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10-04 01:33:26 作者:梦幻泡 最新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实用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一

一、机关食堂主要用于工作日期间为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工作餐,兼顾公务接待工作餐。

二、机关食堂由办公室统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物品采购、物品管理、人员管理、卫生管理、菜单制定、接待安排等相关事宜。

三、机关食堂须依法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运营。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和工作帽,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做到服装统一整洁,并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

五、机关食堂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分类规范整齐摆放,做到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食堂内应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防止食物中毒。

六、机关食堂所有设备均应登记造册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灶具、电器等设备均负有管理职责,要熟练掌握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正确使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机关食堂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节俭文明用餐。


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二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尽可能做到让干部吃的满意,使来客吃得可口,又要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现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定制度如下:

一、机关干部用膳制度。

1、镇机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一律不接收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镇机关干部在食堂用膳实行包月制,20元/人/月,每月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2、食堂用膳时间,夏秋季早餐:7:30—8:00,中餐:11:30—12:00;晚餐:17:30—16:00;冬春季早餐:7:30—8:30,中餐:11:30—12:00,晚餐:17:00—17:30。

3、就餐人员,应保持节俭原则,严禁浪费,不得将饭打出食堂用膳,更不能将食堂碗筷、盘等餐具带出,事务长要做好监督,发现了有此现象应对带出物品予以及时追回或阻止带出。对多次有剩饭剩菜用餐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4、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饭菜及时供应,并保持饭菜质量与新鲜,不得出售变质或隔夜饭菜,并保持每周一、三、五有(一大荤二素一汤),二、四(一小荤二素一汤),早餐有三个小菜。

(家属)亲戚来访,可以到办公购买用餐卷,用餐卷5元/张。

二、会议用膳制度

1、凡镇机关召开各种会议,一律按工作餐标准安排,即七菜一汤(两荤五素),原则上不拿酒(市级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临时待定)。

2、会议用餐,由主持会议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需用膳人数凭派餐单通知食堂安排用膳。用膳人数在三桌以上的(含三桌),由办公室统一编桌用膳,非参加会议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议用膳。

三、来客招待制度

1、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对口由接待的领导交待党政办公室,原则上办公室按来客级别进行安排;科员级来客按工作餐标准;副科级来客按八菜一汤(三荤五素)标准;正科级来客按十菜一汤(四荤五素)标准;副县级以上来客安排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需要加菜的应与党政办联系)。使用瓶装酒和啤酒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原则餐桌上不发整包烟,如确实需要,由陪客人员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安排。

2、来客陪餐,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由对口单位进行陪客(陪客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

3、同时有多个单位来客,由党政办公室根据来客人数,

来客级别,进行统一安排,尽量减少陪客人数,降低招待费用。

4、有经济实体的办公室来客,其主管(分管)领导可以直接到食堂安排用餐,并由各办负责结帐(已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用餐的除外)。

四、用餐签单制度

原则上遵照谁主持会议、谁接待客人、谁签单的原则(主要领导除外),需用餐的,应到党政办开具派餐单签名并注明来客单位、人数,然后由党政办主管的人员把派餐单交给事务长安排用餐,餐后陪客主要在菜单上签名。

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三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机关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经过协商甲方将食堂的服务管理外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外包物

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机关食堂,包括附带的餐具、用具(详见餐具、用具清单)。

第二条 管理营业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暖及燃料。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发现人为破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甲方自行负责米面、疏菜、肉、调味品、酒水及用具等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服务。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及服务人员(其中厨师4名,服务员5名),并负责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5、外包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领导同意后由甲方购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用餐时间及伙食标准。

原则上早7:30―8:30,午餐11:50―1:00,晚餐17:50―19:00。一般工作人员早餐2元/人,中餐4元/人,晚餐4元/人。局领导早餐 元/人,中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外来人员内部招待根据来客情况及领导批条金额另行具体安排。

第四条 服务外包期限、外包费及结算方式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自20xx年 月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合同要求,则直接进入合同期,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约,但需另行签定合同。甲方每年付乙方外包费16,0000元,分月结算,每月25日前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到甲方领取外包费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营业、履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品种供应、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客房、会议室、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甲方外来客人的就餐住宿接待等。

(2) 外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

(3)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4)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机关安静、安全。

(5)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保证甲方人员就餐,让甲方就餐人员随时用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7)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9)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准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违约金13000元。

第七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外包的物品完好无损的交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

3、 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二0xx年十一月七日

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四

公安厅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技厅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民警职工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厅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满意为本”的方针,为机关民警、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民警职工的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三)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章 业务管理和质量管理

第五条 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 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变、防残损、防污染。

第七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 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民警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九条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 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四)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管理办法》,食堂实行核定费用收支,定额补助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食堂费用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机关在编民警职工伙食补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等经费、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车辆燃料费、燃气费、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的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二条 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

第十三条 食堂费用的支出范围:人员工资、社保、福 利、劳保用品、公杂费、差旅费、主副食品原材料费、燃气费及食堂开支的其它费用,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期休假人员工资由厅机关财务部门开支。

第十四条 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

第十五条 食堂职工的奖金,参照机关制定的工勤人员奖金福利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七条 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国家行政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四章 就餐管理

第十八条 食堂就餐使用就餐卡。机关食堂、刑侦食堂、交警食堂、禁毒食堂、监管食堂就餐卡实行一卡通,即在上述食堂就餐、购物是通用的。机关在职在编干警统一标准补助。挂职人员就餐卡按厅机关在编民警标准补助。

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办理就餐卡,机关不予经费补费。

第十九条 事业编制人员及合同制人员的补贴标准参照在职民警补贴标准执行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借调人员和跟班培训人员就餐卡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第二十条 充值卡系本厅福利性的有价证卡,需本人持 有,不得转借、转让或交易。机关食堂就餐卡仅限于机关内部办理、使用,不对外办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机关食堂提供早、中、晚餐。就餐时间按科技厅机关工作处规定的时间执行。所有就餐人员应按时就餐。如有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警务保障处分管领导,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第二十二条

就餐人员刷卡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应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抢、插队,不准敲盆喧哗。

第二十三条 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菜、打汤,严禁浪费。

第二十四条 就餐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就餐后要将用过的餐具放到指定地点。不许将餐具带出食堂,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食堂公共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就餐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管理和服务人员,对食堂服务有意见,可向警务保障处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能与食堂人员争执、骂人、打架,如有违者,警务保障处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警务保障处上报纪委、政治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食堂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吵闹,文明就餐,讲究公德。

第五章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机关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本厅机关、交警、刑侦、禁毒、监管五个食堂。

第二十八条 业务部门在本厅机关食堂安排宴请,应提前一天与警务保障处餐饮科预订,餐饮科根据情况安排或商定宴会时间、地点、包厢,接待标准等事项。机关食堂接待宴不包含烟和酒。

第二十九条 机关食堂接待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厅党委有关反腐倡廉、艰苦奋斗的精神,又要遵循热情周到、服务细致、价格优惠、手续完善、账目清楚的接待原则,自觉抵制超范围、超标准及对象不明的接待。

第三十条 接待费结算,接待单位填写本单位公务接单,领导签批,用餐后由承办人登记签字,从部门业务费中报销。具体管理按《科技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三十一条 食堂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招聘人员。新招的职工不论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 的疾病的,不得录用。同时,要经过政审,没有通过政审的,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工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单位建设。警钟长鸣,教育职工时刻提高警惕,外人及闲杂人等严禁进入后堂,谨防敌对分子投毒施坏。

第三十四条 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卫生与安全 第三十五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三十六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厅警务保障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所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财政所服务的理念,全力保证所内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6)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一周不得只做同一样式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天天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食堂管理员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食党管理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报账。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

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食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五、用餐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就餐费用实行日记帐月结算制度,由干部职工自行负责。机关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就餐。用餐时间除因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时间为:

早餐时间:7:30

午餐时间:11.30至12:00

晚餐时间:17:30

2、会议用餐制度

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征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天通知食堂管理员,并在食堂管理员处填写《会议用餐单》,由乡长或书记签字后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主要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招待用餐制度

有来客需安排用餐时,接待部门应报经乡长或书记批准并确定用餐标准后,提前通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就餐后分管领导及陪餐人员要在招待单上签字。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通知食堂管理员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手续。

个别村干部因公到机关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安排,记录在帐。食堂管理员每月底将招待单由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财政所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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