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范文(21篇)

时间:2023-11-14 16:07:50 作者:QJ墨客 最新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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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在此,笔者围绕xx市试点工作实践,谨就上述相关问题谈一点一家之见,并提出几点建议,与业者商榷。一、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自5月北京市宣武区首个启动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迅速铺开,全国已先后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就特点而言,各地的试点分为几种代表性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还有xx现正实施的市区共管模式。xx于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同年9月正式组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市、区两级设立,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由区大队派驻中队;市支队和区大队对外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街道中队以区大队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支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区大队受市支队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半年有余,从效果上看,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机构膨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等问题。但也出现了值得思考的“瓶颈”问题。(一)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法律对各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予以肯定,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各试点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就xx而言,已出台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作为新的政府规章,就指导性来看,还不能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指向的各种执法工作。作为专门性法规,还不够细、不够具体。例如,针对俗称“城市牛皮癣”的乱贴乱画现象,xx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了俗称“呼死你”的制裁方法,也就是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拔打乱张贴上所公布的电话号码,致其瘫痪,收效显著。从社会反响看,群众也比较满意。显然,“城市牛皮癣”是违反《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对其制裁也是顺应民心的,“呼死你”的做法是顺应法意和民意的。但按“罪刑法定”的原则,“呼死你”显然是在“罪定刑未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外制裁”。实际上已有法律界人士在《扬子晚报》等媒体上对此发表了类似看法。由此看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条文在制裁乱贴乱画方面还缺乏明文规定,或还需增加具体操作方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明文皆不可为,“法外制裁”显然不可取,但不采取措施,群众又会认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以上仅是管中窥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大量类似问题,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没有金钢钻却有磁器活”的尴尬境地。(二)人员、经费不足问题19,xx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通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向社会招收了100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又以同样方式增招了400名执法队员,今年还将招收100名。从社会反响看,广大适考人员报名应试十分踊跃,竞争十分激烈,录取率基本保持在25%左右。应该说,招收人员是经过严格筛选,择优录取的,人员素质也是比较高的。xx作为拥有600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型城市,相对于500多万人口,现有的1000余名执法队员是不算多的。另一方面,这1500人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不能得到市政府财政全额拔款的保障。今年,虽然明确了年人头经费三万五千元的`政策,但市政府财政只负担一半,另一半仍交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一方面,作为年人头经费,这3万5千元还要刨去队伍办公费用,基建费用,用车费用等分摊开支,真正下发到执法队员个人手中的年收入大大缩水;另一方面,各区政府负担一半年人头经费,也存在一个落实问题。可以说,就目前政策而言,xx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高的。这对工作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一是不利于提高广大行政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当工资福利落实不到位,甚至严重不足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靠执法养执法”,“执法靠狠、经费靠罚”的作法,形成“执法经济”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与“执法为民”目标背道而驰。(三)暴力抗法问题实际上暴力抗法问题也属于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的范畴,但其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焦点问题,有必要单列出来,重点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相对人的素质参差,层次不齐,矛盾的尖锐程度很高,暴力抗法屡见不鲜。诸如取缔无证占道摊点,制止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遇到暴力抗法的频率十分高,执法受阻、执法队员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仅20,xx市就有十余起暴力抗法事件见报,造成了多名执法队员受伤。就目前的保障制度看,仅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就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管理方法上提倡的“文明执法”原则。这些笼统的指导性条文、原则,并不能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如果以报警方式,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公安机关事后介入,固然可以将施暴者绳之以法,但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很可能已遭到侵害,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更无从谈起。广大执法队员在遇到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时,并不能从法律明文中找到怎么办的答案,只有“文明执法”的原则性规定。今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一例粗暴执法行为,不出一例打人事件,违者下岗”。那么遇到暴力执法时,面对违法摊主砍来的菜刀、泼来的开水,执法队员当然指望不上公安机关的“远水”,又不能冒下岗的风险与之搏斗,除了坐以待毙和落荒而逃外别无选择。实际上,上述现状已经造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消极执法现象,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呼声日盛。三、对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按照国发[2002]17号文的精神,现在全国范围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已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接踵而至的是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了积极、稳妥而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围绕上述几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及时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基本法层次上,国务院还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条例》。在这方面,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实施程序、备案与监督程序的原则性规定,这给各地地方工作带来了困难。但针对目前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应该修改完善已出台的《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步骤、领域、范围及报批程序,机构的设立、性质、地位、领导管理体制、运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行使职能的程序等具体规范。尤其对现阶段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无法可依”的新问题更要有法律明文规定,总之,要全面考虑,详尽说明,务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可章可循。(二)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经济”,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要杜绝将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法。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的执法队伍也不能简单的人员合并,而应是通过高标准的资格考试择优选材,优化组合,这种筛选要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来进行,要确保组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带来的多种职能。同时,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必须由市政府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严禁以罚没收入返还作为经费来源或补充,真正做到权力与利益完全脱钩。(三)建立完备的执法安全保障制度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的突发性特点,要解决暴力抗法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措施只能有两种:一是执法者本身就拥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二是执法的过程中有拥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在场参与执法。前一种形式即香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警察执法(在警方机构内部设置侧重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小贩科”),后一种要求执法时有警力全程协助。就xx具体情况而言。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模式,具体操作上,可以由交巡警110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协同巡查执法。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突破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正是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此项工作正处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少“瓶颈”阻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机,鉴此,笔者谨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共商共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参考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x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x政府网》、《x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年

岳塘区宝塔街道包括七个社区、六个资产管理委员会、一个集团公司,辖区面积30。8平方公里,人口数15。5万,辖区内有9条主次干道,小街小巷125条,店铺1400个,清扫面积28万平方米,各类市场5个,历史形成的非规范老市场2个,高、中、低档小区80余个。,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面提升宝塔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区控违拆违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安排部署城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切实加强“门前三包”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辖区“脏、乱、差”的局面。现将我街道城管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城管是第一任务”的要求,我街道年初制定了《20宝塔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年宝塔街道城市管理方案》、《2012年宝塔街道控违拆违巡查工作人员规章制度》、《2012年宝塔街道控违拆违巡查中队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与考核办法,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街道办事处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组员由机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主任组成,自上而下的统一了思想。二是抓好骨干队伍。我街道不断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由城管办、执法室,村、社区均配备好城管专干,负责巡查和信息反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立即报告,切实加强了沟通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我街道出台了一系列详细的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及配套的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在常态管理上下功夫,采取日巡查、周讲评、月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将责任落实到社区、集体资产委员会。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的年终绩效考核,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

2。加大投入,形成保障。我街道把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纳入了公共财政支出,并设立了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对涉及城管系统的经费,街道财政优先安排,全力保障,及时足额到位。截至目前,我街道已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共投入60万元用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其中印制宣传资料花费5000余元,在对城管监督员发放降暑药、草帽、遮阳伞等一系列特别关爱行动中,花费1万余元;集中整治经费7万余元;成立城管自行车巡查队投入近2万元。

3.强化措施,确保效果。城管工作任务重,管理难,

为形成合力,我街道强化各类相关措施多管齐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力氛围。我街道通过宣传板块、宣传栏、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城管教育及控违拆违政策的宣传活动,特别在一大桥匝道醒目处设立了一块60平方米大型宣传广告栏,过往市民一目了然,城管理念深入人心。我街道每个社区都成立了2支城管文艺宣传队,目前已搞宣传170余次。共印刷宣传单一万份,并于2月24日在长塘社区举行了一次以城管宣传为主题的启动仪式,效果良好。此外,街道要求各村、社区干部走村入户,深入宣传城管、控违拆违相关政策和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集中整治。我街道严格实行小街小巷“白加黑”、“五加二”“两扫一保洁”清扫保洁制和控违拆违专车巡查值班制,采取每天查、普遍查、重点查、反复查的形式,力争把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在街道辖区范围内拆除违法建筑75处,共计16874。95平方米,新增违建为零,控违3户。在“集中整治、逐路规范、管理跟进”的方针下,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共采取集中整治行动5次,对30余违章户进行了处罚和查治,并清理了户外广告栏30块。三是加大评比力度,推行“门前三包”机制。按照市、区的要求,我街道、村、社区一起与街道辖区内主次干道所有店铺签订了“门前三包”合同,与背街小巷95%的门店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容监督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四位一体”。

我街道城管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区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在城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向兄弟单位学习,需要领导进行指导。

1。“门前三包”效果不明显。目前,我街道在“门前三包”上的落实未能全部到位,仅仅是停留在合同与责任书的签订上,特别是宝塔中路等处的门店会出现乱象“回潮反弹”的情况,因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责任书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2。综合治理方面合力有待加强。城市管理是全方面的管理,从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城管办反映给各部门、单位的城管事项来看,大部分事项能够落实和整改,但部分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如历史形成的农贸市场、乱搭建的老棚户等。

3。遗留问题的处理“难开路”。由于历史形成的部分难题,涉及人员较多,时间久,一旦采取行动将带来不稳定因素。

4。部分小区管理较困难。我街道有部分小区一直无专业的物业管理,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管理又不完善,再加之大部分城管问题在整治后因未能坚持长效管理、规范管理,致使工作进入了一个“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小区居民素质与认识程度的不一致导致管理难度大。

5。执法室队伍的管理和市容监督员的作用有待加强。目前,凡是安排市容监督员执勤的点,市容面貌比没有安排人员执勤的地块秩序好;但执勤固定点上的部分市容监督员对点外50米的“六乱”行为却视而不见。

2012年下半年,我街道将在市、区城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高标准、严要求,打好控违拆违之战,将城管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打造文明、和谐、整洁的宝塔。

1。狠抓日常工作,完善责任城管环境。我街道将就城管工作积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将城管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将其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一是做到强化管理,做好24小时清扫保洁,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二是强化重点,推行“以拆违促拆迁”的工作模式,重点防违控违,从重点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等区域着手着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动态巡查,确保和谐控违和长效控违。

2。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合力城管氛围。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在管理和服务中城管作用,我街道将进一步延伸和壮大管理队伍,形成巡查合力,实现管理跟进,同时将采取重要时间定点值守、繁华地点机动巡查、主要路段大队负责的量化管理方式,以确保巩固市容环境成果。

3。鼓动全民参与,创新城管工作模式。我街道将在下一阶段加强“大走访”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居民群众对“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认识,提高全体居民对城管工作的参与度。同时将“便民联系卡”的作用充分利用起来,让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力争在全街上下形成“同心同德、扮靓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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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参考

回顾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年来,大队继续深入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划分管理责任区,合理配置管片人员,采取正常班和早中晚班交替管理,确实落实管理的定人、定岗、定责任。同时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找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中的薄弱环节和平时管理盲区,确定重点整治区域,有针对性制订整治措施,推动管理执法向城乡结合部延伸,通过实施对“八村一组”和社区喷涂广告、私搭乱建、卫生死角的综合整治,有效改变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相对薄弱的状况。

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为基础,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目标,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包保责任进一步落实。大队联合市爱卫办、文明办、党工委、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先后对市区临街单位、学校、大型商场及百余家工商业户对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进行了检查验收,对14家违反包保责任的临街业户进行了查处,使市区责任单位对落实包保责任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违规占道治理成果显著。大队在开展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过程中,从突出重点、整治难点入手,加强重点地段的整治,对东、西市场,安排专人,及时延长工作时间,进行严看死守,对占道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反复清理,有效治理了繁华商业街区的违规占道现象。同时在工作中积极推广“人性化”执法和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从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入手,因势利导,管理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取缔与疏导并重,要求执法队员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使业户由被动接受处罚到主动参与管理,减少了执法阻力。全年清理零散摊点710起,疏导规范临时摊点40处;清理店外堆放1440起,清理取缔店外经营、流动经营行为570起。并先后整治文化路劳务交易占道秩序,规范建材街劳务车辆靠活区秩序,彻底清除珲春街和森林山大路交叉路口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西出口道路乱停车占道现象得到进一步治理。

(三)户外广告设置更加规范。一是完成户外广告微机存档工作,户外广告审批更加规范、便捷。二是采取源头控制,从严审批,并注重提档升级和美化亮化要求。先后联合工商、民宗等部门向全市30多家承制广告牌匾的业户下达了广告牌匾制作规范须知,下达户外广告文字内容不规范限期整改通知书120多份,推动我市户外广告牌匾民族文字逐步实现规范。三是做好不规范户外广告清理和便民广告疏导规范工作。全年清理掉临街业户橱窗广告及建筑物粘贴广告1000多处;清除乱设各类充气拱门、横幅等户外广告200多起,及时拆除破损、残缺、闲置的广告牌匾80多块;共查处非法喷涂小广告和居民楼道乱贴小广告案件20余起;粉刷乱喷涂非法广告2000多条,设置街头便民广告张贴栏两处。

(四)治理污染城市路面收到实效。创新管理手段,切实整治带泥上路和沿途撒落现象,坚持管理依靠服务的理念,多次与市区运输企业沟通,积极化解被管理对象的对立情绪,促使这些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洒落封闭设施,如珲春发电厂运煤车辆安装防撒落密闭盖板后,使用效果良好。通过采取源头治理,污染城市路面的现象明显少于往年。

通过巡查发现和市民举报制止私搭乱建13起,配合相关部门进入社区清理占用公共绿化用地行为40起,配合街道清理社区私搭乱建行为,依法拆除150处违规搭建,拆除栅栏100延长米,建筑物和构筑物6处,清除垃圾死角及堆放物90多处,清理出绿化用地2000多平方米,保障城区绿化工作顺利进行。

进一步巩固北山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做到每日至少两次上山巡查和交接班制度。在巡查管理中,阻止损害景区环境行为百余起,教育上山游客200多人次,立案查处乱砍乱伐树木案件2起,及时发现并扑灭1起山林火灾,基本遏制了在北山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挖沙取土等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

在加强人力三轮车管理的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执法大队在较大压力和阻力下,勇挑重担,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对市区电动三轮车营运秩序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和规范,查扣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54台,移交符合回收条件车辆29台,并会同相关部门对25台无牌无照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销毁处理。改变了过去电动三轮车无人管理的历史,结束了市区电动三轮车营运混乱局面,管理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大队结合今年我市城区道路面积增加的实际,及早部署,组织人力完成城市清除冰雪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做到每条街路、每个路段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并有专人负责,确保清雪任务及责任的落实。

过去的一年,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一切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与其它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执法程序和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管理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所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解决。

二0xx年工作计划。

继续推进管理执法从市区向社区和“八村一组”的延伸,逐步实现城管执法全方位一体化,全面提升珲春整体环境水平。加大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第一线的执法管理作用,提高城管执法的效果。

1、管理质量再精细。加强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严格考核,塑造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管理队伍。

2、市容管理再规范。规范季节性摊点的审批、临时占道、户外广告、三轮车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容管理。做好清雪责任落实工作,确保给市民一个美好的市容环境。

3、执法水平再提高。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考核,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中队长以上干部签订岗位责任书,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文明执法制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让人性化管理融入城市管理和执法之中。

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推开和深入,大队将进一步整合力量,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业务关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促进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回首过去,我们满怀自豪;展望未来,我们信心倍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改变城市整体环境为重点,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管理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城市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

(一)部门配合不够。一是个别部门存在相互推诿、踢皮球现象。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在今年6月全市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后成立,将部门不愿管、管不了的一些城市管理处罚权划入城管局后,相关部门以管理权与处罚权分离、无强硬措施为由,没有履行相关管理职能,出了问题后就直接移交、让城管去执法。二是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还不明确。比如违法建设查处,城管局只承担处罚职能,无法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对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无法立案;同一件社会噪音,占道属于城管范畴、深夜扰民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同时超出分贝数也属于环保治理内容。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矛盾没有在规划、建设阶段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就“带病”进入城管执法阶段,留下难以执法的后遗症。

(二)城管执法环境差。一是城管队员工作枯燥。城市管理工作每天直面社会矛盾,城管队员尤其是市容管理的队员,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论严寒酷暑、不管天晴下雨,每天都要不停地劝导、说服、教育,每天重复一件事。二是城管工作“两头受气”。管紧了,少数围观群众会指责城管队员没有同情心;管松了,街面就乱了,大部分市民同样也会指责城管队员履职不力。三是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和管理意识不高,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热情不高,部分市民宁可评头论足也不愿以身作则。四是执法保障不到位。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式来管理市容市貌。但是,部分商贩却把文明执法当作耍赖、要挟的理由,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经常遭到违法当事人的谩骂、殴打,明显的暴力抗法案件结果被当做治安纠纷调处,不仅助长了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让我们队员身心疲惫,很无奈。

(三)城市功能不配套。一是市场容量不足,分布不均。城区无合理位置设置集中经营点,仅有的几个市场都被改作他用:虹源市场、晋东市场、安汉市场已改为超市,正常运行的仅丰盛市场、晋中市场,城南与城北新区至今没有农贸市场,导致摊点乱摆、以街代市。二是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达标,导致居民小区环卫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无人治理,小区内乱搭乱建没有及时控制。三是车辆增多而城区内停车场严重不足,靠占道停车、春节期间单位开放停车、增设临时停车场等措施,但仍不能根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四是城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数量不足、规划不合理、建设不先行,导致后期建设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

(四)经费保障不足。一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城管局现有协管队员120人,他们的工资是按公益性岗位工资1380元核算,每人每月300元的工作经费预算了10个月,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们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但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今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环卫工人包括“五险一金”仅1600元。二是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自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承担的管理职能也越来越多,城市综合执法范围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等多部门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成本急剧增大,运行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住建局、县住建局的指导下,xx县城管理大队认真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致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市容秩序整治目标。坚持常态巡查治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县城管大队累计整治规范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等不良行为860余起(次),有效解决了城区占道经营、骑门经营问题;对城区主要干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文明劝导、拖离、锁车,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力度,累计劝离乱停乱放车辆1800余辆;拖离暂扣乱停乱放车辆390余辆,处罚390余辆,处罚金额78000元;配合交警、运管等部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效规范了城市道路公共区域停车及客运秩序。

(二)户外广告监管工作。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强化广告管理。拆除大型墙体喷绘广告30余块;清理占道及影响通行的led显示屏和灯箱广告40余块;督促20多家门面更换破损门头广告,清理背街小巷办证刻章、枪支迷药、贷款等“野广告”700多条;清理招聘、出租出售等广告600多张;查处张贴“野广告”60余起,处罚金额18000元;大型墙体喷绘广告、门头广告备案费用35500元。

(三)违法建(构)筑管控工作。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筑”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的巡查,对“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努力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由于今年职能划转,城管大队巡查发现的“两违建筑”均报送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20xx年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采取“四个检查”方式:一是检查是否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二是检查是否有土地使用证;三是检查是否有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四是检查是否违法超占面积。“两个取证”: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口述笔录调查询问材料取证;二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图片照片取证。20xx年以来通过对我县规划区内出现的“两违”建设,共巡查出15起案件,其中立案结案5宗并罚款165390。00元,现场拆除1户,违法建设4户,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违法用地5户,违法占地面积18亩。

(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我县城已实行环卫市场化,由专业的团队,专业的设备对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进行管护,并形成考核机制,有效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质量。同时坚持人工保洁与机械作业同步的原则,不断提升环卫保洁质量,着力整治环城路脏乱差,20xx年累计清运各类垃圾44649。27余吨。

(五)扬尘整治。强化在建工地“一硬三池”的有效监管,每周不定时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日志,形成长效机制。查处带泥上路的渣土运车10余辆,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共计5000元。

(六)噪音监控及时有效。强力做好中高考禁噪工作,发放停工通知书到各建筑工地,查处噪音扰民等举报40余起(次),及时回复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5件。

(七)加强市政设施养护。今年来,维修破损污水管道500余米;更换破损井盖60余个;维修维护路灯100余盏,更换灯杆5棵;修复破损人行小板400余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

1、干部选派。大队13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74户贫困户,选派出7名干部下沉驻村,其中选派一名副队长和工作员驻村担任网格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定期研究安排帮扶工作,主动帮助和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带领干部职工对包保户贫困户坚持每周到户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制定可行措施,帮助群众发展。

2、帮扶情况。今年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与驻村干部一起到糯东村参与村脱贫攻坚各项问题研判,参与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卫生整治、信访矛盾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20余次。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做好对本单位帮扶7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每月到帮扶对象家中遍访不低于4次,通过培训和召开群众共商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做好资金支持,在20xx年,xx县城管理大队已累计下拨资金约4万余元,其中,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为31480元,聘请一名煮饭阿姨(保洁员),工资从20xx年1月开始计算,1500元每月,截止到20xx年8月份,现已发放工资12000元。三是大队主要领导带领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参与糯东村前沿攻坚队齐心协力对20xx年已达脱贫标准的18户54名贫困人口,按照程序开展脱贫退出工作,现糯东村138户547人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全部脱贫。

(二)党建工作。围绕两学一做,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建立城管大队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期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学习教育常态化。采取专题学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专题讨论等形式,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用革命文化传播滋养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营盘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健康管理员,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当市场从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测(含动物、肉类产品、外环境等)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标本时,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二是加强人员管控。为加强营盘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做好进出人员管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县城管理大队对营盘农贸市场6个通道进行暂时性封闭,暂留2个通道供市民通行(疫情稳定后已将通道解封)。三是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县城管大队在营盘农贸市场出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站,根据七步工作法(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对市场内各营业摊点、商铺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台账;对疫情期间有外出史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登记;对出入农贸市场市民按规定进行登记、询问、测试、提示等。在市场入口出设置警示牌,未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在市场内循环播放疫情防控音频,用通俗易懂的本地话向进入农贸市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控意识,积极加深群防群控社会氛围。四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为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洁,xx县城管理大队共出动城管队员400余人次对市场进行每日冲洗、消杀。五是排查冷冻、海鲜食品商铺。对营盘农贸市场内所有冷冻、海鲜食品商铺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店铺进货货源地及经营者是否出入高风险地区。

三、工作亮点。

(一)聘请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为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城管大队聘请县人大、县政协、融媒体中心、县文联、金桥百汇物业、云盘农贸市场商贩等各行各业人员13名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搭建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强加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促进城市执法者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xx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8月初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中转站15座,按照《xx县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9〕52号)文件要求,全县着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减贫摘帽”目标顺利实现,我县依托已建成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成效显著。一是xx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上半年(1-5月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1。32%)的基础上翻了一倍,达到了65%左右;二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助力xx县顺利通过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

四、存在问题。

20xx年度经过县城管大队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和省、州、县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1、“脏”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学校路段、农贸市场周边白色垃圾还偶有可见。

2、“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如占道经营、骑门经营、夜市摊点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仍存在轻微反弹等现象。

3、“差”的问题还解决得不彻底。有些地方整治不够细,有些地方管理标准不够高,群众偶有投诉。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如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滞后,造成车辆乱停乱放,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疏导困难等问题。

5、市民文明意识亟待提高。市民素质参差不齐,沿街店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难度大。

五、20xx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

结合xx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工作计划。

1、加快xx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ppp”模式项目推进工作。

2、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理情况和问题精准快速掌握、快速决策、快速处置。

(二)工作措施。

1、坚持对“脏乱差”整治持续发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3、全力配合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城乡垃圾收运系统运行工作;

5、全力做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工作。

6、全力做好楼下镇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查缺补漏巩固工作成效。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守住蓝天。对我局负责的城建项目,严格落实“6+2个100%”、“两个禁止”及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继续深化拓展“刷脸”考勤、视频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措施;强化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撒漏整治管控,加强餐饮业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处置设施的查处力度;深入推动中心城区裸露土地补植。二是保住碧水。督导“四区一县”城管部门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管;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高速围合区内小流津河、迎宾大道西渠等10条河道及南湖、唐庄子2个坑塘的治理,采取截污纳管、清除底泥、生态修复等多种措施彻底消除水体黑臭,努力让河道、坑塘长治久洁。

2.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从问题最为突出、最薄弱的环节抓起,着力解决“小广告”、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固症”;对照创建点位测评标准,推动“网格化”管理落地,确保每个点位都有人管、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做到发现问题无遗漏、治理无死角、监管全覆盖。

3.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加快补齐杏元村基础设施短板、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坚持“社会参与、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村民受益”的原则,努力实现杏元村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提升,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捐建道路等基础设施,为杏元村全面实现小康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积极履职尽责,协助做好宋房子村精准扶贫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我们把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凝聚共识、转变作风、培树正气、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全局上下形成了“日清日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先后获得了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新竞赛和花卉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市互联网信息工作网络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依法行政优秀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心城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督导海兴县成功创建省级“洁净城市”、任丘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检;完成农村地区太阳能地热能取暖试点工作年度任务;二是代市政府编制了《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实施方案》《xx市深化集中整治“一区三边”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暨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xx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专件,为城市建设管理提档升级夯本固基;三是为及时统筹协调重点工作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前期工作协调委员会,实现即时发现问题、即时协调解决。同时,建立健全了层层负责、压茬推进、环环紧扣的质量安全管理督导检查推进机制,通过查作风、查责任、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大幅提高了项目建设管理效能;四是施工中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实行“刷脸”考勤、视频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6+2个100%”和“两个禁止”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完整

(一)扎实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牌匾设置、户外宣传、挖机城市道路、占用绿地等许可事项1929件,《下达整改通知书》150余件,清理各类小广告157500余张,清理覆盖非法喷涂11600余处,配合公安机关,对张贴野广告进行治安打击3次,城区市容面貌有了新的改观。

(二)持续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按照“六个零容忍”要求,落实巡查监控、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对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上半年共制止违法建设行为6次,组织强拆9次,拆除违法建筑28处,达8251平方米。

(三)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业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我局通过多举措强化法制培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把学法与用法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已依托局党委理论中心组。

学习。

安排案例学习交流3次。二是举办“法制讲堂”。局法制室组织精干力量对局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执法大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已组织“法制讲堂”3期对2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执法程序规范化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三是强化业务交流。积极参加由住建部、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局领导、法制工作人员及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全员参训。强化与司法系统的沟通交流抽调法制工作骨干力量到区法院进行挂职锻炼深入了解司法系统运行方式学习法律实际运用技巧进一步优化完善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水平。

(四)全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结合文明城创建,共清运各类垃圾23492车,14万余吨;

清理无主垃圾1147车,48690余吨,平均日处理垃圾1000余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处理率达到100%。

2.为了迎接自治区70周年大庆,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城管局开展了以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监察为工作重点的卫生整治工作。

(1)清理了xx地四家村河道、xx聂胡地英金河畔小区北侧河道、x镇高x速口金剑铜业南河道、xx镇三眼村魏家窝铺河道内的无主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26760吨,覆盖取土96车。

(2)清理桥北阳光家园二期、健康家园附、物流园区、中昊街、滨河路、东郊八队、西城办事处等区域4000余吨无主垃圾、生活垃圾。

(3)我局利用三天时间,在桥北钢材石材城区域开展以清理建筑垃圾,整理建筑材料,填埋垃圾,拔除杂草和平整地面为主的献工献时清理环境卫生行动。此次共清理环境面积172086平方米,覆盖取土148车。

(4)清理三眼井、南大营子、柳条沟多年积存垃圾。出动204名环卫工人,共清运垃圾840吨。

3.加强公厕管理,结合迎接自治区70周年大庆,我局对xx区内42座水厕进行维修,已完成xx座;148座水、旱厕进行粉刷,已完成80座,其余公厕粉刷预计7月低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如厕环境和服务效率,重新修订了厕所保洁标准,坚持每天对144座旱厕进行4次清扫,对77座水侧实施全天候保洁。上半年,厕所及化粪池均无超标、催掏、漏掏现象,截止6月中旬,共完成x车x、共计17544吨的清掏清运任务。

4.迎检路线整修专项行动。针对自治区70年大庆迎检路线存在的路面、人行道破损严重等问题,我局共出动100余人、8台装载机、8辆运输车和5辆钩机车。重点对赤锡路、查干沐沦大街、金都街和清河路等区域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已完成金都街、查干沐沦大街、赤锡路31803.56平方米铺砖工作;

已完成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500平方米的道路划线;

清理高速赤峰北出口路两侧炉渣、矿石料、白色垃圾500立方米;

已完成高速赤峰北出口南侧黑色铁管刷漆300米;

已完成清河北路两侧人行道8500平方米的破碎维修;

完成金都街1180平方米的水泥路面修复工作。

和处罚。在城区饭店宾馆集中的地段,采取夜间执法的措施,实行24小时监管,餐厨垃圾偷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五)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

制度。

计划。

新增清扫保洁人员197人,配备5辆摆臂车、2辆专业垃圾车、2辆吸粪车。

(六)开展万达广场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和设施、露天烧烤、乱排乱放建筑垃圾、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户外宣传广告和牌匾安装、居住区积存垃圾等行为。二是开展清洁专项行动,以“治脏、治乱”为目标,年投入费用100万元,配备清扫保洁人员39人、垃圾箱100个,实施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消除卫生死角。三是投资3400万元,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维护改造。目前,正在进行智能停车设备调试,累计安装违停抓拍监控15套、停车监控杆11基,更换匝道护栏和灯带556米、路灯31盏,完成全部停车位施划。

新增2台应急抢险工程车。三是加强防汛物资保障。购置了雨衣水鞋、反光背心、led投光灯、强光手电等25种防汛物资1000多套(件)。四是加强防汛值守,对城区重点部位,安排专门设备和人员,坚持每天24小时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有序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9000万,采取ppp模式,建设占地1680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110吨/日,服务覆盖红山区、松山区(含新城区)、元宝山区(平庄镇和建昌营镇)和喀喇沁旗(xx镇、x镇)x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000万,正在进行基础建设和设备采购,预计8月底试运营。

正在进行万达区域土建、设施设备安装工作。

3.认真实施2017年道路维修工程。今年计划维修改造街路32条,小巷40条。截至目前已完成同裕胡同、昭君宾馆胡同、十六小胡同等32条小巷的维修改造,道路维修工作已全部完成。

4、扎实抓好中、西立交泵站及四干泵站改造项目建设。今年计划维修改造泵站三座;

新建排水管线1800延米,新建钢铁街一体化泵站一座。截至目前,排水管线站前街-园林路-解放街-宁澜路已完成管线铺设工作已完成。钢铁街一体化泵站设备已采购完成,正在安装制作一体化泵站管线迁移已完成。正在进行一体化泵站沉井工作。

5、着力抓好排水管网管理。今年计划对260公里排水管线进行疏通,目前已全部完成。

6、其他项目推进。

情况。

30个渣土排放监控点项目,正在进行安装;

改造垃圾压缩站18座已全部完成,计划新增垃圾中转箱50个,现已完成25个;

加固改造垃圾填埋场项目、新增1500个城区垃圾箱、600个农村垃圾箱项目正在进行招标。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绣花”精神下大功夫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秩序整治和拆违控违工作,不断提升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二是加快环卫设施建设,确保新建30个渣土排放监控点项目、增配1500个城区垃圾箱和600个农村垃圾箱项目、新建改造垃圾压缩站19座项目、新增垃圾中转箱50个如期交付使用,确保垃圾填埋场加固工程年内按时完工。加快采购清扫车2台,洒水车2台,吸污车2台,农用垃圾转运车辆19台。

三是发挥好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功能,扎实抓好排水管网、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加快实施城区内涝整治工程,确保260公里排水管线疏通任务如期完成,缓解城区内涝,保障城市安全,使群众生活更加便利。

四是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确保今年8月底前建成试运行。

五是稳步推进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确保一期工程年内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六是积极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七是尽快完成局机关办公楼的搬迁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1.实施“家管理”抓班子带队伍夯本固基。将“家管理”模式融入机关及队伍建设,引领全局干部职工把讲规矩、懂尊重、抓落实、带队伍、日清日结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凝聚起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正能量和强大合力,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培树“大国工匠”李德等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李德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拼搏奉献、至精至善的品质;深入落实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完成全市城管系统科级以下执法人员轮训工作,2200人参加培训,实现了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2.推行“五个一”+“工作日志”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结合推进“日清日结”工作,全局实施“五个一”+“工作日志”机制,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进程和时间节点,定期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党小组会、学习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下沟通分析会。同时实施工作日志动态管理,每周由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参与评选,评出周优秀工作日志,年终将优秀日志评选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得实惠。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清廉为民务实。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和防控工程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考核;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开设干部职工理论自习室,通过集中自学、理论骨干讲课等多种方式,深化党章党规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干部职工规矩纪律意识;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深入园林、环卫等局属单位,督导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机关、党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32个制度,促进党务、机关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工程管理方面出台了《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考核制度(暂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7个制度,切实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支部委员会年党建工作总结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党建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扎实抓好政治引领、标准化建设、志愿服务、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现将2021年主要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把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工作日程,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有效地推进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年内进行x次安排部署,及时制订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的任务和要求,每年干部职工人均撰写学习笔记x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x篇,签阅干部学习笔记x次。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党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支部坚持周一、周四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强国、xx党建等平台,采取领学、经验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省市县重要文件、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等知识,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专题党课x次;围绕乡村振兴政策理论方面深入五三村开展宣讲活动x次,做到学习教育广泛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测试、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学习教育多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断掀起新的高潮,切实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习教育实战化。

道德模范,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带动人,提高政治素质,筑牢思想基础,让党员“学”有目标“做”有方向,争做城市管理的标兵,促进党支部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局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支部重视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投入资金x万多元订阅各类党报党刊和学习资料,通过多种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支部全体党员分别到颐和社区报到,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明确党务干部,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分别与x名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内容,按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管理和开展党员评议。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市容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内x名党员在“七一”期间被表彰为“优秀******员”,x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支部按照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组织程序的原则,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现在已按期转为正式党员x名,上报入党积极分子x名并备案,新递交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x名,目前正在培养当中。

深入沙河镇五三村x户贫困户家中了解并进行信息确认,帮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加深对贫困户的了解、获得贫困户的认可。开展党的科学理论和乡村振兴政策理论知识宣讲活动,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x场次,深入宣传打赢乡村振兴战的举措进展,面对面宣讲脱贫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现场答疑解惑,努力加快五三村乡村振兴步伐,主动开展生产、生活信息咨询、政策对接等帮扶活动,确保贫困群众了解国家各项惠民政策,顺利通过省市组织的验收。

实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局主要领导定期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分管各队、股、室负责人谈话,内容从工作作风、工作困难到近期思想动态,通过交心谈心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切实做到思想上共振、感情上共鸣、行动上共进,真正将交心谈心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

在党组织领导下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的协调联动作用,努力提高宣传新闻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发送、转载,发表新闻稿件、专题报道近x余篇,被每日xx网、中国xx网、xxxx网等媒体采纳x余篇,并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政务公开,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立足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摸排力度,持续开展乱停乱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违法搭建等城市乱象进行治理,针对城市管理民生领城热点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反应,坚决避免小话题形成大气候,小问题引发大事件。三是认真及时办理投诉咨询建议等。对接到的投诉咨询或工作建议,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给予回复,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微信群、

学习。

强国。

xx党建app等党员远程。

教育。

信息化平台作用,开展党员线上学习教育工作。年内开展廉政谈话x次以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正能量宣传片,定期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和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同时,通过xq、微信等形式做好重要节假日廉政警示提醒,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规矩,做到自警自律。比赛,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指示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主动作为,扎实开展。

疫情。

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防控间,党员带头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城区市容市貌巡查管理,及时劝导城区不戴口罩人员,疏散人群聚集行为x余次;安排在岗的x名干部职工主动到社区报到,参与所在社区(村)楼院卡口值班;抓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单位干部和外来人员扫码登记、测量体温、酒精消毒等事项,为帮扶五三村和各社区分别赠送口罩、消毒酒精等物品。四是持续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督促党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特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领岗领责,开展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活动,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常识,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树立共建美好家园的健康理念。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监督。开通“临泽城管”今日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增加“随手拍”功能,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有效治理城区各主次干道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作业、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乱象,实现让城市更整洁有序、更靓丽舒适的总体目标。二是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集中力量整治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及影响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建设临泽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自x月x日全面开始实施建设,x月底系统已全面建成,现正在进行系统试运行。为下一步形成大城管格局,提高各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办事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有效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有一些不足:一是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存在与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开展志愿服务等相对较少的情况;二是学习形式单一,在组织学习上照本宣科多、研讨交流少,学习的深度不够、入脑入心不够,主动学习能力不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指示等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决策部署做到入脑入心,在领会掌握精神实质的基础上,与城市管理。

工作。

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的成效。

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xx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xx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xx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发展理念,持续以“绣花”精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细化管理推动人居环境改善。

1、大力开展增绿护绿。一是抓好提质改造。完成对金大地森林公园、南湖路、迎松路混交林口袋公园的改造和舞水河东岸风光带增设便民设施的规划设计及预算。二是做好项目移交。完成舞水河东岸、17条市政道路等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并纳入日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三是抓好日常管理。共清理绿地内石块、渣土等403吨,修整绿地草皮约75260平方米。擦拭清洗养护区域台阶、园路8052。5平方米,施肥52吨。洗尘约373500平方米,洒水1040吨。补植死亡地被1850平方米,修剪面积约23560平方米,清理绿地内杂草约207600平方米。因受“7。3”洪灾影响,对茅利溪进行清淤作业,安装护栏共计168米。

2、狠抓“两违”建设防控。共组织拆违行动24次,先后6次参加县城水源地保护区危旧房拆除等重大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拆除面积9419平方米。共拆除新建和历史存量违建12582平方米。大力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拆除“圈地占用”违建120平方米。

3、持续推进“智慧城管”。持续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在现代城市管理中的信息支撑作用,使“智慧城管”系统成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效率、提高城市应急能力的“倍增器”。对高清摄像头、扬尘噪音监测系统、车载移动定位终端、智慧城管通终端和单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排除设备故障4次,目前智慧城管系统平台运行正常,共接收智慧城管问题案件10107件。

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写乱贴”等易反弹问题为重点,不断细化管理方式,使各类“城市病”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力开展“清障行动”,查处违法占道290余起、暂扣共享单车20余台、处罚违停车辆300余辆、劝离70起;制止城区乱种乱养52处,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共清理学校周边90余个流动摊贩;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0余起。

5、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强化巡查,有效遏制广告违法现象发生。共监测广告240余条,清理户外垃圾广告500余处。强化“牛皮癣”小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违法小广告追呼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共处罚“牛皮癣”小广告违法行为198起、拆除有安全隐患广告牌225处。

6、做好城区环卫保洁。一是做好城区日常保洁。对县城人流量大的路段每天实行“一普四保”,对较偏的主次干道每天实行“一普三保”,县城核心区主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城乡结合部道路每天洒水2次。累计清运生活垃圾13687。36吨,共收集处置餐厨垃圾3776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二是提升环卫应急保洁能力。在“7。3”洪灾中,共出动环卫工人215人次、垃圾清运车5台、道路冲洗车37台次,共清除泥沙12吨,树枝杂物等漂浮垃圾9吨;清洗道路41万平方米。清运怀东高速出入口垃圾4。8吨,出动22人次,车辆3台,清除树木、杂草46平方米,冲洗道路2980平方米,清捡白色垃圾3880平方米,铺设绿网465平方米。出动人工约60人次,车辆设备50台次,对湘商产业园和荆坪东路进行3次应急保洁,清运垃圾约90余吨。三是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维护。共维修公厕2次,垃圾池2个,中转站6次,修建机扫车排污沉沙池1处,清掏公厕化粪池及管道5处。

(二)守牢底线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深入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对209国道k2858-k2868路段存在“夜间路灯未开启、夜间行车视线不良;道路两侧村庄人员密集,横路行人多,驾驶人车速过快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更换镀锌钢套管及穿线套管800米、led灯具40套、空气开关50余套、路灯子线75米;修复人行道砖12平方米、绿化带138平方米、修复路面22。52平方米、重新更改砌筑电缆检查井110余座,完成路灯照明部分整改任务,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2、科学实施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根据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要求,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方式,对市政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城镇环卫、市政照明和园林绿化七个部分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普查。现已完成35条道路,共计道路42。46公里,桥梁9座。

3、全面开展城市桥梁技术检测。完成9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其中a级桥梁5座,b级桥梁4座,桥梁安全状况良好。积极应用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桥一档,桥梁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共修复沥青路面188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87平方米、盲道33平方米、人行道板342平方米。维修路灯手孔井36个、排水口238个、排水管道49米。砌筑电缆电力井264座、雨水井21座。更换电缆1660米、led灯具、灯罩80套、清理垃圾198立方米。

(三)强化监管深入推动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对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常态化巡逻,实现常态化监管。拆除县城水源地违建2处,面积1126平方米,拆除危房3处,面积2680平方米;清理水源保护区村民非法种菜1860余平方米,清理河岸堆放垃圾5吨,拆除河道养殖棚和围栏21处,制止非法钓鱼人员100余人次,收缴捕鱼地笼52个,设立安全警示牌30块。共清运各类垃圾17。8吨,放置勾臂式垃圾箱8个,拆除舞水河岸坡破损垃圾池1处。二是严格生活污水处理。改造生活污水管道80米,清理疏通茅利溪南污水管网1500米,试运行污水提升泵站1座,全年污水处理总量1655。48万吨,排放生活污1719。62万吨,处理率96。27%。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狠抓渣土扬尘污染。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巡查监管机制,确保渣土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对县城在建工地逐一检查,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工地土方运输和建筑(装修)垃圾管理的通告》,做到工地渣土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严格实行渣土外运前置审批制度,强化对渣土车辆运输动态检查,严控渣土运输道路污染。设立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填埋场1处,有效缓解装修垃圾乱倒乱堆突出问题。二是狠抓餐饮油烟污染。对餐饮经营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管控并完善台账资料,共排查商户93户,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器71户,22户正在整改中。三是狠抓烟花爆竹燃放。持续抓好县城规划区内“禁燃限燃”防控,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燃烧垃圾30余起。

(四)开展垃圾分类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完善公共区域设施。共投入17。59万元,对县城滨江路、舞水风光带、茅利溪南路、荆坪东路等10条主次干道,安装三分类果皮箱191个。二是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投入10余万元,在“天成院子”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处,共安装6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4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大件固废垃圾存放屋1座,为小区居民赠送三分类垃圾桶150余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同时计划将南湖花园小区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小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深入推进公区机构垃圾分类。按照“基本实现县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投入4。62万元,为19个单位统一配置分类投放垃圾箱142个,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单800余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

(五)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优化执法力量。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以执法需求为导向,对四个执法中队进行整体重组,配强执法骨干、改善办公环境、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外学外送、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先后选派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队伍依法办案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厘清执法边界。不断厘清与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乡镇等多部门的执法界限,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消除执法盲区,提升执法效率。四是依法严格处罚。全年共办理涉及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渣土扬尘、市政设施、房建执法等领域和各类案件199起,罚款金额14。8万元,通过严管重罚,有效震慑了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来源途径单一,部分执法人员自我提高意识不强,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政策法规掌握不透,文明执法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够强。

(二)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过程中,个别中队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措施跟进不够,个别疑难问题治理不够彻底,有的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执法能力和质量都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突出抓好“四城同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大力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坚持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全面争先创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

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创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创国家5a级景区、城市工作等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和谋划各项工作,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举全局之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全体300余名干部职工取消休息休假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坚守到各个值守点,进行24小时蹲守执勤,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查验,对乘车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宣传。城区内除维护城区秩序外,配合相关部门关停网吧、ktv等游乐场所,排查各宾馆客栈,劝离聚集扎堆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单位内部和对口扶贫村自查自清,及时摸排,按时上报排查信息。二是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酒吧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对建设工地和开业酒吧开展全面检查,共摸排城区工地、酒吧20余次,排查人员8000余人,严格督促各营业酒吧必须每天进行消毒、进店戴口罩、查看电子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深化体制改革,夯实队伍建设。

一是以国家、省、州、县关于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前提,贯彻落实《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积极调整“三定”方案,以推进职能设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机制、经费与装备保障等配套改革。同时根据“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要求,对权责清单再梳理,共新增和保留行政权力8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79项,行政强制6项)。二是以学习党规党纪、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为主线,开展法制培训6期315人次,同时,组织全局184名干部职工参加“七五”普法学习并测试,通过率100%,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法治水平。三是加强纪律作风督查,督查室每天对各股室、队的日常工作、纪律作风进行督查,一年来,发布督查通报43次,电子屏显示通报5次,有效规范了全局作风纪律。

三、抓细微攻难点,全面推进城区现新貌。

(一)分步分类消化古城问题,护古城古朴风貌。

一是组织精干力量整治古城旅游秩序,规范出店经营,查处游商游贩。截至目前,规范出店占道经营150余起,暂扣游商游贩物品120担(件),收缴花环、发光饰品、小工艺饰品2000余件,花灯450余个。二是扎实开展古城区乱搭乱建钢化棚、阳光棚、违法建设等影响古城风貌的整治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隐患,建立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截止目前,拆除钢化棚24处、面积1570。8平方米,违法建设10处、面积1300多平米,违法违章临时构筑物5100平方米,废弃电线近10000米,较好的维护了古城的原始风貌。三是古城交通治理。对古城骑行和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共拖离乱停乱靠摩托车870余辆,查处违规停放小车120多辆,给游人和居民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1、以整治为抓手,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结合城市发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占道经营、游商游贩、校园周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油烟污染、“摩的”非法营运等整治,逐步规范市容市貌,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交通意识。截至目前,开展专项大整治20次,常规整治70次,集中整治32次,共规范店外经营9000余起,处罚占道经营300余起,劝离各类流动摊点18000余起,暂扣物品100起,拖离乱停乱放摩托车5700余辆、僵尸摩托23辆,查处违停小车5300余辆,非法营运“摩的”340余辆,清理牛皮癣7000余张,乱牵乱挂、乱堆乱放450余处,乱搭乱建6处。

根据《xx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我局共组织3100余人次,980余台次车对全县范围内破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广告招牌、大型户外广告及喷绘类乱粘乱贴广告进行拆除清理,共检查户外广告、招牌4200余处,拆除1200余处,处罚违规设置19起,并对各辖区门店招牌统一规范设置,进一步提升了城区高空视角。

2、出重拳整治环境污染。今年来,我局出大力严查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从事商业活动、沿街叫卖、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乱倒生活垃圾、餐饮行业油烟直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我局实行不定期巡查,对于不配合的商户和个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截止目前,签订“门前六包”责任状3000余份,查处夜市油烟污染5处,督促店铺整改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50余家,查处乱丢生活垃圾、焚烧垃圾行为213起,噪音污染16起,违规燃放鞭炮4起。

3、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城区钢化棚整治,保障县域规划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已拆除钢化棚75处,面积12300余平方米。二是全力以赴抓好兰径市场整治工作。抽调90余人,对兰径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在市场大门口左右两侧划定临时停车区域近300平方米,解决近100台车辆的临时停靠问题。取缔早市及占用道路批发,蔬菜水果批发转移至土桥垅农贸市场指定地点,本地果农到县中医院巷销售点,菜农到兰径市场二楼销售点统一销售,并科学设置宣传告示牌4块。对市场一楼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堆物、出店经营等乱象进行清理,共拖离乱停乱靠车辆62辆,引导自产自销农户到指定摊点销售260余起;清运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堆物16处,清运各类垃圾、杂物8车次;劝离各类流动摊贩100余起,有效维护了兰径市场秩序。为确保整治成效,指定两个中队专门负责管理市场,建立长效机制。

(三)紧抓规划红线不放松。

严格落实县“两违”办工作要求,加强拆违控违工作,抓早打小,将违法违规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受理建房备案92户,装修备案319户,处罚违规装修27起,拆除违法建筑132处,面积13554。85平米,同时我局对查非纠违后续处置工作积极推进,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四)突出源头,结合智慧城管严抓渣土管理。

1、行业安全生产宣传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治理并举。一是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xx县城市建筑垃圾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渣土公司年度审核及检查。全年整改渣土公司6家,召开交通顽瘴痼疾推进会7次,组织渣土运输司机集中学习8次,观看警示片3次,发放安全生产资料600余份,深入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座谈会5次,确保渣土运输车辆无重大交通事故。二是对所有渣土公司车辆车载gps进行核查,通过gps来监控行车轨迹,杜绝了乱倒、偷倒行为的发生。三是同治超办、交警部门开展渣土运输车辆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工程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每月开展不低于2次的集中稽查,全年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17起,立案查处不按指定路线行驶7起,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6起,有效的遏制了渣土运输乱象。同时,设立通宵班,严查晚间私自拉运石头的偷运行为,截止目前,暂扣不按规定运输车辆60余辆,教育劝导司机260余次,要求工地整改5处。

2、进一步强化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消纳场建设。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我局在各类新建、装修房屋、店面装修备案时,告知申请人需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不得随意丢弃,并按要求倾倒至指定弃置场(青山溪弃置场)。发放倡导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宣传单800余份。二是开展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针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渣土车不按指定地点倾倒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教育劝导100余次,暂扣乱倒拖拉机10辆,立案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8起。三是积极推进资源二次利用,我局积极联系城区加工企业及回收废旧点对建筑垃圾的木材、泡沫、塑料等进行再加工及回收,有效推进资源再利用。

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巡查数字化管理。一是严格工地扬尘防控措施。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洒水抑尘等防尘降尘措施。严格落实道路扬尘治理,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全年督促工地修建过水池及完善冲洗平台5处,围墙安装喷淋设施1处,查封污染路面的出入口6处,立案查处未冲洗车辆和带泥上路3起,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1起,有效遏制城区施工及道路扬尘。二是加强渣土车辆管理,精细规划车辆运输线路、时间,错开上下学高峰期,要求渣土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严格规范装载的要求。通过智慧城管监控平台对主要路口、路段进行巡查,对渣土车上路时间、运行轨迹进行监控,及时查处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时间运输的行为。全年通过智慧城管查处未按时间运输5起,暂扣车辆4辆。

(五)凝心聚力助推精准脱贫。

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帮扶干部深入帮扶联系扶贫村,扎实推进得家、万隆、高山田、老洞四个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摸排存在问题,并积极研究给予解决。为帮助贫困群众解决销售难的问题,组织发动全局157名帮扶干部,帮助扶贫户完成84005元的农副产品销售,在融洽干群关系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稳步进行。本年度四个贫困村504建档立卡户、2052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村整体出列,并顺利通过了省、州、县的各项检查验收,为实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党建工作。

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按时开展“三会一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党员进社区“双报道”等活动,严抓党建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发展新党员工作,根据工资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额,我局现有党员79人,其中在职党员69人,预备党4人,退休党员6人,截止第三季度共收缴党费12889元,本年度已转正预备党员1名(十二月可转正2名),新接收预备党员2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均已通过党校学习。二是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活动。3月复工后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我局三个支部分别与沙湾、古城、城北等社区形成结对共建的党建进社区服务,开展扶贫帮困、送法进社区、爱国环境卫生宣传等志愿活动,通过支部与社区链接带动城市管理现新貌。三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我局71名在职党员均完成了居住地社区报道,并积极参加社区的各项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共开展共建活动6次,志愿服务活动7次。“两新”结对共建方面,由于古城公司受到疫情影响,上半年以疫情防控为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均通过网络平台来实现。下半年处于半运作状态,工作重点为党员发展和企业凝聚力建设。四是抓好中心组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来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理论4次,党组书记亲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讲廉政党课1次。成立党风廉政专项小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人事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七)机关股(室)高效运转,中心工作显著提升。

以巩固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果为工作目标,全局结合城市发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宣传。截至目前,向上级主流媒体上报信息宣传稿件13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上稿60余篇,州级以上90余篇,县级采用130余篇,发布曝光栏140余期,上报调研信息和典型材料10余篇,妥善处理网络舆情4起。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核审工作。6月24日,我局出台了《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凤执法发〔20xx〕25号)“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的核审,提高执法文书和办案质量,今年来,审核案卷61份。同时以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为契机,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内容。9月22日,我局发布《xx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凤执法发〔20xx〕32号)。加强复议诉讼应对工作,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三是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协调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宣传解释。对一些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积极做好对投诉人的解释说明工作,并提供正确的反映途径。一年以来,共受理来人来访15次,处理县长信箱匿名投诉及网上投诉20次,到京接访2次,处理网格投诉8次。四是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工作。今年有州人大建议4件,州政协提案2件,县人大建议7件,县政协提案11件,均圆满完成。五是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加强在建工地安全宣传力度,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单位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一年来,我局未出现治安案件和失盗失窃案件,确保了安全和稳定。六是各项常规工作平稳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稳中创新,网格化、档案、禁毒等工作稳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延至扶贫村等。各股(室)、大队各司其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局工作高效运转。

四、存在问题。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承载工作量大,而人员较少,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又较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二是城市管理手段还不能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三是群众对于城市发展的各项工作意识还跟不上我县的城市化进程,部分市民还缺乏相应的城市文明意识和环境意识。四是城市基础设施欠缺,缺少便民菜市场,自产自销农户没有销售地方,导致执法矛盾较多。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着力推进管理精细化、服务亲情化、执法人性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一)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转作风。加强学习,积极引导广大城管干部、执法队员树立“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攻坚思想,坚持“好字优先、干字当头”的理念,勇于拼搏,敢于攻坚,乐于奉献,切实强化城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抓廉政。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防腐意识,严肃纪律、秉公执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严厉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扼制一切可能发生腐败的苗头,坚定地把好了廉政关。三是重执行。以实干求实效,抓执行促成效。分类分项制订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负责制、两级监督考核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克难攻坚,一抓到底,真正将措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四是强监督。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执法规范、队伍管理、服装标识、车辆装备等配套标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市容管理,助力城市发展。以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专人守点守片责任制,以人巡为主、车巡为辅,对城区占道经营、游商游贩、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放、非法营运“摩的”、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等城区乱象进行管理,做到不漏死角。引导并帮助本地菜农、果农到政府指定地点统一销售,引导露天烧烤、食品流动摊点进店铺经营。

(三)持续推进“门前六包”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门前六包”责任制,禁止店外店、占道作业、乱牵乱挂等违规行为。向广发群众大力宣传“门前六包”责任内容与职责,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城市共建的良好局面。督促社区抓好“达标户”、“优秀户”评比等制度落实,动员街道社区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

(四)坚决落实好禁炮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精神,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在禁炮区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坚守规划红线,严厉打击一切违法建设。积极与社区密切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管住一片、震慑一方,全力遏制辖区“两违”现象,确保城区规划有序。

(六)继续巩固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维护。做好护学岗,严厉查处校园周边游商游贩、出店(占道)经营等。

(七)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道路扬尘的规范管理,完善智慧城管数字化平台建设。严格车载定位系统,制止道路扬尘,更加完善渣土公司运输车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智慧化巡查力度,对主要路口实施不间断巡查,严格渣土运输,防微杜渐。将智慧城管系统综合运用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减少人力、物力投入,真正实现智慧化管理城市。

(八)持续做好精准脱贫工作。按要求落实上级各项扶贫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对表抓紧抓实抓细工作,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以切实行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

(九)进一步优化机关效能。一是坚持维稳第一的原则。做好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禁毒等重大工作,确保全局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诉、涉访以及应急突发事件,保障全局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化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党课、观看纪录片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开展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是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律、业务知识、执法技巧等各项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职业素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做好财务、政工等相关工作。科学调度,在财力、物力上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正确选人、用人机制。五是全力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加大对各县(市、区)洁净城市指导、督导力度,发挥黄骅、任丘、肃宁、海兴“洁净城市”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以克论净”,推行“双五”标准,各县(市、区)全部争创“洁净城市”。积极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序推动国家、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落实。实现高速围合区内环卫作业市场化,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市区主次干道全部按照一级道路标准进行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高速围合区内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全部纳入环卫市场化管理范畴,努力让城市更干净;加快实施300座旱厕改造,切实解决市民如厕难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完整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综合执法局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抓承办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会契机,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努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牢牢掌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围绕学懂弄通新思想、鼓舞士气聚人心、塑造城管新形象的目标,加强宣传引导,深化理论武装。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16次,

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

60。

余次。

坚守意识形态领域高地。

充分发挥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学习《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实施方案》,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好落实工作。

“以案为鉴、议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不定期开展执法执纪、人员在岗、规范着装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暗访情况,及时纠正不足。

党务政务全面公开。

及时受理和办理群众咨询、投诉、监督和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信访案件。

12。

件,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成立。

xx。

“城管蓝”成为社区居民安心居家的“色彩”。

指导督促环卫企业、中心城区垃圾处理中心发布管控措施。针对。

xx。

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作业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设备严格落实消杀制度,

29座垃圾转运站、130座水厕、165座旱厕每日消杀2次;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运生活垃圾。

出动雾炮车对主要街路喷雾消杀50余次。

关停园场。

3处,落实动物园日常消毒,重点加强动物笼舍卫生及消杀工作;

对公园内座椅、垃圾桶、健身设施等的卫生消毒工作。通过防疫工作,提升了城管系统整体形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按照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会、

xx。

“精细化管理集中行动年”要求,开展以“百日攻坚”行动为载体,聚焦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的城乡精细化管理行动,努力实现全区城市管理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洁化。

生违建采取。

“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或举报立即依法查处。全年拆除新生违建5221平米,拆除存量违建75842.42平米,清理新增违法设施6855处,并对全区临街建筑私自放坡,违规搭建电梯、台阶、门厅、雨搭、吊筐、地锁、防停桩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全年累计清理54514处。

截止目前全区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和楼顶字牌。

3000余处;

清理店外经营、游商散贩26783起;

整治乱停乱放非机动车16691起、乱贴乱画9624处、噪音扰民1142次,不规范建筑工地119起。

拆除沿线违建。

578处、楼顶字及龙腾柱691处,粉刷楼体立面43003平米、修补街路两侧台阶6083处、拆卸违规围栏吊框889个。

新建、更换破损围挡。

9.57万平,悬挂草皮装饰2.33万平,画面0.15万平。

更换沪式交通护栏。

3689套、标识144处、临时信号灯等交通指挥设施19套(台)。

新建、改造赤锡路西侧、政府广场、姚家洼遗址、西拉木沦大街南侧等绿地。

6.39平,在重点节点新增摆花合计6.39万平;

新建大型花架造型16处,树池口彩色铺装1609处;

更换白蜡树129株,种植云杉树209株,实施动物园笼舍搬迁及粉刷。

施划道路标线。

2万平米;

更换步道1.1万平米;

道路铺油1.7平米;

粉刷路灯杆131根,治理路灯飞线6140米;

改造。

xx。

东高速口抗压路面。

1999.5㎡。

围绕让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目标,

2020年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

xx。

京环公司,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年清理弃管小区。

31万平方米,背街小巷垃圾3000余处,出动机械化清扫设备16308次,洒水车1900次,抑尘车90余次,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5%。清除各类小广告15万余处,累计清洗城区护栏约41公里,城区环卫保洁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

垃圾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粪便处理继续保持。

“双百”目标,全年收运生活垃圾30.03万吨、粪便2.4万吨。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投产运营,累计处理餐厨垃圾。

2437吨。

结合。

xx。

区实际,制定了《。

xx。

6项工作,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设施设备、分类作业、宣传发动、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通过以点带面,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大型宣传活动,

面向群众发放宣传单页。

1.5万份,发放宣传手册1.5万份,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2次,打造示桥北范片区1处,松州园示范小区1处。

扎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监察,在重要卡口安装。

查处违规行为。

100余起;

282辆,更新新型环保密闭车辆161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22辆;

对各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进行验收销号,并举一反三。制定黑臭水体排查方案,定期对全区范围进行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xx。

xx。

xx。

区行政执法一大队、

xx。

区行政执法二大队、

xx。

区行政执法三大队和渣土管理站相关执法职责,组建。

xx。

xx。

“局队合一”体制。涉农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街的名义行使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受区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中心城区由区综合执法局派驻执法队伍,以区综合执法局的名义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受街道办事处和执法局双重管理,按照“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构建城市管理体制新格局。

充分发挥区城管委统筹、抓总的职能,构建。

“大督考”工作格局,细化考评标准,建立“月考评月通报”制度,实施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考评,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客观分析典型问题,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城乡日常管理推动更加有力。全年累计督考320次,其中夜间督查27次,通报并整改“零容忍”、“严管理”和常规考评问题4500余个,整改率100%。重点区域(公园、广场)专项整治行动,督查20次,累计发现问题100个,全部完成整改。高铁沿线专项整治行动10次,累计发现75个问题基本整改完毕。赤子峰会专项整治行动5次,发现问题25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市重点项目观摩现场会专项整治行动总计督查15次,累计发现问题120处,全部完成整改。制定重大活动(会议)城乡综合管理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加强各类调研考察保障工作。进行沿线环境秩序保障54次,其中国家级路线保障2次,自治区级路线保障15次,市级路线保障33次,区级路线保障9次。

110指挥中心接受市民举报六大措施实现了全天候、无缝隙、空地一体的监管督察体系。全年共派遣案件。

97789件,办结率87%。

搭建我区城管、环卫工作督考及户外。

led监管平台,提高督察考核效能,对全区led显示屏进行统一管理,配套出台led显示屏智能优化管理办法,督促、引导商户将符合规范的led显示屏统一接入到智能监管平台的管理服务系统,截止目前接入监管平台的led显示屏商户1600余块,接入工作已基本完成。智慧环卫监测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目前进入平台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升级阶段,下一步将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控考核,增强使考核结果的实效性和准确度。

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流程,完善与相关部门、执法大队的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查处、案件移送等制度,文书制作、案件办理均严格依法开展,做到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办理程序依法合规。

2020年我局实现了执法人员执法案件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执法工作进行了公示。法制参与审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共计186件,其中涉诉26件、复议16件。

全面贯彻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扎实推动城管系统。

“强基础、转作风、树形像”专项行动,全年组织法律基础知识培训4次,培训人数达1200余人次,特别是8月27日邀请到国家住建部专家、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王毅老师,为我区执法人员进行了专场网络直播培训,为日后案件处理厘清工作思路。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全年共计组织。

5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植物园、长青公园、

xx。

40余处。

提高应急抢险的能力。

制定并落实《。

xx。

257.09km,清掏检查井及雨水井27472座,对雨污水管网定期巡查,确保城市管网排水系统一直处于安全稳固的高效运行状态。

开展。

100余人,执法车辆12台,累计清理噪音污染30次、占道经营50余次,在社会关注的大型考试期间营造了安静整洁、畅通有序的环境。协调中智公司在考场周边提供1044个免费停车位,以保障停车秩序。

按照。

《关于落实。

“六保”任务有序放开“地摊经济”的通知》要求,

进一步落实。

“六保”工作,助力复工复产。

全区累计恢复和划定临时摊区。

15处,临时摊位2421余个,解决3000余人就业。

全年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39件,其中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9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9件,办理结果满意度100%。

积极推行。

“721”城管执法新模式(70%服务,20%管理,10%执法),充分利用。

各类媒体、

2万余份,在。

xx。

广播电视台《。

xx。

新闻》、

《直播。

xx。

》、《直播生活》、《走进。

xx。

》栏目录播节目。

68期,在市区两级平面媒体《。

xx。

日报》、《。

xx。

晚报》刊发稿件。

48期,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中国。

xx。

》报送并刊发稿件。

通过宣传,

拉近与市民的距离,

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关注职工身体健康情况。

组织职工健康体检381人次,开展会员节日慰问活动。

组织探望生病住院会员。

1人、慰问直系亲属去世会员3人;

配合上级工会对2017年至今我局帮扶救助过的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认真做好优秀职工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

“人人争先进”的浓厚氛围。聂晶鑫同志荣获“2020年。

xx。

区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9周年,巩固和深化“。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成果,增进干部职工凝聚力,于9月底组织160名名职工开展了秋季职工登山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对促进和谐机关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效应。

建设。

aaa级标准旅游公厕5座(拟于11月底完工),改造。

xx。

镇和。

xx。

镇户厕。

1000户,配合完成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投产,建成日处理能力300吨厨余垃圾处置工程,新建可回收物回收打包中心、大件垃圾分解处理厂、有害垃圾集中存放点各1处,正在推进前期准备工作。

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场。

1座,选址位于。

xx。

镇二道井子村,占地。

188亩,总投资2550万元,预计11底完工投入使用。

施划停车泊位。

高杆视频。

2处,增设封闭车场etc车道9处,修复封闭车场破损地砖250平米,二期立体停车楼已上报审批2处建设方案,正在等待审批,对万达商圈等区域城市慢行系统进行微改造。

紧急实施填埋区扩容工程,增容约。

30万立,有效解决垃圾填埋库容饱和问题。

维修破损道路。

42.09万平;

铺设、清掏排水管线257.09千米;

维护检修桥梁2618.78㎡,路灯20934盏,园林养护624万平;

对全区市政管网覆盖内的排污口进行整治,共封堵162个,修建临时管线1400米,砌筑收水井3座。

对违章破路、占用道路等行为全方位。

24小时不间断巡视,严格查处私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发现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及时报送智慧市政平台,最大限度维护市政设施完好率。全年处理道路挖掘202起,制止履带车违章上路2起。接收道路破损、路灯、排水维修案件29217起,目前已全部办结。

引进夜间修复和无痕养护理念。主要街路采取夜间施工(晚。

12点施工,次日5点开放交通),最大限度减少养护工作对市容、交通造成的负面影响。

开展燃气企业及加气站点开展安全检查。

30余次,发现问题19起,全部完成整改,有效遏制了事故安全的隐患和苗头,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管理。

“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制化、市场化”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考评问责,继续提升精细化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重点抓好。

党建。

工作,引领城管系统党建工作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二是做好各类迎检的保障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推进。

垃圾分类设备采购、

努力让垃圾分类成为新风尚。

五是加快。

环卫、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环卫设备采购,完善城市硬件设施配置,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是始终保持控违拆违的高压态势,坚持堵增量,去存量,违建零容忍,逐步形成城市规划区建房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高压氛围,真正步入控违拆违工作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七是做好防汛除雪等应急准备工作,提升险情应对能力。

八是。

对各镇街城乡综合管理与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知识和执法技能专业培训。

九是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及各类急难险重任务。

六、

2021年重点项目。

2

年我局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5个,预计投资2770万元。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氛围,拟将。

2021年-2022年春节亮化工程打包实施,包含区政府广场、美术馆广场、长青公园和赤锡路、昭乌达路、哈达街等13个节点、街路。

项目总投资约。

1000万元(其中2021年500万,2022年500万)。

计划。

2020年10月启动设计、审图、评审、招标,2021年元旦后亮灯。

推进城区垃圾分类项目,继。

2020年完成25000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配发后,2021年继续稳步推进25000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配发工作,采购预算约700万元。

推进智慧社区二期项目,将。

2019年未纳入智慧社区一期改造的我区各居民小区出入口和重要节点安装摄像头等终端设备,纳入蒙东云计算中心,为。

疫情。

防控、各类案件等提供视频监控和破案回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预算。

700万元,含设备采购安装和土建工程。

数字城管服务项目。

2019年招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三年,2021年需继续购买此服务,预算420万元,包含2020年120万元。

本项目为区级重点。

ppp项目,总投资10亿元,分两期5年完成。2021年。

计划。

推进项目一期收尾部分的建设。

工作。

提请对项目进行验收主要以运营管理为主包括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降低运营成本等。项目二期将继续选择合理的位置进行立体停车楼的审批建设增加停车位紧张区域的停车资源缓解。

xx。

区核心区域停车难问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坚持面上抓管控、线上抓机制、点上抓问题,对标整治,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推动了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全力保障我队创文复审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做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开展“六项整治”,解决市容管理突出问题。

(1)规范市容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摊点、出店和占道经营的管理。针对城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每星期集中统一整治,查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有效地维护了市容秩序,净化了环境。同时,加强流浪犬整治,强化捕捉收容。执法大队统筹部署,成立了流浪犬抓捕小组,对城区范围内的流浪犬进行抓捕、收容。流浪犬抓捕小组携带专业的抓犬工具和犬笼,按照发现一只、抓捕一只的原则,目前共计抓捕流浪犬40余条,确保城区主干道、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现,抓捕的流浪犬统一送往指定收容所。

(2)学校周边治理成效突出。开展了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城区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特别是在学校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执法大队每天安排3人以上执法队员,现场执勤,对学校大门前的街道两端实施交通临时管制,禁止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有效保障了教师和学生的出入顺畅和安全。

(3)“地摊经济”火爆全城。开展便民摊群点整治,规范地摊经济发展“地摊”让城市更有烟火气,方便了群众生活。执法大队积极探索“地摊”管理模式,疏堵结合,引导商贩规范经营。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在城区城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占道经营销售点的方案》,设置了临时摊点摊位5处,水果车临时瓜果销售点12个,规范设置烧烤夜市3处,对宝鸡路、滨江路出店经营和新民街出店占道经营进行施画标线管理。规范出店经营商户400余家,解决就业1200余人。

(4)“天际线革命”有声有色。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控。扎实做好县城天际线违建拆除和门头牌匾管控工作。通过规范管理城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重点治理商户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桁架广告进行占道宣传,彻底清理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非法设置、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力求沿街门店一店一牌,取缔未经审批、超期设置、设施陈旧残缺、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小区楼顶、沿街、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清除城区干道两侧及地面的“牛皮癣”3000余条,取缔商业性横幅(条幅)50余条,清理公益性横幅(条幅)20余条次,严厉查处散发小广告违规行为2件。

(5)强化车辆停放管控。开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整治,加强车辆停放管控。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与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了综合整治,使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停放秩序逐步有序。施画人行道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区173个、机动车停车位300余个、新增临时停车场3处160车位,设立禁停标识牌16个。

(6)全力开展噪音污染整治。携带噪音专用设备,对城区门店开展音响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规范纠正,提高了工作工作标准和效率。在中考、高考前期间,制定《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噪音污染治理通告》,印发在建工地、部分经营门店、夜市摊位。同时,安排人员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对噪音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停止。

2、加强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在加强小食品摊贩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执法大队会同市监局食品药品稽查队,召集从业人员召开会议。组织摊贩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宣传教育引导摊贩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召开小食品摊贩经营座谈会2次6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30余份、开展日常食品安全执法巡检查20余次,规范经营行为100余次。

3、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件,协办2件、网络投诉26件、信访件5件、按时办结率100%,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市容管理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不到位问题及时纠正,办理案件3000余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配合管控烟花爆竹。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张贴《禁燃禁放通告》90余份,入户发放宣传单200余张、悬挂禁燃烟花爆竹横幅9条,制作张贴禁燃禁放即时贴250张。在烟花爆竹禁燃区外规划设置了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解决了13户烟花爆竹临时摊位经营人员销售场地和群众购买所需。抽调4名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00余起。

(2)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严格道路扬尘执法巡查、“一表一证”制度,加强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运行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沿街抛洒、不覆盖等违规行为,对建筑工地运输渣土沿途抛洒行为人进行约谈,处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1起,罚款200元。

(3)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督促未安装或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的餐饮店进行安装和运营维护。20xx年检查督促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8台、复检23台,目前城区餐饮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96台、企事业单位48台,安装率达到98%。

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疫情防控。一是对于新冠肺炎可能存在传播的途径进行排查,全面动员除蔬菜批发以外的面皮、日杂、服装等摊贩全面休市;二是积极开展凤喜豪庭小区、安沟门绿景家园小区卡点值守,劝阻小区居民频繁出入和外来人员进入;三是开展城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消洒、消毒、清洗活动,并对新民街和农贸市场进行冲洗消毒;四是安排车辆及人员加强巡查,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或不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劝阻和帮助。五是有序推进复产复工。按照指挥部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接受群众申请,现场勘查、备案登记程序后,引导经营人员在指定区域内有序摆放,每天对经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在巡查中发现扎堆聚集、不戴口罩的群众我们及时进行劝解,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优化执法队伍,激发工作活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职能职责重新进行了界定,进一步释放了干部潜能,激发了工作热情和活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通过复检验收,重大节庆及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有力,城市面貌,城管形象焕然一新。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履职尽责。对工作制度和机制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管人,用机制激励人、用纪律约束人的良好环境。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的队员及时进戒勉谈话,对不守纪律影响较坏的进行通报批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执法大队凝聚力、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重点。

1、加强城管执法“三项机制”建设。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设。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坚持“服务为民、严格执法、疏堵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继续加大主次干道、校园周边、新民街等区域巡查管控力度,杜绝流动商贩、出店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管控各类违规广告和乱贴乱画现象,保持城市建筑物立面干净整洁;加大向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杂物等行为的管控惩处力度;加强建筑渣土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倾倒和道路遗撒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重点”,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将74个重点城建项目落实到分管局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促进城建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省第二届园博会xx园、绿道绿廊改造、续建公厕和生活垃圾收集站、育红路菜市场、智慧城管、海河路南边沟、交通大街改造、积存垃圾处理、人民公园动物园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通村道路硬化、城管服务岗亭、解放路排水改造、无人机航拍服务采购、遥感影像图处理和制作等项目已完成。黑臭水体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其中省第二届园博会,我市荣获优秀组织奖,xx园获得造园艺术综合金奖、优秀设计奖、优秀施工奖、文化展演优秀节目奖。

二是找准“盲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协调解决开元大道自备井泵房等历史遗留问题,泵房拆除后,大河庄65户自备井用户全部接入了市区供水管网;累计完成路面、便道维修10.7万平米,维修、更换路缘石2.62万米,积极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整合亮化资源,扮靓城市夜景,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破损亮化设施,累计完成照明、景观亮化设施15.9万余处,保洁灯杆、亮化设施10.7万套。同时,扎实做好献县杏元村精准扶贫工作,修建村内5条道路、共计5050米;安装灌溉设施6000延米,受益耕地2200亩。

三是把握“热点”,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深化“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治理,完成全市违法建筑拆除115.56万平米;深入开展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拆除非法广告5.49万处,超额完成省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督导“四区一县”城管执法部门做好经营性堆场、料场的按时搬迁取缔,目前市区79家堆场料场已全部搬迁取缔。加大对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撒漏污染路面现象的巡查、处罚,加强对施工噪声、生活噪声扰民的管控力度,努力让市民工作生活的环境更加干净、整齐,共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2.15万余处(次),立案处罚施工扰民问题76起;取缔、规范露天烧烤4900余处/次,规范了市区140家烧烤摊点,对其中5家进行停业整顿。

四是突破“难点”,市区防汛全面加强。结合市区防汛实际,完善制定《2020年中心城区防汛预案》,局领导深入网格组织督导防汛工作,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首次启用了无人机对排干渠阻水段进行巡查航拍,督导辖区进行排干渠清淤,确保了排水畅通,提高了强降雨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对市区927套收水井加装了雨水篦子,全面检修了市区19座泵站、1.17万座收水设施,清除34条排水管道淤泥2.6万立方米。汛期受台风“安比”“摩羯”等低压影响,中心城区出现4次强降雨,因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水月寺大街、光荣路、迎宾大道等易积水区域几乎没出现积水断路的情形,解放路、维明路、署西街等区域积水时间也大幅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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