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发(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9 02:19:07 作者:书香墨

通知具有及时性和准确性的特点,能够确保受众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的通知范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应用。

调整社保基数的通知

公司各员工:

今接到社保局的通知,根据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3年1月起上调社保缴纳基数。涉及到员工个人缴费部分,有以下变动:2012年个人缴纳208.67元,2013年个人缴纳237.16元,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上调28.49元。补缴款项将从员工7月份工资中代扣(2013年1月至6月)。请各位员工相互转告为谢!

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科2013-7-18。

调整社保基数的通知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关于公布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90号),大房金发[2011]23号等相关规定做如下说明:

(一)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17元,月平均工资3718元。

(二)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11社保全市养老(含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231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1154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3718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231元/月执行。

(三)执行时间:2011年7月1日起。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问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0]21号)规定,2011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20%。

三、2011公积金缴费基数。

(二)2011-20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590元;下限执行2010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市内四区(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下同)为900元;但2011年4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需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34号):市内四区为1,100元。

(三)自2011年6月1日起,用于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为11154元,免税封顶比例为24%。敬请各委托机构根据各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2011社保及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于2011年7月6日将2011在职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提交至我司各客服人员。如2011在职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予调整,也请另行通知客服人员。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大人社发〔2011〕90号。

关于公布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1〕158号)和大连市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劳动统计年报资料,现就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17元,月平均工资为3718元。

二、201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3966元,月平均工资为3664元。

三、2011年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2.31%。即2001年6月30日前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按2.31%计算年息。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件二。

大房金发[2011]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工资额的计算口径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2011-20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590元;下限执行2010年最低月工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9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800元;但2011年4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下限需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34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为1,1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为1,000元。

三、各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要认真核对单位和职工信息,如发生变更或登记有误,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好职工权益。

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已完成。本月起(4月1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5.9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11.4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4月至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738元和2697元;参加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5178元和5036元。按规定,此前单位申报2015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5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

记者了解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从本月起,社保经办机构按3月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5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统一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办理程序。

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7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其中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伤残津贴乘以12个月后申报。

2.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2015结算年度,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8元,下限为2697元;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178元,下限为5036元。

3.对逾期未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当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

4.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单位在办理用工参保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5.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每一结算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市财政局确定后执行,2015结算年度为23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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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

本报讯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按往年惯例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称,省统计局已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公布,各市县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我省职工20xx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相关。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社保调整通知【精选】

为了确保20xx年度青岛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青岛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通知,20xx年度青岛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启动,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调整。本次基数调整主要依据20xx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1、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2114元;

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423元;

【备注】:

1、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

2、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3、企业职工20xx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423元的和高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0671元的均在此次调整范围。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

5、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807.6元、646元和484.6元。

一、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缴费金额分别是多少?

【回复】: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确定,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49.11元、119.04元、89.59元。

二、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分别是多少?以什么为依据?

【回复】: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20xx年青岛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1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423元。

三、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了吗?咨询电话多少?

社保调整通知

4、不管是否在领取养老金,凡参保人死亡后都可发放丧葬抚恤费;标准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小例子:

比如某参保人45周岁,按原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标准(个人130元/月、集体60元/月)缴费15年,费用3.42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551元/月;如果他按照调后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最高标准(个人300元/月、集体300元/月)缴费15年,费用10.8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1082元/月。

前后对比月增531元,年增6372元。

广州124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有望全部享受到政府的21600元足额补贴;若参保人死亡,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策拟规定的方向。

11月12日起至2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变化1:补贴年限可超15年最高可得21600元。

新政策拟放开政府补贴的15年期限,保留最高补贴21600元的规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而一些年轻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档次缴费,缴费满15年时,无法得到最高补贴21600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为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市人社局通过本次修订,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每人21600元),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以使这部分人员通过长缴费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进而鼓励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变化2:个人多缴170元可以多领531元。

新政策拟调整缴费档次,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相对应的享受待遇也提高,缴费期满达到可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养老金标准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据分析,调整后的新政策更能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享受更高养老金的需求。

社保调整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16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比例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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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公积金新政:实行“认房不认贷” 二套房首付最低三成 近期,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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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

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明确,符合公积金贷款各项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这意味着,石家庄公积金贷....

20xx福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例最新解读 日前,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新的《暂行规定》对职工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公租房等的最高金额、应提供材料等做了规定,同时也明确了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后,再次提取需....

工资调整通知书工资调整通知表

财务部:

公司员工月入职,在公司已工作年月,现在部门(项目)担任工作(职务),现每月工资是元,该员工自入职以来,认认真真工作,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该员工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考虑该工种的市场价及其他同级工种员工资平行。现同意该员工的工资从年月调为每月元,请财务部执行。

项目经理:

工资调整通知书工资调整通知表

各公司及财务部:公司及财务部:

望以上同志接此通知后能认真对待,保持与公司望以上同志接此通知后能认真对待,同志接此通知后能认真对待及时调整观念,及时调整观念,一致的发展理念和目标,以积极的态度继续开展好维修配件连锁经营一致的发展理念和目标,相关工作。相关工作。

特此。

四川xx企业集团公司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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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调整通知书工资调整通知表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文件规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先生/女士的基础工资标准由每月____元提高到每月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社保调整通知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社保调整通知

为规范经办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经办环境,朝阳区社保中心迁址后,于20xx年11月8日起对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调整后预约号码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支付号三个类型,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选择相应取号类型进行取号,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办理业务。

1.网上申报号受理范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新单位登记和个人新参统业务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预约此号,其他诸如人员增减(最后一人减少除外)、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办理,无需审核。

网上申报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其中新单位登记网上申报预约办理截止时间为25日)。

2.普通号受理范围:包括原征缴科和登记科非网上申报的各项业务(含补缴业务)。

普通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3.支付号受理范围:原支付科的各项业务。

支付号预约办理时间:全月办理。

4.注意事项:

如单位需同时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和普通业务,请预约网上申报号,可在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同时,就地办理普通业务。

1.取号系统调整后,参保单位可提前一天预约下一工作日的号码,预约时间为每日10:00—18:00,请各单位根据取号时间预约取号。取号成功后,打印出的号码单上会显示业务办理楼层和号码激活时间,经办单位可按照号码单的提示到对应楼层激活,每个楼层仅限激活本层对应业务类型的号码。

2.单位取号后如不能前来办理业务,请及时取消预约,避免号码资源浪费。

3.即日起,我中心将对1年内累计3次取号但未办理业务的单位进行封号处理(未取消预约且未激活视为未办理)。当单位存在一次取号未办理的情况时,取号系统自动给出提示,累计达到3次未办理记录时,系统自动对单位进行封号处理,封号后单位只能登录系统,无法预约号码。被封号的单位需在每周二、四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一层服务保障科进行备案和提交解封申请,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后解封。

4.各参保单位取号后只能办理本单位业务,不得代为办理其他单位的业务。

1.社保中心受理业务时将按照预约号码顺序进行叫号,单位激活号码后请不要离开,听到叫号后按号牌显示及时到指定窗口办理,当日上午号仅当日上午有效、当日下午号仅当日下午有效。

2.各类号码上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1:45,下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7:00,截止时间后未激活号码的单位不予受理业务。

3.如出现叫号系统、经办系统故障或大厅人流量过多等情况,请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排队办理业务。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xx年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

根据公布数据,20xx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据此确定潍坊市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结合。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提示,完善补充单位登记信息中的必填项内容,同时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邮寄信息(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对修正,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准确寄送。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通过系统上传单位登记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数据。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2、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xx]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局将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4、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围绕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认真研究年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社保调整通知

全国将陆续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目前,河南、甘肃等地区已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其他地区具体落实情况及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包括缴存比例、缴存方式、转移续缴、还贷方式等方面。

2更广泛实现医保全家“共享”

近日,浙江省人社厅通报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相对北京的完全放开,很多地区是将医保基金个人账户打到医保卡内,可在门诊刷卡支付及买药,但不能变现,只限个人使用。而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相对现行限制与北京完全放开之间的折中举措,既保证个人账户用于就医,又赋予参保人更多选择的权利,家庭成员所有的医保个人账户被打通。

3允许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

苏州、常州、南京等已经开展了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的试点。带动体育健身消费,刺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强健体质,最终达到减少看病支出、节约医保资金的目的。

政府可按照自愿申请、现场考核、价格谈判、社会公示等程序来确定一批医保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并同时明确在确定的场馆健身必须享受一定**,消费价格不得高于现金购买价格。

4体检纳入医保报销宜尽早

及时体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公民的体检费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定期的全面体检可以早发现疾病,可减少慢性病和大病的出现,这样可减少治疗成本,减轻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可大幅降低医疗和医保基金支出。

虽然目前体检纳入医保尚处于专家建议阶段,但无论是专业角度,还是国外经验,以及现实的要求,都说明体检纳入医保是非常必要,未来会上升到政策推进的阶段。

5北京扩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北京将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分流职工等人群纳入到享受岗补、社补的范围。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1、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直接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北京市分流职工的,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3、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社保调整通知

各年度申报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园区公积金20xx结算年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将于20xx年6月29日—7月13日进行,年申报单位应通过网上申报缴费系统进行结算年度申报及补充年度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人员范围为20xx年6月30日前进入单位并已办理劳动合同报送的所有在职员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6月29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中结算年度申报权限将开放给各年申报单位。

二、从7月7日至7月13日网上申报缴费系统将开通20xx年7月的补充年度申报权限。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20xx自然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申报20xx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如员工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折算成全年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应对照公积金缴交额上、下限的规定。

四、员工工资收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等。各单位20xx年度的年终奖金也应计入此次申报的员工工资收入总额中。

五、各单位应如实、准确申报员工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的单位,经查实,除按规定补缴外,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第十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因单位少报、瞒报、漏报社会保险(公积金),或未按时缴纳而影响本单位会员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六、各单位在输入员工缴费基数前,须仔细核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至中心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为及时更新缴费单位基础信息资料,各单位还必须准确核对并修改确认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缴费客户端直接修改。

七、本次年度申报时各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如下标准操作: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7700元、2697元。

各公积金年度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20xx年度结算年度申报工作以保证本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的准确与正常缴纳。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26日

工资调整通知书工资调整通知表

提高工资通知是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时制作并下发给职工的文书。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一般是国家机关因出现法定的调整(晋升)工资事由后,制作并通知职工知晓的一种国家机关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提高工资通知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实行由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来确定企业工资总数。由于企业规模不同、效益不同、行业不同,因此企业的工资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对于工资的提高幅度,也无法整齐划一。因此,企业在决定提高职工工资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或者本地区、本行业关于提高工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工资的大致幅度和范围。对于享有工资自主权的企业,比如私营企业,提高工资要同本企业的效益结合起来,由本企业自行决定,决定后制作提高职工工资的通知并发送给职工本人。

(2)提高工资通知中应当写明提高工资的依据、职工的姓名、原来的工资标准、提高后的工资标准等事项。

(3)提高工资通知中必须明确写明提高后的工资的支付时间,这是提高工资通知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因为从这一时间起,企业将对某一职工或者某一范围内的职工实行新的工资标准,按照提高后的工资水平向职工支付工资,从通知制作下发之时起,企业就承担发放提高后工资标准的义务。在实践中,经常发生提高工资通知书中所确定的新工资支付日期与企业实际支付新工资的日期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应以通知书中所确定的日期为准。

(4)提高工资通知应当由制作单位在通知的落款处盖章。此通知一式四份,一份交职工本人,一份存入职工人事档案,另两份送交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主要是国家机关针对被其录用的公务员,在工作一段时期后,根据该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几方面的表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高其工资水平。在填写该两种文书时,首先应当写明调整工资标准的依据,然后是时间和具体的调整幅度。最后写明年、月、日并加盖决定机关的印章。

社保调整通知

从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xx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xx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xx年1月起。因此,20xx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元(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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