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整治工作方案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模板5篇)

时间:2023-09-23 18:08:42 作者:GZ才子 2023年整治工作方案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模板5篇)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如下:

两违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张某某党委、***、县政府的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具体指导我乡的两违治理工作的全实施,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扎实有效推动两违治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好的效果。

县两违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两违治理的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以乡人大**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设两违治理办公室,乡集镇发展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张某某两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乡两违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乡两违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乡里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出动宣传车10余次,张贴标语300余某某,悬挂过街联60余某某,出专题版报4期,各行政村按乡里要求召开了专题广播30余次,有效的推动了两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县政府两违治理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在做好政策及法律宣传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类型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精心组织、上下联动,认真做好排查摸底。

第一阶段有各行政村组织自查,对自查结果进行登记造册上报乡两违整治办公室,两违整治办公室再进行核实。第二阶段乡两违办公室根据不同类型,制定处理意见,对符合集镇发展规划的两违户进行上报立案处罚,并督办相关手续。不符合集镇发展规划的予以拆除。第三阶段,通过反复的核准后,根据不同类型的两违户,全乡共计15起,其中11户是在集镇发展规划内,4户不符合集镇发展规划,对4户占地19750平米进行了强行拆除复耕。有效遇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也为我乡的两违治理工作铺垫了道路,开创了土地管理新局面。

动态情况,发现问题有制止、有汇报,把两违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的管理夯实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我乡的土地及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两违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张某某党委、***、县政府的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具体指导我乡的两违治理工作的全实施,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强力推进,扎实有效推动两违治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好的效果。

县两违治理工作动员会后,***、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两违治理的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以乡人大主席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设两违治理办公室,乡集镇发展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张某某两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乡两违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乡两违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乡里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出动宣传车10余次,张贴标语300余某某,悬挂过街联60余某某,出专题版报4期,各行政村按乡里要求召开了专题广播30余次,有效的推动了两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县政府两违治理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在做好政策及法律宣传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类型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精心组织、上下联动,认真做好排查摸底。

第一阶段有各行政村组织自查,对自查结果进行登记造册上报乡两违整治办公室,两违整治办公室再进行核实。第二阶段乡两违办公室根据不同类型,制定处理意见,对符合集镇发展规划的两违户进行上报立案处罚,并督办相关手续。不符合集镇发展规划的予以拆除。第三阶段,通过反复的核准后,根据不同类型的两违户,全乡共计15起,其中11户是在集镇发展规划内,4户不符合集镇发展规划,对4户占地19750平米进行了强行拆除复耕。有效遇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也为我乡的两违治理工作铺垫了道路,开创了土地管理新局面。

动态情况,发现问题有制止、有汇报,把两违现象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的管理夯实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我乡的土地及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由郑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邓祖元同志负责“两违”整治日常工作,“两违”行为举报电话:023-79572128。

成立“两违”巡查队4个,各驻村领导任队长;带领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人员分组分区域定人员网格化负责辖区“两违”巡查工作、违法建设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汇报统计。

二、管控目标

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未来”的工作原则,通过“两违”管控工作,促进依法、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三、管控重点

1、全乡重点及实事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的“两违”;

2、黔枫公路两侧、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的“两违”;

3、环境保护涉及(含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的“两违”;

4、国土卫片图斑需整改的“两违”;

5、林地范围内,侵占林地的“两违”;

6、河道管理范围内,危害河岸提防安全和河道行洪的“两违”;

7、规划的修闲旅游区域和具有一定历史文物(化)场所范围内的“两违”;

8、乡村道路及新建道路两侧的“两违”;

9、侵占基本农田、已征土地或占用公共用地的“两违”;

10、村(居)委活动室周边的“两违”。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

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宣传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依法用地的观念,引导群众支持“两违”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强化源头防控

通过“多规合一”,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衔接,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保障居民建房用地指标。规范个人自建房管理,疏导群众建房刚性需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两违”。

(三)做到“四必拆”

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包括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必须拆除。

(四)建立信息报告机制

全乡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完善乡、村、组管控网络,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乡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信息登记汇总;二是“两违”巡查网格人员负责每日巡查职责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023)79572128。

(四)多方联动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联动机制,村(居)委、金溪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阻挠土地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坚决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同时要在整治中讲究方法分类处理,循序渐进,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预防上访、集访事件发生,把推进整治和维护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依法整治拆违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平安办、应急办、派出所、司法所、金溪国土所、驻村干部和各村(居),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现场拆违前,拟定行动方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拆违进行中,做好影像记录备查;拆违后,一案一档,规范完善档案资料。

(六)强化激励问责

附件:1、两违”整治工作日常巡查管控制度

     2、水田乡“两违”巡查网格

     3、黔江区水田乡群众举报受理制度

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美化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动员、全员动手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以“四边三大”(路边、屋边、水边、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为主要内容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乡村文明卫生意识,建立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和减少病害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乡统筹,村队、站所、学校落实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县级文明卫生单位、卫生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我乡主干道沿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整治村为重点,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并以此为示范带动全乡环境卫生整治,力争通过1—3年时间,实现全乡环境卫生的明显改观。整治行动主要是通过乡、村的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对居民集中点和村头田边、沟渠河塘、房前屋后、道路两厢、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打造一批环境卫生示范单位、村队、示范户。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卫办,艾斯波拉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有尼鑫、托勒太负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乡村和农户庭院环境清理。各村委会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群众对住所外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除村庄、院落、圈舍等场所的污水、污泥、垃圾、杂物和杂草,整修村内道路,排除积水,填平坑洼,疏通沟渠清理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修复公共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依法清除残留荒废建筑物质、断壁残垣和违章建筑。镇环保所负责指导各村、社区正确处理各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镇农业农村办拆违队负责协助村社区做好废弃建筑物、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家禁止的毒鼠强对农村人畜粪便处理机制,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将污泥、垃圾集中,进行高温堆肥杀菌。各级爱卫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人畜粪便处理的指导,尽量利用现有储粪设施储存粪便。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开展植树种花活动。对清理后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地,要合理规划,引导鼓励村民种植花草树木,减少裸露泥土,美化环境。镇林业站负责为镇、村提供合理种植方案和技术指导。

五、工作步骤

按照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3年内实现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的整体要求,20xx年为宣传发动、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为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为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5月10日)。各村、社区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宣传栏、会议等方式,深入宣传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10月31日)。各村要重点抓好“四边三大”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环境治理,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验收整改阶段(10月20日—11月31日)。结合县卫生示范村创建工作,对项整治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两违”整治和耕地保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新一轮“两违”整治工作,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城乡建设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柱县“两违”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柱县深化“两违”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两违整治发〔2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耕地保护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全力整顿”的总体思路,以“属地原则、部门联动、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原则,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工作目标,通过“两违”整治治出环境、治出空间、治出公正、治出美丽、治出政府公信力。

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及耕地保护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摸清“两违”问题底数,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强化要素保障和审批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分类处置、疏堵结合方式,依法依规推进“两违”整治。

发生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主要包含以下2个方面11点:

(一)违法占地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的

3、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

4、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

5、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6、其他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占用土地的

(二)违法建设

2、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进行建设的

5、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的。

(一)坚决遏制增量。各村(居)按照属地原则,镇辖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的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2021年4月6日以后新增“两违”问题,一律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坚决遏制“两违”增量。

(二)依法摸清底数。各村(居)要以本辖区内的村庄规划区、坝区、永久性基本农田、饮水源保护地、主要河道、道路交通沿线、村委会所在地为重点,摸清“两违”问题底数,建立“两违”问题工作台账。2021年9月10日前,全面完成全镇范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个人或企业“两违”建筑情况摸排,2021年10月到2023年11月底,全面完成“两违”存量分类整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分类处置存量。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结合“两违”问题摸排情况及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制定“两违”问题分类处置意见,并制定我镇“两违”问题分类整治方案,以各村(居)为单位,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原则,采取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治相结合方式,依法依规推进“两违”问题分类处置。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动员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召开“两违”工作部署会,营造“两违”整治工作氛围,加强“两违”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各村(居)制定完成“两违”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4月21日-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两违”问题摸排,重点摸排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包括未经批准的拆旧建新、未经批准的异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等)行为的具体数量、面积,违建户基本情况、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各村(居)、镇辖各有关部门建立“一违一档”台账,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类处置阶段(2021年9月21日-2023年4月30日)。2023年4月底前,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原则,结合制定的“两违”问题分类整治方案,依法依规推进“两违”问题分类整治。

(四)督查与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1日)。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两违”整治工作成效,依法依规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镇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大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成立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两委”、镇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指导各村(居)及相关部门推进“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相应“两违”整治工作巡查组,由村书记、主任任组长,村(居)五(三)大员和驻村干部任副组长,村(居)“两委”人员、村民组组长任成员,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

(二)切实压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对全镇辖区内“两违”整治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两委”对村(居)辖区“两违”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镇村(居)签订包保责任状,切实压实“两违”主体责任。镇自然资源所、村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巡查,各村(居)要组织各村(居)组织“两违”工作巡查组对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形成群众有效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对存量“两违”摸清底数,新增“两违”及时发现、查处,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依规制定整治方案。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国家和省级政策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有效应用到“两违”问题整治中,避免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充分结合“两违”问题摸底排查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分类整治方案,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两违”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将重要工作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要随时报告;按要求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各村(居)每月24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坚持疏堵结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依据部门职能权限,结合已审批的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对各行政村已划定的集中安置点、农村居民建房点、村庄建设用地等类别,按照合理的规划布局、建设用地规模、房地一体登记信息等受理合规合法的农转用审批、农村宅基地审批、村民建房许可等手续,保障群众刚性建房需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增“两违”行为。

(六)强化全面宣传。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两违”社会危害性的宣传,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违建必拆、违法必究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同时,要及时宣传报道“两违”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树立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正面典型,曝光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高压的舆论态势,有力震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七)加强监督检查。将“两违”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全镇通报,对弄虛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居)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两违”情况并予以制止、查处。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巡查暗访,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出现新增“两违”问题3日内未发现,5日内未处置、上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镇纪委监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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