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年个人感悟(优秀23篇)

时间:2023-12-01 23:24:38 作者:文轩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和消化所读书籍的内容,提升学习效果。以下是一些读者的个人读后感分享,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雾都孤儿读后感感悟

在暑假里,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

书中写了一位母亲临死前生下了一个小男孩,母亲死后,这个小男孩被一位老奶奶养大并给他起名字叫“奥利费”。老奶奶去世时,他才八岁。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流浪街头,他在乞讨要饭的时候还碰到了一个叫南希的孤儿,他们两个开始一起流浪。

他们在乞讨的时候不小心误入贼窝,幸亏他们被警察救了出来。好景不长,后来,贼窝的老大又把南希抓了进去,最后可怜的南希被他们杀死了。奥利费也受了重伤昏倒在梅里太太的家门口。梅里太太的小女儿露丝非常善良,她把奥利费送到医院,一个月后,奥利费伤好了。而后,奥利费遇到了布朗罗老先生,布朗罗老先生把奥利费收养,从此奥利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孤儿奥利费很坚强,他遇到困难勇敢面对,从不退缩,即便是他在失去朋友后,也没有失去信心,而是更加坚强。我要向奥利费学习。

雾都孤儿读后感感悟

这本书中的故事描述了一个孤儿在外流浪的故事。他名叫:奥立费·特威斯特,他的妈妈刚让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时,就离开了这个小宝宝。

奥立费长大后在世间受尽了苦头,挨了无数的巴掌和拳头,后来还被象物品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到好心的布朗洛老先生,才被收留,才过上好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现在世上还有许多象奥立弗一样的孤儿,他们很可怜,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刻苦学习,让自己长大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也一样充满阳光。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雾都孤儿》看到封面上的题目,便感觉到这不是一部情节欢快的作品。我自幼喜欢读书,从孩提时代到青年,再到为人母,一路走来,读过的书不计其数,但是对于悲剧,心底却总有那么一丝的抵触,也许是由于骨子里那份追求完美的个性使然吧。而名著的结局多数都不是喜人的,因此我总结出: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是因为其中都蕴涵着残缺的美。

我带着对经典的崇敬之情,翻开了这本书。然而,刚刚读完前两个章节,我便有些坚持不住了,虽然之前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读到小奥立弗在孤儿院所受的虐待时,我怎么也不忍心再读下去。心想:开篇就如此悲惨的剧情,将会是一个怎样残酷的结局呢?合上书休息,突然间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想要汲取其中的价值,那么就应该接受其毁灭过程。于是,拿起书继续读下去。小奥立弗的命运曲折多变,我的心也随之跌宕起伏,时而紧张得屏住呼吸,时而难过得低声啜泣。读到最后,使我出乎意料的是,故事的结局却完美得有如在看童话,我像是一个被额外奖励了棒棒糖的孩子,惊喜却又不敢相信。

故事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他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被发现又被带入贼窝。善良的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先生报信,最后,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故事的结局,坏人都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好人也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除了可怜的南希,让人为之惋惜。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雾都孤儿》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也是让我唯一不犯困的一本名著。《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以雾都伦敦作为写作背景,深刻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与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其中也反映出了爱与希望。

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身世凄苦。由于长期受到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打,逃往了因工业发展受到污染而成为雾都的伦敦。其刚到伦敦就遇到了窃贼团伙首领费金。在一次与伙伴上街时,奥利弗被误认为偷了绅士布朗洛的手绢而遭到逮捕进入警局,后来因为书摊老板的证明,他才被释放,但由于他当时身患重病至昏迷,且因为其长相酷似布朗洛的生前好友,于是得到了布朗洛的收留,在此期间他生平第一次得到了温暖。一次,奥利弗被迫参加一次盗窃行动,窃贼们在仓惶逃跑时,将奥利弗丢在水沟,后被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女士收留。而这位罗斯女士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并不知情。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得到了真诚而温暖的对待。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剧情,不是一篇读后感能讲完的。

奥利弗是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在黑暗的社会摧残下,他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与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直迫害他的费金上绞刑架之前,他好心探望,善良的他依旧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作恶多端的恶人能够得到原谅。而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家产用尽各种诡计对付他,但善良的奥利弗最终依旧是让出了一半的遗产,希望兄长能够改邪归正。无数的磨难并没有使得奥利弗堕落,而是在历经种种黑暗之后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雾都孤儿》对爱的表现蕴藏在黑暗中,即通过对社会的黑暗面的描写,反衬出奥利弗等人心中的爱,使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存在光明的希望。奥利弗是个天真、勇敢、善良的男孩,但是生世凄惨,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之后,最终获得了幸福。而现实生活中,类似奥利弗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可能饱受饥寒、缺少教育,为了生存拼尽全力,他们甚至离罪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现代社会大多数孩子都是温室中的花朵,但是却依然不断地抱怨着,总是不知足。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渴望着世界给予的关爱与温暖,他们憧憬着温暖的衣服与食物、向往着宽敞的教室、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里,应当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拯救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孤儿,为他们的成长与成才提供一份帮助,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为构建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协力合作。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我最近看完了《雾都孤儿》的电影,因为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把原著小说也给看完了。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9月,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夏洛是一只友善有爱心、乐于助人的蜘蛛。威尔伯遇到困难时,它会尽最大力量帮助它,它们是真正的朋友。我要向夏洛学习,我在学校的时候,如果同学遇到困难我就帮助同学,我也要像夏洛一样有爱心友善!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花了好几个双休日的时间,终于看完了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这个故事发生在遥远雾都的19世纪。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个不幸的人,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生下他后便离世了。就连他的名字都是教区干事以一种随意的方式取的。奥利弗还未享受过来自任何人的一点儿关爱,就被送到了济贫院,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后来,他因为多要了点粥(在那时,多要了点粥,就会被认为是在亵渎上帝),就被济贫院视为灾星。先是差点儿被掏烟囱的领去做学徒,而后又进入了棺材铺,小小年纪就开始主持丧礼。因为忍受不了店主和店中伙计的欺负,他逃跑了。

他逃到了伦敦,结果却误入了贼窝。窃贼头目费根一心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神偷”。但奥利弗自己却丝毫不知道内情。当他惊觉自己进了贼窝时,他是震惊的!

在一次偷窃活动中,他因为被吓到了,惊慌地奔跑,就被抓住了。幸运的是,好心的绅士布朗罗先生把他带到了自己家中,还为他治好了他的害热病。但是,福祸相依――费根又派南希把他抓回了贼窝,威胁他参加入室盗窃。手无缚鸡之力的奥利弗根本无从反抗,只能一同前去。

在这次入室盗窃的过程中,奥利弗决定唤醒这户人家的主人时,管家和仆人已经醒了,并用枪把奥利弗打伤了。奥利弗很幸运地被这家的主人梅里夫人和她的养女露丝救起,并给他治好了病。

在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结局。所有正派人物都安居乐业;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没能得到好的结局,只有改过自新的贝兹过上了好生活。所以,我始终坚信,无论社会是怎样的,善良的人终会有好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简短个人感悟

了响应靖宇县教育局关于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的号召,我继续阅读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与杰出代表,也是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小说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两天里,足不下楼,目不窥园,专心致志地读书,终于在周日临近上午的时候,彻底地阅读完毕。论收获,是满满的;凭心情,却是起伏不定,心湖原本平静,于此之后,禁不住微微地泛起了一些涟漪。

记得古人有两句诗: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为了日日有佳想,耳目也不失精爽,我辈务必坚持日日读书,月月读书,一日都不可荒废。否则,就将沦为面目可憎之徒,也难免成为毛主席诗句“斥鷃每闻欺大鸟,昆鸡长笑老鹰非”诗句中的“斥鷃”“昆鸡”。

而且,与文字为伴,就是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宿,就是在以经典来滋养润泽自己枯燥的灵魂,就是在以经典的文字来温暖自己瑟缩的肩膀,就是在以经典的形象来洗涤自己心灵上备受尘世污染的浑浊。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从此,他就成为了一个孤儿。在整个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奥利弗遭遇到了百般的虐待与折磨。最初差一点成为掏烟囱的学徒,后来被道貌岸然的教区干事班布尔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了学徒。奥利弗经受不了店老板、老板娘以及其他学徒的虐待而独自一人逃到了雾都伦敦。不曾想陷入了他的同父异母蒙克斯设计的圈套,被骗入了贼窝。奥利弗几次三番的从贼窝里逃脱,又几次三番地深陷其中。在这命运跌宕起伏的过程中,奥利弗不但自己把握住了命运的航向,而且,更有众多的好心人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尘世的温情。这样,在奥利弗本来就善良、真诚、纯洁的灵魂深处,更加激发了他向着生命的本真迈进,而不至于沦为一个不幸的人,甚至像贼窝里的其他的人那样,成为可悲可怜的人物。

奥利弗,在书中就像一朵莲花,出于污泥而不染,自始自终保持着善良、真诚、纯洁,即使是一再地遭受虐待、折磨,甚至不幸,他都是把持着人生向善、向美、向真的船舵,坚毅地前行。这是难能可贵。我想狄更斯的这本《雾都孤儿》,完全的值得我们的青少年阅读,奥利弗的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向我们宣示着这样的道理:怀有感人之心,怀有善良之心,怀有真诚、纯洁之心,人生将会更加的精彩,生命才会倍受慈爱、温暖的关怀;生命可以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人生也可以遭遇更多的痛苦与不幸,而我们要始终高昂起生命的头颅,不抛弃每一个追逐真善美的机会,不放弃每一次自己掌控命运的时刻,那么,我们的人生必将充溢着有情有义的温度,弥漫着上善若水的芬芳,激荡着一往直前的勇气。

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一如既往地守护着我们赤子般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俗不可耐的现实中,读后感寻找到一块理想的乐园,以此慰藉我们那颗漂泊不定的灵魂!阅读经典书籍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总是羁绊在那些是非对错、名缰利锁的漩涡之中,我们才能够彻底地解放我们的灵魂!

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阅读经典,就是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打通一条通向未来的路径!

让经典伴我成长!让经典伴我生活!当将经典的阅读融进了我们的生命,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的人生也必将从此充满了温度,提升了高度,拓展了长度,延伸了深度!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辱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

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

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假期里,无意间看见书柜里一本并不起眼的书,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因此,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这个假期,终于有点属于自己的空余时间来阅读这本本该早已阅读的书。确实,此书的文学魅力很足,把我给感染了,不时见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的时候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的时候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作者利用一个地主少爷富贵一生的故事,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

后来,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其实余华《活着》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一个人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可以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可以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周围每一个对我关心的人,对得起自己曾经为了某个目标所做的努力,就可以了。于是,这样的人生,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这就是我读了本书的一点点感受,也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不虚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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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也许因为活着,所以才能够分一点心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但是很多时候却将这二者混淆不清,我们需要的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生产、生活。所以当你需要的或是想要的没有实现时,不要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你已经做到了为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便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飘读后感个人感悟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狼王梦读后感个人感悟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书是人成长的主粮,我一直在找寻我爱的书,看了许多,其中《狼王梦》给予我的震撼可谓惊天动地,它使我深刻认识到:远比人强悍而凶残的狼,之所以未成为地球的主宰,就是因为它的无德。

《狼王梦》以主人公一条母狼紫岚为主线,以紫岚为实现已死丈夫黑桑遗恨的狼王梦为主线的内核,讲述她对自己的四个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的充满心计的残酷培育故事。故事结局当然是悲惨的。书中深刻揭示了狼的无德,无德几乎渗透在书里的每个文字,令人不由得从内心深处蹿起一种对狼的刻骨的厌恨,人对狼这样的感情也是人类从古至今传递下来的一种传统文化。

狼的贪婪、自私、凶残、狡诈、毫无人性等,包括对自己的同类,都在书中,在书中的几乎每条狼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紫岚这个似乎充满“圣洁”母爱、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母狼,如此的狼。她对自己的猎物从未产生过一点同情。她为使双毛争夺狼王成功,对锒王洛戛与生死之交的古古的稳定联盟实施了极尽卑鄙的一切破坏,终成功,而洛戛、古古一直不知真相。洛戛是一只凭自己本事当上狼王,且是一个合格的狼王的。古古是一只强悍的大公狼,对洛戛极忠诚,洛戛的狼王宝座从始至终都是靠古古的捍卫,但古古从无争夺狼王的一点野心。紫岚的这种行为令作为读者的人,这种行为即使放在人类,也会令人对紫岚产生极度厌恨。

紫岚其实也不是真正无私地爱自己的狼崽。三个狼儿最终悲惨地死在争夺狼王的梦上,其根源在紫岚。紫岚从根本上一直在忽视狼作为一条生命,应获得平等对待、真爱、捍卫自己生命的基本权利。她在三个狼儿中挑选作为争夺狼王的后代的培养过程中,总是刻意且残忍地剥夺了其他三个狼崽的正常生长权利。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作为争夺狼王的狼儿可为所欲为、毫无仁义,只需他的狼的无德本性与肉体变得强悍无比即可,狼崽之间也毫无互助、关爱、无私奉献等美好品质。双毛就是紫岚的典型的悲惨的牺牲品。双毛从小遭受凶残的被奴役,在享受紫岚设计的奴役他人的人生极乐后,仍内心一直潜藏从小形成的深刻的自卑,终因自卑在争夺本成的狼王梦上悲惨地死去。

我想,假如,紫岚对狼崽的培育以德为根,自己也以身作则,培养、树立自己的德,她的狼王梦早成了,即使狼王梦未成,四个狼崽与她也一定生活平安、幸福,他们能得到许多其他的狼的关爱、帮助等。当然如果这样,狼也早成地球主宰,大面积繁殖,而不是人类。人类的无比的强,就在人的“德”。

无德之“狼”,悲哉。

《狼王梦》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一本由着名的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书,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她历尽艰险、千方百计、竭尽全力直至付出生命也不放弃这个梦想。

本书中最最令我震撼的是母狼紫岚那不输于人类的爱。虽然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而不惜对自己的孩子“残忍”,但它也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后代的,到最后它都愿意为保狼孙而死,可见它的爱并不是那么残酷的,但这就是我们人类伟大无私却慈祥的母爱啊。有一次她的孩子蓝魂儿和另外一只狼仔抢半只羊腿,结果被那只狼仔抢走了,蓝魂儿在向紫岚寻求帮助时,紫岚并没有帮蓝魂儿,反而重重地打了它一下,把它咬得狼毛飞旋。这种母爱,让我明白了只有靠自己才能夺到你想要的东,靠懦弱,靠眼泪是永远也得不到的。在狼族,只有弱肉强食,没有人会去可怜你,只有依靠着这个生存原则,你才能活下去,你才有可能当上狼王,母狼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她的孩子。

母爱,多么伟大,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当下我们的父母,无偿付出一切,甘愿赴汤蹈火,母爱,往往很平凡,往往又很伟大,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这是个感人的故事,其中的母爱令人感慨,令人震惊。母爱——多么伟大!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傅雷家书个人读后感悟

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一定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理,不能因为工作忙为借口,就忽略了与曾经的老师的交流。

他还用自己的感情经历来告诉儿子,如何选择自己的配偶,并用名人的经历来对儿子进行指导,他更主张夫妻的共同进步,主张一种平和的婚姻方式。

他在信中多次自省自己对儿子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吝于赞美之词,其实是为了培养儿子面对鲜花掌声时仍保持一种警醒的态度,他也在信中坦诚地承认自己教育方式的缺点。并希望儿子引以为戒。

他们都是怀有对祖国的深深的热爱之情的,可以从傅雷从不让傅雷放弃用中文写信的细节中可以看出来。从傅聪演奏后,所体现出来的民族自豪感可以看出来。从傅聪迫于生活压力,加入了英国国籍,傅雷夫妇一个多月的长吁短叹可以看出来,从与儿子之间进行的艺术交流,是为了给中国的有志青年以指导可以看出来,更是可以从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可以看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们看见的是孜孜以求的艺术家,是将生活作为艺术的一部分的生活者,是怀有爱国情怀的父子。

一般家长,为了鼓励孩子,让孩子以自己为榜样,把自己说的无比伟大。但这也是不好的,因为一旦让孩子发现父母在说谎,就会失去孩子的信任,直至不服家长管教。

傅雷将自己儿时的不用功毫无保留地告诉儿子,只是为了鼓励儿子,不要为俄语成绩太低烦恼。傅雷并不希望儿子以他为榜样,他对儿子就像对待老朋友一样推心置腹,没有秘密。傅雷这种对待儿子的方法,就是一般朋友之间也很难做到。

虽然傅雷对待儿子像朋友一样,但在儿子犯有原则性错误时,哪怕是很小的一个细节,也要立刻纠正。人的仪表仪容十分重要,人们之间的第一印象就是靠仪表仪容得出的。行为习惯也是非常重要的,好的行为会给他人留下美好印象,但不文明的、不合习俗的行为会让他人恼怒,尤其是对师长和老人,只有行为规范,他们才愿意为你讲授知识。好的行为规范可以使人受益终身。

在傅雷家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多少天的不安,好几夜三点醒来睡不着觉,到今日才告一段落。你的第八信和第七信相隔整整一个月零三天。我常对你妈说:‘只要是孩子工作忙而没写信或者是信在路上丢了,倒也罢了。

我只怕他用功过渡,身体不舒服,或是病倒了。’谢天谢地!你果然是为了太忙而少写信。”其中的数字令我很震惊“一个月零三天”“好几夜三点”这个可怜的父母,几乎每天在等孩子的信还在害怕孩子的安危。

节目精彩,演技精良,出神入化,无一不佳。大概再有一星期昆剧汇演也要结束了。但仔细想想也是想念说一次就够了,说太多只能证明没有价值,而且毕竟是自家人就说自家话,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反而体现家的感觉。

读完《傅雷家书》后,给我的感受是这不仅仅是家书,更是一本教人育人的书。在这里,傅雷不只是一个父亲,同时也是儿子的好友、老师。书中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朋友的关心勉励,老师的谆谆教诲。

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傅雷在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为此,他不断寄送大量中国本土文化的学习资料,生怕儿子离开故土后把本土文化淡忘。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党和国家的爱以及对儿子的深切期望。信中,傅雷告诉儿子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对待生活的问题,对儿子进行了引导,如在学习上应该劳逸结合,先学习乐理,切不可操之过急。还有母亲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如在婚恋方面。都像是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在公共团体中,赶任务而妨碍学习是免不了的,这一点我早就料到,一切只有你自己用坚定的意志和立场,向领导婉转而有力的去争取。否者出国的准备又能做到多少呢?特别是乐理方面,我一直放心不下,从今以后,处处要依靠你个人的毅力、信念与意志——实践的意志。千叮咛万嘱咐,父母心放不住。傅雷希望儿子少走弯路,避免重蹈覆辙,体现了对儿子深沉的爱,同时也告诉我们应该理解父母的苦心,他们都是为了我们好,希望我们有所建树。傅雷对儿子的理解和希望也是天下父母所想的。

家书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富有哲理。告诉年轻的一代做人做事要有条有理,不能激进,要学会如何做人,在学习上更要刻苦下功夫,不负众望!

羊奶妈和豹孤儿个人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的小说《羊奶妈和豹孤儿》,讲的是羊和豹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无意间遇到了一只受伤的金钱豹,它脚上的伤非常严重,不能再去捕猎,可是它的孩子刚刚出生,饿得快不行了。于是,这只金钱豹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作者照顾抚养。作者没想到动物对孩子那么有爱心,有点感动,就接受了那只可怜的豹孤儿。

豹孤儿刚生出来不能吃肉,只能喝羊奶,可是羊很害怕豹子。怎么办呢?作者就想了一个好办法——给豹孤儿穿上羊皮。果然,这样羊就不害怕了。作者把豹孤儿交给一只叫灰额头的母羊抚养。有一次,豹孤儿和一只小羊羔玩的时候,不小心用爪子抓了小羊羔的脸,鲜血流了出来,豹孤儿看到血很好奇,弄一点放到嘴里尝了尝,顿时露出了食肉的本性,差点儿把小羊羔给吃了。幸亏灰额头及时赶到阻止了这一切。

可是,从此以后,羊群里的其它羊都不再理会灰额头和豹孤儿。灰额头越想越生气,直到有一天它实在忍不住了,走到豹孤儿身边,用羊角将豹孤儿顶下了悬崖,自己也随着跳崖自杀。

我觉得豹子妈妈和作者都非常有爱心,可是羊奶妈的脾气很大,因为它把这么依赖自己的豹孤儿推下悬崖。如果是我的话,一定好好对豹孤儿,把它当成亲生的孩子。最后,羊奶妈自己也跳下悬崖,大概是后悔了,因为它已经把豹孤儿当作自己的小羊羔了,哪个妈妈失去孩子不绝望呢?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看了以后差点就流眼泪了。

妈妈说:“贝贝,豹孤儿不是羊奶妈亲生的孩子,两人感情就这么好。你是我亲生的,我是不是更爱你?”我认真地说:“亲生和不亲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它们生活在一起产生了感情。”妈妈笑了,抱着我说:“对,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只要长期亲密接触,就算是仇人也会慢慢产生感情的。”

《羊奶妈与豹孤儿》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这本书通过十三个小故事,讲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关系。

我最喜欢其中一篇,《金丝猴与盘羊》的故事,讲述的是猎人在一片椿树林里发现了十几只盘羊,盘羊们在一群猎狗的追捕下,疯狂而逃,唯独丢下了刚出生的小羊羔和保护它的母羊在后面。眼看猎狗就要马上咬住小羊羔了,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一群金丝猴出现了,并用“猴子捞月”的方法,成功的救出了小羊羔。而在猎人围捕金丝猴的.时候又是盘羊驮着金丝猴,逃出猎人的包围圈。

看了这篇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原来,在动物的世界里,会有如此的默契。为了救对方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生存,金丝猴与盘羊,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互为依傍。它们团结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也要向它们一样,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一天,我从书店里买来了《羊奶妈和豹孤儿》,一打开这本书,就被内容深深地吸引了。

书里讲述的是作者早晨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小豹子,它的母亲已经死了。作者看它太可怜了,便收养了它。可让一只豹子养在羊群里,怎么看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作者用了一些方法终于把小豹子送进了羊群。小豹子似乎也弄懂了作者的意思,居然一只羊都没有吃,两种不共戴天的天敌就这样友好地生活在一起。

豹孤儿的住处解决了,但吃什么呢?它的妈妈死了,作者只能让从自己养的羊里挑了一只母羊给小豹子喂奶。一次,作者在一座山上放羊,突然,天空中出现了金雕。这时候,拿枪射击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看金雕把绵羊给叼走。这时作者的眼前闪出一个黑影,居然是那只豹子。只见它几个箭步冲向了金雕,伸出自己的爪子,把金雕的羽毛抓下了一大把,把金雕吓得连忙向天空飞去,狼狈地逃走了。

我看到这里,不禁想起朋友养的猫和狗。我去他家玩,发现小狗居然躺在地上给一只小猫喂奶。谁都知道猫和狗是死敌,这让我感慨物种之间的友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的。

放弃有时是悲壮的选择。的确,羊与豹本身互相对立,是两种水火不能相容的动物。可是因为爱,在哺育过程中产生了无法割舍的母子情,但它们的身份殊途注定它们不可能相依相守一辈子。

母亲是伤后的避风港,当豹孤儿压死一只小白羊后,嘴上沾着羊血,完全是恶魔的形象。其它羊都不理睬它。可羊奶妈没有抛弃他,仍对他十分关心、爱护,成为豹孤儿唯一的依靠。

我相信爱是没有界限的,动物和人一样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不管羊奶妈怎样打他、骂他,豹孤儿都不会还手,其它同伴来伤害羊奶妈时,他却抢在前头,为母亲开路,豹孤儿懂得感恩,他心中充满了对母亲的爱。

之后羊奶妈做出了一个艰难的选择,就是和豹孤儿共同结束生命,羊奶妈在院子里凄凉地叫了整整一夜,它舍不得自己从小一直养大的孩子。可是为了保护同伴,它不得不作出这样的选择。

世间充满了爱,即使他们是天敌,同样也会产生爱,这种感情是多么的伟大,真令我难以忘怀。

傅雷家书个人读后感悟

傅雷,是我国罗曼罗兰富二代等作家的当代翻译界第一人。他培育了世界一流的钢琴家傅聪。傅雷家书是他及其夫人和儿子傅聪傅敏的书信摘篇,这些家书凝聚着傅聪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而我们只有用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不应风暴而消沉努力报警远方,我们必会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他把儿子的信是为珍贵的礼物,他在儿子成功时满怀星星激情洋溢的勉励激励儿子保持千危不惧,孤独勇于攀登艺术的至高境界,确对待成功,“别担心,解决一个矛盾就会前进一步矛盾是解决不完的,所以艺术是没有止境的。”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生命之河,绵绵不断,有时平,有时间有涌进但从不会停下前进的步伐总是在向远方奔腾。人生有幸与不幸,但我们平静面对惊喜时,则是我们又跨出一大步时,宠辱不惊,为着我们更远的目标而奋斗,我们就是中国的接班人。

傅雷家书中给我们的启示有太多太多,他不仅是至于我们个人也给我们在放有了启发。留守的孩子因为极度缺少家庭父母的关爱,还荒废了,毁了自己的人生。所以我现在只想呼吁各位家长,何时放下工作,给你们的孩子真正的关爱与呵护?傅雷家书将让我受益终生。

《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刚读完《雾》。

孤儿》,心中不知是为了小奥利弗所经历的故事而感到怜爱,还是为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感到欣慰,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名著,它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深夜,英国伦敦的平民区里,小奥立弗出生了,但他的母亲丢下弱小的他,去了天堂,这也许就是他悲惨命运的开始,因为人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他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救济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他忍饥挨饿,挨骂挨打,关心过他的人屈指可数,之后他便被卖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出小奥利弗,不顾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告,说奥利弗是他寻找已久的亲孙子。

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获得了他应有的财产。

这篇小说表现了奥利弗生活的曲折惊险,每一个看过的人都为小奥利弗感到同情,为坏人感到愤怒,被好人所感动,为小奥利弗以后美好的生活感到欣慰和高兴,当他受尽折磨也不愿做一个小偷时,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似乎更加的伟大,那时他只有10岁,我比他大五岁,但我没有他坚强,勇敢,正义,他为了寻找他的亲人过着流浪的生活,不愿与小偷同流合污。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他给我们青少年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他生活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之中,与我们相比,我们似乎比他幸福很多,可我们经常在生活上抱怨,我们不懂得满足。在去追求目标的路上,我们也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半途而废,我们虽然比他大很多。但是他比我们懂事,成熟。当我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在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能够继续的生活下去,真不知在那瘦弱的身躯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孤独,痛苦,寒冷,饥饿之下,鼓励他与生活继续做斗争,也许是他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渴望,就是支撑他前行的力量。

所以说我们生活在比奥利弗幸福很多的家庭之中,我们应该懂得满足,不要抱怨,我们应该知道父母是怎样的努力才让我们过上好的生活。人要让我们的一生过的有意义,充实而又丰富,我们人生布满坎坷,我们不应该半途而废,更应该继续坚持下去,与它们做斗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丰富。所以我们要珍惜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共同去建设祖国的未来。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上流社会富裕家庭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该长期得不到照顾,只能一个人饱受痛苦,过度思考,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时送到棺材店当学徒。由于无法忍受非人待遇,他逃回了伦摩,却不想被小偷骗,陷入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因为遇到了好心人,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细节刻画得淋漓尽致,完整地记录了孩子们吃不饱的生活,也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吃完饭,有人给你洗碗,衣服脏了,有人洗,不时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心你。怕你饿,怕你冻,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有孤儿,只有这样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人类呼唤关爱,人类需要关爱,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的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收获爱的播种希望。

《雾都孤儿》这部长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里,他的母亲刚生下他就去世了。长大后的奥利弗因为受不了郊区干事邦布尔的折磨,逃到了伦敦。在哪里,奥利弗落到了坏人的手里。经过多次的磨难,善良的奥利弗得到了布朗罗的帮助,并帮奥利弗查明了他那段神秘的身世。

奥利弗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他身处逆境,遭受了种种磨难,但他并不自暴自弃,仍对生活充满了向往。他勇敢的面对恶人给予的压力。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善”和“恶”是分明的。每当想起奥利弗的精神时,我十分佩服,《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让我明白了人应该善恶分明,心里放着一把衡量道德的尺子。不能因为利益的诱惑放弃做个好人的原则,向隐藏于人内心深处的“恶”屈服。

同学们,让我们都去做像奥利弗那样的人吧!将“善”永远放在自己的心中。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这本书,细细的品味着......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退斯特小男孩的悲惨童年。他出生在寄养所,是一个可怜的弃婴,妈妈在他一出生就死了。他从小生活在寄养院,九岁时,他像包袱一样塞给了寄贫院,,在哪里他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还要干许多活,瘦得像麻杆一样。后来又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他便更加辛苦,被诺亚和夏洛蒂欺负,被苏尔伯雷太太辱骂,整天以泪洗面。就这样,他一天天坚强起来,他逃离了这里,却不幸落入贼窝,但他十分善良,没有成为扒手,期间,被好心的布朗劳先生收养,但不久,又被那一伙贼骗走了,再一次陷入不幸的深渊。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不顾自己的安危,冒死跑出去报信给布朗劳先生,告诉他奥利弗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南希被贼伙头目打死,也很快找到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和家人团聚在一起!

看着这本书,泪水曾多少次打湿我的眼眶:奥利弗真是太勇敢,坚强了。他吃不饱穿不暖,而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坐在温暖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他却四处逃难,我们和他的生活有多大的差别呀!

我们应该学习他勇敢,坚强的精神,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一次不行,还有第二次,总有一次会成功的。总之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夏洛的网》是美国eb怀特的代表作之一《纽约客》前总编威廉肖恩曾说,他的人长生不老,他的文字超越时空。还有人评价,这实在是一本宝书。

读着读着,我便会进入书中。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的原主人是弗恩。后来威尔伯被卖到了朱克曼家谷仓。威尔伯在那生活的很开心,很快交到了一个知己——夏洛——一只蜘蛛。因为听说威尔伯要被制成熏肉火腿,所以夏洛帮威尔伯出主意了,最终威尔伯的名声很大,他继续活下去了,但夏洛的生命却结束了。

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当夏洛告诉威尔伯自己快不行了,威尔伯悲痛欲绝,感到惭愧。为了报答夏洛,它决定把夏洛的卵袋带回去,于是找坦普尔顿拿下来卵袋,但他并不同意一向贪吃的威尔伯拿自己的时候做交易……每当我读到这儿,眼里就控制不住的流下眼泪。因为夏洛已经快不行啦,仍然为朋友着想,因为威尔伯懂得报恩,将夏洛的后代抚养长大。

我最喜欢的主角是夏洛,因为我认为它不是一只普通的蜘蛛,而是一只机智过人,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的蜘蛛,其实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在疫情严重时,无私奉献,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在大火中的不畏惧,勇往直前消防人员,在严寒酷暑,冰天雪地依然保卫祖国人民的军人……他们都是无私奉献的“夏洛”!

《夏洛的网》真是一本宝书啊!是它让我读懂了扣人心弦的故事,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人的一生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让生命更有意义和价值!

《活着》个人感悟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

夏洛的网个人读后感悟

读书,我的最爱。是它赐予我知识,赐予我力量;是它赐予我感悟,赐予我成长。对于《夏洛的网》,再读之,我更加珍爱不已。

《夏洛的网》伴我成长,让我思考。小时候,听妈妈读《夏洛的网》,我常常因为可怜威尔伯而含泪入睡,但却不懂它们为什么会说话。长大些,一字一字地读着《夏洛的网》,不懂霍默他们为什么偏偏要把威尔伯做成熏肉火腿。再大些,看《夏洛的网》,不懂为什么夏洛偏偏愿意牺牲自己,而换回威尔伯的生命呢?现在,再读《夏洛的网》,我似乎懂了一些。

《夏洛的网》中,要问我最喜欢谁?那是夏洛。不是因为它的博学广闻,也不是因为它的能言善辩,而是因为它对朋友威尔伯的深沉的爱。夏洛帮助威尔伯免受熏烤之苦,帮助威尔伯不赛马场嘲笑,帮助威尔伯荣获大奖,帮助……它的一生为威尔伯付出了太多太多。从它的帮助行动中,足以证明夏洛是一个珍惜友谊,坦城相见的好朋友。它虽外表丑陋,但内心藏着一颗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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