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大全6篇)

时间:2023-09-20 16:26:10 作者:影墨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大全6篇)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篇一

根据《20xx年度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管有效性为目标,以从源头抓质量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通过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检查重点对象

1、生产环节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3)上年度国家、省产品质量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企业;

(4)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3、使用环节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20xx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质量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培训情况;

5.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6.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材料采购的供方评价及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7.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后,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的情况;

8.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10.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除隐形眼镜门店),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环节

1.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

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并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等。

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批发公司、连锁公司总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药品稽查大队:负责药品批发公司的分支机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门店、个体药店、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所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各县、区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一)市局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篇二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狠抓职业病预防,全力控制、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现编制20xx年江油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责任体系。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事项和内容,并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总公司、分公司到车间、班组、工种、岗位,特别是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车间、重点班组、重点工种、重点岗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建立健全以下13 项主要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三)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确保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职业危害严重或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劳动者超过100 人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 号)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四)前期预防。要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真正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工作场所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现场检查,明确每月检查的频次。职业卫生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监测仪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的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场所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六)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并有效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按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21 号),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 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 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 课时。

(八)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xx)依法组织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随意减少体检项目和延长体检周期,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岗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要求,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劳动者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论、复查建议及治疗结果等相关资料。

(九)应急管理。对存在急性损伤危险的用人单位要将职业危害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之中,依法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要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职业危害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防护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执法情况。

中央、省市直属重点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及较重类别的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单位监督检查周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各乡镇、园区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一)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规定为主;

(二)聘请专家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检查;

(四)坚持检查、执法并行,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三)监督检查应当“实事求是,全面细致”,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

(四)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乡镇、园区进行警示约谈,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建议将企业纳入“企业黑名单”。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篇三

为加强公司用电检查工作,确保20xx年用电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用电检查基础管理档案,按照公司20xx年工作整体要求,依据《**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xx年用电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1、1—4月开展春季客户安全检查,以专线、专变客户防雷专项检查为重点,检查客户用电设备的防雷安全完好性。主要检查内容有接地系统、避雷针、避雷器等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检查。

2、9—10月开展秋季客户安全检查,以检查专变客户的设备预防性试验为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等一、二次设备的定期预防性试验。

3、节假日、大型政治活动等特殊巡查,确保客户供电。重点巡查清理曾经发生过超级跳闸事故的客户、重要客户、政治中心,重要场所和易燃易爆客户用电。

4、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客户保安电源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户是否有双电源和备用电源,检查客户发电机等备用电源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客户事故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的发生,同时检查供用电合同和自备电源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协议内容是否完善,补充完善合同相关条款。

5、加强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重点检查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客户变电站是否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电值班人员是否有资格接受调度命令。进一步健全大客户电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6.强化了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特别是高危客户的安全用管理,做好高危户客户配置的应急保安电源管理工作,帮助客户完善事故停电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高危客户停电应急处理能力。

1、每月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用电检查活动。根据各供电所的管理范围,按照以下检查周期规定定期开展用电检查工作:(1)高压专线供电客户,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对重要客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检查次数;(2)高压非专线客户,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3)低压非居民供电客户,每12个月至少抽查一次;(4)低压供电居民客户,每年按不低于百分之三的户数比例抽查,。

2、每月不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检查活动,并建立常态机制。根据线损和举报不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检查,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每月开展用电检查和到所检查各供电所用电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少于3次,各供电所每月开展用电检查不得少于3次。

3、7月至9月和11—12月开展夏、冬季反窃电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用户、餐馆、娱乐场所、发生过窃电行为的用户和偏远不易检查的用户等。

4、开展线损和专变客户数据分析活动,建立专变客户数据统计表,每月对专变客户的电量、电价、功率因数等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加大反窃电、违章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窃电是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案例的打击情况,提高群众依法用电的意识,为反窃电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减少查处窃电时发生冲突的机会。

6、开展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技能培训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用电检查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

1、结合营销系统现代化建设,完成营销系统用电检查模块的上线工作,在开展定期检查的同时对客户的相关信息档案进行维护。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篇四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制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排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1、危险物品方面: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含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完好情况等。

3、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工具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情况。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道路交通设施情况。

4、建设工程方面: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和防雷电、防台风安全管理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等。

5、特种设备方面:企业、宾馆、学校、浴室、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相关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存储、非法运输、非法销售和超量贮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7、船舶制造单位:重点排查现场安全设施、供电的落实情况和有限作业空间安全。

8、学校:重点排查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校车安全、食堂食品安全。

9、其它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包括供水、供电、广电、通讯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重大活动时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工

1、建筑和在建工程、农贸市场的隐患排查

组 长:冯大湧

参加部门:建管所、土管所、城管中队、各建筑安装公司、保城村、狮树村、新正村

2、道路交通运输、渡口、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

组 长:杨维旺

参加部门:农路办、交警中队、派出所及相关单位

3、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民政福利场所隐患排查

组 长:孙胄神

参加部门:民政办、敬老院及相关单位

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组 长:史月生

参加部门:阳江镇中心小学、沧溪中学、阳江幼儿园

5、村镇集镇建设、供水、土地项目隐患排查

组 长:汪笑云

参加部门:土管所、建管所、城管中队、沧溪自来水厂、丹湖自来水厂、狮树自来水厂

6、圩堤和圩堤沙场、机站陡门、农产品安全、水利在建工程隐患排查

组 长:缪 飞

参加部门: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各圩局

7、工业企业、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等隐患排查

组 长:孟祥彬

参加部门:安管办、企服中心、派出所、消防中队

8、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供电等隐患排查

组 长:赵善中

参加部门:市场管理分局、供电所、各学校及相关单位

9、船舶制造隐患排查

组 长:吴和头

参加部门:航运公司、各造船厂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安全镇(区)创建,广泛发动企业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加强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各项应急器材的储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协调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子以关闭取缔。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在有关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长效机制。

阳江镇人民政府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篇五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29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8.由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综合队各施工队、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9.进入汛期后,根据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检查工作,实行日观测、记录制度(每8小时一次),遇阴雨天气或连续阴雨天气或强降水,实行每1-2小时记录一次制度。

10.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安质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工程技术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注:全年用于安全检查费用:10000元-30000元(计划)

11.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汇总表见附表1-2。

应付检查工作计划及措施篇六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条例规定,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1、成立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副矿级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监定、发放工作。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4、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测定1次。

5、每次测定结果必须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相对照,发现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6、井下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防尘洒水的规定,健全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保证整个系统管道畅通,阀门合理,水源充足,操作灵便。

7、掘进工作面还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

8、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和吸入人体,在采取综合防尘灭尘措施的同时,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口罩或面具。

9、供应科必须准备充足的综合防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职工防尘保护用品。财务科负责从矿安全技术专项资金中支付综合防尘材料费用。通风科要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系统的使用和完好程度,个人防尘用品使用情况该使用的不使用,按“三违”严肃处理。

10、井下综合防尘系统要列入矿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和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

11、劳资科会同医院对新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46条、第747条规定的不适合煤矿工作的人员,严禁招收入矿。

12、建立职业病体检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由劳资科和工会组织实施。每年12月组织接触粉尘的职工到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及时向矿职业卫生科报告。

13、本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并制定其它配套制度和措施。

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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