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童年第二章读后感范文(20篇)

时间:2023-11-09 12:20:23 作者:HT书生 最新童年第二章读后感范文(20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的内容,加深对文学作品或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秋日的第一缕晨光,散满在书桌上,而我则在看着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

阿廖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四岁丧父,从这以后他便跟着母亲、外祖母和外祖父生活。外祖父是一个凶恶的人,阿廖沙经常遭到外祖父的毒打。在这个处处散着恐怖气息的家中,还住着两个每天闹分家的舅舅和两个表哥。阿廖沙也认识了许多人,比如善良的“小茨冈”;每天研究科学的“好事情”……这些人教会了阿廖沙许多道理,但他们都以不同的理由离开了阿廖沙。阿廖沙在经过长久的悲惨生活后,他的母亲也去世了,从此他便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从开始至终都是一个悲剧:外祖父和舅舅们的恶毒;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争吵、斗殴不断地发生……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到处都散发着“战争”的硝烟,但好在阿廖沙有一个善良的外祖母。她教会了阿廖沙如何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痛苦的,是无忧无虑的!甚至有很多孩子不明白什么叫“打”,因为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被打。被人拿着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拥有了那么多,可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的眼里,大人挣得那么轻松,那么容易。的确,我们没有体会过阿廖沙那样的生活,他那种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的滋味,我们是无法感受得到的!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他本不需要这样做,本不该过这样的生活,但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吝啬的外祖父!正因为他的自私,他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儿女,甚至只有十一岁的外孙!他不是人,他是禽兽!

在这里,我愿全天下的孩子都有一个幸福的童年,而我自己也要像阿廖沙一样做个勇敢、正直、善良的人!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永远是如此纯洁无暇,隐含着怄气的不愉快,伤心的泪水,喜悦的笑声,可是,无论如何,一切都是那么单纯,没有任何动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需压抑。

本以为《童年》会有很多单纯,可初次看《童年》,我觉得很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可怜的.,还那么小就没了父亲,他的小弟弟刚出生就去世了,母亲因为悲伤过度完全不理会他,幸好外祖母陪伴他,可当他们回到外祖父家时,他亦显得更加孤单了。

我读了不久就把书放下了,名人的童年哪个不是悲惨的呢?所以往往名人总是显得比他们的同龄人更成熟,对未来更有拼劲,因而获得成功,高尔基是名人,他童年的悲惨,也就不令人意外。

不知过了多久,老师说要看名著,于是,我又重新拿起了《童年》,这一回,我发现外祖父太凶了,尤其是看到高尔基被打的那个场景,我感觉心都快跳出来了,但是,后来看到他的舅舅们嚷着要分家时,我又幸灾乐祸起来了,不过,我更好奇高尔基的母亲,那个沉默寡言的女人。

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将这本书看完,每次总是看一段停一段,看到外祖父欺负“好事情”时,我气愤地把书扔在桌上;看到外祖父分家时,忽然觉得好无聊,又把书搁下了;看到高尔基的母亲再嫁,我闷闷地把书放下了。

好久好久一段时间,我忘却了《童年》,后来,我被一些事情缠得焦头烂额,忽然想到了《童年》,人生真的很奇妙,没有章程,没有提示,就这么遇上了,我想我完全可以理解高尔基,他的童年并不是他之后会成为名人才会如此,没有人会知道结局,他的童年是一种自然,就这么发生了,那么真,又那么戏剧。

一切真的只是顺其自然,没人可以掌握它的发生,只有顺从,并在顺从之中创造!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一想到童年,我相信大家想到的就是孩子在奔跑、玩闹,发出清脆的笑声,以及他们快乐的面容。但高尔基的《童年》就大不相同。

第一章开始,年幼的阿廖沙就失去了父亲;第二章开始,刚出生的弟弟也走了;第三章时,他来到了充满暴力和仇恨的姥爷家。

说实话,我看到第二章,就不敢往下看了,那么惨的家庭,我可是第一次见。我心里一直在由衷的感叹:“上帝呀,你为什么要对无辜的家庭下毒手啊!”再想一下我们现在的童年是真的无忧无虑,想要啥有啥。有些孩子很贪婪,要一个还不满足,还要一大堆东西。

还好阿廖沙有一个像太阳一样的外婆,她把充满爱的阳光透过心灵的窗射进阿廖沙的内心。爱可以给人勇气和自信,所以我非常喜欢外婆。但是也不能太过宠爱,现实中,有些熊孩子因为大人说的.一句话“孩子还小,没关系的”而变得猖狂。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让我更加珍惜眼前美好的生活。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下作者,作者名叫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主人公阿廖沙,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一生的辛酸。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的主人公十分相似,他们都非常命苦。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如外祖母,是她在主人公最困难的时候把他从黑暗拉到光明,在“我”眼里,她温柔,非常善良;还有外祖父,一开始主人公觉得外祖父非常凶狠,还经常打人,但在渐渐相处的日子里,阿廖沙发现他其实并不坏,渐渐对他有了好感。

在故事里,外祖母一直都是以积极、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外祖母,这也体现出外祖母对主人公的关心以及外祖母的重要性。

这本书里主要批评当时的小市民习气,也写了俄罗斯新一代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这本书说是介绍了阿廖沙的一生,但这本书是暗含了作者的自身经历。

作者还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地把每一件事情讲的非常详细且生动形象。例如在第一章里,形象地刻画出了父亲死后的外貌以及母亲悲痛的心情,让读者也陷入了这悲痛的场景里。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作者的那个年代,庆幸我有自己的童年,庆幸我有父母的陪伴,父母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们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安慰我。

在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孩子被父母宠坏,变得越来越奢侈,一点也不知道节约,遇到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就扔掉。

现在的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可主人公不是,这就告诫着我:我们不要每天只乐在其中,真正的苦,是想不到的,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家境那么贫穷,但他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这本书,能引发所有人深思。

童年第二章概括及读后感2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咱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咱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主人公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的`他跟着他的妈妈和外祖母来到了尼日尼,也就是他外祖父的家。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但外祖父也有温柔的一面,有一回外祖父教我认字我乖乖地读和听外祖父开始喜欢了我一些,还给我讲述他的童年是什么样的,可外祖父打他还是给他留下了阴影。

没想到阿廖沙的童年这么悲惨,但这也让阿廖沙收获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与启示,让他以坚强的毅力支持自己走过人生。而现在想想,我们被爸爸妈妈看成金枝玉叶,如同温室里的花朵,娇嫩却柔弱。这却使我觉得以前那样艰苦的生活更好一些——没有很多的钱供我们上学让我们懂得珍惜学习的珍贵;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懂得钱财的来之不易;没有发达的科技却让我们懂得质朴纯真的意义。

若没有机遇,我们就应该学会创造机遇,让温室的花朵也能凌寒独自开!

童年第二章的读后感

第二章可以分三大块,也就是三篇优美、精彩的散文。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连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2

暑假里我反复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一本书,知道了高尔基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他的许多格言都深受大家的喜爱。同时高尔基有一个悲惨的童年。

高尔基是在一间昏暗、狭小的房子里生活和学习的,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了。于是他就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可是高尔基脾气暴躁的外公,三天两头打他,甚至有一次竟然把他抽得昏死过去了。可是懂事的高尔基知道外公是因为自己不懂事才打他的。所以他也不责备他的外公。

再看看我的童年,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从来没有打过我。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可以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回家后我还可以和爸爸妈妈面前撒娇。双休日,爸爸妈妈还经常带我出去游玩。上学后爸爸妈妈就会坐在我的身边,辅导我写作业。

与高尔基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时光,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童年》第一章至第二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多多啊。

高尔基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但他的家庭非常的穷苦,从小就在别人的家里当用人,根本没有条件让他好好的看书,有一次,一个邻居的小女孩从很高楼上摔了下来,而小女孩的父母没有在家,高尔基就奋不顾身的跑上去把小女孩背起来送到了医院,小女孩被救后她的妈妈非常感激他,就拿了很多钱说是要谢谢他,但高尔基却拒绝了。他说“如果你有一本书的话到是可以借我读一下”。小女孩的妈妈就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给他,从此后高尔基就非常的沉迷与小说,每当烧火时他会在火光的烘烤下偷偷地看书,当别人都收工了的时候他就点着主人用剩下的蜡烛头继续看书,但有一天被总管发现没收了他的蜡烛并且以后再也不准他用蜡烛看书了,他只能在有月亮的时候对着月光看。

高尔基这种对读书的渴望真是到了如饥似渴的地步,而我想想自己却是那么的不爱读书,在一次去新华书店买书的时候还跟妈妈吵了起来,怪妈妈买的书太多了,在回到家的时候还偷偷地把两本书藏了起来,以为这样就可以少看书了。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脸红了,我们有那么好的环境,有那么好的老师教我们,但我都不原意读书。甚至还惧怕读书,这篇文章让我深深地感觉到了读书的珍贵,也使我想起了卢老师以前时常跟我们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谚语,我想,我以后一定会努力读书的。

读了高尔基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里。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外套和长腿裤子,这样一套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引起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了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全是高档衣服和崭新的校服。想到这,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了。

我合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

童年的第二章读后感2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而这本书写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作者的童年。童年是美好的,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总是让人感到淡淡的哀愁。

我非常喜欢《童年》里的万尼亚舅舅,他在逆境下的开朗活泼,实在让人钦佩,我真的应该向他好好取取经了。万尼亚舅舅对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影响是巨大的,万尼亚舅舅跟大人小孩都合得来,而且特别机灵,真的非常让人妒忌啊!要不是阿廖沙的其他两个舅舅,万尼亚也就不会死了,那么善良可爱的一个人啊,在那两个舅舅的“欺压”下离开了人间,为这件事,我还愤愤不平了非常久。

讲到这里,我真的应该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做一个“批判大会”。为什么他们要害死万尼亚,那么好的人儿啊,都是因为钱,米哈伊尔和雅科夫最终还是没好果子吃的,这倒让我心里带来一丝慰藉。可是,可怜的阿廖沙啊,不再有人对他嘻嘻哈哈了,不再有人为他挡鞭子了。

阿廖沙的外公,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真是让人琢磨不透他,他有时还会大阿廖沙呢,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不过幸好,阿廖沙还有他那慈祥的外祖母,生活不会太惨。

如果,我遇到这样悲惨的童年,我会怎么办呢?或许,我会逃避,而有人说,我会像阿廖沙那样勇敢的面对,但是,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能不能真的像阿廖沙那样呢?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已经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从小锦衣玉食的我们,不太可能会那样坚强吧。逆境在眼前,我可能会硬着头皮上,但更多可能是以眼泪来解决。

《女巫》第二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他的名字叫《女巫》,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幻想童话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因为父母都去死了,他就住到了姥姥家,与姥姥相依为命。姥姥是个女巫研究者,她告诉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他们住到了宾馆。小男孩到了一个即将开会地方的屏风后面训练老鼠,无意之中看到了全国的女巫,听到了一个重大的计划;买下所有的糖果店,在糖果里下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

开完会,有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变鼠药,放在女巫的汤里,让他们都变成老鼠。最后,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回到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世界上的女巫都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还回味着。我十分敬佩那个男孩。小男孩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想到了用鼠药让女巫吃,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掉它的时候,想出放在饭菜里。小男孩很勇敢,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也没有叫出声来,而且听完她们的计划,告诉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老鼠后,并没有哭,也没有慌,而是用一种乐观的的心态去看待一切,并出主意打败女巫。

现在社会上,有多少人跟这位小男孩一样乐观。有些人因为痛苦而放弃。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我们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少年。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很不错的书,书的名字叫《香草女巫》,我看的都入迷了,就连吃饭的时候,我也抱着书看,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在大森林里,有一栋古里古怪的小房子,这个小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小女巫,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人们都叫她香草女巫。她是女巫学校的学生,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太远了,凌晨三点她就得起床去学校,就算这样,还免不了迟到。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说,她是个女巫啊,她可以骑着魔扫帚飞到学校去的。你以为她很厉害吗?错错错,她只是个小女巫,还在女巫学校学习呢,到目前为止连一把魔扫帚都没有。所以她就想:我一定要得到一把属于我自己的魔扫帚。魔扫帚必须是火红小树枝做成的才行,只有一个名叫奥德霍夫的农民家里有,可是这个农民家养了一只凶恶的大狗,怎样才能拿到这个扫帚呢?于是,香草女巫就变出了一只蝌蚪龙去帮她拿红扫帚。蝌蚪龙长着一个巨大的脑袋,()它半夜里来到农民家,把脑袋伸到窗户里,把农妇给吓坏了,乖乖地把红扫帚给了蝌蚪龙。这样香草就得到了红扫帚,只见她对着扫帚念了一段咒语,红扫帚就成为了会飞的魔扫帚。从此,香草就可以骑着扫帚飞去学校了。

香草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遇到问题就想出各种办法去解决,坚持到底,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香草女巫》。这本书非常有意思,你一定会喜欢的。故事开始了。

从前,有一个女巫,因为爱吃香草蛋糕,所以被称为“香草女巫”。每个女巫都有自己的扫帚,可香草女巫呢?她没有。没有扫把倒没什么关系,可是学校离家太远了,凌晨三点就得起床,但还是会迟到。所以老师就送给了她一个闹钟,但是香草女巫实在太爱睡觉了。有了闹钟还是会迟到。过了一段时间,她神奇地拥有了一把扫帚,飞起来很快,再也不用那么早起来了。现在我给大家讲的是香草女巫师怎么得到扫把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

香草女巫念完咒语以后,一条龙窜了出来。女巫觉得龙长得太丑了,所以说:“你给我回去!”龙说:“从哪来,就回哪里去!”香草女巫说:“我要一把红树枝做的扫把,你太瘦弱了无法把扫把偷回来。我需要的是一只条能干的猛龙。可是你会喷火,还挺不逊的嘛!好吧,你就先住在我家吧。”

第二天,女巫吩咐蝌蚪龙去农夫家,偷走了那把红树枝做的扫把。回到家,交给了香草女巫。女巫挺欣赏他的,于是就一直把他留在身边。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匆匆第二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匆匆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那种滋味啊-----真是无言可喻,欲罢不能!原本学得很苦的姚远,被无情的现实击晕,连自己最努力的数学都只考了70多分。被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包裹——这是我的幸福?不劳而获。感恩的力量呀,大得出乎意料,壮得令人惊叹。敲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几句话,都选自朱自清的《匆匆》。

的确,从我哇哇落地的那一瞬间开始,我的时间钟表就开始转动。似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入大海,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中。匆匆,日子就是这样匆匆。

诶!每天早上,等我看见太阳时,算是一日的开始。我每次在游戏时,日子从那笑声中过去;思考时,从急速运动的头脑间溜去;说话时,日子又从那朗朗上口的的'语句中过去。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流走了一日。我无奈的苦笑,但是新来的日子又开始在苦笑里闪过了。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无长盛年,物无不散日;人间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寸阴寸金,寸草寸心……在这许许多多惜时语句中,只有一个真理:珍惜时间。

在匆匆里,时光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也不清楚是什么地点,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溜走,只是晓得,流过的时间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间流逝的踪迹告诉我:在时间长河里永远都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过去和未来。过去只是一笑而过,而未来却要靠自己去追逐。

我依然站在长跑的起跑线上,当哨声吹响的那一刻起,我也被唤醒了……。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雪国这本书并不像那些名著一样那么厚,溥溥的一沓纸里散发着芬芳的书香,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像品味一壶珍茶一样式,几张几张的细看。困了要小心易易的把书放好,然后带着浓浓的疲惫入睡。尽管如此,我却感到了困惑,那就感觉就像一个看不懂线谱和乐理的人听到一首好曲子时一样,有心灵的陶醉,也有悦耳的感受,却不知道好到底好在哪里。《雪国》就是首这样的乐曲。虽然我不知道它好在哪里,但我依然愿意贯注我的全心去倾听。

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遥远的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莫名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然而又给人很怪感觉的人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如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继而过渡到描写岛村与驹子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是一个出身贫寒、举目无亲而沦为歌妓的女子。本来定有未婚夫,但未婚夫患上绝症——几乎是剥夺了她婚姻的权利。只有委身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而她与别的歌妓却是不同的,她向往自由的生活,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为此,她小心而细腻的呵护着,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雪国的风景是美的。同样美丽的驹子和叶子却像生来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当自己并不爱着的男人病得不行了的时候为其卖身治病,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渴望甚至是乞求她们内心所贫贬的爱抚。我想,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像雪国的夕阳,会很快的消失在远山的尽头罢!而做为见证整个事情发展的岛村,只是像一个过路人偶遇了这一切。见证了一个完整故事的开始与结束。我很怀疑岛村是否就是作者本人经历的写照。曾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个曾经深爱的女子,当自己慢慢变老时,记忆变得日渐清晰,于是面对记忆,写下了这篇文章,当作悼念。

我承认,我看了这么多遍,依旧没有看懂《雪国》,至少是没有完全懂,这与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少是相关系的,日本人生活在繁索的礼节和对理想的孜孜不倦里,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日本社会那么井然有序的一个原因,更也是它们发展的一种民族动力。作者川端康成截取许多往事中的这样一个雪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片神圣领地时,似乎透露了某种积极上进的光芒,遗憾的是我看不清楚这神圣所发出来的光芒,只是朦胧的在眼前有几个穿着和服的女子,踏着木鞋,带着微笑走过。这种距离是最遥远的。

本来这篇读后感想写名为《唯美的雪国》但叶子的死让我耿耿于怀。太荒。唐和突然的结局像这荒。唐的爱情突然的消逝一样,令人难以释怀。叶子被火烧死了,确实点的说她是为了救别人而耽误了自己的生命。驹子疯了,她所有的情感、伤怀也许在倾刻间全部迸发,让头脑正常工作的系统一下崩溃了。安排这样的一个结局不能说作者破坏了这种唯美的气氛,相反,这样的结果让一些痛苦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安息。

世间上本来就少有完美的事情,缺少的东西总是能衬托出这种完美的稀有性。让人懂得去怀念和追求。我想这雪国是最后的雪国,它也许会永远的消失在岛村的生活里,但这雪国同样是永远的雪国,因为它给别人留下的深刻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

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雪国的人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呢?没有人能够回答。但是我知道过去了的雪国——它像一幅画卷,呈现在我的脑海里,隔着远远的距离。

看完雪国,马上想到的是著名作家铁凝成名作:《哦,香雪》,这也是一部给人以美美感受的作品,但它的这种美与《雪国》中的美是不同的。它更贴近人心,更能让人感受到真意。而雪国的美却是那样的冷艳,似乎与我们相隔了太长的时间,我们只能远远的观看,带点陌生的距离感。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川端康成是日本现实主义文学的一员,他的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特质,其作品《雪国》是一本讲述日本寻常人家在一段旅行中发生的普通平常的事。通过这样的故事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和复杂的内心情感世界。

《雪国》、《千羽鹤》、《古都》的合集,以文学成就而言,《古都》最是单纯清浅,恍若以京都四季风物作背景的莫扎特的音乐;《千羽鹤》的编织承转亲密而微妙,近乎不着痕迹,以超然的叙述技巧蜿蜒探入内心的幽深世界;相比之下,《雪国》则与两部作品都极不一样,透过那样秉赋强烈、棱角鲜明的虚构,摊开一帧按捺不住却无以寄托的精神映像。

从火车穿过隧道的那一刻开始,就处处看见两相映照的风景:岛村眼睛里的两个女子,驹子徒劳而认真的生,与叶子悲凄而凛冽的死之间,构成亮色与冷色、浓烈与柔敛、渐悟与顿悟的对照,实与虚、动与静、续与断的反诘,如霞光对雪色,如镜里照现的妖娆红颜与窗上浮映的迷离秋水;并非对比,亦非张爱玲所偏好的“参差的对照”,而是一体之两面,是生命在抵达死亡以前所兼具的美丽与虚幻,因为不断的消逝,涌出不竭的眷恋。岛村并不仅仅是叙述的取角,也是风景的一部分:叶子与行男之死别,正照应驹子与岛村之生离;而叶子对于死的决然归赴,像透过一粒沙所洞察的世界,照亮了岛村对于生的惝恍缱绻。

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很难知道这些蕴含的真正意义,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西游记》是一篇长篇神魔小说,前七回讲孙悟空的身世和大闹天宫的故事,第八回介绍唐僧,交代西天取经这一中心事件的由来,第十三回到第一百回是小说的主题,讲述唐僧师徒取经路上战胜无数妖魔鬼怪,历经重重磨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小说中,孙悟空不怕困难,无所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独臂女孩张超凡因为天生不完整的左臂,她告诉我们:“我必须优秀,即使比别人付出多几倍的努力,也要活出个样儿来!”受父亲影响的张超凡,从小学习国画和书法,年少时便开始崭露头角,有一个星期她带回四个获奖证书,后来她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研习写意画鸟专业,如今的张超凡是周围人眼中的“天使”和“达人”,有人甚至称她为“东方维纳斯”。作为一个天生残疾的女孩,她骨子里的那份坚强勇敢,不怕困难,无所畏惧远远超过了常人,一份信念,让她成为自信的标杆。

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所不同,所以每个人看《西游记》的感悟也会不同。如果把唐僧师徒四人取经之路比作我们的成长之路,那九九八十一难一定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遇到的挫折与磨难,而那些妖魔鬼怪就好比我们心中不好的念想,如果稍一松懈,就会误入歧途,既影响了自己,又影响了他人,而那九九八十一难的成功通过,就好比我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我们成长路上的种种困难与磨难。

在抛开西游记的宗教外衣下,对今天的青少年来说,这部小说也许更像一个励志故事: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超强的韧劲和斗志战胜一切困难,直至胜利的终点。

假期里,我一口气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做一个有团队精神的人。

这本书中主要写的是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修成正果。在途中,他们虽然有分岐,也会时常抱怨对方,但最终他们都会和好,且从不放弃任何一个队友。

书中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悟空智勇双全,神通广大;八戒虽好吃懒做但心地却很善良;沙僧是师徒四人之中最为忠厚老实,也是最吃苦耐劳的。在取经的途中,虽然唐僧多次把妖怪当成了好人,与悟空产生了分岐,但只要是唐僧出了危险,悟空都会全心全意地去救师父,而不是丢下师父不管。尽量他们师徒四人的个性迥然不同,但为了共同的取经目标,团结一致,所以最终取得成功。从这里,我能体会到了“人心齐,泰山移”。在团队合作中不能抛弃任何一位成员。

在生活中,团结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这一个学期,老师划分了十个小组,一周内加分最高的小组可以得到奖励。同样扣分最多的小组会受到惩罚。当小组分配完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看着别人和自己心仪的组员组队,自信满满的样子,我更加觉得我们组会是倒数第一名。因为我们组中有一个出了名的调皮王,曾经一节课扣了40多分,但在我准备放弃时,我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和八戒也经常拖团队的后腿,但他们也从来没有放弃彼此,那我也不应该就这么放弃了。终于,在我和组员的严格监督下,那位调皮王收了性子,变得乖巧无比。结果我们组取得令全班同学刮目相看的成绩。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个团结友爱的人,不能因为一点分歧,就放弃自己的`队友,因为在你身后有一个支持你的团队。

一部众所周知,百看不厌的名著——《西游记》,赢得了不知多少人的喜爱。也是这部名著使我的生活充满了趣味。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

一页页飘香的纸张,萦绕鼻尖;一句句生动的文字,映入眼帘;一幅幅精美的插画,刻入脑海……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西游记》。

就让我介绍介绍这部名著吧!它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师徒四人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难,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笑,让我难过和愉悦,它紧紧地牵动着我的每一缕情绪。

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也有体现。记得上次拔河比赛,我们大家个个精神抖擞,都想为班级争光。班主任说:“人多计谋广,柴多火焰高,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一定能取得胜利。”比赛中,我们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果然取得了第一名。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我们应该像《西游记》中的师徒学习。树立目标、勇往直前、团结一致,才能取得成功。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宝箱,名著更是宝箱中的精华,让我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孙悟空是融神的威力、人的性情、猴子的乖巧为一体的艺术形象。《西游记》第一回便使孙悟空这种神、人、猴浑然一体的形象跃然纸上。

就拜他为王。”

石猴呼地跳了出来,高声喊道:“我进去,我进去!”

孙悟空的这一跃,

看似简单平常,然而需要的是勇气;如果没有。

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础。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

读了这一则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机会总是垂青于那些有勇气的人,成功总是伴随着不断进取的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最近我读了许多书:国外的《格林童话》、《爱的教育》、国内的《中国民间故事》、《红楼梦》、《西游记》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每当我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从仙石中蹦出来,住在花果山,与那些猴子们成了亲人。后来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孙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让我明白了想做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忛风顺的,总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所以我们要学会勇敢面对,要有一颗执着冷静的心,不断的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不管学习还是生活都要像西天取经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要轻易放弃,要有刻苦耐劳的精神,要有坚定的信念。

读了《西游记》之后,给我的感受是: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特别是在学习上,要克服一切困难,发奋读书,才能最终实现自已的梦想。

这一部由射阳山人撰写的神魔小说,出神入化,师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难,使我身临其境。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是最能振奋我的了。

“俺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他话音未落,我早已蹦了起来,瞪大眼睛,攥紧双拳,屏住呼吸,仿佛心都停止了跳动,我站在电视机前注视着那金箍棒。我也渴望有一个可以变化自如的金箍棒,更想要他那通三界的本领。维妙维肖的孙悟空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孙悟空便会首先从我脑海中浮现——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或许有很多,但如果我们足够努力,那就没有什么攻不破的坚石。顶天立地的他也使我有所改变。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变成一个懂事的青年;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年;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儿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总而言之,这本书陪伴了我的成长。

人生不会因为生来完美就顺风顺水,也不会因为生来不完美就此生无望。转瞬即逝的初中三年,中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或许我们有许多疑问,这些都交给时间吧,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

孙悟空虽然是个神话人物,是虚无的,但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我们不免会做错事,但只要你改正过来,脚踏实地,就能像孙悟空一样勇敢无畏。这真是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西游记》一书鼓舞了我他告诉了我: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了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直至胜利的彼岸。

《西游记》一书使我受益终生!

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

这本书讲的是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他们四人性格不同,但很团结。唐僧有个大徒弟,叫孙悟空,他很勇敢,但又经常不听话。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胆小又贪吃,沙和尚是唐僧收的最后一个徒弟,很老实但没什么太大的本事。

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很勇敢,面对各种妖魔鬼怪,从不害怕。再想想自己,看见一些小虫子就大惊小怪,和孙悟空一比,实在差远了。我还要学习他们团结战斗的精神,他们的心就象一串烧烤一样串在一起。以后我也要多团结同这,为班里争光!

读完这本书,我很受启发。我要学习孙悟空的勤奋和勇敢,学习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但决不要象猪八戒那样胆小、懒惰!

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善于勇赶一路上是他帮助了师父,斩妖除魔才能让师傅取经在这本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便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是扛着一个耙子,还天天嚷着说我是天蓬元帅所以我最讨厌的就是她了但是他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如果大家都讲唐三藏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唐僧四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缺点,孙悟空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三藏的懦弱,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得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一点说明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学习上在生活上取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讲述了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变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人和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他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擅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获真经。

我不仅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辛,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还要懂得只有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朱八戒,又名吴能,是玄奘的第二徒弟,原为天元帅。在醉酒和嫦娥调情之后,他被驱逐出天堂,转世投胎在地球上,但他也转世为一头猪。

他会变身术,能腾云驾雾,使用的兵器是九齿钉耙。唐僧就是西天取经之前路过高老庄,猪八戒被悟空收服,八戒形象从此就成了一个唐僧的好帮手,一同进行保护对于唐僧完成西天取经。

西游个性热情,淳朴而简单的,下了很大功夫,但懒惰,寻求性行为,往往按性别怪物的球迷,是很难区分敌军。为兄弟,然后脚趾,虽然有时故意和针对悟空;忠于主人,虽然经常说散伙分包袱,但仍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被称为“净坛使者”。它是一种爱和被同情的人物。

是的,这个企业团队管理没有猪八戒就太死板了,有了他,这个方法死板的团队才变得更加生动发展起来,虽然我们有时学生不喜欢猪八戒,但还是社会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这猪八戒真是个有本事的人!

暑假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在看《西游记》这本书,总是看不够,从中也学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

《西游记》这本书是以唐朝僧人带领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展开的,是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写到与师弟猪八戒和沙和尚一起保护师父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排除万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西游记》里我最佩服的是孙悟空和唐僧,唐僧心地善良,做事情也认真执著,在西行路上遭遇九九八十一难,从未向困难低头,美女和引诱也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初衷。孙悟空是唐憎的大徒弟,聪明过人。会七十二般变化你,有一双火眼金睛,为唐增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

我们学习就像西天取经一样,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非常困难的,我要像唐增那样遇到困难不低头,像孙悟空那样聪明机智,争取好成绩。

小朋友们,也许你们只看过电视是播放的《西游记》,没有看过书上的《西游记》吧!今天就让我来告诉像你们吧!《西游记》是吴承恩写的,主要讲了《西游记》里面的主人公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去西天的路上,遇到九九八十一次难,最后取到了真经,拿到了有字经书。

我想,孙悟空以前是不懂道理,但它很机灵,忠诚的一个人保护着唐僧。唐僧心地善良,但有时候傻乎乎的,一点都分不清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但是他们在取经的路上一直在一起,永不分离,修成正果。

平时我们在学习上,总会遇到不会的题,但是没有关系,老师讲的时候只要你认真听,就学会了这到题,就相当于过了一关,慢慢的知识广泛了,所有不会的题会被你解开了。我要说,恭喜你,你也取到真经了,取到了“人生中的”真经。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的感触颇为深刻,这本书的内容就像一幅画,妙趣横生,画中的人物感情,丰富多彩。喜怒哀乐俱全。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又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比如:唐僧被白骨精蒙蔽了双眼,误以为是孙悟空杀了三个好人,最后才发现是白骨精变的,看到了事情的真相,让唐僧哑口无言。在这一段话中,我明白了,不能只相信眼前的事物。

学习就好像取经,在学校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什么事都马马虎虎。有的像沙僧,诚恳,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是心地善良,从不气馁的。我们要学习沙僧,孙悟空和唐僧的精神。

这本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一步一步的走上的了书的殿堂!

《西游记》是一部古老的神话,也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喜欢看这部电视剧。

《西游记》里又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几个主要人物,主要讲述了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不畏艰险,打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其中我最喜欢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神通广大,可以七十二变,腾云驾雾,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他火眼晶晶,能够分辨出谁是妖魔鬼怪,经常看穿妖怪伪装的伎俩,但是唐僧因为心善,经常误会孙悟空,念紧箍咒,可是仍然不能阻止他与妖魔斗争。我们要学习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敢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精神。

我要学习他们师徒四人锲而不舍,坚强执着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事。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根鸟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根鸟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根鸟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曹文轩要通过一个虚构的小说把整个人生的喜怒哀乐、坎坷曲折浓缩在根鸟短短的四五年的成长过程中。每处景每个人每样物都被赋予了象征意义:理想就是那遥远又似在眼前的缭绕的洁白的烟雾、幽香的繁茂的纯洁的百合和忧伤的柔弱的纯真的紫烟。追寻理想的征途艰辛又不乏乐趣,一路付出一路回报,一路播撒一路收获,寻梦不一定成功但一定有收获,或是预定的或是意外的。根鸟和板金就是这样的两个代表。一路上,支撑你前行的除了理想、信念、责任,还有亲情,爱情,友情,恩情,随时涌动的一点感动……父亲的鼓励、板金的教导、驼队的关爱、老奶奶的照料、和尚的馈赠、独眼老人的相救、米店老板的赏识、秋蔓的爱慕、金枝的柔情……都是根鸟寻梦的支持,也是人生会遇到的好心人,好好把握根鸟们吧,感激根鸟们吧!一路上更有磨练你让你成长的的沟沟坎坎,饥饿、寒冷、劳累、疾病、孤独、折磨、诱惑,旅途的寂寞艰辛,时时围困的饥饿,长脚的虚伪、疤子的凶横、金毛的狡诈、班主的冷酷、店家的势力、豪赌的诱惑、挥霍的快感、酗酒的麻醉……也好好感激吧,因为有了根鸟们的磨砺,人生才变得丰富,才发育得成熟,才懂得珍惜!

好好读读此书,在曹问轩纯美的文字里玩味语言文字的精妙;在扣人心弦的情节里品位人生百味;在根鸟的成长经历中感悟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曹文轩写的《根鸟》内容新奇有趣,十分精彩。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根鸟的男孩,在打猎时收到一封求救信,这封信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写的,她被困在一个大峡谷中。在梦中根鸟看到了紫烟,决定去救她。

一路上,根鸟克服了种种困难,永往直前,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紫烟,最终根鸟找到了紫烟被困的大峡谷。这本书的主人公根鸟虽然在给别人说自己的梦境时受到很多冷嘲热讽,但他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被困难打倒,去寻找紫烟。他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这一星期,我读了《根鸟》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叫根鸟。有一次,他一个人独自出去打猎,看到一只白鹰,于是就发射一支锋利的箭,唉,箭就是贱,刚好不偏不倚的落到那只白鹰的头上。不一会儿,他就发现了鹰的脚上有一封求救信: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去摘花,掉进了悬崖,此刻,根鸟的梦之旅开始了。

根鸟来到了青塔,遇到了一个人——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的了一种奇怪的毛病,凡是这个家庭的男子,一到十八岁,突然变得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先生和根鸟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目的,不断努力。之后板金先生和根鸟就在一个地方离别了!

板金先生的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要坚持不懈,一定要找到那个大峡谷。板金先生说完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他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峡谷。

比如说霍金他因患“渐冻症”,禁锢在一张轮椅上长达40年之久,他却身残志不残,使之化为优势。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他为了追求梦想,都是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我们一定要牢记在心。

这本书很感人,结局虽有些悲伤,却让人感受到了根鸟那种精神;他遇到过许多好人,他们都可以收留他,给他好的生活,而他没有停留,他只是一味的去寻找紫烟;他遇到过许多坏人,可憎的搬运工,可怕的赌场,但他总能得到人们的帮助,逃离险境。

什么都没有阻挡他,根鸟那时只有17岁,而且什么都没有,他有的只是那颗火热纯洁的心!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根鸟那种心情:做一件事,就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我也要学习他那种精神:勇气,毅力,智慧······我只要有了这些精神,就一定会无所畏惧,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开创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那是一个故事,很长的故事;那是一个梦,很美的梦;那是一段成长,很坎坷的成长”。

——题记。

少年根鸟生活在一个美丽而宁静的村庄,与父亲相依为命,两人打猎为生。但就在他独自一人进入大森林进行富有仪式意味的第一次打猎时,一只神秘的白色大鹰带来一个同样神秘的消息,让他踏上了寻找一个女孩的漫漫长路。这正是他成长之旅的真正开始。

他以梦为马,一路向前。荒漠、草原、搭讪、村落、峡谷、小镇……一处处场景奇异而玄妙。他就生长在这现实与梦幻间,恍惚而迷乱、清醒又执着,在痛苦中品味着快乐。

我不知道根鸟为何会相信这只神秘的大鹰所带来的消息,我也不知道根鸟为何会坚持去寻找那个峡谷、那个女孩。但是我相信,根鸟不是因为神秘的大鹰才去寻找,也不是因为同样神秘的纸条才动身,他是为了心中的梦!

根鸟在穿越大漠时,遇到一个同路人。这人叫板金,是位老先生,他也是为梦而来,他不幸丢掉了他的梦,几十年来未曾做过一个梦。不仅是他,他的整个家族,都染上了这种奇怪的病。根鸟同他一起到达了青塔,两人身上已没有了积蓄,板金先生提出应该去乞讨,可青鸟拒绝了。根鸟感到羞愧。可是,我想——他有什么好羞愧的呢?寻梦,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何况乞讨并非真正卑下的事情。

不久板金先生走了,根鸟由于染病留在了青塔,板金临行前将他托付给一户可靠的人家,独自上路去寻找自己的梦。

青鸟在青塔住了相当长的时间,赚了很多钱,于是他打算买匹马去赶上板金先生的脚步。可是他受了骗,不但钱被抢光了,自己也受了伤。幸运的是,一位老僧人救了他,还送给他一匹白色大马,从此白马成为了根鸟的新伙伴。

最终,根鸟达到了峡谷,可惜,这个峡谷并非他要寻找的那一个。他再次被骗,充当矿工,后来在一位巫医的帮助顺利逃脱。根鸟第一次感到了迷茫,他没有再踏上征程,而是原路返回家中。家里一切都未变,除了父亲奄奄一息。根鸟的心被撕扯着。

父亲去世后,他一把火烧掉了房子,继续踏上征程。这次的新路程中,根鸟遭遇了爱情。可他并非成了享受爱情的幸福人儿,反而在秋蔓和金枝两份感情面前迷乱了。不过根鸟内心依然存着那个梦,板金先生的重新出现唤醒了根鸟的内心深处,根鸟从痛苦的两难中挣脱了出来。二人再次携手同行,继续寻梦的旅程。只是这时历经艰险的板金先生已非常虚弱,还未到达梦想之地,板金先生已经无法支撑下去,临终前他对根鸟说:“往前走,这是天意。”

根鸟的梦,板金的坚持,让我体会到了人类的真性情。我们为自己奋斗,也是为一个梦想而奋斗,我们就是要靠自己闯出一片天来。阅读《根鸟》,是对我个人心灵的一次洗礼——在梦幻中游走,却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那个故事没有结局,那个美梦没有尽头,而那段成长,已烟消云散”,曹文轩先生如是说。

这本书中对景色描写非常细致优美,比如在写峡谷时是这样写的“峡谷上空的阳光是明亮的,甚至是强烈的,但因为峡谷太深,阳光仿佛要走过漫长的时间。因此照进峡谷,照到这些百合花时,阳光已变得柔和了,柔和的像薄薄的、轻盈的能飘动起来的雨幕。”使人仿佛就置身于大峡谷中,正在享受着柔和的阳光,让人心旷神怡。我非常喜欢这些优美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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