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读后感(优秀13篇)

时间:2023-11-29 17:46:09 作者:薇儿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所产生的个人感受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这些范文,大家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撰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现作品的价值和魅力。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一定会有收获。

边城原著小说读后感2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城市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留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悲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终局的恋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体。大师用他油腻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着土偶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风景。

百年孤独原著读后感2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学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爱的教育原著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一起读《爱的教育》这本书。我们一段一段,逐字逐句地高声朗读。读到精彩感人的地方,还会停下来,交流讨论一番。

开始,我觉得很麻烦。但是,随着故事的展开,我越来越喜欢《爱的教育》。书中,我认识了勇敢的洛贝谛,坚持正义的卡隆,刻苦用功的斯代地,还有高尚的老校长,善良的罗巴尼老师……,他们的故事,让我感受到许多真挚的情感——母亲对孩子的关爱、老师对学生的关心、朋友间的友谊,还人们对祖国的崇敬与热爱。

《爱的教育》使我开始思考:什么是爱?怎样去爱?让我懂得:爱使人们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使世界更加温暖和美丽。而我也决心怎样成为柯莱蒂那样的小男子汉。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第三回首先写他给小猴们和自己弄武器。他的动机,简言之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就是他为自己、也为自己的领地立下的规则,这个规则其实没错,而且体现了他有气魄有胆识的一面。但他却不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道理,所以先是去傲来国街市上抢了若干武器,后是到了东海龙宫不由分说取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并且得寸进尺所要铠甲披挂。市面上的武器本来是应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去买的,定海神针也是龙宫的镇海之宝,也不该在对方勉强的.情况下取了来,由于他艺高人胆大,没有人敢惹他,所以两次搬弄武器都得了手,但却也因此得罪了人,东海龙王记了他的仇后来去玉帝那里告发他了,他不遵从规则,伤害了别人。

而后,冥府以阳寿已尽的法度将他拘了去,他十分恼怒,便拽出金箍棒,在幽冥界中大打出手,直到森罗殿。悟空拿到生死簿,看到自己的名字,就把自己的名字勾了,这还不算,还把猴属的名字都勾掉了,从此猴类有很多长生不老的。可以说,悟空在这里也创造了一种关于生死的新规则。但细想来悟空的做法有些霸道,其他的猴子并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仙,却白白得了长生不老,旁观起来,有点不劳而获的感觉。

小王子原著的读后感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关于玫瑰的寓言。

小王子还是要走的。离开他的星球,还有这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都很悲伤。

花儿有点责怪自己,其实她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只是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爱还有小王子的关注。所以她宁可要求得到一个玻璃罩子,隔开了她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而仅仅是为了得到小王子一个人更多的关爱吧。但是小王子要走了,那一刻玫瑰花也突然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她希望小王子可以得到快乐,所以,她没有留他,甚至没有责怪他。

她只是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

从那天起,玫瑰花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比如风,还有蝴蝶,或者其他的什么。虽然小王子走了。她唯一的爱,也就凋谢了。她甚至没有哭,因为要知道,她可是朵勇敢的花。

爱一个人需要他和自己一样快乐的。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深深的一个海洋。

关于人性和矛盾。

小王子开始了在星球中的旅行。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可以看到许多的落日和日出,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都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唯一的统治者也是唯一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他喜欢发号师令来安排这个和那个,虽然,臣民也只有他。他渴望权力也膜拜权力,但事实上,他拥有的权力,也只是管好自己罢了。其实不可否认地球上也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当他高高在上的发着号师令的时候,其实,或许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一种可笑的自说自话。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戴着奇怪的帽子,听不到任何批评的话。一听到有人的夸奖,他就会必恭必敬的把帽子摘下,举帽子致意。他每天都在等着别人的赞扬,一次次的表演这样的仪式,而毫不理会头顶的那只帽子有多么可笑。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是个矛盾体。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不要笑他。其实人就是这样。我们总在做自我反省,而做一些事情来对自己进行惩罚,而实际上这种惩罚只是更进一步的堕落而非根本的改变方法。于是就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自我消化,一直到星球消亡。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充满了传奇色彩的精彩的神话故事。就在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每当我翻开它的时候,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融入那精彩的故事情节之中。

《西游记》这本书是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化境作斗争,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真经。从中我认识了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它火眼金睛,能够分辨是人是妖;沙和尚诚信憨厚,擅长水性;猪八戒力大无比,都是孙悟空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我最喜欢孙悟空,他能够上天入地,每当师傅遇到困难都会不计前嫌,尽心尽力地出手搭救。

其中《三打白骨精》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白骨精变来变去,都被孙悟空识破,但唐僧肉眼凡胎,他不知是妖,以为悟空杀了平民百姓,把他赶回了花果山,但没走多远,便又遇上了妖精,还要吃他的肉,这时唐僧才后悔莫及,心想:“真不应该把悟空赶走。”在洞外的沙和尚和猪八戒千方百计将悟空请来降妖,终于救出了师傅,师徒四人有团圆了。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也正是如此吗?有一些坏人装成好人的样子来骗取我们的钱财,我们应该善于分辨人的好坏,练就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火眼金睛,像孙悟空一样识破坏人的阴谋诡计。

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去西天取经的艰辛,在取经的路上遇到的灾难,如果他们没有勇往直前的精神,是永远也取不到真经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具备这种精神,通过不懈地努力,才会有成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我相信胜利的曙光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们的到来。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和人生哲理,它让我受益匪浅。

百年孤独原著读后感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鸡毛信原著读后感范文

我记得曾经说过: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鸡毛信》。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到底,不要畏惧敌人,要临危不乱。长大要好好回报养育我们的祖国。

我们要学习海娃这种不惧强敌,坚持到底的精神,好好回报祖国。这种精神一定是宝贵的。像海娃这样一定会得到回报,那些叛国人,欺软怕硬,一定会得到报应。

我在这里呼吁大家:回报祖国、不惧强敌、不惧死亡、不叛国、坚持到底、临危不乱。你可以做到!

老人与海原著读后感

世上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或失败者,如何是胜,如何是败,不同的人会给你不一样的答案。因为介于成功和失败之间,有一股使人虽败犹胜的力量,那就是不屈精神和坚强意志的归宿——永不言败的灵魂。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出海打渔。在一无所获的8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只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没听说过的一条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大鱼。这条鱼的力量也过于强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过的艰难考验,终于制服了大鱼,将它捆在了船的一侧。然而在归程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大马林鱼和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精神胜利者。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肉体,不可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获,战胜自我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最终能否战胜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这样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没有向困难妥协。

文档为doc格式。

《芳华》原著读后感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原著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红楼梦》在中国古代小说名著中声名最著、流传最广,读者最多,刊刻出版最为繁富。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原著红楼梦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话红楼,由盛至衰。《红楼梦》这本书是带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的,作者曹雪芹通过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的叙述,折射出封建大家庭中成员们的由乐而悲的曲折过程。

盛时,贾府荣华富贵令人无比向往。不论招待远客的宴席,还是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那都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当初,海棠社成员共同作诗,众多有才的女子与偏爱诗词歌赋的宝玉一起吟诗作赋,尽情挥发他们的才华。他们写的诗都蕴含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后来,大家又同进家宴,一起吃螃蟹,一起喝酒,乐哉!只可惜好景不长,那些读来着实让人佩服和惊叹的诗词与海棠社的辉煌和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紧接着一个一个的厄运便降临到他们头上了。

贾元春嫁到宫中成了贵妃娘娘,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可惜死的过早。从此以后,贾府变得衰败了。贾政、贾赦的家产被查,贾氏府邸被封。府中的女子家人一个个离去,贾府也渐渐冷清了。黛玉病死,宝玉、宝钗成婚。宝玉再次发起狂风病来,最终出家。贾母、凤姐病死,迎春嫁至孙绍祖,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活活折磨死了。探春远嫁,惜春当了尼姑。最终,宝钗、湘云守了寡。

可惜,可怜。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无辜之人也会被受牵连。终究逃不出的厄运,叹贾府如此悲惨的命运与结局。这是一场悲剧,悲伤凄惨的爱情,悲惨的命运。贾府终为充满了忧郁感与悲悯的存在。

让我们一起品红楼,读盛衰。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的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以往的繁华富贵仅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的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欢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可是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悲剧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我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读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幻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复活原著读后感

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大学时期的聂赫留朵夫热情而单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少年脑中灌输着在当时俄罗斯算得上不切实际的,及其理想主义的名主理念。虽然出生于地主家庭,在注重血统的沙俄是不可与统治阶级分割的一分子,但聂赫留朵夫仍坚定不移地反对着土地私有制,“占有土地是不正当的”,为被剥削的农民、工人呼吁正义,争取改革。

然而,参军后,聂赫留朵夫很快地沾染了腐败的生活方式,再次回到马斯洛娃身边后将她诱奸致孕又用100卢布打发抛弃了她,使她被扫地出门,生活困苦,领了黄色执照开始妓女生涯。

马斯洛娃的如同德伯家的苔丝,被诱奸后生活急转直下。但她不同于苔丝,因为苔丝于艾里克是罂粟般引诱其堕落,让其甘心于沉溺罪恶中的禁果;而马斯洛娃于聂赫留朵夫,是救赎,是药引,是他获得精神上新生的灯塔。因为他,马斯洛娃不再相信“上帝和爱”,不再相信美好存在于世间。这个因自己的孽障沦落烟花之地,勾栏之中,被彻底地伤害而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女子,唤醒了被动物面支配的聂赫留朵夫残存的“精神的人”。自此,他开始了为马斯洛娃上诉,从而接触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间百态,产生对沙俄社会的反思与痛恨,直至获得马斯洛娃的原谅,散尽家财与她同被流放西伯利亚的道路。而马斯洛娃也在原谅聂赫留朵夫中复活了自己。

个人宗教主义具有足以抗衡封建腐烂的社会体系的能量,也可能是在不能改变体系之前,人民的唯一救赎。这就是我眼中,复活的主旨。

简爱原著读后感

《简爱》顾名思义,有关于爱的故事。

在文学,有许多的经典名著都永垂不朽,但是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书,实在是少。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人,都读过夏洛蒂。勃郎特的《简爱》吧。最近,我也读了这本书。

其中女主人公简·爱,她“贫穷,低微,丑陋,矮小”,但她却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真是让我不禁再次对美有从新的看法。那些所谓的外表美,在简爱的心灵美面前都会黯然失色。其中令我赞赏的,还有简爱始终坚持的尊严,她没有钱,甚至寄人篱下,但是,她却从来都不会放下自己的尊严。这点是十分令人敬佩的。在现在的社会上,有许多人都为了几个钱,而低三下四的去帮别人做一些有损自尊的事。他们真的要学学简爱了。简爱她也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钱而自卑,反而,她始终坚信,“我们都是平等的”,不向金钱低头,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也是我们要学习的。现在,有许多的学生,因为自己父母的卑微,因为自己父母的贫穷,而自己看不起自己,何必呢?你们看看简爱,她连父母都没有呢,她一样的从不自卑,从不向金钱低头的。

后来,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种追求爱情的勇敢,是常人也少有的。我们看到的并不只是一个女孩为了爱情而勇敢奋进的故事,而是她为了幸福而奋斗,对幸福的坚定与追求。

这本书真不愧为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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