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手册范文(21篇)

时间:2023-11-08 23:31:03 作者:文轩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手册范文(21篇)

质量月不仅仅是一个活动,更是一种质量文化的建立和传播,影响着企业的长期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月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z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五条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十一条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1.1质量方针: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技术领先,信誉至上,靠一流的工作质量确保一流的产品质量。

2.在生产作业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部门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3.测量任务统一由队长承接,指定项目负责人,并通过项目测绘系统软件进行分配。

3.1项目分配后,要根据任务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科学安排技术人员、调配符合工作需要的测量仪器和投入必要的经费开支。

4.测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1测绘任务实施前,应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在生产中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及需用的各种物资,以能保证满足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为前提条件,仪器精度指标鉴定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4.2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遇到技术问题,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处理,但重大技术问题,或较多的变动技术设计,要报经队长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测绘生产作业中的工序产品,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其成果经作业员自检、互检,如实填写质量记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

5.1下一工序有权退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上工序产品,上工序应及时进行修正、处理。退回及修正的过程,都必须如实填写质量记录。因质量问题造成下工序损失,或因错误判断造成上工序损失的,作业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测量任务结束前,项目负责人要提交全部测绘成果资料,以供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产品质量的等级。

7.确定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质检人员在规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测绘产品质量的检查管理工作。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工作。质量检查员对其所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8.1对质量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8.2对违章作业、粗制滥造甚至伪造成果的有关责任人和不负责任、漏检、错检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查人员,依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辞退的处理。

8.3公司因质量事故造成损失对测绘委托人进行民事赔偿后,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__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通过内部质量审核,验证质量体系文件的实施效果以及各项质量活动是否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的组织,任命内审组长和审核员组成的审核组,批准《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2内审组长负责《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领导,及与受审核部门关系的协调,编写《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3审核员负责编制《检查表》,进行现场审核,签发《不合格报告》。

3.4办公室负责内部质量审核的具体实施。

办公室于年初编制定本年度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主要内容有:审核目的和范围、审核的依据、各次内审活动的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等,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相关的部门/人员。

4.2审核的频次。

内部质量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需要进,可随时安排局部或全局的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审核前,管理者代表负责任命内审组长,确定审核组成员。内审员与审核的部门无直接的责任关系。

4.3.2制定内审实施计划。

内审组长制定《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容包括:。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审核的依据;。

c审核组成员名单;。

d审核的日程安排。

4.3.3审核组预备会议。

内审组长召集审核员召开审核组的预备会,向审核员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简要介绍受审核部门情况后,研究和商定审核的策略、落实分工、确定审核的日程安排,并规定审核纪律和内审员应注意的事项。

4.3.4发放内审计划。

审核组应以局面的形式提前3天正式将内审计划发放到受审核部门/人员。

4.3.5准备并收阅工作文件。

审核员进行审核工作前,应事先备齐下列表格、文件和资料:。

a审核日程安排表和任务分配表;。

b检查表、《不合格报告》表;。

c质量手册和与受审核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规程、上一次内审发出的《不合格报告》等。

4.3.6编制《检查表》。

审核员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编写《检查表》。

4.4审核实施。

4.4.1现场审核。

b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经受审核部门/人员确认后,填写《不合格报告》;。

c内审组长负责对审核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4.4.2汇总、整理《不合格报告》。

内审组长组织讨论审核结果,确定不合格项并与被审核部门交换意见后,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目分布表》。

4.4.3总结。

审核工作完成后,内审组长主持召开审核会议,向质量审检小组受审核部门宣布审核结果,同时接受和答询受审部门提出的问题。

4.4.4《不合格报告》由审核员签发,受审部门负责人在不合格报告上确认后签名。

4.4.5编写审核报告。

《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内审组长编写,保证其具有正确性和完整性,并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4.5责任部门根据《不合格报告》要求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纠正,内审组长负责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

4.6《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由办公室发给各个受核部门/人员。内部质量审核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和报告由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为3年。

5.1《质量手册》。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4《检查表》。

5.5《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进口前,必须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保证所提供备案信息准确、真实。

二、公司在向省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应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四、若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三、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

一、培训目的:

1、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强化员工自身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二、培训对象:

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训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应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2、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需向公司请假,食品安全培训将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同时,公司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晋级、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培训组织:

公司食品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票证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向供货方索取的具体票证如下:

二、外观查验。

公司采购食品时,应对每批次食品进行外观查验,具体外观查验内容如下:

三、查验问题处理。

1、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采购部门负责办理退货;

2、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行销售,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进货查验执行管理:

一、仓库管理责任人:

仓库管理员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库管员工作内容:

1。按送货单验收公司采购货物,验收内容如下:

2。验收问题处理:

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按公司采购制度处理。

3。验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库管理:

4。商品储存管理。

(1)分类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库管理:

6。库存盘点管理:

库管员每半个月要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以核对实际库存数,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

一、食品进口记录管理。

1、食品进口记录内容:各批次的进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记录:

2、食品进口记录责任人:

二、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

1、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内容: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

2、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3、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管理方法: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处置预案:

(一)当公司经营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销售:

(二)处置措施:公司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释义。

(一)食品召回定义: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组织销售部和品管部对在售食品进行一次安全调查及评估,检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项或潜在危害。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级划分: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公司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食品事故报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或发生部门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食监局报告;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初次报告:

2、阶段报告:

3、总结报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纪律:

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对发生或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义务直接报告总经理,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成立后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物业管理公司采用固定期限合同制的聘用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时间、条件。在合同期内履行合同义务,享受合同权利。采用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聘用程序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请得进,留得住,流得出,用得活。有利于物业管理公司精减人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激励势气。

(1员工招聘制度

1.招聘包括招募、选拔、录用三个过程。

2.签约是人事部根据《劳动法》规定与正式录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前面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物业管理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二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必须由员工亲自签名或盖章,企业代表签章,并加盖人事资源管理部门印章及注明签约的日期后方可生效。双方签署后,交由政府劳动法律部门签证。

(2员工入职管理(包括试用期)

从通知员工正式录用开始依次办理员工报到手续,收取员工身份证、学历证明岗位资格证、岗位操作证、驾驶执照、劳动手册(下岗、待业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独生子女证等,有关证件、资料复印后原件应归还员工,然后发制服、员工手册及管理规定、职员卡、更衣柜钥匙等,并要求员工在物资卡上签名后存档,接着安排入职培训,完成后到各自部门岗位上报道。

(3员工规定制度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运作等程序的管理,是以规章制度形式等予以贯彻执行的。公司为不同性质的内容的岗位(工种),制定各级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各工种的员工在工作岗位上行为都有必须遵循岗位责任制条款的规定。

有关员工纪律管理的日常规章制度一般包括在《员工手册》中。物业管理公司编印《员工手册》,发给全体员工人手一册,介绍公司的各种章程和规定,尤其对必须遵守的纪律管理和各种规章制度,简要明白地逐条罗列,便于员工集中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参照对比。《员工手册》内容包括员工守则、劳动条例、员工福利、安全守则、奖惩条例。

(4员工调职升职管理

行政人事部门应协同员工所在部门,对员工进行升职(或调职)的评估。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填写升职/调职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门、总经理等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同意升职或调职,并按新职位的试用期标准考验。一般在三个月后确定新职位,进行晋级加薪。

(5员工的档案管理

员工档案一般可由员工的人事档案、工作档案和培训档案等三个主要内容组合而成一个独立的档案卷宗。

员工的培训档案将与其工作档案一起作为对员工晋升、提级、加薪时的参考依据,也是行政人事部门人才发掘与调配的原始依据。

人事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员工人数及其变动情况统计,打印月末人数情况及做出流动率的统计。

员工结构统计,即关于员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状况、工作年限、专业技能、其他方面的统计。

员工出勤情况统计。

员工奖惩情况统计。

员工接受培训情况统计。

人事统计的工作步骤是:对统计的调查与收集,以统计资料的系统加工与综合,对统计资料的计算与分析。

(6 员工的辞职程序

员工辞职的一般程序为:由员工本人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辞职请求--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门及有关领导提出报告--经审批后转行政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备案。行政人事部门出具离职还物表--员工在结束工作后,归还发给的全部物品,并经有关部门会签--由财务部结清员工工资及其他帐目--在行政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7辞退员工程序

辞退员工的一般程序为:部门经理提出辞退员工的报告-经由最高管理部门或总经理批准后转入行政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备案-员工归还发给的全部物品-财务部门结清有关帐目-行政人事部门办理退工手续-通知保安部门以后禁止放行被辞退员工进入公司。

(8 报酬管理

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劳动报酬制度,一般来说,必须考虑下面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确定工资水平在确定工资水平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a 要建立具有竞争性的工资比率;

b 失业率也会影响到一个单位的工资水平。

c 物价上涨、生活费用提高会影响到工资水平。

d 生产效益问题。

e 本单位不同工作的工资比率问题。

2.工资和工资结构

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公司的工资结构都是由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和少量职工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在对每一个具体工作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制定的。

(工作分级和考核制度

工作分级就是将物业管理公司中所有岗位,按劳动的技术繁简、责任大小、强度高低、条件好坏等因素,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等级。考核制度,实际上就是对员工工作数量和质量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的规定。这两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劳动报酬分配的合理与否。

(9福利的形式和内容

福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劳动保险、劳动保护、交通补贴费、托儿补贴费、副食品补贴费、医疗卫生补贴费、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室、阅览室等)、教育培训福利等。上述这些福利,为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了方便,既减轻了员工的经济负担,又丰富了员工的文化生活,对加强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起了较大的作用。

(10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奖励

a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是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b奖励形式

口头或通报表扬;

晋升工资或晋级;

通令嘉奖;

1.处罚方式

口头警告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公司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由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报公司经理批审后再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

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办公室对实施进行调查核实,并征得工会意见和经经理办公室讨论通过后执行。

1.公司正式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

责令停止履行职务(岗位)职权。

在给予员工行政处分的同时,如需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金在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

(11培训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1.1人事部在培训中主要任务

制定并执行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制定年度培训预算计划,定期向上级汇报培训费用开支情况。

确定各级人员的培训要求,并听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

组织实施各种培训课程与活动。

做好员工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做好培训资料,编制符合公司经营特点的基础教材。

维护培训设备与场地,充分开发与利用各类培训资源。

(11.2培训内容

福利待遇、工资结构、发薪日、加班工资;物业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教育上岗前的仪容仪表,平时的礼貌礼节要求;安全工作常识,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方式以讲解、观看录像、参观物业 以及讨论、漫谈形式结合进行,并配合简单的考核以巩固有关知识。

2.专业培训课程。这是对不同的训练要求开展的,如保安人员在入职前要进行军训、政训,由保安部门制定具体计划,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协调,外请武警部队官兵进行列队、擒拿格斗等专题培训,最后由部门所有学员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并撰写培训小结。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使至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的整合体系程序文件等,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施工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集团公司整合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每一分部分项施工作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对每道工序完成进行技术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订各项专项方案,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督促观砌、翻样的日常工作,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好对翻样图及料单等技术复核工作。

3、项目质量员要做好日常督促与检查,发现有不符要求处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把好工序质量关,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方法,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观砌翻样必须对本管辖的工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指导班组正确施工,对所辖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和工序交接检查,墙体砌筑前由观砌立好皮数杆,翻样必须及时正确完成翻样图和大样,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对不合格的分项及时督促与返修,观砌与翻样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错。

5、项目材料员必须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不合格材料及无质量保证的材料、产品杜绝采购与进场,材料入库后做好产品的分类堆放与标识工作,并及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6、对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及试块、试件,项目部质量员必须会同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或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7、对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龙门桩;基坑开挖灰线、桩位;基础及楼层的弹线轴线标高、墙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墙体平面位置尺寸、门窗洞尺寸、标高、皮数杆;施工翻样图;构件安装轴线、标高、平面位置等,由项目施工员组织质量员、观砌、翻样等人员进行技术复核,相关观砌、翻样在技术复核前进行自查,经技术复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观砌、翻样必须督促班组自检,并参与各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报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后,由项目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查,会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查,并会同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由分包单位按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11、施工现场设立由班组质量员、项目部专职质量员、公司质量部门的三级质量检查控制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做到检查人员到位,责、权明确。

12、明确各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职责和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施工检验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适应本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依据我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结合我公司的施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责任制条例。

1.我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四级技术责任制,把生产、技术、科研、质量、机械、计量、动力、能源、环保、安全、基建、设计、供应等技术工作统一组织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生产技术管理指挥系统。

2.技术责任制在xxxxx领导下贯彻执行。在具体技术问题上,要充分发挥技术负责人的作用,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3.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专责工程师是技术领导职称,是同级的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全面的或某一方面的技术工作。

4.在贯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各级技术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

1.遵守《xxxxxxx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作原则;

4.提倡技术人既具有理论方面的造诣,又有很强的操作能力。

一、总工程师的技术责任

1.领导并发挥生产、技术、科研、质量、机械、计量、动力、能源、环保、安全、修建、技术供应、设计等技术职能部门的作用。

2.负责项目全体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施工,直接领导工程部和工地试验室的工作。

3.组织工程技术恩怨学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督促其落实。

4.组织技术人言熟悉设计图纸,现场调查,提出审查、改善设计建议。

5.组织施工过程控制技术工作的具体实施。

6.组织处理一般工程事故和参与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

7.组织开展技术推先活动,具体落实科研项目实施,总结和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8.组织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

二、工程部的技术责任

工程部负责所管项目的施工技术日常工作。其中包括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专责工程师的技术责任。

1.副总工程师是总工程师的助手,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生产、技术、科研、质量、机械、计量、动力、能源、环保、安全、基建、技术供应、设计等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或受总工程师委托代理总工程师工作。

2.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是总工程师在该单位的委派员,在业务上接受总工程师的领导,并对总工程师负责。凡总工程师职责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均由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负责主持。本公司一切上报总工程师的技术文件,必须经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签署。

3.主管工程师受主任工程师委托,负责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的生产技术工作,直接接受主任工程师的领导,并对主任工程师负责。

4.专责工程师是某一专业或某项工作的专门技术负责人,受总工程师和主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的领导,并对主任工程师和总工程师负责。专责工程师应该深入钻研某一专业或某项工作的科学技术,逐步成为某一专业或某项工作的技术权威。

三、基层施工作业队伍的技术责任

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不同岗位的人员肩负不同的技术责任,具体如下:

1.队长职责

(2)组织和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施工;

(3)负责队伍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4)负责队伍的思想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活管理。

2.技术负责人职责

(3)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3.质量员职责

(1)负责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3)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

4.安全员职责

(1)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3)检查评定安全用品是否达标,处罚现场违章行为,组织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5.材料员职责

(1)按规定做好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点验和xxxxx保管工作;

(2)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送检工作;

(3)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4)回收利用好废料、边角料,建立回收台账。

本条例经xx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xxxxx。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生产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铸就国盛口牌。

二、质量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齿轮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工厂作业指导书。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品在客户处加工合格率达到99%。

3、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

1、生产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按要求、按图纸、按标准进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搞明白方可进行生产。不按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负责,返工产品不计报酬。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按原材料价格20%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理。

2、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库。即自己不生产不合格的产品,不接收前道流转下来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转下来的产品质量后道有检查把关的责任,如不检查,所造成的工时延误等损失由接收人负责。

3、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凡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要求的工艺、尺寸,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遗忘或漏检。一经发现未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对其所做产品重新全部检测。

4、每天检查本工序、产品工装夹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产标准。杜绝由于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废品和返工现象。由此所造成的产品报废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负责赔偿。发现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应即时上报并与更换,人为导致量具损坏者由操作工赔偿相应损失。各自保管好个人的量具,出现丢失,别人损坏,自行负责。

5、巡检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道工序、各个产品进行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操作工即时返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即时上报给厂部。

6、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7、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做好标记,并加以隔离:

(7、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7、3)次品、不算产值,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流出。

8、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多思考,多琢磨。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高的,经厂部研究上报总经理同意,必须执行。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2、每天晨会后当日(三餐)需在公司用餐员工,根据用餐次数将餐票交至综合办(2元/每餐),由综合办统计就餐人数及时报给厨工。厨工根据餐票做饭,未交餐票者不能到餐厅用餐,交票不吃不退票。

3、厨工必须保证员工饭菜的质与量,做到量足、可口。

4、厨工保证就餐餐具、环境的卫生。餐具洗刷干净无残留,厨房灶台保持清洁。

5、食堂日常工作餐应精打细算,尽量做到色香味,品种多样化。

6、员工用餐杜绝浪费,力行俭省。

7、办公室将每周不定时抽查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工作。自觉遵守区政府和事务处的规章制度,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服从管理,虚心听取同志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肴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打菜,做到对待同志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打菜。

4、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借,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6、执行节电、节油、节水、节气规定。空调、电灯、电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少开勤关。

7、树立消防、用电、用气、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1、加工过程产生的次品、废品,由于错验、漏验造成的均由车间质量管理部负责。

2、对生产过程中违反工艺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的,有关检验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3、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有权制止使用、加工、装配、入库、出厂。

4、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和执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结和特殊情况的报告是防止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汇同有关部门检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如更改资料文件、不合格的隔离处理工作。

5、质管部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分析会议作出有关的执行情况。

6、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产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与预防也是依据之一。检验人员的考核,可依据技术含量高低、错验、漏验的频次,质管部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食堂一般为非经营性、福利型的食堂,它的运营涉及到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后勤经费的控制及帐务处理,是后勤工作重点、难点之一。为减轻单位后勤负担,规避食堂用人风险,提高用餐服务质量,单位食堂运营通常采取对外托管形式。现在满客宝智慧食堂先给您介绍一下食堂的主要托管形式。

食堂人员的招聘调配、劳动合同、社保等由托管单位负责,其管理费用及利润定额包干,饮食制作由托管单位灵活安排,使用的原材料由托管单位采购。人员工资、福利由发包单位负责,食堂日常支出的费用按标准定期划拨,定期接受审查、审核。此模式比较适合未设食堂专管理机构/人员的,且用餐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它有利于减轻单位后勤负担和成本控制,便于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但不便于饮食质量的控制。

食堂人员的招聘调配、劳动合同、社保等由托管单位负责,其管理费用及利润定额包干(一般按人员的`工资额的20%提取)。人员工资、福利、考核、饮食原材料费用及采购由发包单位负责,日常饮食按供应的原材料制作。此模式对设有食堂专门管理机构/人员的,且用餐人数50~80人的单位比较适合,它有利于食堂财务管理和饮食质量的保障,但不便食堂成本控制,比较容易造成浪费。

食堂整体承包,承包单位自主运营和管理,发包单位不参加管理和不直接贴补费用,单位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有条件者并提供厨房员工宿舍,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用。其他食堂费用均从饮食销售中盈取,饮食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适当折扣。此模式比较适合就餐人数100以上,且就餐人数比较稳定的单位,它有利于彻底减轻发包单位的后勤负担,但不利于饮食质量的保障。

接下来满客宝给您说一下即将成立的食堂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1、单位人员整体人数少,食堂规模小,肉类、蔬菜类食品日使用量小,致使定点配送困难,肉类、蔬菜类食品零买价格相对偏高。

2、单位一般是灵活自由就餐政策,又加之在市中心离家近,不会像工厂那样强制员工定点就餐,这样会导致用餐预约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按标准制作餐饮比较困难,食堂实际用餐人次相对不稳定,会偏少,质量及数量供应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时给食堂造成一些浪费,致使食品摊派原材料成本较高。

3、因肉类、蔬菜类食品日使用量小,致使定点配送困难,零买无法索取正规发票,致使食堂消费帐务处理困难。

鉴于食堂实际用餐人次少,食品原材料摊派成本较高,食堂经费建议按单位工作总人数和标准整体计提划拨,由托管单位建帐代管,定期按程序接受审查、审核。

1、鉴于食堂用餐人数不稳定,菜肴、营养配餐比较困难,日常食品原材料采购建议采取灵活方式安排,但整体费用按标准执行。

满客宝智慧食堂管理系统支持提前预定,后厨可根据预定精准备餐,自动生成采购计划和订货单,方便快捷不易出错。

2、鉴于食堂日常使用原材料无正规票据,白条较多。为规范财务管理,方便帐务处理。食堂日常开支的费用建议定期按标准从代管经费结算核帐,发票由托管单位出具。经费节余部分可安排职工福利和不定期改善食堂伙食。

满客宝智慧食堂管理系统的采购审批功能不需要复杂的单据,直接通过系统就可以审批,成本自动核算。

3、为规范食堂经费和费用开支的管理,建议制定食堂经费和费用开支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和费用开支的标准、审批程序。

满客宝智慧食堂,致力于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食堂提供移动互联解决方案,帮助食堂全面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融合移动互联网特质与食堂经营各项核心元素,颠覆传统餐饮模式,带给用餐者前所未有的全新用餐体验,让享用和供应美食的过程变得更加美好。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1、确保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合格率___%。

2、确保市场产品质量和工作服务质量零投诉。

3、生产部和品管部做好车间制程关键点控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不出问题。

4、不断提高做事准确度,提高效率,强化人员责任心,减少错误。

1、全员微笑服务,服务标准。‘真诚、耐心、热情、高效’,认真领悟和执行。

2、言行文明,思想端正,着装规范、整洁。

3、视客户如亲人,搞好服务工作,主动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4、窗口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确保内部服务零投诉。

1、销管科学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市场供应不断货、不缺货。

2、确保生产总效率___吨/天,装、卸车效率___吨/小时,保证市场供应和客户信誉。

3、做好设备检修计划,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单机设备效率(制粒、粉碎、输送等)。

4、工作注重方法和思路,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5、部门主管努力提高全员积极性和责任心,要有‘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精神。

6、部门之间良好沟通,打破部门、岗位界限,一切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

1、对违反相关规定者,每次罚款___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2、市场每投诉一次,责任主管罚款___元,责任人罚款___元,损失者另计。

3、内部服务问题,客户每投诉一次,不论任何原因,责任人罚款___元。

4、同样事故或同一责任人当月连续出现三次者,责任人调离岗位或辞退。

5、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和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员工,根据情况给予___元奖励,贡献较大的加倍奖励。

6、以上问题每月末由销管和品管部负责汇总并通报处理。我们的成功来自于客户的感动。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明确规定企业每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责任、权限与物质利益。通过制定质量管理责任制,达到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

建立质量责任制是本公司建xxxxxx制的首要环节。它要求明确规定公司每一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力,以便做到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一旦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追溯责任,有利于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1.必须明确质量责任制的实质是责、权、利三者的统一,切忌单纯偏重任何一个方面;

2.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业务来制定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

3.规定的任务与责任要尽可能做到具体化、数据化,以便于进行考核;

4.在制定企业的质量责任制时,要由粗到细,逐步完善;

5.为了切实把质量责任制落到实处,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质量奖惩措施。

公司的质量责任制是xxxxxxxx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质量责任制内容,主要是规定公司各主要和部分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直接有关的职工以及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各主要部门的质量责任

1.公司董事会的质量责任

(5)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等。

2.销售部的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制定销售计划,保证成品的完好储存和组织准确及时发货。如因误发和装货对产品的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将追究责任。

(2)定期走访用户,负责收集用户对我公司所提意见,了解用户的产品要求,进行汇总分析后,向有关领导汇报。

(3)及时向xxxxx部反馈质量信息,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与跟踪。

3.财务部的质量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相关质量控制的文件;

(2)拟定本系统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及资金供给计划;

(3)做好资金筹集、运用、调控、监督工作;

(5)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及对责任人、单位的处罚。

4.企管部的质量责任

(1)针对我公司产品生产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生产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

(2)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5.生产部门的质量责任

(1)领料时要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有关技术标准;投料时要按xxxxx部规定的原料配比挑选质量要求进行投料,该计量的要进行精确计量。

(2)积极配合xxxxxxx部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工艺规程的合理性、科学性。认真做好xxxxxx部在生产流程中设置的工艺质量控制点的工艺质量控制。

(3)随时接受技术部和品质部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

(4)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生产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5)在合理的工艺规程指导下,必须对整个生产控制过程和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相关质量负责。

6.物资部的质量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目标;

(4)负责组织对采购进场的材料、构建、委托加工半成品及待安装设备的质量检验;

(5)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公司员工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对拟制的企业方针、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2)对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代表公司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4)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及时监督、协调,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2.普通员工的质量责任

(1)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2)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学习产品质量要求、工艺技术、设备性能、检验方法。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设备做到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4)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勤调整、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下一个岗位,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5)对产品质量要认真负责,确保表里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本制度经xx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是制作、加工员工餐饮的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干净、安全、高效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概要。

本制度规定了食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第三条管理职责。

1.行政部经理负责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2.行政部后勤主管负责食堂的日常运作。

第四条行政部经理。

1.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第五条后勤主管。

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4.负责组织食堂每月的盘点;

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第六条厨师。

1.负责制定所需菜品计划(每三天为一个周期);

2.负责验收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品;

3.负责每日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4.负责每周配合后勤主管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5.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第七条帮厨。

1.负责菜品的切洗;

2.负责厨房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4.协助厨师作好食堂供餐工作。

第八条清洁员。

1.负责餐厅卫生打扫与清洁工作;

第九条食堂采购。

1.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第十条食堂供餐标准。

中餐:元晚餐:元。

其中午餐由个人刷卡就餐(元/份),晚餐由公司免费提供。

第十一条食堂供餐时间:

1.中餐:12:00—12:30(其中办公楼管理部门12:15就餐)。

2.晚餐:17:30——19:00。

第十二条食堂人员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3.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员工应笑脸相迎,彬彬有礼,一视同仁,严禁与员工争吵,虚心听取员工意见。

4.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5.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6.食堂员工应每年检查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的卫生。

第十三条食堂卫生环境要求:

1.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清洗两遍后才能加工,气温超过22℃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食堂内部地面、工作台面每天清洗三次以上。

5.食堂外部环境每天清扫四次,员工餐厅(含二楼及楼梯)要随时保洁。

6.定期组织灭蚊、灭鼠消杀活动,消杀前餐具、食品要隔离保管,消杀后要及时清理窗台及墙壁等死角,打扫卫生,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7.泔水桶每天打扫一次,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五条食堂用餐规定。

1.各部门按月报餐,若需加班必须在提前4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以便做好供应工作。

2.食堂一律不收取现金,临时用餐到行政部交款买票,食堂凭票(卡)打饭。

3.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禁止提前就餐。

4.员工应文明就餐,按顺序排队,维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5.员工就餐应注意餐厅清洁,爱护餐厅环境,禁止随地乱扔乱倒。

第十六条食堂采购、领用和报销:

1.行政部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蔬菜类可至批发市场购买。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采购的菜品必须由后勤管理员、厨师、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采购员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5.每天下午食堂上报第二天上午菜谱及当天中午用餐情况,保管员根据厨师要求,现场核对,食堂管理员根据财务部规定每周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一、员工在食堂就餐以餐票结算,就餐人员应提前购换餐票,食堂拒收现金,不赊不欠。

二、晚餐就餐人员应提前登记预约,一旦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餐,以杜绝浪费。

三、员工就餐需自备餐具,或自费购置公司餐盘,所有餐具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四、外来人员就餐,需由关系人提前到企管部办理客饭手续并通知食堂,凭客饭条就餐。由食堂配备餐具,餐后进行消毒、清洗并保存。

五、食堂设有通知板,食堂管理人员每日公布当天菜谱,就餐人员进行晚餐登记,公司发布有关通知,全体员工应予以关注和爱护。

六、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顺序排队就餐,提倡文明礼让,对不遵守公司就餐规定扰乱秩序者,食堂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不听劝阻性质恶劣的交由公司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七、就餐员工对食堂膳食的意见建议可向食堂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其他员工正常就餐。

八、就餐人员应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禁乱倒剩饭和洗餐具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食堂环境卫生。

九、爱护食堂一切设施,个人原因造成损坏需视情况赔偿。

公司员工质量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公司作息时间表。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早8:00。

午餐11: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餐11: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5、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6、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7、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餐卡发放。雇员如遗失就餐卡,请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报失,补办前损失由员工自己承担,员工需承担30元/张的工本费。

员工用餐须凭员工的餐卡办理,如有无卡强行用餐者,记较严重违纪。

员工的餐卡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如有借出他人使用,将记为严重违纪。

员工应自觉爱护餐厅的餐具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则按价赔偿。

员工用餐后请将餐具放在食堂指定的位置,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员工应自觉珍爱食品,按需取餐,杜绝浪费。对浪费食物的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每浪费一次食物,罚款50元,年终考核成绩扣一分。在同一时间。

一次浪费粮食的,一年内工资不得晋级,职务不得晋升;

一年内累计两次浪费粮食的,两年内工资不得晋级,职位不得晋升;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抽查,每月轮值一次,依次为:人事部、财务部、客服部、工程部、安全部。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当场出具《违纪过失单》,报公司审批处理。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先前有关规定内容与本规定有差异,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立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职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能够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供给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能够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适当部位镶嵌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备案号等资料。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获得其接收认可,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影响工程使用或者导致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并供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其查阅、复制。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一)贴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三)供给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资料真实、准确;

(四)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贴合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套齐全。

勘察、设计文件不贴合前款规定,需由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

第二十三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

(一)是否贴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来源理:。

(一)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于审查合格书发放后5日内将审查情景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景,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贴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审查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职责。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二十九条经检验不贴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应当贴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到达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出具真实、完整的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禁止检测机构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禁止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三十九条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试样,应当在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见证下,按照规定取样。

第四十条检测机构在检测或者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结构安全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的情景,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一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或者鉴定工作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检测或者鉴定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等应当分别按照年度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抽撤。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定期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向建设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保修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能够经过采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与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担保修职责。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有过错的,依法承担连带职责。

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单位(以下统称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提出维修方案,经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保修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维修方案有异议的,保修单位应当征得工程原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经维修3次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职责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职责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职责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在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

(三)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

(五)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拒不进行安全性鉴定,可能影响他人或者公众安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委托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被鉴定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区别情景,作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者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当事人能够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对其检测或者鉴定报告仍有异议的,能够向当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供给查询服务。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30日内依法处理。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公司食堂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食堂秩序,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1、餐厅员工守则。

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工作时穿工作服,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男士不留长发、女士应束发、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4整个烹食过程必须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对食品原料认真清洗,保证干净卫生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6不得以任何理由导致在就餐时间内无饭菜。

1.5考核标准:以上未按要求执行罚款50元/项。

2.1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人事行政部门协同财务部每月2次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新鲜程度、保质期、重量、价格。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2.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的一切物品。

2.3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2.4餐具必须每月30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5食堂每月1日公布当月菜谱,并经常对菜品口味进行调换,避免菜品重复率过高。

3、餐具卫生。

3.1餐具及杯子放置于餐具消毒柜中,不能直接放在台面,餐具未经消毒不得循环使用。

3.2用过的餐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漂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餐具做到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污、无清洁剂泡沫、无污渍残留、无食品残渣。

3.3考核标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罚款50元/次,

4、厨房卫生。

4.1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

4.2切完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处置,并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4.3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要保证清洗干净。

4.4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4.5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1次对冰霜雪柜大清洁。

4.6考核标准:以上情况人事组确认事实后罚款100元/次,若情节严重,根据总经理例会讨论的处罚办法执行。

5、餐厅卫生。

5.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5.2桌面台凳就餐后及时清洁,干净无尘。

5.3专人负责回收餐具,不得乱扔乱放,剩饭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6、食品卫生。

6.1蔬菜、肉食、鱼类等要保持鲜活,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6.2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6.3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6.4包装食品必须标准清楚,符合检验合格规定标准。

6.5食物清洗要彻底,不得出现钢丝、头发、菜虫等物;

6.6考核标准:未达到前三项要求,罚款100元/次,未达到。

1、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8:00—8:50中餐:11:50—13:20晚餐18:00—19:00。

2、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如因值岗原因需要外带将名单报到人事行政部复核。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在食堂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觉排队打饭菜,不准帮忙代打、拥挤、插队,如发现有违者给予处罚50元/次。

4、饭堂就餐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款50元/次。

5、餐厅内禁止吸烟、饮酒,违反罚款100元。

6、力行俭省节约,勤拿少取,杜绝剩菜剩饭,剩菜超过200克罚款50元。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饭菜,剩余食物残渣不得随意倒在桌上、地上,必须倒入指定地点,分类放入餐具回收处,纸巾投入垃圾桶,不得与餐余一起倒入餐余桶,违者罚款50元/次。

8、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人事行政组投诉,由人事行政组协调解决,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在食堂引起纠纷,争吵,打架等扰乱就餐秩序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公司全体员工不得提前就餐,违反者罚款50元。

2、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打扫卫生。

3、爱护餐厅财产,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应归人赔偿,如蓄意破坏者连带行政处罚。

4、所有就餐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后厨,违反者罚款20元。

5、食堂监管人员每周对餐厅卫生、厨房用具、菜品卫生、餐具清洁情况进行抽检,并做好相应记录表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6、每个季度做一次餐厅满意度调研,低于综合满意度60%对食堂合作供方根据不满意项发出整改函,如在第二季度调研中不能提升满意度,将对食堂供方罚款20xx元/次。

8、抽检过程中发现未按标准执行的,罚款5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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