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0 16:17:13 作者:琴心月

总结医务工作是对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进行验证和优化的过程,有助于提高医疗治疗效果。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医务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1、母婴同室护理人员必须经18学时母乳喂养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2、分娩室送产妇回母婴同室时,值班护士要认真交接清楚分娩情况,并主动向产妇作自我介绍,态度和蔼,语言亲切。

3、产妇入母婴同室后,责任护士(夜班由值班护士)应对其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指导喂哺姿势,鼓励按需哺乳,教会母亲正确的挤奶手法。

4、剖腹产术后作出反应时,立即进行早吸吮,早接触,帮助母亲喂养。

5、责任护士每2小时巡视一次,鼓励产妇早活动,按照护理程序对母婴进行整体的'护理、密切观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值班医生处理,鼓励产妇夜间哺乳。

6、认真给产妇宣教母乳喂养知识,作好健康教育,指导产妇及家属学会婴儿抚触,沐浴技巧。

7、每日晨护为婴儿洗澡,脐部护理,按时接种疫苗。

8、禁止家属向院内携奶瓶、奶嘴、奶粉等,巡视病房时要认真检查,发现有以上物品应向产妇及家属说明危害,并令其立即拿走。

9、鼓励产妇进行早吸吮、勤吸吮、促进乳汁的分泌。

10、作好出院指导,告知热线电话。

医院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1、医院所有病房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病房实行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控制。住院患者不得离开病房,不得请假。

二、患者及陪护人员的饮食由医院营养餐厅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医院外或家属禁止送餐,请配合。

三、疫情期间,医院拒绝探视。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4、提倡无陪护住院。如果确实需要陪护,陪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核酸筛查制度,并“一人一陪护”管理。原则上,他们不会更换,也不会离开病房进行非诊断和治疗。

五、严禁任何外卖、餐饮服务、快递人员进入医院。

6、请医患按照我院指定的出入口进出,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和流行病学史,主动向预检分诊人员说明中高风险地区的居住史和人员接触史。

七、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提倡轻症患者个人自行就诊。

八、发热病人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诊治;按照我院指示牌指示前往发热门诊,不要进入门诊大厅或其它区域。

九、在核酸采集、候诊、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时,请注意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要扎堆聚集。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随访。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

2、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暴露事件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

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

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观念,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指导学生会卫生部开展活动,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公布评比结果,使校园整洁净化。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工作。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避免变质失效。

6、严格执行医疗器具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门诊工作,做到热心、耐心、细心为病号服务、送药上门。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

8、切实做好预防近视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10、尽量帮助教工解决医疗上的困难。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可能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门诊患者、陪护等到院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扫健康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后方可进入医院门诊。

2、本院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就诊患者严格保持一米候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禁止医院职工将门诊患者带入住院病区就诊。

1、住院患者入院前,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确认无发热症状及呼吸道症状后,并对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交3日内我省公布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确认检测报告阴性方可住院。

2、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不能随意到其他住院患者病房,不聚集,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严格执行患陪护,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换陪护。

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全院诊疗区域应当使用,需正确佩戴。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

原则上在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进行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使用。一般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使用,但需正确穿戴和脱摘,注意及时更换手套。禁止戴手套离开诊疗区域。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

医务人员诊疗操作过程中,手部未见明显污染物时使用,全院均应当使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必须配备使用。

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

诊疗操作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时使用。如为可重复使用的,使用后应当消毒方可再用;如为一次性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护目镜和防护面罩/防护面屏不需要同时使用。禁止戴着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离开诊疗区域。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使用普通隔离衣,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渗一次性隔离衣,其他科室或区域根据是否接触患者使用。一次性隔离衣不得重复使用。如使用可复用的隔离衣,使用后按规定消毒后方可再用。禁止穿着隔离衣离开上述区域。

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护服不得重复使用。禁止戴着医用防护口罩和穿着防护服离开上述区域。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防护服。

其他人员如物业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需进入相关区域时,按相关区域防护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脱摘。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并由省电影局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

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部位或器件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疾控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该地区各类电影活动一律停止,直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恢复开放。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避免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二、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三、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四、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五、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二)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

(三)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的`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的酒精)揉搓1-3分钟。

(一)适用于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标本、处理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二)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必须戴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三)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的酒精等)搓揉1-3分钟。

(四)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操作时,戴防护眼镜。

(五)注意呼吸道及黏膜的防护。

(一)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的医务人员。

(二)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加戴全面性呼吸防护器。

医务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xx〕75号)、《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98号)和《关于印发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xx〕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树立疫情防控全区一盘棋意识,急需医用物资由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统一调度,并指导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做好医用物资管理和使用工作。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本地区医用物资管理和使用具体工作,严禁截留、挪用医用物资。实行日调度工作制,各盟市要按日统计急需医用物资储备、需求等情况,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杜绝冒报、漏报、虚报、迟报。

各盟市要制定医用物资分配办法或工作方案,按照“保应急、保重点、保薄弱”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区分不同工作场所和人员类别,精准调拨医用物资,切实把有限医用物资用在疫情防控关键点、紧要处。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当前特别紧缺医用物资,要优先保障新冠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收治医院和赴鄂医疗(护理)支援队需求。

按照国家有关临床诊疗、感染防控的规章制度、技术指南及行业标准等,规范高效使用医用物资,做到物尽其用。按照防护级别,合理分配医用物资,即不低配高用,产生风险隐患;也不高配低用,造成过度防护。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要细化工作措施,对医用物资区分种类数量登记造册,按日核对到货、调拨和库存等情况,做到账物相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状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收治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用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亲自安排医用物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造成医用物资随意浪费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新冠疫情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夜以继日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是做好医疗救治、控制疫情蔓延的主力军。近日,部分地区陆续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医务人员感染的关键举措,是维护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战斗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医务人员防护工作,针对当前防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加强医院管理,落实落细防护要求,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最大程度减少医务人员感染,切实维护医务人员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指南的落实力度,全面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防护,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实施手卫生。针对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特别是临时应急启用的诊疗区域,要严格落实《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_)等有关要求。要加大感染控制科专职人员配备力度,专职人员要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各岗位所有医务人员对感染控制和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开展全员感染控制培训,不仅针对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高风险部门,还要针对内外科系统、医技科室、职能部门开展培训。必要时可邀请国家级、省级感染控制专家进行现场指导。

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程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_〕75号),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要充分认识到防护用品若使用不正确、不规范、使用过度和使用不足,均可能增加感染风险。鼓励医疗机构设立防护监督员,在每个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出入口设置检查点并配备1名防护监督员,对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情况给予监督、指导和帮助。防护监督员须熟知医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穿脱流程,知晓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

四、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医疗机构要结合工作强度和岗位特点,合理调配医务人员,科学安排诊疗班次,保持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不鼓励带病上岗。加大医用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保障,防护物资供应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积极创造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喷淋洗浴设施,确保其工作结束后离开隔离病区时能够彻底洗浴,达到卫生通过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_〕4号),做好医务人员的权益保障。

五、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及感染报告。

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每日询问掌握医务人员暴露情况,监测是否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以及是否存在皮肤面部和手部皮肤损伤、腹泻等其他可能导致感染的情形。对于有临床症状、有可能感染的,要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实行无惩罚性的。感染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所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报送新冠疫情相关诊断信息。要求医务人员强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尽早发现感染隐患。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感染的医疗救治工作,并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如发生疑似感染,医疗机构要立即按照新冠疫情相关诊疗规范,对感染的医务人员进行隔离,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要及时开展有关检验检查,组织院内专家组对病情进行评估会诊,明确诊断并制定具体救治方案。必要时,邀请辖区内或上级专家组进行会诊。要为感染的医务人员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控制病情发展,对重症、危重症病例要集中优质资源全力救治,最大限度减少病亡数量。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医务人员待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保障。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疫情的医务人员,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使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疫情以身殉职,符合相应条件的,配合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评定(批准)为烈士,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

医务人员从业管理制度

一、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三、 尊重患者,关爱证明。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籍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力,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四、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五、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务,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六、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七、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力。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七、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八、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医师行为规范

一、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三、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与患者沟通。

四、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五、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六、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医师,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七、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

八、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之情同意权。

护士行为规范

一、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

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二、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三、 工作严谨、慎独,对职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四、 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五、 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六、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七、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决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八、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的审核职责。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生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疑问。

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的统方。

十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一、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临场诊疗,实施人文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三、 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四、 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感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五、 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他人员行为规范

一、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二、 刻苦学习,专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三、 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报废等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四、 严格执行临床教学、科研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和合法权益,指导实习及进修人员严格遵守服务范围,不越权越级行医。

五、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六、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不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七、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持医疗机构环境卫生,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三章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第四章 医师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履行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报告职责。 

第五章 护士行为规范 

第六章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 合理釆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得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章 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用药,保障用药合理、安全。 

第三十九条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八章 其他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第九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撒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已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录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三、医务人员反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五、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预防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六、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八、各科室应当及时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上报感染办,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1、成立市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各党小组长、院党办、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院医德医风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统一领导,考核、监督、管理。

2、考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a、负责对全院医德医风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考核评价,

b、制定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等;

c、对上级和医院所部署的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进行监督落实。

d对全院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查实,为医院决定奖罚、惩处、表彰提供依据。

1、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委员会,按其职责要求,每季对全院各科室医德医风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得分情况与科室工资挂钩。

2、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每季度对所属科室的医德医风状况进行一次考核,将各科室的考评情况报考评委员会,审核后将结果在医院简报上公布。

3、考评小组每季度对所属职工院考评委员会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一次综合考评。个人要认真做出自我总结评价,科室要认真写出总结,综合考评结果,科室总结,经院考评委员会审查后存入医德医风档案。

4、院支部于年终对全院医德医风建设进行综合年度考评,根据月考核、季度考评情况,对每个职工,每个科室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职工个人晋职、晋级、科室评先、评优、全院奖惩的主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

5、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各科干部、职工必须全力支持考核工作,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无中生有,不得无理取闹,要重事实,讲原则,以理服人,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防止人为因素,对借任何理由干扰、扰乱医德医风考核工作的,要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

6、医院对查实的医德医风违纪问题,采取双重处罚制,即:除按照奖惩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外,还要按医德医风考核办法扣罚科室相应分数。

医院对医德医风建设实行科室主要领导负责制。

1、院内医德医风建设监督制约机制。

a、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b、各科设立医德医风监督员。

c、病人医院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d、门诊、病区设立意见箱和意见薄。

e、办公室设立举报与投诉电话。

f、病区工休座谈会。

g、院长接待日。

2、院外医德医风建设监督制约机制。

a、聘请院外社会监督员进行日常监督。

b、每半年-一年召开一次院外监督员坐谈会。

c、定期走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d、建立病人走访及信函回馈制。

e、欢迎新闻议论监督。

医院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1、由后勤科主任负责管理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计划和购药渠道及日常药品使用管理事务。

2、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选择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优劣、品种供应能力的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实际临床需要,负责制订专科的《药品目录》,后勤科及时审议新药采购及停用药品的申请或意见。

4、各科室医生根据临床需要申请购药,只能申请药品品种、通用名称、数量和临床要求,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进货渠道。货源和进货渠道由后勤科根据药品采购原则提出审议意见。采购人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采购新剂型、新品种药品,应由医师提出,后勤科批准,先小剂量和短期临床试用后,再拟订采购计划。

6、药房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房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全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人员报告,由采购人员及时做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7、严禁采购以下药品:

(1)、假冒伪劣药品;

(2)、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推销的药品;

(3)、采取商品贿赂行为推销的药品;

(4)、其它违法销售的药品。

8、订货洽谈必须由指定人员或后勤科负责,与药品采购无关的任何人均不得参与洽谈订货业务。

9、药品让利款应采取票面打扣形式,不得索要和收受现金或实物,严禁在账外收受回扣。

10、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在药品申请和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1、购药计划由药品采购人员与医药公司联系,其他任何人员无权采购。如采购人员休假,或患者急需用药,由指定人员临时购买。

12、任何未经正常购药程序而购入的药品,不得输入计算机药库,所购入的药品,由购药人员自己解决,本院不支付药款。

13、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并对科室医生进行相应处罚。

1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院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遵守党纪国法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履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诊断一丝不苟。主动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大胆创新。

三、尊重患者,关心体贴病人,视病人为亲人,一视同仁,使病人感到温暖和亲切。

四、廉洁行医,不徇私利。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不以医疗为手段向病人勒索或暗示钱物,不收“红包”、“回扣”,不乱开“检查单”,不开“搭车处方”,谢绝患者请吃。

五、医院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杜绝药、械采购等过程中的`收受回扣或变相谋利。医务人员不得收取医药代表任何巧立名目的“促销费”,对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转院规定,严禁将病人介绍到民营医疗机构从中谋利,一经查实,取消执业岗位。

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分解或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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