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优秀17篇)

时间:2023-12-18 20:48:18 作者:琉璃

通过工作计划书的制定,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工作进度,及时调整计划。工作计划书的成功与否也与沟通和表达能力有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四)。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监管室工作计划优选

(一)做好重点工作部署。

编制我市20xx年度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严把许可审查关。

及时组织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帮促保化生产企业规范申报,建立健全保化生产企业许可申报受理档案。

(三)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

20xx年争取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1个,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镇)8条、餐饮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强监督抽检。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分解落实省局抽检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抽检力度。

(五)完善监管档案。

组织各级监管单位完成中小餐饮信用档案建设,完善辖区内保化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各监管单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整治,解决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加强教育培训。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八)完成监管信息统计编报。

及时准确调度、统计、编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

(九)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文件材料、抽查生产经营现场、考核信息统计报表时效和准确率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一)加强对管理相对人日常监管,降低监管风险,所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药不发生流弊事件。

1、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未通过认证的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生产进行现场检查。

供热运行监管工作计划

年己经过去,充满希望的20xx年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了我们身边。为了更好的推进20xx年的工作进展,现把xx年的工作作一总结。

我之前一直在调度室工作,xx年调入换热站工作。所以对换热站了解的不是很多,站长的悉心教导让我爱益不浅,使我掌握了不少有用的知识。

刚到城东一区,对各站的地理位置,所管辖的小区,阀门位置不是很清楚,在初期我们主要用户普查和了解各站阀门位置,管辖小区。进入10月中旬后,为了保证设备在试水和供热时正常运转,我们定期对各站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例如检查仪表,泵的磨合声音,固定螺丝的牢固等,开始对各站的试水工作,对有问题的设备做了统计,并及时通知维检对处理,以防在供热时出现问题。

在供热初期,为保障用户的及时取暖,我们加班加点为用户开阀门。在初期各站运行不是太稳,经常出现漏水问题,我们都及时排查处理。后来等到各站运行正常后,我就积极配合收费员收费,稽查科稽查报停,偷接用户。

经过这一段时间,我发现了我的不足之处,一是有时不认真,有些工作做的不彻底,二是专业知识欠缺,这就更需要我努力学习,三是遇到问题时缺乏解决困难的能力。

粮食执法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v^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v^、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v^4月6—9日对县(区)^v^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v^,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v^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全。

副组长:穆占有。

成员:尚勇屹、李守玲、张正东、祁莉莉、侯慧克。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附件:汇总表一、二、三、四。)。

各县(区)^v^,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v^。

粮食执法监管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区级储备粮,是指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第三条从事和参与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区级储备粮的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区级储备粮。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区级储备粮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区级储备粮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等宏观调控意见,对区级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

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区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区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区物价部门负责对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轮换的价格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支行(以下简称区农发行)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区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区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第七条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协助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区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并负责对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检查。

区储备粮收储企业依照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区级储备粮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报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等财政补贴。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区级储备粮的仓储设施,不得偷盗、哄抢或者损毁区级储备粮。

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查处。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事项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第二章区级储备粮的收储管理。

第十一条区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粮食工作考评指标和本区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区级储备粮的收储计划,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建议,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农发行共同下达给区储备粮收储企业。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根据区储备粮的收储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的收储。

第十三条区各国有粮食企业为区级储备粮的收储企业。

第十四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应当与收储区级储备粮的储备粮收储企业(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五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储存区级储备粮,应当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必须保证收储入库的区级储备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检验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委托具有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并获得授权资质的粮油质量技术监督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对区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不得将区级储备粮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保证区级储备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对区级储备粮的储存管理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企业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报告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区储备粮收储企业在储存区级储备粮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虚报、瞒报区级储备粮的数量;

(二)在区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三)擅自串换区级储备粮的品种、变更区级储备粮的储存地点;

(四)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区级储备粮陈化、霉变。

(五)利用区级储备粮及其贷款资金从事与区级储备粮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六)以区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储备粮收储企业依法被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其储存的区。

级储备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出另储。

第十九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区级储备粮的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储粮点已不具备储粮资格的储粮企业,应及时负责调出改换企业另储。

各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区储备粮收储企业做好区级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区级储备粮的销售与轮换。

第二十条区级储备粮的销售计划,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建议,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农发行共同下达各储备粮收储企业。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根据区级储备粮的销售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的销售。

第二十一条区级储备粮轮换补库的粮食品种质量,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按国家规定的三级中籼晚稻谷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关入库。

划内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具体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的轮换。

第二十三条区级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在正常情况下,根据粮食储存年限、品质变化和实际需要,小麦和稻谷每三年轮换一次,平均每年可以轮换三分之一。每年轮换要结合早造和晚造粮食入库分批(次)进行,每批(次)轮换出入库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区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将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年度轮换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报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备案,并抄送区农发行。

第二十五条区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原则上应当通过规范的粮食交易市场,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方式或者区人民政府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在轮换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区级储备粮的轮换。

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应当遵循有利于保证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保持粮食市场稳定,防止造成市场粮价剧烈波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四章区级储备粮的动用。

第二十七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区级储备粮的动用预警机制,加强对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情况的监测,适时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区级储备粮:

(一)全区或者部分镇(街道办事处)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

(三)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动用区级储备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动用方案应当包括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第三十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级储备粮动用方案下达动用命令,由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紧急情况下,区人民政府直接决定动用区级储备粮并下达命令。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对区级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区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第五章财务和统计。

第三十二条区级储备粮的管理费用实行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分开拨付:

(一)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由区财政部门按季核拨到区国有。

粮食企业在区农发行开设的专户。

(二)区级储备粮贷款利息实行据实补贴,由区财政部门按季足额拨付到各国有粮食企业在农发行开设的专户。

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标准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确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粮食储备条件及物价指数发生变化需调整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时,应当及时调整区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标准。

第三十三条属于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委托检验的区级储备粮质量检验费用,在区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区级储备粮实行贷款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区级储备粮贷款实行统贷统还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不得用于抵扣偿还其他借、贷款项,保证专项专用,确保储备粮安全。

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在区农发行开立基本帐户,并接受区农发行的信贷监管。

第三十五条区级储备粮的入库成本和轮换价差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和区农发行核定。轮换价差由区财政部门据实拨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区级储备粮入库成本和轮换差价。

套取差价,骗取区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

第三十七条区级储备粮储存期间的合理损耗(包括在库区级储备粮安全水分自然减量和在千分之二以内的保管自然损耗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经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和区农发行确认后,由区财政部门拨补。

第三十八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储备粮台帐制度,并定期做好统计、分析区级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区农发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区储备粮收储企业执行本暂行办法及有关粮食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区储备粮收储企业检查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

(三)调阅区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

(四)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储备粮管理规范的行为,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成各国有粮食企业限期整改。

第四十一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十二条区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区级储备粮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对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四十四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区级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和检查,对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危及区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报告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及区农发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及时下达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及轮换计划的;

(二)发现储备粮收储企业存在不符合区级储备粮管理规范的情况不责成其限期整改的;

(三)接到举报、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四十七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成各储备粮收储企业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组织实施或者擅自改变区级储备粮收储、销售、轮换计划及动用命令的;

(二)销售区级储备粮时,销售货款未按规定时间全额回笼区农发行的。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入库的区级储备粮不符合质量等级和国家标准要求的;

(四)拒绝、阻挠、干涉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九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依法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区级储备粮数量的;

(二)在区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

(三)擅自串换区级储备粮品种、变更区级储备粮储存地点的;

(四)造成区级储备粮陈化、霉变的;

(五)擅自动用区级储备粮的;

(六)利用区级储备粮或者其贷款资金从事与区级储备粮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七)以区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第五十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以旧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区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的,由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退回骗取的市级区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区各储备粮收储企业违反本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挤占、截留、挪用区级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或者擅自更改区级储备粮入库成本和轮换差价的,由区财政部门、区农发行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或者给予信贷制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和区农发行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降级处分或者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粮食执法监管工作计划

海口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储备粮轮换工作公开、透明、吞吐合理、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市级储备粮轮换是指市级储备粮在品种、数量、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承储企业按照质量达标、等量兑换、推陈储新的原则,在规定期限内以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新粮替换库存市级储备粮。

第四条市级储备粮轮换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照储备粮类别,确定不同的轮换期限,稻谷每两年轮换100%,大米每三个月轮换100%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粮油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加强市场粮油价格监测,准确分析市场信息,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确保质量和节约费用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轮换效益。

第六条市^v^对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职责:

(一)对市级储备粮轮换品种、数量、质量监督管理。

(三)牵头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对粮食市场的调查和询价,并收集、分析粮油市场价格信息,为议定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市财政局按储备粮轮换招拍挂结果以及市^v^核实确认轮换的文件,及时拨付相关费用,并对储备粮轮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物价局对市级储备粮轮换的价格实施监督。

农发行根据轮换计划及轮换进度,按照资金封闭管理规定,及时发放和回收储备粮贷款并对所贷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粮油购销政策和市级储备粮轮换有关规定,做好入库验收并建立市级储备粮轮换台账(包括出、入库合同和凭据),按月上报市^v^备案。承储企业负责人对轮换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建立海口市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制度,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由市^v^、财政局、物价局、农发行4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v^,市^v^负责召集联席会议。

第九条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议定市级储备粮拍卖底价、采购最高限价、委托采购价、委托销售价、制订储备粮轮换计划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市级储备粮轮换,原则上以储存年限为依据、以粮食品质检测指标为标准。根据粮食储存年限和品质检测判定结果,对不宜存粮食,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食,已经达到储存规定年限的,也必须进行轮换。其它情况需要轮换的,经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一)储存年限:稻谷2年(从稻谷收获时间开始计算);大米3个月(从加工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二)品质检测:以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粮油质检机构检测的结果为依据。

第十一条市级储备粮轮换的购入和销售均采用公开招拍挂或议价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拍卖和采购机构的选择。由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关资质的拍卖公司和采购机构发出邀请通知,并根据效益原则,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择优选定拍卖公司和采购机构。选定的拍卖公司负责下一年度储备粮的拍卖工作。选定的采购机构负责下一年度储备粮的竞价采购工作。

第十三条储备粮的定价。在拍卖、竞买、议价收购前和流拍、竞价失败后,由市^v^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的定价会议确定拍卖底价、采购最高限价、委托采购价、委托销售价。粮食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设置合理的竞价空间,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综合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形成决议。

第十四条储备粮销售。稻谷原则上每年分三批进行拍卖销售(如出现特殊情况可增加批次),大米每月一批次(承储量的三分之一)进行拍卖销售。每批次具体拍卖销售时间由市^v^根据有关规定和每年实际情况确定。市^v^与拍卖公司统一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由拍卖公司具体负责原粮的拍卖工作。拍卖成交后,承储企业和中标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完成销售;如出现流拍,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重新制定拍卖最低价,如再次流拍则采取议价销售(大米出现一次流拍后即采取议价销售)。

第十五条储备粮采购。储备粮的采购方式分为竞价和议价采购两种(上半年购进的储备粮必须是上年度生产的中、晚稻,下半年购进的储备粮必须是当年生产的新粮)。

1.竞价采购:稻谷竞价采购每年原则上分三批进行,大米竞价采购每月一批次进行(承储量的三分之一)。每批次具体竞价采购时间由市^v^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每年实际情况确定。市^v^与采购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由采购机构具体负责稻谷的竞价采购工作。竞价成交后,承储企业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如竞价采购两次失败(大米出现一次竞价采购失败),由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决定指定承储企业议价购进。

2.收购: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切实完成我市每年夏、秋粮收购工作任务,储备粮轮换的部分轮入稻谷由承储企业对当地农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完成收购,收购价由储备粮轮换联席会议确定。

第十六条费用的管理。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涉及的贷款利息、保管、自然损耗、出入库、检测等费用以及拍卖、采购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市财政承担;轮换价差盈亏纳入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费用标准,参照《海南省省级储备粮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资金管理。按照钱随粮走、封闭管理的原则,储备粮轮换销售出库后,销售货款要及时、足额存入存储企业在农发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内;农发行按照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原则,按轮换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地方储备粮贷款。

第十八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v^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一、轮换粮油品质的控制。

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是指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持中央储备粮油品质符合国标规定,经营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单位根据中央储备粮油的品质检查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计划,以新粮油替换库存粮油。品质认定以粮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作为依据,以储存年限作为参考。

(一)品质检测。

中央储备粮油必须达到国标规定的各项指标。粮食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中等(含)以上标准,食油质量符合国标规定的二级(含)以上标准。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前必须经过检测,品质检测按照国家^v^、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国粮发[20xx]1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储存年限(以生产时间计算)。

长江以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4年;玉米1~2年;豆类1~2年。

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5年;玉米2~3年;豆类1~2年。

食油1~2年。

对储存条件差的取低值,储存条件好的取高值。地下库粮油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酌情延长。

(三)定期检查。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在国家^v^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粮油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执行定期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报表制度。质量检查由中储粮总公司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两次,检查结果由中储粮总公司以统一的质量报表汇总后,于每年5月末、11月末报国家^v^、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国家^v^、财政部可根据情况对储备粮油质量组织抽查。

(四)品质认定。

每次质量检查后,根据《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规定,对储备粮油品质做出评价,将质量检查结果分为宜存粮油、不宜存粮油和陈化粮油三个类别。

二、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一)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计划管理。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以质量检查结果为依据,对不宜存的粮油,必须进行轮换;对宜存粮油中接近品质控制指标或超过储存规定年限的,也要按照先入先出、均衡轮换、降低费用的原则进行轮换。按照每年轮换一定比例(总量的20~30%)的储备粮油库存总量的原则和库存粮油质量情况,中储粮总公司在每年11月底前提出下年度轮换计划(分省、分品种)报国家^v^、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v^等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在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每半年将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报国家^v^等有关部门。

(二)中储粮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年度轮换计划,中储粮总公司安排下达分批、分省、分品种计划,并报送国家^v^、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

(三)中储粮总公司对中央储备粮油质量负责。因未及时申报轮换(串换)计划,或者下达的轮换(串换)计划没有落实而导致粮油陈化的,造成的损失由中储粮总公司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国家^v^、财政部适时组织对轮换情况进行检查。

(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空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在粮油轮出后,4个月还不能轮入的,须向国家^v^、财政部报告,否则按照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五)中储粮总公司在实际轮换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如确需调整计划,须报国家^v^、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审批,国家^v^等有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需审批的事项包括:

1.不同品种粮油的串换;。

2.根据市场情况及轮换需要,对确需超过4个月轮空期的;。

3.变更国家下达的轮换计划;。

4.中储粮总公司认为有利于提高储备粮质量,但又超越国家计划和有关规定的轮换事项。

(六)未经批准自行决定轮换(串换)的,视同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处理。

(七)国家^v^、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其职能及时审批并下达轮换计划,及时拨补轮换费用和提供轮换资金,保证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主要形式。

(一)结合粮油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国家根据宏观调控和国际市场行情等因素安排粮油进出口计划。在执行落实粮油进出口计划时,应尽可能按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以促进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

(二)同品种等量轮换。在国家未安排储备粮油收购和销售计划,或安排的储备粮油购销计划不能满足轮换需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同品种等量轮换,即在储备规模、品种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先销后购或先购后销的方式,实现储备粮油的轮换。

(三)不同品种的等量串换。应按照有利于优化结构、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

四、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

(一)中储粮总公司在按规定的补贴费用标准包干后,对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自负盈亏(不含进出口轮换)。轮换发生的盈利,应主要用于改善粮食的保管及用作今后轮换的风险准备;轮换产生的亏损由企业自行承担消化。

(二)中央储备粮轮换费用含在财政部对中储粮总公司的包干费用中,财政部按季预拨,在规定的轮空期间,储备粮油的费用补贴照常拨付。财政部对轮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年终清算。中储粮总公司在财政部规定的金额及使用范围内,制定不同品种、不同地区轮换费用补贴标准,并根据轮换需要,分批拨付轮换费用,轮换费用标准及轮换费用拨付情况需报财政部备案。年终财政部按实际轮换数量和轮换费用标准对总公司进行清算,核销当年轮换费用支出。未轮换的,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公司报送的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对虚报轮换,套取补贴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实行包干后,中储粮总公司对保管费、轮换费、公司经费必须分开管理,单独记账,不能混用混管。

(三)除结合进出口轮换外,中央储备粮油轮换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即轮入的粮油按照轮出粮油的入库成本记账。

(四)结合进出口实现中央储备粮油轮换,实行单独的财务处理政策。具体财务处理方式,原则上采取成本不变,实物兑换。另外也可采取进口轮入和轮出分别核算的方式,即对轮入的进口粮油由财政部根据购进价及有关费用重新核定入库成本,对轮出的粮油实行竞卖等方式公开销售,相应结转轮出粮油的原库存成本。根据进出口的需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确定财务处理方式及进出口轮换盈亏负担办法。

(五)中央储备粮油的损失损耗处理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中央储备粮油的轮换,要按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统计报告中单独反映,中储粮总公司负责设立储备粮油轮换台账,准确、动态反映储备粮油轮出、轮入的数量及轮空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数据,财政部将停止拨付轮换费用,中储粮总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轮换资金管理。

(一)中央储备粮油进出口、轮换所需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行根据中储粮总公司或分公司下达的分批、分库点轮换计划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照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原则,发放贷款。轮换贷款发放和管理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中储粮总公司另行规定。

(二)中储粮总公司使用国家拨入的专项资金进行轮换,应严格按财政部财建[20xx]939号文件规定,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得将轮换风险转嫁到国拨专项资金。

供热运行监管工作计划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2020年以来,西蒙悦达在新实业集团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西蒙悦达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集团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安全生产为己任,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全力打造标准化矿井为目标,积极应对克服新冠疫情、煤炭资源专项整治等阻力,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20年度工作回顾。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产销煤炭万吨,其中满都拉煤矿万吨,乌兰渠煤矿万吨,完成全年预算200万吨的;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完成年度预算亿元的;实现净利润39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亿元的。

受煤炭资源专项整治与临时用地审批政策未开放等因素影响,乌兰渠煤矿和满都拉火区约80万产能未能释放,全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相比差距较大。

二、坚定安全生产信心,树牢可持续发展理念。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安全环保方针,牢固树立“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安全理念,持续推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点,更是实现企业长治久安的根本。公司坚持推行“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活动,将好的经验快速传递到基层,使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有显著提高。加强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公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环保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通报并下发整改指令书,同时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治理督查与整治,形成闭环,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累计查处安全隐患276条,组织三违人员专项学习15次。抓好岁末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11月底,公司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本年度最后50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职工思想教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上狠下功夫,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精准发力,全力打赢“五十日安全”攻坚战。规范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石。公司按照“创一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精细管理,并组织煤矿人员先后到黄陵一、二号煤矿对标学习,有效的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12月4日,电力满都拉煤矿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能源局二级标准化初验;乌兰渠煤矿已具备二级标准化验收条件,预计节后进行初验。

环保工作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电力满都拉煤矿作为旗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的第一批绿色矿山示范单位,8月份满都拉煤矿全面开展矿区‘净化、美化、绿化’行动,对矿区存在的环保盲点排查、坚决整改到位。一是对两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和10吨供暖锅炉房进行升级改造,气、水排放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二是新建锅炉用煤储棚、洗煤厂煤泥储棚和运煤车辆清洗站,进一步降低扬尘;三是10月初完成进矿道路的硬化工作,不但解决了运煤车辆“一骑绝尘”的环境污染,降低了洒水降尘费用,还为周边村社4000多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5月初电力满都拉煤矿在高速路南新建了排矸场,将煤矸石与乌兰渠煤矿尾坑治理工作相结合,即解决了井工矸石排放的环保难题,又解决了乌兰渠尾坑长期无土石方复垦绿化的历史遗留问题。11月23日,电力满都拉煤矿顺利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绿色矿山验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团结携手创佳绩,合作共赢谋发展。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圆满召开了“三会”,双方股东在肯定去年工作成绩的同时,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企业运营管理的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等提出要求,并就公司目前发展形势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深入探讨。

(二)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推发展。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建设。年初,公司重新调整机构设置与经营班子分工,规范了合同、费用报销等审批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的管理,今年以来,公司先后出台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招议标管理办法(试行)》和《采购管理制度》等与财务管理和责任追究有关的制度,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有规可依、过程可控和监管到位。

(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公司通过微信宣传引导、日常体温报备、门禁制度和外出人员报备制度等措施,建立起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鉴于冬季国内疫情有反弹的趋势,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公司先后印发了《关于防控新冠病毒》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等通知,使职工对疫情防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有显著提高。

(四)交替开采合理布局,实现采掘平衡。

满都拉煤矿自去年外包转自营后,为解决采掘失衡,2019年底先后组建了三支掘进队,分别施工503、402和403准备工作面;截至11月底,503工作面剩余140m完成切眼贯通,预计今年3月份具备安装条件;402工作面剩余960m,预计今年4月底具备安装条件,403工作面剩余760m,计划今年9月安装。

(五)乌兰渠煤矿工作稳步开展。

受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和完善一企一档要求,乌兰渠煤矿采矿证延续推迟至5月25日取得。8月份顺利完成4期剩余边角的征地工作。目前乌兰渠煤矿已完成5、6期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和5期林地组件报批工作,后续采剥5期的林草和临时用地的征用工作进展将视自治区临时征地政策变化实时跟进。

(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垦绿化显成效。

公司坚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严格按照“节能减排,绿色生产”原则。2020年公司两矿完成复垦绿化40公顷,其中满都拉煤矿25公顷、乌兰渠煤矿15公顷。为建设绿色矿山,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截止目前公司已经还地124公顷,还地率达到81%,在准旗境内名列前茅,为2021年度征地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聚精会神抓党建,克己勤勉肃党律。

(一)抓理论武装,创学习型党组织。

党支部积极开展丰富的党建活动。委派组党支部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团和上海新实业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内容,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10月底,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赴延安革命纪念馆学习,充分利用去红色教育基地学习的机会,讲好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永续红色血脉。2020年党支部累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2次,开展民主生活会3次。

(二)固本强基,细抓党支部建设。

按照党章及集团党委要求,扎实做好支部建设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流程,突出“痕迹化”管理。严格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小结,检查可追溯。二是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支部根据《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登记表》内容,对每一项进行自查,落实整改。三是按时进行支部换届,2020年11月,支委会任期届满,在新实业党委的指导下,支部按照计划全面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并完成选举工作,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三)坚定政治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委派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盐城市纪委、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公司经营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年初与支部全体党员签订个人党风廉政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的事情发生。党支部通过“统一活动日”,深入学习“盐城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观看《国家监察》等警示教育片等,不断增强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支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制度。8月27日,支部召开了“查找党建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排查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安全环保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改进采掘工艺,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加强安全宣传。通过现场安全指导、地面安全座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生产安全,确保安全舆论全覆盖。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素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运营平稳高效。力争2021年底,电力满都拉煤矿实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重点工作安排。

4、实行煤炭生产销售精细化管理,建设筛分厂,进一步提高煤炭销售种类及售价;

5、有序推进电力满都拉煤矿掘进工作,实现采掘无缝对接,全年计划掘进8670米;

6、对矿区内影响井工和火区生产的未征房屋、土地进行搬迁和征用;

7、按时完成电力满都拉煤矿与周边矿井边界重叠手续,确保采矿证延续;

8、在国土、林草等主管部门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推进乌兰渠五、六期征地工作;

9、计划两矿完成复垦绿化20公顷,向黄天棉图村委会还地30公顷;

10、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实现通风机房、污水处理等智能化,并向无人化迈进。

保安监管警察工作计划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讲授内容】。

第一节。

警务保障概述。

一、警务保障的含义。

狭义的警务保障,仅仅是指对警务活动的物质技术的支持和保证,也就是常常所说的人、财、物的保障。

广义的警务保障,是指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证,既有政治方面的保障、法律方面的保障、体制方面的保障,又有人力资源保障、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保障、社会环境保障等等。

现代警务保障已从单一的物质条件保障向政治、法制、信息、技术等综合保障转变,是广义上的大警务保障。

二、警务保障的特征。

(一)全面性。

全面性的要求就是以整体保障为主进行协调,局部服从整体,整体统领局部,达到整体最佳的效果。也就是说,从整体着眼,局部入手,统筹考虑,协调统一,从而达到整体上的最优化。

(二)动态性。

警务活动必须随着社会治安形势、违法犯罪情况的变化而发展,这就决定着警务保障的内涵和标准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赋予其新的内容。

(三)层次性。

警务保障要求在宏观层次上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_的决定、指示,并在实际贯彻中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微观层次上,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保障任务。

(四)有效性。

警务保障要做到及时、持续、优质、高效。

一、政治保障。

警务活动的政治保障的核心问题是对警察的领导权。必须牢固确立中国_对人民警察的绝对领导权。警察的领导权主要是通过警察管理体制来保障的。

二、法制保障。

现代警务活动中的法制保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保障,完善立法;二是依法行政,管理社会;三是依法治警,监督警务活动。

三、资源保障。

警务活动的物质保障可以分为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装备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警力作为公安机关及其警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是保证警务活动有效进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如何运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理论,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各项素质,实现“向素质要警力”的目标,是警务保障中的重要问题。

解决警务活动中人力资源保障的首要问题在于强化警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二)信息保障。

粮食执法监管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体和主渠道作用。以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为基础。通过公司制改造,园地制宜地保留或组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作为各级政府直接掌握的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国有粮食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个粮食企业集团。对小型国有粮食企业,可以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正确处理粮食宏观调控下的政企关系,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企分开工作,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各级政府可根据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粮食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并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规范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机制。要按照^v^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v^的原则和有利于粮食宏观调控、有利于企业搞活经营、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经省政府^v^授权,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认真做好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清查和债务核实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现有国有粮食企业都要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依据《^v^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规范运作。通过深化企业内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农业发展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债权债务的信贷管理措施。

(三)加快剥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同级政府负责的原则,在省政府核复确认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限额内,尽快分解落实到各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并严格按省定剥离办法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保证财务清晰。同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农业发展银行结算和拨付政策性挂账利息。各级审计、财政、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问题较突出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已经剥离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帮助企业恢复生存和发展能力。

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

(四)继续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分流安置职工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v^、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政府要把粮食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并对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对解决退休人员移交社会管理等所需资金,各级政府要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必要支持。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可安排部分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改制粮食企业处置土地资产变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入,要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减征和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对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要在地方政府落实利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前提下,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在落实收购粮食的费用、利息和可能出现的价差亏损补贴来源的前提下,应及时足额发放;对实行公司制改造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收购资金,要给予优先保证。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各类具有收购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和转化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市场建设等贷款扶持力度。

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六)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重点加强大宗粮食的区域性、专业性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地方储备粮的大宗购销及轮换,原则上要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各级政府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要予以政策扶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粮食信息交流平台,向社会粮食市场信息,提供服务。

(七)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在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指导下,加快实施辽宁省现代粮食物流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政府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我省主要粮食通道物流节点和港口粮食物流设施等,在全省建立功能齐全、高效运作的部级粮食物流基地、^v^北粮南运^v^与粮食进出口的枢纽,提高我省粮食物流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能力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水平,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

(八)坚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收购市场管理。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依法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的审核,完善审批程序和年审制度。加强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企业的监管,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九)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辽宁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各项配套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粮食监督检查体系,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各级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有关执法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市场开办者和粮食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粮食市场经营实行分类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各级粮食监督检查执法机构和粮油检验监测部门的作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监督、卫生检验检疫。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统计队伍建设,搞好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三、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十一)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要坚持向主产区特别是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政策。对实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品种,要严格执行^v^和省政府确定的收购政策;对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供求,防止出现农民^v^卖粮难^v^和^v^谷贱伤农^v^。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十二)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调整优化储备粮结构。要严格按照^v^^v^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v^的要求和20*年省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指导性计划,落实地方储备粮任务,确保在20*年底前充实到位。将地方储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内容。各地要按照省^v^、省财政厅、农发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辽粮储[2005]39号),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同时,要建立省级储备粮活储增效机制,改善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

(十三)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健全粮食应急机制。各市政府应重点掌握或指定一部分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粮食加工、批发和零售骨干企业,服从成品粮油供应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要实行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产权制度,稳定军粮供应渠道,做好军粮供应的服务工作。对粮食供应比较困难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当地政府要保证粮食稳定供应。

(十四)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v^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v^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确保本地区粮食总量和品种平衡。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十五)培育和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标准和办法。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在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中的引领作用。对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重点扶持。^v^十一五^v^期间,要将符合条件的粮深加工等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省^v^七亿^v^技改贴息资金计划,予以重点扶持。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安排一定数额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培育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与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

(十六)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和订单收购。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积极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实现农民增产增收。鼓励粮食购销、加工、经营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推行优质优价收购政策,实现农企双赢。充分发挥涉农部门和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完善订单办法,逐步扩大订单面积,提高履约率。

(十七)积极开展^v^放心粮油^v^进农村活动,拓宽粮食行业服务领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v^放心粮油进农村^v^活动,引导农民科学、健康、营养消费。鼓励粮食企业利用现有仓储设施向社会提供服务。发展^v^四代一换^v^(代购、代销、代农储粮、代农加工和品种兑换)业务,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充分发挥粮食科研部门的作用,实施^v^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v^,普及安全储粮技术,减少粮食产后损失,促进农民增收。各级政府要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支持。

五、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

(十八)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各市政府要切实对本地区的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起责任,搞好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和市场粮食的有效供应。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把粮食省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企业能源监管工作计划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比较严重,而且污染排放量处于较高的水平,处理好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v^人与自然和谐相处^v^,我国很多地区不仅没有采用合理的方法治理污染,并且还存在着环境污染扩大化的现象,大气污染现象最为严重。本文主要对大气污染的来源以及大气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根据所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合理措施。

1、前言。

从产生大气污染的人类活动来看,把大气污染分为三大类,生活污染、生产污染以及交通运输(交通运输论文)污染。生产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生产需要,所以,在大气污染中,生产污染占的比例比较大。主要为:

一、生产燃料的燃烧,燃料中存在大量的化学(化学论文)物质,为燃料燃烧提供了能量,这些化学物质燃烧,就会使大气受到严重的污染。例如,煤在燃烧的过程中,燃烧会释放大量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有时燃烧不完全还会释放出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

二、生产工程排出大量的烟尘和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在生产活动中不仅伴随着形态的变化而且还是化学性质变化的过程,在变化的过程中,会释放出粉尘和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的质量,工厂、水泥厂以及石油化工厂都是有害气体的排放的主要工业。

三、农业生产带来的大气污染。农业生产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例如农民在农作物生长阶段需要喷洒农药,等到农作物收获后就开始燃烧秸秆,直接可以影响到周围居住的人们。

生活污染主要出现在我国的北方地区,到了冬天北方天气寒冷,人们为了防寒在屋内放采暖炉取暖,采暖炉一般以燃烧煤炭为主要燃料,燃烧煤炭时会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

大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一、可能会引起急性中毒。大气中粉尘不断增多会使人们吸入的大量粉尘,从而引起呼吸不畅,严重者会胸闷、咳嗽、嗓子疼;如果空气中二氧化硫的量突然增加也会出现上述状况。

大气污染对植物的影响。大气污染的主要有害气体为二氧化硫和氧化物,这些氧化物对植物有严重的影响,植物周围污染物含量比较多时,植物表面会出现伤斑,严重的甚至会使植物枯萎。

大气污染给天气和气候也带来影响。对于工业燃煤和居民生活燃煤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等,这些排放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粉尘,粉尘飘在空中,使空气的能见度变小,影响阳光的照射,地球表面的地球辐射逐渐减小,长时间的太阳辐射量不足,会使人和动植物不能正常发育。大气污染越严重导致降水量也会增多,出现酸雨危害以及温室效应。

能源利用率低从整体上看,我国工业的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能源利用率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燃煤量位居世界第一位,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以及居民燃烧用,这些煤炭燃烧完就直接散播到大气中,这样对大气保护非常不利。

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

虽然我国对大气污染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防治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难免还出现一些违法的现象,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格,给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资留下了缺口,有些领导人甚至私自挪用资金,导致大气污染防止设施不能正常的使用。

对大气污染的资金投入不足。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资金投入是必须的。目前,虽然我国对防治和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投入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这些资金也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与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技术落后,不能满足防治污染的要求我国传统工业发展起点低,资源消耗大,而且生产效益低,污染比较严重,然而新建的一些企业虽然起点高,但是工业要进行改造还受到一些一些因素的影响,较短的时间很难实现。

控制燃煤量我国科技(科技论文)现在已较发达,可以采用脱硫技术,去除煤炭中的无机硫。不断开发新能源,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从节约的角度和保护大气的角度来说都应该减少煤炭的燃烧,近几年来我国发现了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我国北方地区在冬天时可以采取统一的供暖方法,集中建设一个供暖炉,同一区域共同使用,这样就可以减少煤炭的燃烧,充分利用煤炭资源。

加强绿化面积。

植物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吸收粉尘的作用,更直观的反应出大气中某种气体的超标的成分,加大绿化面积,从而减少大气污染。

加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我国很多地区的文化素质还不是很高,对大气环保认识不够充分,大量的燃烧煤炭,在农村长期堆放垃圾不去处理,会散发出许多有毒气体,这些都会使人体感染疾病。所以,加强居民的环保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v^门要及时制止污染大气的现象,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

对交通运输排放废气的质量工作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私家车也越来越多了,私家车的大量出现使得大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了,所以,我们要控制汽车的尾气排放量。第一,我们要提高燃油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第二,可以利用催化剂将有毒气体转变为无毒气体排放到大气中。不断开发新能源,探索新能源,取而代之的将是无污染的能源。为以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轻了负担。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是燃煤大国,而大部分的大气污染都是通过燃煤释放到大气中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减少煤炭的燃烧,不断去探索新能源,加大城市的绿化面积,减少大气污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新建工业运用新设备减少向大气中污染气体的排放,尽量乘坐公交车,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从而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从一点一滴做起,相信我国的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好的,提高空气质量还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

供热运行监管工作计划

围绕打造xx“暖心”品牌,每日对换热站设备运行情况、运行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次日晨会通报检查情况,确保换热站设备运行正常、参数调整科学合理。热煤是公司正常生产供热的重要资源,是确保民生的根本保障。我公司根据各供热中心的燃煤库存、实际耗用量以及锅炉特性,统筹安排资金、合理调配原煤的拉运,确保供暖用煤储备充足,为安全供热奠定牢固基础。践行了xx国企所肩负的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一市两县”居民和政府的信任。

2、精细管理,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供暖期每日对各中心热源点及所有换热站的生产指标进行统计,并在第二天的晨会上对异常指标进行通报,分析并查找原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每月定期召开节能运行分析会,对各中心热源点及换热站指标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讨论,并制定整改措施降低各项指标。在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节约燃料成本,公司调动运行人员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运行经济性的同时,强化了生产成本测算工作,加大了运行方式的优化分析力度,积极推行了经济调度。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优势,重点开展了煤炭掺配和灰渣掺烧工作。20xx—20xx采暖年度累计掺烧炉渣6000吨,极大地缓解了供煤压力,降低了运行成本。

3、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认真开展停暖后检修工作,为下一供暖期打下坚实基础。

为做好年度检修工作,我公司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组织编写了锅炉房、换热站检修文件包,下发了检修全过程任务管理书以及检修计划,对检修前、修中及修后的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筹划。

6、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为保证公司20xx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完成,20xx年综合计划明确了年度“效益、安全、发展”等业绩指标,并按年度计划将生产经营指标进行月度分解预测;考虑到热费资金回笼的实际状况,做好现金流管理,年度综合计划中针对年度资金情况进行月度明细预测,通盘考量、平衡后基本可以保证当年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并对下年资金适度预留;为加强综合计划执行刚性,截止3月未,各项费用发生均可控在控,预计年底可顺利完成新疆公司下达的经营利润指标。物资采购、外委服务等各项合同签订,严格履行公司制度,未发生因合同签订或物资到货进度影响公司利益和安全生产的事件。合同签订合规合法,合同法律把关率100%,合同上系统率100%。

7、工程建设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监管工作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

监管工作计划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和力量,探索餐饮业和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新体制,逐步建立市县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量化分级率达到100%,a级和b级单位力争达到80%,量化分级标识100%在经营场所公示。二是开展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检查。三是继续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等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四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引领餐饮食品安全新潮流,提升全市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强药械监管,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上创先争优。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药械生产经营秩序。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市内零售药店,市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100%,实现监管无缝隙、无断层、无盲区,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在生产环节,按照“抓两头控中间”的原则要求,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管。在流通环节,一是认真把关,严格程序,缩短时限做好申报资料审查、资质审查、受理登记、现场验收工作,做好新办药房gsp认证和五年到期再认证工作;二是深入推进药品实时监控、温湿度监控网络和许可证管理系统建设,年6月底前,实时监控安装使用覆盖所有药店,并全面普及电脑开具销售凭证工作;三是加大市内主城区处方药管理力度,做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确保药品合理使用;四是把票据管理作为工作主线和监管的重点;五是继续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办法》;七是继续加大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销售。继续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地净化药品广告秩序。在使用环节,严厉打击非法配制医疗机构制剂、非法邮寄处方药、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购进验收、购销记录及需低温储存产品储存条件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无证、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对医疗器械,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养护、销售、质量跟踪、不合格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高风险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开展物理治疗仪和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证经营和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等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做好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工作,制定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程序,使产品注册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三)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上创先争优。

中药饮片是中华民族医药的瑰宝,中药饮片的质量是确保中药疗效和取得长足发展的关键,为此,在全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中药饮片包装规格、标签、名称、质量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准入标准,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对市场监督抽验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进行一次清理,正本清源;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配备鉴别师的规定,加大对中药饮片鉴别师的培训力度,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院和经营企业均设立中药饮片鉴别师。要严格产品准入,规范进货渠道,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的中药饮片,规范中药饮片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药饮片的质量。

(五)拓展诚信体系,强化企业自律上创先争优。

在省局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创新拓展诚信体系使用范围,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制定诚信企业标准,强化对企业法人、质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药单位经营假劣药品和有违规违法行为,将其记入医药诚信网,发布诚信警示,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通过记录涉案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员的诚信污点,督促相关人员重视药品质量和自觉守法,堵住假劣药械进入合法单位的渠道,确保我市药品的质量。

(六)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上创先争优。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员、群众理想信念。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期人文精神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在机关形成风清、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七)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

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有本领的要求,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文档为doc格式。

监管工作计划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监管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速度惊人,但随之而来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与网上交易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等不无关系。

按照国务院去年出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商总局增加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

今年,工商总局专门开展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立法调研,并起草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深圳、杭州等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并在实践中对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

“各地积极探索将监管领域向网络市场等新兴市场主体延伸,探索实行分类监管等精细化监管方式,探索创新日常规范监管方法,监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周伯华说。

周伯华强调,明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总结推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成功经验,提高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水平。

强化网上非法广告治理力度

互联网这个新兴媒体的发展,为广告业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相比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在地域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对消费者产生了巨大的引导作用,与此同时也为网络广告监管带来新的课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工商机关对网络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如浙江省工商局利用网络广告智能监测软件,对网络广告进行监测和巡查。深圳市工商局抓住重点,组织力量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进行集中监测。

目前,网络广告方兴未艾,网络违法广告案件也只占到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大约5%。但是,网络违法广告却有日益增多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夸大其词、内容虚假、格调低下的非法涉性广告,一度充斥网络,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响强烈。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明年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特别是强化对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

扼制互联网传销新趋势

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近期工商、公安机关查处的一些传销大要案件,也大多采用网络传销形式,利用互联网从事发展人员、组成网络、计算报酬和资金结算等一系列违法活动。

针对利用互联网传销情况日趋严重这一新趋势,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配合有关部门狠狠打击以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严肃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

监管工作计划

突出企业市场属性,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加快落实相关举措,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设置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工作。围绕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有资源配置为重点,积极探索城镇化模式下多渠道融资方式。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中欧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和推进ppp融资模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努力打造“借得进、用得好、管得住”的经营主体。

在科学界定企业基本职能、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归并职能相近企业、整合优化资源闲置企业、调整部分出资人和清退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等途径,适度缩小国有资产参与面,减少国有资产管理层级,有效集聚国有资源,提升国有资产效益。积极探索并建立国有企业资金适度集中管理机制,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整合归集闲余资金,调剂缓解融资困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国资部门专业化优势,探索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为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资产整合创造条件。

充分利用现有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县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相关资产的整合、调整进程。按照县里的工作计划,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工股和其他社会法人股的增资扩股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国有控股股份公司年度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国资监管重点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nc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结合现有系统承载量,确定系统扩容工作方案,推进县级国有公司全面深化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开发引进包括资金集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和融资债务管理等管理模块,进一步实现“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事、以信息管资”的管理目标,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研究县级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律,进一步规范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培养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勤于思考、严于律己的企业管理团队。积极推进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大力培养懂经济懂业务的国企管理经营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梯次,使单一型向专业型、复合型和创新型转变。不断培植创新理念,发挥国企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县国有企业有序发展、国有经济持续壮大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监管工作计划

20xx年是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集贸市场免费检定的计量惠民政策的第四年。四年来,这项政策得到了集贸市场经营户的大力支持,累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xx00余台,免收检定费用约6万余元。今年,我局又对全区5家集贸市场近500台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报检率达到100%。此次免检也惠及集贸市场周边商店在用计量器具,更好地维护了我区公平交易环境。20xx年我局下达计量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率达100%。

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辖区相关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积极签署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反应出了各企业、单位对诚信计量的重视。在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在集贸市场、餐饮业开展,争取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等相关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推进落实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等计量惠民政策,夯实兴业诚信计量承诺。继续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对集贸市场开展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公平和权益。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集贸市场,将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称量不准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各集贸市场主办方(管理方)应继续落实对市场内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公平秤配备工作,确保每家市场至少配备2台公平秤,其中至少有1台专用于清真食品称量,公平秤要始终如一地摆放好位置、标识应显眼醒目,不能只为应付检查才摆放,要求各摊位在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摆放到易于消费者查看的地方,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能重视并及时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及时反馈。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避免因计量器具失准给老百姓带来的财产损失,各眼镜店在设备检定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计量器具检定台账。

因为计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稍微的一点不合格,便会给群众带来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损失。所以各单位务必要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及向我局进行台账报备工作,出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督促生产、销售定量包装产品的单位对自我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不定期核对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对于有问题的产品及时下架。我局也会不定期对销售定量产品的单位进行抽检,以保证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包装标准。

同时,强化计量惠民工作,7月份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力争使检定率达到100%。积极处理计量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

在接受到群众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切实有效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妥善保存各项检定手续、文书,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须尽快将检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上报我局留存备案。检定合格后保护好张贴在计量器具上的合格检定标识,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无相应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者计量器具上无在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标识,我局将按照未经检定依法处理。

最后,要求以上各单位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自查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自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更新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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