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优秀18篇)

时间:2023-11-24 16:33:05 作者:字海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优秀18篇)

在施工中,项目管理团队需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性。以下是一些关于施工管理的重要原则,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安全基础设施交底,并协助为乙方全过程施工提供安全供电、运输材料、安全环境条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整体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一周内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4、甲方指派专管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对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电气、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处理。

7、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0、胶带更换安装施工时,甲方全力提供辅助方面的人力、物力及现有的设备配合。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负责胶带更换安装的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和财产损失及延误工期影响正常生产等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必须指专人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向施工人员安全交底严禁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一并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临时升入井证件并随身携带进入施工现场,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待工程结束后交于甲方。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乱接设。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电源。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为确保主井一号胶带机更换安装胶带后按期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做好皮带机的调试工作。

14、乙方应确保作业工期、在2017年4月30日—2017年5月3日内完成。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进现场作业起至安装试运转合格后截止。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条以下五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外委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乙方:_______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施工区域:合同金额:。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的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区域内的工艺设备、能源介质管网、安全设施、现场环境等情况,通报甲方有关安全等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工前,乙方必须作好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报甲方审查后严格实施;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台帐,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与隐患,确保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的可靠性;乙方应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帐户,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使用。

3、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保留相应记录;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有统一的标识(如工作服或安全帽上有相应的标识),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应予以区分。

4、按照甲方《外委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服从相关管理。

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生下述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

5.1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转包或分包冷钢外委工程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00元,并限期整改。

5.2乙方(总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每发生一次考核50000元(风险抵押金不够扣的以扣完风险抵押金为准),并限期整改。

5.3乙方的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将工程转包(分包),每发生一次考核乙方30000元(风险抵押金不够扣的以扣完风险抵押金为准),并限期整改。

5.4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如下标准考核相关单位:

5.4.1发生工亡事故,考核20000~50000元/人次;

5.4.2发生重伤事故的考核2000~5000元/人次;

5.4.3发生重大险肇事故(主要责任)的考核4000~10000元/次;

5.4.4发生较大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考核;

5.4.5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15分钟内未向湘钢安全管理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考核5000~10000元/次,不及时向湘钢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和业主单位提交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0元/次。

5.4.6以上事故发生后,按照标准的50%考核监理公司。

5.5乙方在开工前,未按要求到业主单位或工程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及超出协议中的工期时间而未重新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考核乙方3000元/次;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施工进场前到湘钢安全管理部备案的,考核乙方1000元/次;未经甲方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先行开工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施工人员没有配戴统一的标识的考核200元/人次,管理人员未配戴明显标识的考核500元/人次。

3000元/项。

5.7乙方完成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安装、维修、改造项目后,未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检验,未取得合格验收报告或使用证就使用(或交付使用)的,考核乙方3000元/项,导致事故的,考核乙方20000~50000元/项。

5.8乙方所有进场的施工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安全防护装臵齐全有效,未做到考核乙方2000元/处;特种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施工用特种设备(起重机、升降机、压力容器等)应经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做到考核乙方3000元/台次。

5.9乙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编制、落实总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高风险作业的专项措施方案(如吊装作业、重点防火部位动火、现场临时用电)的,考核乙方5000元/项(次)。未按照湘建[2006]354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详细名录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在施工现场显要位臵公示、悬挂警示标志制定控制措施、制度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并勒令整改;高风险作业未按湘钢作业许可管理程序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而施工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次。

5.10日常安全施工督察中发现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或无证上岗的,高处作业无防护的,考核2000元/人次。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考核乙方500~2000元/项。施工中拆除、损坏的安全设施未及时恢复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并责令整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就安排其上岗的,考核乙方3000元/人次。以上发现的问题连带考核监理公司500元/次。

5.11乙方不按照经湘钢安全管理部下达的《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

5.12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成立了指挥部的技改工程或检修工程,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参加指挥部安全会议和安全专项检查,否则考核200元/次。

5.13乙方不按照要求及时补足风险抵押金的,按照500元/天进行考核;乙方无故拒绝落实甲方考核意见的,每延期一天增加考核200元,直到扣完全部风险抵押金为止。

5.14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考核5000元/次,并勒令整改。

5.15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要求实施监理的,考核5000元/次,在事故中负有监理不到位责任的,按照本协议5.4.6条款考核。

5.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作业的,根据违法程度不同,考核乙方2000—50000元/项,并限期整改。

5.17环保、厂容绿化的考核参照湘钢当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6、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动用、操作甲方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开关等;未经甲方业主单位许可,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施工、逗留)。

7、乙方所需能源介质,必须与甲方能源部门(或设备部门)联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和允许的容量连接、使用;乙方如需在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8、甲方需启动、运行施工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时,必须确保事先通知乙方施工人员,并经乙方主管人员同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设施时,应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并经甲方岗位操作人员允许、确认后方可按甲方规定操作使用,如有违反考核乙方2000元/次。

10、若施工日期推迟或施工完毕后返工,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继续执行协议内容。

11、外委施工项目完工,外委施工单位在办理外委工程竣工结算手续时,或外委劳务结算前,应到外委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办理《施工安全管理签证单》,工程合同金额五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安全管理部签字审批盖章,工程或劳务合同金额五万元以下项目由业主单位安全部门办理。

12、维检修、运行(营)总承包项目可以签订安全协议,其他按照合同对应签订安全协议。

协议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

(五)份。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金额伍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外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交安全管理部一份、业主单位安全部门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签名):工程负责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安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土石方爆破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工程内容:

2、工期:

1、本合同作为已签《土石方挖运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的附件。

2、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均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1、爆破工程数量按甲方指定的地段,经双方现场测量计算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确定爆破工程数量。

2、每天所完成的爆破工程数量必须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做到日清月结。

3、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开展爆破作业,超出设计范围内的爆破数量甲方除不予认可外并根据对甲方施工造成损失和影响,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可适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可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和使用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4、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保证爆破地段基础设计规定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应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防护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包括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架设安全标识网、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措施所需设备均有乙方自备。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乙方在爆破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

2、乙方自行负责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以免丢失或损坏。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爆破施工的现场、质量管理全部工作。

2、在爆破合同期内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对乙方安全、环保交底。

4、负责劳务费拨付和工程结算。

5、对爆破产生的石料享有所有权,有权进行支配和处理。

6、负责现场指导,督促乙方劳务人员。

7、负责协助乙方作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爆破施工证,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其施工人员,合理采纳甲方的建议。

2、乙方必须执行公安机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3、爆破施工所需的机械、炸药、爆破设计、安全防护均由乙方负责(围墙护栏除外),上述物品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4、乙方人员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保证人员和设备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需要。

5、乙方指定____为乙方在工地的现场负责人,因工作特殊,其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7、因乙方爆破施工给甲方或甲方以外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呢。

8、乙方现场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范按部就班,因乙方及其员工违规操作遭受的损失和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办理,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爆破施工图,并委派具有资质的爆破员和安全员持证到场实施爆破。

1、乙方在施工中要遵守甲方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应做好地下管线、通信线缆、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不听从甲方调度,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具有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未按甲方要求和指定时间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及其人员违反国家关于关于爆破类违禁物品和爆破流程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更换施工人员的,更换后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爆破施工的相关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按约定结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5、因不可归咎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每半月向乙方下一次爆破计划,乙方根据甲方计划准备设备。乙方在接到甲方爆破要求(原则上不突破计划)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用两天时间准备。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到场爆破的,按照每天_____元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具有土石方爆破的施工资质并持有相关证照,并将相关资质证书和证照提交给甲方作为合同附件使用。

2、因飞石或爆破震动波造成与周边居民发生纠纷的,由乙方委托相关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因不可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因施工导致村民阻工的,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相关组织协调处理,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归咎于双方责任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外委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内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区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活动。

3、乙方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等。

5、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维修施工过程中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产前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1、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12、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违反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违反本协议中相关义务、约定,造成自身、甲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在自行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负责人签字: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以及甲乙双方的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内容。

1.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乙方应招用身体健康、无所从事岗位禁忌症的作业人员。

3.禁止乙方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到甲方公司参与生产作业活动。

4.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所属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其他相关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培训,并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乙方设备进入甲方作业场所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浪费能源和不能保障人身安全的设备禁止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场所,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保证合格和在有效期内使用,同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生产。

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所属人员提供足额、正规厂家生产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进行正确配戴。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设备的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或证书超过有效期作业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9.乙方需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乙方委派为专职安全/环保/防火员。

10.乙方应按照安全自主管理要求,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同时遵循甲方的统一管理原则,制定一整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如与甲方相关制度相违的,必须以甲方的制度为准。

11.乙方在甲方的生产场所在施工作业时,不经甲方设备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12.切实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或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及环境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甲方的交通安全规定,休假及外出时必须乘坐具有资质的正规交通工具。如有违反规定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5.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者,重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二、环境管理防治责任。

1.乙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实施预防污染措施,控制并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2.乙方应有效控制环境事故,降低可能造成的风险。乙方应节约资源、能源,做好废物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3.乙方应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其环境保护防治意识。

三、治安防范责任。

1.乙方应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治安保卫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2.乙方应建立健全治安信息报告制度,群防群治,对内部出现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治安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和控制、上报。严格杜绝暴力伤害、偷盗或集体闹事等群体恶性事件。对违法、违规的,甲方可给与处罚,甚至可直接终止乙方的项目承包权,追究刑事责任。

3.乙方应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杜绝员工参与非法组织和从事非法活动,及时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四、其它。

1.甲乙双方均应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及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本责任书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3.本责任书适用于乙方经甲方授权的在甲方厂区的所有作业活动。4.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乙方在甲方作业场所内承包经营期限一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乙方:

项目:

乙方在甲方厂内施工及租赁,为确保安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1.消化池、沼气柜内存有沼气。沼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当甲烷在空气中含量达到5%-16%时,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员进入泥区时应穿绝缘胶鞋,严禁抽烟;应避免在操作时碰溅出火星;当发现周围有漏气现象或有沼气味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

2.消化池车间区域属重点防爆、防毒、防火区域。消化池、沼气柜周边规定区域严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消化池车间区域,如特殊情况需人员及车辆进入消化池区域内,应经过值班人员的允许,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打火机、bp机、手机等,),车辆应安装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业时,应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大风、雨雪天气时,戴好安全绳带方可上池、登高作业,并注意防滑。

4.厂内所有设备、仪表、通风、报警及管道阀门等非甲方许可严禁触动。

6.作业之前及作业过程中,随时用仪器检查空气中的沼气、硫化氢含量,如超标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7.各车间有外包作业时,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的安全事项另行交代。

8.车间应配备专门监护人员,采取跟踪监护方式监护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无甲方监护人员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应将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在现场就位,且消防用具应完好且经测试合格。

10.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等,并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定。

11.乙方在实施甲方委托的工程中,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损坏。

13.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协议要求,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活动,若有超出施工区域,须经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有关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要求按时复审;

17.危险作业、下井、下池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个人观察安全情况,若超过规定时间不见作业者返回或未发出安全信号,应立即报警并用安全绳索拉出作业者,决不可盲目到危险场所抢救。

18.在危险场所和在易燃易爆场所动明火作业必须上报动火作业票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车间人员的监护下方可工作,同时做好消防准备。

19.外租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等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违章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以罚款或停工;初次可处以罚款50-100元,再次发现处以罚款500元,情况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门(车间)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岛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公章)。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乙方:_______。

合同期限:_______。

合同期限内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_______区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活动。

3、乙方应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生产期间的安全。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以及动火作业等。

5、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维修施工过程中自行操作或与第三方产生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生产前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通知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天车电葫芦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在吊装、运输备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时,乙方应安排具该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安排具操作资质的司索工指挥,若确需使用指定起重设备之外的起重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监护。

8、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牢帽带,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9、在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下班时对现场进行打扫,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10、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前,对甲方各项制度要求及工作区域危险因素全部清楚,并知道了防范风险的相应措施。

11、甲方生产作业可能对乙方产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及时协商制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三、乙方在自行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负责人签字:_______责人签字:_______。

外委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原则,保障乙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工程名称:施工区域: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人、雇佣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购买保险赔偿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乙方必须在工人上岗前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5.乙方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乙方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生产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3.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生产科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且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5.施工中需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疲劳作业。

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两千元。

安全保证金,甲方按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备注:安全保证金2000元)。

当乙方安全保证金余额不够扣款最大项目时,乙方必须交齐保证金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甲方将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合约,且所有扣款不予返还。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安全部(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总承包方:(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

工程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凡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处。

二、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1、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7、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安全施工协议书

乙方:

甲乙双方就施工的安全问题达成协议:

1.乙方在入园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填写《外来施工申请表》,进园施工人员需持有"三证",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名单交到安全秩序部。需用明火时,申领使用明火许可证。甲方负责对现场安全检查,核发动火证。

2.乙方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申请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原本,并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单位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入园施工。

3.乙方要在施工现场设安全管理人员,并接受甲方工程部门及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员在入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秩序部颁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喧哗。

5.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打架、斗殴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作出解释并予以消除。

6.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以上条款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做相应处理。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工程部签字:安全秩序部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委单位安全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乙方:公司。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外委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区域: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人、雇佣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购买保险赔偿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必须在工人上岗前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5、乙方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消防安全培训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应对现场安全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五、乙方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生产安全规定。

及安全管理,必须做到:

1、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3、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属于特殊作业范围的必须按照公司《八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和相关手续,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六、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协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万。

元安全保证金,甲方按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

乙方及其工人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按每次100-1000元(具体金额参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上限考核)。乙方屡次违反安全协议的条款要求,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解除全部合同。

七、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

三份,乙方执一份。

项目主体单位(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确保双方现场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经双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抢修)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等级资质,负责审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资格。

2、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向乙方工作负责人进行工程情况交底,交待现场工作内容、作业区域、停电范围、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险点告知。

3、对工作票负签发责任。

4、负责审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对安全和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审查乙方报送的竣工资料是否正确齐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项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一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一年后归还。

7、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诉诸法律。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施工等级资质证明,确保与承接工程所需的资质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员施工必要的技术等级和安全资格证明以及缴纳保险证明,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负责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正确安全的组织实施。

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程、规定与规章。

4、负责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对工作票的会签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签字负责,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的选派和工作人员资格负责。

5、负责对施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对成的工程质量和作业环境保护负责,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6、保证施工机械、起重、运输,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使用前的例行检查和定期校验。杜绝使用劣质和未经试验的产品。

7、整个施工期间,自觉按照《施工现场规范图册》的相关归个进行现场围挡、标识及规范化作业。

8、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对被查出与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甲方验收审核通过方可继续施工。

9、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杜绝各类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因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工作失误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为年度安全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签订本安全协议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监部门持一份备案。

第五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若有条款与上级颁发的文件精神不符,则应服从上级文件款,不再重新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安全员:安全员: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为确保幼儿园施工期间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根据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幼儿园(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一、幼儿园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幼儿园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幼儿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园内正常工作、活动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师生的作息;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废水不得乱排;不得破坏树木;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幼儿园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幼儿、教职工发生冲突。

四、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幼儿园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幼儿园的安全。

五、幼儿入园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幼儿及家

长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幼儿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施工区域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幼儿园保持密切工作联系,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施工车辆进出幼儿园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幼儿园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幼儿园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的施工安全事故。

九、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施工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如违反本规定,幼儿园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幼儿园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施工相关的一切危害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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