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法治说演讲稿(汇总9篇)

时间:2023-09-13 07:20:23 作者:字海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汇总9篇)

要写好演讲稿,首先必须要了解听众对象,了解他们的心理、愿望和要求是什么,使演讲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演讲稿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一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我们中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 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二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

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梦·法治路》。

记得《中国合伙人》里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梦想是什么,梦想就是一种让你感到坚持就是幸福的东西。”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

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在有机联系,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和谐社会的性质就包含着对于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任,在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是我们每一位监狱人民警察神圣而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一名有责任感,有职业理想和崇高价值追求的监狱警察都在为实现心中美好的职业愿景努力奋斗者,为此,我们还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真正做到“学法知责”,“依法尽责”。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还要求我们监狱人民警察要有坚定的信念和立场,必须要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威严服务,要不断加强自身理论修养,使自己具有更加丰富的知识,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反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民主法制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我们监狱人民警察要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托,为了实现“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新理念,让更多的失足囚子早获新生;为了让共和国多一份祥和与安宁,让更多的家庭尽享天伦之乐,我们愿将青春与热血毫无保留地奉献给监狱,将其变成放飞希望的绿洲;把昔日的浪子,改造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用博大无私的爱,去完成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化腐朽为神奇的光荣使命!

二年级:李亚丽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四

作为一个人,我会有青春梦,以色彩缤纷的梦编织成绚丽的人生。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会有中国梦,以形形色色的报国之径将国家引向昌盛繁荣。

如果是“中国梦”,我定会把中国构思成一个和平安定,繁荣富强的美好境地。可空想是没有用的,若当真要把中国变成想象的那般,便是需要一个个的“青春梦”!

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我的青春梦中国梦由简单思考了更多。

如果问幼儿时的我,我会为你哼起那首儿歌:“我要上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劳动,长大要为人民立功劳!”童稚的声音背后是一颗单纯的心,那时的我有着最简单,最纯粹的青春梦。我认为有了知识,有了智慧,就可以成就我的那个中国梦。

如果问现在的我,我并不能立刻回答你,因为我想到更多属于我的青春梦,想到了理想,想到了未来……我想过从事法律,为更多人伸张正义;我想过从事医学,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我想过从事科技,为中国走向新时代尽一份绵薄之力……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效仿鲁迅先生,用笔杆圆我的中国梦。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用着几千年去演绎一个兴衰更替的过程,其间突出的英雄人物做着不同的青春梦,有青史留名的,有无人问津的,但我相信每一个英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中国梦。

我不知道最后的青春梦如何改变,但我会一直把属于我那个中国梦记在心中。将自己的青春梦融入中国梦。

经久不衰,永垂不朽的中国梦,一代代拼成的中国梦,将由一代代的青春梦去维护、去建设!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五

我最为一名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的特岗教师,也许谈论到依法执教可能会显得有些稚嫩。但这绝对不会失掉我的真诚,因为我和大家一样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 教师。

习爷爷在党的十八大教育方针指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把立德树人最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接班人,因此结合两争一创提高党和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校园是个神圣而又圣洁的地方,在我的眼里孩子们都是待放的花朵而我有幸能伴花成长,倾听最美花开的声音这是我的幸福。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良之风却侵袭着这块圣洁的土地,学生早恋迷恋网络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股股寒流侵袭着初绽蓓蕾,如何不让悲剧再次上演那就需要让依法执教的航母破浪起航。 20xx年我以一名特岗教师的身份加入了农村教师的队伍,下面就浅谈一下我在农村教学当中遇到的困难和体会。

韩彤是我班成绩较差偏激固执的学生,上课不听作业不做,不是偷人家铅笔就是拿人家橡皮,并且迷恋网络,一个学期换了好几个同桌,得知这种情况以后。在寒假里进行了几次家访,去年冬天下起了百年不遇的大雪,爆冷的天气冰冷的气温我独自走在,这交通闭塞环境恶劣的山路上,忽然一不小心陷入了大雪当中,我越陷越深越来越感觉自己的身体往下沉,此时的大雪没过了我的半身,手脚也冻的有些麻木。当时我傻了,但这种恐惧并没有动摇我前行的意志。

后来是路人把我从大雪当中抱了出来,经过一个来小时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到了他的家,我摸着她的头苦口婆心的对他讲,要她集中精力学习,远离网络,给他讲网络犯罪的案例,并且我在上课时多给他平视的目光和积极的态度,渐渐地她找到了自己在班级中的位置并且也摆脱了网络,成绩也提高到了全班的第五名,由此证明了打骂并不是教育孩子的唯一方法。教育需要依法执教,教育更需要用心执教。

假如在人生的道路上,能在有一次从新选择工作的机会,你会选择什么职业?我当然会响亮地回答---教师,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我普通,我平凡,我没有桃李满园,我没有骄人的业绩。我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优势的,甚至带着少许稚嫩的农村特岗教师,但我骄傲——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的昨天是真实的,我的今天是充实的,而我的明天,一定是多彩的。老师们,可别轻视了山村教师的身份,我们催开的是山里的花朵,塑造的是山里孩子的未来我骄傲我是教师,我光荣我是山村教师。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六

大家好!

我站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微笑,便增添了无穷的信心和力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却惨死在醉酒司机的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快要出生的胎儿!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人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就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有些同学却自我感觉已经长大了,因此有些学生喜欢在校拉帮结派,讲“哥们儿义气”,崇尚“暴力”,更有人无视法律的存在,在校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记得上届六年级毕业的徐某,因从小自由散漫,经常在学校欺负小同学,对老师教育置之不理,参与打架斗殴,勒索他人钱财。在我们学校也有些同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经常在校小摸小偷。在此,我要真诚地提醒这些同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但它又是正义的化身!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知法守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同学们,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让法律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七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我们中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 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八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呼唤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社会》

翻开历史泛黄的书页,在人猿揖别的上游,本来没有法律,自从氏族社会的瓦解,国家的出现,法律便应运而生。

沿着历史的长河顺流而下,我们便可以找到古罗马城堡上的《十二铜表法》,古巴比伦遗址上的《汉漠拉比法》,更可以领略我们中华民族的《商律》、《秦简》,以及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及其所有子法等。

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说明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在孜孜以求着法治这一神圣的目标。

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包括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被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

几千年来,多少哲人为法治所魂牵梦绕,多少智慧为法治所激情碰撞,多少先贤又为法治而折腰呐喊。

法治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接受的最具普适性的原则。

换言之,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成为最基本的准则。

美国著名法史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

当美国的总统选举陷入僵局时,是作为正义化身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确立了布什的总统地位。

尽管与之争雄的戈尔存有不满,但他还是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

事实上,他所服从的不仅仅是美国的最高法院,而是通过最高法院所张扬出来的法治理念和信仰。

中国正处在敏感的社会转型阶段,胡总书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也提出了新时代的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八荣八耻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的荣辱观,更体现了庄严的宪法精神,告诉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只有知荣辱,才能文明守纪,只有建设更美好的法制社会,才能建设更美好的和谐。

在这一背景下,完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构建以及法律权威的树立。

我们知道,法治权威是一种理性权威,依赖于社会公众对具有普适性规则的信仰和服从。

而中国还远未构建起民众对法律的基本信仰,法治的权威仍无法在短期内达到。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是苍白的条文。

千百年来,世界各国的腐朽现象可谓层出不穷。

如原“河北第一秘”李真、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等高层领导干部的撤职查办,难道这些贪官们不知法吗?难道他们不懂法吗?不是!他们所欠缺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法律的信仰!在他们心目中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可以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什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法律意识在他们的脑海里只是一张张白纸。

从这一点来看,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在于有多少部法律的存在,而在于有多少法律信仰存在于公民脑海之中。

对于权力规制所维系的法律信仰,北欧国家丹麦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

近日“透明国际”发布各国清廉程度排名。

北欧国家丹麦、芬兰和大洋洲的新西兰为清廉指数最高的国家。

在他们看来,通过受hui来发财是不可能的,更是非常可耻的!如果一位官员被发现用权力做交易的话,那他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2005年5月一移民官收了中国一留学生7.5万人民币的贿赂,竞成了丹麦30年来最大的丑闻和贿案!在丹麦,社会十分平等!最有权和最无权的距离很小,人人享有尊严和平等。

部长。

市长毫无领导架子,从未见下属给领导倒水。

丹麦最大的皇家烟草公司总监豪斯克夫说:老板绝不能让秘书倒水,如果这样做,秘书会把水泼在他的脸上!类似状况,在瑞典、芬兰都大同小异!欧美各国也以清廉和民主。

平等自豪。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决反贪治腐,根除封建特权,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国富民强的和谐社会定会实现。

对于我们教育部门,学校是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

在当前我国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持续加快、法治日益健全的'重要时期,一个学校能否办的好,能否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办学方略和管理理念。

作为一个学校的管理者,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则是奠定办好学校的基础工程。

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也是我们在新的世纪不可回避的责无旁贷的选择。

作为教书育人的我们,让法律的理性之光,照耀前进中的中国仍然任重而道远。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身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增强法治意识,保持对法律最基本的信仰,以我们的努力铸造成中国法律的万里长城,甘愿做中国法律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砖一瓦,做中国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

从现在开始,学习既非为权,也非为利,而是为了天之苍生的公共福祉。

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坚如磐石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19世纪伟大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发出了为权利斗争的呐喊,而我们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奋力高呼:为中国的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而斗争!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神州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

相信那时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和谐社会会更加美好!

我演讲完了,感谢各位耐心的聆听,感谢这次难得的机会!谢谢!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回首三年前,一句朴实的“中国梦”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

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是整个民族的梦。

而对于我们司法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

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

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我们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

党的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提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众多的“首次”法治元素,标志着“法治中国”已经在步履铿锵、阔步挺进,展示出自信中国的法治新思维,描绘出美丽中国的法治新画卷,更使无数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人权尊严在法治光辉的朗照中熠熠闪光。

然而,法治之路注定不是坦途,公平正义也绝非唾手可得(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行程也不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国亿万万同胞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我们是司法干警,我们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

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

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

环顾四周,其实已经有无数的法官、无数的司法干警毫不畏惧的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法治梦的实现默默付出。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莫过于“燃灯者”邹碧华了。

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以自己的品德操守与学识担当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尊重。

“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易行难。

回顾邹碧华的一生,47年虽然不长却是中国法治曲折进程的见证者,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微弱的存在没有让邹碧华放弃改变世界的雄心。

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经历风雨而不改初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我认为——是信仰,是坚定的法治信仰。

回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法官为法治梦的实现在默默付出。

费洛姆说:“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

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所以,不仅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

要让人民/充满/“眼泪已干、心却未死”的希望,要让人民坚守“正义虽迟却从未缺席”的信念。

要让人民也信仰法律。

我想,当所有的人民、百姓都信仰法律,都心悦诚服认同法律的那一天,我们的法治梦也就实现了。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灯前行”。

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点亮了法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把火能否燎原,则在于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能否传承和接力。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想对着苍穹呐喊:我可以传承!我可以接力!

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将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捍卫每个人的法治梦;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乘着司法体制的大潮,置身其内,顺势而为,敢于面对、敢当重任,在前人的足迹上,斩荆棘路,不断开创司法改革的新局面。

而且,我相信,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越来越多的司法干警,循着邹碧华的精神,接过邹碧华“燃灯者”的接力棒,用汗水一起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实现我们司法干警最伟大的——法治梦!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通过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立法律权威》。

要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普遍对法治尊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它要求我们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共同构筑起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法律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唯有历史积淀而成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我国古代的管仲也曾指出:“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这就是说,在治国理政框架下,法律只不过是一整套的系统条文、一系列制度规范,要想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还必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

如果一个国家缺失了法治精神、一个社会没有了法治信仰,即使法律条文制定得再全面、再系统、再严谨,也注定会沦为炫目的装饰品。

整个社会不仅不会有良好的法治风尚,而且法治也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

由此可见,虽然法治和严密的法律条文、高深的法学理论之间有密切关系,但后者仅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而已,要真正实现依法而治,还必须使法治信仰深植于每个公民的内心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

建立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敬畏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要获得实质性的突破,并实现这个目标,既需要建立和健全高效、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更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做坚强地支撑,使法治能够理所当然地成为一种重要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逐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已制定出10多部法律,国务院也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规,各级地方人大制定了4000多部地方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基本上进入了有法可依的状态。

但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和完善的过程,重要的是一个全民思想觉悟、文化观念迅速嬗变过程。

实事求是地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多人的观念并未实现“华丽转身”,特别是对法律认同感、对法治敬畏之心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尤其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人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

由此导致的最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敬畏意识并未建立起来,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现象并不少见;另一方面是已经制定的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法律实施机制某些环节失灵,执法过程中存在大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清醒认识法治精神缺失、法治信仰孱弱给依法治国带来的阻力,把提升全民敬畏法治、信任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意识,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中突出考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全体人民的崇高法治信仰,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景。

多策并举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

引导培养全体人民敬畏法治。

法治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恪守法律规则成为一种自然时,法治就能释放更多的规则正能量,依法治国就能得以全面推进。

针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由体制性、制度性、结构性矛盾突出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及公民“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问题,一方面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贪赃枉法,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信仰,从而示范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內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

另一方面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让法治进学校、进教材,使每个党员干部时常接受法治洗礼,使每个中小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促使全社会崇尚法治之风蔚然形成。

引导全体人民信赖法治。

法治不是抽象的概念,要让人民信赖法治,就必须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既能使个人权利得到更为全面地保障,也使公共权力能够得到更为有效地规范。

一方面,在立法、执法和各个司法环节,都要把赋予和尊重人民权利,保护和实现人民权益作为头等大事,千方百计地保障法定权益顺利兑现,义无反顾地保障公民权利神圣不被侵犯,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增强老百姓法治面前的归属感,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主动寻找法律途径,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另一方面,要严格规制执法和司法权力,推进执法和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坚决遏制和严惩各种枉法渎法行为,让人们能够通过活灵活现的现实,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增强对法治的信任感,在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性表达个人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治。

法治要义之一,就是人们能够对法律普遍服从和遵守,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靠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义务和职责。

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它就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真正做到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此基础上,引导和带动全体人民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永远跑不出法律的笼子。

引导全体人民捍卫法治。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

只有法律的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真正树立起来,人民的各项权益才有坚强后盾,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有根本保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每一个公民都要学会用法律来武装自己,当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当法律的公平正义遭到人为践踏时,要敢于同一些渎职枉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更趋多元化,社会利益诉求也愈加纷繁复杂,每个群体、每个人都可能有种种缺憾和不满。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多一些理性、少一点冲动,要多一点独立、少一些盲从,在法律和制度轨道上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维护社会秩序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青年法治说演讲稿篇九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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