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乡规划师是干的篇一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城乡规划师是干的篇二
(点击图片进入)
内容:>
主要考试内容是城市与城镇化基础知识,城市规划思想发展,城乡规划体制,城乡规划与行政权力,城市规划调查研究,城市战略发展规模,城市交通道路与城市布局的关系,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是规划师注册考试用书中的一本,主要考试内容是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城乡规划行政法律与规范标准框架、城乡规划当前方针政策及职业道德,城市规划法律知识,城乡规划技术与规范,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方针政策。
主要考试内容是建筑学基本知识,工业建筑的场地要求,公共建筑的选址要求,场地选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公共建筑室内空间组织,不同地区住宅设计的特点,项目基本建设知识,城市交通,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与环境。
主要考试内容是城市规划体系规则,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核,规划文件的拟定,管理案件的处理,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违法建管的查处。
城乡规划师是干的篇三
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入口:(点击进入)
(一)应试人员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须知事项,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提前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二)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4.城乡规划师的准考证打印一般都要求使用a4纸打印;
6.注意打印入口下方的咨询电话,记下来,有什么不明白或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联系考试中心的服务人员。以免耽误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为:《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详见附件1)。
(二)成绩管理。获得相应资格证书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城乡规划师是干的篇四
10月18日到21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入打印入口进行准考证的打印。
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打印页面)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4.城乡规划师的准考证打印一般都要求使用a4纸打印;
6.注意打印入口下方的咨询电话,记下来,有什么不明白或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联系考试中心的服务人员。以免耽误考试!
城乡规划师是干的篇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经国务院同意,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2022年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作出的变化如下所示:
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四)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五)“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六)“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七)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