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大全7篇)

时间:2023-10-12 21:08:55 作者:文轩 最新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大全7篇)

开题报告是对研究的规划和设计,需要进行合理的思考和论证。这些范文包括了学术研究、市场调研、工作汇报等多个领域和主题,适用于不同的写作需求和场合。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一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纪委下发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酒驾”“醉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精神,领导班子和各专责带头承诺,坚决执行规定,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全员大会、周例会、微信工作群宣传公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员工远离“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形成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塔河供电公司利用党员工作微信群、公司工作微信群等平台,铺天盖地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主题宣传,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通过“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引发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深刻吸取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醉驾入刑”等法律新规定的认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信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xx份,受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大队结合公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日,组织宣传民警先后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人、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为巩固深化全州酒驾醉驾整治成效,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2月2日至20日,全州公安交警连续19天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期间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805起,其中酒驾691起、醉驾114起,为老百姓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提供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深化酒驾醉驾重拳整治,坚持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釆取“弹性+固定”“常态整治+高地联动”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高速、城市、农村道路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现城市、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公安、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切实掀起严整严治酒驾醉驾强大声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将严管区域和执法力量向农村地区延伸,紧盯农村公路、乡村集镇、饭馆酒店、农家乐、ktv等重点路段和婚丧嫁娶、民俗活动、赶场集会等重点时段,设置酒驾专项执勤点,加强对过往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严把乡(镇)村“出入关”,科学合理地增加农村路面执勤警力,采取动态巡逻与静态堵截相结合、集中与分散部署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查处相结合等工作措施。

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各类传统媒体,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主题宣传,播发宣传稿件、讲明酒驾危害、曝光典型案例,并充分利用重点路段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提示信息,在重点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并结合“七进”宣传,向重点群体通报酒驾醉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结合酒驾醉驾整治工作,通过新兴媒体和主流媒体,发布“醉酒王”“终生禁驾名单”“典型事故”等信息,强化交通违法震慑力度,让“酒后不开车”进小区、电梯、楼道、停车场、酒吧、歌舞厅、电影院、餐厅等场所,让“酒后不开车”上高速、国省道led,超市显示屏,城市大屏,通过宣传,凝聚酒后不开车共识,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4月28日至29日,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和市院检务督察部联合开展检察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县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午间饮酒的情况及干警考勤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督查发现,各县、区院都能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禁酒令》、《关于八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院下发的《关于今年以来我省两起检察人员醉驾案件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采取多种形式对检察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没有发现工作日午间饮酒及酒驾醉驾的情况。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加大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禁酒令》,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多措并举,坚决杜绝检察人员酒驾醉驾现象。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保工作,进一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有力推动交通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肥城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8.21”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系统分析研判,明确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时段和路段,要求全体民警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统一战线,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酒后驾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行动期间,大队领导深入一线,确保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抓好路面管理。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机动车严格盘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严管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期间,共出动警力75人,警车26台,查处超载12起,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1起,其他违法行为240余起,有效的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营造良好氛围。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的同时,对违法驾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批评教育,面对面向驾驶人、乘车人讲解酒驾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其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纪委下发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酒驾”“醉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精神,领导班子和各专责带头承诺,坚决执行规定,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全员大会、周例会、微信工作群宣传公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员工远离“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形成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塔河供电公司利用党员工作微信群、公司工作微信群等平台,铺天盖地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主题宣传,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通过“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引发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深刻吸取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醉驾入刑”等法律新规定的认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应在草案已有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使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很多人听说这一条款的出炉都拍手叫好,于是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对我们的家乡——河北省沽源县,我们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分别选取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四天车流量较大大的红绿灯点进行了调查,通过观察每一个被交警拦截下的司机及记录他们是否被罚的情况得到如下结果:

周一有3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8人是醉酒驾驶。周三有25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0是醉酒驾驶。周五有28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1人是醉酒驾驶。周日有6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有42认识醉酒驾驶。并且我们通过网上调查100人、咨询交警得知醉酒驾驶的司机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况:一、27%的人看见交通信号灯后反应慢。二、40%的人开车方向左右摇摆不定,突然转向或者在道路中线驾驶。三、15%的人逆向行驶。四、7%的人乱踩刹车。五、6%的人转弯幅度达,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八、5%的人黑夜开车不开前灯。同时我们又咨询开车司机,发现几乎每个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但是有90%的人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法例。同时67%的司机都有醉酒驾车的经历,95%的人都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但是当被问及既然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还要驾驶时70%的人认为酒后驾驶不会出现事故,30%额人是出于没办法,侥幸心理的存在使他们驾驶。

通过以上调查,酒后驾驶的严峻性却非一般,我们确实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因为酒后驾驶不仅仅危害了驾驶人自己的性命安全,更是对社会安全具有严重危害,但是为什么酒后驾驶的情况屡禁不止呢?我们应该如何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制止酒后驾驶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以下浅薄的意见和建议。

创新犯罪是犯罪化的基本形式,而刑罚作为刑事责任的主要实现方式,以对犯罪人的基本人权进行行为限制和剥夺为内容,在部门法体系中具有最高的严厉性和强制性。但是,现实生活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成本通常高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并且在形式法制责任内部,制定新罪的经济成本又高于既定罪行的条文的调整。因此,无论从人权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我们都有必要赋予刑法以谦抑性,只有在其他法律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可适用刑法。换句话说,只有是其他法律部门可以规制的问题,最好不要通过刑法的途径来解决。因此将危险驾驶入罪并非改善交通安全的唯一出路,关键在于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治理模式。

因此建议我国应修改并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但是该条款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发挥我们想象中的作用,我们对司机和交警的调查,不同的人对该条款有不同的反应,一些小型的营运司机或是收入比较少的司机他们普遍反应该条款还是比较有约束作用的,毕竟该条款规定的罚款数额和其他的罚款措施对他们来说是比较严厉的,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该条款却对大多数收入较高的有钱有势的人来说,并不具有约束力或是具有很小的约束作用。因此该条款规定的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罚款和拘役刑对他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他们都可以巧妙地躲过处罚。同样的法律条款对不同的人群起着不同的震慑作用,这是我们寻找的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所有的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按同一标准处罚就很难使不同的人都对该条款服从,因此很多有钱有势的人通过钱财和权势的疏通很容易就可以将扣留和吊销的驾驶证取回来,免除了拒役,并且2000元的罚款对于他们也就是一顿咖啡钱。因此我们建议将钱改为不特定的数额,即规定罚款由其驾驶的交通工具的价值决定,如驾驶一百万的宝马的司机处罚的就比驾驶几万元的轿车高。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和拘役的处罚是比较有效的处罚方式,但是因为一些钱财、权利的疏通才使该处罚失去原有效力的。显然这与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是有很大关系的,可以说这很大程度上因归咎于执法不严,很多交警因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和腐,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往往忘记了他们是在维护公共安全,经常收贿后对酒后驾驶的司机放任不管。再者,很多交通管理管理人员金本位思想很严重,往往只注重罚钱,对酒驾的司机往往是指要多交罚款就可以放行,而对于真正有约束力的扣留吊销驾照他们却很少使用综上提到的高级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也是相当关键的我们要坚决打击他们的腐行为,改变他们的金本位主义思想,真正依法管理。

通过我们的调查和分析,酒后驾驶的问题虽然在我们国很严重很普通,值得我们花大力气去制止,但是不应该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的建立并不能完全依赖刑法的,那样不仅浪费了法律资源,而且容易造成重刑社会,最终的结果是事事求刑法,使其刑法失去原有的震慑作用,真正的法制社会需要努力健全普通法和一般法,完善立法、提高司法的质量,强化大众的法律意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人懂法,人人守法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应该走的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纪委下发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酒驾”“醉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精神,领导班子和各专责带头承诺,坚决执行规定,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全员大会、周例会、微信工作群宣传公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员工远离“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形成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塔河供电公司利用党员工作微信群、公司工作微信群等平台,铺天盖地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主题宣传,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通过“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引发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深刻吸取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醉驾入刑”等法律新规定的认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交通安保工作,进一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大队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支队的统一部署,认真分析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精心谋划,科学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交通安保工作,进一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因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大队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支队的统一部署,认真分析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精心谋划,科学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尊敬的交警同志:

你好!

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

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次酒后驾驶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

我对个人犯下的错误造成的恶劣影响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和遗憾。

所以,在此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记得刚开始驾驶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但近几年来,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已经驾驶得很好了。

因此,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受到,自己在驾驶车辆方面还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一直抱有侥幸心理,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惨痛后果。

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严重后果,如果在驾驶中,大家都像我一样放松警惕,漫不经心,那怎么能保证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呢。

如果在我们广大驾驶员中形成了这种散漫观念,不良风气,我们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将无从谈起。

所以,我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我为反面教材,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引以为戒,不要犯类似错误。

最后,我恳请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歉意,并监督我,指正我。

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会以身作则为杜绝酒后驾驶做出积极的贡献,请各位相信我!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xx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二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三

一、细化整治措施,提升管控效能。十九大期间大队多次召开勤务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制定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分析研判,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8日至10月22日,大队共查处酒驾32起,醉驾2起。

二、强化违法处罚,严管路面秩序。结合“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推进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密集型整治。改变以往点多面广、分散作战的不足,集中优势警力,设置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对酒驾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二是灵活机动打击。结合酒驾行为发生的时间特点,适时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然袭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对重点时段的餐饮、娱乐集中区域的路面实施巡查管控,采取灵活变更勤务点的“游击战术”,深化酒驾查处工作。三是打破传统规律。打破以往定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常规模式,以午饭后、晚饭后勤务为重点时间段,将定期夜查改为每天夜查,在重点道路进行流动巡逻,重点清查城区道路酒驾违法行为,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酒驾整治常态化。将常规查处时间由19时至22时延时至22时至次日凌晨,严查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全天候、无缝隙管控。

三、规范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酒驾、醉驾当事人可能出现情绪波动大、强行冲关等特点,在开展酒驾违法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落实执勤执法装备,配备好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及时取证,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向违法当事人讲清法律依据,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四、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教育引导。大队始终秉承宣传教育相结合,真正把宣传教育转化为“战斗力”。一是充分利用“双微”、网络直播等媒介,灵活采取直播报道等方式,重点宣传酒驾查处全过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的氛围和严厉打击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声势。二是组织民警针对重点管理对象推送典型案例讲座,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市民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三是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欢迎市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态势。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五

为巩固深化全州酒驾醉驾整治成效,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2月2日至20日,全州公安交警连续19天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期间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805起,其中酒驾691起、醉驾114起,为老百姓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提供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深化酒驾醉驾重拳整治,坚持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釆取“弹性+固定”“常态整治+高地联动”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高速、城市、农村道路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现城市、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公安、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切实掀起严整严治酒驾醉驾强大声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将严管区域和执法力量向农村地区延伸,紧盯农村公路、乡村集镇、饭馆酒店、农家乐、ktv等重点路段和婚丧嫁娶、民俗活动、赶场集会等重点时段,设置酒驾专项执勤点,加强对过往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严把乡(镇)村“出入关”,科学合理地增加农村路面执勤警力,采取动态巡逻与静态堵截相结合、集中与分散部署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查处相结合等工作措施。

,并结合“七进”宣传,向重点群体通报酒驾醉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结合酒驾醉驾整治工作,通过新兴媒体和主流媒体,发布“醉酒王”“终生禁驾名单”“典型事故”等信息,强化交通违法震慑力度,让“酒后不开车”进小区、电梯、楼道、停车场、酒吧、歌舞厅、电影院、餐厅等场所,让“酒后不开车”上高速、国省道led,超市显示屏,城市大屏,通过宣传,凝聚酒后不开车共识,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六

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大队结合公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日,组织宣传民警先后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人、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七

4月28日至29日,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和市院检务督察部联合开展检察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县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午间饮酒的情况及干警考勤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督查发现,各县、区院都能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禁酒令》、《关于八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院下发的《关于今年以来我省两起检察人员醉驾案件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采取多种形式对检察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没有发现工作日午间饮酒及酒驾醉驾的情况。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加大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禁酒令》,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多措并举,坚决杜绝检察人员酒驾醉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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