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模板5篇)

时间:2023-09-01 22:37:00 作者:薇儿 2023年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模板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篇一

x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

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xxx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xxx私xxx字,放大了xxx权xxx字,纵容了xxx贪xxx字。记得经济犯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16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

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篇二

一、 学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今年我处按厅党组的要求及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处等有关处室的安排,组织全处同志在自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集中认真地学习了中国^v^甘肃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重温了《中国^v^党章》,学习了xx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的决定》、xx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v^审计长的讲话等重要文件资料并进行深入讨论,从而逐步提高了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当前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服务大局和突出重点,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好服务。党的xx大召开后,我处在全体党员干部各自收看大会盛况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全处干部一方面集中学习xx大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结合实际,认真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时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成效和“五个表率”对照检查,总结成效,寻找不足。大家表示一定要充分认识党的xx大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统一到xx大精神上来,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开拓性地搞好外资审计工作。另外,我处积极响应厅党组的号召,组织全处同志加强业务学习。

我们在组织全处同志集中学习别的省市外资审计先进经验及技能的同时,还举办了全省外资审计软件培训班,学习了外资审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同时讲解了外资公证审计中容易发生和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甄别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培训,掌握了外资审计项目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提高了运用操作软件技术的能力,同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处仍然先后派出了8名同志参加省厅和相关单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二)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xx年,根据^v^授权和省政府交办,我们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分配厅长的参与指导下,以及相关处室的积极支持协助下,总计1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时保质出具中英文审计公证报告 份。全年审计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外资 亿元。另外,还完成了对今年已完工的两个卫生项目和一个水电项目的预审。预审中卫生项目审计组直接 县等 个项目县进行了审计,并且延伸至乡镇项目执行单位,深入各乡卫生院实地察看,了解情况,抽查面达到了40%以上。

一是配套资金到位低。xx年度,共有万元的配套资金未按计划到位。其中

二是滞留、借用项目资金。截至xx年底,滞留配套资金 万元,滞留世行回补资金 万元;借用亚行贷款甘肃清洁能源项目资金 万元。

三是项目未按批复概算执行,个别项目严重超概算。 项目征地拆迁费超概算 亿元, 项目超概算 万元, 项目概算外支出 万元。

四是管理费超支及核算不合规。

通过审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项目协议,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外债偿还能力。

(三)完成与其他处室合作的审计工作。我处抽调5名同志参加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其中2名同志担任审计组长,较好地完成了交办的审计任务。12月,派出7名同志参加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审计,涉及7个办事处,1名同志还担任审计组长,积极认真地完成审计任务。

(四)初步完成了单纯的公证审计与效益审计的结合,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在审计中,自主创新,将外资项目公证审计同效益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注意揭露有无严重损失浪费,资源生态破坏或毁损问题,促使外资项目达到设计确定的目标,产生更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如今年在亚行贷款甘肃清洁能源项目审计中,对项目经营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分析,对此既肯定了项目取得的成效,又找出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从而引起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项目管理。

我们还特别加强了农牧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领域和专项补助资金等的审计监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在审计中我们经常深入乡镇,走村串户,了解政策落实,群众受益情况,作为评价项目的依据。

(五)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撰写理论文章和要情等反映介绍情况。

今年在完成公证审计任务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撰写了 篇《审计要情》,向有关部门反映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而促进外资项目管理,提高外资使用效益。

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篇三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审核情况

在基数核定工作中,我们以书面稽核为手段,以实地稽核数据为依据,对全县所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逐一进行了缴费基数核定。为确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真实、准确,我们对每个单位上报的资料都与实际稽核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对申报缴费基数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申报单位认真查找原因。确因职工离职、退休、在外地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等原因,造成职工人数和年度工资与实地稽核数据不符的,要求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外地参保证明、身份证等资料。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的减少了企业少报漏缴,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本年度共受理申报养老缴费基数单位192户,核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19368人;受理申报工伤缴费基数单位155户,核定工伤保险缴费人数11469人。

三、对参保单位欠费的清理情况

我局对系统上线操作之前的所有单位的社会保险欠费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统计与核实,并对欠费企业送达了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规定其在限期前如数补缴完毕,逾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加收滞纳金和进行处罚。经过一段时间的催缴工作,清欠效果显著,几个欠费大户都按照规定补缴了全部和大部分社会保险费。比如天一矿业、冷山糖厂、富邦铜业、公路段、自来水公司等。

四、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许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增强,缴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但是同时也发现用人单位逃避缴费义务的手段也有所提高,一些问题突出。

(二)系统上线操作之后,各股室之间缺乏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有些业务责任不是很明确,有些业务重复操作。当然,我局刚刚上线运行系统,正处于熟悉和摸索的阶段,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随着对系统软件操作熟练之后,各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篇四

20__年是我镇实施“__”规划的第一年。按照市、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劳动保障工作总体思想是: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推进法制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劳务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维权工作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1、落实工作责任。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增加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先目标。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村(居)委会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保持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4050”人员再就业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达到488人,其中跨省转移就业120人。

2、确保政策落实。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层层分解区政府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继续把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创业培训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3、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认真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创建“劳务经济”等活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突出抓好独立工矿区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大学毕业生、复员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就业工作。

二、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_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认真组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按照3%的比例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按照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要求,积极探索企业化管理事业的单位改革改制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医疗保险要重点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关闭破产、改革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同步推进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要研究实行市级统筹的办法。工伤保险要积极稳妥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参保工作,研究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的问题。

2、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征缴为重点,以五里牌镇蜡烛厂参加社会保险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推行“五保合一”和社会保险双基数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和稽核力度,强化基础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启动实施“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指导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台帐。大力推广各行业各领域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50%以上。完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努力探索在乡镇一级建立三方协商机制。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按照“主动巡查、突出重点、规范行为、严格程序、依法处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理规范职业中介等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保基金征缴率、农民工工资清欠率。积极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维权队伍建设。

3、全力做好维稳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调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认真研究职工分流安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预案,及时、果断、妥善的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水平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镇上下恪守“真心真意为民着想,诚心诚意为民解难,实心实意为民办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职业风范和“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廉洁自律、勤政高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服务站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营造一个“心齐气顺、和谐相处、运转协调”的工作环境,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向前发展!

县社保稽核工作报告 案件稽核工作报告篇五

第八条 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第九条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五)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十一条  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