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0 23:01:45 作者:灵魂曲

应急预案的核心是救援和救助,为受灾群众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应急预案范文7:针对恶劣天气条件,XX机场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飞行安全和航班调整等措施。

放假期间学校针对疫情应急预案

目前,正值流感的高发季节,学校传染流行潜在很多危险因素。学生抵抗疾病能力低,容易导致传染病发生、蔓延,一旦疫情暴发,将严重威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对学校、家庭和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学校认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一)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二)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三)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四)其他经由心理危机干预专家或学校专职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放假期间学校针对疫情应急预案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其的责任。

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学生心理健康的危机程度,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可能的后果,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

一级预警:事件当事人出现严重精神病性症状(严重妄想、幻觉、躁狂等情绪失控、严重缺乏自知能力、严重抑郁等),危及他人或自身的生命安全,出现伤害行为,且伤害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出现群体性严重恐慌,以致威胁公共安全等。

二级预警:事件当事人表现出明显的精神症状,或言语中流露出有自伤或攻击他人的倾向,且有一定的诱发事件和动机,但尚未有伤害行为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未出现伤害行为。

三级预警:事件当事人有严重的心理适应问题,伴随一些精神症状,但尚有自知能力,一定程度上愿意寻求帮助,或已在相关医院接受治疗和辅导,并能坚持服药。

学校疫情期间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在校期间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对于校内外自来水管网和电力管网造成的停水、停电事件,我校将按照以下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副组长:

组员:

1、由钟洪和黄志塘查明停水、停电原因是来自校内还是校外,若是校外原因,应立即拨打自来水公司电话和电力服务电话,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原因。若是校内原因,应立即通知负责后勤水电工到场,迅速进行维修。对于校内主水管道和用电故障无法迅速自我修复的突然事故,也可直接拨打自来水公司电话和供电部门电话进行维修。

2、对于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停水、停电情况,值班领导应迅速通知校长,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紧急事件处理小组,下设稳定宣传组;事故勘查组、设备维护组;生活服务组。

3、稳定宣传组由政教处黄志塘负责,主要职责是选择合适的时间向学生和老师通报停水、停电原因及维修进度,稳定学生情绪。对于停水情况可以告知学生用餐及用水均可正常,并敬告学生不要随意开启自来水龙头,以免来水后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事故勘查组、设备维护组由总务处(张佛明钟洪)负责,主要职责是派专人到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询问事故原因,随时通报维修进度和维修竣工的大体时间,向宣传组提供给学生进行宣传稳定工作的资料。总务处还要利用停电时间检查和统计应急灯的效果。对校内的用电用水设备进行保护和检查,特别是因停水停电原因容易造成损坏的设备。对于停电我校电工需及时开柴油发电机组转换供电线路,确保正常使用。

5、生活服务组由李贤伟负责,主要职责是及时通知师生食堂和教工家属楼,采取各种方式蓄水,务必解决好学生的吃住问题;学生宿舍要长期备手电,以备停电照明用。

各班值班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等待学校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再作处理。

(四)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1、宿舍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

2、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

3、宿舍长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

(五)解决学生生活用水的渠道:

1、按到停水通知后,饭堂应尽快做好蓄水工作,以解决食堂正常的生活用水。

2、管供水系统人员(梁思坤、高燕、张锦清)抓紧时间把蓄水池水充满,随时关注水池水量的变化。

3、启用学校蓄水池(1000立方米),约可以维持全校师生使用一天半。

启用学校备用发电机(苏伟青、黄木华),保证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路灯等基本生活用电。

疫情期间学校心理健康应急预案

(一)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心理健康中心和各系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

(二)以学生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学生心理委员为支撑力量,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借助同学之间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沟通,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尽快与校心理健康中心取得联系。

(三)以学生处和各系部主任、班主任等学生工作者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学生工作者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校心理健康中心联系。

(四)以校心理健康中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疫情期间餐饮应急预案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xx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供餐方案2各单位、部门: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供餐、用餐工作安全、卫生、健康地进行,现将《xx学校2019-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供餐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教育部门复学复课有关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做好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师生和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后,周密安排学生返校/返园报到,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2.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学校/托幼机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师生严格按照学校/托幼机构通知和安排有序返校/返园,返校/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低风险地区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开园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托幼机构通知一律不返校/返园,新生不报到。返校/返园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返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返园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托幼机构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3.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业务指导、培训、巡查全覆盖。

学校/托幼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学校/托幼机构,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4.学校/托幼机构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包括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校医院、医务室等应当充分发挥联系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开园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根据学校/托幼机构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等。洗手处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在学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设置提醒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高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6.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7.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8.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9.做好新生入学/入园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10.学校/托幼机构教师做好学生/幼儿返校/返园前14天每日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统计,与家长密切联系,向卫生保健人员进行报告。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健康状况,对全体教职员工等开展防疫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教。

11.督促家长每日做好学生/幼儿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托幼机构,确保开学/开园前身体状况良好。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做好开学/开园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校方/园方。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当督促及时就医,暂缓返校/返园。开学/开园前,家长做好学生/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疫情期间保供应急预案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疫情期间餐饮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宁疫指办发〔20xx〕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的通知》(宁教体卫〔20xx〕11号)、《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责任分工的通知》(隆党办发〔20xx〕9号)、《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工作方案》(隆防指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区、市、县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快速防范体系,确保在任何一所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快速获得信息,迅速开展医疗救治、事态控制、事故调查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所有学校食堂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须上墙公示。

2.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责任再分解,并将班主任分解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促进履行。并在出现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后,按分解责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在全县任何一所学校出现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集中调度教育系统的人力、物力,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治。

4.与县卫健局、市监局密切配合,迅速调查事件情况,根据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统一口径,及时向上级和社会发布信息,公布救治、控制等情况。

5.全县所有设立学生食堂的学校,参照本预案制定疫情期间本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组长:董玉科。

副组长:马存林李瞿鹭田睿。

组员:王金平王小强杨军马江李建军。

刘向乾闫佰群。

职责:县内任何一所学校疫情期间一旦发生疑似疫情症状和食物中毒事件,教体局领导小组要快速启动,高效运转,负责指挥、协调、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县卫健局、市监局进行相关医治和处理。

1.学校监测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如实填写《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管理登记表》并上报县营养办。本区返回人员必须填写《隆德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隔离情况统计表》,从返回之日居家隔离14天。供餐期间,除食堂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学校食堂操作间。

2.从业人员、食堂管理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3.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戴医用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

4.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项链等饰品加工食品,操作前洗手消毒。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1.配送期间学校对配送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监测和车辆消毒,配送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汇报当地卫生院。

2.企业配合市监、农业农村部门对食材的快检、检疫,学校务必索证索票。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餐饮具贮存柜上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的刀、墩、盆等相关工具应分开使用,分区定位存放。

5.清洗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加工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密闭式垃圾箱(桶),每餐后应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垃圾箱(桶)进行有效的清洁。

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所有原材料按政府采购中标企业供应,普高教育集团、职业中学、隆德二中、幼儿园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2.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包装上必须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

3.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4.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1)“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3.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1.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9.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学校一旦发生就餐前、中、后疫情症状,多名学生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症状,立即由校长、分管校长、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以尽快了解出现症状的原因。

2.出现疫情情况,立即隔离有疑似疫情的学生,封存剩余食品和原料,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有疑似疫情情况的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教体局向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在基本认定疑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后,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办公室或营养办报告。食物中毒症状比较明显,不良反应人数较多的可直接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以争取时间迅速采取措施。有疑似疫情症状不报的或食物中毒超过2小时不报的,和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超过24小时未报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领导延误、迟报的责任。

4.有疑似疫情的立即向当地卫生院报告,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5.县教体局接到报告后,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学校做好人员隔离、事件调查、人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6.县营养办在接报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事件情况直接报告局长或分管局长。

7.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基本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局机关将组织现场指挥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局机关其余人员24小时待命,并组织24小时值班,以保证上下信息通达。

1.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2.学校准备学生隔离间、口罩、工作服、发电机、储水桶、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盛放餐厨废弃物和泔水的储物桶、洗手液等物资。

3.疫情期间未外出未回隆德从业人员不允许上班,上班期间从业人员有疑似疫情症状的立即隔离,疫情期间不在聘任新从业人员,湖北省等重点地区食堂管理人员一律不允许来隆德县进入学校管理。

4.疫情期间学生分班错时打饭,在教室用餐,一律不允许在食堂集体用餐,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陪餐。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6.局纪检组、综治股立即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

7.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疫情扩散、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保供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x月x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期间保供应急预案

根据《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xx疫指发〔20xx〕xx号)、xx市xx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xx)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公司的流行,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公众健康和社会危害,按照《__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要求制定____技术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指挥部。

组长:___。

副组长: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职能:负责公司内新型冠状病毒综合防治工作。疫情发生时,根据园区领导小组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预案中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公司内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措施。

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勇担任,负责与园区指挥部对接和各类文件上传下达。

二、工作原则。

公司领导,部门配合,联防联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___技术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举措。

1、提高政治站位。

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做到高度统一、集中统一、有序不乱,制定周密方案,坚持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2、防控措施。

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管理,对自重点地区来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排查和体温监测,强化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及科学有效应对。同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巡视管理。

3、做好舆情引导。

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员工科学应对,加强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处理,主动解疑释惑,回应关切,避免引起恐慌情绪。

4、加强应急值守。

加强疫情期间的值班值守,储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5、公司人员固定不再增加新人员,并切实安排好厂区内消杀和个人防护。

6、立即对春节后拟返津员工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近期出入湖北等疫情高发区域的员工一律通知暂缓返津。避免大规模员工集中返津。

7、对返津员工一律居家观察14天,同时对该类员工进行建档,每日监测体温,如确因生产需要立即上岗的,须经医疗机构进行检测,确认后方可上岗。

8、加强生产过程中疫情防控管理,所有在岗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加大对车间、食堂、宿舍、垃圾存放点等重点部位的消杀频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禁止活禽使用,妥善安排员工食宿。

五、责任追究。

1、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不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指挥部联系电话。

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______技术有限公司指挥部联系电话:

组长:___。

副组长: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疫情期间保供应急预案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疫情期间保供应急预案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组指导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为已任,全力抓好20xx年“菜篮子”产品生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和协助保供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每月保障供应蔬菜7500吨以上,肉类总产量0.45万吨以上。其中生猪出栏3.53万头,肉牛出栏0.245万头,肉羊出栏0.22万只,家禽出栏93.63万羽。

(一)抓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供给。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蔬菜在田情况、上市供应量、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调查,实行每周一报,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依托防城区华石镇、滩营乡、水营街道办、那良镇、那梭镇蔬菜生产片和东兴市东兴镇蔬菜生产片等蔬菜产业带,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增加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确保主要蔬菜产品供应;加强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农民、种植大户、蔬菜基地安全使用农药技能培训,大力推广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栽培模式,加强蔬菜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快落实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措施,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完成肉类稳产保供任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禽“稳产保供”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疫情应急期间,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种苗、饲料、其他养殖投入品和商品畜禽的.调运,要进一步强化养殖投入品管控,保障畜禽生产稳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畜禽产品供应应急机制,对种苗、饲料、兽药和辖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生产情况进行备案跟踪,一旦发现断供,及时响应,组织调运,确保供应顺畅。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铁桶计划”、生态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加工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保障水产品生产稳定有效有序供应。

做好冬春水产养殖御寒防冻、日常养殖管理和病害防治工作。谋划好春季水产苗种繁育生产准备,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加强春季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秩序。

(四)加强主要农产品供应信息监测工作。

建立疫期农产品供应信息体系。组织各县(市、区)对“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的生产情况和供应能力。实行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周报和专报制度,配备一名市场监测联络员,每周一上报“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周报。出现“菜篮子”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紧急情况,要形成紧急专报,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与商务部门联动协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信息及时与商务部门共享,共同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五)全力抓好春耕生产。

抓好春耕备耕,指导农资经销商及时组织调入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保障春耕农资充足供应。组织保障种苗、饲料等农资供应,支持畜禽、渔业提早、扩大生产。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六)实施质量兴农行动,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安全放心“菜篮子”产业。

认真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一)加强领导。全面明确各县(市、区)疫期稳产保供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菜篮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自身任务和情况制订本级疫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炳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大资金扶持。及时整合相关财政政策资金支持“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强化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合作社、农户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升产量和品质。突出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畜禽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指导。指导各县(市、区)按应急预案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的应对措施、任务分工,夯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生产供给。对支援疫区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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