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军地合作保密协议大全(17篇)

时间:2023-10-29 19:36:16 作者:ZS文王 专业军地合作保密协议大全(17篇)

保密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与机密性。以下是一些常见误解的保密协议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避免类似的错误。

保密合作协议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_____、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_____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2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6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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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例外约定

披露方同意第1条所述商业秘密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4.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4.2有书面证据证明接收方从披露方获得该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4.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资料;

4.4未使用披露方的商业秘密,由接收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5.1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接收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该商业秘密资料的任何媒体及任何形式的副本、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当采取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方式进行销毁或删除。

6.保密期限

6.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止,以在后时间为具体终止时间。

7.违约责任

7.1发生以下情况时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出现商业秘密泄漏的情况后,接收方未及时通知披露方,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

7.2出现7.1款所述情况时,接收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或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此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7.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7.4披露方因主张接收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均由接收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8.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9.争议解决

9.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进行解释。

9.2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原告方法院诉讼解决。

9.3双方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10.附则

10.1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协议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为准。

10.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10.3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4本协议的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保密合作协议

编号:___________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并生效。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

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

(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保密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代理商):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更好地帮助乙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同意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指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企业活动中积累、创造的具有实用价值及专有性,不向外公开的知识、经验、数据、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保密内容:

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合作范围的所有技术和商业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至代理关系结束后二年内。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从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开发、制造、改造和创新。

五、乙方在双方代理合同期内,不得利用代理期间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进行同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活动,也不得为同类产品其它受雇方服务。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与雇佣职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二年以内,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条款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与代理合同同时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代理商):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地址:

日期:日期: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项目委托乙方完成,该项目中包含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涉密信息的定义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洽谈合作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二、 关于保密资格

乙方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核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乙方保密部门公章。

三、 双方的权利概述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涉密项目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

必要的保密检查。

乙方可以对涉密信息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提出质询。

双方有权根据对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完成份内的项目。

四、 双方的义务概述

1.乙方应当保证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密件及一切涉密信息的安全,并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

2.甲乙双方在为对方提供涉密信息时,应注明秘级和保密期限。

3.乙方保证涉密信息控制在最小知悉人员范围内,涉密载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与互联网连接,做好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并指出其应该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4.完成项目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所含涉密信息的技术材料。该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转让技术、对外披露(包括宣传报道、学术交流及发表论文等)。

5.乙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甲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6.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时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7.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合作协议,乙方应保守洽谈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不应透露给其他人员和单位。

五、 违约责任

乙方在该项目完成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 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从_________开始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在甲方所在的管辖法院解决。

九、 关于协议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上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备注:

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项目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乙方联系人电话:

保密合作协议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

2.签约责任人: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4.专有信息的定义: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

使用目的: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__________________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是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员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因甲方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甲方在此庄重承诺:

一、对公司的以下商业信息绝对保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工艺流程、工艺配方、制造方法、操作手册、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图纸、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检测报告、研发资料、技术文档、客户资料、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数据库、相关的函电、各种购销合同、进货渠道、财务资料、财务数据、员工信息、人力资源文件、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法律文件、项目资料、会议记录、产品指标及说明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信息。

二、以上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电子文档、照片等任何载体。

三、甲方承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绝不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的以上商业秘密。

四、甲方在公司任职期间创作的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完成的产品成果等均为公司所有。

甲方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将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出卖或转让给其他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

五、甲方承诺离开公司后,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劝说公司的员工离职。

六、以上承诺的效力及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公司。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愿意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从事甲方涉密岗位______,乙方属于______涉密人员,涉及涉密事项为______。脱密期为______。为保护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项发生,乙方对甲方作以下承诺:

1、甲方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根据《国家保密法》和行业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在离岗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2、甲方承认在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工作期间接触、研制国家军工科研项目或军品生产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事项,属国家和xxx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所有。

3、甲方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

4、甲方如违反“离岗保密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和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

5、上述离岗保密承诺书甲方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甲方愿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责任自愿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愿意按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承诺书自甲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本保密承诺书一式叁份,人事部门壹份、保密办公室壹份、承诺人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_____、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_____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日期:______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关联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款约定承担责任: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9、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0、其他规定

10.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0.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0.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0.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0.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0.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 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保密协议

本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_____、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_____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列条款。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泄密的界定。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3)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4)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6)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的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本协议限制;。

(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四、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作保密协议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柑橘种植项目合作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项目名称柑橘种植。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柑橘的土地________亩。

2、甲方免费提供亩柑橘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________,预计每亩_______株,共计_________株。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柑橘种苗的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柑橘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及销售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柑橘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等。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对柑橘种植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摘工作,把好采摘质量关。

六、管理费及利润分成。

1、管理费根据每年的'柑橘销售收入予以确定,若当年柑橘有销售收入的,则乙方需按销售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管理费,若当年没有销售收入的,则乙方无须支付乙方管理费。

2、利润分成:双方根据柑橘销售收入确定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柑橘销售净利润的3:7进行分成,利润分成中包含15%的管理费在内。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八、其它:

1、对于合作期间因柑橘种植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债务,由双方根据利润分成的比例予以承担。

2、合作期限届满后,柑橘树苗归所有。

3、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合作保密协议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生效。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

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____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合作保密协议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并生效。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授权代表)

合作保密协议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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