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总结(优质22篇)

时间:2023-11-25 15:39:56 作者:书香墨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总结(优质22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避免错误的积累。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它们对于我们写作时的思考和规划会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工作总结

1.统筹调配,做好劳务人员派遣和转岗分流工作,确保安置工作有序推进。xx年年底,因物资总库搬运工黄忠平伤亡事件、项目上的工程进度暂缓等情况,劳务人员陆续被退工,到目前用工单位已退减人员106人次。针对人员大量精减、劳务派遣困难的实际,首先主动上门与分厂协商放缓裁员速度,并全面对现有人员进行排布,采取对男满60岁和女满50岁的临时工劝退方式,逐步将精减的人员进行替岗调配,共劝退25名员工。另外对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劝自行离职或给予经济补偿金,共计9人。对暂时不能安排的员工采取轮换待岗、节假日调休的方式进行调剂,对各单位请假人员进行统计,将放假人员或转岗分流人员填置进去,尽可能确保员工的出勤均等。

2.从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入手,加大培训和检查力度。一是根据今年公司生产形势的变化,努力稳定人员队伍,细心耐心疏导员工的思想盲点,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各种工作会议,对各条线班组汇报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采取集中探讨交流跟进解决的方式开展工作。二是针对员工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情况,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对不同人员不同工种分别做好思想引导教育,让他们对自己有一个自我认识,从而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到目前为止无矛盾上交、无劳资纠纷。三是由条线主管牵头,班组配合组织员工学习村经济合作社修订的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分厂对员工的考勤、作业、违纪行为进行检查考核,共查处5起违纪行为,都一一作了处理。

(二)保洁清运工作。

1.强化保洁管理,明确任务,从控制成本出发,在管理上深挖降本增效潜能,向管理要效益。一是以节约“一滴油”为己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控制维修成本,节约维修费用,降低消耗。1—3月份在部分单位购置清扫设备厂区道路自行保洁的前提下实现清运收入592833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万元,但油耗下降了6228元。在车辆逐年老化维修费用相对上升的情况下维修费用减少了643元。1至3月完成利润136664元。二是及时调整管理思路,针对厂区范围清运任务减少的情况,积极开拓外包单位的垃圾装运任务。

2.在细化管理上下功夫,降低用工成本。一是召开管理人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确立劳务专业合作社和永钢集团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思想理念,积极响应村党委提出的降本节支增效的战略方针,与分厂现场管理员沟通再次量化保洁工的工作量,分厂保洁工由原来的228名减少到222名,直接为用工单位减少劳务用工成本6万元。二是打破劳务公司成立以来保洁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的惯例,春节实行调休为用工单位节约成本3万余元。三是在盘活存量资产上下功夫听说原料场一辆清扫车要更换及时与原料场沟通把我们闲置的一辆清扫车过户给用工分厂,同时还调剂安排一名驾驶员给分厂,为劳务合作社节约成本约14713元(三月份调剂出去的)。

(三)安全管理工作。

1.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突出问题,着力对劳务工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定期的在永钢大道各交通路口安排人员查纠闯红灯现象,以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6名员工进行了教育处理,对安全性能有问题的5辆电瓶车进行跟踪整改。

2.积极与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将劳务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纳入各用工单位统一与正式工同等教育,实施过程中,劳务合作社对劳务工在车间的教育培训记录进行搜集汇总,并根据各单位的培训内容,联合经济合作社安全主管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共开展新职工、转岗人员教育培训32批次。

3.持续抓好岗位隐患排查工作,协同用工单位对部分安全薄弱环节(如:电缆线架空、增加夜班执勤点)进行整改,并对垃圾填埋场、仓库以及员工休息室进行了重点检查,整改了没标签的消防灭火器,对仓库进行了整理、盘库,按规定做好合理预留库存品,减少库压资金。

(四)降本节支增效工作。

1.为实现降本增效。劳务专业合作社以在建项目为抓手,充分利用派遣在项目上的劳务人员搞项目现场卫生清理的优势,积极组织劳务人员拾捡废钢,1至3月份共计捡废钢约571吨,为集团公司增收100万元。

2.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就业岗位补贴,1-3月份向市社保局提交了“4048”人员申报补贴材料142人次,从xxx年5月至xxx年3月份共计可得社保和就业岗位补贴约89万元,无形中增加了劳务专业合作社的收入。

(五)人事劳资工作。

1.根据派遣服务的特性,重新对经济合作社颁发的《员工考勤请休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工作联络机制,对岗位变动人员采用联系单(退(用)工反馈单、请假联系单等)的方式进行交接,并以“函”的方式,发到62个用工单位,与用工单位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进而不断完善和推动人事管理的规范、有序进行。

2.完成了劳务工xxx年度劳动合同及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签订正式工劳务合同书541份、临时用工协议60份、聘用工合同29份;签订安全工作协议书630份;为新入工会的172名的员工办理了登记入会手续,完成了172名员工人事档案的补充和归档工作。做好人事关系挂靠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后勤、人事处、企管处共转入25名挂靠员工)。

3.完善薪酬体制,按有关文件规定的工资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支付审批手续进行管理和兑现。完成了员工年底各项福利的造册和发放工作,统计发放春节节日费、物资以及年底慰问奖金共计643458元。截止2底完成工资发放4669129元,劳务工人均月工资在2500元左右。

1.劳务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体能素质偏低,接受能力不强,有个别永联籍员工依赖思想较重,缺乏主动性,在平时的管理中,劳务工的思想水平和整体素质跟不上村企发展的要求。

2.目前每年退休的劳务工都在增加,劳务工队伍中“4050”劳务工占65%,客观上劳务用工单位多,分布散,难以开展有效地集中教育活动,整体存在着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心不强,尤其是员工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够。

1.调整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以服务社员为我们的工作目标,。一是以创建服务性党组织为切机联合永合社区对永联村区域内需要就业的人群进行摸底排查,量身定制就业岗位。二是积极筹建日间照料服务来开拓一些服务性岗位。三是利用永联区域内外包项目较多的优势争取一些保洁服务工作增加收入。

2.以提高职工素养为目的的岗位培训教育。一是加强主人翁意识教育,针对劳务工中极大多数是永联籍的特点开展我是永联人我该怎么做的主题教育,让员工树立厂兴我旺意识。二是强化劳动纪律,组织员工学习村经济合作社制定的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进行考核落实,实现以制度管人的工作目标。三是树立服务意识,抓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其人的岗位性质鼓励他们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的技能等级考试,对取得等级资质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生产和生活。与员工交心交朋友当好员工的娘家人。

3.从服务永钢为我们的工作出发点。与劳务用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一是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劳务工管理员会议,及时掌握劳务工的思想动态及车间对劳务工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二是配合车间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以及违规违纪的查处。三是成立劳务派遣公司争取税收政策的优惠,为用工单位减轻用工成本达到共嬴。总而言之服务村民、服务永钢,稳定大局是我们一切工作的重点。

劳务派遣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劳务派遣作为新形势下促进灵活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积极发展劳务派遣和其他类型的就业服务组织,把分散、单个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提供组织依托和帮助。”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指出,“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劳务派遣、再就业基地和社区组织就业等模式,加快完善和更好地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使更多人的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走上就业岗位。”2003年,中央12号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通过发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他们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劳务派遣工作也有明确的要求,2003年省委发69号文件和2005年省委发31号文件提出,“积极探索劳务派遣工作的操作办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也提出,劳务派遣组织是就业服务组织的一个新的亮点,是近年来适应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和灵活就业者提高组织化程度的需要,在城市扩大就业和跨地区流动就业中,都发挥了很大作用。胡锦涛同志、黄菊同志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文件的规定,既是对我省劳务经济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又为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工作指明了方向,更是从最高层次、最高规格上肯定了劳务派遣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劳务派遣,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求。

16、1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定西市召开了全省劳务输出工作现场会议,这是一次专题部署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会议。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正确判断形势,敏锐把握住了机遇,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下大力量抓好劳务输出。

(二)加强劳务派遣,是实现并轨和促进再就业的重要途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06年底基本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认真总结几年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践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逐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具体行动。当前,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本文来自远方秘书网”是我们面临的重要的历史机遇。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就推进并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结束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原制度下保障的人员向新制度的转换,原则上停止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按规定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妥善解决好并轨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和生活保障等问题。从明年开始,全面开始新制度的运行。”我省的并轨工作从2005年开始,省政府在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多次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在生产经营正常的8户省属企业及省农垦总公司先行开展了并轨工作试点,为全省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并轨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并轨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劳务派遣是适应并轨工作的一种方式,是并轨工作的一条途径,将有利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缓解并轨工作中的矛盾。

(三)加强劳务派遣,是提高城乡就业和劳务输出质量的有效办法。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就业,我们对新的用工形式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对我省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的劳务代理、劳务中介、职业介绍、家政派遣服务机构现行的运作情况作了调研,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非农转移、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等多种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分析。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大行业以及国有、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用人机制,特别是在他们与员工建立和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和招用合适的劳动者方面面临的新问题作了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我们提出通过发展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思路,我厅研究决定由省就业促进中心、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先期开展了派遣工作,摸索经验,完善制度,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在全省的烟草、长庆技校、白银电力、兰州市西固区等行业、单位和地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另外,白银市、平凉市崆峒区也已开展了劳务派遣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已向长庆油田、兰炼、青岛市等企业和地方派遣了680名劳务人员;白银市建立了77个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成立了9个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就业了13000人;会宁福隆劳务有限公司2005年派遣劳务人员1928人,并向苏丹派遣了50名劳务人员;平凉市崆峒区自2005年以来,通过劳务派遣的另一种形式——劳务承包,为长庆油田输送劳务派遣工760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省内外就业和再就业的已有3万人以上。

(四)加强劳务派遣,是开展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要求。

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去年,劳动保障部召开了新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做好新三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规划。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我厅等5个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6―2007年)计划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意见》。我省的就业服务逐步走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这其中一条比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就是规范和发展各类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组织,而劳务派遣组织是一个新的亮点,是就业方式、就业服务方式的一种创新。劳务派遣工作不仅涉及就业服务的全部内容,而且与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部内容联系紧密,因此,大力推进劳务派遣工作就将更好地推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

二、从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入手,下大功夫把劳务派遣培育成一个大项目。

(一)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构建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

我省劳务派遣工作树立人本服务,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对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城镇失业率,加快城乡劳动者灵活就业组织化程度,创新就业观念和就业服务方式,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务派遣工作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系统网络的作用,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努力使劳务派遣工作成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个大项目、大品牌,在全省形成“规范派遣,有序流动”的就业格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就业组织都可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构建劳务派遣工作网络,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体系。

(二)制定出台劳务派遣政策,完善了劳务派遣制度体系。

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这两个《通知》对我省劳务派遣有关政策和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6月份,我厅召开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座谈会。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我省的劳务派遣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和工资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档案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等相关制度已经出台或正在陆续制定,由此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派遣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

(三)挖掘就业岗位潜力,疏通了三条派遣就业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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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文员工作总结

编号:

注册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192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qq: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1、甲方为用人单位,接受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甲方按用工单位要求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

1、合同期限:(1)本合同壹年,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2014年4月8日开始。

(3)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用工单位工作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4)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和用工单位损失。

2、试用期:

(1)试用期壹个月,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若实际到岗之日与本合同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2)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和用工单位考核认定乙方不符合约定岗位的录用标准,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表示接受并不持任何异议。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需要派遣乙方到来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及辖区内各工作。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具体的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岗位及内容详见《派遣员工名单表》和《岗位描述》。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则视同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结,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除临时性工作或短期学习培训、出差外,如用工单位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安排。

5、乙方具体岗位职责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确定,乙方应认真履行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7、用工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须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以下情况乙方须予以接受:

3县、区消防中队(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从事合同制消防文员。

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根据《劳动法》规定和结合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安排。

2、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3、乙方休假应获得甲方和用工单位同意。

五、劳动报酬:

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工资按用工单位安排所在的岗位分配方案核定支付应发工资。

2、甲方于每月2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用工单位结算时间滞后,则通知乙方,结算时间顺延。

3、用工单位负责乙方的日常考核、绩效考核和劳动纪律管理等,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的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4、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将要求用工单位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6、乙方的劳务酬金不得低于来宾市当地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来宾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基本情况必须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造成社会保险或工伤保险无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因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因乙方的工作能力未达到用工单位的标准而被退回,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乙方被退回后,如新的用工单位工资待遇降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派遣。乙方如因两次工作能力未达到用工单位标准而被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经济责任。

4、保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非法向外界提供甲方和用工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其他信息,否则,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利益和声誉,服从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不得无理取闹。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服务态度差,打架斗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2)挪用、贪污或偷窃用工单位或同事财物的。

(3)出卖或泄露甲方或用工单位机密文件和有关信息的。(4)在工作场所携带武器、炸药或易燃易爆品的。

(5)在用工单位工作场所或宿舍从事赌博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6)不服从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安排的。(7)连续旷工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

(8)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9)故意损坏用工单位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的。(10)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7、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应当无条件同意。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求用工单位履行如实告知乙方,并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并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便于甲方及时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5、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因用工单位转产或调整生产工作、改变生产任务的需要。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用工单位和甲、乙双方利益的。

3、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4、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本合同即行终止。

2、由于国家的政策变动、甲方或用工单位管理体制的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三)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下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泄漏甲方或用工单位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甲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时,可在三天内通知乙方,并按甲方规章制度进行结算工资。

在工伤后恢复工作或者患职业病期间,若乙方出现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情形,甲方无需向乙方任何补偿、赔偿和不承担其他责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婚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但是假如甲、乙双方并未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在婚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乙方可自愿采用停薪留职的形式保持与甲方的劳动关系。(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时,相关的经济补偿或者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倘若乙方先提出解除本合同时,法律法规赋予相关的经济补偿或者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乙方应当自愿放弃。

6、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结。

7、交接手续:

(1)若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及其他财物等如数交还甲方和用工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向甲方和用工单位做出赔偿。

(2)乙方交还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物品和办理移交手续,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完成,若因乙方原因致使交还或移交的时间受到拖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损失(具体损失由甲方和用工单位出具为准)。

十、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监督用工单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和用工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甲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用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合同的暂时停止履行:

1、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十二、离职手续:

1、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到甲方办理离职手续。由乙方提出离职而解除合同的,办理离职手续时应提供用工单位审批同意的离职申请单。

2、甲方可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证明、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三、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四、特别条款:

1、保密条款:乙方保证对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甲方和用工单位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如实向乙方告知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对此,乙方表示已经清楚知悉并不持任何异议。

料、文件均是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的。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犯病和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上班的,不能支付劳动工资。

5、乙方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备案,不按此规定流程辞职的,尚未发放的工资不再发放,作为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

4、培训条款:

(1)试用期的培训:在试用期内,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进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技术、岗位安全、岗位流程、岗位日常管理等。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参与上述培训,乙方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将纳入试用期综合考核中。

(2)其他培训:为了提升乙方的工作技能,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了岗位技能培训的,则按培训前约定的服务期满后方可提出辞职,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纠纷处理:

1、乙方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通过正当渠道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出面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不得影响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或用工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还有权依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要求赔偿。

3、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或经济补偿。

十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2、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广西新恒信劳务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单位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报

16、1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定西市召开了全省劳务输出工作现场会议这是一次专题部署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会议。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正确判断形势敏锐把握住了机遇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下大力量抓好劳务输出。二加强劳务派遣是实现并轨和促进再就业的重要途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06年底基本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认真总结几年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践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逐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具体行动。当前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本文来自远方秘书网”是我们面临的重要的历史机遇。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就推进并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结束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原制度下保障的人员向新制度的转换原则上停止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按规定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妥善解决好并轨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和生活保障等问题。从明年开始全面开始新制度的运行。”我省的并轨工作从2005年开始省政府在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多次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在生产经营正常的8户省属企业及省农垦总公司先行开展了并轨工作试点为全省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并轨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并轨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劳务派遣是适应并轨工作的一种方式是并轨工作的一条途径将有利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缓解并轨工作中的矛盾。三加强劳务派遣是提高城乡就业和劳务输出质量的有效办法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就业我们对新的用工形式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对我省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的劳务代理、劳务中介、职业介绍、家政派遣服务机构现行的运作情况作了调研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非农转移、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等多种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分析。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大行业以及国有、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用人机制特别是在他们与员工建立和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和招用合适的劳动者方面面临的新问题作了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我们提出通过发展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思路我厅研究决定由省就业促进中心、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先期开展了派遣工作摸索经验完善制度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在全省的烟草、长庆技校、白银电力、兰州市西固区等行业、单位和地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另外白银市、平凉市崆峒区也已开展了劳务派遣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已向长庆油田、兰炼、青岛市等企业和地方派遣了680名劳务人员白银市建立了77个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成立了9个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就业了13000人会宁福隆劳务有限公司2005年派遣劳务人员1928人并向苏丹派遣了50名劳务人员平凉市崆峒区自2005年以来通过劳务派遣的另一种形式——劳务承包为长庆油田输送劳务派遣工760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省内外就业和再就业的已有3万人以上。四加强劳务派遣是开展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去年劳动保障部召开了新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做好新三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规划。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我厅等5个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6―2007年计划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意见》。我省的就业服务逐步走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这其中一条比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就是规范和发展各类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组织而劳务派遣组织是一个新的亮点是就业方式、就业服务方式的一种创新。劳务派遣工作不仅涉及就业服务的全部内容而且与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部内容联系紧密因此大力推进劳务派遣工作就将更好地推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

劳务派遣工作网络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体系。二制定出台劳务派遣政策完善了劳务派遣制度体系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这两个《通知》对我省劳务派遣有关政策和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6月份我厅召开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座谈会。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我省的劳务派遣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和工资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档案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等相关制度已经出台或正在陆续制定由此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派遣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三挖掘就业岗位潜力疏通了三条派遣就业通道现在由于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同时加强宏观调控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省内省外、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用人需求量大增。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工严重短缺一些大行业、大企业的改制改革需要一批派遣就业人员这就为我省做好劳务派遣工作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因此我省进一步广泛联系国内国外、省内省外两个市场的岗位资源大量收集就业信息把我省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大规模的转移就业构建起了就业通道。一是进一步拓展了省内派遣通道。我省各级劳务派遣组织与铁路、电信、石油、石化、民航、烟草、银行等优势企业加强了联系合作推动劳务派遣就业工作。二是进一步疏通了省外派遣通道。随着我省劳务派遣事业的壮大派遣人数将日益增多派遣业务已向省外拓展。加强与省外大企业特别是外资大型企业的用工联系合作研究制定中长期的用工计划实现我省富余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派遣就业。今年8月我省与北京市合作举行了第十一届华北劳务协作年会暨京陇劳务对接会来自全国26个省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200多名代表共为我省提供了35万多个就业岗位现场签订了2.32万人的用工协议。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境外派遣工作。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境外就业管理办法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原境外就业服务中心开展了境外就业业务。各地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的优势把劳务派遣与境外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一批境外劳务派遣基地。通过劳务派遣疏通合法出境的渠道。同时巩固现有的派遣成果努力拓展劳务派遣业务范围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派遣成果在现有劳务派遣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一支新的队伍。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1、我局根据《市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和34.3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

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200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1、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11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四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年报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劳务派遣作为新形势下促进灵活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积极发展劳务派遣和其他类型的就业服务组织,把分散、单个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提供组织依托和帮助。”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指出,“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劳务派遣、再就业基地和社区组织就业等模式,加快完善和更好地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使更多人的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走上就业岗位。”2002年,中央12号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通过发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他们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劳务派遣工作也有明确的要求,2002年省委发69号文件和2004年省委发31号文件提出,“积极探索劳务派遣工作的操作办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也提出,劳务派遣组织是就业服务组织的一个新的亮点,是近年来适应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和灵活就业者提高组织化程度的需要,在城市扩大就业和跨地区流动就业中,都发挥了很大作用。胡锦涛同志、黄菊同志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文件的规定,既是对我省劳务经济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又为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工作指明了方向,更是从最高层次、最高规格上肯定了劳务派遣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劳务派遣,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求。

16、1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定西市召开了全省劳务输出工作现场会议,这是一次专题部署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会议。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正确判断形势,敏锐把握住了机遇,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下大力量抓好劳务输出。

(二)加强劳务派遣,是实现并轨和促进再就业的重要途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05年底基本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认真总结几年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践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逐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具体行动。当前,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是我们面临的重要的历史机遇。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就推进并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结束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原制度下保障的人员向新制度的转换,原则上停止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按规定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妥善解决好并轨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和生活保障等问题。从明年开始,全面开始新制度的运行。”我省的并轨工作从2004年开始,省政府在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多次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在生产经营正常的8户省属企业及省农垦总公司先行开展了并轨工作试点,为全省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并轨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并轨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劳务派遣是适应并轨工作的一种方式,是并轨工作的一条途径,将有利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缓解并轨工作中的矛盾。

(三)加强劳务派遣,是提高城乡就业和劳务输出质量的有效办法。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就业,我们对新的用工形式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对我省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的劳务代理、劳务中介、职业介绍、家政派遣服务机构现行的运作情况作了调研,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非农转移、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等多种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分析。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大行业以及国有、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用人机制,特别是在他们与员工建立和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和招用合适的劳动者方面面临的新问题作了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我们提出通过发展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思路,我厅研究决定由省就业促进中心、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先期开展了派遣工作,摸索经验,完善制度,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在全省的烟草、长庆技校、白银电力、兰州市西固区等行业、单位和地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另外,白银市、平凉市崆峒区也已开展了劳务派遣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已向长庆油田、兰炼、青岛市等企业和地方派遣了680名劳务人员;白银市建立了77个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成立了9个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就业了13000人;会宁福隆劳务有限公司2004年派遣劳务人员1928人,并向苏丹派遣了50名劳务人员;平凉市崆峒区自2004年以来,通过劳务派遣的另一种形式——劳务承包,为长庆油田输送劳务派遣工760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省内外就业和再就业的已有3万人以上。

(四)加强劳务派遣,是开展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要求。

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去年,劳动保障部召开了新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做好新三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规划。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我厅等5个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意见》。我省的就业服务逐步走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这其中一条比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就是规范和发展各类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组织,而劳务派遣组织是一个新的亮点,是就业方式、就业服务方式的一种创新。劳务派遣工作不仅涉及就业服务的全部内容,而且与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部内容联系紧密,因此,大力推进劳务派遣工作就将更好地推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

二、从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入手,下大功夫把劳务派遣培育成一个大项目。

(一)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构建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

我省劳务派遣工作树立人本服务,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对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城镇失业率,加快城乡劳动者灵活就业组织化程度,创新就业观念和就业服务方式,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务派遣工作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系统网络的作用,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努力使劳务派遣工作成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个大项目、大品牌,在全省形成“规范派遣,有序流动”的就业格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就业组织都可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构建劳务派遣工作网络,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体系。

(二)制定出台劳务派遣政策,完善了劳务派遣制度体系。

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这两个《通知》对我省劳务派遣有关政策和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6月份,我厅召开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座谈会。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我省的劳务派遣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和工资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档案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等相关制度已经出台或正在陆续制定,由此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派遣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

(三)挖掘就业岗位潜力,疏通了三条派遣就业通道。

现在,由于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同时加强宏观调控,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省内省外、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用人需求量大增。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工严重短缺,一些大行业、大企业的改制改革需要一批派遣就业人员,这就为我省做好劳务派遣工作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因此,我省进一步广泛联系国内国外、省内省外两个市场的岗位资源,大量收集就业信息,把我省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大规模的转移就业,构建起了就业通道。一是进一步拓展了省内派遣通道。我省各级劳务派遣组织与铁路、电信、石油、石化、民航、烟草、银行等优势企业加强了联系,合作推动劳务派遣就业工作。二是进一步疏通了省外派遣通道。随着我省劳务派遣事业的壮大,派遣人数将日益增多,派遣业务已向省外拓展。加强与省外大企业特别是外资大型企业的用工联系,合作研究制定中长期的用工计划,实现我省富余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派遣就业。今年8月,我省与北京市合作,举行了第十一届华北劳务协作年会暨京陇劳务对接会,来自全国26个省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200多名代表,共为我省提供了35万多个就业岗位,现场签订了2.32万人的用工协议。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境外派遣工作。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境外就业管理办法,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原境外就业服务中心,开展了境外就业业务。各地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的优势,把劳务派遣与境外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一批境外劳务派遣基地。通过劳务派遣疏通合法出境的渠道。同时巩固现有的派遣成果,努力拓展劳务派遣业务范围,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派遣成果,在现有劳务派遣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一批劳务派遣基地和培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加强管理,提高派遣后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劳务派遣培训,提高了派遣人员就业素质。

我省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人员中低素质的劳动者占大多数,文化素质高的派遣员工比例偏少,存在参加岗前培训多,参加技能培训少,持资格证书少的现象。因此,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素质,为用工单位提供合格的劳动力是确保派遣成功率的关键。我省发挥劳动保障系统培训机构主渠道的作用,联合社会办学力量,利用劳务派遣基地及培训基地为劳务派遣人员做好培训,尤其是技能培训。同时,劳务派遣组织与就业培训机构联合,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了岗前培训、订单式培训、倾向性培训和维权培训。

(五)坚持市场化、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方针,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派遣运作机制。

劳务派遣组织具有公益性质,也是服务性的组织,更是符合市场规律的社会中介组织。而劳务派遣人员多数属于弱势群体。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省在发展劳务派遣的思路上,总体上坚持了市场化、组织化、规范化管理的方针,一开始就定位为规范化发展,起点较高。总的原则是以促进就业为宗旨,通过这一新的就业服务方式,有效地把劳动者、业主及就业服务机构有机结合在一起,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了工作推动机制。坚持劳动保障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就业服务和劳务工作机构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了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劳务派遣工作推动机制。各县区要精心组织,大力实施,把劳务输出和劳务派遣工作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来抓,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各项工作,不断拓宽劳务派遣渠道,扩大劳务派遣规模。

二是加强了内外部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促进劳动力转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开展。就业服务和劳务工作机构从大局出发,各司自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真正把劳务派遣办成一件大事。

三是加强了目标考核,狠抓了工作落实。近年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务输出特别是劳务派遣工作上,下了不少功夫,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劳务派遣工作计划,将劳务派遣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我省劳务派遣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四是加强了宣传发动,增强了职工维权意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新闻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务派遣。运用劳务派遣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让广大劳动者真正认识到了劳务派遣的重要性,鼓励和引导他们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发展潮流,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就业和创业。针对目前劳务派遣工作中存在的盲目性、分散性和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尽力搞好各项服务,积极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同时大力发展劳务中介服务组织,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劳务中介,严厉打击了欺诈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劳务派遣公司人事工作总结

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有关人事业务。

如:一是围绕人事档案管理进行的低层次的人事代理,如为个人保管或建立档案等。

二是围绕社会保障进行的新形式的人事代理。五险一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和劳动纠纷、工伤处理。

是指由本公司输出劳务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本公司确立劳务关系。

劳务派遣范围:根据企业需要,本公司向各类用人单位输出各类技工、专工、文员、行政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客服人员、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服务。同时,应用人单位要求,还可输出季节工、勤杂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急需的特殊技术工种等劳务人员。还将为企业提供人事挂靠、代办养老金服务等。

1、由企业向本公司提出用人计划,初次用人需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计划书应写明使用劳务人员的人数、工种、使用期限、劳务报酬及劳务人员的年龄、文化、技能等要求。

3、本着平等守信的原则,用人单位与本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协议书》。

4、由本公司根据企业的用人要求,组织招工、考核及人员面试等。

5、由企业对本公司提供的劳务人员进行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6、正式录用后由本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书》。

7、本公司自收到企业用人计划书之日起,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程序(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的内容办理)。

(一)用工方式简单。

企业自己录用员工:工人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企业发生劳动关系,手续繁杂,容易产劳务纠纷,牵涉企业领导精力过多。

使用本公司劳务工:工人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

(二)无任何用工风险。

企业自己录用员工:工人由于与企业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必须承担用人以后所有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即必须直接面对录用员工的劳资福利纠纷(例如员工在实习期表现不错,但实习期过后工作态度大不如前,因为在合同期内企业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否则要产生到一系列的违约金),还要同时面对诸多政府部门,如劳动、人事、社保、公积金、档案、户籍管理部门等等。

使用本公司劳务工:工人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约束,最多只有上岗协议,因此用人单位对不称职的员工可以随时退回至本公司,由本公司重新安排人员上岗,这样给员工产生一种竞争上岗的压力。而且劳务工在工作中若发生工伤等问题,一律由本公司负责上报出面处理解决,不占企业的工伤份额,劳动用工、退工、“四金”开户转帐、工资发放等大量事务性操作协调问题统一由本公司处理,节约企业管理者的时间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其围绕企业发展的目标专注于人员的选择、激励与考核等企业急需解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三)员工选择空间大。

由于本公司是网罗劳动力资源的专业公司,信息多、社会关系广、针对性强,并且与各大中专院校都有着长久的联系,可以在短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所需的人力资源。如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的话,其手续烦杂、周期长、成本费用大、而且因为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不一定能及时找到适合自己的配套员工。

(四)您选择的本身就是增利。

纵观以上四点,和本公司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合法合理的运用劳务工,将大大地为企业节约用工成本,本公司专业化的操作将使企业有效避免因政策法规的随时变动,而给企业带来的劳动用工方面风险。本公司还可以对企业实际用工过程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化的咨询和建议,使企业及时规避风险。企业不再因为自身成长和大规模扩张而不得不大量增加事务性操作人员,减少人力及相关成本。所得回报远远大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给企业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

劳务派遣工作总结

今年,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人力资源部以服务公司发展为主线,以提升人力资源开发为中心,以公司“找·抓·促”、“管理提升”活动为抓手,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实现xx年度生产经营指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现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劳动人力资源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置复员退伍军人7人,调入员工6人(外系统4人,神华系统2人),劳务派遣转正2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366人(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101人,大专199人,中专36人,技校25人,新疆籍学生196人,大学生村官10人)。截止10月31日,员工离职办理107人,其中辞职94人,辞退14人。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截止10月,选拔1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正处级5名、副处级12名),对31名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正处级8名,副处级23名),有效提升中层管理水平。

3.规范管理人力资源档案。全年共收集归档材料2578份,转进档案316卷,转出档案300卷。目前,所管人力资源档案共有5309卷(其中死亡档案90卷,解除合同人员154卷)。社保档案9435卷。代管六煤离职死亡档案1431卷。

xx年1月至9月,原煤产量计万吨,发放在职员工工资万元(不含等退及待岗人员万元),累计平均人数4467人(不含等退及待岗人员352人),人均万元,对比去年同期原煤增产万吨,工资增长4707万元,员工增加86人,人均增长万元。

一是规范劳动定员工作细则。制定《月度各单位劳动用工统计表》、《月度各岗位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统计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变化增减统计表》,结合现场写实,切实做到按需用人。

二是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4930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3168人,固定期限5年以下923人,固定期限5年以上839人。截止10月31日新签劳动合同285人,续签劳动合同216人。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集团erp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共采集9614名员工个人信息,其中,合同工5451人,劳务工985人,离退休人员3178人(移交社会管理除外);导入组织人力资源数据691104条,其中,组织机构数据168201条、人力资源数据514525条、人员照片9378张;导入薪酬考勤数据192412条。

一是超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根据《神新能源公司xx年职工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公司全年使用培训经费306万,完成培训项目70个,培训职工8308人次(岗位技能培训5259人次、专业技术培训416人次、经营管理培训1902人次、政治理论培训465人次和学历教育培训266人次)。公司各四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专业化单位举办各类培训37566人次。

二是完成各类职称申报及培训工作。完成8名员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239名员工的`专业考试、219名煤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xx年度东部四矿及公司机关的残疾人年审等工作,办理安全资格证书2人、xx年资格证书92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25本,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共计64本。

劳务派遣文员工作总结

目前,我的工作是负责公司的劳资,主要工作内容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管理,今年主要负责阿克苏乌什县新华小区的劳资工作,工作内容较细较杂,因此,在工作中,我不断培养自我的责任心和耐心,将责任心和耐心的培养放在做好工作首位,要求自己能够静下心来,认真处理每项工作中的细节,确保工作不在我的范围内出错。

二、实名制管理的工作如下:(一)、人员登记管理。

2、针对各班组、每个人劳务工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工期、施工工种、劳动报酬或计酬方式。

1、按劳务分包(班组)编制月考勤记录表,不能以门禁打卡记录代替月考勤记录表;

3、此项目在阿克苏乌什县,因公司要求统一为每一位劳务工办理库尔勒银行的工资卡,统一为每一位工人打卡发放工资,杜决讨薪等恶意事件发生。

1、实名制台账应以班组为基本单元,以单位工程为标准,并由劳资员本人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保存至劳务公司。

2、农民工劳务合同应以班组为基本单元,并由劳资员本人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亦保存至劳务公司。

(1)、抓学习,提内涵。在未来的工作中,注重抓学习,重点学习劳资员的相关知识、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建筑行业专业知识,努力促进自我的全面发展。(2)、重统筹,提效率。不断注重对于工作的科学安排和计划性,积极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努力增强对于工作的独立思考性,提升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未来工作中,个人将围绕着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合理统筹,立足本职,着眼全局,矜矜业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职责。

劳务派遣公司承诺书

申报单位及本人承诺:在所申报的《上海市居住证》申请材料中所申报的个人为我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已和我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参见后附劳动合同),非我单位派遣员工。

本单位了解《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有关规定,上述承诺确系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及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人经慎重考虑自主选择,愿意通过与 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提供服务,通过***锻炼、提高并实现个人的价值。

本人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与 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和依照执行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以及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以及竞业限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内容,以勤勉、热忱、诚信之职业精神提供职业化的专业服务。

基于以上初衷,本人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签署本承诺书时,本人未与任何用人单位间存在尚未解除或尚未终止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亦不再与任何用人单位间存在任何因劳动关系而产生劳动纠纷争议等,或与之相关的未了经济责任等,未曾被依法追究或免于刑事责任。

二、本人提供给公司的所有个人学历、履历、工作业绩、培训经历等个人资料和信息均具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本人身体健康,不患有包括但不限于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其他任何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本人能够适应和满足在***服务期间的工作负荷。

四、本人服从***业务和业务相关内容范围内的岗位安排和岗位调整,工作履行地点为青岛市或公司指定的地点。本人同意工作期间的薪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等,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如公司对本人提供专业、技能、职能培训的,本人应与公司另行签订培训协议。本人知悉公司在受托招聘员工过程中承担了一定的招录费用并了解了该等招录费用的分摊计算办法。

基于守诺对等原则,本人承诺在***公司将提供至少1年的服务,如违约按如下标准和金额予以赔偿招录费用:

(一)入职时为一般职能职位,招录费用300元人民币;

(二)入职时为主管、业务经理职位,招录费用600元人民币;

(三)入职时为职能或区域经理或其以上职位,除与公司间另有协议约定外,招录费用1000元人民币。

部承担。

本人提供的通讯地址为唯一联系方式,如有更改应告知公司。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工作总结

今年,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人力资源部以服务公司发展为主线,以提升人力资源开发为中心,以公司“找·抓·促”、“管理提升”活动为抓手,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实现20xx年度生产经营指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现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劳动人力资源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置复员退伍军人7人,调入员工6人(外系统4人,神华系统2人),劳务派遣转正2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366人(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101人,大专199人,中专36人,技校25人,新疆籍学生196人,大学生村官10人)。截止10月31日,员工离职办理107人,其中辞职94人,辞退14人。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截止10月,选拔1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正处级5名、副处级12名),对31名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正处级8名,副处级23名),有效提升中层管理水平。

3.规范管理人力资源档案。全年共收集归档材料2578份,转进档案316卷,转出档案300卷。目前,所管人力资源档案共有5309卷(其中死亡档案90卷,解除合同人员154卷)。社保档案9435卷。代管六煤离职死亡档案1431卷。

20xx年1月至9月,原煤产量计1654.12万吨,发放在职员工工资29732.12万元(不含等退及待岗人员443.39万元),累计平均人数4467人(不含等退及待岗人员352人),人均6.66万元,对比去年同期原煤增产666.1万吨,工资增长4707万元,员工增加86人,人均增长1.17万元。

一是规范劳动定员工作细则。制定《月度各单位劳动用工统计表》、《月度各岗位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情况统计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变化增减统计表》,结合现场写实,切实做到按需用人。

二是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4930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3168人,固定期限5年以下923人,固定期限5年以上839人。截止10月31日新签劳动合同285人,续签劳动合同216人。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集团erp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共采集9614名员工个人信息,其中,合同工5451人,劳务工985人,离退休人员3178人(移交社会管理除外);导入组织人力资源数据691104条,其中,组织机构数据168201条、人力资源数据514525条、人员照片9378张;导入薪酬考勤数据192412条。

一是超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根据《神新能源公司20xx年职工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公司全年使用培训经费306万,完成培训项目70个,培训职工8308人次(岗位技能培训5259人次、专业技术培训416人次、经营管理培训1902人次、政治理论培训465人次和学历教育培训266人次)。公司各四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专业化单位举办各类培训37566人次。

二是完成各类职称申报及培训工作。完成8名员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239名员工的`专业考试、219名煤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20xx年度东部四矿及公司机关的残疾人年审等工作,办理安全资格证书2人、20xx年资格证书92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25本,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共计64本。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总结

根据《^v^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社区服务协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区社区服务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街道社区协管员年半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目的。

开展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半年度考核工作,主要目的是了解和掌握整合后半年来区社区服务协管员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四员”整合成果,提高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具备“一岗多责”素质和能力、适应社区“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要求的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保证。

二、考核对象。

我街各社区所有在岗的社区服务协管员。

二、组织实施。

社区服务协管员半年度考核工作由区社区办负责统一领导,我街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组织成立专门考核组,负责组织社区服务协管员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报区社区办备案,由区社区办汇总,报市综治办和市劳务派遣公司。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等次。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相关人员的日常考勤情况,完成业务工作情况和参加培训情况。

其中日常考勤情况的标准参照《区社区服务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完成业务工作情况的标准是以社区为单位,从社区服务协管员日常工作态度情况、能否很好完成区直有关业务部门和街镇交由的工作任务情况、能否很好的独立或合作完成本职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参加培训情况的标准为重新聘用和新招聘的社区服务协管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每个季度都要组织社区服务协管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和技能培训。

(二)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关于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整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创新精神,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关于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整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在实施考核时,要严格坚持标准,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本区考核总人数的15%,不合格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本区考核总人数的15%。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本次的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程序。

1、12月28日至31日,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并适时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传达学习《关于社区服务协管员队伍整合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派遣学生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尊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属合法劳务派遣企业,与公司(以下称: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务派遣合约,甲方委托乙方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的学生,与甲方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2、甲方必须诚实、信用、谨慎、依法有效地办理委托事务,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简章。

3、甲方应主动及时与乙方沟通,就业信息、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乙方输送的应聘学生接待,面试等工作,并及时向乙方反馈面试结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招聘甲方员工,乙方应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如姓名、现住址、联系方式等)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给甲方备案。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龄、学历、身高等),收集应聘者并批量输送到甲方面试。

3、乙方应向应聘者详细介绍甲方就业信息内容,不得更改甲方就业信息内容,如因乙方更改就业信息或以欺骗方式将应聘者输送给甲方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将就业者统一输送到甲方规定的面试地点,并将就业者名单在面试前一天晚上20:00时前发送给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因乙方非法向应聘者收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四、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和乙方招聘委托书同时使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20xx年,某劳务派遣公司将几名劳动者派遣到某学校从事后勤工作,工资及保险费由学校交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和缴纳,同时,学校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每人每月50元的管理费。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都是两年一签,且期限相同。20xx年2月,两个合同均到期。在此之前,学校曾表示无法明确是否续签及续签多久,但仍将继续用工一段时间,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均未提出异议。因此合同到期后,这几名劳动者仍在该校工作。直到20xx年6月,学校后勤表示将退工,并告知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公司开出了退工通知单。于是,几名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3月—6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将劳务派遣公司与学校一起列为被申诉人,诉诸劳动争议仲裁。

学校方表示愿意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由劳务派遣公司造成的,因此,双倍工资应当由派遣公司来承担。劳务派遣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按照学校的要求来管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也是由于学校责任所导致,因此,应当由学校来承担全部责任。三方就责任的承担引起了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两被申诉人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劳务派遣用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包括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学校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或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方式履行退工手续,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本案中,因为学校的原因导致没能与派遣公司续订劳务派遣协议,而派遣公司以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为由,没能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学校应当属于违约行为,而派遣公司则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派遣用工的特殊性,《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派遣单位违法,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因用工单位违法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无论是派遣单位违法,还是用工单位违法,都应当对劳务派遣员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用工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模式时,切不可忽视对派遣员工的管理,注意合同的及时续签,以避免与派遣员工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否则我们不难想象这一局面的发生:用工单位以为与某员工的关系乃劳务派遣,而事实上因为没有及时续签派遣协议而变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更有甚者,如若在解雇该员工时未发现,则用工单位将承担高昂的解约成本。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分配丙方从事工作,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丙方按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文档、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丙方离岗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丙方工资,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元。

甲方按照国家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通过乙方为丙方发放工资和相关报酬同时缴纳政府规定的保险。

1、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1、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_元;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

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单位代为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实施。第二十三条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7月开始执行。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劳务派遣公司简介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所:*******号。邮政编码:

条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部分出资。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部分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全体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监事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各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二月十五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派遣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派遣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条派遣人数、岗位和期限

(一)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_____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

(二)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员工到甲方从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用工条件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学历:

年龄:

性别:

工作经验: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条用工规则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

(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报酬。

(七)乙方派遣员工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第六条劳务费用构成

按本协议约定实施劳务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构成及标准如下:

(一)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绩效考核制度发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报酬清单。

(二)社会保险费,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国家和________市地方规定进行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缴费规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其缴费数额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四)派遣服务费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派遣服务费按每名派遣员工每月______元的标准支付。

(五)其它费用,如档案保管费、体检费、旅游费、书报费、商业保险费、员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单独支付。

第七条结算规则

(一)每月费用结算日为________日;劳务费用支付日为________日前。

(二)费用结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用,一个日历月份为一个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期,即:从每个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的结算: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劳动报酬清单结算。

(四)社会保险费的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________市社会保险规定结算社保费用,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派遣员工个人原因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间晚于终止社会保险参保时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结算: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人员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增加或停缴手续。依据甲方确定的缴费比例结算住房公积金。

(六)派遣服务费的结算:不足一个月按日计算,全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七)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甲方确定的数额进行结算。

(八)在费用结算日之后发生的一切变动在下月进行结算和支付。

(九)乙方银行账户

企业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据乙方派遣员工实际完成工作量、考勤资料及劳动纪律等情况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清单,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给甲方出具所有劳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每月________日(费用支付日)甲方将上月劳务费用打入乙方账户。

(二)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_日按时足额将上月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发放到派遣员工的工资卡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劳务派遣

(一)提供录用人员名单甲方将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给乙方。

(二)体检。乙方通知并组织录用人员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给甲方出具《派遣员工接收函》并附上体检报告,与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体检合格人员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员工确认表》上盖章,作为甲方接受派遣员工及结算劳务费用和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及时通知体检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乙方雇用的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凭以下相关资料接收派遣员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单。

2、派遣员工身份证原件。

3、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七)由乙方对派遣员工实施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对派遣员工实施用工管理。

第十条对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条所述情形为由退回乙方派遣员工,须提供相应证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严厉行政处罚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从事兼职工作,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六)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胜任工作的;

(九)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赔偿金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三)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第十二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条相应的情形消失时并按《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二)患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协议中第十条规定的情形退遣员工;

(二)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接受劳务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结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得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和商业保险的经费。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

第十六条甲方给乙方应提供一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以此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业务及技能培训。甲方若出资对派遣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条因乙方派遣员工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

第十九条甲方不得将乙方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因故停止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或与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在该派遣员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书面手续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续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关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日期的通知后,应在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用。

第二十二条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承担支付责任。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劳务报酬标准”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应按照________市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在当地政府公布新标准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保险费的数额。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经济总体状况,共同商量派遣服务费的增减。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派遣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延迟(包括全部或部分劳务费付款延迟)向乙方付款时,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撤回员工。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员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一)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派遣员工;

(二)克扣劳务人员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三)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全部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和妥善处理派遣员工利益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三十条甲方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务争议或纠纷,应先由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员工三方协商;如果三方协商不成,乙方负责处理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相关事宜。

第三十一条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根据变化后的情况进行协商和变更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第三十二条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如协议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予续签的意见,则视为本协议自动续签年。

(二)当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或服务质量较差,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甲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进行生产,经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时或当甲方向乙方付款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个月内,甲方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当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劳务费用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所欠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后方可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劳务派遣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_____、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_____、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_____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_____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特种行业_____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_____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_____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_____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_____、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_____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工伤_____待遇的申请手续。除由社会_____机构承担劳务人员和第三人的部分_____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和第三人承担的各种相关费用由提供岗位的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_____、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乙方使用派遣人员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当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全月的标准计算;当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半价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特种行业_____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因双方与劳务人员均可谅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给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劳务人员和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劳务人员责任并承担岗位管理不善责任。

第七条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劳务人员不同意乙方调换工作岗位、工种或加大工作强度而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内补充新的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劳务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并可就劳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向劳务人员主张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_____、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劳务人员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不能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决定录用劳务人员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需再录用劳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及劳务人员协商不能达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否则,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随时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乙方应按劳务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用及甲方应得的管理费等。

2、乙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劳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人员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而使劳务人员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变更,劳务人员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经相关机构处理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离职手续。

在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督促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离职交接手续,交还从乙方领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征缴部门、住房公积金征缴部门征收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除应承担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就该被解除劳务人员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应可收取的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之总额。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派遣方式为在甲方工作的人员提供各项劳动人事管理事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派遣协议。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可自行延长________年。

1.人员招聘: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选定劳务人员,也可委托乙方协助招聘并由甲方面试确定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劳务人员,甲方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项。

2.劳动关系:乙方根据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身份与就业状态不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劳务纠纷。

4.员工档案:乙方负责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调档与托管;办理政审、出具各类人事(公证)证明。

5.工资支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支付清单,乙方负责承办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乙方于每月15日发放员工工资。

6.社会保险:乙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按月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算、缴纳及新增、变更、转移、封存、终止等手续。

7.工伤申报:乙方负责向政府申报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8.政策咨询:乙方常年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甲方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

1.派遣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及按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福利费用。员工社保的缴纳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随政府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2.派遣服务费:

根据本协议服务项目,甲方按实际使用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含档案保管和劳动人事政策咨询费用)。

甲方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务人员数,于每月________日提供书面确认名单(包括当月离职人员清单)给乙方,由乙方根据名单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当月及次月社会保险申报、注销等用工手续。

1、开具发票:乙方于每月_____日开具当月劳务费用发票交于甲方。

2、费用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服务费款项。

3、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划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4、乙方帐户资料: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作为人才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各项相应义务;及时办理用工登记、档案转递、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手续;申报和协助处理工伤事故及劳动争议事件,承担由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作为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各项基本义务:执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劳保条件;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负责派遣员工职业病、工伤的救治。并在工伤、职业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报乙方,承担因工负伤、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自派遣员工在甲方报到之日起并在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员工由甲方负责监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奖惩规定、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据需要和政府规定确定,并由甲方于员工入职前书面告知员工。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大小补偿或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修订本协议。

(2)协议期限内,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直至被派遣劳务人员使用完毕止,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更换劳务派遣公司

对于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需求的企业来说,如何选择合格的派遣公司与之合作,是关乎企业合法用工、保全员工利益、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元素。企业应选择实力强、口碑好、正规化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通过诚信、合法、规范的派遣服务维护员工的各项权益及用工安全。

一、案例:

甲企业与刘有森(天津红日升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签订《外包协议》,双方约定:由刘按照甲企业的生产要求组织30名职工,在甲企业厂区内利用甲企业的生产设备、工具及原料进行产品活件加工。刘为该30名职工雇主,工作外包费用由甲企业支付,除协议规定的责任外,甲企业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义务。上述职工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需立即上报甲企业,由刘参照国家、地方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事故人员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此份协议由甲企业人资部门主管人员和刘有森签字,并加盖了甲企业公章。

协议履行过程中,派遣职工乙在乘坐红日升公司租赁车辆上班途中,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由于红日升公司作为乙职工的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一直躲避乙职工家属的赔偿追索,致使乙职工家属多日围堵在甲企业厂区门口,要求甲企业对乙职工的死亡进行赔偿。乙职工家属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甲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也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了不良的负面影响。经多次协商,甲企业与乙职工家属达成代垫赔偿费用协议,由甲企业参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支付乙职工家属人民币61万元。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中甲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表面上项目外包方式,实质上的劳务派遣模式,使用派遣员工进行产品活件的加工生产。由于甲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漠,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对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动用工协议的签订、职工权益的核查与维护、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依法参保缴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甲企业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而且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本案反应出的问题:

1、派遣协议签订主体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本案中刘有森为自然人,不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不能以自然人身份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借用注册资本10万元的红日升劳务执照,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不具备资格条件。这也是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有森及红日升公司无力赔偿且一直逃避职工家属赔偿追索的重要原因。

2、未依法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缴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本案中双方未就30名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问题在协议中做相关约定。而这是由于这个关键节点的缺失,造成刘有森和红日升公司不为派遣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一祸根,致使死亡职工家属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终导致甲企业61万余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3、责任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全面。

在协议中双方未就“任何其他责任、义务”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明确约定,为今后协议履行过程中争议的产生埋下隐患。对“因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形未作明确约定。由于条款中限定范围过窄、且不全面,为刘有森在乙职工死亡事故发生后推卸、逃避赔偿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

4、未核实派遣职工参保缴费情况。

甲企业以外包方式与刘有森合作,并未对对方向派遣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核查。

5、合约不规范。

本案协议落款中,有甲企业人资部门员工和刘有森的签字,并加盖甲企业公章,并未有红日升公司的公章。

四、本案几点启示。

2、强化协议合法性审查。

3、充实内容防控风险。

4、完善用工管控体系。

5、依法进行审核备案。

一、注册资金。

《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资质情况。

企业(要派单位)可以通过审查派遣供应商以上资质证书来确认其基本资质上的合法性,这是使用劳务派遣的底限,也是基础。如果以上在资格上审核都不能过关,一旦发生劳务纠纷,企业将完全陷入被动状态。

三、品牌知名度。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既在用工过程中,只要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无论是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哪一方的过错,全部责任都由这两方共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在该行业的品牌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专业知识深度以及对主要客户的服务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情况。而选择本地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大的派遣机构更有利于抵抗用工风险。

四、经营规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中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其中,二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上的风险。此时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就可以降低风险,更重要的是可以“灵活用工”。一些特殊的岗位不需要员工在一家企业中工作二年,那么如果通过派遣这种形式雇佣这样的员工,当用工单位在使用被派遣员工不足两年就退还给派遣机构时,就增加了派遣机构的成本压力。遇到这种情况,经营规模相对大的派遣机构由于人才需求数量大、服务企业丰富,更容易将这部分员工改派到其他企业,消化这部分风险;而小的派遣机构由于应对能力相对较弱,要消化这种压力,可取的方式要么提高对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用,要么就从被派遣员工的工资或者非法接触劳动合同上打算盘,而这是违法的。

五、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

企业选择劳务派遣机构可以实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用工单位的hr可以集中精力做核心业务、核心人才的经营。因此,企业在选择派遣公司时要注重派遣公司的业务范围的丰富性、预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对国家劳动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和处理经验,专业人员特别是劳动法关系协调专业人员的数量等都是企业在选择派遣机构时应该慎重考量的。企业只有选择业务范围丰富,更富有专业处理能力的派遣机构才可以防范不可预见的风险发生。

六、资源储备情况。

高质量、高效率的人才招聘、甄选能力和灵活的用工机制,以实现人力资源的迅速组织与优化配置,是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重要目的。因此,劳务派遣单位的人才储备与人才招聘渠道是否能够满足用工单位的人才招聘需求十分重要。

最后,提醒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在派遣谈判过程中,派遣服务价格是重要的,但不应当作为唯一标准,无论从派遣员工考虑,还是企业内部关系调整,都需要一个优质的供应商从中协调、组织来完成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您的派遣供应商是否合格,关系着企业整个人力资源工作的健康发展。

天津市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180家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予以参考。作者:姚文燕(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务派遣公司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派遣工作。

甲方负责将所需外派员工的数量、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

甲方负责对所招用外派员工的挑选和最终确认。外派员工的数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具体法定或者约定事项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外派员工签约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为准。

第二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外派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员工管理。

外派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外派员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四条用工关系。

外派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外派员工的期间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

外派员工到甲方报到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般不转移,有特殊情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外派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如外派员工是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办理保险;或者参照《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外派员工属于法定劳务人员,则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担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缴费用。

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迟延告知或甲方迟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迟延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给派遣员工的,不足一月,甲方应按一月支付该人的管理费。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约定的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外派员工的考勤考核结果交乙方。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提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签约情况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提供人员异动清单,并须于每月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总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项的办法发放。

a.甲方经乙方同意,直接向员工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b.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员工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于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外派员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区工作,因跨省市发放劳动报酬而产生的银行或邮政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派遣员工的退回。

7.1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还给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产生医疗补助费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用。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随管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赔偿或补偿约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或外派员工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如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并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外派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外派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中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三)派遣工作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环境恶劣,严重危害外派员工身体健康的;。

(四)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外派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除本条(三)、(四)项的情况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按通知当月的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提出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员工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外派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签约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盖章确认。若甲方无法定理由而未按时间节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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