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采购合同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3 21:19:23 作者:ZS文王 车辆采购合同范文(18篇)

采购的目标是要实现企业对物资的需要与市场供应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和运营的需要。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采购市场的趋势和前景,供大家参考和决策。

政府采购车辆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v^合同法》、《^v^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

4.付款:

1、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不允许修改乙方:(公章)不允许修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允许修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不允许修改帐号:不允许修改。

1.定义。

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v^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v^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车辆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环卫车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厂商或厂商在上海地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卫车辆采购。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8个包件,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包件或者全部包件进行投标。包件一:3吨压缩车1辆包件二:3吨吸粪车1辆包件三:5吨自卸式加盖垃圾车4辆包件四:8吨清洗车2辆包件五:8吨扫路车2辆包件六:3吨轮式装载机2辆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办理车辆上牌、交强险费等一切相关手续,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上牌、交强险、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包件七:120马力湿地推土机1辆包件八:1立方履带式液压挖掘机1辆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金山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中标货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6290000(国库资金:62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报名时间03月22日至月29日,逾期报名将不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网上投标回执;3.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包括全部投标文件的内容)3.4无疑问回复函(原件);3.5投标保证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后,请于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2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现场报名初审合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2、报名初审所需材料: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学府路11号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605室。

邮编:40邮编:200540。

联系人:王健联系人:封琴琴王培娟。

车辆采购合同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车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颜色为,价格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含分期付款车),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并赔偿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保证该车无重大质量问题,如有重大质量问题甲方给退车退款,并赔偿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质保期:。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给甲方,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设备采购合同

一、设备。

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____________。

二、技术规范。

1.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五、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付款。

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七、伴随服务。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八、质量保证。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1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九、检验及验收。

1.供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需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退货。

2.需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十二、税费。

1.我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我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车辆采购合同

乙方: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车辆采购合同的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年或[]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在拟变更的3日前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文档为doc格式。

车辆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辆采购合同_车辆采购合同模板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

合同。

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

说明书。

》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年或[]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述约定二者选一,斜体字部分为备选内容,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

页,当前第。

2

1

2

环卫冲洗车辆采购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乙方施工工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采购合同

供应商(乙方):____。

鉴证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____)、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车辆采购合同

市政府领导:

本市发展和改革局于5月由政府配置了普通红旗轿车一辆,已经使用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上。由于原计划委员会于1994年9月10日为我市企业邹城市鲁南轧钢厂担保贷款,被法院封存了车辆档案,现无法进行车辆年审,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用车,特申请购置新车一部。

邹城市区域经济统筹发展研究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由市编委邹编发[]3号文件批准设立,现办公设施及人员已基本到位。根据工作职能需要经常外出调研和学习,特申请购置车辆一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车辆采购合同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x),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金额单位:x元数量单位:x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x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x)、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车辆采购合同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车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颜色为,价格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含分期付款车),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并赔偿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给甲方,

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车辆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辆设备,整机编号,发动机编号车架号,出厂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设备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设备价款全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支付给甲方。

三、本设备随机交付证件(整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发动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发票原件/复印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设备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设备有关的一切事宜(含维修、保险、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装车后一切事宜(含设备安全、运费、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无偿提供装车事宜,装车时出现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费用与乙方无关。装车时设备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无条件退换乙方全部设备价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合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根据租赁车辆事宜,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吊、装起运详细地址运达地详细地址搬迁时间到达时间搬迁具体工作量价格结算方式(凭正规发票)。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代表向乙方代表详细介绍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相关物质并以书面形式标注在合同附言中。

2、甲方派钻机工人配合乙方吊车拆卸设备,乙方人员负责吊、装指挥。

3、甲方有权提出对不符合工作能力要求的车辆进行更换,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4、吊装、运输过程若出现丢失或损坏,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方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自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看过现场、了解货物类型及规格数量,合理调配车辆,按要求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车辆及驾驶员证照齐全,驾驶员具有良好的地区行车经验)。

2、合同附言中要明确标定吊车、货车类型及数量,指定现场负责人,

3、乙方人员及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自觉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罚款或发生其它费用,甲方有权在运货款中扣除。

4、乙方承担吊装、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违章罚款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食宿费由乙方自理。

6、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收取价款。

四、合同附言: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采购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x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x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x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年月日

车辆采购合同

编号: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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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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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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