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问题报告书(实用6篇)

时间:2023-09-24 21:24:29 作者:灵魂曲 2023年问题报告书(实用6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报告书篇一

为把好所查案件的质量,促进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本系统依法行政,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案件审理等工作。但关于案审委的工作,其职责、内容和程序等,目前还没有一个法定的统一规定。下面就如何使案审委工作规范有序和简明高效,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些看法。

一、案审委的组成

案审委承担着涉及药械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等重要工作,通过审理,保证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要研究、总结执法工作,对本系统的执法工作给予指导。案审委工作具有很高的责任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案审委成员应由局领导、法规机构及各业务处室的负责人担任。

为加强对案审委的领导,案审委主任应由局长担任,可设一至两名副主任,由分管行政执法的副局长和其他副局长担任。在政策法规处科(县级局可在局办公室)设立案审委办公室,承办案审委的具体工作。

二、案审委职责和工作内容

根据我系统承担的食品药品监管任务和目前工作现状,参照其他执法部门的做法,笔者认为,案审委主要有以下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是审理案件。这是案审委的主要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案审委主要审理以下案件: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须听证的;本局受理的复议案件或被上级部门复议后决定本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的;需移送公安部门的;局领导决定审理的;有较大影响、疑难复杂的;下级请示的。以上列举的案件,或因为复杂、或因为影响较大,或因为涉及面广,需充分研究,认真审理,谨慎作出决定。

因为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都要经法规部门审核,从提高执法效能,节约执法成本角度看,除以上列举的案件外,其他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查处程序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适当的案件,经法规部门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即可,不需再报请案审委审理。

案审委着重审理案件是否由本部门管辖,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查处程序是否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二是对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案审委应经常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执法中先进的理念,良好的机制,创新的做法等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全系统加以改正和改进。

三是研究问题。对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探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对下级部门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集体研究的请示,应及时研究,或给予答复,或报请上级部门指示。

三、案审委的工作程序

根据案审委工作性质和特点,案审委审理工作可照以下步骤进行:

3、与会委员对案件及审核意见发表看法,就有关情况询问案件承办人员和案件审核人员;

4、案件承办人员和审核人员回答委员询问,回答有关问题;

5、委员们展开讨论;

8、案审委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审委或局领导集体的决定交案件承办人员执行,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执行结果报案审委办公室备案。

四、目前案审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案审委工作,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得到有效保证。为更好地发挥好案审委的作用,以下一些困扰案审委工作的问题需认真对待。

一是案审委委员审理水平有待提高。案审委委员主要由局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委员们的审案水平不尽一致。有的委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掌握不熟练;有的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理解不一致;有的对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方法不够了解;有的思考问题的出发点,着重点不同,以上原因造成有时案件审理意见有时难以统一,一时形成不了较一致的决定,影响了案审委审理工作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效率。二是何时召开案审会存在矛盾。一种做法是随时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保证及时审理案件,保证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不便之处是难以及时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会议,且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委员们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一种是定期召开案审会,这样做的好处是保证案审工作准备充分,规范有序,不足之处是不能及时审理案件,影响执法效率。三是两个关系尚不明晰。一个是案审委决定和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效力层次关系,另一个是案审委对案件的审理和法规机构对案件的审核的分工关系。

随着不断实践和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案审委必将在全系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保证依法行政,促进药械监管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问题报告书篇二

涉及诉讼的鉴定习惯称为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和精神病学鉴定。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是在建国5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自然形成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缺乏对司法鉴定立法,使鉴定工作在法律定位、管理体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鉴定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有8个代表团的266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尽快立法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今年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又有7个代表团的234名代表提出该议案。为妥处理上述议案并答复提案代表,从去年5月至今年5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多次派出调研组赴广东、重庆、福建等省、市,围绕司鉴定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今年上半年,又分别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就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和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等问题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的几个主要问题调研综述如下。

一、确立鉴定的法律属性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司法鉴定的概念及法律属性做出明确的界定。多年来,实践中就如何解决鉴定机构设置和管理多元化的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甚至虚假鉴定越来越严重等问题,有关部门所持主张及具体做法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同志认为,目前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体制混乱造成的,并提出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将分设在公、检、法、安、司机关中的鉴定机构进行改造、整合或重组。有的提出仿照行政体制,逐级建立自下而下、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此,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认为,鉴定是侦查破案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侦查工作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设立鉴定机构是必须的;有的认为,检察机关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都需要对侦查中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确认或重新鉴定,而且检察机关还担负着一部分案件的侦查工作,因而,检察机关必须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还有的同志认为,鉴定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部分,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鉴定机构,并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我们认为,解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的关键,不应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去理顺管理机制,首先应该是通过立法,明确司法鉴定的性质,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自主进行鉴定是为了发现犯罪、证明犯罪、指控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申请进行鉴定,是为了获取证据,以便向法庭举证,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是为了将鉴定结论作为向法庭提出主张的一种依据,都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某一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它既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也不属于检察和审判职权范畴,更不是一种诉讼活动。鉴定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应当是为了向法庭提供证据,对某些专门性问题,由具有专门知识或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所作的检验、鉴别和判断,是一种依法为诉讼活动提供帮助的科学鉴定。

二、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

由于目前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存在不同的认识,在规范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时又发生直接冲突,因此,我们认为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问题必须通过制定全国统一实施的司法鉴定管理法予以解决,并在立法中,依据对司法鉴定管理是司法行政职能而不是审判职能这一内在属性,确立科学的鉴定管理机制。即除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负责自侦案件的部门)为侦查犯罪而设立的鉴定机构外,所有鉴定机构都应当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依法被指定或接受聘任为司法机关和委托人提供鉴定服务,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各鉴定机构之间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互不隶属、无大小和级别高低之分,其管理模式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一样实行行业自律。在机构设置上,由司法行政机关按法定条件进行注册登记并进行监督是必要的,过渡到行业自律后也仍要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确立科学的鉴定管理体制,是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三、明确司法鉴定的范围和种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案件中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如何界定司法鉴定的范围,有的意见认为,按照我们法律规定,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之一。因而,凡是为诉讼活动服务的鉴定,都应当属于司法鉴定。这种意见所讲的鉴定,据有关专家统计,至少包括28类,1000多个学科。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类诉讼活动中需要鉴定的问题和涉及的学科还将不断增加。重庆等市制定的司法鉴定条例,已经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知识产权等纳入了鉴定范围。我们认为,作为司法鉴定进行管理的鉴定范围不宜太宽。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做出的技术鉴定,不应再列入司法鉴定的范围。司法鉴定主要是法医学鉴定、精神病学鉴定、司法化学规定、司法物理学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未作规定,且与审判紧密联系的学科和与之相关联的边缘问题;会计、审计、建筑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规范的内容,不应再列为司法鉴定的范围。此外,医疗事故鉴定作为临床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关行政管理法规已明确规定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为唯一合法的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它的鉴定结论是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因此,医疗事故鉴定也不宜纳入司法鉴定范围。工伤事故鉴定也应如此。

四、建立统一司法鉴定人员资格制度

在司法鉴定工作中,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鉴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问题,出现在鉴定问题上的错鉴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屡屡发生,影响了司法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主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法律没有对鉴定人的从业资格和考试、考核及管理制度予以规范。为此,司法鉴定工作一定要建立起统一的鉴定人员考试、考核和资格审查制度。

五、建立鉴定人负责制度

关于谁对鉴定结论负责的问题,现行的有关规定是鉴定人在鉴定结论上签名,其所在的鉴定机构在鉴定结论上加盖公章。这实际上意味着除鉴定人本人外,鉴定机构也要为鉴定人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责任。这种规定削弱了鉴定人的鉴定责任,不利于保障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司法鉴定和鉴定人负责制,将现行有关法律中规定的以单位负责为主,改为以鉴定人负责为主,单位负管理责任,即每一个鉴定人都要对自己署名的鉴定结论负责。对多人参加的鉴定,如存在不同意见,应当注明保留意见,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做法。特别是精神病的鉴定,可邀请不同单位的鉴定人一起会诊,各负其责,避免同一单位的多数人做出错误鉴定结论。

六、制定统一的鉴定标准

我国现行的一些鉴定标准有的不够科学,有的.不够准确,给司法审判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法医鉴定中重伤偏轻和轻伤偏重以及轻伤与轻微伤的鉴定结论就概念模糊。现实生活中重伤就是重伤、轻伤就是轻伤,不应存在偏轻、偏重的问题类似这样的鉴定结论在其他学科中也还有一些。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重复鉴定问题和发生在鉴定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与规定标准不统一有直接关系。因此,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不同学科,制定统一的鉴定标准。

七、废除终局鉴定制度

司法实践中鉴定结论的多样性和重复鉴定问题,给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造成极大浪费,也给审判机关高效、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困难。为此,学术界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同志都提出了不少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的提出限制鉴定次数;有的提出要组织权威性鉴定机构,实行“终局鉴定”制度;有的提出只有法院自己作的鉴定或法律委托作的鉴定才算数等等。在目前有关司法鉴定的规范中,有的规定各地成立的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司法鉴定的终局鉴定。有的规定鉴定限于两次,两次后由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终局鉴定。上述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限制鉴定次数和采取终局鉴定的做法,不仅与我国法律规定和证据原则不符,而且侵犯了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我国诉讼法规定,所有证据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认定才能作出判案的依据。因此,无论是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权威鉴定机构所作的终局鉴定,不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取代不了人民法院的最终决定权,而且影响和妨碍了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并有可能直接导致对证据认定上的错误。

八、依法维护人民法院对鉴定结论采信的绝对权威

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依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来实现的。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法院享有对其审查判断并对其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最终决定权,但并不能认为只有法院自己的鉴定机构或者法院委托的机构和人员才具有鉴定资格。就鉴定结论的性质和鉴定结论产生的过程而言,它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不是审判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质证、辩论和专家咨询制度,帮助审判人员对鉴定结论作出公正、准确的认定。实行专家咨询制度也是鉴定立法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近年来,除全国人大代表不断提出立法议案外,许多法学家、法律工作者和从事鉴定工作的专家学者,也通过媒体阐述观点,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已取得共识,即通过立法,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一是对现行法律中没有规范的,且在诉讼法中又无法规定的关于鉴定的性质、原则、鉴定范围、鉴定程序、鉴定方式、鉴定机构的设立、鉴定人员资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权利义务、鉴定文书、鉴定的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予以规范。二是通过立法确立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确立各级人民法院在分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名册中抽选法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鉴定的制度。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法的起草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多年的司法实践、各类司法鉴定机构的经验积累、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有关部门和各地人大制定的法规等都为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立法时机已经日趋成熟。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同志普遍表示,鉴定立法涉及到我国的诉讼制度。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承担该法的起草工作,建议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起草。

问题报告书篇三

在人生的旅程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惑。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并解决自己的问题,个人解析报告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心理工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个人解析报告问题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个人解析报告问题帮助我更好地认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忽略自己内心的深层需求和潜在的才能。通过解析报告问题,我逐渐发现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例如,在报告中,我注意到我的沟通能力较强,这意味着我擅长与人沟通和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意识让我更加自信,并激发了我进一步培养沟通技巧的动力。

其次,个人解析报告问题帮助我解决困惑。人生中的许多困惑常常让人觉得束手无策。通过解析报告问题,我开始思考自己的困扰并找出解决的途径。例如,我曾面临着选择职业的难题,不知道自己适合从事哪个职业。通过解析报告问题,我发现自己对数学和逻辑思维较为擅长,从而决定朝着工程师的方向发展。这个决定给予了我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并且为我未来的职业生涯提供了指引。

第三,个人解析报告问题帮助我加深了对自己和他人的理解。解析报告问题不仅仅限于了解自己,也包括了解他人。通过对自己和他人在解析报告问题上的回答进行比较,我意识到每个人的独特性和多样性。这个体验使我更加宽容和理解他人的不同选择和行为。同时,也让我更加珍惜和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潜能,而不是追求与他人一样。

第四,个人解析报告问题帮助我建立了积极的心态。在解析报告问题过程中,我不仅仅关注我自己的不足和困惑,也关注自己的优势和潜力。这种正向的思考方式使我更加积极向前,并且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我开始相信,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学习,我能够克服困难并实现自己的目标。

最后,个人解析报告问题帮助我不断成长和发展。解析报告问题只是个人成长的起点,而不是终点。通过不断解析自己面临的问题,我不断寻找和实施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使自己在成长和发展中得到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如何面对困难、拥抱变化和不断学习的重要性。这些经验不仅仅在解决问题时有价值,也能够应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通过解析报告问题,我对自己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找到了解决困扰的方法,增强了对自己和他人的理解,建立了积极的心态,并不断成长和发展。个人解析报告问题无疑是一种有价值的心理工具,它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自己的问题,推动个人成长和发展。我相信,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个人解析报告问题将会在更多的人生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问题报告书篇四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面临各种问题,包括个人成长、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困惑。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很多人选择进行个人解析报告,通过分析自己的行为和性格特点来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寻找解决之道。近期,我也做了一份个人解析报告,通过这个过程,我深感受益匪浅。本文将从报告的重要性、解析的过程、问题的发现、解决之道以及心得体会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个人解析报告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人们常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个人解析报告正是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通过深入剖析我们的行为、性格、动机和价值观等方面,我们能够找到很多以往未曾发现的问题,从而更好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心态。这对于我们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个人解析报告的过程是一个相对复杂但有收获的过程。首先,我们需要参与一系列的测评,比如性格测评、兴趣测评等,这些测评能够对我们的个人特点进行客观的、量化的评估。然后,我们需要将这些测评结果与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找出其中的差距与原因。最后,我们需要制定个人成长的计划,通过学习和实践来不断提升自己。虽然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改变自己。

然后,个人解析报告的最大价值在于它能够发现我们以往忽视或未曾察觉的问题。在我个人的解析报告中,我发现了自己一直以来存在的自卑心理。以前,我对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缺乏信心,总是过于关注别人的评价和期待。然而,通过报告的分析,我明确了这种自卑心理的根源,并制定了一些应对策略,比如参加培训班提升自己的技能、参与社交活动积极交流等。这使我能够更加积极、自信地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挑战。

此外,个人解析报告还能够给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在报告中,我发现了自己在时间管理和决策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报告给出了一些实用的建议,比如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分清轻重缓急等。我根据这些建议制定了一份详实的个人成长计划,并且将其付诸实践。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自己的时间管理和决策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总的来说,在个人解析报告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自我认知和问题解决的重要性。通过分析自己的行为和性格特点,我发现了自己以往忽视或未曾察觉的问题,并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改善自己。这个过程虽然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它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收获,令我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加自信和成熟。因此,我强烈建议每个人都应该尝试个人解析报告,通过了解自己来改变自己,从而更好地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

问题报告书篇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个人解析报告的重要性,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指导我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潜力。然而,在个人解析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就是我在个人解析报告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它们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报告内容很多,不知如何去分析

个人解析报告中的内容往往很多,包括个人性格、价值观、能力、兴趣等方面的分析。我曾经在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解析报告时感到非常困惑,不知道该从哪个方面开始分析或者如何将这些内容整合起来。通过后续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渐意识到,个人解析报告中的内容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依次分析。例如,我对自己的性格非常感兴趣,因此我首先以性格为核心进行分析,然后再逐渐延伸到其他方面的内容。通过这种方式,我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并且将不同方面的内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人解析报告。

第二段:报告中的个人劣势容易让人消沉

个人解析报告中不仅包含个人的优势,还让我们直面个人的劣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然而,当我们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劣势时往往会感到沮丧和无助。我曾经被自己报告中的个人劣势所困扰,对自己产生了质疑。然而,我后来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个人都有缺点,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面对和克服。通过对自己劣势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改善的方法和策略。只有面对现实,勇于改变,我们才能不断进步,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

第三段:解析报告中的建议有时难以操作

个人解析报告中往往会给出一些相应的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优势和克服劣势。然而,有时这些建议并不是那么容易操作的。例如,当报告建议我们要增强沟通能力时,我们可能会觉得沟通这个技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学会的,甚至可能觉得很无力。我曾经也有这样的困惑,但后来我逐渐明白,个人解析报告中的建议并不是要求我们一蹴而就,而是要求我们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通过一点一滴的努力,我们可以慢慢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做到有效地应用这些建议。

第四段:报告反映的个人潜力和现实可能存在差距

个人解析报告中还经常会涉及到个人的潜力和未来发展方向。然而,有时候报告反映的个人潜力可能与现实存在差距。报告中的潜力常常给人一种盲目乐观的感觉,我们很难想象自己真的能够拥有那样的潜力。我曾经也有类似的疑虑,但通过不断地实践和锻炼,我逐渐发现自己内在的潜力是可以被开发和发展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超越现有的能力,敢于突破自己的舒适区,朝着更远大的目标努力。

第五段:个人解析报告只是一个开始

个人解析报告只是一个开始,它提供了一个认识自己的框架和指导,但最终的成长和发展还是取决于我们自己。在解析报告中遇到的问题只是成长的一部分,它们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学习和进步的机会。通过不断地思考和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应用解析报告中的理念和建议,从而让自己不断进步。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保持谦逊与进取的心态,不断自我反省和调整,以不断提高个人的素质和能力。

总而言之,个人解析报告问题的体会是一个学习和成长的过程。通过对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找到改进的方法,并最终达到个人的目标。无论在解析报告中遇到怎样的困惑和挑战,我们都应该积极应对,保持积极的态度,并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问题报告书篇六

我相信会思考比死学习更重要,因为,思考是一门终身受益的学问。如今,学生迫于应试教育,课外班形形色色,家庭作业许许多多。两点一线的生活,迫在眉睫的考试,几乎每天让我觉得将成为应试的机器,家长也不知课外班的价值有多大,只要有班开,就想去报,不注重学习效果,根本不考虑补课的价值和收获。

平静地考虑过,自己最缺乏的是思考,在学习中,只是一味地接受知识,却没有酝酿思考,不往深层次地思考、研究,只是表面听懂,遇到一些灵活概念的题就不一定得心应手,没有形成一套很好的解题思维,只能做到就题论题,不能触类旁通,必然导致学习效率低、时间不够用。

另外,只注重于题目本身或者说连题的目的意思都没有明白,急于去做,做了半天,才发现自己的思路本身就是错的。返回来又改,这样一道题耽误两三倍的时间,最终发现考试时间不够用,时间太短,这样的教训可谓太深刻了。古人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失去思考的生活是平庸的,僵化的生活。可见思考的重要性。因此,我应当首先学会思考,勤于思考,善于思考,遇到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怎么办”,这样的学习效率会提高,学习起来才会感到轻松,所以我必须首先学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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