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经纪合同标准版(专业19篇)

时间:2023-12-03 16:56:38 作者:薇儿

合同协议有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提供了一种法律保护机制。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合同协议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艺人经纪合同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单方终止。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演艺人员经纪合同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 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 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 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艺人经纪管理合同

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1.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年。

3.2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_________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___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收益和分配。

4.1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后:甲方%,乙方%。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后:甲方%乙方%。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至今其它合作的项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工作,进行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第六条乙方经纪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___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___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2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5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6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12.1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1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4.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艺人经纪管理合同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年月日订立。

甲方:公司。

合作联系人:职务:

乙方:(下称:“艺人”)法定住所: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就游戏范围内乙方将经纪合约全约签給甲方,具体协议如下,以下内容全部仅限于游戏领域:

1、定义及诠释: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预付”指公司根据本合约的第8条付款给艺人,和/或公司给艺人的任何进一步的预付。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最初期限”指由年月日开始直到年月日的连续年期限。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三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期限”指最初期限与选择期限(如行使有关的选择权)及其根据本合约的第3.1及14.1条款,选择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延长。

“地域”指整个世界。

1.2凡所述条款及分条,均指本合约的条款及分条;凡属于单数的文字,其含义包含复数,反之亦然;凡属于人士的文字,其含义包含法人团体及合伙;凡所述任何性别,其含义包含各种性别;凡所述任何合约或其他文书,应当包括经不时修改或代替的该合约或其他文书。

1.3除非文意另有所指,艺人在履行本合约的职责时,时间将是要素。

2、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作出的承诺,艺人不可撤销地委托公司在合约期限内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代表艺人在所有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艺人承诺向公司即时汇报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7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3、选择。

3.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4、公司担保。

受限于艺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及承诺,公司担保以下事项: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5、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在游戏,综艺领域内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在游戏,综艺领域内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

5.8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

5.10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以及参与与艺人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责任及服务的风险。

5.14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0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6、艺人责任。

在本合约有效期限内,艺人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作出以下行为(游戏,综艺领域):

6.1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

6.2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

6.3就艺人在游戏,综艺领域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7、佣金。

客户主动联系公司,则艺人:公司按照6:4分成。客户主动联系艺人,则艺人:公司按照6:4分成。

7.2公司将支付艺人3000元工资作为基本工资,并对艺人进行培养及包装宣传。

7.3艺人应准时及全面地履行及遵守本合约内的责任及担保,公司在总收入扣除佣金后,将该余款根据本合约第9条的约定支付给艺人。

7.4若根据任何聘用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受到任何外汇管制,公司将通知艺人,按艺人的书面要求把需缴付的款项付至一个艺人合法开立的账户或艺人所指定的账户,公司无须因此作出不合法的事而艺人须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及支出。

7.5所有依据本合约或服务的和解、追讨、判决的款项将视作总收入的一部分。

8、协议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贰年。

9、账目。

9.1公司须在自合约签订之后起一年之后的每年12月31日后的九十(90)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9.2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0)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9.3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10、公司活动。

公司有责任在不违反依本合约任何对艺人的受托责任及义务的前提下,在合约期限内任何时候,不管是独自或与其他人联合进行以下事项:

10.1作为其他艺人或团体代理人或经理人。

10.2宣传及包装以艺人为主题的游戏领域活动。

11、同意。

11.1艺人不可撤回地确认公司有权代表艺人,及已明确同意公司已获得就本合约艺人的全部服务工作艺人应给予的所有允许。

11.2本合约里艺人允许的事宜,艺人将视为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该同意。

12、违反。

12.1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8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16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12.2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双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赔偿外,公司有权要求艺人归还所有根据本合约已支付的款项、没收根据本合约或艺人与公司或与其附属或联系的公式之间的协定中须缴付艺人的款项,并有权向艺人追讨因为艺人违反合约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利息;。

(d)律师费。

13、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5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14、暂缓的后果。

14.1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15、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16、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17、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18、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19、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20、公平解救原则。

艺人确认服务拥有唯一及非凡的特性,该等服务所带来的损失是在法律上不能合理或充足地得到补偿的,艺人因此同意公司将以禁止式或其他公平原则方式,用以防止、终止或减少艺人或有可能性地违反本合约的约定。

21、通告。

21.1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22、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23、并非弃权。

24、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25、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6、其他。

26.1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签章):

代表(署名):艺人(署名):

艺人经纪管理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劳务合同区别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期_____年,自签约后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体育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风险告知:合同必须要有违约条款,应明确一般违约的后果以及严重违约的不同后果。二是若约定违约金,原则上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损失的30%,违约金如果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约定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公司申请调解。

3、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处。

风险告知:劳务合同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仲裁的。劳务合同不适应劳动法,劳务合同是由民法典和民法典所调整的,应当按照民法程序处理,只能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艺人经纪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年。

3.2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_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4.1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5.1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___工作,进行___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___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6.1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8.1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8.6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9.1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10.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年。

12.1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___,___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3.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4.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乙方(签字盖章):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标准版

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性别: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2乙方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乙方参与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2、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3、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人)乙方:(模特儿)性别:性别:地址: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托拍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两个月,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如双方无异议,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积极参与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收取活动酬金。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必须在收取酬金后一周内主动支付甲方总收入的60%作为违约赔偿款,也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2)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3)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5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年11月30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艺人经纪人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 起 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 ,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 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 ,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艺人经纪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1.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3.1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年。

3.2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_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4.1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___工作,进行___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___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6.1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8.1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9.1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10.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年。

12.1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___,___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4.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乙方(签字盖章):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艺人签约合同书标准版

湖南天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法人代表为:联系方式:

1.2乙方姓名:,性别:,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2因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艺人经纪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合同期限为期_____年,自签约后生效。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体育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公司申请调解。

3、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演艺人员经纪合同书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

演艺人员经纪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

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1.1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1.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

3.2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___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收益和分配。

4.1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___%,乙方___%;第四年及以后:甲方___%乙方___%。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至今其它合作的项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___工作,进行___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___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第六条乙方经纪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2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0.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___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12.1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___,___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1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4.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乙方(签字盖章):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 收益和分配

4.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不退预付款、利润分成等。

4.2 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 甲方经纪的第1.1项范围内独家代理的事务,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由甲方自己负担。不属于乙方演艺合约收益的扣除事项。

4.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成功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和支付,甲、乙双方依据如下标准进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b、其他项目活动: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 %,乙方 %;第四年及以后:甲方 %乙方 %.

4.4 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数为税前,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税负,由甲方负责相应票据的签发。

4.5 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 甲方代理的演艺活动同时包含独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独家代理的其他事项时,上述分配基数按照两部分平均计算。

4.7 收益的数额依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甲、乙双方分配时均有权查阅与第三方的合约费用。

4.9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第五条至今其它合作的项目

5 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个合同年度内参与甲方的 工作,进行 商演。每一场商演税后的报酬至少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按照第4.3条进行分配。该项目的报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交通费,律师费用等等)

第六条乙方经纪人和助理

6.1 乙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自己的专属助理或者化妆师,并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妆师的全程陪伴。

6.2 乙方助理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甲方负责。且交通、食宿标准须同乙方一样。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飞机,特殊情况下可以为高速列车。住宿标准不低于三星级。

6.3 甲方可以指定相应人员为乙方的专属经纪人。该经纪人不得同时为三人以上担任经纪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6.4 甲方指定的经纪人被乙方认为不称职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

6.4 乙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2 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

7.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前提下,解除合约。

7.4 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5 甲方有权对乙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乙方事务有关的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7.6 在独家代理事项中,甲方有权根据有效的策划方案对乙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

第八条甲方义务

8.1 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汇报,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8.2 甲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

8.3 甲方代理乙方事务,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8.4 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独家经纪代理的演出活动时,甲方应保障其演出活动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提供相应的安保防护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则有甲方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

8.5 为实现甲方独家代理的演唱经纪目的,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如下的宣传项目:

上这些内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过他方接洽的活动或宣传机会;

8.7 在未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乙方唱歌的演出费用不能低于税后x万元(不包含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

8.8 所有演出活动的伴舞、道具开销由甲方负责安排。

8.9 在所有的经甲方代理的活动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均不负担飞机票等任何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开销,包括乙方助理人员和乙方同样标准的费用支出。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1 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

9.2 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经过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

9.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1.1条的演唱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进行本合同1.1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 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服从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

9.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9.6 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声誉。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甲方非独家代理方面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享受收益。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

10.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关于本条范围内的活动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冲突,则按照通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当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动的通知,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10.2 在代理过程中,因甲方过错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个演出及非演出项目,如果乙方认为对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权拒绝。

10.4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的与多于两个人共同担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 鉴于乙方与湖南省歌舞团的相关人员的师徒关系,乙方有权在空闲档期内随前述单位出演,甲方不会干涉。

10.6 为保证乙方适当的履行甲方经纪的涉及第1.1条规定事务,乙方须单独持有一份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或协议,且为同样的文本。甲方不得隐瞒。

10.7 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雇佣律师。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律、商业、合作义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后 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12.1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12.2 甲方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没有完全履行第8.5、8.6条约定的所有事项,则本合同在该合同年度结束时自动终止。

12.3 如果甲方没有尊重第8.2、8.4、8.7条的重要的事项 , 那么乙方有权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 甲方未尽代理义务,损害乙方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该事项的预期利益。

12.5 乙方没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关活动事务,造成了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完成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损失。

12.6 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观过错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

12.7 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约定事务无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13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4.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以昭信守。

本协议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xxx年月日xxx年月日。

演艺人员经纪合同书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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