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察院审查报告(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3 13:36:19 作者:JQ文豪 最新检察院审查报告(通用12篇)

竞聘报告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逻辑结构,便于阅读和评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开题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审查报告

xx,男,汉族,xx人,生于19xx年xx月xx日,家庭出身贫农,学历大专,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xx。

一、xx简历。

xx年9月至xx年6月,在xx市xx小学读书;

xx年9月至xx年6月,在xx市xx中学读书;

xx年9月至xx年6月,在xx市xx学院读书;

xx年xx月至今,在xx公司工作。期间,曾先后从事xx等岗位的工作。

二、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父亲:xx,xx岁,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xx公司干部,政历清楚;

母亲:xx,xx岁,政治面貌无,xx退休职工,政历清楚。

三、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姐姐:xx,xx岁,政治面貌是共青团员,xx工作,政历清楚。

经与该同志谈话了解和必要的函调审查,我们认为:该同志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历史清楚,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xx政治历史情况。

该同志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一致、行动一致。在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上,勇于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决议、决定。其中,在针对“xx”的问题上,始终认为“xx”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组织,不参与、不听信、不传播,并旗帜鲜明的与之进行坚决斗争。

五、关于xx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

的培养教育,该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性质任务,表示坚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端正了入党动机,能在工作中注意经常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工作成绩比较突出,思想觉悟提高很快,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xx年11月21日,经xx厂支委会研究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并让他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期间,他认真听讲,按时保质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交办的事项,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六、xx现实表现情况。

该同志十分注重知识学习,努力追求思想进步。在参加工作初期,就通过刻苦的学习,在短时间内掌握所分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此外,积极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先后参加了由所在单位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活动期间,认真学习相关资料,使政治理论修养和思想认知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该同志有较强地工作能力和事业心,在任何一个岗位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先后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工会优秀积极分子”、“青年岗位能手”、“十佳青年”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时刻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有全局观念,坚持早来晚走,并经常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进行工作;在生活中,勤俭朴实,作风正派,情趣高尚;在与与同事的相处中,平易近人,真诚相助,实事求是,有求必应,从无怨言。

不足之处:工作有时缺乏计划性,并有时会有急躁情绪。

根据他的申请和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酝酿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xx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

检察院审查报告范文

建设数字检察院是省院第二个信息化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市院打造数字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旨在从理论和实践上完善检察机关的数字化应用体系,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整体提升。在本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全面分析了我市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整体现状,经过充分讨论,对打造数字检察院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构建数字检察院的整体框架有了初步想法,对我市各类信息化软件的分类整合和数字检察院的基本工作界面、工作模式的标准有了初步构想,对如何通过数字化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检察工作的档次和水平,更好的发挥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进行了认真的思考。通过调查研究,报告如下。

督、立案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案件的基本数据、办理情况录入系统,建立台账,适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进行通报,促进提高侦查、审判活动的质量意识。

我们认为,数字检察院的整体框架中检察业务部分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丰富和完善:

硬件层面上实现检委会议事和案件讨论“数字化”,为无纸化会议召开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

(4)开发搜索引擎软件,将案件信息纳入其中,输入关键字,即可查阅相关信息。当然出于保密,可考虑加上使用该软件的ip区段限制或设置密码。这样可实现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1)实现“数字化”办公,节能高效开展检察业务。

(3)加强办公、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对办公楼、办案工作区等重要场所,安装了个红外线摄像头,对档案室、机要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全天录像。对非法进入的,监控系统自动报警并拍照。确保办公、办案场所的安全。

还应该开设本院重大事务全员投票栏目,对本院部分重大事务实行全员公决。等等。

(1)注重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考量。开发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页面,可以每天记录日志。在政工、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为工作人员建立了实绩、培训、廉政、奖惩、考勤、健康等档案。

(2)健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库。开发人事信息管理软件。把干警的基本情况和图像录入微机,为使用提供客观依据。

(3)完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评价工作。引进人才测评管理软件。通过人机对话,定期对干警的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等进行量化测评,作为人事管理的参考依据。

(4)规范人事考核工作。引进人事考核系统。通过对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和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内容的绩效考核,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性的评价意见,克服考核简单化的问题。

软件的分类及整合。

现有的软件种类繁多,软件分类划分尚未进行。现我院结合多年来对软件使用的理解和实践,建议将现有的软件分为以下几个大类予以整合。

以上软件软件系统涵盖了日常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

以上软件系统涉及后勤保障与服务。

网页的设计及表现形式。

将主菜单按照大类别进行划分,分为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后勤管理、查询应用等。

每个主菜单下包括各个子类软件系统。

当前检察工作的重点仍然是检察业务工作,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反贪、反渎工作,其中案件线索来源以及侦查讯问工作是工作的难点之一。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开发电话传真自动受理系统,实现24小时受理控告举报,扩大时空范围。同时,对控申举报部门传来的案件线索自动编号,形成查询目录。通过查询,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

在侦查讯问工作方面,应该迅速提高并普及应用心理测试技术,依托相关程序软件,编制适合的问题,对被讯问人是一种心理震慑,同时可以确定侦查主攻方向,以使讯问可以较快取得突破,大大节省人力物力。

总之,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数字化检察院,必能使我市的检察工作再上档次和水平,再创检察业绩的辉煌。

审查报告

7、审查与主体相关文件资料(对外投资、分、子公司〈参股、控股情况〉)。

1、房屋产权审查;

2、土地使用权审查;

3、审查机器设备(清单、权属、监管、抵押等);

4、审查无形资产;

5、审查债权、债务。

1、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

2、保险;

3职工安置情况(合同签订、缴付社保、涉诉及安置);

4、税务、环保、外汇、财政、产业政策等。

检察院审查报告范文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我、男、44岁、汉族、中*员、大学本科、1977年3月参加工作,于1990年3月调入本院工作至今,现任检察员,检察院检察处副处长竞职演讲稿。

根据院党组关于“中层领导干部空岗竞争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照自身的条件,我意竞争监所检察处副处长之职。为此,将本人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做出自荐说明。

首先,在*上能够自觉地用马列主义、*思想以及*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讲*、讲学习、讲正气”,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同时还能自觉地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其次,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本着干就要有个干样的原则。表现在:

审查报告

第一稿提交日期:

预计答辩时间:,论文提交比预期早100天。

导师修改:

整体评价:如果按学校优秀标准要求,已经不错了,如果要冲击省优,则还差得较远。

主要问题:

(1)创新点摘要有8处细节需要改进;

(2)摘要有11处细节需要改进,要补充研究结论,在我帮助写的基础上完善;

(3)绪论有42处细节需要改进,研究意义拔高不够,要补充两篇重要文献;

(5)全部的“课题”改成“研究”或去掉;

(6)优先使用大同行容易明白的词汇;

(7)学位论文的翻译统一使用thesis,不用paper或note;。

(8)第2章基础知识有53处细节需要改进,有些公式有乱码;

(15)结论中无关的空话太多,有3处细节需要修改;

(16)参考文献有5处细节需要修改;

(17)全文只发现5,6处错别字,还是不错的,难得。

全文有196处需要改进,3处较为严重!

以第一稿的标准看,如果按校优标准评分为75分;如果按省优标准评分则为60分。

检察院述职报告,人民检察院述职报告,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院及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必读篇目,重点学习关键篇目,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勤俭节约意识,着力解决纪律不严、能力不足、节俭不够、学风不良等方面的问题,充实完善了考勤管理、检务督察、绩效考评奖惩和车辆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建设。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院党组按照上级院和县委的部署要求,2015年9月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了党组和纪检部门的责任内容、具体措施、责任追究等。同时,认真落实“三转”要求,2015年1月,对纪检组长分管的工作进行了重新分工,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2015年12月,开展了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集中约谈和警示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加强纪检组监督责任,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廉洁意识。

3、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书。院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狠抓上级院和县纪委目标任务的落实,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办案安全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干警签订了《廉洁从检承诺书》。各部门以签订的责任书为重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规范办案执法行为,完善了办案安全和廉洁从检的各项责任制度。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经过充分准备,2015年7月我院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逐个做了诚恳的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认真自我检查,其他党组成员对其进行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批评。通过班子成员的自我剖析和谈心谈话以及在民主生活会上所提建议的梳理和归纳,针对我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查摆出的68条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学习、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整改措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既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健全了党内组织生活,增进了同志间的团结,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5.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加强检容风纪建设。不断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管理、监督,由纪检组牵头,不定时对干警遵守值班接待、办案安全、出勤签到等制度落实进行督察,2015年2月以来共进行检务督察11次,对督察中发现的印章使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均及时进行了通报,责成有关部门扎实整改,并建立了相关制度。通过检务督察,提高了工作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形成遵章守纪、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6.对新任科级干部和录用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6月9日,党组书记、检察长纪祥对新提拨任职的2名正科级、岗位交流的2名中层干部和10名新招录到院的检察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他们干一行、爱一行,加强自身修养,要有担当意识,学习协调与合作,加强保密工作,带头廉洁自律,在新的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通过谈话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对廉洁从检的重要性的认识。

7.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纪检纪、职业道德、警示专题教育,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前进行预防提醒教育,共进行警示教育5次,预防提醒教育3次,述职述廉报告会1次,财务收支通报1次;开展“保民生、促三农”法制讲座4场次。

检察院实习报告,检察院实习报告

下面是本站为你整理的检察院实习报告3000字,欢迎阅读。

xxx年9月22日至2009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其次,做一个部门的见习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电脑,尤其是打字技术与word,excel的掌握,否则,可能会延误一份重要的任务.而我所在的贵单位,是对文字要求较强的,因此,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层次的划分,句子结构的合理,词语搭配的准确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文书性秘书,还是操作性秘书,文字的表达准确,清晰,条理对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这样的实习生必须要应对的.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检察院述职报告,人民检察院述职报告,检察院个人述职报告

上任之初,面对萨区检察院队伍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党组经过认真分析,对症下药,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加强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我们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三个教育”活动,在全院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强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又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被钱和色推向深渊的市长》、《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反腐倡廉的反面典型,使干警对腐败的危害性、危险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使命感,强化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我们重新修定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党组会议制度,班子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办公会制度,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车辆、枪支管理制度等13项200多条,靠纪律约束人,靠制度管理人,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院干警的行为准则,使各项检察工作在制度的严格规范下有序运行。

三是严明纪律,保障党组决策的贯彻实施。纪律是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没有纪律制约的队伍,必将溃不成军。我院有一名司机,长期作风散慢,工作中不听调动,不服从安排,科长找他谈话,还很不服气,科长把他交给院里,我就组织政工科长、纪检组长集体找他谈话,指出他的缺点和问题所在,帮他找出了思想上不遵守纪律的根源,并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又做了相应的思想工作,使其很快地接受了院党组的安排,严肃了劳动纪律。

为了严肃办案纪律,我们推行了廉政监督卡和一案一跟踪、案后必回访制度,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干警在办案活动中的情况,实行强有力的纪律监督。

四是关心群众疾苦,处处想着干警。从优待警,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药,每当干警有病时我都派人到医院去看望,干警中有婚丧稼娶的我都到场祝贺和慰问。办公室冬天暖气不热,我组织人力在秋天及时改造管线,让干警在暖和的房间里办公。每逢年节,在财力短缺的情况下,也要给大家分上一点生活用品,让干警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对院里离退休的老同志,我们也非常关心,使他们虽然离开检察岗位,但仍然支持检察工作。

检察院工作报告

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扫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察院实习报告

以下是本站编辑为您整理的2018检察院实习报告,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本站查看。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xx月xx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xx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xx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一、实习目的:

通过在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地实习认识,使我对人民检察事业有了一次全面的感性认识,并对检察业务等实践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加深了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增强实践能力,使学习和实践相结合。

二、实习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12日。

三、实习地点:

四、实习内容:

我于2018年1月1日来到xx县人民检察院实习,一月份,为我能刚好全面的了解实习环境,院里决定我先在办公室实习一个月,等我熟悉了本院的基本情况在行安排去具体科室。办公室的实习让我很快全面了解了本院的基本情况,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29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全院共设一局四科一室,即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监察科、办公室。

在2月份开始,我被安排到控告申诉科实习。在我领导的关心和科长同事的指导下我逐渐的了解了控告申诉科的重要性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的具体方式。控告申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是直接面对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倾听人民群众新诉求、新期待的重要窗口,做好控申检察工作是做好人民检察工作的重要也是首要环节。控告申诉部门应该以受理来访、来信工作为重点,积极的承办各种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和刑事赔偿案件。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及时妥善的处理好可能激化的矛盾。

对于一个来到控告申诉科实习的一个即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我,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班,完成科长交给我的任务,并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在这里我知道了基层检察系统控申检察主要工作是什么?我们该如何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系统控申检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涉检信访案件;二是举报线索统一管理;三是申诉;四是赔偿。就目前而言涉检信访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首先要弄清楚涉检信访的内涵,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

具体包括: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中久拖未决,未答复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或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控申部门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接待来访,收集、掌握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情况的反映、意见、建议以及重大社情民意动态,可以准确把握形势,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社会矛盾,及时掌握涉检上访群众的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己发生的涉检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在处理涉检上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确保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预防。

那么如何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发挥“窗口”作用?

我认为控告申诉部门的接待窗口是面对面接触群众的一个平台,是了解社情民意的、倾听群众呼声的一个途径,是实施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控申干警必须以《信访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控申接待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接待水平,做到接待热情、法规精通、解释耐心,能化解的当场化解,能答复的当场答复。整合信访资源,强化涉检信访的信息沟通,建立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互通交流制度。

一是控申部门应及时与院业务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二是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纵向协调,加强与同级工作部门的横向联系,着力完善涉检信访联合调处机制。强化在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加强与涉案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三是举报中心接待的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深入基层,发现、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农村、街道的基层矛盾,在通过下访、举报宣传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发现,并在矛盾未激化前有力地解决。如我院今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鼓励和引导群众依法举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做好举报线索收集工作,化解了基层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避免矛盾激化群众上访,是社会和谐的良方。

另外,下访巡访的工作方式也可以在控申工作中不定期开展,形成制度,持续执行。切实增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一是加强网络建设,配备专门人才。检察机关应加强自身网络化建设,配备专门人才每天第一时间关注涉检网络舆情,避免出现对本检察院不利的网络舆情时一时手足无措,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二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专门人员发现涉及检察院尤其是关系到本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出现后,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供其参阅,由单位领导们进行正确甄别筛选,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决定是否需通报其他司法部门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上下左右相互通气会形成党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应对涉检舆情的合力,沉着有力地应对涉检舆情。三是建立涉检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当涉及自己的网络舆情出现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抢占话语主动权,并对舆情进行客观公正的引导,避免网民的负面炒作。

严格落实化解社会矛盾首问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首问接待责任,无论是举报还是申诉,均实行接待、联系、催办、反馈一办到底的责任制度;二是明确承办人制度。将控申接待举报办理各种案件的标准细化、量化,把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千斤重担大家但”的局面。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合力应对涉检上访。一是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建立或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良好的矛盾纠纷处理互动机制,加强相互间的及时沟通、配合和协作,明确职责,协调行动,提高效率。二是完善外部配合机制。检察机关的化解调处工作是全社会“大调解”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检察机关应当服从党委的统一安排,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积极的态度介入,以公正的立场处理,协助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综合性事件,化解平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办理案件答复工作机制。接到上访案件后,要按信访工作规定对上访人提交的材料列明清单,同时除直接答复的案件外应尽量使用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注重说理说法,让上访人明白。接到实名举报的案件,在案件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刑事申诉案件和刑赔偿案件在受理、立案、决定等环节应通知当事人,尤其应注意刑事赔偿案件的时效性。答复当事人是说明情况、说服当事人、避免矛盾激化的主要途径,也是息诉罢访的主要工作。建立和完善排查预防工作机制。在分析一定时期社会面临的热点问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个案研究,把握趋势,研判可能因矛盾激化发生涉检信访或信群访的风险。

不知不觉中5个月的实习已经结束,在这里我我每时每刻都是在学习。学习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能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次人民检察院实习,使我对检察事业与检察业务有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接受课堂上的知识,使理论在实际的生产中得到了运用。近年来,我国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基层检察工作进行了大支持,基层检察队伍人员越来越庞大和专业化,作为将要走出学校的学生来说,更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加强实践和设计能力,这样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使自己在此领域内也有所作为。

检察院实习报告

回首自我之前假期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向十分的怀念,自我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提高的。以往自我一向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我取得了很大的提高,只要自我一向不断的努力!

今年假期,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期望经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期望提高自我的人际交往本事,提高自我对社会的认知本事。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教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一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教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此刻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资料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能够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头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教师检查,沈教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明白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我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经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教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先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我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教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当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并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一样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研究到的情景,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十分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可是应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沈教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教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必须要抬头应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

之后我自我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明白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日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并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必须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之后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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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报告

1、熟悉司法机关工作流程、司法程序。

2、加强对法言法语的掌握,锻炼能力。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巩固所学知识。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们小组的实习提供安排和帮助指导的老师和叠彩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们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这一次司法实习,我和我们小组的其他四个组员被安排到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照叠彩区检察院的正常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公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在检察官的协助下我参与了9起案件的讯问(1起非法经营案、2起抢劫案、2起盗窃案、2起贩卖毒品案、1起交通肇事案、1起非法拘禁案)4起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的书写(非法经营案、盗窃案、抢劫案,故意伤害案)以及3起案件(故意伤害案、运输毒品案、盗窃案)的开庭审理。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诉讼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讯问作好案件的询问笔录。还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事项;在时间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换押证、提押证、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的书写。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

通过在叠彩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活动,增加了对检察院运做流程和管理模式的感性认识,并激发了我们的理性思考。熟悉了对公诉案件从案件的受理到提起公诉的如下过程:

1、接到公安局送来案件后,对案件进行查阅。

2、看完案件后书写与案件相关的换押票、委托辩护人告知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带上提押证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告知犯罪嫌疑人案子已经移送到讯问人所在单位和权利义务,是否申请回避,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收到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公安机关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的案子时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有违法为,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主要是查看是否属于加重情节中的累犯行为),此次因何事被逮捕,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所交代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让犯罪嫌疑人将案件的经过详细的叙述一遍。

讯问的目的是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动机、时间、地点、手段、方式、参与犯罪的人员,造成的后果,犯罪后的表现、赃款和赃物及作案工具的数量、特征、、去向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等与量刑有关的情况。

3、讯问完犯罪嫌疑人后,对案件进行讨论并做出综合分析报告和结案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受案和审查过程;(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3)发案、立案、破案简要经过;(4)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5)需要说明的问题;(6)审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4、写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所犯罪名适用法律。

5、提起公诉。

(一)章堂堂、吴华、张山抢劫案。

本案的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属于抢劫罪还是盗窃罪?我们在认定某一犯罪行为属于何罪,主要是看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所犯罪名的四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方面构成特征。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带一个“抢”字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这两种犯罪在构成特征上有显著差别:(1)两罪的主体虽都是一般主体,但是抢夺罪的主体是以满16岁的自然人,而抢劫罪的主体是以满14岁的自然人,因此,以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犯抢劫罪,则应当负刑事责任。(2)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在故意内容上切有不同,抢夺罪的意图以公然夺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抢劫罪则是意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3)在客观方面,两罪的差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分两罪的关键。抢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财物,抢劫的手段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直接针对被害人的身体,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从而迫使其交出财物或任行为人抢走其财物。抢夺罪的客观行为则不具有这种强制性,没有使用抢劫罪中的种种强制手段,而是公然夺取。抢夺往往也需要用强力,有时也会因此种强力造成被害人受伤甚至致被害人重伤、伤亡,但这强力与抢劫罪中的暴力有本质差别。抢劫罪的暴力指向被害人的人身,具有排除被害人反抗的性质和目的,而抢夺罪的强力则指向要抢夺的财物,目的是将财物夺到手中,不是有意识地对被害人的人身进行侵犯。即使在抢夺财物时,由于用力过猛,造成被害人摔倒受伤,甚至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也只能以抢夺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处罚,而不能认定为抢劫罪。此外,抢劫罪的构成并无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一般必须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4)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除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之外,还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从上述对抢劫罪与抢夺罪特征分析可推出,本案所犯罪名应是抢劫罪。首先,本案的主体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即都以年满14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次,在主观方面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以暴力(从沈婷身后将其推倒)方法抢取了被害人的财物。再次,在客体方面,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既抢劫罪除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之外,还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最后,在客观方面,张山从沈婷身后冲上去将沈婷推倒,使得沈婷不能反抗后将沈婷肩上的挎包抢走,符合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所以,本案应属于抢劫罪。

(二)孟中诈骗案。

孟中与同伙“水水”,在桂林市中山中路某一大楼大厅租一摊位,以招工为名,将被害人周雪骗至此处后,以借被害人周雪手机接听电话为由,被害人将手机递给秦中后,孟中假装听电话,并谎称信号不好,一边与电话中的对方(“水水”)通话,一边往大厅门外走,然后乘机逃走。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本案属于诈骗罪、抢夺罪还是盗窃罪?首先让我们来看这三个罪的构成特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特征为:

第一,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信以为真,从而仿佛自愿地交出财物,使财物有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一方。诈骗罪是欺骗他人并使之交付财物的行为(骗取),其基本构造是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限于错误——他人实施处分行为——财物转移。欺诈行为和财物转移的结果之间有相当因果关系时即为己有。因此,构成诈骗罪的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四个要素。

其一,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虚构的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可以是过去或者现在的事实,也可以是将来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可以是过去或者现在的事实,也可以是将来方在蒙蔽的情况下“自愿”交付财物。

其二,是对方陷入错误。欺诈行为必须要使对方陷入错误,从而产生处分财产的可能性。使对方陷入错误,包括使对方误认为:应当将其占有的财物转移给行为人;或者是自己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应当归还他人;或者是将自己的财物转移给他人后会产生更大的回报;以及将自己的财物转移后他人会按承诺时间返还。实施了欺诈行为,但他人被骗以后并没有处分财产,行为人即使最终取得财物,也不是通过欺诈行为得逞的,就不应当构成本罪。例如,假扮顾客选购金银首饰时,对售货员诈称旁边另有顾客需要售货员帮助,待其离开后将财务物放入怀中离开商场的,行为人虽有欺骗售货员的行为,但对方发生的错误以及由此而产生自愿交付的行为都不存在,行为人的实质是违反售货员的意思去地财物的占有,不构成诈骗罪而构成盗窃罪。

其三,财产交付。财产交付,是知被害人基于认识上的错觉而“自愿地”交付财物,行为人由此取得财物的占有权。被害人基于有瑕疵的同意交付财物是诈骗罪和盗窃罪相区别的根本标志,所以,欺骗他人使之离开一定场所,然后取得财物的,只成立盗窃罪。

其四,财产损失。诈骗罪的成立要求有财产损失发生。

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抢夺罪,是指以当场直接侵害财产占有人意思的手段夺取财物,尚未达到抑制占有人意思程度的行为。构成特征为:(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财物所有权,不包括他人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他人所占有的财产的行为。抢夺,是指以当场直接侵害财产占有人xx意思的手段夺取财物。通常将抢夺行为界定为乘人不备,公然实施。抢夺的具体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乘人不备不抢夺。二是创造他人不注意的机会,以自行车、摩托车撞击他人,乘机取得被害人财物。

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构成特征:

第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简单客体,即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财务,限于动产。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占有人的意思,以秘密窃取的手段将财物转给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秘密窃取方法。窃取,是指违反占有者的意思,排除其占有,有自己或者第三者对财物进行占有。窃取不能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实施。秘密性必须只针对被害人而言,至于周边公众是否知晓不影响秘密性的成立。秘密窃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乘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经手人不在场时,将财物偷走;另一种是虽然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在场,但是行为人却乘其不备进行偷窃。

第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四,主观方面只能有直接故意构成,且要求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与抢夺有一个共同特征:行为人窃取财物都违背了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意思,同时未对所有人或持有人使用暴力或胁迫;而二者的区别,我认为,即在于盗窃手段具有“行为秘密性”的本质特征,而抢夺罪的犯罪手段则不具有这种属性。

综上分析,我认为在本案中孟中最终取得手机并不是因欺诈手段或抢夺而得,而是因秘密窃取而得。孟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然后秘密窃取据为己有,其行为属于盗窃性质。孟中非法占有财产起主要作用的具体手段是秘密窃取而非欺骗。孟中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造成占有者的财物支配力松弛,违反其意思取得,而不是有占有者自行交付的,不是诈骗而是窃取行为。这种“诈术盗窃”的方法,实际上是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为盗窃行为创造方便条件,对财物的取得方式最终还是靠窃而非骗,不是财物所有人“自愿”交出了财物。

因此,我认为本案应属于盗窃罪。

三、结语。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用有所了解。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学习,我认为对我以后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度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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