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生态文明教案(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7 18:07:06 作者:琴心月 贵州生态文明教案(优秀17篇)

教学工作计划是一种对教师在一段时间内的教学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的重要文件。以下是一些优秀教师分享的教学工作计划,希望能够给教师们带来灵感和启示。

生态文明教案

主题名称:

活动目的:

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丰富生态环保知识,逐步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风尚。”

活动重点:

通过班会让学生理解:节约资源必须从我做起,让学生真正明确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环保自觉性,提高环保实践能力,增强环保责任感,激发热爱共有家园的情感。

活动过程:

一、(起乐——《春天在哪里》)亲爱的同学们:122活力中队“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主题队会现在开始!

二、生态要文明,环保须先行。请欣赏《环保拍手歌》。

三、环境保护是一个响亮的口号,环境保护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请欣赏三句半:《说环保》。

四、你们了解环保吗?你想知道有关环保的知识吗?请你积极参加环保知识问答。

1、水水水,真重要,动物植物全需要,人类生活离不了,请说说你的节水妙招。

2、请看这是什么标志?

3、请问地球日是几月几日?请问环境日是几月几日?请问植树节是几月几日?

4、请问《小学生环境保护行为规范》第六条是?第十条是?

5、我们要杜绝白色污染,向白色污染说beybey!请说说你的建议。

五、马儿在草原上奔驰,小朋友在校园里赛跑。让我们策马扬鞭、齐头并进,共同发扬“勤朴、坚韧、尚学、求真”的民勤精神。请欣赏二胡独奏——《赛马》。

六、同学们说说,在日常生活中你或你的家人,是怎样做到节约能耗的呢?(学生自由发言)。

同学门的做法都很好。我们的地球需要我们共同爱护,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资源,变废为宝,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绿色环保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绿色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大自然是我们生死相依的朋友。今天的地球已是千疮百孔,伤痕累累。共建绿色家园,让绿色回归自然,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提出倡议:

节水为荣节约粮食节用电器。

珍惜纸张保护动物回收资源。

植树造林少吃口香糖不盲目攀比。

不乱扔废弃物选购绿色食品。

不购买过分包装物品不使用一次性物品。

做环保宣传者做环保自愿者。

(跟读,齐读,结束本次主题班会)。

生态文明建设教案

1、知道治理环境的紧迫性,懂得环保的'意义。

2、能从自身做起,践行绿色生活,构建环保和谐校园,共享绿色美好校园。

3、宣传环保,倡导绿色生活和节能减排,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1、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地球上,你是希望生活在花草艳丽,绿树成荫,到处都是鸟语花香的环境中,还是愿意生活在到处都光秃秃的、非常脏乱的环境中呢?(学生回答自己喜欢的地方)。

2、全球的环境:

主持人:同学们,大家都喜欢在美丽的地方生活,可是你知道吗?我们的地球正在遭受着苦难,她正在变穷、变脏,我们要怎样才能挽救我们的地球呢?今年的六月五日“世界环境日”,我国把主题定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同学们谈有关人类破坏环境的事例,如:滥砍滥伐、乱捕乱杀、破坏臭氧层、乱扔垃圾、汽车尾气排放等。

3、身边的环境:

主持人:地球已经危在旦夕,可人们仍在摧残着她的身体,而且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身边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随处可见。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校园近两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进校园,让人耳目一新,有一种美的享受,但校园内却出现了与环保不和谐的现象,破坏了我们的校园。

同学们列举我们校园中出现的种种不文明的现象:如在教室内,有些同学常把纸片扔在地上;在操场上,有些同学把吃完零食的包装袋随意乱扔等等。

最后大家表示: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注意节能减排,种树植绿护绿。

4、主持人:我们这次主题班会将要结束了,让我们从小做起,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我们的一点贡献吧!为了使我们的家园更美,我们一起来制定“绿色决心书”,全体师生共同制订倡议书,并在倡议书上郑重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决心互相监督,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校园。

5、教师总结:同学们,经过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今天的绿色环保主题班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在这次活动中了解到许多环保知识,也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希望大家能从小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具有良好社会公德的人。

6、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

学生态文明教案

1、了解环保方面的知识。

2、通过各种有趣的活动,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3、激发学生对地球妈妈的热爱。

认识环保的重要性。

激发环保的激情。

1、制作“智慧之星”、“创意之星”等若干个徽章。

2、课件(有关优美的校园及学校周边被污染的图片)。

3、《只有一个地球》课文录音。

1、课时(45分钟)。

(一)激情导入,感受校园的美。

1、展示优美的校园及学校周边被污染的图片。

师:谁能结合图片及自己的亲身感受说说你眼中的校园?

(生自由发挥畅所欲言,突出学校的美丽即可)。

2、师根据学生的表述总结:我们的`校园是一个美丽的大花园,绿草如茵,整洁而大方。我们能在这样的校园中学习生活,我们多幸福呀!但是有些人只顾着为自己谋私利,不顾对校园环境的保护,导致出现了这些画面。

(二)认识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害处。

1、展示有关三江源头环境污染的图片。并配上《只有一个地球》录音。

2、师描述:河流干涸,土地荒废,垃圾成堆,浓烟滚滚。这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让我们仿佛听到了地球妈妈在伤心地哭泣!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离开地球我们别无所去,我们怎能看到她备受摧残而不管呢?让我们从现在做起行动起来,爱护我们的地球妈妈吧!

(三)组织活动。

1、请出四个自由组合的环保行动小组。

a信息组。

b采访组。

c摄影组。

d问卷组。

2、展示成果。

a信息组。

(评价是强化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使他们看到自己的成功的重要手段。在教学中,积极的评价,正面的肯定,能使学生产生一种成就感,增强参与活动的信心。)。

b采访组。

c摄影组。

(组长展示拍摄到的照片。)——师:看到这一切你们有什么感想?

d问卷组。

(组长出示问卷内容。)——师:从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你们发现了什么?

3、师小结导入。

写建议书、写信、发宣传单、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出手抄报、摄影展、制作警告牌……。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学生的参与意识被激起,其参与激情不断提高。当他们畅谈自己在活动中收获时,同时自己也进行了深切反省,我及时注意课堂调控,及时捕捉反馈信息。引导学生如何参与社会活动,关注社会的环保问题,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

(四)活动小结。

同学们,我们的新家园和新校园来之不易啊!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棵树都离不开祖国各族人民的亲切支援,我们走过的每一寸道路都融入了他们的辛勤汗水和爱心。我们怎样表达我们对祖国人民的感激之情呢?必须从我做起,要让我们周围的环境美起来,让我们的玉树美起来!今天的课堂中,同学们畅谈感受,积极参与。老师相信,只要每人出一份力,我们的世界将变成绿色的人间!

生态文明教案

通过让学生动手做一做,画一画,写一写,从中感受到环境保护的教育。人人都做到环保小卫士,从保护身边的环境做起,从我做起。

1、录象片。

2、由废品加工成“工艺品”。

3、易拉罐、硬纸盒、塑料瓶等材料。

4、剪刀、尺、小刀等。

(一)认识环保重要性。

1、播放录象(画面使受到污染的“母亲河”)。

2、师生谈话,认识环保重要性。

(二)争当环保小卫士。

1、说一说。为了保护环境,我们应该怎么做?

2、做一做。废物利用变成宝。

(1)学生欣赏“工艺品”

(2)做一做。废物利用变成宝。

(3)教师表扬做得好的并小结。

3、画一画。

充分发挥学生想象力,画一张环保宣传画。

4、写一写。写环境保护建议书,可对个人、也可以对家庭,学校社会发出的建议。(写得好的,还可寄给有关单位)。

(三)争创“雏鹰环保章”

(四)活动延伸。

让学生谈谈:你能为环保做一件什么事?谈后落实检查、评比。

生态文明教案

教学范围:

第二单元星空畅想。

教学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内容:

1、学唱歌曲《我爱银河》.。

2、欣赏歌曲《啊,高山》.。

教学目标:

1、启发学生的想象力,激发学生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的热情。

2、能自主学唱歌曲和处理歌曲,合唱和谐优美。

3、初步学会八六拍的指挥图式。

教学过程:

1、导入。

师:本单元的标题是“星空畅想”。星空能引起人无数的遐想。自古到今,关于星空有着很多美丽的神话故事。例如“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还有牛郎与织女的故事等,同学们还知道哪些有关星空的美丽传说?生答。

师讲解银河知识。

下面我们来学习一首童声合唱歌曲《我爱银河》。

2、学唱歌曲。

(1)听范唱录音。

(2)简介“银河合唱同”。

(3)随录音学唱第一乐段的歌谱和歌词。

(4)随教师的琴声学唱第二乐段。

(5)将两个乐段连起来演唱,并由学生自主处理速度、力度和演唱方法。

3、欣赏歌曲《啊,高山》。

(1)初听歌曲录音。

(2)根据歌词内容进行讨论。

(3)学习八六拍。

(4)复听。听后完成课后练习。

4、小结。

教学反思:

同学门的做法都很好。我们的地球需要我们共同爱护,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资源,变废为宝,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学生态文明教案

1.通过本次授课,使大家认识到文明礼仪就在我们的身边,体会文明礼貌用语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会正确运用文明用语。

2.通过这次学习促进校园和谐,提高学生素质。

3.培养学生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礼仪修养,做一个新世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1.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做个讲文明,讲礼貌的人。

3.了解进出老师办公室的礼仪及上下楼梯的礼仪。

4.向老师问好的礼节并加以训练。

5.注意同学之间的礼仪。

一、自我介绍。

简单,活跃的自我介绍。

二、导入。

以表演情景剧的形式将话题引入文明礼仪方面,并提出相关文明礼仪的.问题。

三、讨论。

请大家分组讨论以上问题的解决方法,形成自己的观点。

四、小组汇报(班内交流)。

以小组为单位,汇报讨论结果,并点评他人的结论。

五、教师小结。

展示正确做法,并详细讲解。

六、现场演示。

编构不同的场景,请同学上台表演,示范做法。

七、抢答。

提出系列问题,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展示学习成果。

八、诗歌朗读(课堂总结)。

总结今天的教学内容,并带领同学一起朗诵相关的文明礼仪诗歌。

道谢,感谢配合。希望同学们以后都可以成为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再见!

主讲人:杨亚芳王梦菊。

生态文明教案

1、通过对大自然的观察,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

2、认识到保护大自然的重要性。

激发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

从身边做起保护大自然。

讨论、探究、合作教具准备:幻灯片、音频

2课时

导入新课:

一、导入课题:

谈话导入,你能说说什么是大自然吗?

二、美丽的大自然

1、做一做大自然中哪些东西是有生命的?哪些东西是没有生命的?请你将有生命的东西用笔圈出来。

2、你知道吗?水、空气、山脉、河流、微生物、植物、动物、地球、宇宙等,都属于大自然哦!

三、蒙眼游戏

到树林里、草地上,和小伙伴玩一个蒙眼游戏。

活动说明:带上蒙眼布,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蒙上双眼,静静地待上几分钟。然后,在老师或者家长的带领下,走过一段路。最后,摘下眼罩围成一圈,分享活动感受。

分享:你听到了什么声音?闻到了什么气味?摸到了什么东西?请指出你走过的`那段路。

交流:蒙上眼睛后,你害怕吗?你会格外留心周围的动静吗?

四、观察云彩

天上的云彩千变万化,观察云彩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让我们一起去观察

生态文明教案

科学概念:自然界里某一区域生存的生物必须形成一个平衡和谐的整体,即生态系统。过程与方法:应用分析推理等思维形式,对沙尘暴生成的原因进行分析。

认识到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重点:认识到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难点:应用分析推理等思维形式,对沙尘暴生成的原因进行分析。

小组讨论法、提问法,谈话法。

科学视频《维护生态平衡》,沙尘暴资料。

一、复习引入。

投影图片——一片草地。

提问:你们知道在一片草地上有哪些生物吗?

在这些生物中,你能不能找出一条或多条食物链?

生讨论回答。

师:在自然界中有将近200多万中生物,它们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条链,一种植物可。

能被多种动物吃,一种动物也可能吃多种食物,这样就形成一张错综复杂的食物网。

过渡:当然在草原上,除了刚才我们认识的生物以外,还有许多非生物,如阳光、水、

土壤……这些生物与非生物形成一个平衡和谐的整体,这就是生态系统。今天就让我们选择其中的一条食物链去研究如何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投影图片——鹰、兔、草。

二、新课教学。

说一说:草、兔、鹰之间的食物关系。

师:假设在草原的某个区域,只生存者草、兔、鹰三种生物,设想一下,如果在这条。

食物链中的某个环节发生了问题,会发生什么现象?

小组讨论:

1、如果鹰少了,会发生什么现象?

2、如果兔少了,会发生什么现象?

3、如果草少了,又会发生什么现象?

草原上,人类的哪些行为会导致这些生物数量减少?

小组讨论:

1、人类的哪些活动会造成草的减少?

2、人类的哪些活动会造成兔的减少?

3、人类的哪些活动会造成鹰的减少?

过渡:可见人类的这些活动都会引起草原生态系统的失衡,在我国北方也有这样一个例子。

生阅读书本p20页材料。

讨论:人类的哪些干扰活动造成了当地生态系统正在遭到破坏?

生小组讨论。

板书设计。

生态系统:自然界某一区域的生物和非生物互相作用,互相依存,形成一个密不可分整体。

生物群落:自然界某一区域的生物形成一个平衡和谐的整体。

生态文明结课心得体会贵州

在生态文明的道路上,贵州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典范。近期,我有幸前往贵州考察学习,并参加了一场关于生态文明的结课心得交流会。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贵州不仅在生态保护方面做得出色,而且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下面,我将就我在贵州考察期间的见闻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分享。

首先,贵州的生态保护政策得到了较好的实施。贵州是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省份之一,这与贵州政府坚持保护环境的理念和政策密不可分。作为一个拥有壮丽自然景观的省份,贵州通过制定一系列环保政策,如加强水源保护、推广生态农业等,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独特的自然景观。在贵州的考察中,我不仅亲眼目睹了高山流水的美景,还听到了贵州政府部门对生态保护的坚定承诺。这样的政策和行动无疑为整个社会营造了一个丰富多彩的生态环境。

其次,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贵州不仅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还注重了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考察中,我了解到贵州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建筑等产业,形成了以生态为核心的经济布局。贵州还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倡低碳生活和环保意识。例如,贵州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实施“河长制”等措施,提高了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这些实践充分体现了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勇敢尝试和出色成果。

第三,贵州的生态保护充分发挥了经济效益。贵州的山川秀丽、水资源丰富,为当地农业、旅游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贵州依托独特的自然景观和生态资源,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例如,贵州凭借独特的“漂流经济”吸引了大量游客,不仅保护了原生态环境,还为当地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益。这样的经济转型和生态保护相互促进,既充分发挥了贵州的资源优势,又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好结合。

最后,贵州在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仍面临一些挑战。虽然贵州在生态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资源开发利用的不平衡、环境污染治理的不彻底等。此外,由于生态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需要贵州政府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贵州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贵州积极推动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贵州的经验也提醒我们,生态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为后代子孙留下一个美丽、繁荣的家园。

生态文明结课心得体会贵州

经历了为期两个月的生态文明结课项目,我怀着满满的收获和感慨,写下这篇文章来记录我在贵州的学习体验和成长。这次项目带我领略到了贵州的独特魅力和美丽景色,也更深刻地认识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这次贵州之行的五段式总结。

第一段:贵州的自然之美。

贵州被誉为“山水之省”,拥有壮观的喀斯特地貌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我所到之处,无论是乌江大峡谷还是贵阳的花溪湖,无不让我陶醉其中。尤其是乌江大峡谷,那里的山峦起伏,峡谷纵横交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些美景背后,我也看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挑战。风景美得让人心醉,但这些美景如何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得到继续保护和开发,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第二段:贵州的生态文明建设。

在贵州的两个月里,我们参观了许多贵州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贵州煤矿的改造项目。通过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和循环利用,使得曾经荒芜一片的地方变成了生态园区。这个项目让我意识到,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同样重要。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重要的地位,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三段:贵州的民族文化。

贵州是中国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拥有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毕节市,我们参观了镇远古城,并了解了苗族的传统习俗和民族节日。在黔东南州,我们还参加了一场精彩的侗族歌舞表演。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民族文化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这些民族文化是贵州宝贵的财富,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也是保护生态的一部分。

第四段:贵州的生活方式。

通过在贵州的学习和观察,我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生态文明不仅仅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更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既是为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更是为了我们后代子孙的未来。而我作为一名年轻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总结:在贵州的学习经历让我受益匪浅。通过亲身参观和学习,我不仅感受到了贵州的美丽景色和丰富文化,也深刻意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性。我相信,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贵州和整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让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为生态文明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生态文明”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明理念,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化的理论表达,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现代化的逻辑必然。下文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理念,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社会形态。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为实现生态文明而从事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其相关活动。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活动,应当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不得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抵触。

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区域分异与整体优化相结合、市场激励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产生量减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系统安全。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第七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并保障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开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低碳日、节水日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生态文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同级人大会批准后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和措施等。

经依法批准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资源使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向社会公布。

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在自然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编制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从事各种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维护生态安全。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自然生态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用地结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耕地和林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发展、城乡绿色交通建设、生态旅游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等规划或者行动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现代种业、设施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服务业等产业,将低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能源、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和集约化,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产出率。

开发区、产业园区应当加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循环经济基地。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广使用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浅层地温能和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降低化石能源使用比例,改善能源使用结构;加强工业生态化改造,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行建筑节能,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绿色建筑。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并公布本区域内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限期淘汰计划和目录,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计划限期淘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禁止引进、新建、扩建和改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产业、企业及项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生态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推行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保障农业安全。推进畜禽粪便、废水、弃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林地、湿地、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发挥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在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抵御自然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生态旅游资源,加大旅游资源整合与产业融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便捷通畅的城乡交通网络,鼓励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保护生态文化景观,实施生态文化保护和利用示范工程,发展体现生态理念、地方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文化设施、传媒手段和文学艺术等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开展生态文明社区、单位、家庭以及示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形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增强全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风尚。

第三章保护与治理。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质遗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和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实行永久性保护,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禁止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将25°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草)范围;划定湿地保护区域,确定湿地生态功能分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非法砍伐林木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城乡绿化、通道绿化和园林绿化,改善人居环境;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

第二十八条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基准。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实时监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体生态功能,确保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划定优先保护区域,提高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土壤环境保护体系。

对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耕地,应当组织监测和修复,或者合理调整耕地用途。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加强山体保护。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建立目标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确保水质安全,定期公布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美丽乡村示范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鼓励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削减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总量。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的综合治理,并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方式,提高生态脆弱区域抗御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系统。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产生、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生态系统,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第三十七条省人民政府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防范外来物种对本省生态环境的危害。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民族特色、重要观赏价值的山峰、喀斯特地貌、森林景观资源、稻作梯田、古大珍稀树木等自然标志物和古城镇、古村落、古文化等历史遗迹的保护。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二)节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

(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五)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指标;。

(六)环境基础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八)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九)中水回用、再生水、雨水等非饮用水水源利用指标;。

(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园林绿化率指标;。

第四十一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减排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和资源产出率指标。

责任书。

建立节能评估审查、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提升与环境风险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模式并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资源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资源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和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向社会公布,并暂停审批新增同种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四十二条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优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文件等的要求进行建设,并进行风险评估。

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当追究决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职责范围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由同级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对报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政府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结果应当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告。

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资源产出率等指标权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一票否决制;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度和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增加循环经济产业、清洁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新指标。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及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列入重点投资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项目布点、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逐步加大投入。通过专项资金整合,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公益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投资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十七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机关和组织,应当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再生产品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按照定额指标用能、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之间建立绿色供应链。

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不使用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四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划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支持发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中介评估机构,推动相关环保产业良性发展。

第四十九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者受益、污染者(破坏者)赔偿、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与资金、技术、实物补偿等方式,在全省八大水系、草海实施生态补偿,逐步对全省空气质量实行地区间生态补偿,并对生态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和生态项目建设者、保护者、受损者提供经济补偿和经费支持。

鼓励探索区域合作等形式进行生态补偿,推动地区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的示范、推广与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与省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合作与交流,带动本省科技力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人才发展和运行机制,采取提供创业资助、工作场所、住房、公寓、贷款担保、融资服务和薪酬激励等措施,引进、培养和聚集人才,加强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技和管理创新。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预警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森林资源系统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建立区域生态文明联动机制,统一区域产业环保准入标准,实施环境信息共享,推进区域水污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完善跨界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和区域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监管机制,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办理。

第五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律师、其他法律工作者为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第五十六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程序、保障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便利。

涉及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或者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作出决策前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二)生态功能区的范围及规范要求;。

(五)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八)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内容;。

(九)其他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并定期公布相关生态文明建设信息。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六十条鼓励乡村、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的自治公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对违反规定者可以提出劝告、批评和警告。

第六十一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报告,检查督促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情况。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有关部门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或者履行不力的,由同级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督促履行;仍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力的,由生态文明建设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六十四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诉讼案件或者参与处理环境事件,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应当在60日内书面答复。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档案,记录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环境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信用惩戒。

第六十六条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国家机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热心公益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劝阻、报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或者弄虚作假;。

(二)不依法制定、公布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限期淘汰计划;。

(三)引进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强制性标准项目;。

(四)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监督;。

(五)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以及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报告在第八部分的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20xx年9月11日新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眼于理念方向,着力于基础性框架,明确提出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8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必将为加快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打牢制度桩基,夯实体制基础。

严峻形势。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报告在第八部分强调:“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即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资源约束趋紧,二是环境污染严重,三是生态系统退化。

思想理念。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理念,报告强调指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我们要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观念。

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党的报告详细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并将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下文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理念,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的社会形态。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为实现生态文明而从事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其相关活动。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活动,应当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不得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抵触。

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区域分异与整体优化相结合、市场激励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产生量减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系统安全。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第七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并保障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开展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低碳日、节水日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生态文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同级人大会批准后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领域及重点工程、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和措施等。

经依法批准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资源使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并向社会公布。

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健康,在自然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编制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从事各种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维护生态安全。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自然生态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用地结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耕地和林地保护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发展、城乡绿色交通建设、生态旅游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等规划或者行动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现代种业、设施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服务业等产业,将低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能源、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和集约化,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产出率。

开发区、产业园区应当加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循环经济基地。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广使用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浅层地温能和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降低化石能源使用比例,改善能源使用结构;加强工业生态化改造,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行建筑节能,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绿色建筑。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并公布本区域内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限期淘汰计划和目录,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计划限期淘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禁止引进、新建、扩建和改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产业、企业及项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展生态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推行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保障农业安全。推进畜禽粪便、废水、弃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林地、湿地、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发挥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在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抵御自然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生态旅游资源,加大旅游资源整合与产业融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便捷通畅的城乡交通网络,鼓励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弘扬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保护生态文化景观,实施生态文化保护和利用示范工程,发展体现生态理念、地方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文化设施、传媒手段和文学艺术等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开展生态文明社区、单位、家庭以及示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形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增强全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风尚。

第三章保护与治理。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质遗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和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实行永久性保护,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禁止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将25°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草)范围;划定湿地保护区域,确定湿地生态功能分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非法砍伐林木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城乡绿化、通道绿化和园林绿化,改善人居环境;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

第二十八条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基准。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实时监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改善水体生态功能,确保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清理处置闲置土地。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划定优先保护区域,提高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土壤环境保护体系。

对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耕地,应当组织监测和修复,或者合理调整耕地用途。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加强山体保护。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建立目标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确保水质安全,定期公布出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美丽乡村示范点、乡村旅游度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及其监督管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鼓励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削减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的总量。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的综合治理,并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方式,提高生态脆弱区域抗御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系统。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产生、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生态系统,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第三十七条省人民政府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外来物种风险评估制度,防范外来物种对本省生态环境的危害。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民族特色、重要观赏价值的山峰、喀斯特地貌、森林景观资源、稻作梯田、古大珍稀树木等自然标志物和古城镇、古村落、古文化等历史遗迹的保护。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二)节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指标;。

(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五)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指标;。

(六)环境基础设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八)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九)中水回用、再生水、雨水等非饮用水水源利用指标;。

(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园林绿化率指标;。

第四十一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减排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和资源产出率指标。

责任书。

建立节能评估审查、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提升与环境风险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模式并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资源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资源产出率指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和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向社会公布,并暂停审批新增同种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四十二条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优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和气候可行性论证文件等的要求进行建设,并进行风险评估。

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应当追究决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职责范围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由同级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对报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政府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结果应当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告。

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资源产出率等指标权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一票否决制;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度和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增加循环经济产业、清洁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新指标。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及考核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列入重点投资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项目布点、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逐步加大投入。通过专项资金整合,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公益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投资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十七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机关和组织,应当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再生产品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按照定额指标用能、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部门应当引导企业之间建立绿色供应链。

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不使用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四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有偿使用、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交易等环境经济政策。逐步划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支持发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中介评估机构,推动相关环保产业良性发展。

第四十九条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者受益、污染者(破坏者)赔偿、受益者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与资金、技术、实物补偿等方式,在全省八大水系、草海实施生态补偿,逐步对全省空气质量实行地区间生态补偿,并对生态保护区、流域上游地区和生态项目建设者、保护者、受损者提供经济补偿和经费支持。

鼓励探索区域合作等形式进行生态补偿,推动地区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的示范、推广与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与省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合作与交流,带动本省科技力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人才发展和运行机制,采取提供创业资助、工作场所、住房、公寓、贷款担保、融资服务和薪酬激励等措施,引进、培养和聚集人才,加强生态文明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中面临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技和管理创新。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预警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森林资源系统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建立区域生态文明联动机制,统一区域产业环保准入标准,实施环境信息共享,推进区域水污染、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完善跨界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和区域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监管机制,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办理。

第五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律师、其他法律工作者为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第五十六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程序、保障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便利。

涉及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或者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作出决策前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共享平台,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二)生态功能区的范围及规范要求;。

(六)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八)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和内容;。

(九)其他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并定期公布相关生态文明建设信息。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六十条鼓励乡村、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的自治公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自律内容,对违反规定者可以提出劝告、批评和警告。

第六十一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报告,检查督促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情况。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有关部门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或者履行不力的,由同级生态文明建设机构督促履行;仍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力的,由生态文明建设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六十四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诉讼案件或者参与处理环境事件,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应当在60日内书面答复。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档案,记录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环境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信用惩戒。

第六十六条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国家机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热心公益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劝阻、报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或者弄虚作假;。

(二)不依法制定、公布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限期淘汰计划;。

(三)引进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强制性标准项目;。

(四)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监督;。

(五)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以及有其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

同志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他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这些重要论断,深刻阐释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生态文明建设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自然生态的变迁决定着人类文明的兴衰。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升为全球第2位,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面对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位置,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标志着我国开始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更加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国家而言,我认为有四大意义:(一)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崛起必须有良好的自然生态作保障。随着生态问题的日趋严峻,生存与生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紧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支撑和根本保障。(二)建设生态文明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选择。90多年来,我们党的理论创新发生了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第二次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曾经指出,问题是时代的。

口号。

这两次理论上的飞跃,都是为了解决时代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这两大理论成果的指导下,我们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建设生态文明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现象十分严峻,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合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大力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四)建设生态文明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不仅期待安居、乐业、增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净;不仅期待殷实富庶的幸福生活,更期待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注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是为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而作出的战略决策,也为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顺应时代潮流,契合人民期待。

建设生态文明,昭示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意味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也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生态文明教案

1、通过文明礼仪班会课,使学生对文明礼仪有更明确的认识,体会到文明的重要性。

2、培养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一滴做起,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修养。

3、人人争做讲文明,讲礼貌的好学生。

提高学生对文明礼貌的认识。

能适时适地适用文明语言及行为,养成良好的习惯。

1、收集礼貌用语和平时这方面做得好的典型事例。

2、搜集文明礼貌儿歌、歌曲。

3、布置中队长组织各小队队员排练有关讲文明、讲礼貌方面的节目。

一、师:亲爱的同学们,身为学生就应该遵守学校各项纪律,不但要做个爱学习、讲卫生、守纪律的好学生,还要做个讲文明、懂礼貌的文明学生。

1、礼貌用语。

同学们,都知道,礼貌用语记得牢。

见到老师同学问声好。分离时候别忘把手招。

影响别人,“对不起”,回答要说“没关系”

从小讲文明,懂礼貌,大家夸我是个好苗苗。

2、一点儿。

胸牌领巾戴齐点儿。见到老师礼貌点儿,

打扫卫生积极点儿。楼道走路安静点儿,

上课听讲专心点儿。发言声音洪亮点儿,

作业写得工整点儿。帮助同学热心点儿,

同学之间友善点儿。接受批评虚心点儿,

改正错误及时点儿。益智游戏多玩点儿,

课外好书多读点儿。爱护花草主动点儿,

文明歌谣记牢点儿。

三、小品表演。

1)老师进入教室上课,学生a、b、c三人在聊天。

2)上课后,a趴在桌子上睡觉,b、c继续聊天。

3)d自行进入教室与老师争执,d离开教室。

4)继续上课,b、c开始争吵,a参与其中。

5)老师气愤而去。

师:小品看完了,他们有哪些不文明的行为和语言,我们现在找同学来说一说(针对以上场景,同学们进行2分钟评论)。

第二部分:礼仪知识学习。

师:上面这些同学有这么多的不文明行为,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现在我们随着礼仪知识学习小组,进入礼仪知识学习大课堂。

礼仪知识学习。

1、我们升国旗时我们要做到哪些礼仪?

(介绍者——):升国旗时我们应该立正站好,向国旗行队礼,我们要尊重国旗,要知道自己是一名中国人升国旗时,要想想我国体育健儿夺得奥运冠军时升国旗的样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国旗冉冉生起,要知道为了这一面国旗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国旗代表着我们的国家,升国旗是一件神圣而庄严的事,我们不应该当作儿戏,不应该说话打闹而要尊重它、爱护它。

2、我们在学校内要做到哪些?

(高雅):我们作为现代化新人,应该讲究文明礼仪。我个人认为要做到校园文明礼仪有三大点:首先,在学校要尊重老师。在个人方面要做到不打架、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仪容仪表要符合学校规范。在同学之间要做到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创造出一种积极向上良好的范围。

3、那我们在公共场合呢?

(不去游戏厅、网吧。看见垃圾随手拣起来仍到垃圾箱里。不玩危险的游戏。

不去危险的地方玩。尊老爱幼,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谈。

不浪费水资源,讲卫生。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和陌生人说话。

不在教室里乱跑,不拿别人的东西。)。

在不同的公共场所对我们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说在乘车时应遵守乘车秩序,尊重司售人员,尊老爱幼;在影剧院时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废弃物;在参加大型活动时要听从现场安排,入场时不要拥挤,进场后不随便走动,不乱扔垃圾等。

师总结:他们说得都很对,我们也要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做一名讲文明知礼仪的小学生。

四、谁能说出一些文明的名言?

1、良好的'礼貌是由微小的牺牲组成。——爱默生。

2、不学礼,无以立。——孔子。

3、在宴席上最让人开胃的就是主人的礼节。——莎士比亚。

4、无礼是无知的私生子。——巴特勒。

5、利益,是聪明人想出来的与愚人保持距离的一种策略。——爱默生。

6、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但丁。

7、行一件好事,心中泰然;行一件歹事,衾影抱愧。——神涵光。

9、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郭沫若。

五、总结。

希望你们能以此为契机,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讲文明,用文明,真正成为21世纪,文明的小主人!

初中生态文明教案

本班全体学生

班主任

1、知道治理环境的紧迫性,懂得环保的意义。

2、能从自身做起,践行绿色生活,构建环保和谐校园,共享绿色美好校园。

3、宣传环保,倡导绿色生活和节能减排,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1、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生活在地球上,你是希望生活在花草艳丽,绿树成荫,到处都是鸟语花香的环境中,还是愿意生活在到处都光秃秃的、非常脏乱的环境中呢?(学生回答自己喜欢的地方)。

2、全球的环境:

主持人:同学们,大家都喜欢在美丽的地方生活,可是你知道吗?我们的地球正在遭受着苦难,她正在变穷、变脏,我们要怎样才能挽救我们的地球呢?今年的六月五日“世界环境日”,我国把主题定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同学们谈有关人类破坏环境的事例,如:滥砍滥伐、乱捕乱杀、破坏臭氧层、乱扔垃圾、汽车尾气排放等。

3、身边的环境:

主持人:地球已经危在旦夕,可人们仍在摧残着她的身体,而且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身边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随处可见。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校园近两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进校园,让人耳目一新,有一种美的享受,但校园内却出现了与环保不和谐的现象,破坏了我们的校园。

同学们列举我们校园中出现的种种不文明的`现象:如在教室内,有些同学常把纸片扔在地上;在操场上,有些同学把吃完零食的包装袋随意乱扔等等。

最后大家表示: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乱扔垃圾,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注意节能减排,种树植绿护绿。

4、主持人:我们这次主题班会将要结束了,让我们从小做起,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我们的一点贡献吧!为了使我们的家园更美,我们一起来制定“绿色决心书”,全体师生共同制订倡议书,并在倡议书上郑重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决心互相监督,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校园。

5、教师总结:同学们,经过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今天的绿色环保主题班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在这次活动中了解到许多环保知识,也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希望大家能从小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具有良好社会公德的人。

6、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

生态文明教案

活动目标:。

1.能积极参与讨论活动,想出保护鸟类的方法。

3.增强保护鸟类、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活动准备:。

多媒体课件;幼儿看过有关鸟类与环境的图书。

活动过程:。

故事:保护鸟类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国家叫呼呼国,那里有美丽的森林、草原,到处能听到小鸟在歌唱,看到小鸟在忙着捉虫。

有一天,树林里忽然传来了“砰砰”几声枪响,只见一个猎人提着猎枪,高兴地喊:“我打中了!哈哈!”小鸟们看到后都伤心地哭了,它们又失去了一位好伙伴。小鸟们唧唧喳喳地开起了大会,决定举行大罢工,什么工作也不做了,离开呼呼国。

这个消息给蝗虫们听到了,许多蝗虫都飞来这里,因为它们觉得这里最安全。还有毛毛虫、粘虫等所有的害虫都来了。“嚓嚓嚓”、“沙沙沙”,树叶没有了、草地没有了、庄稼没有了、森林没有了。

没有了树木、森林,呼呼国到处是风沙;没有了庄稼,人们要挨饿;没有了草地,牛羊也饿死了。于是呼呼国展开了一场灭虫大战。小鸟们也来帮忙了,人们非常感动。

从此以后呼呼国的人们再也不伤害小鸟了,大家都关心、爱护小鸟。呼呼国每个人都爱护鸟类,这儿成了鸟儿们的乐园,害虫再也不敢猖狂了!

小班。

生态文明教案

活动目的:

1、促进大学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同学们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培养大学生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情趣和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破坏环境的忧患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加强校园绿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打造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校园。

2、能从自身做起,践行绿色生活,构建环保和谐校园,共享绿色美好校园。

3、宣传环保,倡导绿色生活和节能减排,知道治理环境的紧迫性,懂得环保的意义。

班会过程:

1、导入:同学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资源越来越短缺。我们的蓝天不再蔚蓝,江河不再明澈,空气不再清新。(幻灯显示美丽景色的图片和脏乱地方的图片)。

学生说说自己看到的环境变化。

3、学生说说自己平时是怎么做的,可以说做的好的,也可以说做得不好的地方。(学校里、社区里你乱丢垃圾了吗,你采摘花草了吗)。

(节水为荣节约粮食节用电器珍惜纸张保护动物回收资源植树造林少吃口香糖不盲目攀比不乱扔废弃物选购绿色食品不购买过分包装物品不使用一次性物品做环保宣传者做环保自愿者)。

5、结束语:

地球是个充满生命的地方,是个绿草盈盈的水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把节能减碳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用我们的双手共同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中班生态文明教案

1、运用绘画方法设计简单的服装,如:坎肩、裙子等。

2、根据废旧材料的特点,运用剪、粘、拼接等方法设计制作服装。

1、各种废旧材料如:报纸、挂历纸、包装袋、塑料袋等;剪子,胶水、双面胶、订书机;时装表演的录音磁带。

2、请家长与幼儿一起观察生活中人们的服装,积累一定的.生活经验.

3、教师事先用废旧材料制作的服装样品2-3件。

4、时装表演的音乐磁带、录音机。

一、导入。

1、带幼儿进活动室。教师谈话导入:小朋友你知道老师带你们到这来干什么吗?老师要带你们看一场精彩的演出,是什么演出等会儿小朋友看了就知道了。

2、看课件"儿童时装秀"。

幼儿欣赏完,教师提问:这些非常漂亮的服装都是用什么设计的啊?(报纸、塑料袋、挂历,等等)。小朋友们都非常棒,看得也是非常仔细。那小朋友们想不想自己也设计一个属于自己的服装啊?(想)。

3、服装设计。

(1)、教师展示服装样品。

星星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想去参加时装秀,想请我们小朋友帮他们设计服装,小朋友们愿不愿意帮忙啊?(愿意)我们班小朋友可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瞧!老师带来了自己设计的服装,请我们班的小朋友也设计一件服装送给他们,好不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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