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溪再见时(通用24篇)

时间:2024-03-09 23:20:06 作者:字海

优秀作文是语言和思想的完美融合,它能够给人以启示和感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启示。

我与再见时作文

清风拂柳,芦苇摇曳,粼粼的波光映照着飘忽不定的白云,蓝天下,极目处,青草延至小湖,眼底一片生机四溢的碧绿,这是小时候,家乡最美的景。

湖水清澈,机灵活泼的鱼儿自然也不少,他们在水中你追我赶,倒也真的有几分“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神韵。最重要的,不是柳,不是芦苇,不是白云蓝天,也不是青草鱼儿,而是那小湖中十分不起眼的一处荷叶池。荷叶生的碧绿,几滴露珠在叶中莹莹点点,仔细看去,还能观察到簇拥在其中的几个花苞。老树歪着脖子,生出的柳条迎风飞舞,温柔地亲吻着离岸较近的荷叶。老人坐在树下,悠游自在地摇着手中的扇子,给一旁的孩子们讲故事听,孩子们听的很认真,小小的脸上尽是纯净的笑颜。

“夏天的荷不是最美的,最美的要数刚入秋的荷花。”老人的话似还在耳畔回响。不错,夏天的荷花开出时,带有点点粉色的新生,而入秋后,生命之烛渐渐熄灭,它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将自己一年里积蓄的养分全部释放。在那时,整株荷花的身上便似带有一种魔力,有一丝骄傲,又有一抹将逝的哀伤。那样的秋荷,引我着迷,令我沉醉。

我与再见时作文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再见时作文

时间永不停息地前进着,太阳已不知东升西落了多少日子,皎洁的月光也已不知照耀了多少次生机勃勃的大地。我再次站在这片记忆中的圣地,熟悉的阳光再次照射在我的身上。我又来了,亲爱的母校!

我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沿着母校的围墙走着,记忆中的围墙上贴着各项运动的墙纸,那些一人多高的墙纸,是我小学时光的一道风景线。而如今的围墙上,换上了干净整洁又充满文艺气息的瓷砖,拼凑出一幅幅生动有趣的画面。

我再次奔跑在母校的操场上,红色的塑胶跑道换上了新的鲜红色的漆,昔日我奔腾在上面的脚印已被不留痕迹地覆盖。但我却依然能从红漆的覆盖下感受到独属于我的那份热血、激情。四年级的我曾在操场上留下耀眼的足迹,那是属于运动会百米冠军的荣耀,我记忆犹新。

我来到教学楼的中央,那里有一个排球场,从前有些陈旧的排球网换成了新的更精致的。站在球场上,我仿佛又感受到了同学们认真训练的汗水,感受到了排球狠狠被扣杀在地上的力量,还感受到了排球队的曾经、现在、以及未来的辉煌。我以前也是排球队的一员,而且是主力,与排球相伴了五年,那些日子无比美好,我们曾夺得过长沙市第五名、亚军、甚至还夺得过冠军。排球一直被放置在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地方。

我顺着楼梯的扶手上到六楼,楼梯也焕然一新,再没有一点从前的模样。来到六年级的教室外,朗朗书声随即入耳,那是一股蓬勃的朝气,那朝气化作读书声,响彻云霄。我看向教室里面的摆设,大部分都已不是记忆中的样子,我望着同学们一张张略显成熟又稍带稚嫩的脸庞,仿佛看到了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现实中的母校已重换新颜,而在我灵魂深处,母校有着旧墙纸、旧操场、旧球网、旧楼梯、旧摆设。在我眼中,母校的一切都是陈旧的,但都留有着我的美好记忆,那是不可更新,不可替代的。

母校!走过了,再回首,虽然您的面貌已变了,但我对您的挚爱永不会变!

我与再见时作文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我与再见时作文

暖阳下,绿树旁,石堆上,俩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女孩。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是第一次相见。从那天以后她们成为了邻居,接着成为了同学,然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样,时间从两人中间的缝隙里挤过,五年过去了,她们经历了第一次分别。

她应该就是我成长中需要分享或分担一切的人吧。再次相见我们对待事情的意见当然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彼此理解,不愉快就会被化解。有本书中写到:“成长的路,风风雨雨坑坑洼洼,一个踉跄一个结,有人或许就此分开,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曾经如胶似漆的,被种种事情岔开了缝隙,到成就了彼此的有氧呼吸”。我与他之间的友情属于第二类吧。

再次相见,再次交心,虽有不愉快,却总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对方。时间会让我们长大,我很期待再一次相见!

我与小溪再见时作文

再见这条小溪,已时隔七年之久。五一放假期间,爸妈带我来到乡下姑姑家。久别即将重逢,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我与你久违了。

穿行在熟悉的乡村中,柔软的土路被坚硬的水泥路代替。村民们的小楼也一座座的在乡间盖起,曾经清幽静谧的乡道,如今也多了汽车来往的尘嚣,巨大的通讯电塔一座座拔地而起,如高耸的巨人,整齐严肃的站立守望着。

脚步渐渐加快,我已无心观望这“现代化”的乡村,努力赶向记忆中的那条小溪,毕竟谁也无法抹去我对它的记忆。

很多年前,在那条小溪中,两个幼稚的男孩,卷着裤脚,光着脚丫,在尽情的玩耍。脚下是清冽的溪水,脚底踩着柔软的泥沙,时不时还有小鱼游过。两人在溪边摸螃蟹、龙虾。大些的男孩显然更熟练,总是先将发现的虾、蟹快速塞进手边的'饮料瓶子里。“哥,你又欺负我。”来呀,你有本事和我抢吧。”两人赤脚在溪水中来来往往,一脚又一脚,嬉戏着,搅起溪中的细沙。两人玩累了歇脚后,便见片刻之间尘埃落定,那溪水依然清澈平静。那是小时候,表哥带我来到这里,这潺潺的绵延的溪水便流进了我心里。天是蓝的,草是绿的,鱼儿是活泼的……(原创投稿)。

走了许久,小溪啊小溪,我终于见到你了!但注目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从头到脚泼了盆冷水。溪水不再明清如镜,显得十分浑浊,漂着些无家可归的垃圾袋、塑料瓶,溪边的那片柔软的湿沙,布满了瓦砾与玻璃渣,远远看到稀少的鱼儿的身影,一靠近,鱼儿便惊恐地销声敛迹。此等溪水,不要说嬉戏,就连洗手,怕都难以实现。溪边只剩几棵枯黄的老树,风吹过时“呜呜”的声响是小溪的悲鸣,令人心中发酸。

我心底的那条小溪,你又在何方呢?

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促使这个小村落也发展了,但小溪呢?七年后小溪早已面目全非。一路上来也曾见到各种工厂,向空中排放黑烟,向河中排放污水,这一幕幕触目惊心。这是人类发展的结果?这不仅是侵蚀着小溪,更是侵蚀着人类的故土!

再见小溪,记忆尚存,却再也寻不回那片记忆。那些所谓的发展、利益,使人们忘却了敬畏自然,忘却了初心,摧毁的不止是这些曾经的净土,更是一代代人的童年美好的回忆。

放手吧!人类该适可而止,饶了这一方净土,饶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不要亲手磨灭我们心底最珍贵的记忆。我现在只能默默祈祷:有一天,当我回来时,我能重新寻回流淌在我心底的那条“小溪”。

我与再见时作文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我与再见时作文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再见时作文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再见时作文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我与外婆再见时昨晚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蓝布衣服,脚上还是穿着她自己做的布鞋,特别显眼的是,她头上包着的还是那张丝帕。满脸皱纹,两只眼睛暗淡无光,凹进眼眶里去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了。我赶紧伸手去扶她坐好,谁知她一下子不见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的外婆是毕节乡下地地道道的穷苦农民,她和外公用他们勤劳的双手,整年在土地上忙碌,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婆有9个子女,两男七女。居然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其中的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真正是恨不得把一张钱分成两半来用……艰难困苦的生活,使得外婆落下了一身的病。外婆很关心我。小时候我去过几次外婆家。只要一到毕节城,她就打电话问候我们,叫我们路上小心点,她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们。到了外婆家,外婆添饭,夹菜给我们吃。在和外婆相处的一段时间里,她教会我玩许多游戏。如:老鹰捉小鸡、躲猫猫等。那时候我家住在乡下,和姨妈家紧挨着。因为外婆有病,所以从不走远处。可外婆因为惦记着妈妈和姨妈,所以不怕晕车,不怕三百公里的艰辛路程,跑跑停停,停停跑跑,终于来了。一来,就玩了大半年。难怪生活优裕的五姨妈说:“妈从不去哪家玩,这回居然在你们家玩了大半年。”后来我家和姨妈家搬到贵阳来,还有一个姨妈也到贵阳来打工,和我们住得很近。爸爸妈妈姨爹姨妈开着自己的车去接过两次外婆。

第一次到了距外婆家六十里的青长,外婆晕车,就把外婆送回去了,只好接外公一个人来玩。第二次去接外婆,可到了青长,外婆又晕车了,还很严重,只好把她又送回去。由于病情严重,还住了院,最后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人活不了多久了,快去和她说说话吧。得知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和两个姨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连夜赶回毕节老家。我们到医院时,外婆已经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外公和其它姨妈们不停的哭。妈妈和两个姨妈看了外婆后,跑到外婆身边也哭了起来。就这样,外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亲爱的外婆,我家和姨妈家都不像以前那样艰难困苦了,姨妈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宽大的房屋,我家也在贵阳买起了房子,我们的生活比起过去,真是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没能把你接到贵阳安享晚年,而你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要想见到你,只能在梦中了。

我与故乡再见时作文

夜晚,静悄悄的,一切处于静谧之中。一轮明月当空挂起,显得那样皎洁明亮,我躲在床上,仰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思绪万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阔别家乡多年,再次踏上这方热土,呼吸这久违的空气,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那份亲切,那份温暖,让人舍不得松开。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新一代的儿童游乐园,可不比香港迪士尼乐园逊色,这一直是我期待已久的。因为新开张不久,屋顶上的圆圈周围都还飘着五彩的旗子呢,似乎在向我招手表示欢迎呢。

几年不见,家乡的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多年前的平房和几层的小旧楼,都被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替代;石子铺成的小路也由柏油路、高速公路替代了。犹记得小时候的家有个大院,因旧村改造需要造立交桥而被拆。现在站在这儿,回忆曾经的美好时光,心里的滋味别提有多惬意。

故乡是美丽的,故乡是富饶的,我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再次与故乡相见,心中感触油然而生:快乐活在当下,知足就是完美。珍惜眼前,幸福伴随左右。

自此归程是让人心生愉悦,亲爱的故乡,我永远爱你!伴随着“嘀嘀”的汽车喇叭声,离家乡越来越远,可依然回首,莞尔一笑,心中有个声音:我会再回来的,等我!

我与烟雨再见时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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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中考范文

香气浓了,又疏了,轻闭双眸,任心儿在碧波中荡漾。泊舟岸边,我寻找着记忆中的路径。向前,再向前,拐个弯就要到了银杏面前。静静闭眼,却浮现出当年的银杏:不带一丝水汽的阳光从枝间轻巧地穿梭,透过阳光,隐约看见叶子里面纤细的'脉络。微风拂过,银杏叶在风中瑟瑟颤抖,若轻颤的羽睫。嫩黄的叶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小丫头的头花,又若舞娘的黄裙。土黄,灰黄,深黄,浅黄,从下而上,一直蔓延到天边那最明艳的一抹橘黄。

就这样想着,便缓缓睁眼,可眼前竟是一片荒芜,只有树根旁葳蕤的小草在跳动。那霜白的枝干上时而出现几道淡黄色的疤痕,伸手攀上那苍劲的主干,顺着经络向上,向上,硬直的枝条在夕阳的映照下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疏影横斜,竟有几番梅枝的风韵。向上,再向上,便是我手所不能触及到的枝叶,沟壑千丈,是那样的苍白无力。我的银杏树,真的老了。

从未想到,我与银杏树再见时,竟会是这般情景。当年的青葱为虬枝所替代,树上玩耍的孩童已变作少年。恍惚间,银杏树又变回了年轻时的模样。原来,不是银杏树老了,而是我长大了。我坚信,银杏树一直未曾老去,它只是暂时睡着了,连同我那段儿时的回忆,一起被尘封在心底里最柔软的的那个角落。纵使以后风雨兼程,不见曦月,但只要抚一抚记忆的尘埃,轻嗅,便有一股力量激励我前进,唇齿留香。忽一低头,便瞥见树下葳蕤的小草,不知它已繁衍了多少代。在它的旁边,还躺着一片未曾腐烂的银杏。我将它拾起,轻嗅。仿佛此刻的我也是一枚银杏叶,渴望被时光的手捡起,并妥为珍藏。

我与再见时作文

还记得旧日傻傻的我们,竟然会分不清腊梅和迎春。鹅黄色的五瓣腊梅,就这么被我们当作迎春,很久很久。

“今年的迎春花又开的这么早,还下着雪呢,就已经开花了。”

“嗯,是呀,怎么会开得这么早。”

“……”

诸如此类的对话,每年“迎春”花开的时候都会出现几次,现在想起来也是想笑,但真的笑起来,却发觉身边没有了你,一切,变得那么索然无味。

不下雪的日子,总是喜欢拉上你,一起看那梅花盛放。只要有你,清冷的梅花也显得暖意融融的,看着高处那影影绰绰盛放的梅花,轻易就可以消磨掉一个下午。你总是喜欢趁人不注意偷偷摘下一朵梅花,藏起来,带我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力求不被人发现。现在想起那时我们的“小心谨慎”,依旧忍不住的扬起了嘴角。至于为什么这么小心,开玩笑,看门的爷爷可是很凶的。

收回了纷乱的思绪,仍旧看向自己手旁的这一枝腊梅。看着那枝已被我拂去白雪的腊梅,忽然就笑了,我们在梅花香的浸染下一同长大,度过,或者说告别了我们的童真时光。如今,我又回到了这株腊梅前,而你,又在何方呢?我一个人站在腊梅树下,看着这一树腊梅依旧,而以往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那个热烈到可以使清冷的梅花变得温暖起来的人,却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们终究抵不住命运的齿轮,它匆忙带走了你,甚至未让你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却将我一个人,留在了梅花盛放中。

偷偷取下一朵梅花,像当初的我们一样,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我撷取下了这一朵梅花,也撷取了一段,永久的记忆。

我与再见时作文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再见时作文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春天再见时

冬天的寒冷还没有被驱散,但这三月份,正是春姑娘尽情展现魅力的时刻。而在素净单调的冬季里,我总是在盼望春天,盼望她的莺飞草长,碧柳飘扬,因为我和她有约。我与春天再见时,我想她一定早已是一个美丽又婀娜多姿的少女。

我望着枝头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哼着初春的旋律,也许是我曾经不去留意美,因为我突然发现:春天竟是那样富有诗情画意。那棵樱桃树竟然在无意间开花了,青绿色的小果实若隐若现,花瓣就像涂了胭脂那般,好想把它当做果实吃进去。再仔细一看,这颗樱桃树竟然已经长得这么健壮了,粗细不同的枝条在半空中盘旋,就好像做梦一样。花坛里本来干黄的土壤,霎时间变得这样肥沃。

我与春天再见时,虽然还是那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日子但我已经不是那个稚气的孩子了,我成长了。春天在告诉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大好时光,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尽管我们眼前有迷惑,有不快,但每每想起自己肩负的使命时,热血就涌遍全身。

春,明年还在这天相见!

我与故乡再见时作文

烟气浓浓的工厂,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公园,公园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人们站在溪边,看着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水中游动,真的是赏心悦目;小溪两边,种着几棵垂柳,那长长柔软的枝条,随风飘动着,小溪的旁边有一片树丛,长着几十棵高大挺拔的杨树,还有几棵依依多情的梧桐树。

故乡是美丽的,故乡是富饶的,几年不见的故乡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的居民已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更记得住乡愁,我相信我们的家园会越变越美丽,越变越富饶。

家乡,我永远爱你,你永远都在我心里!

我与母校再见作文

母校,那个曾经让我朝思暮想、魂牵梦萦的地方,今天,我终于有机会与它再次相见。

多少次在梦乡里路过,但因觉得自己没有取得较好的成绩而难为情进去,但如今一见到校园里那嫩绿的小草、美丽的鲜花,可爱的常青藤,熟悉的老师……又怎能不使我心动?跨入久别重逢的校门,迎面的一阵阵晨读声进入我的耳朵,门前的池塘,池塘中的小鱼,池塘边的小草,一次又一次拉开了我记忆的门。

曾几何时,我也曾是这里的一株幼苗,也曾快乐成长,可现如今,我已不再矮小,开始健壮成长了。只是三年级教学楼墙上的标语已落满了岁月的尘埃,那些曾经激励我成长的名言,让我看了不觉旧事萦怀,思绪万千。多久没来了呀,那时的我写得一手好字,无论哪节课都极其认真,语文似乎给了我更大的动力,让我在书海里尽情遨游,而眼前那些认真学习的孩子仿佛就是我们当年的缩影。

那曾今破旧的食堂,也已经重造了,很整齐很美观。可那里曾经堆着的破砖烂瓦,也是我们每一次午饭闲暇时间的快乐的所在。

不知不觉,来到了那个曾经让我刻骨又铭心的告别仪式大厅。门口就是当年拍毕业照的地方。还记得拍毕业照那天,天空下着濛濛细雨,似乎也在提醒我们伤离别,惜离别……抬头又见那个舞台,那里我曾和几个小伙伴一起朗诵诗歌,和全班同学一起大合唱。

再见母校,这里的一切熟悉又陌生。亲爱的母校啊,你经历了多少沧桑岁月的洗礼,却风采依旧,历久弥新,始终焕发着无尽的活力,一如鲜艳的五星红旗久久地飘扬在校园之上。

亲爱的母校啊,我多想再做你怀抱中的那个少年,但我知道对于我们,你已倾尽所有,无怨无悔了。我也知道我已羽翼逐渐丰满,正欲展翅高飞。母校啊,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们的期望,当下次再相见时,相信你一定会为我们感到欣慰的!

我与错误说再见作文

从小到大,我经常犯一种错误,那就是“吃口香糖,从来不吐掉,直接吞到肚子里。”

那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去找爸爸要了一片口香糖,我把它放进我的嘴里,甜滋滋地嚼着。嚼了一会儿,我觉得不怎么甜了,便把它吞进我的“加工厂”里去了。我又聚精会神地做起作业来。

等到我作业快做完了,爸爸出来了,叫我把口香糖吐到垃圾桶里去。啊!吐在垃圾桶里,我早就吞进我的“加工厂”里去了,哪里还有口香糖吐啊!想到这里,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坐在椅子上发呆。爸爸见我无动于衷,便催促我:“快点吐掉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爸爸说我把口香糖吞到肚子里的这件事。可爸爸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似的,可以猜到我心里想什么。

爸爸:“你该不会把口香糖吞到肚子里去了吧?”爸爸的情绪有些变化。

“恩恩”。我看着爸爸脸越变越黑,小声的回答。

“吞到肚子里,口香糖在手上都黏黏的,到肚子里,把你的肠子都黏到一块,看你怎么办?"在一边听得不耐烦的妈妈发话了。

从那以后,我改正了这个错误,我吃口香糖再也不会吞到肚子里了。

错误,我们再见吧!我们真的不合适,你就别在纠缠我了,离我远点吧!

我与故乡再见时作文

老家在四川,与它分别已有三年了,当我再次与它相见时,一切都已变了。时过境迁,它的变化给我带来了更多惊喜。

下了飞机,驶在高速上,两旁全然没有了城市的喧嚣,映入眼帘的是连绵起伏的山脉和几户坐落在山腰上的人家,几缕青烟,袅然升起在青翠的山林间,飘荡在这片被绿色覆盖的大地上。打开车窗,清新的空气充盈了狭小的空间。又是这熟悉亲切的感觉。哦,四川,好久不见!

到达目的地,如今的老家竟已是一个繁华小镇了,让我感到有些惊讶又陌生。晚上的四川还是老样子,天黑得比上海要晚一些。已是七点钟,天上却还是蒙蒙亮。老头们在街角打牌,老伴们就在广场上跳舞,年轻的父母带着孩子们四处游乐,推着餐车的小贩也陆续占领这夜幕,市井的亲切与热闹一片祥和,给小镇带来不一样的色彩。

一阵香气自街角传来,夹杂着辣椒和各种配料的味道。啊,多么熟悉的味道,勾引着我。寻味而去,是一个四川特有的油锅串摊车,食材在油锅里炸得金黄,在调味碟中碰撞,在行人的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弥漫街头,周围的空气也早已熏染,这味道瞬间打开了味蕾的记忆,我咽了咽口水,毫不犹豫地走向前去。

拿了几串放入盘中,递给老板,老板笑笑,一声地道的四川话:“好嘞!”他接过盘子,把串串放入滚烫的油锅中,串串在油锅中发出“滋滋”的声音,一点点缩水,很快表面变得金黄,飘出阵阵香气。

过了一会儿,只见他把串串一提,在锅边一抖,抖掉多余的油,放入调味盘中,我看他拿起辣椒粉就要往里倒,连忙道:“唉,老板少加点儿啊,微辣!”

“你是外地人吧,要加点折耳根吗?”老板又笑,笑得憨厚又实在,豪放又亲切。

我很好奇折耳根是什么,便让他少放些。各种调味料包裹的串串散发出令人难以抗拒的香气,我坐下来尝一口,一股浓郁的香味让人欲罢不能。后来我才从爸爸口中得知,折耳根就是鱼腥草,本地人很爱吃。

这浓郁而热烈的味道,不仅象征着四川人民的热情,也象征了这座热情的`城市。口中的串串,又辣又腥,却还想接着吃。吃完了串串,虽已满头大汗,满脸通红,但是,爽啊!一身轻松。

四川,充满魅力的故乡,当我与你再次相见,已一头醉倒在了你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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