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间:2023-09-07 08:26:22 作者:飞雪 最新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通用5篇)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目标,如学习、工作、生活等。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制定计划。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篇一

为做好我局20xx年结对帮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根据镇村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做好贫困户思想教育工作,使贫困户摆脱精神贫困、意识贫困,清除“等、靠、要”的思想,让他们不仅有信心、有想法,而且主动找办法、找出路,激发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为脱贫致富提供根本保证和持久支撑。

一是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争取县扶贫移民办项目资金20万元,收购马家组200亩毛竹林,并鼓励周边农户以毛竹林入股,建立一个村级毛竹林基地,并实施高标准改造,提高毛竹林单位面积产量。让贫困户享受底金、股份分红、务工等多种收入。二是鼓励贫困户走产业脱贫之路。我局从单位自有资金中挤出6万元,扶持贫困户发展小种植(芋头、生姜),小养殖(蜜蜂、土鸡),小加工(笋干),小电商,小竹园(毛竹、鲜笋),用“五小”产业精准帮扶贫困户。三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争取县扶贫移民办项目资金20万元,利用丰富的山场资源,引进太阳能光伏产业,新建一个光伏发电站,让贫困户从中受益。四是组建芋头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能人+贫困户”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

对具备劳动能力的一般贫困户,主要是通过扶持发展生产和帮助转移就业脱贫;对具备部分劳动能力的扶贫低保户,主要通过低保补助+扶持发展生产、低保补助+帮助转移就业脱贫;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主要是通过低保、五保补助+投资收益扶持脱贫。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脱贫”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居住在深山、边远以及灾害频繁、生存环境恶劣地方的贫困户为重点,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解决“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问题。争取发改委项目资金21万元、生态办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修桥工程。在村内规划建设一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安置精准扶贫和移民搬迁户40户。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资金,加快村交通、饮水、用电、通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争取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省建点2个60万元、市建点2个40万元,实施好精准扶贫整村推进工程;争取水务部门修建河堤项目资金182万元,实施好全村水土保持工程。

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篇二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期望通过对口支援,提升区域内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实现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2006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出台,明确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内容,其中提到:“示范院校要……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之后,各省(自治区)也相应地出台了一些对口支援文件。如,2008年11月,广西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广西高职院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08〕148号),指定了广西高职院校对口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名单,明确了对口支援内容、形式、时间和管理方式等。2011年,广西教育厅再次下发文件《关于报送对口支援工作总结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119号),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了检查落实。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自2006年12月经教育部、财政部评审,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就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内容和广西教育厅实施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对口支援工作,至今已经与区内外多所院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关系,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仅在广西范围就指导专业建设21批次,多形式培训师资1110人次,支援与共建合作开发课程16门,开出示范课程25次,讲座15 次,座谈交流25次,派出支援教师支援教学160多人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4 项,完成研究2项,联合培养学生600多人;在全国范围,指导专业建设36批次,多形式培训师资1432人次,支援与共建合作开发课程16门,开出示范课程25次,讲座18次,座谈交流35次,派出支援教师支援教学170多人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4项,完成研究1项,联合培养学生600多人,辐射和带动了全国40余所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的建设,受益学生约40000人次。

一、行政主管部门应处理的关键问题

1、实行动态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出台相关文件,跟踪检查验收,确保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可以通过学校报送材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评定等形式完成。

2、加大经费投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口支援经费行政划拨,为持续、长效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3、引入激励机制。一是奖励对口支援成绩显著的院校,对支援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输出院校及其下属二级学院给予物质和精神双奖励,对通过接受支援学校办学能力得到提升的院校也给予奖励,充分调动支援与受援双方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奖励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包括组织管理者和深入支援一线的专业教师,同样给予物质和精神双奖励。

二、支援院校应处理的关键问题

1、树立无私无畏的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支援院校应树立无私无畏的思想,摒弃惧怕被赶超的思想,要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先进的理念和改革发展成果拿出来与受授方交流、分享。如:我院在受援方前来参观考察学习时,首先就是播放学院人才培养短片,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先进的理念介绍给对方。要杜绝高高在上等待对方“求援”的行为,要拿出示范院校的风范,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如我校在了解到贵港职业学院有意向需要支援时,主动于2007、2008年组织“室内设计技术”、“物流管理”、“应用越南语”等学院拳头专业的骨干教师前往该校开设示范课、开展专业教学改革研讨等。要派出得力干将深入受援方开展支援工作,为对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协助。如我院派出“国家名师”黄春波教授出任贵港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并由其多次带领“部级教学团队” 室内设计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前往贵港职业学院开展了课程安排、教材征订、入学教育、课程设置、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指导与交流。

2、实施造血式帮扶,减轻对口支援工作经济压力。支援院校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原本就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搞硬件方面的对口支援,因此,支援应着重从软件上扶助,实施“造血式”帮扶,树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观念,从教育理念、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援助,指导对方开展专业建设、开发课程、编写教材等,促进受援院校的改革与创新;帮助培养教师,派出骨干教师到受援方挂职锻炼,开展专题报告会和学术讲座,邀请对方教师参与优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开发、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帮助提高对方的师资水平;联合培养学生,发挥示范院校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接受对方学生前来实训实习,为对方学生提供职业资格考前辅导和认证考试,实现优势资源共享。我校自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以后,多次派员前往相关院校并接受这些院校前来开展教育教学和专业教学改革研讨。

3、建立友好帮扶关系,增进支援与受援院校互利互信关系。支援院校要杜绝老大自居现象,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措词,避免损伤受援方自尊的提法。如我院在与对方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时,协议书标题多用“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目标表述是“为了贯彻……精神,加快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的发展水平,有效地发挥院校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辐射、相互促进的作用,共同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协议书的对口支援内容提法为“共享发展成果”、“联合培养教师”、“联合培养学生”。协议书标题“合作”一词、协议书的目标表述和对口支援内容的提法体现了双方平等、各有价值、互惠互利,受援方比较容易接受。此外,对受援院校前来参观、考察、学习,要做到热情接待、友好招呼, 保持有礼有节,要建立兄弟般的帮扶情谊,增进支援与受援院校的互利互信关系,让受援方在双方合作中由衷地感叹双方合作比他们想象得还要好。

三、受援院校应处理好的问题

1、转变观念,变被动帮扶为主动要求帮扶。受援院校要认清示范建设院校与普通院校之间存在距离的客观实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固步自封中解放出来;要学会向先进学习,要学会借鉴已有的取得成功的本土的改革经验,要摒弃示范建设院校高不可攀的思想;不要停留在同一层面院校之间的交流之上,要向上看齐,要主动与先进院校联系,带队到先进院校考察学习,派出青年教师到合作的示范院校挂职锻炼,变被动帮扶为主动要求帮扶。

2、克服畏难情绪,动员教职工融入支援院校掀起的教学改革热潮。受援院校以及其他普通院校要赶超示范院校,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进行颠覆性的改革,大到管理体制,小到教学教法,系统性地改革必然会“伤筋动骨”。受援院校要克服畏难情绪,要跟教职工讲清改革与否的利害关系,让全体教职工明白学校只有顺应时代的潮流,投身于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洪流中才能求生存、求发展。

3、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促进自身全面协调发展。受援院校要抓住国家以及地方实施职业教育对口支援政策的有利时机,多方寻找有与本校同类专业的国家、自治区(省)级示范建设院校联系建立对口支援关系,选取示范建设院校拳头专业与本校对应专业开展对口支援与帮扶,通过每与一所示范建设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就带动一个专业群的发展,从而推动本院所有专业的发展。

四、高职院校成功开展对口支援的方法探讨

1、思想上高度重视。支援院校要高度重视对口交流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完成国家示范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树立国家示范院校的义务感、责任感和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使命感,努力探索符合实际的对口交流的路子。如我校领导亲自抓对口支援工作,确定了对口交流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的工作方法;建立并完善工作机构,将对口交流经费纳入示范建设预算给予落实,确保了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示范建设《任务书》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各级项目组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级项目组积极主动,加强与各合作院校对应教学单位的联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坚持“品牌输出”、“重在软件”的原则。各支援院校建设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搞硬件方面的支持,因此,应充分利用自身在软件方面的优势,输出品牌,带动受援学校的软件建设。我们在教育理念、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与受援学院交流,共享我院最新发展成果,促进了受援院校的改革与创新;联合对外开展招生宣传,扩大了受援院校的知名度;派出骨干教师参与受援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增强了受援院校的专业建设能力等。

3、探索工作新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目前对口交流工作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开展对口交流工作中,既要讲无私奉献,也不能回避存在竞争的现实,要积极探索“双赢”的途径。我校从高职教育集团化发展的高度,把对口交流工作与构建高职教育联盟结合起来,以构建泛北部湾高职教育联盟为目标,通过开展对口交流,加强各合作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往来,增强了凝聚力,为下一步校际间的深度合作、资源共享和共同做大高职教育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强化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开展对口交流工作的重点在于提高受援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将承担着主要的工作任务,因此,在开展对口交流工作中要注意强调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主体地位。如我校,学校一级主要是负责校际间的总体合作事项,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并提供经费支持;在与合作方签订了协议之后,由我校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根据两个学院的总体协议与对方对应的系部签订具体协议,从方案制定、人员配备到方案实施,均由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负责。这样,既给了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主动权,也给了压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强了对口交流工作的灵活性。

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篇三

我村位于炉霍县城西南部,距离县城8公里,全村58户,279人,劳动力123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截止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9户,低保户6户20人,特困人员10人,残疾人17人,享受养老保险47人,参加新农保56人,参加新农合279人,学生30人,其中大中专4人,中学12人,小学14人,^v^党员11人,预备党员2人,积极分子3人,三老干部3人,僧侣25人(其中尼姑5人、喇嘛20人),村组干部7人。

二、致贫原因分析

对昌龙村贫困状况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资金紧缺,种植技术缺乏,严重制约产业发展;二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居住条件边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传统农业耕种观念更深蒂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十分艰难;四是受交通、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制约。

四、急需解决的主要困难

一是加大昌龙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村、通组、串户路硬化、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完善昌龙村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民生设施。二是加大对贫困户扶贫到户帮扶力度。辖区内共有贫困户19户,贫困人口77人,需要在资金、制度、人员等方面加大扶持。一方面对残疾等无能力脱贫患者在制度上给予长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一般贫困户帮助解决饮水、吃穿等衣食住行等问题;另一方面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三是增加扶贫项目支持昌龙村实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给予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农村融资体系落后,农民融资困难,农户产业规模化的巨大阻力,同时可以帮助完善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其他硬件设备,如道路、水电等。五是加大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加大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技能培训,增加其收入。

五、帮扶计划

通过对昌龙村致贫原因分析,结合本村村情民情,为尽快解决贫困问题,尽早脱贫致富,使昌龙村广大老百姓过上小康生活,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是产业发展。针对该村群众缺乏资金和技术,结合土质和海拨等条件,需要将木耳基地转型发展问题;计划在该村实施修建每家每户小型蔬菜大棚,对种植进行扶持。

二是技能培训。针对种植户、村民技术缺乏,计划举办农作物等种植技术培训。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修建入户硬化路330米;新增加电杆3根,解决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生活用电问题;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10月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篇四

(一)充分认识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以解决贫困残疾人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政策扶持、项目牵引、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不断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多、分布广、贫困程度重,加之自身障碍和外界因素的影响,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权益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突出困难。目前,全市万残疾人中有万尚未解决温饱;有9万人迫切需要康复医疗和训练;残疾人的就业率仍很低,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因贫失学或辍学现象比较严重;社会各界关爱帮扶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也是残疾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所以,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推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县(区)政府要把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硬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小康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督导。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全市特困人口中,残疾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解决好特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就是推动了全市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此,市政府将把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医疗、就业就学等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统一评估考核。各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研究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主要领导要听取扶助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贫困残疾人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开展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积极为他们办实事、送温暖。

(三)探索和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要逐步完善扶助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带动、政策扶持、评估考核和资金保障等机制,推动扶助工作有效、稳步地开展,要根据当地贫困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本着尽可能优惠和特殊照顾的原则,制定扶助政策和措施,保护和实现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各县(区)要通过财政支持、开展募捐活动、争取国内国际资金援助,建立特困残疾人救助基金。在福利发行中,每年要有15%的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救助项目,并逐年加大救助力度。

(四)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推动扶助工作。市县(区)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工商、地税、扶贫、农行等部门,要积极带头把扶助贫困残疾人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突破口,纳入计划,明确目标,内容和责任人,每年为贫困残疾人实实在在地办2—3件实事,扶持他们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状况。并要大力支持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扶助工作,在政策上倾斜,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加大投入。市县(区)残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凋配合,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积极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五)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帮扶贫困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v^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30号)和《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广泛开展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残工委[]8号),以及地委秘发[]76号地委秘书处、行署办公室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和陇署发[]31号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批转《地区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的精神,将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纳入政府社会帮扶工作计划,落实“两带头、四定”制度(各级领导带头、残联干部带头,定帮扶对象、定帮扶责任人、定帮扶措施、定脱贫致富时限,确保帮扶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推动贫困残疾人社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各界发扬扶残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村,干部、党团员、致富能手包户及送法律、送文化、送技术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春节、助残日期间送温暖活动和志愿者助残活动,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增强帮扶实效,争取全市每年帮扶1万名以上的贫困残疾人。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扶助贫困残疾人,兴建残疾人福利设施、康复机构和特教学校,参与和支持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二、以项目为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大力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扶贫办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将其作为总体扶贫工作的重点,统一安排,兼顾特性,重点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坚持整村推进和特殊扶持的原则,完善、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认真实施扶贫“带动战略”、巩固、发展一批投资少、见效快、辐射面广、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基地和项目,扶持、培养一批残疾人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和多种经营,提高生活水平。在实施带动战略中,发改委、扶贫、财政、农行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优先考虑残困户;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工作计划,落实财专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牧、林业、科技、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信息及农产品销售服务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v^门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多种经营、劳务输出,增加家庭收入。

各县(区)政府及发改委、扶贫办、财政等部门、要加大残疾人扶贫资金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农行要与残联共同建好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库,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限制,提高康复信贷资金到位率。

(二)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分类施保的原则,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孤残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及多残户,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予以重点保障;对接近低保线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79号),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予以重点救助和照顾;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给予供养和救济。

各县(区)政府及^v^门,要引导、支持有就业能力的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对缴纳保险费确有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各级政府要给予适当补贴。要逐步将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统筹等社会保障范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县(区),可用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快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目前,全市尚有万多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或住危房,相当一部分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也很差。各县(区)政府及发改委、民政等部门,要将农村无房和危房残困户纳入当地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灾民建房、危房改造等规划,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认真实施国家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力争“十一五”末,为350户以上农村无房和危房残困户修建或改造住房;动员社会各界捐助资金和物资,帮助更多的农村无房、危房残困户改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当地政府廉租房范围,优先考虑;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优先实行实物配租;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家庭,要给予适当补贴,保证他们有住房。

(四)积极开展社区贫困残疾人生活服务工作。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城市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尽可能方便和照顾贫困残疾人。要动员、组织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与贫困残疾人建立帮扶对于,帮助解决生活、就业、康复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社区各种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要在已整合的社区全部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并相应解决津贴,设立办公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协调、配合有关组织、机构开展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及时为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三、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培训服务,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一)多渠道扶持贫困残疾人就业。

1、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认真落实《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大行政执法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定扶持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社区按比例安置贫困残疾人就业。加快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和地税部门进行保障金代征办法,加大收缴力度。

2、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福利企业的税费减免规定,扶持福利企业的发展。加快福利企业改制、改造步伐,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兴办福利企业和工疗机构,吸纳更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

3、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要完善、落实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适当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促进和稳定残疾人个体从业、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承租经营所得,全年应纳税额分别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工资或薪金所得,劳务、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业,制定全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整顿和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加大盲人按摩保健人员培训力度,在每个县区扶持建立1—2个盲人按摩院(诊所)和若干个社区盲人按摩服务点,提高盲人就业率。

(二)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各县(区)要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结束之前,继续做好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要利用再就业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下岗残疾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用人单位进行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备、设施改造,促进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

(三)保障残疾职工的基本权益。^v^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依法查处、纠正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及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持对残疾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和适当照顾的原则,确保残疾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四)加强贫困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各县(区)政府及劳动保障、教育、残联等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联合社会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定向免费开展适合贫困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使培训后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50%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扶持他们从事适合的职业。各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等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

四、健全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救助,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

各县(区)政府及卫生、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v^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84号),制定并落实帮助城镇残疾职工加入医疗保险、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对其中的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要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防治和瘫痪、截肢康复列入城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贫困残疾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要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努力使残疾人参保率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民参保的平均水平。尚未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县(区)要对患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吸收残联参加,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

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v^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省委发[]3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81号),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机制,扩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受益面。建立健全市县(区)政府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多项康复服务。

认真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蓝天行动”、“彭年光明行动”、轮椅捐赠、假肢装配等康复项目和国家公益金康复项目,帮助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康复。组织医务人员在“三下乡”和“对口扶贫医疗”等活动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专项康复医疗,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功能。

^v^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的康复能力建设,支持、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康复科室。要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依托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为广大贫困残疾人提供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康复服务。不断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基层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对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的基层卫生人员,在晋升职称、解决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改善办学条件,加大资助力度,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一)改善贫困县(区)特殊教育条件。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贯彻^v^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3号),把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一票否决制,加快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把现有特教学校改、扩建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布局调整总体规划中,力争“十一五”期间,市至少建成一所特教学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二)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减免费用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到年末,全市城镇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到年末,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这一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优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和特教学校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争取在两、三年内使全市残疾学生普遍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各县(区)政府要设立并增加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保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区)教育部门和残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完善助学制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认真组织实施“中西部盲童入学”、“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公益金助学”等助学项目,每年资助350名以上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就学。

(三)积极发展高中阶段以上特殊教育。各县(区)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要积极争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的特殊教育资助项目,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班),让更多的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整体水平。各县(区)残联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高考残疾学生的摸底、录取和资助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被录取并稳定就学。

六、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努力维护贫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和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各县(区)政府要针对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取消农业税等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完善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和扶持力度。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优惠内容、提高对贫困残疾人的优惠标准。要明确各级各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的责任,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解决好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对口帮扶措施工作总结 对口帮扶工作计划篇五

集团坚持产业发展、转移就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为把“输血式”帮扶转变为“造血式”帮扶,集团紧抓产业发展这一关键,不遗余力推进帮扶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长风公司支持和帮助帮扶村联民富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万寿菊种植产业450亩,带动村民务工170余人,人均增收1000余元,积累了种植经验,为帮扶村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天电集团配合村两委积极推进汪团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花卉花苗种植项目,为进一步实现以产业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各帮扶单位积极了解村情,协助帮扶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长城电工投入18万元先后为武都区五库镇、月照乡帮扶村修建便民桥2座,安装太阳能路灯5盏,修建涵管1处,增强了贫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兰电股份投资10万元为帮扶的下中寨村、麻路村、周家村埋设排水涵管,解决了2000余位村民冬季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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