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共(优质17篇)

时间:2023-12-05 07:01:41 作者:纸韵

读后感是与作品进行对话的过程,通过书面材料将我们的思考和感受传达给他人。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读后感的优秀作品,供大家欣赏和借鉴。

《阿Q正传》读后感

翻开书本,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题记。

近来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笔。文章至今有近九十年的历史了,但翻开书来,里面的人物抖了抖身上的积尘,便活灵活现地站在我们面前。

首先是浑身上下散发着遗老气味的赵太爷。他仗着自己是未庄的秀才,平日里飞扬跋扈,但一听说革命,便摇身一变,成了革命党——反封建的代表人物。然后是假洋鬼子,学了东洋文,赶了时髦,剪掉了辫子,最后却得了个里通外国的罪名。革命风暴一到,他便顶着那天真的头发猖狂起来。寺庙里那个小尼姑,明明六根已净,一心向佛,却被阿q认为“凡是女人都要勾引男人”“凡是尼姑都要勾引和尚”,说她假正经。这样看来,阿q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为此,我从他身上总结了不少的东西。

一、阿q的精神。

这可是阿q最值得称道之处,再难堪的事情在他身上都可以坦然接受,一笑而过。被人打了,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安慰自己:一说自己是一个能自轻贱的人,二可以说打的是自己,被打的却是另一个自己,总之可以用无数个理由来掩饰自己的难堪。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是个事事想得开、万事不用愁的人。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正是他的想得开才体现出一直以来他的逆来顺受,他的怯懦。他代表着一个阶级,是当时众多农民的缩影。

为何当时的农民麻木不仁,终日受地主阶级压迫,却不知醒悟,也不知反抗呢?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胸再宽阔一些。无论身上的枷锁有多么沉重,都可以换个角度去想,或被动地去和地主妥协。脑袋里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识和呐喊的渴望,只会互相嘲笑,甚至因同胞受辱而大笑。本应同仇敌忾,到头来却互相取笑,愚蠢,空虚,无聊。于是,书中便有了阿q调戏小尼姑这一幕。

二、阿q的革命。

阿q到底支不支持革命呢?他原本对革命是深恶痛绝的,但后来看见举人老爷和秀才慌张起来,便幸灾乐祸,对革命神往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看见那些老爷们天生有钱有势,在村里作威作福,他心里不平衡,想革命之后,也能拥有这一切。于是,阿q便做起了革命后的美梦:可以把当日侮辱自己的人杀掉,可以拥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可以娶好几个女人……他的革命动机和目的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完全不同,他是完全出于自己的需要考虑的。所以说阿q不是真正要革命,他远没有那份推翻封建制度的迫切心情。所以鲁迅说:“中国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会做的,我的阿q命还能如此。”

三、阿q的结局。

一个阿q代表了一个阶层,《阿q正传》是世界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阿q那副忧愁的面庞。

《阿甘正传》读后感

《阿甘正传》是20世纪90年代反智电影的代表作,这一时期的美国社会反智情绪高涨,于是好莱坞推出了一批贬低现代文明、崇尚低智商和回归原始的影片,后被美国媒体称之为“反智电影”。这部影片深得美国民心,因为它重新肯定了旧的道德及社会主体文化,宣扬了60年代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它又否定了其他前卫的新文化。

《阿甘正传》通过对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映了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以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做了展现。它使美国人重新审视国家和个人的过去,重新反省美国人的本质。

影片中阿甘的身上具有这个社会已经远离许久的诚实、守信、勇敢、真诚等美德,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影片的开始,我们或许会被阿甘的木讷所逗乐,在他面前,我们充满着优越感,但在影片结束时,我们却不得不被他的真诚所感动。阿甘是真正的随波逐流的人,他不去考虑下一块巧克力是甜是酸,只是从容地去接受。“忠于友谊,忠于爱情,忠于承诺”这浅显的十二个字,是阿甘传奇人生的写照。

我们在阿甘的身上,看到了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

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它像是一部人生寓言,人也许就是这么具有讽刺性,这样完美的人恰恰是个“傻子”,而正常人往往有太多的追求,太多的愿望,太多的舍不得。生命中就是充满了这么多的想不到,不确定,而对待这些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是酸甜滋味、还是苦辣的滋味,我们都要学会从容、乐观、积极地去面对。

阿q正传读后感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阿q正传》读后感

在老桂给孩子买药,用的“药”是上面流着中国革命战士鲜血的馒头,而他人看见了此景,非但不给予同情,反而高兴地说他们该杀。

在鲁迅的记忆中的家乡和家乡的对比,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革命前后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阿q是一个深受封建社会压迫的农民,他一无所有,命运十分地悲惨,而更令人心痛的是:他竟对统治者的压榨麻木健忘,自轻自贱,他自欺欺人,欺软怕硬、狡猾又无赖,别人欺负他,他什么也不敢说,不敢反抗,不敢面对,过后,就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他狂妄自大,进了几回城,就瞧不起庄稼人,嘲笑他们没有见识,认为男女之间不会有正事,凡是不符合本庄老例的,他却看不惯国际歌,阿q就是这样的一个畸形人物。

最后,阿q被人冤枉至死,然后看客反而认为枪毙比不上杀头好。

表现了封建社会中的一些人,没有同情心,没有道德。

阿Q正传读后感

以前上学的时候,只读过一部分,而且还是从中间节选的,读的时候模棱,读完更怅惘的不行,心头空落落的,也没地方看去,直到今天算是完整读了一遍。

我记得以前读节选的时候,便很同情阿q,这次更甚,几乎要感同身受了,但这并不表明我跟阿q一样,而是这个人物刻画的太出神了,本来是被批判者,结果读到最后,还不禁开始同情了。我不想说这是鲁迅的高明,要不然又回到课后问答题上了。

我想说的.是,可能鲁迅本来也是要批判阿q的,结果写着写着情不自禁的流露出了同情,最后又传染给了读者,可能这也是他自己没想到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好作家,对于弱者的同情是天然要比多数人敏感的,对于人类命运的关怀也是自然流露的,那“横眉冷对”,也许正是怒其不争的一种心理宣泄,一种意气阑珊后的激愤吧。

阿q被枪毙后,没有一个人不产生快意的,要说他真的伤害谁了,还真就没有。鲁迅最后那段,分明是在借阿q的死来暗示大众的麻木不仁,他们大多数本来都是阿q式的人,现在却把杀人当戏看,也许也算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了:看,我至少比阿q强!

阿Q正传读后感

当时的统治者应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应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的安慰中,鼓吹中国礼貌“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渐渐小康。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阿q不应当活在我们生活中,但他必须活在我们记忆中!

《阿甘正传》读后感

活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这是写在阿甘正传扉页上的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好奇。《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而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的半途而废了。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在书中,带着美国南方口音、智力有障碍的阿甘凝视着充满野性的珍妮,仿佛和美国小说大师福克纳的名著《喧嚣与骚动》中的傻子班吉是远亲。但二者显然有着根本的区别:班吉只是一个家庭衰亡的象征,是个真正的低能儿;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他忠诚,所以在战争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其实,阿甘终归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只是想通过这个人物的经历,教导人们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就像阿甘那样,不管下一步要面对什么,他总能平淡地接受,并把自己做到最棒,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阿甘所做的,其实是最简单,做最好的自己,别停下你的脚步。

《阿甘正传》读后感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的母亲在临终时对阿甘所说的一句话。

阿甘是一个天生腿有残疾的小孩,他靠着一双特制的护具才能走路,并且他的智商只有75,从小到大都在被各种各样的人叫傻子。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珍妮,这是阿甘的第一个朋友。当阿甘被人追打、叫傻子的时候,珍妮对他说:“跑,快跑,打不过就跑!”阿甘听从了珍妮的话,他跑,跑成了橄榄球健将,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虾船船长,跑遍了整个美国。他不再是一个残疾人,他摆脱了护具,不断地跑,跑回了属于他的荣耀!

在越战中,阿甘认识了一位战友,他和阿甘一样善良、纯洁,他们互相依靠,简单生活。在战斗中,阿甘的`队伍属于劣势的一方,他想起珍妮说的话“打不过,就跑”。这一次,他又跑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是逃跑。他跑到安全地带,又想起还有战友没救。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到了安全地带,为什么还要回去呢,果然是一个傻子。可这正是阿甘的天性:善良、不会见死不救。他又跑了回去,把战友以及教官救了出来。可战友还是不幸去世了,教官被打中双腿,残疾了。

阿甘的母亲是阿甘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之一。“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一样。”母亲微笑着鼓励阿甘的模样,在阿甘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片尾的那片羽毛,在天空中随意飘荡着,一个翻身就可以改变飞行的轨迹。在人生中,只要努力了,就不需要多么聪明。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

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

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

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

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

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

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

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

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

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

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

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

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欺凌,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

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

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

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

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

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

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

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

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

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

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

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

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

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

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来自:作文大全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

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

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

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

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

阿甘正传读后感

假期,在网上重温了几部老电影。最喜欢的还是《阿甘正传》。那个据说智商只有70的傻小子,却赢得了一代又一代观众的心。后来与好友聊及这部电影时,知她也是阿甘的fans,这部电影竟看了不下十遍!

朋友说最喜欢阿甘的坚持。百折不饶、坚持到底,最后走向成功,是每个人心中的理想人生!这部经典作品,激励了无数奋勇向上的心。我更喜欢的,是他的“傻”。因为“傻”,他无法接受、理解人的变幻莫测、七情六欲,单一、木讷的大脑反而使他少了许多无谓的“情绪垃圾”,过得单纯而快乐!因为“傻”,他想跑就跑,想做就做,别人的嘲笑、讽刺就只能对他免疫。因为“傻”,为了朋友全力以赴倾囊而出而不懂存一己私心,貌似傻的离谱,却掳获了所有人的'心。本是致命缺陷的“傻”,却让他拥有了富足美满的人生!

妈妈曾在我出嫁前不无忧虑地念叨我:你这个书呆子,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被别人骗了怕是还会帮人家数钱的!可怎么得了啊?在婚姻遭遇危机的时候,知心好友点拨未果,直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曾迷惘过:我错了吗?我不对吗?还好我是个书呆子,关键时刻,那些凝聚人类文明精粹的良言警语,如网指明灯,照亮了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路。

我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带着一个美丽的梦想而来的。实现它,是你唯一的使命。丢了这个梦,在花花红尘中乱了眼,迷失了自己,就掐断了生命的旅程,走向不归路!我庆幸我的“傻”,这是我的生命里网的“幸运符”啊!

因为“傻”,不懂得逢迎交际,却拥有了一室宁静,看书写字,不亦乐乎?

因为“傻”,不会针锋相对、咄咄逼人,却温暖了春花一片,岂不乐哉?

因为“傻”,不羡权贵,不追名利,心无旁婺,自在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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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读后感

一根轻盈的羽毛在天空中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蓝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美国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美国电影《阿甘正传》就在这样优美的旋律中开始了。我是听爸爸说的,这是美国百部经典名片之一,特别是学生应该看看。片子放在家里好几天了我才看。开始,我也没觉得怎么好看,不就是准备讲了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的生活吗?接着我被阿甘的木讷所逗乐了,哈哈大笑。

然而看着看着,我就看出味道来了,这样一个生活中的傻瓜,他却比一般所谓的聪明人、嘲笑过他的人活得更滋润、更成功: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

他还和美国总统握手,也收获了爱情、家庭,还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他完美地跑到了他的人生终点,成了亿万富翁;而那些聪明人、嘲笑过他的人,也许早已长眠地下。虽然这是一部外国电影,但是,电影所表达阿甘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的品格,这种美好的人性,是我们从小要追求的光芒。

阿甘的经历告诉我们,追求美好的未来,要靠自己的努力,像阿那样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向前。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一个同学说,他过几年一定要做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我那时还很羡慕他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后来看到的却是他经常放学后就偷偷到游戏室玩,作业还抄别的同学,有时候上学还迟到。几年后,他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成了一个差生,屡次考试不及格。

不久前,我碰到那个小学同学,他说,这些题目太难做了,不像游戏有趣,反正考试也不是最后一名。我很为他可惜,在我的印象中,他本身是很聪明的.一个同学。现在我明白了,他缺乏的就是阿甘那样的不断奔跑的精神。

当我回想同学这个插曲时,我由衷地说:“阿甘,好样的!”因为我也缺乏像阿甘那样的高尚品格,他不仅自己获得了成功,还帮助在越南战场上失去双腿的丹上尉,正让他从绝望走向了新生活。我却没有想到帮助自己的同学考个好成绩,只有人与人之间互相关爱,一起成功,才会使人生变得更加美好。我突然想起,会主题歌《我和你》唱的“我和你,心连心”,和《阿甘正传》一样,也唱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

《阿Q正传》读后感

电影看完了,免不了有一些感触。可要是付诸笔下,不免有些为难。当然,自己眼高手低是一原因,但除此之外,这跟电影的主人公阿q有很大关联。

阿q这个形象实在叫人为难,怎么说呢,他就像是云中月,有一会子你能从云缝隙窥清它的`全貌,但云随风动,很快月儿又被遮隐住了,而事实上,月儿却并没有一丝改变。

呵呵,貌似有一点舒婷一直努力宣扬的朦胧美,但只要你真的认认真真地完完全全地将它看完,再略经思考一下,你就觉得它非但不美反而丑陋,如同未经彩绘过的泥塑。

阿甘正传读后感

在同学的欺辱下,阿甘跑掉了脚上的助跑器,跑进了橄榄球场,跑出了越南战场,用乒乓球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三次跑进白宫接受总统接见,跑出了亿万财富,四次横穿整个美国。帮助珍妮和丹中尉从打击中恢复并实现各自的梦想。

福布斯·甘这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不是讽刺。我想我们大家都错误的理解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晚霞,沙漠中的朝阳。单纯是一种美德,执着则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这样我们才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马云正传读后感

三天看完这本书,感觉还可以,可惜是文笔差了点,所幸后半部比前半部写得稍好一些。

马云是个传奇,一个几度高考名落孙山的人,一个数学打1分的人,一个学生会主席,一个白手起家的人,让人感觉在现在的中国,只要努力,只要有激情,选对行业,你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人不怕有缺点,最怕没优点,有几点感受是很深的,数学考1分的人,外语却好得出奇,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第一价值观,我仍然记得马云曾在中央电视台上讲过一个亲戚借他钱不还,而他坚持向这个亲戚讨还这,不惜得罪这个亲戚的故事,身边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看来我也得向借我钱不还的人立点小规矩了,一个人的信用是非常说明问题的。

马云的散财能力也是非同一般的,他坚持拿低于5%的股份,作个一个创业元老,一个精神领袖,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他公开讲,天下没人能挖走他的`团队,是非一般的底气,可见他个人魅力之大。

马云一定也是个自私的人,他的无私不能否定他的自私的本性,他有的只是远见和智慧,所以,我觉得陷入一个人特别是商人是不是自私的,有没有无私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自不自私之分,只有聪明和不聪明之分,只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考量,聪明的就是那些会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人,他们不算小帐,不计小利,因为他们懂得只有让别人好,自己才能真正好。

在现在的中国,在马云等一批商业领袖的带领下,淘宝战胜ebay,百度战胜了google,最近又听说联想向apple叫板了,真是令人兴奋,中国屹立于民族之林不远矣。

阿Q正传读后感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甘正传读后感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阿Q正传》读后感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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