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互文的论文 学位论文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通用8篇)

时间:2023-10-13 15:11:55 作者:笔砚 2023年互文的论文 学位论文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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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文的论文篇一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年月日

学位论文组成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

1.封面;2.研究生学位论文声明(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3.摘要(中英文);4.关键词;5.目录(中英文);6.论文正文;7.附件;8.参考文献;9.致谢;10.封底。

互文的论文篇二

小议工业设计的可相关的对象;如果汉字“等”在法律条文中的含义为“列举后煞尾”,即加了汉字“等”的条文也表示其穷尽了所有对象,那么将会导致法律条文的表述不一致,进而使法律失去指引、评价等功能。故,汉字“等”在法律规范中应为“表示列举未尽”的含义。由此看来,美术作品不仅包括绘画、书法和雕塑,还包括具有其特有属性的其他类型的作品,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美术作品还包括陶艺等。依此,尽管飞机造型并不属于美术作品概念中列举的几类作品,但只要其具有美术作品的特有属性,依然可以归类于美术作品的范畴。

为判定飞机造型是否具有美术作品的特有属性,应对该特有属性加以分析。根据规定,美术作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特有属性:(1)在表达形式方面,美术作品采用的是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2)在所表达的内容方面,美术作品必须具有审美意义;(3)在表现形式上,美术作品表现为平面或者立体造型。当飞机造型同时具有上述三个属性时,方可判定其为美术作品。首先,飞机造型为立体造型自当无疑,在表现形式上符合法律对美术作品的规定。而飞机的立体造型通过设计后呈现,故飞机造型的表达形式体现在飞机造型设计过程中。造型包含“创造物体的形象”以及“创造出来的物体的形象”的意思;设计则是指,“在正式做某项工作之前,根据一定的目的要求,预先制定方法、图样等”。据此,造型设计是指,设计师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预先为物体的形象制定图样等,设计师主要采用线条和颜色等艺术语言进行创作。那么,飞机的造型设计就是指飞机设计师对飞机的整体形象进行计划、规划和设想,采用线条和颜色这两种艺术语言,通过对线条与颜色的组合设计,形成线条流畅、外形独特的造型(飞机造型)。由此看来,飞机造型的表达形式为线条和颜色,符合美术作品在表达形式方面的要求。

另外,朱光潜先生在美学上主张,“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态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他认为介入美感与艺术活动的是“意识形态的总和”,即世界观、人生观、阶级意识,以及相应的思想情感,此外还有生活经验、文化素养、专业技术修养等,是全部自觉的与不自觉的心理活动,是人之为人的整个有机体。具体到作品,作者对美的感受受到其意识形态的影响,而介入美感与艺术活动的意识形态包含了专业技术修养,这表明作者的专业技术修养是可以介入美感与艺术创作活动的,不能因作品的创作过程采用了专业技术,使作品包含了技术功能方面的内涵,而否定该作品具有“美”的内涵。因此,尽管飞机造型在设计过程中采用了科学技术手段,但是飞机流线型的外形、紧凑的结构、和谐的颜色搭配等是设计师对美的表达,体现了设计师的审美趣味,使飞机具有了“美”的内涵。飞机具有“美”的内涵,进而使飞机具有审美意义。“具有审美意义”要求作品具有审美的作用和价值,其中“审美”是“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的意思,易言之,凡是能引起主体对美的领略和体会的心理作用的作品,都具有审美意义。飞机造型表达了设计师对美的看法,传达了一种美学观念,当然能引起主体对美的领略和体会,必然具有审美意义。

综上,根据文义解释,飞机造型既未超出美术作品的外延,还具有美术作品的特有属性,因此,飞机造型符合法律对美术作品的规定,属于美术作品的范畴。需要指出的是,梁慧星教授在阐述文义解释的相关原理后又进一步指出,仅仅采用文义解释的方法通常较难确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但如果在采用文义解释仅得出唯一的解释结果,就不能再采用其他的法律解释方法了。根据文义解释,仅得出飞机造型属于美术作品这一结果,因此判定飞机造型是否属于美术作品,仅采用文义解释即可。事实上,歼10战机模型案的二审判决,就是从美术作品的角度来确认歼10战机造型是否具有独创性。

二、飞机造型可以具有独创性

飞机造型属于美术作品,在判断其是否具有独创性时,应采取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一般认为,独创性主要体现在“独”和“创”两个方面,“独”,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完成的,“创”,指作品是作者智力劳动的成果。对于作品独创性判断标准的分歧,主要在于对“创”地理解。按照对独创性标准的要求,从低到高排序,对“创”有以下三种理解:(1)投入技巧、劳动或者判断;(2)投入智力劳动;(3)投入“创造性”智力劳动。美术作品具有审美意义,是作者主观审美在客观事物上的反映,体现了作者精神方面的内容,因此美术作品不能仅仅投入技巧、劳动或者判断;同时,美术作品也不能是“按既定的程式或程序推演出来”,因为“这种智力成果没有运算人的个人创造和设计,运算人付出的只是经过学习和训练的知识和能力”。因此,美术作品作为具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宜采取较其他作品严格的独创性判断标准,即采取投入“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标准较为合适。就飞机造型而言,其不能完全由功能决定。如果飞机造型是按照既定的功能,根据科学技术方法推演设计出来的,尽管该推演设计也是智力劳动,但该劳动并不具有创造性,没有表达设计师对美的感受和看法,便不具有独创性。飞机造型必须具有独立于功能的“创造性”智力投入,方可认定其具有“独创性”。

飞机设计是一项复杂且周期较长的工作,工业部门通常将飞机设计分为八个阶段来进行。在第一阶段,使用方(军方或民航)负责拟定设计要求;在第二至四阶段对飞机进行具体的设计,包括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第五至八阶段,为飞机的试制、试飞、生产以及使用与改进阶段。飞机造型主要形成于第二至四阶段,在第五至八阶段可能会对飞机造型做出修改,此外,飞机造型所能达到的功能和指标必须满足第一阶段由使用方拟定的设计要求。由此看来,在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学科领域,飞机造型设计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环节,飞机造型逐步形成于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这几个阶段里。比如,在前述三个阶段都要进行气动布局,该布局决定了飞机外部总体形态布局与位置安排,由此便形成了飞机造型的总体轮廓。飞机造型设计必须满足使用方拟定的要求,形成于飞机设计过程中的飞机造型也因而具有实用功能。但是,飞机造型与飞机的功能并不一一对应,根据同一设计要求,设计师可以设计出不同的飞机造型。比如,飞机的气动布局包括常规布局、鸭式布局、无尾布局、三翼面布局、飞翼布局等,各布局形成的飞机造型的总体轮廓差别较大,但各布局在功能上并无实质差异,从理论上来讲,同一设计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气动布局。由此看来,飞机造型与其功能并非是一一对应关系,其并不是“按既定的程式或程序推演出来”的,在飞机造型的设计过程中,设计师对线条和颜色进行了创造性的选择。

事实上,美国军方的战机大部分都采用招标的形式研发、制造,在军方发出含有具体指标和性能要求的招标书后,参与竞标的航空企业会根据要求分别设计出具有不同外形的战机(如yf-22和yf-23)。飞机设计师在设计飞机时,除了根据功能要求做出技术方面的考量外,还对飞机造型作出了更优选择,这种更优选择是设计师根据其主观认识对飞机造型作出的美的选择,也即设计师根据其意识形态的总和,创造出新的飞机造型这一新客体,在新客体上表达了其新的美学观念。据此,飞机造型可具有独创性,进而,其也具有可版权性。值得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在审理歼10战机模型案时指出,确定歼10战机造型是否享有著作权,应该根据其是否具有独立于歼10战机性能的纯粹艺术表达来判断,该判断标准就是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三、不能因“实用性”将飞机造型排除出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未规定具有“实用性”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不能因“实用性”将飞机造型排除出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现行《著作权法》仅以列举的方式在第3条规定了受保护的作品类型,而在《条例》中对作品及各种类型的作品进行了界定,根据规定,并未要求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具有“实用性”。此外,现行《著作权法》还在第5条@7列举了几种不适用该法的情形,而具有“实用性”并不属于这几种情形。事实上,美国、法国、德国、巴西、意大利、日本等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并未将具有“实用性”作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理由。在美国,起初实用物品的设计()仅由专利法保护,自m.s案@8后,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物品也可受版权法保护。在英国,汽车外形设计受版权法保护仅要求:(1)设计必须符合法案规定的`作品类型;(2)设计具有独创性。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汽车外形设计归类于图形作品()项下的雕塑作品。而在法国,凡是具有“艺术性”的实用物品,可受到与美术作品同等的保护。由此看来,具有“实用性”并不能成为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理由,飞机造型也不能因此被排除出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此外,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的一稿、二稿、三稿都对实用艺术作品做了规定,其中第三稿指出,实用艺术作品“是指玩具、家具、饰品等具有实用功能并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一项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可以表现为纯粹的艺术品,也可以表现为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实用物品,而只要实用物品中包含艺术创作,则不论是以手工制作的工艺品,还是以工业方法生产的产品,皆可被称为实用艺术作品。飞机造型是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创作,飞机为以工业方法生产的产品,应被视为实用艺术作品。因此,如果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获得通过,飞机造型仍具有可版权性,仍可能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但有观点认为,“艺术性”与“实用性”可分离是实用艺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条件,飞机造型的“艺术性”与“实用性”不可分离,因此不属于实用艺术作品。事实上,“实用性”与“艺术性”分离的判断标准不明。美国是要求实用艺术作品“实用性”与“艺术性”可分离的代表性国家,也是著作权保护理论与实践最为成熟的国家,但美国至今仍未确立一个无争议的可分离判断标准。美国在实践中产生的分离判断标准包括物理上的可分离性和观念上的可分离性,其中,观念上的可分离性又包括“主要/次要判断法”、“可销售判断法”、“注重设计过程的判断法”、“临时置换判断法”等,上述“每个标准都有其存在的依据,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颇有可评判之处。”由此看来,“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分离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事实上,按照美国物理上的可分离性判断法,飞机造型的“实用性”与“艺术性”是不可分离的;而按照“注重设计过程的判断法”,飞机造型的艺术部分与实用部分又可分离。据此,在明确要求实用艺术作品“实用性”与“艺术性”必须分离的美国,也不存在确定标准断定飞机造型的艺术部分与实用部分是否可分离。而英国则不强调“实用性”与“艺术性”是否可以分离,只是在将实用艺术作品用于工业生产前和生产后,版权保护期有所变化。而在我国,实用艺术作品的“实用性”与“艺术性”是否需要分离,以及分离的判断标准皆未确定。绝大多数法院在审理相关侵权案件时,采用的是实用艺术品的“艺术”部分是否符合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要求这一判断方法,仅在歼10战机模型案的一审判决中采用了“艺术性”与“实用性”是否可分离的判断标准,但该案二审判决并未继续采用该标准判断,而是指出原审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的飞机造型有独立于功能的纯粹艺术表达,因此不能认定涉案飞机造型构成美术作品。由此看来,“艺术性”与“实用性”可分离并不能成为实用艺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条件;进而,飞机造型的“艺术性”与“实用性”是否可分离,并不是判断其是否属于实用艺术作品的标准。

德利娅利普希克教授指出,“根据艺术统一原则,??著作权对作品的用途,就是说对作品被专门用于艺术或文化目的还是它也可以有实用性目的这个问题不感兴趣”。著作权法保护文化、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对所保护作品的功能在所不问。由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尚未通过,学界普遍认为,现阶段关于我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方式,在我国实用艺术品符合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的,可将其作为美术作品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此外,符合外观设计专利要求的,亦可申请专利,请求专利法的保护。而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法院判定具有独创性的实用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作为实用艺术作品,飞机造型亦可能受著作权法保护,亦具有可版权性。

结论

飞机造型采用了线条、色彩及其组合的表达形式,具有审美意义,表现为立体造型,符合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同时,飞机设计师在设计飞机时,对飞机造型做出了更优选择,这种选择使飞机造型可具有独立于性能的纯粹审美意义。因此,飞机造型可具有独创性。此外,尽管飞机造型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并未要求作品不能具有“实用性”,因此不能将飞机造型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外。综上,飞机造型可受著作权法保护,具有可版权性。依此,可具有独创性,且符合美术作品构成要件的工业设计也具有可版权性。

互文的论文篇三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系在导师指导下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文中任何引用他人的成果,均已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论文内容未包含法律意义上己属于他人的任何形式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本人已用于其他学位申请的论文或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本文如违反上述声明,愿意承担以下责任和后果:

1、交回学校授予的学位证书;

2、学校可在相关媒体上对作者本人的行为进行通报;

3、本文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对因不当取得学位给学校造成的名誉损害,进行公开道歉。

4、本人负责因论文成果不实产生的法律纠纷。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五fz年上月上日

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山西医科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山西医科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人离校后发表或使用学位论文或与该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署名单位仍然为山西医科大学。(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互文的论文篇四

摘要:

我国西南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仅是为了单纯的竞技游艺活动,而且是伴随着该民族的人文意识不断形成,并在发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各种文化因素。这些人文因素涉及到艺术、生产、历史、生命思考、宗教意识、民族节庆等诸多方面,体现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价值。因此,参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既能锻炼人的体魄意志,又能培养人的艺术修养和思想情操。可以说,丰富的人文精神是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一个鲜明特征。

关键词:民族体育;人文因素;内涵意蕴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既是体育活动,又是文化形态,是各民族心灵智慧的结晶,它集养生、健身、娱乐为一体,将舞蹈、民俗、军事、宗教、生产等融汇在一起,文化内涵极其深厚。审视我国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民族的心理气质、哲学思想、伦理道德、艺术情趣、精神价值等蕴藏于本民族的体育活动之中,是在各历史时期伴随社会生产生活发展丰富起来而形成的人文价值体系体现。人们在健身竞技、娱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其中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人文精神。自古以来,人们正是通过健身、竞技、舞蹈等人体运动来传授生产生活技能,掌握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社会道德规范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中的跳、跑、舞等身体运动,不仅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而且能愉悦人的身心,促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睦宁。

一、音乐舞蹈的自然表现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本身来自该民族群体的娱乐、祭祀、寻偶等活动,与原始的舞蹈、原始的艺术、巫觋祭神、傩技表演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很难进行严格的划分。典型的如云南、贵州、四川等地苗、彝、佤、傈僳、拉祜、哈尼等民族都喜欢跳葫芦笙。这种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原本就是用芦笙管状乐器吹奏伴舞,它的音斗部分状如葫芦。除了用来吹奏表演外,还有芦笙舞蹈。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均对这种乐器和表演有所记录。关于跳芦笙,明倪格《南诏野史》亦曰:苗族“每岁孟春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唱和,并肩舞蹈,终日不倦”,[1]对芦笙的吹奏和舞蹈作了描述。芦笙舞,是在吹芦笙的同时,用下肢的胯、膝、踝进行灵活舞动,是西南少数民族最喜欢的一种娱乐活动。云贵一带的苗族芦笙舞最有特色,几乎家家都爱跳芦笙,人人都爱吹芦笙,舞蹈动作有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比傣族的孔雀舞更具广泛性,只要芦笙响就要跳芦笙舞。

二、劳动生活的微妙再现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孕育了体育运动,劳动生活产生了体育,体育与劳动有相似之处,都是一种肢体活动,不同点在于体育有健身性、娱乐性、文化性,还具有运动性和重复性等特色。通过体育活动,人的身体可以得到协调、完善、全面的发展。体育运动是由那些有助于人身心健康发展的生产技能和动作分化提炼出来的。

采集果实的攀爬、捕鱼游泳、投掷矛或射箭捕捉野兽,这些为了生存的活动,可以锻炼人的身体,增强体质,跑、跳、投、攀、爬等劳动动作正是体育活动的前身。西南少数民族的体育文化项目,源于人们对生活的寻求。这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与人的生活相关相联,凝聚着生长地的泥土和气息,他们用生产的土器械,用于娱乐的土乐器,给人愉悦,带来健康,提高能力,启发心智。盛于滇南、滇东北一带的苗族爬花杆,是当地苗族在花山节举行的体育竞赛运动。该项运动举行的时间是农历初三至初七,在场地上立高二三丈的木柱,柱顶放着猪头,栗子、酒之类奖励品,用来奖励获胜的表演者。这种体育竞技表演是表演之人双脚缠绕花杆向上爬行,头朝地面吹芦笙,然后猛腾上身,作180度翻转,头变为朝天空吹芦笙。这样不断循环直到柱顶,便用脚趾将猪头夹住,再双脚朝柱外亮相。

之后,又用脚趾夹栗子似蛇行下到距地面数尺处,再跃起翻筋斗落地,而芦声始终不断。这项体育文化娱乐运动,正是古代生活于密林高山上的民族爬树采摘果实的艺术再现。盛行于云南德昂、傣、基诺等少数民族的篾弹弓,又称为泥弹弓,是早期人们投掷杀猪场而衍化出来的一种射击工具,与一般射箭的弓相似,用篾制作而成,弹丸用粘土做成圆球形状。虽然射出的只是粗制泥丸,但比投掷增加了准确度和臂力的力度。当地民族随身携带,用来获取果实,猎杀鸟雀、蛙、蛇等小动物。篾弹弓还是这些民族节假日比赛的娱乐工具,竞赛的方式有跪姿、立姿、障碍、速射四种,可以进行单项赛,也可任由个人参加全能赛。立姿、跪姿为20米射程,速射为15米射程,障碍射为10米射程。比赛中,有的射手还可做高难度的造型表演,风姿卓越,射艺高超。这类体育文化项目显然也是源于人们生产生活需要而演进来的。

三、生命意识感的渗透融汇

有史以来,对于生命现象人们都在不断探索和诠释,热爱生命,求取生存发展是人类各民族不断进步的能动力。正因为如此,伴随人类生存发展起来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也体现出了生命意识感。人类的生老病死,生存消亡贯注于体育活动中,通过体育健康,能够使人的生命得到释放,由此而达到生命个体的极致。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中的生命意识感,自体育文化产生开始就相伴其间,是人们生命渴求的写照和寄托。藏族赛马、赛牦牛,侗族、苗族、彝族斗牛,就寄寓着一种顽强的生命意识和勇于进取的精神。早在150年之前,藏族雅袭在“望果节”就要举行赛马、角力、摔跤等体育竞技活动,以此来欢庆丰收。节日期间,巫师要主持祭祀活动,表达人们祈求万物生长不息的愿望。藏族的赛马还寄托当地民族对英雄的崇拜,格萨尔王每次出征均要举行跑马射箭的比赛,他本人也是因赛马获胜被拥戴为王。马是藏族人民的生命,格萨尔王是藏族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赛马这种竞技活动体现男人价值的力量、勇敢、智慧,形成了藏族人民剽悍勇敢坚强的性格。赛牦牛是康巴地区藏民的一种体育竞技活动。牦牛生性耐寒,体型庞大,毛长浓厚,擅长于在雪地或陡滑的高山跋涉,兼有黄牛的实在和水牛力大负重的特点,被称为“高原之舟”。在祭“咢博”、婚嫁等场合,当地藏民均要进行这种竞技活动。

相传唐代吐番王松赞干布在玉树用黑、白、花等的牦牛为文成公主和送亲大臣李道宗举行比赛活动,极有情趣,以此排解了文成公主的乡愁。宋朝时,藏族首领口角厮罗将牦牛绑上利刃冲杀西夏王元昊的军队,使西夏兵溃败逃亡。后来赛牦牛的活动就流传了下来。此项活动一般是在藏历六月底到七月初进行,赛手要将参赛的牦牛洗刷干净,在牛头上放一簇红缨,牛角挂各色彩绸,牛耳上挂鲜艳的条饰,牛尾系上扇形藏绘。赛手戴礼帽,穿藏袍,系红带,着皮靴,显得十分精悍有神采。参赛者大多为十四、五岁的英姿少年,他们纷纷驱牛疾驰,受惊的牦牛狂奔乱颠,骑手则极力驭制,纵然未能夺冠,但人人乐在其中,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顽强生命力的礼赞。此外,贵州黔东南苗族的斗牛也十分著名,大多数苗族过的节日都离不开斗牛的比赛活动。这种活动与农业耕作关系密切,通过牛与牛两角碰抵拼斗,可以比试出耕牛的威猛与健壮,从而择取优良品种,促进物种进化,推动耕作技术发展,创造更多财富。

斗牛的文化心态建立在苗族人民娱乐,祈求吉祥,比斗牛壮实的心理基础上,同时斗牛具有较强的刺激性,通过竞技,表现出苗族人民强悍勇敢,粗犷豪爽的性格和拼搏进取的挑战精神。以上的体育竞技活动,揭示了我国西南少数民族积极抗争、坚忍不拔的美学品质,象征和唤起人们努力生存奋斗的激情,在生存发展中,人的生命本质就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为生存去努力繁衍和进化。

四、宗教意识的潜移滋生

宗教意识是人们思维发展,力图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消除恐惧,战胜灾厉,祈求福祐等精神活动中的一种意识形态方式。原始的宗教和民俗信仰在客观上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常常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有许多民族传统的体育文化活动往往渗透着宗教活动的内存因素,既是一种体育娱乐,也是一种宗教实践活动。原始的体育文化活动和原始宗教一样,都是对原始思维的自然外化。原始阶段的古人类对自己生活的世界充满神秘感,为了达到人与神的和谐,根据自己的想象尽可能将掌握的一切活动用来取悦神灵,由此就将原始的体育活动与娱神慰神的宗教活动联系到了一起。我国西南地区的彝族祭祖先的“火把节”伴随摔跤、斗牛、赛马等盛大活动进行,将祭祀田公地祖和驱除鬼邪的宗教仪式贯注于其间。云南纳西族的“东巴跳”既是一种集体演练武艺的体育活动,又是祭礼婚丧中奉祭始祖丁巴什罗的祭祀活动。云南彝族中的撒尼人和阿细人的摔跤活动,不仅用来娱乐健康,而且用来祈雨禳灾。路南的内彝村,让少女赤脚赤臂在烈日下摔跤,以图阴气压倒阳气,使苍天降下甘霖,与巫觋相似。彝族进行摔跤活动时先要请巫师毕摩祭祀火神,让人与神得以沟通,而获得福泽。云南傣族的泼水赛龙舟,先让祭师杀鸡焚香祭龙王,求得风平浪静,竞赛平安。由于宗教的渗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往往讲究繁琐的仪式,深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宗教意识也在体育娱乐中得以继续发展。

五、社会历史的宛曲浓缩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所经历各历史阶段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映,折射了当时的社会变迁,在它的萌发、流传、演变等过程中,对民族社会历史加以浓缩,并通过体育娱乐唤起人们的记忆。瑶族的打陀螺活动,就源于南丹白裤瑶的“打土司”。瑶族人民为纪念被土司残害的瑶王,用石头打“土司头”进行泄愤,由此演化成了打陀螺的娱乐活动。这种体育娱乐活动将瑶族的历史和瑶族人民的抗争精神注入当中,体现了瑶族人民的理想与追求,反映他们占胜邪恶势力的愿望和憧憬美好自由生活的意愿。舞毛龙是仡佬族传统的一种体育文化活动,竹是制作毛龙的主要材料,源于仡佬族对竹子崇拜的习俗。一般是两条主龙、两条附龙、一个龙宝组成一支毛龙队。队员身体强壮,表演时龙身、龙头、龙尾动作协调,在敲锣打鼓、鞭炮齐鸣、黄烟缭绕中时隐时现。舞毛龙寄寓着仡佬族对龙神的信仰和竹图腾、盘瓠图腾的崇拜,是持续千年以上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黔东南地区苗族盛行的“踩鼓舞”,是一种具有民俗特色的体育乐舞,主要流行于黔东南的台江、剑河、施秉等县,在姊妹节、春节、苗年和一些大型活动中,苗族妇女在木鼓敲击的音乐节奏下,边跳边舞。这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在苗族社会中历史悠久,是苗族世代相传的一种习俗,明清以前就已经在当地流行,有对祖先回忆的《迁徙舞》,有模拟斑鸠、鱼虾等动物的《动物快乐舞》,有表现打猎的《狩猎舞》,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是苗族社会生活的折射。

“鼓”是“踩鼓舞”的中心,表演者的动作,象征的文化意象、表演的主旨都必须以“鼓”这一文化象征物为中心进行。苗族社会形成的父系血缘家族圈就是以“鼓”为中心联在一起的。在苗族迁徙的历史中,木鼓是家族圈的联络工具,失散的成员听闻鼓声回到家族圈中。因此,“鼓”成为了苗族家庭和苗族社会保持完整性的媒介。苗族进行“踩鼓舞”的娱乐活动,可以起协调婚姻关系,促进苗族家庭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以及帮助苗族家族圈经济互补,从而达到苗族家族圈和苗族社会成员之间的平衡和谐。

六、民族节日的相映生辉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与传统民族节日大多是人类最初文化意识的产物,都存在着朦胧性,而且互相联系,没有绝对的界限和严格区分。在民族节日活动中常常要开展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不仅得以展示,而且得以传承、提炼、升华,可以说民族节日是锤炼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熔炉,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是民族节日活动丰富多彩不可缺少的内容。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民族节日与民族体育文化得以丰富文化内涵,通过相互依托映趣生辉。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域广阔,所占面积有全国总面积的60%左右,生活习惯、风俗、祭祀仪式、宗教信仰,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因而所形成的节日活动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根据民族节日的需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有的用于岁首年节,有的用于宗教节日,有的用于农事节日,有的用于娱乐节日,有的用于商贸节日,而有的由于多样性、灵活性、普适性则可以在不同的节日中举行。

西南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的历法的年节,典型的有藏历年、开斋节、傣族的泼水节、哈尼族的十月年节。如哈尼族和彝族的十月年节,都要举行荡秋千、摔跤比赛,彝族还进行斗牛、扭扁担打磨秋等体育活动,傣族在傣历的新年“泼水节”,进行龙舟竞渡、放高升等活动。除了体育竞技游艺外,还有各种歌舞表演,如土家族的“摆手舞”,参与表演少则数十人,多则几百上千人,表演者围圈歌舞,用以娱神祈年;彝族在年节跳左脚舞,以月琴芦笙弹吹相和,用以接祖祀祖,气氛十分热闹,缤纷多彩。少数民族祭祀性节日活动产生较早,与原始宗教、图腾崇拜、祖先敬奉相关,由宗教活动发展成了宗教节日。

[2]如水族端节,来源于原始宗教祭祀祖先的活动,节庆时,要进行赛马、跳铜鼓舞等竞技娱乐表演;藏族雪顿节,属于藏传佛教节日,庆祝节日时,要举行跑马射箭、大象拔河(称为押加)、跳锅庄、赛马等竞技游艺。久而久之,宗教性质淡化而体育娱乐的气氛增加。有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来源农业生产,常常在农事节日中进行,如藏族的“转山节”是庄稼即将成熟的7月15日,烧香祭山神祈求丰收,同时进行赛马、射箭等竞技娱乐;仡佬族在庄稼成熟后的“吃新节”,在尝新同时,用竹制道具进行篾鸡蛋、推屎粑、护蛋等体育活动,以此欢庆丰收。“赶秋节”是贵州一些地区苗族庆丰收的节日,在立秋的这天,男子敲打锣鼓,舞着龙灯狮子灯前往“秋场”,姑娘们穿着节日的盛装边歌边舞,还进行拳击、荡秋千等体育表演。相对而言,大多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项目与娱乐节日相关联,如布依族的“跳花会”节,于每年正月初一至二十一举行,青年男女在草坝上伴随悦耳的鼓声铙声边歌边舞,恋人们则弹月琴、吹木叶私定终身。此外,有的体育文化项目与商贸节日有关,主要在经济发达的民族中进行。大理白族的“三月街”闻名遐迩,不仅进行商贸交易,还要赛马,玩龙舞狮。丽江纳西族的“骡马会”,在三月、七月进行。这种与商贸联系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不仅反映了少数民族经济意识逐渐加强,而且也表现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的不断变迁现象。

七、结语

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性特征,在产生的初期就包孕其间,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竞技活动中得以不断凸显,并越来越符合人们的文化审美需要。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中,那些与人文社会科学相关联的因素十分明显,有歌舞艺术的展示,有劳动生活的表现,有对生命哲学的思考,有宗教意识的折射,有社会历史的反映,有民族节日的映衬,涉及到了人文社会的许多方面。通过体育文化的竞技活动,可以感悟本民族的人文精神,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体验本民族的歌舞艺术,在本民族共同的宗教信仰下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在共同欢度民族节日的喜庆中,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性,不是一种孤立现象,是与本民族血肉相连的文化精神交融而体现出来的人文价值取向,长期以来在本民族的生存发展中,随着所开展的体育文化竞技活动而得以高扬。因此传承好我国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于弘扬民族精神,践行优秀的人文价值观,推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共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见邓钓.苗族芦笙的应用传统及其文化内涵[j].中国音乐学,,(3):118.

[2]王子华.云南民族节日[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302.

互文的论文篇五

【摘 要】英语教学的人文性是指在英语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学内容生成、教学方式运用及教学评价引导对学生人文精神所产生的熏陶与感染。

英语教学的人文性在目标维度上指向学生人格的完善;内容维度上指向所有英语活动;方法维度上指向自我反思实践。

教学中人文性的实现,可从教材与方法的结合,形成平等、对话、合作的师生关系,构建真实的教学情境,形成积极的教学评价等方面展开。

【关键词】英语教学 人文性 工具性

一 问题的提出:英语教学中人文性的缺失

长期以来,在英语教学中存在着过分关注语言形式的学习和语言技能的掌握的现象,而教学中的人文关怀却严重缺失。

这种工具性的倾向在教育教学实践上集中表现在:无视地区差距和院校类型,推行统一的大纲(课程标准)、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考试,过分看重统一考试的规格等。

英语教学不仅在于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体现语言的工具性效用;同时,着眼于培养学生外语学习的兴趣和有效的学习策略,不断增强学好外语的信心,凸显语言学科的人文关怀的功能。

在新课改中,英语课程标准在理念上兼顾课程的工具性和人文性,重视共同基础,同时提供多种选择以适应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关注学生的情感发展的需要和人文素养的提升。

英语作为一门人文学科,传承人文精神、增加人文关怀,是其重要的学科责任。

在英语教学中重视人文内涵的挖掘、品味,让学生的精神在课堂中得到充盈、提高、发展,彰显人文关怀,方能摒弃纯技术理性带来的弊端,引导学生追求精神的家园,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这样的教学起到的就是以文化的作用,让学生的心灵、精神在教学中得到丰盈,人文化的过程是用人类文化精髓塑造学生灵魂的过程,是为学生的人格注入人文气韵的过程,是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进行精神铺垫的过程。

学生通过人文课程的学习,不应只是形成一些技能、技巧,不应只是掌握一种实用的工具,人文课程还应让学生获得一种精神启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内在禀赋。

如果教师只把人文课程的教学停留在概念、词句、语法、技能、技巧上,那么很可能丢掉了更可贵的东西――学生人格与精神的形成。

互文的论文篇六

一、教师及时转变教学观念,提高人文素养

在小学阶段,语文教师扮演着重要的启蒙者角色,影响着学生的终身发展,因此,要想在小学语文课堂呼唤人文性的回归,必须从教师转变观念做起。传统的应试教育中,小学语文片面重视工具性的实现,教师很少关注人文性的渗透。语文教师应当从两方面着手,其一,更新教学观念,认识到渗入人文性的重要作用。这要求教师从应试教育的藩篱中走出来,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体,而不是一架架学习的机器。教师应当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塑造健康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培养独立的个性与健全的人格。其二,教师要重视自身修养,提高人文素养,从而起到感染学生的效果。语文教师在小学阶段扮演着重要角色,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成为学生的模仿对象,因此教师务必提高人文素养,真正做到关爱学生、呵护学生,发挥榜样作用与示范作用。

二、积极创造生动的教学情境,营造温馨和谐的人文氛围

新课程改革以来,情景教学法以生动性、直观性等优势备受师生青睐。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小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的能力欠缺,他们对一些抽象词语,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缺乏足够的感知与理解。因此,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渗入人文性,仅凭单一的口头说教是很难实现的,久而久之,还可能导致学生的厌烦心理。为此,小学语文教师应当积极创设生动、直观的人文教学情境,从学生的`感知能力与理解基础出发,潜移默化中渗入人文性。例如,教师在讲授人教版小学六年级上册第四组课文时,这是一组以“环保”为主题的文本,包括《只有一个地球》、《大瀑布的葬礼》、《这片土地是神圣的》与《青山不老》。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但是小学生缺乏足够的人生经验,他们对环境恶化的现象不一定有切身体会。为此,教师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多媒体,先展示一组反映世界各地优美风光的图片,激发学生的审美体验;再展示一组环境恶化的图片,引发学生对环境恶化的感知。通过这种直观、强烈的对比,学生环保意识的形成便水到渠成。

三、挖掘语文教材的人文内涵,适当进行情感熏陶

语文教材的编写既尊重了语文学习内容的系统性,又体现了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内涵,也是渗入人文性的一大平台。然而在语文教学中,存在着只重视传授语文知识的现象,如肢解文本、忽视对文本内涵的感知。因此,语文教师认真研读教材,挖掘语文课本中的人文内涵,适当进行情感熏陶。例如,教师在讲授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上册第六组课文时,这是一组以“亲情”为主题的文章,如《“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因此,教师不能停留在识字教学、划分段落、总结大意上,应当细读文本,带领学生感悟文中严父慈母的爱,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恰当引导,使学生联想家庭生活,感悟父母对自己深深的爱与呵护。

四、丰富语文教学形式与手段,发挥学生的自主性

语文学科内涵丰富,对学生来说,应当是一方多姿多彩、生动活泼的世界。然而部分小学语文教师照本宣科、教学方式单一,学生很难体会语文学习的魅力。学生好奇心、想象力与创造力受到了阻碍,人文性的渗透缺乏丰富的渠道。为此,教师应当丰富语文教学的形式与手段,激发儿童的参与兴趣与热情,在自主学习中感悟语文的人文内涵。

互文的论文篇七

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公平性缺失和督导工作本身人文性缺失的现状,要求凸显学前教育督导的人文性,这就需要培养督导者的理性自觉,构建人文意蕴的督导体系,形成督导工作的制度规范。

人文性,即富含人文精神、人文关怀的一种特性,是与工具性、功利性等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作为教育督导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督导起步较晚,也就是近几年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法规出台后,才走向“正规化”的轨道。迄今为止,我国对教育督导的人文性尚缺乏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有关学前教育督导实施及其人文性的凸显更是如此。本文以福州市学前教育督导为个案,就怎样凸显学前教育督导的人文性予以探讨,期待为我国学前教育督导提供新的视角与思维方式。

一、培养督导者的理性自觉

国务院新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明确指出,实施督导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就要求督导者需借助科学的手段,从专业角度上系统、科学和全面地搜集信息,并进行合理有效的整理和分析,在这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由于督导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因而应纠正以往过分注重监督、检查和评估,不注重凸显督导的服务职能,以往侧重管理和控制,不关注被督导对象的实际需求的缺点,不断树立督导的价值理性。基于此,在督导活动中,督导者的理性自觉就表现为不仅追求求真为宗旨的工具理性,而且追求向善为宗旨的价值理性,并在二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例如,在学前督导评估中,福州有其自己的做法:力求保证幼儿园、教师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保教工作上,每次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尽可能在常态下通过网上调阅原始资料进行,再配合实地检查进行,尽可能地减轻幼儿园不必要的迎检负担。实际上,从“解放自我”,追求世界普遍性,到尊重他者,尊重差别,提倡多元文化互补,人类一直在不断开发新的理念,以达成更多的、更深层的共通,这也是培养学前教育督导者价值理性自觉的内在要求。

近三年,福建省、市、县共同配套新建、改建公办园122所,其中,省市配套资金12484万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42216万元。至底,福州市每个街道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都有至少一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范围内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人数达到总幼儿数的41.1%。然而,农村公办园收费低,部分专项补助经费如农村学前班每班每年2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对公办幼儿园缺编教师按幼儿园年平均工资标准核拨补助经费等项目,常常存在经费未落实到位现象。不少农村幼儿园每年保教费收入大部分用于支付代课教师工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及教玩具的添置。很大部分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未实现“三独立”,这些园所仍“寄居”在中心小学内,未做到经费、人事独立及园舍的相对独立,幼儿的户外活动与小学生学习生活相互干扰,幼儿园的经费开支仍由中心小学代管和拨放,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归小学管理。由于管理缺乏自主权,幼儿园办园理念及保教质量的提升受到一定的制约。这些都是学前教育督导者价值理性自觉所应关注的问题。

二、构建人文意蕴的督导体系

学前教育督导体系的构建,需要沐浴人文关怀的阳光。正如内尔·诺丁斯著所言,“我们都沉浸在关怀中,关怀是人类的一种存在形式”“人类每时每刻都生活在关怀之中,因此,关怀是生命最真实的存在”。构建沐浴人文关怀的学前督导体系,首先,应突出对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关注。均衡和公平是近几年教育部大力推进的改革举措所遵循的原则,学前教育发展失衡与教育公平相背离。有学者对“—我国城乡园所数”、“20我国城乡幼儿园师资配置情况”、“年省际间学前教育投入的差异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现状的共性问题:一是城乡学前教育差距不断加大。城市幼儿园数量增长高于农村幼儿园数量增长,城乡学前教育普及率差异显著,城乡幼儿园教师总体数量差距悬殊,“师幼比”差距显著导致教师供给严重失衡。二是区域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加剧。不同经济发达水平地区之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差距悬殊,省际间学前教育投入水平差异大。在我国教育财政性经费的总量之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过小,特别是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结构严重失调。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总体上并没改变学前教育起点不均衡的现状,教育本身的规律也决定了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任重道远。其次,构建人文意蕴督导体系,应力求保障学前教育督导的公正客观与实事求是,忠于客观事实,不受私人关系影响;不避重就轻,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苗头,力求将问题分析到位,不浮于表层;敢讲真话、实话,不做“可说可不说”,或是“说了等于没说”的模棱两可的评论;既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又要对已有的成绩充分肯定,“督”和“导”都要准确,帮助被督导对象分析、解决问题。因而,学前教育督导应将幼儿园的进步作为督导起点和终点。在督导方式上,改变过去的命令式与强制式,逐步向启发式、民主式转变;在督导内容上,不断细化与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增强可操作性,并增加能反映不同幼儿园发展水平的弹性指标,力求通过督导发现进步,体现督导的公平和激励;注重“跟进式”过程督导,掌握幼儿园日常管理的真实常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在幼儿园管理由突击型向常态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化与规范化的转变中提供指导与服务;在督导方法上,灵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做法,力求能客观、全面反映幼儿园的真实发展水平,并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幼儿园的发展;在督政与督学、督与导、自评与他评等关系的处理上不断强化和凸显人文意蕴。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的督导部门对督导评估工具的开发还不完善和成熟,还需要不断改进与开发科学、专业的评估工具,才能确保在评估过程中获得全面客观、真实有效的信息,才能准确地观测和衡量被督导对象的即时状态及其进步的程度,这样的督导结论才能使对方信服。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9号)中强调“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和结果,不断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样适用于学前教育。督导部门可逐步开始开展适用于学前教育阶段的质量检测,并将质量监测应用到学前教育督导领域以准确、客观判断学前教育的结果均衡。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一日活动教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幼儿园新规程颁布后,幼儿在学校内的生活情况以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是否符合新规程理念,在贯彻新理念过程中是否有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等,这些对不在幼儿园工作的.督导人员来说,不一定会看得准,摸得透,因此必须建立督导专家库,扩大督导队伍。督导专家库成员从幼儿园园长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遴选。除专职督学外,注重吸收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学前教育专家共同参与督导工作,这样参与督导的学前教育专家多,学科力量强,专业配套,才能有效确保督导工作的质量。

三、形成督导工作的制度规范

督导工作的制度规范,涉及到组织规范、文化规范、研究规范和关系规范几个方面,其价值在于让督导者对规范的遵从逐渐内化为督导工作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首先,组织规范。组织规范的形成一方面在于组织原则的确立,另一方面在于明确教育督导的实际规程与程序。诚信、公正、高效、廉洁的督导组织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督导走上科学化轨道。诚信体现督导者在信任与合作基础上派生出真诚相待、相互尊重、彼此信任等诚信规范;公正客观,避免主观和偏见。督导组织机构的重要职能在于在复杂的督导实践中明确督导的实施制度、操作规程与程序。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实际行动让督导理念和价值取向得以落实,操作程序规程则是实际行动得以日常化和具体化的行动指南。对此,福州通过精心设计督导方案、合理组织督导队伍、细致开展督导检查、客观作出督导分析的专项督导方法与程序值得借鉴。其次,文化规范。督导活动是一种文化行为,事实上,作为存在,督导文化在其内部结构上做出了相应的表达:内蕴着一定价值取向的测评工具、调查报告等都是物态性督导文化的体现;督导组织制定的系列制度是制度性文化的体现;教育督导有其自己的文化精神,它“包含着公平、效率、人本的要素,三者组成了教育督导伦理精神的内核”。对行为的评判与“该不该做”的规定是行为性文化的表征。

基于此,督导部门应通过长期、持续的督导实践,不断培养文化氛围,形成自身独特的文化内涵,逐步构建起组织文化,并且不断提升督导人员自身的文化素养,确立督导人员共同尊奉的理念、价值观、工作行为规范和共享的价值观等。其三,研究规范。教育督导理论和实践情景的复杂决定督导工作同时具有实践和研究两种特性,督导者既是实践者又是研究者,应同时具备实践者和研究者两种角色品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督导活动中,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收集资料、合作探讨、自我反思、多方总结中解决实际问题。其四,关系规范。对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阶段性工作要求而言,教育督导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但是,督导者与督导对象之间不是压制与被压制,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第一,在督导者与督导对象之间构建互为主体、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其次,督导者需认识到被督导对象与自己有平等的人格,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的处境和要求。再次,具有合作观念,督导人员与被检查督导对象之间应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坚守诚信,建立起督导双方平等且自愿的合作关系。最后,应具有角色意识,遵从幼儿园的实际发展需求,承担和履行各种不同角色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如服务者、研究者、管理者等。

互文的论文篇八

英语教学的人文性指向三个维度:在目标维度上指向学生人格的完善;在内容维度上指向所有英语教学活动;在方法维度上指向自我反思实践。

1.在目标维度上指向学生人格的完善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旨在使学生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

学会认知,即获取理解的手段;学会做事,以便能够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产生影响;学会共同生活,以便与他人一道参与人的所有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进行合作;学会生存,是三种学习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

而个体人格的完善是其认知、做事、生存的必备条件,也是现代教育追求的重要目标。

在分科教学背景下,各门学科都承担着根据自身特点促进学生人格完善的任务。

英语教学的人文性即是在英语教学育人有所指向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人格完善理念的指引下,将其所承载的真、善、美转化为学生的信念,充实为安身立命的家园,为学生人格完善打下坚实基础。

2.在内容维度上指向所有英语教学活动

英语课程的综合性特点,立足于日常生活的经验,是对日常生活经验的整合、提炼和加工,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需要。

英语教学以课堂为中心在时间上前后延伸和空间上内外拓展,其人文性在内容方面表现为与所有英语教学活动相联系。

无论是作为理解的阅读和听话,还是作为表达的写作与说话,都是蕴含着思想情感的语言交流活动。

不同学段、不同学生的认识与判断能力存在差异,因此英语教学中思想情感熏陶内容的深度要考虑学生的经验水平和个体差异,对范围与广度的选择服从于个体发展的需要,不应做漫无目的的拔高,也不应在低层次水平上徘徊,更不要用机械的教学程序钳制学生体验与思考的自由。

而应当密切结合教学活动的展开实际,将人文性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让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和感染,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3.在方法维度上指向于自我反思实践

“只有导向教育的自我强迫,才会对教育产生效用,而

其他所有外在强迫都不具有教育作用,相反,对学生精神害处极大,最终会将学生引向对有用性世俗的追求。

”这种教育上的“自我强迫”就是一种反思实践,在反思中让学生发现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进而成为自我。

在英语教学中,要求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养成高尚的品质、品味伟大的精神等指令性的话语并不少见。

这种单一的说教是否能真正深入学生的精神世界?是否能对学生精神的充盈提供有益的养料?是否能为学生提供真正有益的人文关怀?在老师的一次次说教下,学生学会了用套话与空话来应对教师提问和考试的技巧。

因此,只有通过自我反思实践活动,将“我”投身到英语教学内容中去体验、去感悟,并与教师和同伴之间共同探讨,才能有效建构起教学内容的个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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