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通用9篇)

时间:2023-10-08 16:21:37 作者:文轩 故乡读后感(通用9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故乡读后感篇一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故乡读后感篇二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篇三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近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读后感篇四

月是故乡明,露从今夜白。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都有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

最近有幸拜读了季羡林老先生的《故乡明月》,让我收获颇深。《故乡明月》的作者季羡林,山东临清人,字希逋,又字齐奘,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早年留学国外,通英文、德文、梵文、巴利文,能阅俄文、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当代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为“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其著作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生前曾撰文三辞桂冠: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

书分四卷,对应作者的成长历程。第一卷为《故乡明月》,主要讲述了作者怀念幼时在家乡与小时玩伴、母亲以及亲戚度过的难忘时光。第二卷为《梦萦红楼》,写了作者在三十年代初期,只身来到清华大学求学,直至耄耋之年仍然不忘清华与北大的美好回忆。第三卷《别哥廷根》,讲述1935年从柏林到哥廷根整整十年的生活碎片。第四卷《译文品书》,主要是翻译国外的精品著作、散文和诗歌等。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当属第二卷中的《清塘荷韵》,季老爱荷、种荷的故事已经传为佳话。季老先生故居北大朗润园13公寓前面的荷塘里的荷花,被周一良先生命名为“季荷”,也已经成为公论。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已成千古绝唱,对荷的赞美无以复加。季老先生也写过一篇荷的赞歌《荷之韵》:“世人宁有不爱荷花者乎?梅兰竹菊,旧称四君子,然以吾视之,则荷花实凌驾四者之上,诚君子中之君子也。周濂溪《爱莲说》之所以成为千古名篇,厥因其在兹乎?盛夏之时,炎阳如燃,红花映日,绿叶接天,清香流溢,翠满尘寰,诚大千之盛景,乃宇宙之伟观。世之人宁有不爱荷者乎?然而西风起于青萍之末,碧叶落于千山万山,金秋下临,荷塘凋残,昔日之绿肥红肥者,转瞬渺然,值此之时,世之人宁有不悲伤者乎?”季老的一生正像他种的荷花一样,虽处乱世之中,内心总是有一轮明月。

我从书中看到了季老一生的缩影,也看到了他一生无论身处何地,心中依旧难忘的是故乡的那一轮月亮。书中用故乡的月亮和世界各地的月亮进行了对比,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之美丽,让人惊叹不已。可是,故乡的月亮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月亮。它是作者思念家乡万千事物中的一个,却也是万千思念中的第一个。我认为,这轮明月就是季老心中的“白月光”,它是作者漂泊在外努力奋斗的源泉,也是在经历患难时的“避难所”。

故乡读后感篇五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故乡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故乡的芦苇,很受感动,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奋动着作者的缕缕情思,文中作叙述的小河,野花,没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经过作者饱蘸深情的笔,都显现的非常美丽,迷人。作者博物馆从它的作衬托,然后突出描写芦苇朴实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用途,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由此得以升华。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这段写作者对故乡的芦苇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怀。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这段写作者在故乡的,故乡的芦苇丛给了他很的回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每一株花草树木都有生命,所以我们爱护这些花草树木。

我爱自己的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爱我身边的每一件东西。我们一起行动吧!一定要爱护这些花草树木和身边的每件东西。

《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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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篇七

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篇八

我对乡愁最初的感知,来自余光中的那首诗——《乡愁》。在那首诗里,乡愁是少年离家的想念和无助,是和爱人的苦涩分离,是和母亲的无奈死别,也是和故国家园的隔海相望、难以回归。

真的乡愁是离家之后才生成的,你不曾刻意体会,它已不知不觉根植在你灵魂深处。随时随地勾起你无尽的思绪。有时,是一种家乡的小吃;有时,是一句熟悉的乡音;有时,是一首家乡的歌谣;有时,只是一个熟知的地名……家乡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都历历在目却已遥不可及。对故乡的怀念,从嗅觉、味觉、听觉、视觉充斥着你,一点点细微的记忆,都会带给你强烈的触动。寂寞的时候抬头看天,觉得那朵天边飘过的云也来自故乡,带来了亲友的问候和关切。

你处于一种漂泊的状态,没有根基,没有依靠,也没有方向,只是随波逐流。这种漂泊让你游离在世界之外,所到的每一处都不是你记忆中的故乡。

当我读到熊培云的《追故乡的人》,他对于乡村生活的记忆是如此熟悉,对于乡愁的抒写是如此真切,那些精湛隽永的短文和一帧帧黑白画面,立刻引起了我的共鸣。

他在《上大学的.树》里写到:“一批批的大树进城了,农村千疮百孔。那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棵考上大学的树。和这些被削枝去杈的树的命运一样,我当年也是被时代的巨浪连根拔起,冲进了城市,待漂浮不动了,就在一个角落里扎下根来。”很多和他一样生于乡村的农家孩子,“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从此告别故土,在城市生活。就好像那些来自乡野的树,在城里难免“水土不服”,灰头土脸。

这或许就是我始终很难融入城市的原因吧!当我回到田间,脚踏土地,我便会觉得安心自在。他又说:“一个人只有离开故土,才能茁壮成长。”在故乡,你只是一个盆景,不断地走出去,走到更广阔的天地,就好像不断地给自己换盆,才可能长成参天大数。

故乡,就是用来怀念的。一旦离开,我们就将永远失去故乡。我们一次一次地回归,又一次一次地远离,故乡已经不止是一个地理和人情的存在,而成为一种精神图腾,一种思想寄托。

熊培云说,故乡是双重枷锁,它既是一个回不去的地方,也是一个走不出的地方。为了能够早日从沉重的故乡情结中走出来,他一面不知疲倦地回到故乡,甘愿成为故乡的囚徒;一面以更宽阔的世界为故乡,以天地和自然为故乡,以思维为故乡。作为一个追故乡的人,他试图在找到故乡的同时找到自由。

他后来走过许多地方,巴黎、纽约和东京,在巴黎大学的校园里,在美国乡村的大树下,他有一种回家的“怦然心动”,他说:此心安处是吾乡。

此心安处是吾乡。回味这句话时,我忽然意识到,乡愁其实是一种对未知命运的不安和惶恐,是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愫。人类和母体分离的那一刻,就离开了真正意义上的故乡,踏上了追寻之路。辗转几十年的上下求索,不过是为了一个安心之所。

心无归处,故乡何在?

故乡读后感篇九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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