作用。、信访稳定、污染防治、文明创建等任务最艰巨、难度最大的工作中克难攻坚、展现作为,形成服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夯实基层基础。要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要深入推进“支部建设工程”,依规依矩做好基层党支部工作。要着力解决当下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不系统不全面等问题,有效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

化水平,切实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

领导。

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

改革。

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几点思考

通过前几天学校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学习活动,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教师在新时代的素质要求,学习师风师德心得体会。下面简单谈谈几点体会:

一、敬岗爱业,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二、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自己应该系统地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四、孜孜不倦,积极进取。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一碗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生都喜欢模仿,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议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是“五套班子”之一,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总体来说,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规范。二是队伍管理一般化。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别无他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在只有一个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构是不能办案的,因此,干部配备不齐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乡镇的纪委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税收收缴等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有些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二三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六是干部的业务水平较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甚至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职时,没有办过一件信访件或立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都不清楚。

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思想:一是“临时工”思想。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较快,交流的干部一般要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临时工”的感觉,工作中顾虑较多,业务钻研也不积极,认为等到自己业务精一点,可能就得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了,学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二是“资格不明”思想。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三是“人身不安全”思想。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赤手空拳去办案,一旦违纪违法分子狗急跳墙,作乱行凶,纪检监察干部根本无法自卫,挨打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不是危言耸听的。四是“受打击报复”思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地域范围小、熟人多。被查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是轻而易举的事。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又很可能在曾经被自己查处过的领导手下工作,这就更惨了,穿小鞋的日子肯定会有的,这时,可就哑巴吃黄连了。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是,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人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仅要懂党纪国法,还要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要培养这样高素质的人才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可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为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应该主动自学,向书本学,向周围同志学,在实践中学。同时,组织上也应该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条件。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确保新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上岗前有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时间,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二是建设全日制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学院)。设立中专、大专、本科不同层次的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招收学员,培养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5、关心干部成长,提高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应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会,并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加强监督。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近年来,上饶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勤奋敬业、踏实进取,保持政治坚定、清正廉明,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纪检监察队伍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与口碑。2011年6月,上饶县纪委监察局被中纪委、监察部、人社部联合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目前,上饶县现有纪检干部184名,其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含纪工委、监察分局)纪检干部65名,县直有关单位纪检干部33名,乡镇纪检干部86名。在新形势下,上饶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建立起一系列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了干部自身队伍建设。

(一)抓教育培训,强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了50多批次12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理论讲授、互动讨论交流和实地参观考察等培训形式给纪检监察干部“充电”,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全面培训。每年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体培训、派出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11年县乡换届以来,分别对40余名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分三批次组织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和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50余人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三是注重实践锻炼。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生,当群贴心人”等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干部轮流讲学,开展执法监察、作风督查,交办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等工作任务,使干部在实践中提升了办文、办事、办案能力,锤炼了敢于吃苦、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工作作风,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增长才干,有力地提升了纪检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干部使用,强队伍活力。

一是严格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上饶县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要求,严把资格“入口关”,要求调进县纪委监察局的干部,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综合素质较高这三个条件,确保了委局机关干部队伍的质量。二是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2个乡(镇、街道)分别配备了一名纪委书记和一名专职副书记,各乡(镇、街道)配备了1-3名纪委委员,在全县212个村级党支部各设一名村级纪检委员。组建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理顺了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29名干部施展才华、锻炼成长创造了良好平台。三是加大干部推荐使用力度。积极向县委推荐作风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一批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010年以来,先后有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进一步调动了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抓监督管理,强责任意识。

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等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八个纪工委、委局机关内设室(中心)及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达到了严明纪律、端正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规定》、《县纪委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考勤考核制度》、《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管理的若干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若干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实现科学管理的良好效果。三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经常利用下基层调研指导的机会听取当事人对纪检干部工作的反映,特别是有无执纪违纪现象。

(四)抓后勤保障,强队伍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10号文件规定,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不断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干劲和后劲。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对全县的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实行倾斜政策,做到经费优先安排、优先划拨,有力地保障了办案所需经费。2010年起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和办公经费预算按照司法机关标准执行。二是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勤保障工作。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租用县汽车站三层办公楼集中办公,有办公室16间,会议室1间,谈话室1间,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配备电脑16台,电话16台,打印机3台,工作用车4部,人员经费参照司法机关标准执行。三是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后勤保障建设。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全面执行实报实销制度。基本达到了“四有”,即: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补贴。

我县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依赖的队伍,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不够强。少数同志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缺乏党性锻炼,政治理论素养不是很高,政治锐敏性、鉴别力不够强;有的精神状态不佳,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名利、权力和地位,考虑自身利益问题较多,甚至以权谋私,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较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习惯于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等等。这些问题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削弱了纪检监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是干部不够专职专用。对乡镇纪委来说,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专岗专职,专人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大多都兼管了财税、宣传、综治等工作,兼职多、任务重,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份外”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县直有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有些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

三是队伍管理缺乏专业化。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专门监督的部门,属执法执纪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要有特殊的内部管理,不能等同于其他一般的党委政府部门,管理模式上要尽可能地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而目前的状况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内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与党委政府部门没有什么区别,流于常规化和一般化。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四是干部综合素质不够高。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度有时执行不严,导致纪检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缺乏、沟通左右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处理实际问题方法不多、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思维方式狭隘单一等等。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思想建设,永做党的忠诚卫士。思想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政治素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纪检干部自身活力。组织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一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规格。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的纪委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高配纪检监察干部的领导职数。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委、内设机构负责人、各级纪检员的职数配备方法,尽可能地争取多配备职数;三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编制。要制定统一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编制配置办法,尽可能地增加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数量,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四是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干部的系统内提拔重用,系统外使用交流作出硬性规定,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综合能力。能力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开展多岗位煅炼。合理设定轮岗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合理设定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满期后必须交流。交流包括系统外交流和系统内交流,要在注重系统外交流的同时积极做好系统内交流工作,做到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消极因素;二是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录用一般干部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注重选调和录用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知识的专业人才,向社会公开招考,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好的基础;三是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整体素质。以各类培训为平台,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以此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电脑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干部的综合水平。要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获取高学历。

(四)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作风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干部建设的关键。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进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改进领导作风。好的作风可以带出好队伍、好风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为干部职工树立起良好榜样;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疾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新的时代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新的使命,新的形势带给纪检监察干部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纪检工作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应对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市5个区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展开调研,全面了解区县、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这次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5场,发放测评表128份,单独谈话106人,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办和村组、社区专访党员群众,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区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全市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编制252名(不含企业纪委干部),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巡视联络办)编制52名,市纪委派出机构编制61名,区县纪委编制101名,乡镇纪委编制38名。目前实有人数22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49人,科级及以下162人,工勤人员10人。

1、党委普遍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区县党委能认真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重视支持纪委“三转”和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在纪委书记分工上能够予以调整,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上督促职能部门(科室)予以接转,在纪检监察干部使用上予以重视、经费上予以保障,为推动“三转”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宜君县委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为每个乡镇每年预算3万元工作经费,并配备了必要的办案设备,保证了乡镇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耀州区委2次专题召开常委会,就区县纪检监察建设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行研究,出台了《耀州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区纪委通过民主推荐、实地考察谈话、廉政法规考试、常委班子联签等程序,从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挑选9名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印台区纪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5月中旬,充实干部6名,其中正式调入5人,借调1人,解决了机关长期空编多的情况。王益区2015年5月2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给区纪委增加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在全区46个部门设立4个联合纪检组,正科级建置。四个区县纪委共充实力量19人,有效缓解了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

2、纪委职能定位明确,履行职责到位。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能主动汇报,争取支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调整机构设置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能按照“三转”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厘清职责权限,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切实转变职能。4个区县纪委比照市纪委做法,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由以前的1个增设为2个,每室增加1至2人,区县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占比60%以上。据统计,4个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由过去的30余项,清理退出后平均保留10项,精简比例63.7%。同时,各区县纪委能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管对象实施的具体监管行为,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3、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区县能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加大培训力度。耀州区采取以案代训的办法,重点是对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训练,王益区开展了“三转”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等培训,使纪检监察队伍知责明责履责。宜君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专题培训,开展“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廉政党课、学习新《党章》、普法考试等教育培训活动。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得到了有效提升。

4、干部管理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各区县纪委都能以更严更高的标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管理,均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调查研究等制度,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都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各区县纪委都能认真落实镇村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纪委专(兼)职干部的配备工作。各区县都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津贴和村(社区)监委会人员待遇。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党委重视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步伐不大。由于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加上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政策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刻,对纪委“三转”认识还不到位,区县党委、政府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贯彻落实上,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多参与、多做事,导致上级纪委的要求难以落实。调研中发现,区县党委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上,会议讲得多、要求得高,但真正落实得少。2014年3月,市编办对区纪委监察局第一轮内设机构已批复,但一年多以来,区县委还未正式任命,科室负责人都是委局内部临时负责。在区县第一轮机构改革中,各区县纪委均新设立的信访与案件审理室,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委委员津贴和社区监委会主任、委员待遇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调研中发现,王益区、印台区镇办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还分管着党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精力很有限;有的纪委委员由纪检组织宣传员兼任,组织宣传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的由乡镇办所负责同志和部门股长等兼任,大多数身兼数职,没有明确职级待遇,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疲于应付。区县需派驻部门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未落实,有的也是兼职,仅仅是挂名,致使一些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成了“单干司令”。

2、机构设立不科学,人员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由于多种原因,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设置不科学的现象比较严重。王益区纪委,委局机关行政编制15个,其中领导职数13个,干部编制只有2个,形成领导多,具体干事工作人员太少的现象,同时4个专职常委,没有被编制部门列入领导职数。新区管委会下辖5个党委、97个支部、共有党员2351名,在编干部350人。而新区纪工委目前编制4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历史原因王益区区级部门未设立纪工委(纪检组),印台区政府组成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比例不足50%。在人员配置上,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龄普遍偏大,特别是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大部分是因为年龄问题、身体原因解决待遇、个人问题。而且一些领导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长,个别同志在同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交流不出去,干部成长进步缓慢,影响工作成效。

3、干部队伍不够优化,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区县纪检监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结构不尽优化等问题。如宜君县纪委常委班子由7人组成,平均年龄50岁,文化结构不尽优化。耀州区19个区直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多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未形成梯队,且专业知识未形成互补。由于现阶段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构成的主体是一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实干型干部,这些同志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经验丰富,但是思维不够敏捷、方式不够创新,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缺乏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需要。

4、系统管理不够科学、体制不顺畅,考核机制不完善。各区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还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基本上以本单位为主,管理体制的错位使他们更习惯于服从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及部署,履职履责难以保障,监管作用不明显。部分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认为自己首先是单位的班子成员,要服从驻在部门党委的领导,因此,有的担心引起班子矛盾,不敢聚焦主业;有的认为工作所需的车辆、费用、年度考核等都在驻在单位,工作开展还需单位和同志们的支持,因而不愿监督;有的感到自己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位置上干不了多长时间,不愿多得罪人;有的纪检干部年龄偏大,面临离岗退休,有凑合行为;有的纪检干部是属于前几年照顾性安置的,业务能力差,不会监督。加之,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有些同志在纪检战线工作10年以上,有的因为身份限制无法晋级转任,长期在纪检一线工作的干部流动较慢或者个人职务难以解决,工作中抹不开面子、放不开手脚、不愿得罪人的现象严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化“三转”。督促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争取同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和支持,坚决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摈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解决职能泛化和人员弱化的问题,出台规范性工作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位,界定纪委干部分工范围,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二是要科学设立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设置区县纪委的内设机构,明确规定内设机构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增加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区县尽快推行派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的管理,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工作经费全部由市、区县纪委统一管理,同时,按系统和单位特点增加党群部门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全覆盖。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采取公开招考、基层遴选、竞争择优等办法,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作风过硬、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切实解决区县纪委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利用以案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培训,让区县纪检监察干部有机会到中央、省、市纪委接受专业培训或跟班学习;新进纪检监察队伍的基层干部能及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是加强科学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干部管理办法,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加强培训锻炼和交流提拔使用力度。健全岗位责任制,理顺岗位编制,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纪委常委分工负责制,落实好内包科室、外包乡镇街办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把那些长期在纪检监察战线埋头苦干、考评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用示范效应带动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奉献。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关系到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形象,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稳步推进及成果的巩固。这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充分认识当前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倡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监督执纪不愿为、不敢为的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只要是开展工作,得罪人是在所难免的,这将会给纪检监察干部带来极强的精神压力,加之纪检部门工作压力大,相关待遇水平也不高,甚至是政治待遇一般,这又会给纪检监察部门带来社会、家庭层面的压力,这一系列的问题就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在遇到比较特殊的案件时,畏首畏尾,不敢作为,不愿作为,也就是俗话说的“出力不讨好”,当下的这个问题是比较致命的,这必将导致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很好的推进。

(二)、纪检监察部门尚未探索出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储备人才欠缺。

反观近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法条解读并适用,以及在工作中需要利用各种侦查手段与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人员斗智斗勇等情况,专业性较强,自身知识储备要求较高,但是我们的纪检监察队伍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相关知识的积累,存在专业不对口的情况,这些问题必然会给我们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时产生阻力,故而我们现在的纪检监察队伍需要的是专才、专干,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人才,来引领我们的工作队伍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将反腐倡廉、监督执纪工作做好,做扎实。然而,由于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时间较短,尚未探讨出一套比较合理实用的人才培养机制,这将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才储备不足,难以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三)、纪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

随着5g时代的到来,随之而来的除了生活便利、推动全国上下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以外,也将带来新型犯罪违纪违法的问题,面对新时期的腐败问题趋于多元化、网路化、集团性、复杂性坏人隐蔽性,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必须加强自我的知识积累,主动去适应形势、任务和环境的深刻变化,才能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但是在纪委监察工作中由于工作繁重、复杂,办理案件的周期较长,故而安排相关知识培训的时间较少、机会不多,想要实现工作中的突破创新,也是难上加难。

(一)、思想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干部思想不稳定。

纪检监察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栽刺不栽花”的情况,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部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另外政治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的速度较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纪检监察干部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为人民服务,却是不一样的回报,心理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同时,也会助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畏难情绪,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熟人案”,碍于情面,顾虑较多,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时间短,相关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成熟。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初期组建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组和县直各单位人员配置不足,加之纪检监察工作时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也越来越艰巨,违纪违法案件的广泛涉及到各个方面,且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多变且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而在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的人才很少,尤其是在这个老一辈干部与新一辈干部的更迭期,老一辈学习高端知识速度慢,但是具备相关知识的新一辈干部的办案经验却有待提高的情况下,能够探讨出一套较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福音,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培训机会少,相关知识的学习积累不够。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我政治站位,同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很多时候不被亲人理解,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常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你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东西你不能得,这种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的不稳定,各方面待遇差别大。只有补足纪检监察干部待遇方面的问题,制造适合的公平晋升的机会,让纪检监察干部们有动力、有活力去努力,方能稳定干部思想,更加充分的发挥自我所长,为稳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巩固成果献策力。

(二)、集思广益,探讨合理实用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得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更是如此,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般单位只有两三名工作人员,并且存在专职少、兼职多,综合能力素质总体偏弱的问题。干部配备不齐、不专,已经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繁重,涉及了每年日益增长的案件、信访举报案件、机关作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人数及人员的质量要求较高,然而,对于刚成立不久的纪检监察部门来说,缺乏各类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机制,这是十分致命的。故而,作为国家监督执纪的重要部门,充实自身队伍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迫切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参考其他部门比较完善并适用的干部培养机制,如开设干部培训班等,集思广益,积极探讨一套适合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才培养机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三)、积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精,而且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变动频繁,部分同志刚刚熟悉业务就变动了工作,新接手的同志以前也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办案能力不足,工作处处受制,与被查案件的相关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是相当缺乏,接手前也不会进行系统地培训。就当下的社会形势来看,为了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点多面广的实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业务水平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分三步走,首先是刚接手的新人应当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会,将所接手的工作进行基本的培训了解;第二步没隔一季度或是半年开展经验交流会,选择办案水平较好的一批在会上分享经验,同时,其他人有什么问题,也可提问讨论;第三步是统计大家都比较陌生的知识技能,开设相关技能的培训班,补足知识短板,在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过程中就能更加轻松。我相信进过三个阶段的学习交流,定能提升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业务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纪检监察不能作为国家监督执纪的重要一环,绝不可因为自身业务水平的不足,而影响了反贪反腐工作的整体推进,只有我们自己的能力提上去,方能为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

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心得体会

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以高素质队伍护航高质量发展。

1、政治塑核增进干部自觉自律。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干部带来了新任务新考验,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把学习提能作为常态,常怀本领恐慌,绷紧思想之弦。不间断强化业务培训,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充电。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关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政治任务。做好全员培训,就是要把目光聚焦到队伍建设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2、学习赋能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随着纪检监察职责范围扩大、工作要求提高,监察干部队伍必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公正规范履职,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

总结。

除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及时补短板、强弱项还要注意归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办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培训可以采取理论授课、观看视频、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开设政务处分法解读、审查调查应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研讨等课程。

3、监督护廉锻造干部清风正气。

作为党内“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关乎党的自我监督体制能否健康运转。只有做实内部自我监督,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开展专项行动,做深做细做实内部监督,落实干部监督职责,就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围绕从严整治“四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肃纪律、规范行为、纯洁队伍。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室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对分管领域和所在室部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管理、从严教育。通过早监督、严管理、长警醒,擦亮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认真学习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为“十四五“开好局,迈好步!

从严从实工作汇报。

从严从实讲话稿。

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区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工作培训方案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xx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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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全区现有19个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13个乡镇纪委,4个街道纪工委,3个企业纪委,共40个纪检组织。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80名,其中乡镇街道32名,区直属机关23名,企业3名,委(局)机关2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来,抓住区、乡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后的纪检干部知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我区80名干部中,35岁以下占22.5%,36至45岁占61.2%,46岁以上占16.3%,呈年轻化趋势;干部学历层次也有所提高,93%以上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以下学历仅5人。

(二)主要做法:

(1)以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一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课题的调研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工作水平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学习针对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的同时,组织收看了汪洋湖、郑培民等教育片。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

2、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是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二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心相结合。会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听取意见;会中,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主要领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针对性谈心。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话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由于思想交流比较充分,使大家在会前都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发言提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三是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

1、学习《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纪委一班人首先抓住学习不放松,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理解《条例》,明确《条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制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会议方案时,纪委参加的对象为副书记以上领导。我们根据《条例》精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建议,对照《条例》,将出席会议的对象确定为纪委常委。三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常委会讨论批准关。为了落实《条例》赋予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组织部建立了《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

2、落实《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素质的特殊性。为此,中央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双重管理。《条例》的下发,为我们加强双重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保障。

3、贯彻《条例》精神,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针对形势的发展和需要,长期以来,我们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在加大教育和培养力度的同时,在选好配强上下功夫。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逐步做到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精神。至203月,全区17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二是加强交流,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近年来,宿城区纪委领导班子中输出干部3名,引进干部2名,内部提拔4名。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合力。

我们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靠得住,有本事”和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1、加强培训,努力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基本能力。教育培训是能力建设的基础。新形势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要求是更高的文化基础,更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元的知识结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我们每年都选派1至2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中纪委参加培训。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学习业务制度。开展经济、金融、财会等知识性教育,并鼓励领导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去年,区纪委有2名常委参加了党校研究生班的学习。三是建立了《常委会定期分析案件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查案能力。为了增加实践的机会,通过调整分工实行开展常委内部的“轮岗”,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各常委的分工,使各位常委在分工的变化中得到多方面实践和锻炼,以全面提高他们的能力,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2、深入调研,贴近市场经济,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区纪委常委会一班人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领导成员拓展思路,提高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一着不让地抓实抓好,建立了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都雷打不动,还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专题调研课题,使自己的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领导班子的综合水平得到了提高,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发挥。例如在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上,我区率先成立了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办公室,加强公共资源的监督与管理。针对我区加大建设开发力度,重点工程建设上投资力度迅猛加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分析情况,研究对策,特别是致力于在源头上治理腐败,及时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切入口,取得了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同志经常利用节假日带员到重点工程工地检查,通过现场整改,发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批评,保证了工程质量,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3、围绕发展,服务中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有本事”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领导班子既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就是深入观察市场经济信息动态,找到产生腐败的源头和环节,解决问题就是找到工作的切入口,走好工作程序,取得工作实效。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加强效能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的任务交给了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法及有关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们xx区纪委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基本做法:

(1)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几年来,相继开展了“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2)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意见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1)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要配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干部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为配合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创新管理机制,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交流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强化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有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完善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纪检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中。

规范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考核时间方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二是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个人。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个人分管的.工作相结合;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都是接受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由于长时间驻在部门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慢慢地,“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驻在部门,使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驻在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一般要向驻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长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监督职能淡化。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

对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独立性,增强权威性,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直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独立性、权威性愈加突出。其次,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它的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和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并有权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参与调查。再者,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管理权将直接由上级纪委监察局掌握,“监督者”将放开手脚,监督力度一定会增大。

(一)关于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空档”,导致一把手犯罪越来越多,分析这些人由小错到大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个人主观上放松世界观改造,逐步蜕化变质外,也与我国现行的体制及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关。

一是要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方面,要赋予纪委充分的知情权。纪委书记除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外,还应列席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政务会议,以取得监督的发言权。另一方面,还要赋予纪委向下一级纪委选派主要领导,向同级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权力,并实行编制和工资单列。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以纪委监督为主导,其他各种监督协调配合、相互作用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在这个体系中,由纪委居于主导地位,起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实行党政监督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权力机关、民主党派等监督力量联系制度,形成监督的整体效应。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岗位交流和级别设置。纪检干部现在往往局限于本系统内提拔任用,如从纪委、监察局选拔任用的干部,多为担任相关部门、单位的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给这些同志的工作开展以及整体能力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局限。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出口”问题,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和干部轮岗,适当考虑纪检监察干部在非系统内的流向问题。此外,还可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建议把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别,这样更有利于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保持队伍的稳定是必要的,但又容易导致队伍老化、流动不畅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可参照党委、人大任期制,使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满一届再适时进行调整,这样能够较好地提高干部的业务熟练程度,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解决好工作任务重与编制设置少矛盾的问题。在明确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后,可在市(县)区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置一名常务副书记,具体做好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从关心纪委常务副书记进步和便于开展工作角度出发,建议可由省纪委出面协调,提高常务副书记职级待遇,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将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四)关于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问题。围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下一步,自己将紧扣主题教育“十二字”总要求,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分管工作职责,找准着力点,狠抓关键点,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持之以恒的努力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见底见效。

(一)坚定政治信念。

系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以指导解决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际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资产公司、集团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进一步振奋精神、担当作为,竭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为上坚守取舍,时时刻刻维护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主动参加党内活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向党委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对党忠诚老实。

(三)切实转变作风。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委的根本政治任务的认识,细化夯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确保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密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重拳整治各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多到基层一线,听取干部职工群众对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多与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在今后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敢于冲破人情阻碍,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批评的批评,该纠正的纠正,该处分的处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和业务工作。

切实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推进公司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责任担当和实际行动,转化为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梳理对照工作差距和短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主题教育的成果。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了学习党史的系列活动。通过学习党史,我明确了许多自我以前不曾明白或记忆模糊的东西。尤其是参观了湘江战役纪念馆,我心潮澎湃,红军将士视死如归、向死而生、一往无前、敢于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压倒的崇高精神,震撼人心、洗涤思想、催人奋进。

作为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我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党史学习,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提升业务水平,围绕并服务于区委中心工作,切实按照区纪委监委年度工作部署履行职责。

我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强化政治监督,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推动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按照委领导布置要求在派驻单位全方位开展政治监督,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一、突出政治监督主责,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把法院、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2021年政治监督工作重点,共开展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扫黑除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会风会纪、节假日期间四风督查等专项督查12次,做到了政治监督常态化。针对督查中所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5条,督促召开民主生活会3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份,推动建章立制4项,进一步推动了法院、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二、严格“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总体要求,监督党组和党组成员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还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整顿工作。纪检监察组与法院、人民检察院班子、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教育共计20余人次。始终绷紧反腐倡廉之弦,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贯彻于教育整顿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进“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

三、强化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为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纪检监察组分别带领检察院、法院全体干警到临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作了主题为“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廉政教育报告,利用临桂本土廉政资源,选取临桂区纪委监委编著的《不可触碰的底线》中的两起典型案例深入清出地剖析了沉溺欲海、价值观缺失的危害。结合“四种形态”解读阐释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动员政法干警放下思想包袱,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四、恪守为民情怀,化解群众矛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司法不公”等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同临桂区人民法院党组沟通,制定“学党史、办实事、见行动、促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设立“局长接待日”制度,排查出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疑难积案。针对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精准执行、合力攻坚,打出执行声势。通过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震慑漠视法律的被执行人、失信人,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提升司法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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