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模板5篇)

时间:2023-09-06 21:25:45 作者:雨中梧 最新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模板5篇)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篇一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化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建立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篇二

1.制度健全化。我所将按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处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局、所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卫保洁处理实施细则》和其它业务手册的制定,为推进工作开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2.考核日常化。采用百分制考核制度,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核。加大对环境卫生作业的检查考核,并将日常考核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日常工作水平上台阶。

(二)进一步抓干部职工学习

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按照局党组、局行政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并由所办公室负责,进一步做好组织领导。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资料、有记录、有效果、有总结。深入落实全局建设^v^三型^v^机关战略部署,使全所干部职工将优秀的理论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将好方法、好路子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将全所工作带领到新的台阶,为建设^v^打造优秀团队、创建阳光城管^v^贡献力量。

(三)强化环卫保洁工作力度

我所将继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在全城区进行环卫宣传工作。力争全城区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讲文明的氛围,提高全民环卫意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尤其进一步加强行政收费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努力取得社会理解和认可,推进行政收费工作顺利开展。

(五)发挥行业督导作用努力构建全县^v^大环卫^v^工作格局

我所将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督导、统筹作用,加大对城区各路段环卫检查力度、严格兑现奖罚,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作进展,努力保证年度征收目标完成。同时健全信息沟通,加强对全县城区、各镇环卫工作的联系,构建全面互动、协调统一的环卫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全县^v^大环卫^v^工作格局。

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篇三

为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高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以及《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为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有力手段,以“一年补短板、两年抓提升、三年见成效”为目标,以落实源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上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

20xx年补短板:进一步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短板。推行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5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70%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20%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完成50%的集置点(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和企业)建设,规范分类定时定点收集;完成城乡分类车辆规范化配置和现有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垃圾中转站)提档升级,规划并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垃圾中转站)新建工作,满足分类运输要求;完成1个区级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绿色综合体项目),基本做到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台(一期);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

20xx年抓提升:进一步推动源头减量,提升分类质量和处置能力,完善收运体系。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60%、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例达到40%以上。全面完成集置点建设,城镇完成60%的中转站新建工作,基本建成运作顺畅的分类收运体系。在农村完成规划新建资源化处理终端项目建设,高标准建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村、示范片区。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一)完善规划布局体系建设

1.制定落实发展规划。制定落实上虞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落实上虞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统筹规划设计城乡生活垃圾投运设施、生活垃圾分类中心(中转站)、终端处置设施等配置,明确不同区域垃圾处置方式和垃圾去向,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全链条”处理系统。

3.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标志、品种、投放、收运和处置等要求,明确设施建设、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

(二)提升源头减量体系建设

1.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在全区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使用的包装工具,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

2.开展“光盘行动”。在全区餐饮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农村宴席推行“光盘行动”,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鼓励打包措施。

3.开展集贸市场净菜进城。在全区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广净菜进城。

4.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全区星级酒店、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农家乐和民宿等不得主动提供、摆放一次性消费用品。

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篇四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城区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饶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河道垃圾清运方案及措施篇五

为提升我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批转住房城乡*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关意见》、《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湾龙实际,结合湾龙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厨余垃圾”细分类的要求,特制定湾龙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时间: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四、具体实施内容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学校会在宿舍,教学楼两个地方,各设一个红色垃圾桶。】

3. 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使用宿舍、教室现有的垃圾桶,垃圾回收统一使用蓝色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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