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原创(大全5篇)

时间:2023-09-29 13:17:54 作者:文锋 散文随笔原创(大全5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散文随笔原创篇一

在一个纯白色的世界中,一望不见。一个男人在走着,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停了下来,突然一个念头在脑海里出现,那似乎又是一个信号来提醒他不要停下,要一直走下去。于是他又开始了不知名的行走。

这个男人一步一步的行走,昂长的步伐,疑惑地步履向前去。他行走在这个没有缤纷和斑斓的世界中,这是一个无趣的地方,但很安静,很高洁,这里不容污秽的出现。他置身在这里,孤独却祥和。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周围开始起了变化,开始出现了颜色,出现了他原来所熟悉的景物。但他依然没有停下,还在走。

四周的环境变化着,唯一不变的是他坚定地步伐。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在了一条柏油马路上了。突然前方出现了一辆装满钢筋的大卡车,卡车的对面出现了一辆黑色轿车,黑色轿车来不及躲避,迎面相闯。卡车上的钢筋滑落到黑色轿车上。钢筋覆盖了黑色轿车。车子里有一个中年男子,已经死了,时间停在了9点11分59秒。男子的一只眼睛被钢筋穿透了,一只胳膊也因为撞击太猛,飞出了车子。

男人停了下来看了看这张已经因为车祸变了形的脸,突然笑了。他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这个车祸的男人就是他自己。突然这一切都消失了,包括一直在走的男人。

救护车赶到时,这个男人最后看了医生一眼,便咽气了,时间正好9点11分59秒。

人生就是不断寻找的过程,不断的寻找自己想要的一件件东西,到最后灵魂再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结局,这个结局或许不是你想要的,但这是你必须接受的,因为这一切都已命定好,等待便是。

作者海笑的文集

那人处在,那桥不在;那人不在,那桥任在。

——题记

我向往着大自然。小时候,看着远处长满树木的深山总是充满着好奇,渴望探寻里面的一切未知。

修桥

踏上进山的第一步,心里无比的欢喜,不知道面前这个未知的世界会给我带来怎样的惊喜,步伐轻盈的走在蜿蜒的山路上。

山林中的路,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它没有城市宽大的柏油马路,而有的只是曲径幽长。这条小路在这茂密的树林中开辟出来,好似一把大刀将树林劈开,小路上落满了从两旁树上掉落的枝叶,踩在上面吱吱作响,时不时看到枝叶被阳光照射反射出来的光斑,侧眼望去,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倾射进来,洒在这小路上。

夏日总是酷热的,可在这深山中却感觉不到那种炎热,这里没有城市的喧闹,有的只是寂静,还有不经意间传来鸟的啼叫声。不知道我在这蜿蜒的小路上走了多久,貌似这条小路没有尽头,对于我,疲乏已经席卷全身,肩上沉重的书包好像又在这一刻沉了许多,我不经瘫坐在地上,这么长途的跋涉对于年仅十岁的我还是第一次,可我总归还是好奇的,好奇知道这小路的尽头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好奇知道那个世界是不是一个美丽的世外桃源。

背上书包,继续出发。这次,我走的快了很多,来不及欣赏路边的美景,心中的那份好奇促使我尽快走到路的尽头。

见过了城中穿坝而行的河流,可是如此湍急的河流我却从来没有见过。我走到了路的尽头,可是河流却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越是阻挡我,却越是让我好奇,河流的那边是怎样的世界。

河的那边,还是山,还是树却可以清晰看到树间冒出的炊烟。不知所措的我在河边徘徊,这时,那边传来整齐的号子声,沿着声音望去,几个壮汉正在那里搬运者石头。我顺着河边走了过去,喊着整齐而洪亮的号子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爷爷,怎样才能过河啊?”老爷爷看着面钱充满稚气的孩子说不出话来,“爷爷,怎么样才能过去啊?”

“哦,这河上没有桥,要过去就得游过去,我们正在修桥,修好就可以过去了。”显然,这位老爷爷被我如此小的年纪独自一人出现在他的面前而感到惊讶。说着老爷爷将我抱起放在一个自制的筏子上,我胆怯的蹲在筏子上,老爷爷载着我渡过河,又抱起我放在岸边,老爷爷又转过身继续喊着号子筑桥。本是决定继续向前走的,却坐在岸边的石头上,静静的看着他们筑桥。

黄昏降临,老爷爷他们也随之收工,我起身看着老爷爷,他走过来问我怎么一个人到这里来,我向老爷爷讲述了我此行的目的,老爷爷牵者我的手向那冒着炊烟的地方走去。

一个月后,假期结束了,而,桥,也修好了。我踏上了回家的路,老爷爷将我送到桥边,我走上桥,再桥的中间,使劲的跳了两下,转身冲着老爷爷大喊:“桥好结实”。老爷爷没有回我,早晨的阳光照在老爷爷满是皱纹的脸上,我看到他在笑。

离开,我答应他们明年还会来。

当我再次踏上那条路,兑现我的诺言的时候,已是八年以后。如今,再也找不到那山中的小路,我的脚下却成了我当年幻想的柏油马路,盘山而上。

河还在,桥还在。却再也找不到那座桥当年的美貌,青苔、杂草布满了这座石桥,课它依然坚立、挺拔。

当我走过桥,来到那个村庄,这里的一切都变了,原来的房子变成了小洋楼,玲玲当当的马车变成了骑车的吵闹声。我四处打听老爷爷的下落,却听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知道了那座桥是老爷爷自己攒钱修建的。

离开,踏上那座石桥,回头看,没有老爷爷的身影,脑海中回忆着八年前的那一刻,阳光洒在老爷爷满是皱纹的脸上,老爷爷笑着不说话。

这次是真正的离开,坐上离开这座城市的航班,开始我的追梦之路。

那人初在,那桥不在;

那人不在,那桥犹在。

清晨,一觉醒过来,透过窗棂看外面全是白茫茫的一片,那是尚在朦朦胧胧中山村的晨雾。

我翻身而起走出屋外,环顾四周,犹如轻纱缕缕的晨雾已将整个山村的空间笼罩,它飘飘悠悠地在房前屋后、田间、池塘、河边、村口和花草树木的身边。垂柳在清风中飘逸,刚吐露的鹅黄色嫩芽在晨雾中似翩翩起舞的蝴蝶婀娜多姿。近处的池塘和小河上飘着薄烟般的晨雾,给河塘披上无暇白玉般的衣裳,哦,更像是新婚女子身上的婚纱。

再往深处走,一团团的浓雾依山恋峰,踌躇徘徊,凝聚不散。迷雾漫天,连屋檐下的树都变得模糊,惟有雾浪在翻腾。难以极目远望层峦叠嶂,但置身于氤氲的雾气中,感受到晨雾如丝般的轻抚,心情也被滋润了,格外地舒展。

从浓浓的晨雾中穿过,有一种置身于飘渺仙境般的感觉,白雾阻隔住我的远眺目光,只能看见眼前的少许景物。一片片轻柔如毯的薄雾在田间、河床、池塘上流动,如同置身于围绕着的层云山间俯瞰大地一般,朦胧之中又清澈见底。路上已有行人来往,在静谧中听见他们时断时续的脚步声,却见不清他们的面庞。浓浓的晨雾,柔和浩渺,弥漫凝重,使山村初春的清晨愈发显得神秘,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眼前不断飘来轻纱似的晨雾,一团团、一阵阵。我的发梢、睫毛、衣领等都缀上了晶莹剔透的水晶花。我的眼凝视如烟、如诗、如画的晨雾,经不住手舞足蹈起来,水晶花快活地跳跃着,飞到我的脸上,跳到我的头发上,飘到了我的衣服上,温柔而又朴素的雾气轻抚柔摩着我的面庞。我品尝着晨雾清新的滋味,清新、凉爽、甜蜜……眼前的这一切,是大自然为人们勾画出的多姿多彩而又美丽如梦的画卷,滴酒不沾的我,今晨倒也尝到了醉的滋味……还有更多的感觉流入了我的心田。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和表达。

信步在浓雾中,犹如进入了梦幻世界,一个个虚幻的影象在雾中飘动,仿佛觉得自己的身变轻盈了,心也缥缈。清凉的晨雾,沁人心脾,漫延在全身。于是乎我有了一种强烈的冲动,我多想张开双臂在这个春天中去拥抱晨雾,在春天的晨雾和朝霞中得到温暖充满温情。

晨雾是美丽的,是迷人的,初升的太阳将鲜红中夹杂着金黄的光芒均匀铺洒在晨雾上,那白色的世界因而变得多彩缤纷起来。当白茫茫的雾中透进一束阳光时,我看到了无数颗亮闪闪的露珠在天空中飘浮。随着一轮红日从晨雾中破出,那飘动弥漫的晨雾开始稀薄,被朝霞所浸染,羊绒般的晨雾便有了色彩,宛如被人们视为珍宝的翡玉。春晨,巍峨的大山苍茫的大地被晨雾笼罩着。微风轻拂,雾渐渐地散开去了,露出了山、村庄、屋宇、河塘和一排排挺拔的树木等。

受着自然的召唤,我的魂魄也随同轻烟薄雾在林中悠然信步。林中,只见薄雾氤氲、怀烟孕露。凝结了的雾气如霏霏细雨洒落下来,柔得有一种让肌肤微凉微润的感觉。我仰面朝天,受用这天公赐给的琼露、大自然给予的最好滋养。村口那块巨石上的青苔,在雾霭的罩护下,似织锦如玉缎,青鲜动人。

有一首歌唱道:“像轻纱飘舞着浪漫,迷蒙着与天与地的眷恋。太阳似乎太莽撞了,刚一露出甜甜的笑,它就在一阵柔柔风儿中,匆匆流浪去了天边。”

春天的晨雾带着丝丝寒意,浸透骨子里的清高,缓解萎靡的疲惫。山村的晨雾是新婚的春姑,带着大方块的红头巾,落落大方中蕴着娇羞恬静。山村的晨雾弥漫着田间的.清香,悠扬的山歌醉入心扉。

朦胧中显现的老槐树挺立在村口,带着满枝的湿气,成为雾中雾后的一道迷样风景……

(1)

这是一座小镇。

镇很古,黑瓦白墙,有古老的戏楼,有雕花镂纹的关帝庙,有清朝的会馆,有曲曲折折的小巷:是个微型江南。如果在雨天,打一把伞,走在小巷里,逢着一个结着丁香一样愁怨的女孩,那,简直是戴望舒诗中的意境。

镇,很是典雅。

镇,也很是古色古香。

可惜,小镇虽美,唯一缺憾:缺水。

小镇人说,小镇先民来自江南,给水闹怕了,迁移于此,择一高处,建造一个微型江南。可惜,是一个有形无神有巷无水的微型江南。

再好的地方,一旦缺水,就如女孩缺失了双眼,就如玉没有了莹润的光泽,就如花儿没有了芳香。

小镇人吃水,就打井,可仍打不出来。小镇地势较高,哪儿来的水啊?老祖先远水,远得很是彻底。要吃水,只有挑着担子,叮咚哐啷,下到一里地的坡下去挑水,累得满脑门子汗,一边走一边咒天骂地的。

小镇,也因此少了灵气,少了润泽之气。

小镇老人就叹息说,有股水就好了,小镇就活了。

小镇女孩们呢,坚决不呆在小镇里,蓬头垢面的,脏死了。一个个身子一闪,嫁到了河那边,清灵灵的水,清灵灵的笑声,青葱葱的身子,灌足了水一样。

小镇的小媳妇就埋怨,说自己命不好。惹得小镇汉子们发狠,如果有一股水,那些跑出出去的女子想回来,没门!

这,是阿q式的自我安慰。

也有水,就在一里外哗哗地流着。去上游开山斩崖,也能引水。谁有那么多的钱啊?这事,私人干不了,没那个实力。国家出钱,派水利局的人来。领头的是个白白净净的人,戴着眼镜,拿了一张图纸,一支笔,带着几个人东指指西比比,然后,在距小镇上游两里地的一处山崖处一指,在这儿动工。

于是,开山的炮声隆隆地响起来,推土机开来,铲车开来,汽车也开来了。

那简直就是一场战争啊,百年难遇。

石山炸开,石头运走,一溜的石坝砌成一条线,随着山势一曲一折地拐着。坝一律灌上水泥浆。嘿,结实。大家乐呵呵地想,再大的水也不怕。

戴眼镜的笑笑,不行,得植柳。

于是,一线柳扯来,一线绿扯来,一直扯到小镇,陪伴着一渠活水。

天啊,多粗的一股水啊,净净白白地滚涌而来,沿着那个大渠,银子一样铺展开。一刹那间,小镇迎来一片水声,一片天光水色。随着水流涌来的,还有翠绿的笑声,不久,还有一声接着一声的蛙声。

(2)

有了水,一切都好说了。

小镇,一下子真成了青花瓷一样的江南,就连下雨,也下得婉婉约约,如一片绿色的薄烟,成了天青色烟雨。

小镇人会用水,用得很有诗意。

他们把水用一条条分渠引上,穿洞钻桥,进廊过户。水本来不大,偏要造一座小小的拱桥,或者一座月亮桥,也有六边的。有的还在桥边堂而皇之立一座碑,上面刻了碑文:某年某月某日,此桥为谁所立。桥的名字,也取得很有诗意:观月桥、听水桥、杨波桥……反正文绉绉的,从书中翻来的。

镇外人见了,说这是臭美,过去怎么不造桥。

镇上人眉毛一轩,过去没水嘛。

镇外人妒忌道,还是悠着点好。

小镇人不悠着,水边植树,一片儿绿。绿色一浓,过去没有的声音都来了,蝉儿扯着嗓门儿可着劲儿地喊:好啊——好啊——纯粹是捧红火炭的。鸟儿更别说啦,一早一晚,呼呼啦啦一群。还有一种白羽长腿的鸟儿,像鹭鸶又不是鹭鸶的,在水边缩着脖子一啄一啄的。突然不啄了,又啄起自己的羽毛。

门外院内,花儿草儿的就繁盛起来,泼泼洒洒一片。

一般院内,一片花草,一片竹林,一个小几子,几张凳子,几个人下着象棋。水就在旁边,沿着一条通过院墙的沟渠流进来,拐过一角,绕过竹林,又缓缓地流出去。这是干嘛啊,为了啥啊?小镇人说,不为啥,看一眼水,心里瓷实。说罢,一脸得意地笑。

在巷子里走,女孩的身影多了,高跟鞋声清亮亮的传来,连笑声也清亮多了。

巷子,一曲一折的,石子路很干净。小镇人不用水泥硬化路,偏用石子,好像是特意为了让女孩的高跟鞋磕上去咯咯地响。我去采访时,走过一次小巷,那清脆的高跟鞋声,一下一下踩在石子上,也一下一下叩在我的心上。

我傻站着,望着一个个走过的柳叶般的身影,有个女孩还回头“咯”地笑了一声,至今那笑声还在我的心里荡漾。

小巷深处,时时有一架绿藤,闲闲地垂下来,灌满了浆的藤条和叶子,充盈着生命的张力,又扭过去,一直扭上去。藤萝和绿叶里,是鸟儿们最好的家。有的一窝儿隐居在里面,大的叫,小的应,组成一个合唱团。有的一只站在枝条上,一晃一晃的,呷着嫩黄的嘴儿,唧哩哩哩——也不知道在抒哪门子情。

身边,就是渠,一条白亮亮的水闪着光,潺潺湲湲的。

(3)

小镇人爱水,水是命根子,是眼睛。因此,没人作贱水。

夏日黄昏,在小镇走,水边椅子上,总有人躺着,摇着蒲扇。头上,有葡萄架扯起一片阴凉;有柳叶儿扯起一片平平仄仄。

如果有孩子弄脏水,一定有人呵斥:“不想喝水了,是不是?”

被呵斥的孩子会乖乖地离开水,躲在一边去耍。

树一绿,水就清。水里映着一片绿影,如一团梦幻一般。一尾尾的鱼儿在绿色里游动着,眨动着眼睛,瘦小如线,可是又淡淡的如水墨画一样,把影子映在青苔上;一会儿一摆尾,又藏进青苔里去了。

至于洗衣的,更是搓得水哗啦哗啦响。有了水,女人脸红了,眉眼也润泽了,就连腰也柔了,也细了,一搓一扭的,麻花一样。

水面,一年四季都是白的,青的,没有枯草,没有树叶,更别说别的垃圾,就如一匹白绫,在日光和月光下平铺着,一直铺向镇外,合为一股,滋润出一块肥田沃土来。

这儿,是小镇人的耕地。

有水后,小镇繁华起来。

小镇位于两省交界,有公路在此穿行,因此设下一个车站。

过去没水,没人来。现在水一来,人也就接二连三地来了,有小镇人所说的操着柔柔水音的下河人,也有语言生硬的上河人,更有坐车来这儿的远山远水的人。大家都揣着钱,找到这块风水宝地,盖房,开铺子,做生意。一条新街,随之出现在小镇。一天到晚,这儿的音乐声,笑语声,哗哗啦啦的,如一片茂草,四处蔓延。

小镇人也从中看到了商机。

他们的耕地也不种庄稼了,不来钱嘛?种啥?全种上了蔬菜。一垄一垄,精耕细作,春夏韭菜茄子西红柿自然生长;到了秋冬,就有大棚蔬菜。天旱了,镇内引出的白亮亮的水,顺着垄沟一绕一弯,一畦菜就来了势头,就可着劲儿地长。其中,更多的是翠绿的荷叶,一片挨着一片,没有尽头。栽荷好啊,莲蓬一结,采下送到市上,马上一抢而空,纯天然的东西嘛。至于莲藕,一节节手胳膊粗,白生生的,送到饭馆,都是提前订好的。不然,没那个饭馆的份。莲池里的水,不能空着,养上鱼,搅动一池子活水,也搅活了一片希望。

守着小镇,守着一条水,一镇人闲闲地生活着。

(4)

水真的把一个镇子滋润活了,也火了。

开山引水的地方叫寨湾。一条水奔下,扯出一匹瀑布,千变万化的,做尽了姿态。可惜不是唐代,不然的话,李白骑着他的白鹿来了,一张嘴就是一个品牌,也不会输于庐山瀑布。诗仙是永远不会来了,小镇人另有办法。

在山崖垭口,他们修了一座亭子,专门请来开山的那个戴眼镜的专家取名。专家眼镜一推说:“叫‘听水亭’吧。”于是,就叫“听水亭”了。

那一条长堤叫绿堤,可惜没有断桥,没有白娘子和许仙雨里借伞的传说,没有水袖轻扬黄梅戏婉转。不然的话,西湖又怎么的?苏堤又怎么的?堤坝的那边,是一片荷叶,在风中波荡起无边的绿色涟漪,一到六七月间,也算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了,取名“千亩莲塘”,让人一见,想起采莲女,想起“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的情景,以及江南如水的民歌。

小镇的戏楼上,传来老人们的二胡咿呀声,是一个自乐班,唱不了京剧,也唱不了秦腔和黄梅戏,唱的是本地即将失传的剧种,叫汉剧二簧,声音时而高亢苍老,时而低沉柔韧。别小看了这个自乐班,竟然惊动了县里市里的专家,一群群挎着相机摇着折扇赶来,听了之后,长叹道:“活化石啊,真正的活化石啊!”也不知说人是活化石,还是剧种是活化石。

总之,自乐班火了,上了电视,几个老头唱得口水拉得老长,还乐呵呵的。

镇外的同龄老头,一个个眼巴巴地望着,咂巴着没牙的嘴道:“走了狗屎运啊,一条水一滋润,风水就来了。”说过了,叹口气,巴巴地找到镇里来,死掰活扯的,要求也加入自乐班,露上一手。一来二去,一个个会汉剧二簧的都赶来了。人多了,定了制度,三六九唱戏,二四六练功,绝不含糊,不许请假。

小镇,也随着自乐班上了电视,一下子火起来。

旅游,不是搞出来的,是旅游者哄起来的。

也不知啥时,一群群背着背包的人出现在镇上,个个戴着小帽,自称驴友。驴友一波一波地来,下了车,叽叽喳喳的,有用相机拍古镇戏楼的,有拍山上古寺的,也有拍镇上的水和水边人家的。

小镇人不知道什么是驴友,但很欢迎他们。因为,他们来了,小镇更火了,小镇生意更火了,小镇的生活也火了。于是他们打出一幅广告:来微型小镇,看水色江南。

一直,他们没忘记那条水,连广告上也带上那条水。因为,是一条水,涵蕴了他们这座小镇啊,养活了这座小镇啊。

小镇人,懂得感恩。

(原创作者:余显斌)

南苑的冬季,天空深邃、悠远。如诺这夜的冬雨有淡淡的月光夹着露珠的晶莹裸露些许禅意,是否可以抱着夜色,怀着匆匆的喘息?眼眸对着烟雨,朦胧,透明我的世界,落红无数,哀伤遍地。寒兰,已于风中黯然,在荒芜的年华里形成了一道道的明媚。风景如画,青春华艳。当思念染上岁月的底色,那段一尘不染的时光,摇摇欲坠在风雨间,惹起无数思念。伸手翻开尘封的扉页,清晰地看见那些曾为岁月写下最初的诗行,倾世词章,想你如初,念你如歌。你恰似昙花一现,芳华在一霎那间绽放时,我便握住了双手,便匆匆闯进你的世界。从此,以文字温暖彼此,并肩风雨,共度锦瑟的年华。

躲在岁月的风尘里,把一些不安和躁动收敛,风,美丽了这一季的风景。岁月,是一盏空杯,而我只想一杯如水的宁静,在四季里从容,波澜不惊。流年,是一盏琉璃,在浮尘里细致地疯长。如若这夜不为眷恋迷惑了心,是否能安静的读你,哪怕一段浅光阴,也会涌动微亮,在落花飘香的路上。不经意翻阅泛黄的信笺,温习,某些熟悉的片段。或许,时光里最初的心动依然渐行渐远。念,却一直都在,且,从未走远。岁月沉淀之后依旧未改的眷恋。闭上眼睛,慢慢的书写这一份宁静,累了,挥手,作别昨日的记忆;疼了,细数胸中的沟壑。

这夜,犹记浅光阴……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大概就是刚刚记事的年纪,对水就有了一种挚着。那时候压根儿还不知道什么叫“挚着”的,只是父亲时常带着我到离家不近不远的小溪沟背水,有的时候,我便用胶壶灌满一壶水,同样用背篓将水背回家。那时候心里的印记大概要算背水最刻骨铭心了。

后来,就到了上学的年纪,学校组织春游什么的,免不了又要到小溪去玩耍。放了学帮助家长们做家务,父母亲总是吩咐说:将羊们拉出去,让它们到山涧吃喝够。每当这个时候,我又总是要到小溪边,经不住同行的伙伴们的邀约,我又玩起了“狗刨水”。对水,从此就有了特别深厚的情感。没水的日子像掉了魂,就有了一种失落。我以为:那时候的水,当数家乡的那条小溪流淌的水清澈、甘甜。

长大了,参加了工作,像是与水有缘,阴差阳错地干起了“水”行当。最初接触水,只是觉得水有许多好处,最惬意的当然是在水中畅游,然而接触的时间长了,仿佛觉得它不仅仅有这些好处。有一次,出差大漠,一路风尘,满面黄沙。晚上歇下来,打一盆水,正想痛痛快快地洗个澡,女主人却面露难色,问即原委才知道原来这里太需要水了。

往往是一勺水淘菜、洗脸、洗脚,最后将水泼在地里,了解到这一过程我当即难为情地把水倒回缸里,热情好客的女主人的一再道歉,反倒使我无地自容。这干涸的土地多么需要一滴甘露啊!从那以后,我才真正觉出水的价值:它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可以这样断言,没有水就不会有人类。过后的日子,对水就有一种全新的认识,及至管理城区供水的日子,总要嘱咐每一个用水的人家都要珍惜这赖以生存的“水”。

与“水”相处的日子,却又似乎少了缘分。每次疲惫而后跳入小溪摆弄“狗刨水”的时候,总是被呛几口水以后就发出“再不洗澡”的誓言。是被水吓坏了,还是肆意蹂躏洁净的溪水的行径必须遭到这样的报应么?我无法清楚,最终归结为“缘”故的了。

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霍然对水有了一种挚爱。自然的变迁,留给人类的生存的空间是越来越狭小了。这才唤醒人类必须从“零”开始重建家园,于是有了世界的环保日、地球日了;于是有了中国的退耕还林;于是有了南水北调工程。

人类总是在他(她)们的生活出现困境的时候,才意识到生存的危机,这未必也不是好事。好歹总算让人明白了这样的结局是何等悲哀的结局,让人有一种“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奋博,对水的感受才会不一般。

每每打开电视,总要有一些画面、一些文字是关于水的,给人留下最深刻的映像,那就是: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请珍惜没一滴水!

对狼山的兴趣,不在其多高,也不在其多美,更不在乎其道有多深。

狼山在江苏南通境内,并不高,也并不美。关注狼山,是冲着它的名字。

在富庶的江淮平原上,各处风景大多都顶着一个文绉绉的名称。一座荒村、一所破庙、一口老井,也可以因为名字成了名胜。

早就这么想着,突然看到千里沃野间愣头愣脑冒出一座狼山,不禁精神一振。这个名字,野拙而狞厉,像故意要与江淮文明开一个玩笑。

起这个名的由头,有人说是因为山形像狼,有人说是因为很早以前这里曾有白狼出没。不管什么原因吧,一定是和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宋代淳化年间,当地官僚把它改成“琅山”。幸亏后来又被改了回来。

狼山蹲在长江边上。长江走了那么远的路,到这里快走完了,即将入海。江面在这里变得非常宽阔,渺渺茫茫看不到对岸。长江一路上曾穿过多少崇山峻岭,在这里划一个小小的句点。狼山对于长江,是欢送,是告别,它要归结一下万里长江的不羁野性,因而把自已的名字也喊得粗鲁非凡。

狼山其实并不高,海拔才96米,从地平线算起,也才一百多米高,实在是山中小弟了。

但登上山顶,南边脚下是浩荡江流,北边眼底是无垠平川,东边远处是迷濛的大海,立即会觉得自己是在俯视着大半个世界。

狼山没有云蒸霞蔚的仙气,没有松石笔立的风骨,只有开阔和实在,造物主在这不再布置奇巧的花样,让你明明净净地鸟瞰一个现实世界的寻常模样。

我想,长江的流程也像人的一生,在起始阶段总是充满着奇瑰和险峻,到了即将了结一生的晚年,怎么也得走向平缓和实在。

狼山很小,游览无需狼山多长时间,山里除了一系列的庙宇和巍峨的大势至菩萨外,也没有太多可以流连的地方。只是,在山脚下,有不少文人的遗迹,使小小的狼山加重了分量,使万里长江在入海前再发一声浩叹。

狼山东麓有“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墓。随着稀疏的几个游人,信步漫走,突然看到一座冷僻的坟墓,墓碑上赫然刻着五字:“唐骆宾王墓”。历史名人的墓见过不少,但一见他的墓,我不由大吃一惊。骆宾王的归宿,历来是一个玄秘的谜。有人说他已经被杀,有人说他出家做了和尚,都没有确实凭证。他像一颗瞬息即逝的彗星,引得人们长久地关注着他的去路。怎么,猜测了一千多年,他竟躲在这里!

狼山脚下还有另一座墓,气派大得多了,墓主是清末状元张謇。

张謇中状元是一八九四年,离一九0五年中国正式废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只有十年,因此,他也是终结性的人物之一,就像终结长江的狼山。

张謇中状元时四十一岁,已经感受到大量与科举制度全然背逆的历史信息。他站在万人羡慕的顶端上极目了望,他看到了大海的湛蓝。

只有在南通,在狼山,才望得到大海。只有在长江边上,才能构成对大海的渴念。

不管怎样,长江经过狼山,该入海了。

狼山离入海口还有一点距离,真正的入海口在上海,现代中国文人的命运才会受到更严峻的选择和考验。

汽笛声声,海船来了又去了,来去都是满载。狼山脚下的江流,也随之奔走得更加忙碌,奔向大海,奔向大海。

汽笛声声,惊破了沿途无数坟地的宁静。

历史的变迁和现实的变化总有惊人的相似。选在这样一个江流入海,不见经传的狼山脚下谋划机构改革后的事情,是狼来了,还是死死固守的山没了,我无从得知。

散文随笔原创篇二

早春三月,咋暖还寒。窗外又淅淅沥沥飘着细雨,这是你走后的又一个雨天,柔柔的雨淋湿了我思念你的心。微凉里却阻隔不了一份温暖的深深侵入。心,暖融融的如这阳春三月的阳光,比以往走过的任何一个早春都觉得温暖,因为,这个春天的季节,不再孤单。

亲爱的,好想你!

一个人给一个人的温暖,不需要海誓山盟的诺言,象山间的一股清泉流入心田的感觉,足够让人沉醉,沉醉的露出浅浅的笑颜。从此有了你的陪伴,我所有的季节皆是如春的温暖。

思念在你走后的路上无尽的延伸。花正含苞待放,你可是和我一样期盼那盛艳的时候?犹如期盼你我那个花好叶绿的时候?曾伤感于花飘落了无人与我一起悲怜,叶飘落了无人与我一起哀叹。而今,我心飘落的时候,却让你有了慌恐。你,就这样不经意的走进我的视线里来,轻轻柔柔的如春风吹来,打开我的心窗,温暖我所有的寂寞和孤独。

你的到来,给了我一份莫名的惊喜,感觉到你就是我前世约定今生要等待的有缘人,是我今生的宿命。我品尝到了幸福的滋味,因为红尘路上有你从此相伴,我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开心,因为你是我的天使。

亲爱的,我越发珍惜这份意外的曼妙之缘,因为在遇到你之前,我将时间花在了太多的孤单里;因为在遇到你之前,过尽千帆皆不是,我与太多的人失之交臂;因为在遇到你之前,这样的早春我不会有温暖的感觉。

在你离去的每一个夜晚思念将我尽情的缠绵,直到梦里与你相见。期待明日的太阳升起,期待梧桐更兼细雨的黄昏,期待你我的再度重逢,期待将你轻轻的揽在怀中,期待牵着你的手走过万丈红尘。

淡淡的,暖暖的......我的心扉已慢慢启开,任你来去。我想你的'心扉也愿意任我温柔的抚摸,演奏出千古的绝响,不是心碎而是欢畅。我淡定的心从未溢满了如此多的幸福,思念一个人的感觉这般美妙,轻轻的靠近,浅浅的触及。

亲爱的,我等你,等你决定要来永远爱我,义无返顾的从远方而来从此陪着我不再离去。我要,要与你在柴米油盐中的平淡日子里与你相伴,即便琐碎,即便平凡,但那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我要将心事向你倾诉,我要告诉你有你的生活是如此美好,就象风儿在呢喃,就象这三月的雨儿在低语。我要将你嘴角浅浅的酒窝缓缓注于我深沉的背影,接触你的目光,看着我的身影透着快乐,我的肩膀漾满温柔。

在这个世上,没有哪一个人能拒绝对家园的诱惑,而亲爱的你,又何尝不是我唯一的家园?

春雨丝丝,绵绵而飘,淅沥着温柔的秘密。瓦蓝瓦蓝的天空,飘渺了无边的深情。因为有你,早春三月,叶儿肥大,鸟语婉转,春暖花开。

“祝你多年以后,死于心痛,因为思及我。”

他对她说,她却笑笑,

上扬的嘴角却溢出了苦涩。

初见她时,一袭白裙

凛冽的寒风,吹散了她乌黑的长发

他向她轻轻走近

她只身蜷缩在墙角

他向她微笑---“嗨,美女,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俗气的搭讪语,惹得她发笑

她抬头,他看见他哭红的双眼

一脸可爱惹人的模样

“喂,我饿了,你快去给我买吃的!”她对他说。

“好。想吃什么呢?”

“鸡蛋灌饼吧。你给我爬快点啊!”

“呃,好吧,我很快回来。”

“喂!不要生姜,不要葱,不要蒜啊!”

“你…要求还真多。还有,我叫凌沐晨。”

“喂!你赶快去啊!”

“再喂就绝交!”某人黑下了一张脸。

“喂!求绝交!”某女笑了笑。

“……”

我记得那日午后的微风正好,

我记得那日天穹的日光微暖。

我记得你拉着我的手说:“若汐,让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我记得那时我的表情有瞬间的惊愕

却还是甩开了他的手“就凭你?!呵呵,你最好离我远点!!”

不是不感动的,亦不是不信他,

只是,像你那样美好的男孩,

还是不要在我身上浪费年华的好,

我,南宫若汐,玩不起。亦输不起,

所以,不要对我那么好。我怕,

在这场游戏中,还没开始,

就输了自己以及。

一整个花夏

黄昏时的光线,穿破空气中的尘埃,

慢慢氤氲开来,

勾勒出,她柔和的肩线,

漂亮的眉角。倾国倾城的容颜,

散发着说不尽的美好,

就是这样的女孩我真的,

想要在能力之内给她最好,

我,凌沐晨,也许不是最优秀,

也许有点轻狂、有点霸道,

甚至不够温柔,

但我真的想要保护你,

若汐你不要闹了好不好,

干嘛像个刺猬别人一碰你就跑。

他,气宇轩昂,有着少年不羁的模样,

她,温柔霸道,有着少女可爱的味道,

他对她百般呵护她却始终想要逃,

她对他渐渐依赖他却放任不管,

他出生华丽自出生来俨然一个小少爷模样,

不能有一点不顺心,什么都要是最好,

没有什么是得不到,

她是平平凡凡的一个乖乖女,

努力认真、力求最好,

她坚信,只要努力,

想要的一定能得到,

比如漂亮的衣服可爱的洋娃娃,

只要我考第一爸妈就一定,

一定给我想要。

直到那么多次的努力后,

她终于知道、不是所有,

所有她想要的通过努力,

就能得到,

自从遇见她、他才知道,

原来有些事,不是想象中的模样,

他习惯了被关注、被宠爱。

暧昧最伤,百害无一利。

拥有了爱情,就别去碰暧昧。面对弥足珍贵的爱情,我们需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唯有这样,才能给予彼此最大的安全感。——这句话从微博上看到的,写给那些恋爱的孩子们,好好珍惜身边的爱人。

爱情,就像尾班车,错过了这一班、就错过了回家的班车。

下一站,不同的人、不同的爱。却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感觉。

身边是否有这样的人,你们暧昧着,却永远不会在一起。

暧昧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暧昧是,有感觉,然而,这种感觉不足以叫你们切切实实地发展一段正式的关系。

彼此暧昧,却不属于对方。又或者彼此喜欢,只是没把话说破。这样的感觉最伤。

我承认我玩暧昧,但那是校服时代的事情。

我也承认那时的暧昧,我从未动过情、只是很单纯的玩玩贪开心而已。

现在的我,也许成熟了,我是真的讨厌暧昧不清了。

有人说,感情这东西,最让人念念不忘的是暧昧不清的时候。

我拒绝了很多暧昧,这一次、却陷入了这场暧昧。

现在的我身边也有一个算优秀的、我挺欣赏的跟我暧昧的男生,他说他是坏人、很爱玩、向往自由不恋爱。

他不高不帅,只是他优秀,我们无话不说、他帮助我很多、教会我他所具备而我所没有的道理。

我们越走越近,才发现自己越来越欣赏这个男生。

大多女的都是感性的,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很容易投入一段感情,所以也很容易受伤。如果我欣赏一个男生,我就失去了抵抗力,也就一样感性。

我们是社团工作上的好搭档、玩耍时的好伙伴、谈心时的好知音,无时无刻不接触,越发欣赏。

不爱我,才舍得暧昧。

暧昧这事,谁认真谁就输了。

可是,如果未来的某一天,碰巧我喜欢上了。

能不能告诉我,其实你也喜欢我。

我爱你,那么的明显,每个人都看得出来,而你每次却都微笑而过。不拒绝,也不说破,还和我自称哥们儿。

哥们儿,一个别人多么羡慕的友情,可我却不爱,我要的不是这个你懂的。可你为怎么每次都这样,给了我希望,而换来的却是双倍的绝望。我不要求你爱我,只希望要么绝情一点要么就接受我。一次性的说完让我不要留着任何的念想。

我爱你,但不会要求你也爱我,爱情里,要么互相喜欢,要不就有一方注定会受伤。

我爱你,遥遥无期,花期已过,可它明天还会开,可你的爱,从来都不会为我开。

作者夏梦微的文集

红颜,知性,解人意,容颜姣好之女子也。情人,有情有意,无名份却行夫妻之实者也。不是有情人都可以称为情人的。对于未入围城的男人来说,相识无数,红颜知已难求,得一红颜足矣。未婚异性间有情的,只能称为朋友或对象,无话不谈,心心相印的,可称为红颜或知已,算不得情人。情人,是专属已婚人士消费的字眼。

这里,只说说已婚男人的红颜与情人。我认为,作有妇之夫的红颜,度很难把握,红颜还是情人,和距离床的远近有关。远床的红颜,终会成为男人人生路上的过客,最终会形同陌路。红颜一旦与那男人上了床,就成为了情人,在那男人眼中,便不再是红颜,只是情人了。

家花不如野花香。入城前的女子也算不错的了,男人就心肝似的哄着,甘心情愿的为她做这做那,甜蜜的日子就飞也似的跑。时日久了,入了城的男人,总看着别的女子好。就如兰香之室不闻其香。就是天仙,看得久了也不过如此。一朝为人妻为人母,生活压得人累,女子就有些话多。大多的男人觉得活得累,有了烦恼也就不愿与妻说了。

倘或办公室有个温柔解人意的年青女子或妇人,有烦心事说了被劝了,男人心动就认了红颜。与红颜在一起真的轻松,不用供她养她,有了烦恼,约了到咖啡厅等,坐了静静地聊,男人就觉得红颜通情达理,温润可人,比家中多年的妻强百倍。想见的多了,倾诉的多了,男人就有发展为情人的念头。理智的红颜,只愿意做听众的,不愿意离床太近,男人慢慢就淡了心思,结果是多年后相见,不过点头笑笑而已。一旦红颜对那男人心动,终是共上了床,便从此成了情人,不再是红颜了,男人有烦恼时也不会象对红颜那样言无不尽了。

男人有情人,是要有经济基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情人间的感情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男人有钱就变坏,没错。和情人烛光宴,订客房,送礼物,这是情人间交往的必经程序。没有那么多银子,哪能有女子甘心情愿做男人的情人?所以说情人是高消费,是一部分有经济势力的男人想显示男人的成功,置发妻于不顾高额消受的结果。

上床还是不上,决定了是成为男人红颜还是情人的角色,其实就这么简单。

散文随笔原创篇三

一个人的一生,是由无数个青翠的日月堆砌而成,无论时光走的有多远,来时的路和去时的路,还是一如既往。我们在属于自己的界限里,安稳的成长,我们的生命与万物相比渺若微尘。有时候我们会彷徨,有时候我们会忧郁,甚至于感叹命运的束缚而怨天尤人。只有爱能点燃我们对生活的激情,只有爱能化解我们内心的烦乱。爱始终伴随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伫立在光阴的路口,去努力寻求生活的美满,打捞出尘世间的快乐,让我们在有限的生命里,拥有了自己可以拥有的一切,品味了五味俱全的人生情感。

自从有了天地万物,爱就伴随着这个星球,也许是宇宙大爆炸把整个炙热的爱燃变了苍郁,也许是创世纪开始,耶和华赋予了这个世界爱的灵性,让爱变得多姿而绚丽,让爱变得深沉而委婉。看到幽静的小溪我们会喜悦,看到岚气缭绕的群山我们会神往,看到飘逸的彩虹我们会去遐想,爱在我们心底会自然的流露。爱是与生俱来的,爱是一个人灵魂的升华。

隔帘听雨,推窗看月,那种深重心底的爱,是由衷的对自然的情感。为一段情缘,为一个约定,为一个故事,低眉含笑语呢喃,这是清纯的爱恋。执子之手,牵手白头这种至死不渝的真情让生活变得丰满而充盈。一幅画能流淌出婉转的爱意,一支悠闲的曲子,能让人感触到爱的温度。

爱,首先要爱自己,要把自己融入这个世界里,去爱生活,爱自然,爱朋友。爱心是一个人的本质体现,为对方无条件的付出,而不求回报,就像母亲对孩子的付出一样,这种无私的情怀是一种博大的爱。烽火戏诸侯,周幽王对褒姒的爱是一种残缺的爱。爱就是一个人,在口渴之时,递给他一杯白开水;在风起之时,替他添一件轻衫,在他孤独的时候,给他一个温柔的拥抱;在生死之间,让她生自己死。这种超越生死的界限,天上人间也可相随的爱,会让人刻骨铭心。

孟子曰: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我们每个人都很关爱自己,但我们在关爱自己的同时,也应该去关爱别人,得到爱是一种幸福,付出爱更是一种幸福,爱心是发自内心无私的奉献。一个人有了爱心,比千万种戒律和苦行更能发出圣洁美善,会活得轻松,安静和自由。

现实中有很多人迷失在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有的有地位,有的有金钱,但他们都感到活得不那么充实,就是因为他们缺少了爱心,多了贪念之心。一个人缺少了爱心就会被贪恋之心所控制,会迷失心性,失去自我,为了追求金钱不择手段,为了追求地位深陷囹圄,为了追求春色而坠落,被虚幻的物质世界所迷惑。去争名,去夺利,以貌取人,以利为人,心被贪欲之心驱使,虽然享受了物质世界的纸醉金迷,但却永远感受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命的意义。当他厌倦了想退出的时候,却发现找不到了来时的路,陷入了苦海而不能自拔。

人最大的神通是爱心。九八年大洪水,全国人民的一片爱心铸成了铜墙铁壁的长堤,汶川的地震,爱心的奉献抚慰了受伤的群众,激励了人们的斗志,爱心让贫困山区的孩子看到了希望,爱心让让人们携手同舟,和谐共处。一个人可以没有让旁人惊羡的姿态,也可以忍受缺金少银的日子,但离开了爱心,就会让人生搁浅和褪色,因为爱心是生命的黄金。爱心可以美化人们的心灵,爱心可以陶冶人的情操。爱心是不讲回报的,爱心是无价的,用物质来交换爱心,爱心就失去了韵味。爱心的力量是神奇的,只要我们都付出爱心,生活就会变得越来越好。只要心中有爱的人,才能去播撒阳光,才能让生活里处处有光明。

我记得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小狮子问妈妈,爱在什么地方?妈妈说爱在你的尾巴上啊!于是小狮子不停的追着自己的尾巴,追了一天也没追到。他又去问妈妈,妈妈笑着说:你不用刻意的去寻找爱,只要你一直往前走,爱就会陪伴着你的左右,有了爱,你就会是最幸福的。

是啊!爱就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都来摒弃虚无的贪念,慷慨施舍,乐于助人,牺牲小我,勇于奉献,用一颗爱心去温暖这个世界吧!让我们放下欲念,明无自心,拈花微笑,不担忧未来,不执著现在,找寻心灵方向,品味爱心之美,把我们的思想放怀天地外,交汇在感觉间吧!

散文随笔原创篇四

你一直站在爱的天秤上,像个裁判。

感情的法码让你感到生活的重心失去平衡,使你摇摆不定。

你一直试图摆正自己的位置,但终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听从你的使唤!

我一直等待你的决择,傻傻等待你宣布最终的答案。

你常说;“广泛撒网,重点培养。”

选择是每个人的权力!

但爱不是游戏。人心一旦没底,灵魂也将丢失。人如果没有尊严,一切无从谈起,自信也将坍塌。

世间没有完美无缺的爱。

古老的教课书里写道:“贫富悬殊是爱情的最大敌人,其实比贫富悬殊更能杀死爱情的,是年轻而倔强的心。”但对我而言,能杀死爱情的是多疑和不善解释的心。

越小心越容易失去。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得不到。

散文随笔原创篇五

关于于丹,下面从受众的角度来谈一下。

我们把于丹讲座的受众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别人都说这个好,跟风,将来和别人谈话的时候可以作为一个谈论的资本。这就像看电影,一部大片出来,不管评价好不好,总要去看一下。

第二种,不管出于什么一种情况看了于丹的讲座,觉得讲的很不错,讲的很有道理,但是这个讲座并没有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这种人就像没事在家里看了一个电视剧,自己感动得流点泪,但是纯作一种消遣。

第三种,我个人觉得是听讲座的最高境界,就是听了,信了,然后就照着去做了。现在有些评论说于丹是“文化奶娘”,听众是怎样的被麻痹了,怎么样的不能自己思考了。我觉得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但是真是这样不好吗?老子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听了一个道理,就按着做了,这才是真正的上士。整天想来想去而不见实行的人才是最失败的,时间浪费了,精力浪费了。有人要问了,那听到的要是错的呢?我要说,如果一个道理你第一次听没有发现什么不妥,就说明它已具备了相当程度的合理性。如果能做到“定于一”,守住一个观念去好好地实行,你会发现生活原来是很简单的,是很轻松的。于丹讲的有道理吗?你也许会说她俗套,她讲的是老生长谈的那些东西。那么为什么大家讲了几千年还是这些东西呢?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所以与其辛辛苦苦地再去找什么捷径,方法,不如老老实实地照着这些去做。但是这是很不容易的,非上智与下愚不能办,孔子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正是夸他们的意志坚定。

第四种,由于我们大部分是处于上智与下愚中间的普通人,所以我们很难做到第三种人。记得中央电视台做过一个关于于丹的节目,主持人是阿丘和张泉灵,张泉灵最后总结说:“我们可能学不到于丹的口才,可能学不到于丹的思想境界,但是我们可以学到于丹总结生活的态度。”学会于丹总结生活的态度,我把这作为第四种人。有一次看报纸,上面说于丹坚持写日记坚持了四十年,我觉得这正是她总结生活的明证,也可见她“定于一”的功夫。于丹的讲座,首先明确一点,不是学术讲座,而是“心得”,也就是个人的见解。当然很多人可能看到她教授的名头,往往不加细想就以为这是专家在研究的《论语》。但是《论语》本来就是讲生活的,从一个角度上,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把它仅仅作为一个学术来研究本身就是对它的不尊重?其实于丹也是借《论语》下蛋,借《论语》之名阐发个人的想法,也就是她总结生活的成果。之所以能借,是因为生活本身就是那些道理,所以她不但可以借《论语》,还可以借《庄子》,她再去借别的书来阐发思想我们也不用惊诧。于丹怎么可能对这么多的书都有这么深入的研究呢?做第三种人很难,做第四种人也不易,而且是一件很辛苦的事。聪明累,即是对此类人说。最令人烦心的是有时意识到一个道理很好,但是往往不得定下心来去实行。难得糊涂!真羡慕第三种人啊。(我不谦虚的说一句,我大概是第四种人了,但不是从于丹学来,而是另有一些原因。)

第五种人就是批评于丹的人,对于这一种人,我不再细分。这里的讲的“批评”,我们用专业的说法,包括“夸”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批评”。我上面之所以在自认第四种人时声明是“不谦虚”的说法,正是因为我还有一部分停留在这个阶段。这一种人是聪明而没有到一定程度(即上所谓的“上智”),或者自作聪明,他们没有像第三种人那样学到于丹的“质”(基本上就是生活的质,讲出生活的质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很多人都可以讲),也没有像第四种人那样学到于丹的“神”(总结生活的方法)。他们听了于丹的讲座,或是出于反思的精神,或是有抵触的情绪,不甘心直接接受。好点的,比较要强,不甘原接受嚼过的东西,要自己去找,或许可以成为第四种人;不好的,根本没想过于丹讲的东西可以用在生活中,就开始从什么社会意义,影响来讨论“于丹”现象。

大家看一下,受众中哪种人比较多呢?是第一种和第二种,有些人说什么大众被麻痹,于丹讲座中有什么政治意识,其实没必要那么杞人忧天,有多少人真正在关注于丹讲的内容?我说这话是带着遗憾和失望的。第五种好像也不少。不过也许我划的界线太分明,中间应该还应允许存在过渡,比如虽然没有达到第三种,但是对于丹讲的某些东西丢特别有感触。又每个人似乎都在总结生活,不过大多比较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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