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公安部项禁令心得体会大全(17篇)

时间:2023-11-10 00:02:55 作者:JQ文豪 实用公安部项禁令心得体会大全(17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并加以发扬和利用,实现更好的自我发展。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示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种写作方式。

公安部四项禁令心得体会

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公安机关的依法执法和服务群众能力,推动构建法治化、智慧化的社会治理体系。这四项禁令包括禁止公安机关干预市场经济、干预司法活动、任意检查、登录警务平台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幸亲身参与了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实施活动,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公安机关禁止干预市场经济的禁令使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作为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公安民警,我们时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案件,其中涉及到的经济纠纷尤为复杂。因此,遵守禁令,不干预市场经济,保持公正和审慎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通过持续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以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其次,公安机关禁止干预司法活动的禁令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石是司法公正。在工作中,我们要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矩,严禁任何形式的干预司法活动。只有保持独立公正的司法环境,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遵守法律法规,以示公道。

第三,禁止任意检查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公安机关应该推进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过去,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和丰富经验,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可能会任意开展检查,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而现在,有了这个禁令的要求,我们必须遵守规定,合理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最后,登录警务平台的禁令使我意识到了信息化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深刻变革。在过去,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警务信息无法快速高效地整合和传递,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低下。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现在有了更加先进的警务平台,有利于我们理顺思路,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这也要求我们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实施给了我很多机会和挑战,也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和学习,我意识到了以往一些工作习惯和行为的不合理之处,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同时,我也因此感受到了公安机关依法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责任与担当,深刻理解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只有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养,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改革需求,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进程。

总之,公安部四项禁令不仅意义重大,而且给公安机关的全体干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些禁令,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努力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有力的保障,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安部新六条禁令心得体会

2021年1月1日起,公安部颁布了新的六项严禁令,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互联网空间内,群众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这些新的规定措施恰当地调整了网络空间的监管方式,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保护水平。在实际应用中,新条例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我的心得体会吧。

第二段:严格网络管理。

在新的六项严禁令中,对于网络暴力和有害信息进行了严格管制,即:禁止传播含有暴力、恐怖、淫秽或者赌博等信息。此外,各种网络恶势力活动也被纳入禁止范围,如网络聚众赌博、网络传销等。这些严格的管理措施让网络空间变得更加清朗,自然环境也变得更加优美。

第三段: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在新规定中,明确了公共场所文明乘车及文明用手机等要求,禁止乱磨蹭、使用扩音器、损坏公共设施等不良行为。这一政策的重点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更好地使用公共资源,共建和谐社会。

第四段:加强应急处置措施。

新规定还明确规定了在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情况下,禁止任何选择性的、虚假的举报、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这些规定要求公众在危机事件时保持清晰的头脑,不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以避免恶劣后果的产生。在危机时刻,这些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五段:结尾。

总之,公安部新条例的颁布明确了网络空间的管理标准,规范了信息的发布与传播,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稳定的网络社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是网络空间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应该严格遵守新的规定,使网络空间更健康,社会更美好。

公安部项禁令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我国公安部颁布了一系列禁令,限制和规范网络使用。近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公安部项禁令整改活动,以下是我对此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部的禁令是必要的。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网络犯罪行为猖獗,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通过制定禁令,切实保护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维护了网络空间的安全环境。

其次,公安部的禁令是有道理的。在整改活动中,我们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了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公安部禁令的出台是基于科学的研究和深入的调查,具备很高的合理性和针对性。它规范了网络使用行为,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并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有效遏制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禁令制定的时间比较短,很多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和理解仍不深入。有些人对禁令的理解存在偏差,也存在一些执行不力的情况。因此,公安部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禁令的全面贯彻执行。

同时,公安部还需要加强技术手段和人员培训。网络空间的发展迅猛,网络犯罪手法也日趋复杂。公安部应加强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此外,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提高他们对网络空间安全问题的认识和解决能力,使其更好地开展网络犯罪打击工作。

最后,公安部项禁令的落实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不受国界限制。为了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积极配合公安部的工作,并提供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全民参与网络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总之,公安部项禁令的整改活动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网络空间安全的重要性和现状问题。公安部的禁令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有道理的。然而,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公安部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手段的提升。同时,全社会都应共同努力,形成网络安全治理的合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网络空间中保护好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共享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

公安部新六条禁令心得体会

公安部发布了新的六条禁令,主要是针对公安干警在网络空间言行不当的问题。这六条禁令对公安系统加强自身管理,维护工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段:反思网络文明。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上的言论和表达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交流方式,但网络上仍然存在大量的不当言论和恶意攻击。作为公安干警,要在网络上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参与网络维稳和负面舆情引导。而作为普通网民,我们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络教育和文化,营造优秀的网络生态环境。

第三段:强化职业操守。

公安干警的言行举止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更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公安干警应该时刻保持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在工作中积极服务人民群众。

第四段:加强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重中之重,公安系统作为国家最重要的维稳力量,更要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公安干警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保护好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信息,严格控管和使用涉密信息,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第五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社会稳定和谐至关重要,公安干警作为社会管理人员,应该树立亲民形象,尽快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氛围。同时,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要敢于担当,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营造和谐的社会生活氛围。

结语:

公安部新六条禁令的发布,意味着公安系统在全面加强自身管理、服务群众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主动参与到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行动中去,为社会和谐稳定、文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安部项禁令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公安部在近期发布了一系列的禁令,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公共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积极遵守这些禁令,同时也应该反思禁令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和带来的变化。

第二段:禁令的重要性和目的(200字)。

公安部的禁令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安全。例如,禁止私自携带危险品、禁止非法集会、禁止网络诈骗等,可以有效避免暴力、犯罪等不法行为的发生。禁令的制定旨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有序。

第三段:遵守禁令的意义和好处(300字)。

遵守禁令对个人和整体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和好处。首先,个人需要意识到遵守禁令是一种法治意识的表现,守法乃公民的基本责任。此外,遵守禁令可以避免个人陷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境,如遵守红灯、文明出行等,提高了交通流畅,减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对整体社会而言,遵守禁令可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确保每个人的安全和利益得到保障。

第四段:禁令对生活的影响(300字)。

禁令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例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了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让人们在春节期间可以更加安全、健康地度过。又如,禁止非法聚集和游行示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保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同时,公安部的禁令也催生了新的产业,比如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与壮大,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民的信息安全。

第五段:个人体会和回顾(300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禁令的认识与遵守,养成守法的好习惯。个人的每一个小行为,都可以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遵守禁令,我们可以共同守护社会的安宁与繁荣,让家园更加和谐美满。

总结(100字)。

公安部项禁令体现了法治社会的成熟和社会治理的科学化,遵守禁令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有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禁令,社会才能变得更加安全、和谐和美好。每个人都应该以积极的心态去理解和执行各项禁令,从而为我们的社会和平稳定、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安部项禁令心得体会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社会治安问题的禁令,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这些禁令主要涉及犯罪行为、暴力行为、非法经营等方面的严禁行为,旨在维护社会的安宁稳定。在这些禁令的背后,我们能够感受到公安部的决心和努力,也让我们深思如何在自己的生活中遵守这些禁令,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

第二段:加强法制观念。

公安部发布的禁令是社会治安管理的要求,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作为公民,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只有坚持合法性原则,摒弃不良行为,才能为社会治安的维护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段:加强社会公德。

公安部的禁令不仅仅是法律的约束,更是对我们社会公德的规范。我们需要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对他人的权益要有尊重和保护的意识。举个例子,禁止携带和使用假证件是一项重要禁令,这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的稳定,也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因此,我们应该自觉抵制使用假证件的行为,同时也要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依法举报违法行为。

对于触犯公安部禁令的行为,我们应该勇于举报。我们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向公安局或者公安部门投诉、举报网站等多种途径来举报违法行为。通过举报,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一种对犯罪行为说不的表达。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主动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的行动中去,共同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第五段:引导社会文明进步。

公安部的禁令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引导,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并加以贯彻。禁止谣言、虚假信息的传播、在公共场所吸烟等禁令,都是为了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社会上,我们要互相监督、互相引导,共同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总结:

公安部的项禁令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和行动的契机。作为公民,我们要加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作为社会成员,要注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举报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导社会文明进步,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公安部的禁令,携手打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

公安部四项禁令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推动公安队伍风清气正、拳拳到位。其中,“公安部四项禁令”是公安机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本文将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谈谈对于“公安部四项禁令”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对公安部的勇于担当表示由衷的敬佩。公安部四项禁令包括不得落实其他有悖党纪国法的福利待遇,不得拥有天价名贵烟酒,不得与违法犯罪分子来往,不得干预事务、案件调查和司法活动。这些禁令的出台,为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安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安部勇于担当,决心从严管理自己,向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更为公众带来了安全感。

其次,公安部四项禁令在实际操作中的细化,使我深刻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公安机关处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任何一名公安干警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牢记权力来自人民、为人民所用,时刻自我约束和监督。只有按照规定行事,自律自省,才能更好地彰显公安队伍的权威和公信力。

再次,公安部四项禁令在促使我深入反思,提醒自己要敬畏法律法规,并追求廉洁自律。公安队伍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法律纪律的主力军,但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诱惑和考验。公安部四项禁令严禁与违法犯罪分子来往,要求我们保持良好的思想和行为纯洁,时刻提醒自己警钟长鸣,警惕各种不法行为的滋生,做到心存敬畏。同时,禁令中的福利待遇与名贵烟酒,也提醒着我们要树立良好的生活态度,加强对自己的要求,远离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自觉使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

最后,公安部四项禁令激励我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公安部四项禁令明确了人民警察必须言行举止符合法律、道德和纪律规定的要求,为推动整个公安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作为公安队伍中的一员,我们要自觉严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事务和案件调查中做到严谨公正、廉洁奉公,并主动参与到队伍的工作中,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之,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出台为公安机关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政策保障。在我个人的工作实践中,感受到了禁令落地生效的巨大推动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以公安部四项禁令为遵循,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纪律观念,努力为实现公安队伍的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愿景而奋斗。

公安部四项禁令心得体会

公安部近日发布了四项禁令,分别是“四不得”:不得违反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不得为个人安排办事,不得为个人提供庇护,不得私存、私用执法装备。这些禁令对于加强公安机关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响应,自觉遵守,共同推动法治建设。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对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部四项禁令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公职人员是国家和人民的代表,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也应该始终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执法。而这四项禁令明确了公职人员的底线,不允许违法乱纪,为公职人员规范了行为准则。作为公民,我们也应该有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其次,禁止为个人安排办事和提供庇护有效打破了公职人员与民众之间的藩篱,加强了公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公职人员不能擅用职权,不能为个人谋私利,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办事。这将有效避免了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在与公职人员接触时,要有自己的权益意识,敢于维权,不抱侥幸心理,不能被一些公职人员的封官许愿所蒙蔽。

再次,不私存、不私用执法装备的禁令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警示和约束。执法装备是为了保障公安机关的工作需要,而不是用于个人利益的工具。这一禁令的出台,强调了公职人员的公器私用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进一步保障了公务用车、执法用装备等的公正使用,从而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行效率。对于公职人员而言,要明确执法装备的用途,并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将执法权作为个人利益的工具。

最后,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出台体现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这四项禁令的内容与时俱进,针对性较强,着眼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权力职责,推动公安机关的转型升级和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而对于普通公民而言,要在这一过程中主动行动起来,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总之,公安部四项禁令是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强化,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公安部四项禁令的出台,为公职人员树立起了严谨的职业形象,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而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六禁令心得体会

引言: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网络空间的管理,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六禁令”,包括禁止造谣传谣、禁止发布违法信息、禁止虚假宣传等。这些禁令旨在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遵守六禁令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网络空间的重要性和规范使用的必要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体会。

一、加强自律,守护网络环境。

六禁令的发布,让我们明白了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有责任守护网络环境。在日常生活中,我注意到一些同龄人泛滥于网络之间,不负责任地传播虚假消息或谩骂他人。然而,六禁令的发布让我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加强自律,自觉抵制造谣传谣、发布违法信息等不良行为,共同维护一个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二、强化信息的审查意识。

在遵守六禁令的过程中,我也意识到了信息的可信度和真实性的重要性。在发布信息之前,我们应该审慎思考,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经过严格核实,不会误导他人。此外,我们还要有辨别虚假信息的能力,主动拒绝相信和传播不实信息,以免造成负面影响。通过强化信息的审核和鉴别意识,我们可以为网络空间输送正能量,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三、提高批判意识,拒绝盲目追随。

六禁令的出台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了网络空间存在不法分子散布虚假信息的问题。我们应该保持批判思维,避免盲目追随和相信谣言。在接收信息时,我们应该学会辨别信息的真伪,不仅仅是凭借直觉,还需要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只有提高批判意识,我们才能在网络空间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干扰。

四、培养言行一致的网络素养。

“六禁令”的发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网络空间中言行一致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在现实中宣扬正能量,在网络上却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谩骂他人。这种不一致的言行会破坏我们个人的形象,更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在实践中培养言行一致的网络素养,保持我们的言行举止的一致性,为网络空间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牢记社会责任,共创和谐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财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肩负起保护网络空间的责任。六禁令的发布,教育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传播正能量,抵制虚假信息。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网络并非真空,我们的言行举止都需要符合道德、法律的准则。只有每个人都牢记社会责任,共同努力,才能够创建一个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

结语:

遵守并贯彻六禁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通过遵守六禁令,我们可以加强自律,守护网络环境,提高信息的审查意识,强化批判意识,培养言行一致的网络素养,牢记社会责任,共创和谐网络环境。正是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才能够共同打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

六禁令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方便地获取信息、与世界沟通交流。同时,也有许多人在网络上逐渐迷失方向,暴露出的恶劣行为使得网络空间不再安全。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国家对于网络行为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与措施,其中,“六禁令”是其重要之一。今天我想分享一下在日常生活中,我如何理解并计应用“六禁令”的举措,避免不良互联网行为带来的种种破坏。

第二段:了解六禁令。

普遍被称为“六要求”的“六禁令”,是国家网络安全行动的重心之一。其内容包括:禁止一切非法行为,禁止参与未经许可的网络交易、禁止破解网络系统、禁止销售与传播毒品等违禁物品、禁止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等不良信息,禁止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禁止网络环境下的“人肉搜索”。六禁令的出台旨在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安全与稳定。

第三段:理解和应用六禁令。

什么是一个理性、有爱心、有素养的网民?在我看来,这个标准很清晰:遵守六禁令,爱护网络环境。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载体,我们的每一次言行都会在网络上留下足迹,影响着自己以及所有的网民所生活的环境。因此,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转变以往对网络空间的消极、侵犯态度,积极参与建设网络环境。在网络世界里,我们更应该尊重他人、禁止不良行为,不仅是为自己避免风险,也是对自己爱护一个公共资源的表现。

第四段:六禁令的重要性与措施。

六禁令的实施不仅仅是一种符号,更是一种行动的体现。严格执行“六禁令”,不仅可以减少不良网民的行为,而且可以更好地保障我们每个人的隐私权及相关权益,同时树立网络法制的威信。为了实施六禁令,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网络监管力度,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和法规,持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

第五段:结语。

如今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之一。然而,当我们享受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时,也应该时时追求我们对网络空间的责任、爱护与管制。通过遵守“六禁令”,我们每一个网民都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别人,让网络环境更加和谐、愉快。

禁令心得体会

6月14日上午,我们单位集中学习了“战友,我想对你说”这篇文章,五条禁令”是全国公安队伍铁的工作纪律,从入警的那一天,“五条这禁令”高压线的观念就在我心中牢固树立。但是,面对一个个生动的反面典型,每一次学习“五条禁令”,都会对我内心产生极大震撼。

公安部颁布实施“五条禁令”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旗帜鲜明、雷厉风行地抓落实,严肃查处违令案件,教育警示了一大批民-警,使“枪、车、酒、赌”痼疾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段时间,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问题较为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在公安机关内部、在社会上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负面影响,其中一些“大、恶、丑”案件,引发媒体、互联网大肆炒作,甚至被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借题发挥,成为攻击我党和政府的“武器”,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和恶劣影响,教训十分深刻。

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条禁令”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二、“五条禁令”是对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使命,经常超负荷工作,很多人都有职业病。面对难得的闲暇时间,很多人只想好好休息一下。然而,有时亲朋好友聚会难以推托,“五条禁令”的实施,给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得到了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得到了家属的拥护。

三、对“五条禁令”不可存侥幸心理。从这次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部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通报》来看,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督察主体既有公安部又有公安厅,督察对象则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况且,“五条禁令”作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规定,还受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警一旦违反“五条禁令”,很容易被发现。总之,“五条禁令”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学习五条禁令心得体会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发布了《五条禁令》,对公安民-警在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问题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近段时间来,通过反复深入学习《五条禁令》,学习《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及公安厅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

贯彻执行五条禁令,这不仅是对广大民-警自身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的需要。从公安民-警队伍现状看,发布执行五条禁令,非常必要。当前,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但公安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和参与赌博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严重抵毁了广大公安民-警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荣誉。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颁布“五条禁令”,是对广大民-警真正的关心、爱护。因为,我们公安民-警也是人,也存在着人性的弱点,在“可为可不为”的时候,往往在“一闪念”之间,我们还是放纵了自己。有了“五条禁令”,我们有了行为之“规矩”,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别人也会因为这“规矩”而理解我们。禁止了饮酒等行为,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系列事情的发生。

让这“五条禁令”之“规矩”,来铸造我们公安民-警行为之“方圆”吧!相信通过对“五条禁令”的严格执行,在不久的将来,人民群众会对我们刮目相看并大加赞赏的,我们有信心使自己成为真正合格、称职的人民警察!

学习“五条禁令”心得体会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订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我们公安民-警,是人民公务员,受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约束;同时,我们公安民-警又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公务员,因而需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无疑正是我们公安民-警的行为之“规矩”,是对我们公安民-警行为的更深一层的约束。 通过这次重温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一、“五条禁令”是对民-警政治前途的.关爱。人民警察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理应做守法的表率。然而,个别人存在着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殊群体。“五条禁令”实施以前,一些民-警存在着涉枪、涉酒、涉赌等不法行为,不但对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条禁令”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

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得到了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得到了家属的拥护。

三、对“五条禁令”不可存侥幸心理。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督察主体既有公安部又有省公安厅,督察对象则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况且,“五条禁令”作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规定,还受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警一旦违反“五条禁令”,很容易被发现。

总之,“五条禁令”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根据上级要求学习了“五条禁令”等法规,公安分局组织我们所有民-警观看了警示片,自己的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体会颇深。

公安部针对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中长期存在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实施的“五条禁令”的实行情况。近年来,由于我们公安队伍内部出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给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高大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虽然我们也开展了各项整治和教育工作,但是内部的一些症结始终未能彻底切除,一些有违公安机关形象,不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而从未根治的在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顽症,以前公安部长周永康为核心的公安部党委颁布实施的“五条禁令”,在改善公安队伍形象、提升公安整体战斗力的进程中如一颗璀璨的宝石,熠熠闪光,时刻警示着每一位公安民-警,以严谨的态度工作,以踏实的心态做事,永葆自己警察职业的光荣与神圣。

很早以前,我们公安机关就针对机关内部的枪、酒、车、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过整顿,但是效果一直不大,违规现象屡有发生,许多优秀的同志因此丢掉了自己的前途,有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少数同志身上,但是,我们的职业,我们身上的警服,代表着国家在人民群众的形象,一旦有个别害群之马做出了有害人民群众的事,做出了有辱警察形象的事,那影响就会非常恶劣,公安部及时制定并实施“五条禁令”,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现代化公安队员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起巩固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民警察。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学禁令

在人们的成长过程中,学习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和地点,学习被规定为禁忌行为,这就是学禁令。学禁令可能是针对特定的知识领域,或者是某些群体被剥夺学习的权利。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学禁令的影响以及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学禁令的影响是深远而复杂的。首先,学禁令剥夺了人们获取知识的自由,限制了他们的思想和创造力。这种限制可能导致人们的认知闭塞,思维僵化,无法开拓新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举个例子,历史上曾经有国家对某些科学理论进行封锁,结果限制了科学的发展和进步。其次,学禁令可能导致社会的分裂和不公平。尽管学习是普遍的权利,但某些人群可能会被剥夺这一权利。这种不公平不仅是对个人的不公,也是对整个社会的不公。最后,学禁令可能导致知识的滞后和技术的落后。当一个国家或社会限制了某些领域的学习,就无法获得最新的知识和技术。这会使得国家或社会在全球竞争中处于劣势。

然而,学禁令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启示和思考。首先,学禁令提醒我们珍惜学习的机会和自由。正是因为学习被禁止或限制,我们才更加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并且更加努力地去获取知识。其次,学禁令推动了人们对知识自由的追求。学禁令的存在激发了人们的反抗和反思,使他们意识到学习是一项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障。这推动了人们争取知识自由的斗争,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了贡献。最后,学禁令也让我们认识到知识的力量和危险。学习的禁止可能是因为某些知识对权威者来说具有挑战性或威胁性。这让我们意识到知识的力量,能够改变个人和社会的命运,也需要我们正确看待和运用知识。

个人而言,学禁令给了我一些重要的体会和启示。首先,学禁令让我更加珍惜现有的学习机会和自由。我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和获取知识,所以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其次,学禁令激发了我对知识自由的追求。我意识到学习是一项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我会积极参与到争取知识自由的活动中,为社会的进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后,学禁令让我深刻认识到知识的价值和危险。我会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正确运用知识,为个人和社会创造更多的积极影响。

总之,学禁令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它剥夺了人们获取知识的自由,限制了人们的思维和创造力。然而,学禁令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启示和思考。它使我们珍惜学习的机会和自由,推动了对知识自由的追求,并让我们认识到知识的力量和危险。作为个人,我会珍惜学习的机会,积极参与到争取知识自由的活动中,为个人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禁令心得体会

3月30日,全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学习临沭县教体局教师十条禁令大会,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在我们的日常教学活动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教师形象,也正真正明白了要做好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十条禁令中从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业务、日常教学活动等几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使我明白了只是成绩好不一定是名好教师。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它要求老师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职业情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职业规范——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面对跨世纪的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十条禁令》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

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表现在:对所有学生一律平等对待,不能利用教师这一职业来做为和学生或是家长的交换筹码来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虽然现在是经济社会,但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做为我们都要把握住自己,更不要丢失自己的尊严;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要妥善处理师生关系:

(1)要给予学生特殊的关心和爱护。

(2)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教师必须充分认识《教师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

(3)不得歧视学生,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退学。

教师在育人的同时,更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功,要坚持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所以,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十条禁令》的学习也使我更认识到了我们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风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无小事,事事见真理,因此,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所以,我们教师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育"四有"新人,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七禁令心得体会

当今社会,我们随处可见的游戏、网络、手机等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然而,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成瘾、依赖、沉迷等等,甚至会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为了管理好我们的时间和身心,保持健康的生活状态,许多学校、家庭都出台了不同的“禁令”,其中比较普遍的是“七禁令”,即禁止看电视、玩电脑、玩游戏、听音乐、看动画片、看小说、熬夜。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也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的七禁令心得体会。

首先,禁止看电视。电视机主要是用来观看电视剧、综艺等娱乐节目的,它可以很好地为我们提供娱乐,但同时也会使我们长时间呆在室内,导致眼部不适、视力下降等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选择进行户外运动、阅读书籍等其他活动,这些活动可以有效地缓解我们身体的疲劳,也能够提升我们的文化素养。

其次,禁止玩电脑、玩游戏。电脑和游戏机是我们学习和娱乐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如果过度沉迷其中,就会使我们失去自我控制,导致影响和干扰日常生活。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好使用时间和计划,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娱乐时间,保证学习和生活的平衡。

再次,禁止听音乐。现在,音乐成为了大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许多人用它来放松自己、调节情绪、提高效率。但是如果听音乐时间过长,会对我们的听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应该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听音乐,比如在公园、自习室等安静的环境中可以听一些自己喜欢的音乐,达到放松、调节心情的效果。

再者,禁止看动画片。动画片给人们带来的快乐是不可替代的,但同时,也有很多不良信息被包含在里面,比如暴力、淫秽、低俗等等,这些会误导我们的价值观和价值观判断能力。因此,我们需要有选择地看动画片,选择符合自己价值观的动画作品,通过看动画片得到正面的信息和积极的影响。

另外,禁止看小说。纸质书籍时代的结束,让电子书籍成为人们阅读的新方式。看小说也可以让我们放松心情、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术水平和文化素养。但是,如果花费太多的时间在看小说上面,也会使我们的视力下降,容易产生依赖性。因此,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控制看小说的时长,同时我们还要选择一些有知识含量的书籍,通过阅读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能力。

最后,禁止熬夜。熬夜可能会导致身体疲劳、免疫力下降、神经系统受损等等问题,会使我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影响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因此,我们应该在晚上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早睡早起,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总之,“七禁令”是对我们的人生进行正确引导的具体措施,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保持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学习和成长。因此,我们要从自己身上入手,制定好自己的“禁令”,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禁令心得体会

八、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五条禁令。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依法监管行为,特制定如下禁令:

一、严禁滥用职权、随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

二、严禁吃拿卡要、接受监管相对人的馈赠和参与同监管工作有联系的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

四、严禁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说情保护;

五、严禁参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和在被监管单位兼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者,经过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禁令不查不纠,包庇保护,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全系统工作人员。

禁令心得体会

近日,有幸专门学习了中纪委最新颁布的十打禁令,感触特别。

现在,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的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实在是非常普遍,

无非是数额大小,危害大小。

因为我们汉中的经济还没有发展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禁令中许多条例和我们没关系。

说明什么呢?

仔细想想,腐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腐败问题,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发达的资本主义和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一样,只要有条件,便要腐败,人人如此,不必奇怪,你是没条件。人嘛,需求总是在不断变化,不是有句话说:永远不变的就是变嘛?这就是指人的需求。

世界上其他事物变化,都不足人的欲望和需求的变化的速度。我们中国是个长期封建制的国家,留在人们潜意识中的东西是永远挥不去的。

因为中国人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人。

所以,许多人类产生时那些最原始的需求在我们身上在我们灵魂上根深蒂固。

在我们的人生哲学里,是许多成形的东西,如衣食住行,然后是温饱思淫欲,再就是读书做官论,还有光宗耀祖、做人上人等等。你不能说这些都是糟粕的东西吧,但99.99%中国成人都知道,可能也在使用。如果这样,腐败将成为必然。

我们一般人从生下来到成人,基本上是没有财富可言,也不可能是高官,但没有人不去追求。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追求的.方式方法不一样,才划分出不同职业不同地位的人。

我们来举例分析一下:

自己不甘心如同父亲一样继续给地球天天做手术,招工无门,参军当兵,唯一选择。然后一种可能是提干,一种可能是提不了干。

一般情况是三年后转回家,然后安排工作。

工作后,看到自己为什么就比有些人生活的差,心中不服,便努力工作,想通过认真表现得到提拨,出人头地,这全部都是正确的,就因为这样,社会才得以进步。

只好和他们接触,交朋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从第一需求起步,就是衣食住行。

禁令心得体会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对诉前禁令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也规定:“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采取诉前措施,参照商标禁令解释的规定办理。”

但是现实中展会场合很少应用禁令制度。笔者调研统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xx年2月11日首次适用诉前禁令,至20xx年总计处理了21件诉前禁令案件,其中支持14件、驳回6件,申请人撤回一件。这21件诉前禁令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发生在展会场合请求法院进行处理的。在现实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中,诉前禁令的审查非常严格,权利人由于会期短、取证难等等原因,很少有人进行申请。

笔者认为,禁令制度在展会场合难以施行的原因体现为立法以及司法两个方面。

首先,从立法角度而言,法条中可以概括出禁令申请的三个要件:首先是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标准;其次是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再次,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禁令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对第一个要件“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标准”产生的异议并不多,申请人只须证明是著作权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权利是合法有效的,可以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但是关于后两个要件,即“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以及对“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界定却是颇具争议的。实践中,对“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这一要件的审查过于严格。对于展会场合而言时间紧迫,而著作权侵权鉴定又有着长期复杂性,这也是导致展会场合禁令难以适用原因之一。至于“难以弥补的损害”,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别是展会场合更是难以适用。

其次,从司法角度而言,对于“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这一要件的判断应该是在案件审判中解决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多发生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而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侵权,应由法院于庭审之后综合整个案情作出裁判。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给予双方当事人庭审听证、质证的机会和陈述的权利,如果仅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即得出被申请人“侵权初步成立”的结论,则属于未审先判,有违法律的公正。法官担心前后判决不一致,而不轻易作出诉前禁令。

综上,笔者认为,现行禁令制度无论从立法和司法角度而言在展会场合均难以施行。如果想更好地发挥禁令制度的作用,必须对其加以改造或进一步细化对“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要件的解释。

(一)“侵权初步成立”的解释。

禁令申请的第二个要件“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即“侵权初步成立”应理解为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对“胜诉可能性”的理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胜诉可能性”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中体现为:“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则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构成侵权。法律或司法解释从字面上将“侵权初步成立”解释为“申请人所面临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则得出权利人必然胜诉的结论。但笔者认为仅是“胜诉的可能性”,而非“胜诉的必然性”。

首先,trips协议第50条第3款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要求权利人提供任何可合理获得的证据,以使司法机关有足够程度的确定性确信该权利人为权利持有人,且该权利人的权利正在受到侵犯或此种侵权已迫近。”国际条约中仅规定为“胜诉的可能性”。其次,实践中也无法得出“胜诉的必然性”的结论。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如果仅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即得出“胜诉的必然性”的结论,则属于未审先判,有违法律的公正。所以,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有关诉前禁令申请条件的'规定是值得商榷的,将申请条件规定为“胜诉的必然性”,无疑加重了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不利于对申请人合法权利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容易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判断。

对于禁令申请的第三个要件“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trips协议及各国国内法均未规定具体的适用标准,而是赋予法官以充分的自由裁量权。我国著作权立法中虽然将其作为禁令申请的必备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适用这一要件的统一标准,这成为我国禁令制度在展会难以施行原因之一。据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等禁令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实践经验,明确第三个要件的含义。

在德国法中,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并不是申请禁令条件。在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中,申请人只需提供能够使人相信的证明材料。德国司法当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并不进行实质审查,无需任何具体证据,也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公证或鉴定。但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担保,以保证将来能赔偿被申请人可能因此导致的损失。

笔者认为,德国禁令申请的低举证标准对我国禁令的使用有一定借鉴意义。诉前禁令并非诉讼程序,不应要求实施与诉讼程序一样严格的举证责任。在许多情况下,侵权人对受害人的商誉或市场份额的影响无法用金钱衡量且无法弥补。因此法院在审查禁令申请条件时应作出临时、快速的决定,以免损失扩大,否则禁令便失去了存在价值。而对于“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一要件的证明是很漫长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整个案情。因此权衡利弊,对“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证明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进行更为合适,笔者建议将此项要件从法条中删除。

(三)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

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提出对这一因素的考量,但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法院下达诉前禁令时对双方当事人影响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法院在颁发禁令,应对颁发临时禁令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与不颁发临时禁令给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之间的利益进行权衡。临时禁令制度同时也制约着申请人的行为,申请人应充分切实地举证证明颁发禁令与否对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否则可能在双方利益权衡中失败而无法获得禁令或承担高额担保。

著作权法关于诉前禁令的规定存在很多缺陷,以至于使诉前禁令的规定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但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在现行著作权法制度下,诉前禁令应如何解释,如何细化其适用规则,以应对眼下发生的展会著作权侵权问题。

对于禁令申请条件三个要件的解释,主要疑难点集中在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要件上。在美国法中,“难以弥补的损害”也是申请禁令条件之一。“难以弥补的损害”在美国司法判例中被理解为难以用经济赔偿予以充分弥补的损害。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中,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实体胜诉的可能性,则法院将推定其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同时,证明难以弥补损害的要求程度与合理证据证明“胜诉可能性”成反比关系。也就是说能证明“胜诉可能性”程度越高,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要求越低。ica诉universalcitystudios,inc案等判例中确立了一项规则: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若非商业用途,损害可能性需要加以证明,若为商业用途,损害可能性可被推定。此项规则对于我国展会著作权保护应有所启示。笔者认为,展会多为商业性质,损害可能性可被推定,因此对于申请人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举证责任可适当减轻。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笔者建议,对于这一要件可确立四条判断标准:

1、涉及到著作人身权的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的持续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市场份额。

3、侵权行为如果不制止将扩大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

4、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没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反之,如果可以通过金钱来衡量的,那就认定这种损失不是不可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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