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

时间:2023-11-10 14:06:53 作者:笔尘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

实施方案是对工作计划的细化和操作化,能够使我们更加明确在特定时间内要做些什么。借鉴他人的实施方案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达到预期效果。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名族团结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认真落实《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规定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和改进学生学风、教师教风及学校校风建设,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也是解决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抓教师良好教风的形成教师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良好的教风可以激励教师忠于职守,调节校内外人际关系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1、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在加快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同时,应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学风建设。要在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教师自身的主人翁意识和历史责任感,从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入手,在教师中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2、要热爱教学工作,严谨治学,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影响学生。要勤于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领域。要教纪严明,举止文雅,衣着整洁,言谈文明,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行可模。

3、教师要自觉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和学校制定的关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凡违犯教学纪律或出现教学事故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要坚持听课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多接近学生,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学生的合理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及方法。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给学生讲清原因,以取得相互谅解。

5、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备好课,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教师要潜心研究教材内容,针对学生特点进行教改和科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认真讲好每节课。

二、抓良好学风的形成学风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教学问题,它对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刻苦学习、顽强拚搏精神和求真务实、明理诚信的道德风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价值观以及学会做人、做事都有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1、加强思想教育,激励学生成才。

学风是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反映,加强学风建设首先要从根本上抓起,即从学生的思想工作上抓起。

针对许多新生的传统思想,自新生入学开始,就把学风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果,增强成才意识,有目的有步骤的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使每一位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的,形成勤奋好学、团结互助,你追我赶的优良学风。

2、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抓班风促学风。

学风建设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求学习优秀的学生与学习有困难学生结成“一帮一”的对子,主动关心同学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增强集体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逐渐形成“健康、文明、上进”的班风,以良好的班风促进学风建设。

3、严格课堂出勤和考场纪律,提高学习质量。

学风是学生学习目的观的基本体现,正确的学习目的观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来培养。班主任教师要经常与任课教师交流,了解学生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师生座谈等活动。通过齐抓共管,逐渐提高课堂学习效果。

4、关心弱势群体,激发学习热情。

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人格上尊重学生,感情上关心学生,工作中信任学生,在积极的情感激励中逐步形成并巩固良好的学风。积极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思想负担,经常与学习成绩差和有心理障碍的困难学生交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调整心态,改善学习方法,逐步提高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建立问题学生档案,经常与学生谈心,帮助学生找原因,定目标,鼓士气,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学生,随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三、以教风和学风带动良好校风的形成。

1、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损”的忧患意识,要爱岗敬业,要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平时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集体活动,积极要求上进。

2、老教师要互敬互勉,团结合作;同龄教师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教师之间在思想上要互相帮助,业务上要互相学习,工作上要互相配合,人格上要互相尊重,共同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3、师生之间要多交流,多沟通,互相尊重,教学相长。对学生要关怀激励,严格管理,耐心教导,鼓励学生大胆探索,不断进取。

4、教师要自觉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5、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要在“三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动和促进学风、教风与校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集合

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实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在实处。

(一)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社区分管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三)社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社区党支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督察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职工干部目标管理。我社区主要承担的意识形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钨高新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社区党支部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全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信息发布的审批监管制度。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宣传栏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

(四)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社区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五)社区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强化社区党支部的教学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学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xx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控网络舆论舆情,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建设。

1、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要内容。

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一)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使团、队员成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范畴,是思想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这是对事物的感官思考。它是思想、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和其他要素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重庆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组长:邱荣富。

副组长:许定国、林莉、龙周、落云柯、黄诚胤。

成员:专职组织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一)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按照岗位分解责任,把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贯彻落实《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严格执行《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宣传制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新闻发布严格把控,亲自审批合格后可传到推广平台。

负责领导:邱荣富。

负责部门:学院党委、各党支部。

(一)积极贯彻落实闭环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发挥信息报送员的作用,广泛了解学生日常思想动态,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管控,以应对学生突发事件。

(二)加强与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注,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尤其加强对新疆哈萨克、维族学生的引导和监督。

(三)加强学生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负责领导:林莉。

责任部门:学工办、团委。

负责领导:许定国。

责任部门:院办、研工办。

(一)按照“学术无禁区,课堂有纪律”的原则,要以每学期开学和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涉外学术活动同时上报国际交流处,深入课堂开展教学检查,确保教师意识形态健康平稳。

(二)要积极开展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将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意识引领作为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

(三)要积极落实《本科教学联络员制度》,通过学生全面掌握教师日常语言行为规范制度。

负责领导:落云柯。

责任部门:教务室、各系教研室。

(一)要分析研判教师学术成果中意识形态情况,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引导,加强对教师学术成果的管理。

(二)要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硕士生导师作用,抓好研究生意识形态工作。

负责领导:黄诚胤。

责任部门:研工办、研究生培养室。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

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构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依照江津区教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劲松。

副组长:祝科。

成员:王丽娜、徐波、刘春利、孟毓军、罗万国、谢汝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劲松成员:王丽娜、孟毓军。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向学区总支和区教育工委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学习情况简报、总结等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x团发【20x】x号)、《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x发【20xx】16号)、《x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办法》(x发【20xx】x号)《xx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x【20xx】x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推进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站稳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贯通其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能够担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有用人才。

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活动监管,加强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严把各类进校园活动入口关,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宗教活动进校园,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

(一)从严管控课堂教学学术活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政治纪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培训,强化课堂规矩和纪律意识,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严禁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教体局将严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审批报备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把握好政策界限。加强对各类社团组织、学术沙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的监管,严防在校园传播错误思想和有害言论。

(二)全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教体系统网站、微博、微信、贴吧等管理力度,管理好各类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兴阵地,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和网络文化。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发布信息。

(三)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校园活动外,其他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群团组织、学会、协会等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填写《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进校园活动,活动主办方必须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对学校普遍反映效果不好、质量不佳的进校园活动,县教体局将在下一学期审批时予以拒绝。

(四)严禁参加教育部、教育厅规定之外的竞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清单之外的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活动提供场地、经费、外宣等条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教育厅批准的竞赛等相关活动的,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严禁面向参加者开展培训,严禁推销和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严禁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未经县教体同意,任何社会团体组织不得对学校、教师、学生等举行相关的竞赛、挂牌、命名和表彰活动。

(五)坚决制止商业广告进校园。县教体局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合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杜绝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法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严禁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严禁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中发布(隐形植入)商业广告或开展商业活动。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教科书、教辅、读物、奖状、教学器具、校服、网上app等物品,严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校刊、校车、校园硬件设施等植入广告,严禁社会企业商家捐助的活动及发放的用品中出现商业广告。坚决杜绝商业行为侵蚀校园,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六)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广大师生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严禁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严禁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严禁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带领学生到宗教场所参加活动,维护校园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教育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是主战场、主阵地,切实提高“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毫不松懈地把好教育关口,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县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加强意识形态安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一领导,统一调度,逐一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防控台账,做好预判整改。

县教体局着眼教育领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因素,制定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防范宗教进校园”、“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校园食堂安全与卫生防疫”等台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分类建立网格化风险台账,从校长、副校长到具体岗位人员,实行“定位、定时、定岗、定人、定责”五定式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抓好隐患整改,建立“一校一台账、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制度。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幼儿园上报的风险台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议,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预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风险排查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管理,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由校长(园长)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教体局开展常态化排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凡审批监管不严,发生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昆明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创上海市文明校园、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而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郁忠培,副组长孙莉莉,组员李雯、王志滢、侯春、陈江莉、张柳、徐岳峰、张耀华、蒋琼、吴欢欢、许洁。

2、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委委员协助书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中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排摸、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各部门每半年向支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加强内涵建设。

1、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开展“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专项行动,开展市民修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为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区做出贡献。

2、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以“两代楷模激励我成长”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来加强教师队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教职工政治学习等途径,坚定教职工的理想信念。以“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感动校园”、“最美教师”等典型推荐评选活动为载体,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弘扬高尚的师德,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强化监督机制,把好课堂教学关,明确讲台纪律,引导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学生的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

3、持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按照“遵循育人规律、体现核心价值、弘扬学校传统、彰显学校特色”的思路,用文化软实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与传播“校史、校训、校歌、校徽、校旗”和校园文化景观的育人作用,积极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新时代热点面对面》等。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的严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及时掌握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以及校友会活动、各类展示活动等情况,尤其对借用学校场地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情况做好排摸,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类涉及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渗透。

2、进一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形成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土有责的格局。特别加强网站、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用好新媒体、规范运作,注重内涵建设、平台管理和网络评论工作。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3、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应对。建立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分析、研判的学校舆情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机制。舆情监测范围覆盖涉及学校工作范畴的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重点监测涉及学校的热点事件、敏感问题和苗头性矛盾,加强对不良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帖,根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应对预案,做好有效回应,及时化解矛盾,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对信息组、网管员等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着力提升维护网络安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对违反学校网络安全纪律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主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

1、注重干部、党员和党外人事队伍的建设。加强干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履行知晓、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增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同、制度认同、理论认同、文化认同,最大限度的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2、注重新闻(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编写、审核、报送制度,加强通讯员、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媒体接待、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正向引领作用。聚焦创新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等主题,大力宣传杨山巍、卢璐、常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借助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身边优秀的教师、团队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奋进。

1、自查小结。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汇报,党支部在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上报局党委。重点检查支部落实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2、纳入干部个人考核。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并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xxx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辽教党〔2018〕43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沈师大委〔2018〕134号)、《沈阳师范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2〕244号)、《沈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沈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沈师大团发【2018】15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沈师大团发【2018】16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沈师大团发【2018】17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沈师大团发【2018】1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沈师大委【2017】8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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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委教育工委、******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x团发【20x】x号)、《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x发【20xx】16号)、《x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估实施办法》(x发【20xx】x号)《xx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x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x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x【20xx】x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1.管理目标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2.管理措施(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4)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人员24小时值班。(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7)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问题。(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大厦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1.管理目标(1)确保大厦内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重大火灾。(2)维护好大厦内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控制小商小贩进入。(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及业户的安全情况,采取防范措施。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1)在大厦设立流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做到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情况。(2)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管理处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可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管理处安全管理指导员,定期与管理处安全管理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管理处迅速调集巡逻安全管理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2)迅速调整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4)管理处主任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1.日常装修管理(1)管理处安排人员办理装修队伍的培训、验资、登记、审批和发放各类证件。(2)跟踪施工情况,管理处主任每日巡视,了解各施工点施工情况,安全管理主管每日三次不定时巡视,了解施工情况及纠察施工队运行情况。(3)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班,控制人员进出并做好相应记录。(4)装修垃圾清运。采取定时上门收集和业户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袋装清运,日清日运,不堆积、不滞留,不污染小区内外环境。2.装修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组负责装修日常安全工作。(2)与业户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3)装修材料按指定时间进入,安全管理员进行认真查验,发现有毒、易燃、未作处理的材料严禁入内。(4)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5)安全管理员巡查时,对装修点的材料、装修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6)发生紧急事故时,按紧急处理措施程序进行。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1)管理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小组。(2)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3)管理处其他人员为义务消防员。(4)安全管理主管为专职安全监督员。(5)日常巡视安全管理员为兼职消防巡视员。(6)管理处负责制定组织机构图及人员职责。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1)消防检查制度。(2)专职安全员每日检查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中,该记录每周由管理处主任审核。(3)兼职巡视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5)发现业户因装修造成的消防隐患,应向业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6)管理处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内容包括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及违章处理方法。3.防火措施(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要树立防火意识,管理处每周确定一名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为防火值班员,全面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2)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请及时找管理处安排施工。(3)严禁在小区内烧废纸、杂物,乱丢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等。(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5)不准在楼道、过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6)严格装修审批手续,动火审批手续,保证每楼、每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7)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8)配备火警时刻的必须器材,如:应急照明灯等。4.消防知识培训(1)对业户的消防要求(包括安全用水、用电),通过《业户须知》、《管理公约》传达到各业户,并向业户发放有关消防学习资料,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2)管理处内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为各组安全消防学习时间,学习教材是安全消防管理条例,内部的消防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操作方法等,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3)管理处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4)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5)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其资格每年确认一次。5.消防设备管理(1)管理处负责建立消防档案。(2)管理处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管理处主任指定专人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3)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6.消防演习(1)小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管理处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政府消防部门。(2)消防演习后,管理处主任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六、清洁管理。

1.人员配置及分工详见岗位架构图(略)。2.工作流程及质量管理标准。保洁工作流程及标准将按照iso9000标准,由本公司制定。大厦玻璃幕及外墙清洗将委托专业服务公司实施。

学校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

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构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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