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汇总20篇)

时间:2023-12-17 12:25:14 作者:笔舞

总结既是一种对过去工作的回顾,也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子公司管理制度

(1)忽视薪酬体系中的“内在薪酬”。目前,中小企业对员工的报酬一般采用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或基本薪酬加提成的办法。根据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经济性薪酬这种“外在薪酬”主要属于一种保健因素而非激励因素。企业忽视非经济性报酬即个人发展机会、成就感等“内在薪酬”。

(2)薪酬结构中可变比例太低。当今大部分中小企业薪酬战略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除了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销售部门的人有资格获得不确定的奖金或参与年度奖金计划之外,大多数其他人都只能拿基本工资,再加上绩效加薪和生活成本加薪,薪酬结构中可变比例太低。

(3)薪酬体系缺乏激励作用。很多中小企业工资普遍偏低、福利少,很多中小企业的员工除了每月的工资,很难享受到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补贴或其他福利待遇。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实行对核心员工的长期激励,企业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4)高管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待遇差距过大。近几年来,国内中小型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普通员工之间差距较大,易引起普通员工的不满。

1.制度缺陷。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由民营企业构成。一般是有血缘关系相连的家族作为大股东控制企业经营,单个业主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一身,形成了家族制的企业治理结构,不重视企业制度建设,缺乏对决策层的有效约束机制,企业内外的大小事务都由企业主一人当家作主,这在创业初期能够发挥较好的作用。当企业走上了发展之路,规模逐渐扩大时,家长式的管理模式便会诱发一系列的问题。

2.薪酬的不合理。

(1)定额不合理。部分采用计件付酬的企业,由于定额的制定缺少科学性,任务饱满时造成员工收入过高,于是便降低定额,减少工资支出,导致员工收入下降;而任务不饱满时,又将导致员工收入过低。

(2)薪酬的不公平。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力量薄弱,有限的资金主要投向了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很难再有力量开出高额的薪资。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合理、规范的`薪酬体系,缺少岗位分析,不同岗位的相对职能价值体现不出来,导致重要岗位的薪资与一般普通岗位的薪资无明显差距,造成事实不公平。一些中小企业的薪酬体系不能体现员工的个人贡献。而另一些实行绩效考核的中小企业,其薪酬体系虽与绩效直接相关,但由于考核不规范,缺乏客观的依据和科学的方法,考核流于形式,绩效薪酬的发放主要还是依据主管人员的判断,与员工的业绩挂钩少,导致员工工作“干多干少一个样”。

(3)薪酬管理理念滞后。不少中小企业对厂房、设备方面投资热情颇高,对于员工的薪酬水平提高却心有不甘。将薪酬视为企业的纯支出,薪酬管理理念相当滞后,方法与技术导入不足。在企业创业阶段,那时企业初创,规模孝人员少、结构简单、薪酬单一,作为企业家的业主可以事必躬亲、游刃有余地监控企业运作,掌握每个员工的思想动态,划分员工绩效等级,对于员工的薪酬发放也在“随意”中合情合理。

薪酬结构要适应中小企业各阶段的战略目标。企业有其生命周期,分为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每个时期,企业都会有不同的战略目标,所以薪酬结构设计应该根据其自身情况,选择适应企业各个阶段战略目标的薪酬结构,这样才能很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选择薪酬战略在依据其经营战略的同时,还需结合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实行不同的薪酬战略。对于那些处于迅速成长的企业,经营战略是以投资促进企业成长。为了与这个经营战略保持一致,薪酬战略应该具有较强的激励性,形成一个有魄力的、企业型的领导班子。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应该着重将高额报酬与中高程度的奖励相结合。虽然这种做法风险较大,但是,企业可以迅速成长,回报率也高。

对于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其经营战略基本上以保持利润和保护市场为目标。与此相应,薪酬战略应以奖励市场开拓和新技术开发及管理技巧为主。要做到这一点,须以平均水平的报酬与中等的奖励相结合。对于处在衰退阶段的企业,恰当的经营战略是收获利润并转移目标,转向新的投资点。与这种战略目标相适应,薪酬战略则应实行低于中等水平的基本工资、标准的福利水平,同时采用适当的刺激与鼓励措施并直接与成本控制相联系,避免提供过高的薪酬。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对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他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他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取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的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________财务中心。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固定授权。

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

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xx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xx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报批手续: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280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320。

部门经理220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员160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

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由投资设立,出资方式为:货币。

出资时间为:已记载验资报告。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看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佛女粉丝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任命产生。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后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xx年 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子公司行为 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具体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 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各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 可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对子公司做好服务、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 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各子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 与公司是投资与被投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 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有效运作 并科学决策 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培育适合企业良性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子公司应根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并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根据审批权限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关联交易、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

第十一条 子公司章程由公司依据法律法规与子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制定 其主要条款需由公司拟制或经公司确认。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 由公司授权委托指定的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 并依法行使表决权 股东代表在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相关情况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

全资子公司的权力机构为股东 即公司。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资子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重大事项决定权。

第十三条 子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设经营班子依照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免并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报告等途径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干部任免程序提名推荐 由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 公司享有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组建其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公司推荐的人员担任 并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派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是公司在职职工 其每届任期由子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五条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 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 派出董事、监事人员职责

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应恪尽职守 对子公司股东会负责 维护公司利益 除行使法律法规、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外 其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掌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积极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

(二) 亲自出席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 确实不能参加时 必须就拟议事

项书面委托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代为表决;

(四) 及时向公司报告子公司重大情况;

(六) 兼职董事、监事 不在子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视年末工作情况和业绩给予一定奖励。兼职董事、监事因子公司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 由子公司实报实销记入子公司成本。

第十七条 派出经理人员职责

(一) 代表公司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 行使在子公司任职岗位的职责;

(二) 执行所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

(三) 向所在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所在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

(四) 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五) 定期向公司董事长进行述职。

第十八条 派出财务负责人职责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进入子公司管理层 行使财务负责人的职能 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部管理、监督和指导。主要负责和参与以下工作:

(一) 协助董事长参与子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管理;

(二) 贯彻执行公司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

(三) 对所在子公司的投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

(四) 负责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各项财务控制体系;

(六) 子公司财务部主管以上人员的聘任、提职及解聘 需上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备案。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 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 不得越权经营。

第二十条 子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不与公司相应规章制度规定矛盾

在审议规章制度之前 应当征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并在规章制度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 以便公司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表编制人应在提交的财务报表上签字确认 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权 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经营业态、所处地域的市场环境 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投资计划,由公司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方能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权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必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由公司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方能进行。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 由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应于每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当月月报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于每季度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送季报。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 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 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运营情况 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 以及公司财务部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 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其财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 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五章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三十条 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时 应仔细查询交易对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董事会秘书 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依法订立合同。

第三十二条 对关联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应以市场公允为前提 在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或者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第六章 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的经营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内部控制测试评价、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 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 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在审计过程中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六条 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 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七章 考核与奖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所占用的资产规模、实现的经济效益 结合本制度的规定 并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落实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奖惩。

第三十八条 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向公司做出上一年度的履职报告。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根据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四十条 子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 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子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第四十一条 子公司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子公司董事长核准后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二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给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给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于非公司派出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如认为其不胜任该职位的 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

第八章 参股公司管理

第四十四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十五条 公司和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担任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依法行使职权等方式加以实现。公司和子公司对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的选派及职责参照本制度关于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公司和子公司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应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并按照参股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的指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同时应按照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第四十七条 公司和子公司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应督促参股公司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都含本数 “超过”不含本数。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据以修订 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

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第一条子公司人事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三条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一)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三)部门主管人员年度薪资实际发放情况;

(四)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五)子公司应制定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

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忠诚。

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绩效考核表,以企业当年设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绩效考核标准。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集团公司并轨。

第二条子公司应健全会计机构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制度。上述归口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财务会计人员招聘与使用;

(三)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四)对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与考评;

(五)融资行为;

(六)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派往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主管;如确需更换的,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制。原则上一正三辅,即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三个辅助结算账户。确因经营需要增设辅助账户的,必须书面申请报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开设。

与会计年度相同。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子公司超年度预算的费用支出,要严格履行追加预算手续,报集团公司经理会议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征,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要求,定期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告以及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集团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一)每月(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及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其他内部管理报表等)。

(二)每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除前述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之外还应当包括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三)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即每年1月30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情况。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所述关联方为:。

2、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前述。

1、2项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学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否则,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二条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

保。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资产处置权、年度预算外的对外筹资权、对外投资权和对外捐赠权。

经营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法规,并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第三条子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和经营部门职责。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上报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月报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10日内,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第五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必须能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报告内容除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外,还应包括市场变化情况,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重大诉讼及仲裁事件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计划总表,包括当年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三)当年经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

(四)当年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

(五)集团公司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据集团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八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未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给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归档。

第三条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集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与集团公司保持协调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年审等工作,子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及时交集团公司存档。

第一条子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审计事项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子公司除应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因合并报表需要的各项外部审计工作外,还应接受集团公司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子公司进行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内部或外聘审计。

第四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执行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五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子公司必须配合对其进行的审计工作,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六条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一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有义务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它可能对集团品牌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统称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所有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条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集团公司:。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大额银行退票;

5、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6、遭受重大损失(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等);

7、重大行政处罚;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上述子公司需报告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另行制订办法,进行具体规定。

第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第二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子公司的负责人。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完成的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激励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订,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公司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活动。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子公司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率。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条本制度内所称的投资,是指子公司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含设立下一级全资子企业或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受让股份;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金融投资(含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对外担保;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在确定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的前提下,向集团公司投资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或投资方案;

(二)项目论证意见书或项目审查报告;

(三)投资事项基本情况说明;

(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作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拟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

(七)项目投资概算;

(八)财务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九)项目涉及的其他专业报告(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十)集团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子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子公司经理会讨论、研究,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三)将子公司经理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会同书面报告及集团公司所需材料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子公司聘请审计、评估及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报告,费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可行的,提交集团公司按《xxxx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得到批准后,由子公司负责实施。

第六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申报项目的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对投资项目的进度、投资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况、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每季度汇制报表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第七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预算超过集团公司批准投资概算,子公司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分析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经理会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应在完成该投资项目全部投资工作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实施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九条投资形成的产权或固定资产,由产权持有单位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文本证件正本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留存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的投资。

第十一条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股票、证券投资项目,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二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集团公司可以经清算程序后收回对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二)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三)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四)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集团公司经营方向的;

(五)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七)转让投资符合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的;(八)集团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

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请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好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子公司管理制度

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它安排能实际控制的公司。

(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4)控股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

(1)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并依据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母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母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3)控股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3.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4.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控股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5商场。

2.6招商部:。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集团企业管理制度

(一)预付账款管理规定。

1、预付账款仅限于使用情况。

(1)各部门采购货物,经验收入库后尚未收到发票对外付款。

(2)采购货物对外预付定金。

2、预付账款按部门和供应商或经办人进行分类明细核算。

3、各公司对外采购付款,坚持货到付款原则。

4、公司各部门对外采购付款,100万元以上采购付款,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其在人事部、财务部授权人(最多不超过2人)签字、审批。100万元以下采购付款,由各部门自行制定签字权限,并报人事部、财务部备案后执行。

5、各经营公司对外预付账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按照原则并经总经理或其授权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审核、付款手续。

6、各分公司预付定金、必须提供购货合同复印件及定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100万元以上由财务总监或其授权者审批。

7、各分公司支付10万元以上采购货款必须具备条件。

(1)入库单。

(2)采购合同或订单、销货合同。

(3)收款单位验货单或入库单。

8、各经营公司对集团公司外支付采购货款具备条件,经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才可对外付款。

(二)预付账款核算。

预付账款按发生部门、经办人、收款单位组织明细分类核算,往来账核算员定期进行清理和催促报销,对超过一个月预付账款进行跟踪核对,在合同约定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销。

应付账款按部门和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按集团内外进行分类核算。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应付账款的管理,及时清理入库未达账项,确保余额真实反应。集团内部应付账款必须按月对账,对账方法、流程、要求同应收账款管理。按月报送对外长期(三个月以上)应付账款及未付原因。

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除进销货款以外代收等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进行管理,各公司应定期进行核对,并按月编报明细上报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其核算按集团内、外部分类,按款项单位、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专项支出(如批量购置家具、大型维修、装修、广告)借款时,应将批准的项目计划报财务部。计划内容包括项目总支出、明细项目支出计划金额、项目完成时间、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财务部据此办理付款。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50%及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各分、子公司应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四条 作为子公司的股东,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服务等义务。

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赋予各分、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充分自主权,确保各分、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 分、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法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

事、监事会或 1 至 2 名监事。

第十条 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股东或授权代表、董事、监事签字。

第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第十二条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 5 日前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转报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审核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三条 如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所议事项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参加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代表应依照公司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结果进行表决或发表意见。如决策机构无法在子公司相关会议召开前作出决策的,公司或其委派的代表应要求子公司延期召开相关会议。

第十四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公司委派的董事应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方可在子公司的董事会或其他重要会议上对有关议题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的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股东代表应依据董事长的指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子公司所作出的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

(监事)、其他重要会议决议及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办公室报备,同时应报送各种审议通过后的相关方案进行备案存档。

第十七条 分、子公司报送公司的行政类、业务类等文件由分、子公司的经理签发,子公司报送公司的人事类文件由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发。

第十八条 子公司应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监事会(监事)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保管期 10 年。

第十九条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印章的使用拥有决定权。子公司所有印章(不含财务印章)应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应由子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妥善保管,未经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携带外出。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均应接受本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公司办公室为分、子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管理协调机构。

第二十一条 分、子公司应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根据损失情况,可要求主要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分、子公司应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明确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审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经营管理相关要求,按时提交报表、报告等材料,提交的内容须真实反映其经营及管理状况,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报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非经公司或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各分、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以及对外捐赠权。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上报公司,经相应决策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 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股票、期货、期权、权证等方面的投资,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子公司股东会及公司批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拟签订涉及金额超过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的重大合同的,子公司需由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财务部,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三十条 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公司审查备案。

第三十一条 分、子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工作应遵照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执行,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分、子公司向公司相关部门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分、子公司的经理至少每半年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

第三十三条 分、子公司薪酬管理体系需报公司审核备案,分、子公司的薪酬、绩效及考核等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规定,并制定适应子公司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制度,报备公司财部。

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并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完成预算编制。子公司经理层对预算内涉及的项目负责,超预算及预算外项目必须根据子公司的预算批准机构对预算调整的审批授权,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分、子公司必须按月编报会计报表、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按时报送公司。分、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必须经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

分、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经理要对子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有权机构根据事态发生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子公司因其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需实施对外借款时,应充分考虑对贷款利息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应事先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可行性报告,报公司审核后,子公司按其章程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根据其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四十条 未经公司批准,分、子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六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

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由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经理为负责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子公司应指定专人为信息报告的联络人,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三条 分、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大额银行退票;

(四)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五)遭受重大损失(包括对外服务、项目实施);

(六)重大行政处罚;

(七)关联交易;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应当督促所在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所在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四十五条 内幕知情人员对公司及分、子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

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七章 内部审计

第四十六条 公司审计部、监察法务部是分、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机构,审计部、监察法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合同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及其他工作监督。

第四十八条 分、子公司在接到公司内部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内部审计的准备,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及时提供内部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四十九条 分、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调离分、子公司时,必须依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离任审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审计报告进行书面回复或确认。

第五十条 经公司批准的内部审计意见书和决定送达分、子公司后,分、子公司应认真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为提高分部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加强各分公司/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环境卫生管理

1、 个人工作区域随时保持整洁,桌椅摆放整齐,物品摆放凌乱或杂物未及时处理者,罚款十元。

2、 衣物、包等非办公用品应放入柜内,扫帚及拖把应放置于指定位置。

3、 各项办公设备须每日擦拭干净(须用专业清洁剂的应用专业清洁剂)。

4、 不参加值日者,一次罚款二十元,值日情况不好者罚款二十元。

二、 安全管理

1、 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2、 随时检查插座、插头之绝缘体是否脱落损坏。

3、 清理垃圾时,应确定其中无火种等易燃物。

4、 全体人员皆应知道总电源开关及灭火器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 设备管理

1、 操作设备应按公司统一规定进行,没有统一规定的,按设备厂商规定方式操作。操作有误者,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常用物品(图板、尺、钉书器等)存于固定位置,以便其他人使用。

四、 展品管理

相册、饰面板由专人保管,每日下班之前查收,如有丢失或损坏,按公司相应制度予以处罚。

五、 出勤管理

1、 员工应认真遵守部门值班安排,客户服务等事项应避开值班日。

2、 分部负责人应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

六、 着装规定

1、 上班时间内必须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佩戴胸卡。

2、 工作时间,员工应着职业装,不得穿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奇装异服。

3、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得佩带首饰,女员工可着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4、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给予留职停薪处罚。

员工礼仪行为规范

一、 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尊重客户,对待客户热情周到诚恳礼貌不卑不亢,不得怠慢甚至刁难客户。

二、 各分公司人员来总部办事,总部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不能置之不理、无故拖延,或提出无理要求,更不能态度生硬,应积极配合各分公司人员办事,遇有问题协商解决。

三、 公司总部员工当月无奖金时,客户投诉时,每次罚款100元,设计师、部门经理或主管投诉的,依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至100元。

四、 员工对待本职工作必须积极努力,认真负责,不得草率敷衍,消极怠工。

五、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或提供有关公司经营战略、人员、财务以及技术设计等资料。

六、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业务关系、设备、技术等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严禁利用公司业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

七、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活动。

八、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嘻笑打闹,不得看报闲聊。

九、 客户到公司洽谈,接待人员要主动让座,并为客户倒上饮用水后再商谈,严禁对客户置之不理。

十、 与客人交谈时,要面带微笑,说话要简明、扼要、清楚、明白,要脸面向客人,目光停在客人脸部,但不能直视对方,更不能斜视、侧身或背对客人说话;说话音量、语速要适度。

十一、 除设计室主管或客户指定外,设计师接待客户不得互相推诿,要主动与客户洽谈。 十二、 公司各级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收客户礼,不吃客户饭,如遇上述情况应婉言谢绝。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 办公用品领用需先写申请,统一由行政部购买.

二、 如各分公司负责人遇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示后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需在三日內报行政部建档备案,如不及时申报的将给予严重过失单处罚。

三、 行政部每月统计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及申购时结存情况报部门经理

四、 各分公司/部领用的拉杆夹每单只可领用一个,档案袋每单只可领用两个。

五、 电脑相关配件的购买更换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部购买,电脑维护管-理-员做好相关物品的及时记录(时间.物品名称.单价)并让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维修更换,如电脑物品记录不清将给予电脑维护管-理-员过失单处罚。

六、 办公用品各部门、各分公司/部负责人统一领用管理,并记录好办公用品明细帐,以备员工离职时的交接工作。

七、 一旦员工离职,离职员工必须持部门负责人对其办公用品交接情况的签署意见前往人力部及行政部,待核实清楚后准许离开并领取工资,如没有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则一律不予办理。

八、 调职员工,在调往其它部门或岗位前须交接好办公用品。由负责人签字待行政部核实后方可调职,如交接部门人员双方在未交接清便已调职,一旦发现交接不清情况责任由交接双方及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

九、 办公用品的报销手续为报销人拿着办公用品申请批示单(或确切使用去向),购买的发票上附支出凭证,且支出凭证上备注清楚后报销,报销时间为每周三、周四。

十、 行政部将不定期对办公用品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部门管理较好为公司节省办公用品费用的,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奖励,反之管理不善.浪费现象严重造成公司办公用品费用增加的,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相应处罚。

印章、证书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印章、证书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公司印章、各类证书由行政主管负责保管。每日行政主管负责安排公司印章、证书保管,确保上班时间正常使用。如因安排不当而影响正常工作,给予行政主管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处罚;如因保管人临时外出而未转交其他人保管的,给予保管人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处罚。

二、 各部门需使用公章时应向保管人说明用途,经保管人审核同意并登记后方可使用。

三、 开工证明由项目经理凭开工单领取。其他情况需使用各类证书、证明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保管人员处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承担公司的一切损失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由于电脑已成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为了加强对公司总部、分公司、设计分部的所有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各部门经理、电脑负责人应确保所使用的电脑及外用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三、 对关键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保护设施。

四、 公司指定专人使用的电脑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 公司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六、 打开电脑时应按步骤开机,首先接通显示器电源,接通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再接通主机电源。

七、 外来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八、 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后或下班时应按步骤退出系统或关机,首先按系统提示关掉主机,后关掉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关掉显示器电源不得非正常关机。

九、 当天工作完成后、下班前应将电脑及配套设备的一切电源关掉。

十、 c盘作为系统盘不能存放任何个人文档。

十一、 电脑使用人不能删除c盘的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电脑的各种设置。

十二、 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电脑光驱播放各种vcd 、cd 光盘。

十三、 电脑需安装程序软件时必须由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许可后再安装。

十四、 除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负责硬件维护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十五、 公司电脑维护人员拆卸电脑硬件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十六、 公司电脑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

复原。

十七、 所有带锁的电脑,在维护工作完毕后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十八、 公司电脑维护人员必须每两周检查一次所管辖的电脑及外设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十九、 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部门的电脑须指定专人负责管辖。

二十、 各部门所辖的电脑设备(及后加设备)必须有配置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部备案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者离职时需按配置清单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一、 另需配置软硬件的,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安装。

二十二、 部门电脑主机箱上的封条必须保持完好,未经行政部允许,不得私自开封。 二十三、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重过失单处分罚款200元,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一) 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软件的(含游戏软件)

(二) 专人使用的电脑未使用密码功能的。

(三) 关机未按程序关机而造成系统程序文件损坏的。

(四) 下班后没有关机,切断电源的。

(五) 擅自使用个人专用电脑的。

(六) 在系统c盘存储个人文档的。

(七) 随便删除系统c盘上的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计算机不能使用的。

(八) 更改电脑设置,而造成电脑和网络不能使用的。

(九) 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配套设备的。

(十) 月底前没有将电脑的使用、现状情况上报公司计算机维护员的。

(十一) 使用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的。

二十四、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公司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如数赔偿损失。

(一)擅自开启机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当造成硬件丢失的。

(三)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崩溃或硬件损坏的。

(四)使用外来盘没有查毒使电脑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统损坏的。

二十五、 公司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年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部门电脑负责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办公家具管理制度

一、 办公家具购买须先写申请,经总经理批示后统一由行政部购置。

二、 各部门、分公司/部所保管的办公家具,负责人须在行政部建立的家具清单上签字。

三、 如有办公家具增加、损坏、更换等情况须在三日内报行政部建档,如不及时报行政部,造成清查时与所建档案不符,则由部门、分公司/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

四、 行政部将定期(三个月)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办公家具情况报总经理,对办公家具

管理较好的部门并给公司节省办公家具费用的部门、分公司/部,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奖励;对管理不善损坏率高、造成办公家具费用增加的,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处罚。

五、 如部门、分公司/部负责人调换、离职,前任负责人须与接任的负责人按办公家具清单交接清楚后方可调职或办理离职手续,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双方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一个月休息2天任选两个周日.

五一与十一均放假3天.如有变动会提前另行通知.

2、在职员工考勤一律用考勤机.

3、病事假应提前报相关区域经理或总公司批准,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1、保持办公室内整洁、干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形象

1、接听电话人员必须标准化用语。

2、注重个人衣着整洁,上班时间不得打赤膊、穿拖鞋、架脚等不雅行为。

3、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加强团队间协作。

5、公司所订阅的各类报刊、杂志不得带出公司,阅读完毕须放回原处。

6、公司无关人员不得进出办公室,特殊情况另行申请,批准后即可。

7、公司办公地点不准住宿及煮饭。

电话管理

1、以业务电话为主,公司不鼓励打私人电话。

业务流程管理

1、业务人员在与新客户签约后,应及时、详细填写《客户档案表》与协议书一起上交财务部备案。

岗位职责

1、分公司总负责人的职责:

(1)直接对本区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2)确定产品发展目标及战略;

(3)配合总公司做好新产品的推广工作;

(4)负责制定产品年度营销计划;

(5)收集及处理市场信息,为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6)做好有关产品的宣传,对宣传效果进行跟踪;

(7)制定各时间营业推广的目标及方案,确定营业推广的费用,并进行效果评定;

(8)定期走访区域市场,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的向心力.

2、分公司经理的职责:

(1)贯彻落实总部下达的营销目标,公司每月业绩定量总额另看副

件。

(2)对所辖区域市场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的全面管理;

(3)制订所辖区域市场整体销售计划与实施方案;

(4)配合财务部门制订各项财务计划与相关销售数据的提供;

(5)负责货款的及时回笼及防范呆帐的产生;

(6)在公司工作禁止兜揽公司外部生意;

(7)积压货款不报(交)或转售图利,一经查实,调离销售队伍,情节

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8)保守公司秘密;

(9)对下属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

3、业务主管的职责:

(1)全面服从并支持直接上级的工作安排

(2)对本通路日常销售工作的管理;

(3)销售及促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决议;

(5)积压货款不报(交)或转售图利,一经查实,调离销售队伍,情节

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6)保守公司秘密;

(7)对促销员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物流及配送

2、仓管员收到要货单后应及时、准确的配发货物,并附上发货单(特殊情况除外);分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次日将收货单传真至总公司,如有破损应取得物流部门证明。

3、退货:各分公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退货:(1)质量问题;(2)公司统一安排退货。所退货物一律由分公司处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退货的原因(见分公司退货单)。

4、 运输方式:公司送货由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安排。市内或跨地市发货凭运费发票报支(报支运费必须注明所运货物目的地及相关数量)。

分公司财务制度

1、仓管员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盘点,并于当月4号前作出盘点表并上缴财务人员。

2、财务人员每次月5号前出上个月报表,报表内容:当月销售一览表、现金流水账。

3、报表、盘点表、销售单(按发票号整理好)、费用单(按日期整理好)6号前寄出至总部财务部。

4、报销时间统一定为每日15点后。

岗位职责

2

财务会计职责:

(6)对其他各部门工作的监督; (7)监督仓库及货物的管理。 分公司仓库保管员职责:

(1)保证货物的安全性、准确性;

(2)核对入、出库发货单,保证帐实一致,如有差异必须说明造成差异的原因;

(3)审核相关发货单上的签名,发货单如有涂改则仓库有权不发货。 (4)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盘点实物,并将当月发货单装订成册,上缴财务。 (5)每月按日期编制发货数量,连同盘点表一同上交财务(格式见附表)。 (6)接受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分公司岗位负责人调配另看副本。

第四部分:费用报销标准及规定

注:1、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火车连续乘坐6小时以上可以选择硬卧,连续乘坐24小时以上可以选择软卧。

2报销流程:所有费用报支由经手人交直接主管签字后至财务部经理审核并由分公司经理(或由分公司经理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3、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在标准范围内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支。 2、 以上标准建立在外出出差的基础之上。

工资标准及待遇(另见附表)

第五部分:附则

1、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程解释权归 xx-xx有限公司。

3、以上如有变动,届时将以补充条款形式出现,并具有同等效力。

3

集团企业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公司通讯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通讯工具是指电话、手机、传真机。

公司所有通讯工具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行政部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部配合行政部执行本制度。

1、通讯工具(手机除外)由行政部统一购配,任何部门或个人领用须登记《通讯工具领用表》。

2、配备电话一部、电脑一台,公司领导配备电话两部。

3、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可申请配置一部传真机。

4、视工作需要,为职员配备其它通讯工具。

1、为部门配置的通讯工具,由该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2、由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日常维护,到期归还。

3、下班后传真机应设置自动接收状态。

4、除在家里能接电话以外,手机应该保持开机状态,对公司的电话有呼必应;。

5、未经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门、职员均不得擅自移动、增装或拆除通讯设备。

6、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如有损坏,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

7、所有员禁止使用手机彩铃。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8、禁止打私人电话,违者每次罚款元。

9、接听电话时,尽量放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其他人也应避免在其身旁说话,打扰接听电话人的接听效果。

三、费用管理。

1、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长途电话的使用,个人应自觉遵守使用制度,节约通讯费用开支。通讯费实行《核定包干、统缴清扣、超支不补、年终汇算》办法。

2、每人每月手机、电话包干费用如下表。

(1)手机包干标准:。

(2)话费包干标准:。

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对原有的月度考核、劳动态度评价等考核形式进行系统整合,再加以专业化、形式较为科学的人事考核体系。

1.劳动态度评定:

根据退休金发放制度进行季度劳动态度评定,日常考核中不评议劳动态度。劳动态度评定实质上是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标准,这个标准是文化标准,包括基本行为规范、责任心、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

2.工作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表现的考核,是由各级行政主管去实施完成的绩效管理与评价过程。

此项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转化而来,考核期中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这是一种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强调的是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现成果及与工作有关的实际能力体现。

3.任职资格能力考察:

由各系统干部部门负责考察各级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能力状况,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个系统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评价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水平,为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才库,也为培训、开发与使用员工提供动态、丰富的档案库。

第二条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进行深化和优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优点,同时提出新的内容和改进要求。对高中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将另行制订相应的工作述职与评价制度,以下内容只适用于中基层员工。

1.考核对象。中基层员工相对于高中级干部而言,指大系统三级部门及其他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正式员工(不包括钟点工、临时工和计量制人员)。

2.考核形式。根据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通过量化表的.形式,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事实或数据)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量化表力求实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较大空间供考核者填写评价意见。

3.考核内容。核心是工作绩效,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岗位技能的转化部分,即表现出来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绩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绩效特征。

4.考核要素。按分类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考核要素,开发类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专业类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事务类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要素力求简化,以点带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须具有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评价。

5,考核基准。指公司内通用的考核标尺,尺度的掌握原则是:s(“杰出”)指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在远远超过目标要求且其他方面达到要求;b(“好”)指达到目标要求;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

6.考核标准。指对具体考核要素进行评价的绩效标准,通常表现为可衡量的工作目标数量、比率等或可检测的品质标准,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双方确认,后者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

7.考核依据。指能够反映员工工作绩效水平的依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客观、准确的事实或数据,数据主要在业务活动中采集,事实主要由考核者从工作过程中记录和收集。相关协作部门的评价意见也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应用规范的表格通过正式渠道获得。

8.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要素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再对照考核基准确定绩效考核的等级,即得出考核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应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结果确实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绩效的真实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能够保持一致性。考核结果不只是一个等级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规范性评价意见。

第三条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制度。

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职位描述的基础上,以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为标准,对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能力倾向、潜能与职业品质等内容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所在职位的胜任程度,提出员工能力资格上的优势与不足,并逐步明确员工的事业成长与发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养方向等。

1.考察形式。上级考察下级,主要依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稳定的能力特征和职业品质特征。考察下级是上级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考察下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关心、指导、培养下级的过程。员工对任职适应性也可向上级提出。

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3.季度绩效考核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

可以将工作绩效考核的周期改为季度后,逐步导人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标的制订与期末的考核评价,但同时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设计月度工作计划与检查制度、月沟通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周记制度等,注重对员工工作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记录和工作指导。

4.强化考核者培训并引人资格审核制;不少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并不断完善新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考核者进行相关培训。并引人考核资格审核制,考核者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持证执考,同时对其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其考核资格实施定期审查。

5.各部门应在“继承”中开展改进工作:

在总体改进思想的指导下,各部门应坚持吸纳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并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改进工作。

6.以各干部、干部处为改进工作的主要推行者。人力资源管理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层面上提出指导,并与各干部、干部处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处应担负起此次改进工作的组织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及时提供有关支持。

7.改进工作与工资改革工作相辅相成。

人事考核与工资制度的关系其本质是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非常紧密的。考核改进与工资改革工作看似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应统筹安排、互促互进,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集团印章管理制度

1、为了使集团印章的使用与保管规范化、制度化,有效规避集团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行政公章、合同章及部门专用章。

3、集团行政公章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1、新增部门或部门变更需刻制印章,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凭公司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该部门公章。

1、公司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乱放,存放位置须加锁。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3、印章如不慎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更换及声明作废。

4、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1、使用印章需登记,注明用印日期、用印名称、用印事由、份数、用印人。

2、印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及其他空白格式文件。

3、任何人不得携印章外出,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未按本制度要求管理印章的,必须追究直接保管人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直接保管人与当事人共同承担。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x日起施行。

3、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建设与使用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配备项目兼职档案人员,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落实项目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坚持“四同时”管理,即下达项目任务的同时下达归档要求,检查工程进度的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验收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项目评优和有关人员提职考核的同时,档案部门出具专题档案归档证明材料。

第五条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四)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参加档案专业培训,具有专业技术技能。

第六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与合同规定的项目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与标准,明确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移交等工作要求。

第八条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并提交集团企业;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项目,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集团企业或由集团企业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图面整洁,载体及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十条集团企业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将项目开发建设前后的新旧面貌和开发建设过程进行记录,制作、形成音像档案,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存放项目档案的库房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要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确保其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四章项目档案的登记和验收。

第十三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凡新开工、续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及时做好档案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前,由集团企业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进行档案自检工作,做出档案专项验收自检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十七条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应限期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复查工作。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移交档案的内容、数量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调迁、服务、给假、出差、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自董事长、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各项制度。

第二章 人力资源

第五条 人事聘用管理规定

1、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竞聘上岗。

2、 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 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授权人事主管部门统筹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

4、 对竞聘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5、 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心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

6、 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其它按中层管理都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7、 一般职员,其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六条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1、 员工的调入,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的签批,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2、 员工的调入须按国家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3、 员工在集团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调动,必须遵循以生产工作需要为前提,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许可后办理调动手续。

4、 调出人员应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请调申请报告获准后,请调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移交手续会签表。

……(新文秘网http://省略13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会计(除物品搬运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 人力资源部招聘临时员工,应填写“临时员工聘用核定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录用。

4、 临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待遇和其他事项按公司条款执行。

5、 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员工办理。

6、 临时人员聘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须继续聘用时,应由聘用单位和部门重新申请,叙明理由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聘用,并将核准的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

7、 因工作性质和需要须聘用长期临时工的,可一年核准一次签定一年合同,报总经理备查。

第十一条 职工内退管理规定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不能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员工可以实行内退。

2、 对于达下到内退年龄的职工胡因身体有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需拿市级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内退。

3、 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要经州劳动局专家小组做劳动鉴定,评出伤残等级的最终审批或鉴定方为有效,其它任何部门、单位和企业办理的劳动鉴定一律无效。根据伤残等级,四级以下伤残可以提前八年内退,提前三年办正式退休。

4、 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动年龄病例的要立即纠正,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内退待遇内退待遇内退待遇内退待遇:

::

1、 内退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时的工资基数,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资做为工资基数,加上各种补贴59元。

2、 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开基本工资(内退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工作年限满20—10年的`按65%开基本工资,10年以下(不含10年)的开60%的基本工资。

3、 工伤四级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资,待办好退休后转入社会统筹,五级伤残的享受70%基本工资,可以提前三年办退休,六级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样待遇。

4、 办理内退的职工,一律按《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实施办法》办理社会保险统筹,缴纳比列、例和在职职工享受同样待遇。

第十三条 内退程序1、 由本人先提出内退申请书。

2、 不到内退年龄的要有医院的诊断或州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审批表。

3、 经主管经理批准,各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 由人力资源部研究后批准。

5、 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内退事宜并和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凡是工伤鉴定后,要求内退的,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营销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1、 营销人员的聘用,原则上以聘用公司内部正式员工为主,以职工子女和外单位人员为辅。

2、 应聘人员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应聘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件,和原工作单位个人财务往来证明。

(2) 在原工作单位有欠款的人员;

(3) 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4) 没有经济实力抵押和担保人的人员;

(5) 与他人和单位有经济纠纷被司法机关裁决,没有结案的人员;

4、 对被聘用的人员,根据岗位的性质试用期规定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以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货款后可予以辞退。

5、 录用期间 如有违法违纪现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 其他事项按营销政策执行。

第三章 劳动纪律第十五条 员工出入管理规定1、 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办公区、生产区)一律禁止携带危险品和行业规定禁止的物品。

2、 员工出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厂区和办公区。

3、 本公司办公楼和厂区大门每天自晚6:00点以后至次日清晨7:00点以前关闭。由保安和更夫分别守卫,除特殊情况经核准后方可出入,否则一律禁止出入。

4、 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5、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区或办公区,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6、 员工出入有携带物品者,警卫要严格。

第十六条 来宾进入管理规定‘

1、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厂商,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区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经过受访人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可进入厂区。

2、 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陪同才准进入。 3、 员工亲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情况,经由主管领导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不得于会客室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4、 外协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部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厂区,保卫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危险品进入。

5、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商贩进入厂区。

第十七条 出差管理规定

1、 员工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7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7日以上的由主客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部室长出差15日内由主管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 出差人凭核准的“现状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对。

4、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须电话联系,除去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5、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

6、 员工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按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标准办法执行。

集团食堂管理制度

1、工作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就餐时间为早餐:7:30―8:25;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全体就餐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就餐,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出现把饭菜带出食堂、替他人打饭及私带未办餐卡的人员就餐等情况。

2、用餐时须保持良好的排队用餐秩序先刷卡后打饭,保持餐厅卫生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3、员工用餐以吃饱为原则,吃多少打多少,做到不挑食、不剩饭、剩菜,避免浪费;用餐后剩余残物倒入指定地点。

4、节约用水,对未售完且能利用的饭菜应分类存放,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完全加热后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炊事人员必须遵守食堂的规定,对不刷卡或持无费卡、无效卡的人员应拒绝提供食物,否则一经发现罚款20元。

6、用餐人员要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8、凡因公来访的人员需要就餐的,可由接待部门负责人于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员备餐,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带入餐厅就餐。

9、休息日因单位安排加班需要用餐的,需提前一天向食堂管理部门提出用餐申请,申请需写明用餐人数、时间及原因,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食堂管理负责人安排采购及备餐。

集团企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实业集团公司及所管辖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三条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一)非it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动用服务器或更改其配置。

(二)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网络连接设备,包括关闭设备、移动设备,不得在设备上堆放杂物。

(三)非it处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移动或剪断网线。

(四)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在集线器、交换机上另外接线或接其他设备。

(五)各使用部门如需增加网线,应提前在it处备案申请,由it处统一安排布线。

(六)被it处确定为核心网络设备的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置,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或更改配置。

(七)不得将网络设备及相关的配件占为私有,否则一经发现,将视为盗窃公司财产。

第四条局域网管理规定。

(一)非it处人员,任何人未经计算机责任人许可,不得使用局域网帐号登录他人计算机。

(二)用户尽量不共享文件,如因工作需要通过网络共享的文件或资料须设置权限并加密(公众性的文件除外)。

(三)任何人不得使用网络嗅探、网络管理等软件对他人计算机进行攻击和尝试连接。

(四)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信息。

(五)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或传送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条互联网管理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将计算机通过电话或无线网卡上互连网(指不经过公司服务器)。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三)任何时间不得登陆不健康、不合法的网站。

(四)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与网络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五)任何在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必须经相关责任部门审批。

(六)不得在网上发布公司机密,或通过网络将公司机密泄漏给他人。

(七)不得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宣传个人或做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事。

(八)不得在公司内使用bt、电驴等下载工具,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九)不得安装代理软件使自己的计算机成为二级代理,让未审批过的人员上外网。

(十)it处有权对上外网的所有用户进行监控,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

第六条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要长期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限定使用qq、msn等软件的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总经办和it处审批后方可使用此类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二)对于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须提交申请至总经办与it处备案方可上qq、msn等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三)不得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输一些大容量非工作资料。

(四)it处代表公司有权对用户的聊天内容进行时行监控。

第七条处罚规定。

(一)如有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责任人相应绩效分数。

1.违反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2.违反局域网管理规定;。

3.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

4.违反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5.造成公司网络中断或瘫痪的。

(二)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上外网资格。

(三)人为原因造成网线、集线器损坏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it处,执行监督权归总经办与行政部it处。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集团法务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集团法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为规范集团法务工作管理,根据集团现有组织架构状况,并结合现代集团企业规范化管理的一般要求,制订本制度。

2、法务部门管理原则:集中决策,统一规划,分层管理,有效控制。

3、法务部功能定位: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提供

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3、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4、参加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就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风险提示;

6、参与合同及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代理诉讼和仲裁;

7、负责办理企业工商登记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

8、集团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法律培训;

9、联系外聘法律顾问;

10、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2、用印审核权;

3、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4、法律风险提示权;

5、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6、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7、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1、法务部门设置:根据集团的法务管理模式和集团组织架构实际,结合法务管理工作的性质、侧重点,在集团总部设置集团法务部,实行在集团分管副总裁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法务部根据各子集团/子公司实际情况,统一管理调配法务人员分工负责相对应的子集团/子公司法务;各子公司设置合同管理员(可由各子公司办公室人员兼职)。

2、法务管理组织框架如下:

3、法务岗位简要说明:

法务主管: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法务经理主管地产/纺织集团法律事务,同时指导/协助子公司的法务专员工作。

法务助理: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法务经理/主管/专员工作。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合同文本的归档整理、合同文本的审核流转。

(注:法务人员的具体分工和岗位设置、工作内容根据集团的组织架构、工作侧重、业务范围等另行规定。)

4、法务人员的隶属管理:根据“集团化管理、集团化运作、集团化控制”要求,采用自上而下的垂直化管理。

法务人员由集团法务部管理和考核。

经常性在子集团/子公司办公的法务人员,日常行政管理由子集团/子公司代为考核;绩效考核由法务部会同子集团/子公司总经理共同进行,其中法务部的权重为80%。

(注:此处法务人员所指不包括子集团/子公司兼职合同管理员。)

5、法律事务管理:垂直化管理.

集团/子集团/子公司法律事务均由法务部扎口处理、统一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外聘法律顾问的联系,选聘顾问律师,具体案件处理等。

kpi指标:公司法律纠纷次数、法律纠纷解决质量、合同法律审核重大纰漏次数、应收帐款降低率、呆坏帐降低率、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边际指标:下属行为管理、部门合作满意度。

能力指标: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1、本制度由集团法务部制定;自集团总裁核准之日起生效执行,修订时亦同。

2、集团法务部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规定。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法务部门及合同管理员。

4、本制度由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

子公司管理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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