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汇总14篇)

时间:2023-06-11 16:13:38 作者:WJ王杰 优秀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汇总14篇)

岗位职责是组织机构中的基本元素之一,它能够有效地组织工作流程和分配工作任务。编写岗位职责时,要考虑到日后的岗位发展和晋升空间。这些岗位职责范文是根据相关岗位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编写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保证校学生会各项活动顺利、高效的完成,更突出学生会的作用。同时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团结互助,推陈出新,能够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同时作为评优评先依据,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对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生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学生会考核小组全体成员(附考核小组考核原则)

三考核方法

1每两周进行一次考核总结,结果记录归档。

2主席团考核由其他考核小组成员进行。

3其他考核小组成员由主席团进行监督评定。

1、考核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学生会成员以100分为基础分,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加减,每两周进行总结。

2、考核小组成员考核结束后将考评结果张贴于办公室。

3、所有考核加、减分均由考核小组制表,学生会主席团审核。

4、对考核的结果有歧义者可以在公布三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小组调察后一周内给予最后决定。如若再次出现异议,可于一周内向主席团申诉。主席团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继续上诉。

1考勤

a值班

(1)值班按办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 2 分。如有病假、 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室相关人员请假, 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分。(迟到10分钟按缺勤处理)

(2)未签到者每次扣1分,提前签到者每次扣1分,迟签者每次扣1分,代他人签者(双方)扣3分。

(3)病假、事假除特殊情况外,三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超过部分加扣1分,并处书面检查。

(4)病假事假三周不得超过两次,否则扣3分,并上交书面检查。(持学校批准的长期请假条除外)

(5)值班时早退者按旷到处理,每次扣2分。

(6)3次旷到需提出书面检查,4次旷到直接解聘。

(7)以上条款因公事缺勤或迟到不扣除本人成绩。

b会议

(1)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 分钟内)一次扣 1 分,无故旷到者扣 3 分,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 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会议出勤考核人员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迟到5分钟按缺勤处理。)

(2)学生会各部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如不召开,扣除部门主管每次3分。

(3)会议中出现早退者按旷到处理,每次扣2分。

(4)3次旷到需提出书面检查,4次旷到直接解聘。 (5)以上条款因公事缺勤或迟到不扣除本人成绩。

c各种活动出勤

(1)凡各种活动,相关部门人员旷到一次扣 2 分,如有 病假、 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分管副部请假(副部向部长,部长由主席团),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迟到10分钟按缺勤处理。)

(2)学生会其他非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任务及活动,酌情加2—4分。

(3)活动中出现早退者按旷到处理,每次扣2分。

(4)3次旷到需提出书面检查,4次旷到直接解聘。

(5)以上条款因公事缺勤或迟到不扣除本人成绩。

2日常工作

a值班

(1)值班离开时必须熄灯,关好门窗,否则每次扣3分。

(2)办公室公物不得随意搬动、损坏或带出办公室,带出者每次扣3分,损坏者照价赔偿。办公室的东西必须经办公室同意方可借出,否则每次扣3分。

(3)第一四节值班者须负责办公室卫生,如若出现脏乱差,一次扣3分。

(4)交接人员必须确认物品归还情况,若系交接不明,造成物品丢失,交接双方负责赔偿并处扣3分。

b会议

(1)开会时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否则相应主管扣3分。

(2)各种活动、会议出勤一周内不得请假超过两次,否则每次加扣1分。

c工作态度

(1) 凡要求工作任务不执行者扣 5 分,延误者酌情扣1—5 分。

(2) 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 5 分,无故不参加者扣 10 分。

(3) 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工作,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 5 分。同时,凡工作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主席团汇报,且汇报时间与活动开始时间要有一定差距,否则扣 4 分。

(4) 工作懒散,随意,不认真,不服从上级管理的,扣除考核分3分。

(5) 凡要求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 2分,迟交两天者扣 3 分,迟交三天者扣4 分,超过三天者扣 5 分。各部门特殊色活动举办后,需于次周周一将相关策划、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交至办公室,否则将负责人按上述规定处理。

(6) 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酌情扣 1—8 分。

(7) 不履行正当程序,有强烈的学院保护主义色彩者扣 5 分;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 1—5 分。

(8) 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 10 分。

(9)学生干部以学生会名义做出违规违纪的行为,酌情扣5—10分。情况恶劣者予以解聘。

(10)各种活动中出现损坏学生会物品的,需照价赔偿,并依照性质扣除其性质1—3分。

3加分

(1) 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1—5 分。

(2) 对学生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5—10分。

(3) 对学生会安排的临时工作,应主动配合,认真完成,每次酌情加2—5分 。

(4) 例会全勤者加4分。

(5) 活动全勤加3分。

(6) 部长级会议时获得口头表扬每次加2分。

(7) 获得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加6分。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中上述考核内容为平时成绩占考核总成绩60%,另付综合素质评价占考核总成绩40%,综合评价副部以下由各部门部长完成,部长级由主席团完成。

学生会考核制度

国际事务与公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

(一)基本要求:

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以上。

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

干事日常考核:

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具体操作: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

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期末个人考核:

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具体操作: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x分b:x分c:x分d:x分)。

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期末部长评定:

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具体操作: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x分b:x分c:x分d:x分)。

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学期小结:

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具体操作: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学生会考核制度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学生会考核制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20分

纪检部考核15分

工作台帐15分

干部素质10分

例会情况10分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见附件2)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附件2.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见附件3)3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工作态度10分

干事互评10分

工作笔记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20分

学生会考核制度

“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机械系学生会团体,根据机械系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1、机械系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5、考核时间为学期制,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一次,记过一次;早退、迟到两次,记过一次;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打扫卫生或无人值班的,负责人记过一次。

(三)第一条:工作考核

3.没有认真组织所有部门工作两次,负责人记过一次;

5.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者,记过一次;

6.对工作情况回报不属实者,记过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记过,直至开除;

8、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上由主席团提出批评,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4、对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并被采纳可行。(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故意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欺骗领导、老师、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经查属实。(包括迟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

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四)活动积分

2.有故不参加活动者事前需交书面申请,并酌情给予处罚;

3.对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五)嘉奖方面

2.对分配到的工作及当月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视情况予以表扬;

5.为学生会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6.非本人执勤而帮助别人执勤者,视情况给予表扬。

奖惩积分制实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学生会每月公布全体成员各项考核及奖惩并在期终进行内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影响学生会集体形象且情节严重者必须退会。

注:记过一次者,作检讨一份(检查至少1000字,字迹工整,格式严明,两天内上交主席团);记过两次者,视情况作停职处罚;记过三次者,视情况作撤职处罚。

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直接监督。

本条例试行之日起生效,学生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学生会办公室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全体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考核结果将填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应以此干部考核制度为执

机械系团总支学生会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加强校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各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学生会各成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工作总则

一、学生会各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各成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各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学生会各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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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会各成员考核制度

八、学生会各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班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学生会各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学生会各成员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对学生会各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校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第二条 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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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会各成员考核制度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各成员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鼓动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善于同学生交往,做学生的朋友。

5、调研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能够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的工作。

第三条 考核办法

1、建立《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各成员档案》。

2、每月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的形式给予鉴定。

3、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其余副主席考核,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考核,其他干部由主席团考核,各部干事又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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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会各成员自任命当天须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每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学生会主席负责考核各副主席,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负责副部长,实行层层负责。

6、考核总成绩在本部门排在前两名者,可获得优秀干部称号。

第五条 考评形式

学生会各成员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附加分20分封顶,共计12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

第六条 考评细则

一、考 勤

1、 值 日

按学生会《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部请假,请假扣1分。

2、 会议考勤

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者扣3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部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请假扣1分。

3、 活动考勤

(1) 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3)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4、 会议记录

(1)学生会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办公部进行不定时抽查

(2)会议记录缺一次扣2分,笔记不工整、乱写乱画者视情节扣1—3分。

5、 临时工作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成员必须回复,不回复扣3分!累计3次不回复劝退,累计5次不回复开除。

二、学习成绩

(1)学生会各成员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20%者计10分,评为中十名者计5分。获院级荣誉者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

(2)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

(3)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

(4)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5)主席、各、副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态度与形象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积极向上,能够积极参加党、团校的知识培训给2分。

(2)衣着大方朴素,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发型符合大学生形象给2分。

(3)与部内干事,其它各部门干部干事及班级同学团结相处给2分。

(4)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以身作则,能够真正起到先锋的力量榜样的作用给2分。

(5)高度热爱团委、学生会这个组织, 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维护团委、学生会品牌形象给2分。

四、工作素质

(1) 能及时的做到上传下达,高效的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开展本部门工作以及辅助配合好其它各部门完成工作给10分。

(2)在工作中具有组织、管理、观察、协调、表达、交际等各方面能力给5分。

(3)能够主动向组织提供具有创新性的意见、及具有建设性的建议给5分。

第七条 劝退项

1、考试作弊者

2、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3、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4、不注重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长期不工作者。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事前先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勤一次处理,迟到者及时到办公部补到以免按工作缺勤处理。

2、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提前半月并以正式方式提出申请,由负责老师审批并备案。

3、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管理制度的干部应自动辞职。

4、若有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者,一律免职。

5、每周例会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第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学生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xx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内容

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会议考勤、活动组织、协调合作、学联建设、工作效率、突出贡献等。

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学生会成员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办法

1、各部长的考核由主席团成员根据其日常表现和上交的工作总结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考核表,作为最终考核分数。

2、副部的考核由各组织本部成员根据其日常表现和上交的工作总结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考核表,将最终评定分数汇总后提交至主席团。

3、主席团的考核由各位主管老师根据其日常表现和上交的工作总结进行评议,结合考核表,作为最终考核分数。

4、考核在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xx大学学生会成员考核评分细则

学生会部长考核表

学生会副部长考核表

副部长考核打分表

学生会主席团考核表

主席团考核打分表

2012年1月1日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淮南师范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一)活动请假准则。

如需请假,应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三小时(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例会会议请假扣0.5分/次。

迟到、早退、请假扣1分/次。

无故缺席扣3分/次。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请假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

迟到、早退、请假扣3分/次。

无故缺席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务扣10分/次。

值班途中擅自离开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请假,找人代替,影响工作扣2分/次。

未保持办公室清洁扣0.5分/次。

学生会开展工作未向主席团成员汇报扣1分/次。

未写标准工作计划与总结,每缺一份扣1分/次。

(三)加分制(加分分数在100分外)。

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

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加1分/次。

在活动总结中受表彰者加3分。

部室工作开展突出加2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加3分/次。

为工作提出创意的策划、可行建议经采纳者加5分/次。

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加5、3、2分/次。

附则:(1)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干公平评分。

(2)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参考。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了维护我系形象,规范个人行为,调动学生会成员积极性,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故我们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对学生会成员以及各部门定期展开评分,表彰优秀部门及个人,对做得不够好的成员提出批评。

职教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评比。

每学期初,给予每个部门及成员基准分100分,根据办公室值班、部门和委员例会、开展活动、请假等考核的分数汇总而评定。对一学期扣分达20分(含20分)的个人,扣分达30分(含30分)的'部门,不能参与评优。

我部门对主办或协办部门参与的活动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所得分数作为加分项加入参与评比部门的总分之内。

1、总分在前三名的部门为优秀部门。

2、优秀干事候选人由各部门部长推荐,由纪检部根据期末个人总分排名进行筛选。

1、对个别扣分严重的个人以及部门(包括未达到评标要求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公开张榜批评。

2、我部门为了使评优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决定每两周将部门及个人进行统计并公布。

学生会考核制度总结

一、考核对象:

院团委、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反事实。

2、***公然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正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治理,进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治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考核说明:

1、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5、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然,并接受群众监视,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回院主席团和组宣部。

五、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六、相关硬性考核条件:

2、学习成绩未在班级排名前50%名者,考核结果不得优秀;

七、考核内容

组宣部考核制度有两部分:个人素质考核(思想素质考核、学习成绩考核和学风考核)和工作考核(例会考核、活动考核、值班考核、早操考核、日常规范考核和寝室卫生考核)。具体如下:

个人素质考核方面

(一)、思想素质考核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3分)

(二)、个人能力方面考核

1、热爱本部工作,把握所担任工作的业务基础知识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3分);

2、能够往实际工作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本站提出新见解(3分);

3、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认真,成绩良好(3分);

5、热爱本职工作,有极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2分);

6、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和本部职能作用(2分);

工作考核方面

(三)、例会考核(10分):

5、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不同看法,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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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

1.学生会例会需本着短小精悍,讲求效率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近期主要工作,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及安排其他事务。

2.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3.xx团例会定于每周一日晚上7;00召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4.全体例会由秘书处通知临时召开,全体学生会成员均需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会各成员不能参加的需向秘书长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5.每次例会以前由秘书处负责签到作为考核内容,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6.学生会秘书处需认真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总结。

7.如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可形成提案每次例会前交至秘书处,会上或会后进行讨论,会议中需保持良好的秩序。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整体素质,把好学生会干部质量关,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和干事。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长、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直接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作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科、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委工作计划和个人计划,重点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2、认真参加学生科(团委)、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3、学生会干部触犯校规校纪被处分或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视其情节轻重扣8-15分。

4、学生会各部委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2分。

5、学生会办公室值勤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的成扣1-2分。

6、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1-2分。

10、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3分。

三、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

3、本部工作开展有声有色的加5分。

4、向上级提合理建议和意见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5、敢于同学校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每次加8分。

6、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8分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为维护和规范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形象,完善组织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以期全面提高院团委学生会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健康的正面形象。故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为中心,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特此制定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学生会考评、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干部应坚定不移的遵循党的指导思想,坚守政治立场,能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有着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二条学生干部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纪法规,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来做为自己的日常行为准则,力争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青年。

第三条学生干部须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及生活中应做到衣冠整洁、谈吐文明、勤奋学习、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客观公正的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完善并提高自我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积极组织并带领部门与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在日常工作与活动中能够做到统筹全局、开拓创新、认真负责,充分并合理的发挥团队优势,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坚决反对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仅针对用于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制定,考核对象仅限于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全体成员。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共分为四大项,分别为:出勤考核条例、个人综合素质拓展条例、个人平时表现奖惩条例、部门加减分条例。其中,出勤考核分每月统计一次,学期结束时按每月平均分计算,其余三项一学期统计一次。

第三条本考核制度满分为100分,总共预置60分基础分用于统一扣除。其中,部门出勤考核条例预置50分基础分,用于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拓展条例无基础分,加分上限为20分;个人平时表现奖惩条例预置10分基础分,加分上限为20分;部门加减分条例无基础分,加分上线为10。

第四条每学期学期结束前最后两周应停止所有工作,使院团委学生会下属所有成员均能专心复习迎考,故学期结束前最后两周不计算任何出勤考核分数。

第一节、出勤考核条例(预置50分,以用于扣除)。

第一条全体学生会干事应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履行值班义务。由于部门活动、课程安排、考试、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值班者,经所属部门部长批准并通报秘书部后,方可缺勤。迟到或早退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2分/次(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的扣除1分/次,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以内的扣除1.5分/次,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的扣除2分/次);无故未到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3分/次。

第二条值班实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应部门和个人(代签和被代签的人)扣除2分/次,负责签到人员发现却并未及时制止的的扣除5分/次。已值班但未签到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

第三条值班时间应主要用于完成工作及学习任务,适当进行个人素质拓展。在工作与学习之余,可适当休息和娱乐。如发现值班期间长时间进行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在值班期间,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学习工作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注意时刻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在值班结束后,所有值班干事将办公室卫生打扫后方可离开。如第二天值班人员发现前一天办公室卫生未经打扫,应及时上报,前一天所有值班人员扣除0.5分/次。值班期间,如发现随地乱扔废纸、果皮等垃圾,或随地吐痰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2分/次。

第五条院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应按计划每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无故不召开会议的部门扣除5分/次。各部门每周召开的例行会议要求所有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到场,由于课程、考试、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例会者,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缺席。迟到或早退者,相应个人扣除1分/次,无故缺席者,相应个人扣除3分/次。

第六条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凡通知到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全勤。由于上课、考试、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活动者,应事先向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经批准并通知秘书部后,方可缺勤。迟到或早退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无故缺席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3分/次。

第七条在活动所须经过的策划、准备、执行、结尾等四个环节中,在没有特殊困难的前提下,凡不能按时、按需,并符合最低完成要求的完成团委老师、主席团、活动主要负责人、所属部门部长所加其的任务者,相应个人扣除2分/次。在活动的准备和执行现场,如发现偷奸耍滑、不听指挥者,相应个人扣除4分/次。

第八条在值班、例会与活动现场等公共活动和公共场所,凡院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均应注意衣冠端正、谈吐文明,且佩戴好工作证件。凡发现值班、例会和活动期间有穿戴拖鞋、短裤、背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无故不佩戴证件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0.5分/次。

第九条在院团委学生会所组织的所有公开活动中,所有团委学生会成员均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团委学生会在广大师生中的正面形象。凡在各项公开活动中有严重影响院团委学生会正面形象的行为与言辞,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5分/次,情况特别严重者,视情况加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0分/次或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十条凡个人在每月一号至当月底出现请假超过5次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2分,请假超过当月应出勤次数的半数时,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5分;个人在每月一号至月底出现无故缺勤超过5次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5分,无故缺勤超过当月应出勤次数的半数时,相应个人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十一条在院团委学生会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凡不服从活动主要负责人调遣,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和本部门主义者,相应个人扣除5分/次,其所属部门扣除2分/次;情节特别严重者,视情况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二节、个人综合素质拓展条例(每学期其加分上限为20分)。

第一条凡参加我校举办的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等竞赛活动,在系部获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1、0.5、0.3分/次;在院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2、1.5、1分/次;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1.5、1、0.5分/次,积极参与者,相应个人加0.2分/次。

第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的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竞赛,获竞赛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4、3、2分/次,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2、1.5、1分/次,积极参与者,相应个人加0.5分/次。

第三条凡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的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竞赛,获竞赛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6、5、4分/次,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4、3、2分/次,积极参与者,相应个人加1分/次。

第四条同时获得竞赛类活动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项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参与不同竞赛项目或获奖,可累计加分。同部门不同成员同时获得同一比赛的集体奖者,部门加分不得重复算分。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凡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者,相应个人加0.5分;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党课结业者,相应个人加1分;被评定为预备役党员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3分。

第六条凡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8分;获得班级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200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5、3、1分/次;获得其他社会奖助学金且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相应个人加5分/次。

第七条凡在校期间获院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5分/次;获得系部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公寓管理干部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2分/次。第八条凡拥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能正面体现当代大学生优秀道德素质修养的先进事迹者,为宣扬我校及院团委学生会积极、健康等正面组织形象做出巨大贡献者,可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个人5-10分/次奖励。

第三节、个人平时表现奖惩条例(预置10,加分上限为20分)。

第一条凡向院团委学生会提出具有开创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建议并被采纳者,相应个人加3分/次。

第二条凡相应个人的出勤总数达到其在相应学期中可出勤次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时,相应个人加2分;相应个人的出勤总数达到其在相应学期中可出勤次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相应个人加3.5分;相应个人的出勤总数达到其在相应学期中可出勤次数的百分之百时,相应个人加5分。

第三条凡在院团委学生会的公开活动中表现出积极踊跃、吃苦耐劳、团结同学等优秀品质,得到大家广泛认可,并在每月月末总结中,经活动主要负责人点名表扬者,相应个人加0.5分/次。(每次活动最多可表扬3人)。

第四条凡能积极主动、及时高效的配合本部门部长及部门其他成员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者,由本部门部长提议,经主席团批准,并在月末总结上公开表扬且无人反对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加2分/次。(各部门每月最多推荐2人)。

第五条凡在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和帮助其它部门的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者,由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或被参与日常工作的部门部长提议,经主席团批准,并在月末总结上公开发表且无人反对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加1分/次。(各部门每月最多推荐1人)。

第六条由活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部长提议的加分项目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反对草率鲁莽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如经发现,立即撤销相应的活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部长的提议加分权,并撤销其所提议的所有加分项目。

第七条凡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均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不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如经发现存在欺诈、作弊、做伪证、知情不报、欺上瞒下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个人扣除10分/次,或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八条在校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者,凡被系部通报批评者,相应个人扣除5分/次;凡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者,相应个人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九条凡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做好学生榜样,努力学习,故出现期末考试挂科者,挂科一门,相应个人扣除5分;挂科两门,相应个人扣除10分;挂科出现两门以上者,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一条每个部门每学期预置100分,以用于各项规章的加分或减分。

第二条每学期部门成员出勤率最高的三个部门,可按出勤率排出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相应部门加8、5、3分的奖励。

第三条每学期学期结束时,凡个人前三项总分排名第一、二、三的成员所在部门,分别给予相应部门加8、5、3分的奖励。

第四条每学期学期结束时,按照部门总分高低给予各部门排名,部门总分获第一名的部门,其相应所有成员加10分;部门总分获第二名的部门,其相应所有成员加9分;并以此类推。

第五条如出现个人或部门总分相同时,排名并列获前一个名次,并将后一个名次空出。例:如部门a和部门b同时得分101分,按总分应排名第三,则部门a和部门b同时并列第三名,并将第四名位置空出,直接排第五名。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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