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时间:2023-11-15 07:17:18 作者:ZS文王 广播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的行为,减少冲突和矛盾的发生。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演变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广播电视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1广播电视网络安全传输是至关重要的,机房安全管理是重要的环节。为机房设备运行提供安全的环境,杜绝人为因素对机房造成的影响,保证机房内的设备处于最佳状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中所指的机房包括广电总前端机房和广电分前端机房及其相关配套设备。

3网管中心作为全网设备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新设备、扩容设备的入网安全把关工作。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5网管中心是广电机房及其设备的安全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本规定的相关工作。

1机房内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放置,并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任何部门不可以放置任何设备于机房内。

1机房应建立防尘缓冲带,备有工作服和工作鞋。

2所有人员进机房操作时应穿工作鞋。

3机房应防尘,、环境要整洁、设施摆放要整齐。

4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风。

5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

6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7机房应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机房安全管理。

1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前,应拨打网管中心总前端值班室电话:86230171、86238212,告知并填写登记表,注明出入原因、人员数量等、更换工作鞋,在远端开启门禁后,进入机房。

2网管中心每月需要对机房进出日志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可行的相关措施。

3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

4工作人员应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机房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加强防火安全学习,并进行防火救火操作演习,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应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7所有维护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实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工作。

8各种测试仪表和电器设备的外壳,要接地良好,插拨电路盘应使用抗静电手环。高压操作时应使用绝缘防护工具,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不同种类的电源应使用不同的插座。

9各每个分前端机房应在显眼处张贴消防逃生示意图和机房问题处理流程。

10机房应该具备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两种紧急通信手段,保证紧急情况下的通信正常。

11分前端机房内的各种设备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五节。

1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增强法制观念,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随意增删、泄漏有关资料。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机线及设备图纸、电路和网络组织资料、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用户资料、内部资料等,或将其携带出机房。借阅者应认真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并不得对外泄密。

3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和机房安全规定。非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触摸设备及终端,不得翻阅图纸资料。

哈尔滨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是向广大师生宣传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领导、校党委重要指示精神,对在校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的重要舆论工具,同时也是进行教学活动,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实施。为了搞好广播电台的各项工作,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条例。

一、广播电台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精神,努力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遵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定期向电台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及时缴纳电台管理会费。

三、校园广播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播出。

三、广播室严禁烟火,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四、加强防盗、防破坏措施,消防设施要完备完好,消防通道保证畅通,不准堆放杂物。

五、工作人员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不得在直播间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直播时禁止接打电话、吸烟、打闹。

六、播音员、主持人必须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正确使用广播器材,播音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告知技术部门并立即排除故障。播音结束后关掉话筒开关,及时整理器材。

七、爱护广播室内物品,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室内物品,丢失或损坏站内物品须照价赔偿。

八、严禁私自改装电路,存放易燃、易爆品,擅自改变机器工作状态。

九、当日工作结束后应检查一切电源是否关好,设备归放原处,关好门窗。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

第一条全台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认真、踏实地工作,并在生活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广播台形象。

第二条全台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凡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均可成为广播台正式成员(党委宣传部在聘用人员毕业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中途因故离台者不予颁发),不合格者退出广播台。

第三条全台人员分为考察成员和正式成员,考察成员不参与任何荣誉评选。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准带台外人员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会客,违反者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多次不改者视情节作相应处理。

第五条广播台设备、器材一律不允许私人外借,私自外借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作相关处理。广播台光碟、报纸等办公用品须摆放整齐,做到碟片、带盒相符,磁带、报纸等用后放回原处。未经台长允许不得随意带出广播台。凡损坏或丢失台内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七条全台工作人员须按值班安排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各物件整齐。无故不到、值日不打扫卫生或室内出现脏乱现象1次扣2分,并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2次须有关人员在例会上作自我检讨。

第八条全台人员不得用电脑做与台内工作无关的事,每周日——周四的19:00——21:00为编辑新闻时间,不得台长或副台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占用电脑。

第九条全台人员使用台内网络必须遵守国家上网安全的各项法律条例,不使用广播台网络攻击别的网站,不使用广播网络传播病毒和不文明的信息,不登陆、观看淫秽网站及图片。

第十条台长、总编、副台长须在台内发挥带头作用,并组织办公室对全台人员进行监督、考评。

第十一条所有台员需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一学期出现2科补考或1门重修者,视其工作表现作相应处理,不宜继续工作者劝其退出广播台。

第十二条全台工作人员若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其它原因受处分者,劝其退出广播台。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台长提议让部内办事拖沓、安排任务推委者调离岗位。

第十四条节目编辑委员会每月定期对各节目进行审查考评,评出每月优秀节目1个。对节目质量低、不合时宜、收听率低或无进步的节目适时给予提醒并强制整改,若无改进可勒令停播。

第十五条所有成员要自觉与组织保持密切联系,通讯方式变更须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多次无法联系在部内作自我检讨,严重者视为自动离台。

第十六条广播台所有工作人员每年度的基础分为100分,分值在85分以下者免除一切职务,低于80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低于70分者降为考察成员,低于60分者开除广播台。

第十七条所有离台人员将在本台网站或校内宣传栏公布。

第十八条广播台定期召开例会。例会采取点名制,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请假须例会前向台长递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方可离开。若有特殊情况,可例会前电话申请,但会后应补交假条,凡会前未请假或无假条均视为缺旷。

第十九条例会缺旷1次扣10分,请假1次扣1分(特殊情况如家里发生重大事故、个人重大伤残、学校公事派出等除外),迟到1次扣3分。

第二十条与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通讯工具须关闭或静音。

第二十一条文秘要做好全台一切档案的收集、记录与保存,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体系,并在台负责人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任何工作安排不到位或记录、档案缺失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播音员、主持人须按规定时间到位,上机播音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准酗酒、抽烟,保持广播室安静。

第二十四条播音员、主持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播音或主持节目,须提前1天向台长递交书面假条,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无假条均视为缺席。

第二十五条播音职责与管理。

(二)播音部定期对播音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不合格或无进步的播音员应作出相应处理(如离岗)。

第二十七条工作事故。

(一)下午节目阅稿不充分,播出节目中出现回读或口误每次扣2分;

(二)由于播音员的原因,造成节目推迟播出或未播出每次扣2—8分;

(四)节目播放中出现与内容无关的声音每次扣2—4分。

第二十八条记者要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关注校内的新事、新人和新风尚,通过新闻报道传递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方面的动态,通过采访报道弘扬主旋律。

第三十条记者工作事故。

(二)报道内容失真、领导排序颠倒每次扣2—5分;

(三)稿件内容出现导向错误、节目格调、观点错误每次扣3—8分。

第三十三条编辑要熟悉新闻编辑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若出现常识性错误、新闻重报、迟报或重大新闻事件漏报1次扣1—4分。

第三十四条每周日——周四的19:00——21:00为编辑节目结束后,需把相关设备插头接到定时开关上,保证定时转播《新闻和报纸摘要》。

第三十五条编辑工作事故。

(三)稿件内容出现导向错误、节目格调、观点错误1次扣2—5分;

(四)编辑稿件时领导排名错位或领导活动排名错位1次扣2—5分;

(五)没有按时转播《新闻和报纸摘要》1次扣相关人员2—5分。

第三十六条各自办栏目的稿件必须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在内容、形式、技巧上要不断创新。节目名称、内容的重大变动须经编委会同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实施。

第三十七条点播歌曲必须积极、健康,所有与校风、学风、教风等相违背的歌曲,杜绝播出。同时,点歌的祝福语应保持高雅,杜绝庸俗、赤裸。点播时间不得超过18:30。违反1次扣相关工作人员1—5分。

第三十八条所有自办栏目负责人需提前1天将所播节目概要或节目成品以书面形式报总编审批后方可制作、播出。

第三十九条点歌收取费用应在专门的表格上作好登记,注明点歌者、日期、金额和经手人。

第四十条网络工作人员要与办公室保持联系,所有网站上传播的信息必须准确,可信。上传内容须台长同意方可上传。

第四十一条网络部需定时对广播台电脑进行维护,如电脑遇到故障,应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四十二条工作事故。

(一)网页上传内容出现失实、重复、错别字、漏字等1次扣1—3分;

(二)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制节目或没有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1次扣1—3分;

(三)因办事推诿没有及时解决电脑故障导致节目无法播出1次扣1—4分;

第四十四条午间新闻的播音助理须做好校内新闻的相关登记,无故未记录者做相应扣分;

第四十五条非记者岗位人员采写1条新闻加3分。

第四十六条本台的经费收入依照本台宗旨,全部用于本台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本台对财务实行规范化、公开化管理。所购物品必须事先得到台长同意方可购买。未获得批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己承担。

第四十七条符合报销条件的单据须台长或总编、副台长同时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报销凭单一律为发票,报销发票上需注明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签名。

第四十八条为节目或本台活动拉到赞助的成员,本台给予其赞助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作为联络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广播台实行财务相对独立,同时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和全台成员的监督。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所有收支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定期在例会上公布。

第五十条负责管理财政的人员遗失钱物自行赔偿。

第五十一条本台奖励实行定期评定和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即每年年末开展1次,评选出年度最佳节目、年度首席播音、年度首席记者、年度最佳(优秀)播音主持、年度最佳(优秀)记者、年度最佳(优秀)编辑等,并在年末总结会上进行表彰。

第五十二条奖励与加分。

(二)代表广播台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比赛,获一等奖加4-10分;二等奖加2-8分;三等奖加1-6分。

(三)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市级刊物上发表新闻稿件1次奖励2-5分;

(四)在全台正式会议上获得宣传部表扬者1次奖励1分;

第五十三条首席播音、首席记者、最佳主持、首席编辑、年度优秀节目或其它奖项的评定:

(四)最佳主持:所主持的节目质量高,节目播出时预稿充分,普通话标准流利,个人音色与节目风格融洽。以月为时间来考察,失误最少者可提名为本月最佳主持。连续3个月提名者方可获得年度最佳主持参评资格。在年终评选中获最佳主持者可冠名为六盘水师专广播台最佳主持。

(六)在年终评选中获相关荣誉者宣传部将为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若获荣誉称号后相关人员出现重大转变,可根据情况免除称号。

第五十四条其他荣誉可根据工作情况而作相应的界定;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宜,由台长根据相关情况作奖惩。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台主任会议。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常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室的功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由学校团委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工作人员离开随手锁门。妥善保管广播室钥匙,不得交给非工作人员。

3、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4、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5、播放内容出现意外,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6、广播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每次播出后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7、学生会使用广播室,须由教师负责指导。

8、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播放控制台,播放设备等放入专用机柜,连接线缆规范、安全。

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漏电、防雷击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

五、每日播音时间:

8:20教师广播体操。

8:25升国旗。

10:40----11:05眼保健操、课间操。

2:20----2:40雏鹰电视台演播时间。

17:00降国旗。

六、每个广播人员每天必须提前到岗,认真准备,以保证广播的质量,让同学们爱听;

七、演播室成员由广播站成员担任,播放内容有校园新闻、军事知识、卫生知识、科普知识、作文欣赏、每周一歌、爱都教故事片等,配合摄制教师完成采访任务,主持人要语音标准,活泼,仪态大方,红领巾演播室采用直播方式,做到为断丰富节目内容,扩大队员知识面,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作贡献。

校园广播站管理制度

一、当天放音人员按时到岗,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到、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本人向当天其他放音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及时向站长联系,并保证节目开始前十分钟到达广播站。

二、放音时的设备操作要严格遵守。

三、站外人员来办理点歌时,放音人员要认真接待,按有关要求依程序做好记录。

四、广播站成员不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广播站,当天放音人员、值班人员有监督、清理权。

五、广播站内严禁吸烟、饮酒以及以个人名义召开各类庆祝活动,保持室内良好的工作环境,有违反者通报批评,并进行教育。

六、要严格遵守《广播站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私接电源、携带易燃危险物品、在广播室做饭、插电炉子等。

七、爱护广播站内一切设备、设施,本室所有备品一律不得外借或者拿走,如有急用先打借据,并须征得站站长的同意。

八、做好当日清洁工作,及时倾倒垃圾,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

九、离开时要将备品摆放整齐,做好各项记录,关好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一、广播站全体成员必须努力完成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和反映学校党建、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三、人员要牢记“团结求实严谨创新”的校训,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调合作,积极踏实,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播音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良好的播音主持人形象。

五、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10分钟到播音室,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准时放音、播音,不得无故请假,若一个月内有三次迟到或旷勤者,将考虑劝其退出广播站。

六、禁止播放不健康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

七、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八、保护广播站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站成员带入站内,禁止非本站成员动用站内的机器设备,若有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保护广播站人身安全。禁止非维修人员乱动电线,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站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十、开会时准时到达开会地点,如有事情应向站长请假,须同意才能请假。

十一、广播站内的一切财物不得随意出借,如有特殊情况,也须经站长同意,才能出借。

十二、如发现播音员或站内其他人员对工作不积极或对工作不负责任,以自动退站处理。

十三、如遇重大事件,全体成员共同解决。

2.播音员必须坚持上岗,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不经批准,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不得在播音室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播音时禁止接打电话、吸烟、打闹。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三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广播室安全管理制度

广播站是学校重要的宣传基地,为学校的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为确保广播站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广播站负责人

1、做好广播室内的所有器具的保养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2、对播音事项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播音内容进行审核,不传播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不利于社会、学校安定团结的内容。

3、把好播音关,按规定的时间、内容,正确播放。

4、外来人员禁止进出播音室。

5、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广播站工作人员

1、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各种机器设备,精心爱护广播站的各种公用物品,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2、非播音时段不得随意进入广播室,不准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

3、不准在广播时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期间要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在工作期间有任何问题及时向负责老师报告。

6、值班人员要要准时到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容,正确播放。

三、广播站值班老师职责

为确保学校广播安全有效地进行播音,防止外来人员的骚扰,团委人员对广播站实行巡视值班制度;值班老师要不定时的去广播站巡查,如广播站人员有事报告值班人员必须在五分钟内赶到。

一、 广播室工作职能:

1、广播室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

2、必须确保上下课等作息信号、课间音乐正常播放。

3、确保学校活动的通知、领导讲话及其他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正常。提供重大新闻节目和学生活动的收听和转播。

二、 广播室工作守则:

1、广播室的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均由政教处负责管理。

2、广播室内要保持干净整齐,广播器材、配件必须装箱、入柜、必须置放有序。

3、必须保证现用室内外广播器材的完好无损:常规使用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就绪,室内外须做到随开随响。

4、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严守操作规程。并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规范操作。离开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出现异常及时与政教处联系。

5、广播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禁其他人开机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6、广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

1.要保持广播室室内整洁。落实防火、防雷击、防潮、防触(漏)电和防盗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2.爱护广播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认真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和日常保养工作。

3.对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者,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造成广播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广播、扩音设备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挪用。

1.校园广播室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员,管理员负责制订设备采购计划,承担设备维护及节目的采编、播放工作。

2.广播室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广播室管理制度,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改进校园广播节目及播放质量。

3.管理员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校园广播节目及转播广播节目的采编、审稿、制作和播出。

(2)广播室设备及校园广播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如有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或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以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可用状态。

(3)音像资料的添置、编目和广播室设备的建账工作,并为师生提供录音资料的复制服务。

(4)提前审查和熟悉播放的节目,广播内容播放前应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委托他人代管。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播音时应填写好广播日志,如遇到特殊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控制中心,非有关人员,未经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广播室每天分段播音。广播室播音员负责保管好广播室内所有设备并自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注意安全。

3、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不得将与播音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人广播室。禁止使用室内电脑播放非学校要求播放的'音像。

5、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6、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禁止播放不健康和未经杀毒的稿件或歌曲。

7、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8、保护广播室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室成员带入室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

9、播音员要轮流值日打扫播音室,保持播音室的卫生清洁。

10、进场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广播室管理制度

广播室管理制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常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室的功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由学校团委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工作人员离开随手锁门。妥善保管广播室钥匙,不得交给非工作人员。

3、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4、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5、播放内容出现意外,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6、广播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每次播出后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7、学生会使用广播室,须由教师负责指导。

8、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播放控制台,播放设备等放入专用机柜,连接线缆规范、安全。

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漏电、防雷击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控制中心,非有关人员,未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广播室每天分时段播音。广播室播音员负责保管好广播室内所有设备并自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注意安全。

3、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禁止使用室内电脑播放非学校要求播放的音像。

5、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6、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禁止播放不健康和未经杀毒的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播放内容出现意外,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7、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8、保护广播室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室成员带入室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若有损失,相关人员须照价赔偿。

9、播音员要轮流值日打扫播音室,保持播音室的卫生清洁,并根据时令按时开关路灯、教室灯等。

10、在操作中,严守操作规程,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禁止在广播室内使用非学校安装的电器。

11、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学校广播室管理制度

属性:北师大南山附中校广播站,隶属团委宣传部。

总架构:由一名站长和五个播音组组成,每个播音组又由一名主编、一名撰稿人、两名主要播音员组成。

1.站长。

职责范围:总管广播站事务,包括周始审稿(即每周提前审核所有固定稿件)、月末总结(一月之内的所有稿件汇总备份及成员功过奖惩),以及特殊事件或特殊时期的会议召开。

站长直接对团委负责,是广播站的总负责人,暂不参加播音。

2.主编。

职责范围:总管一个播音组,包括每日审稿(即在播出前一天审核、修改非固定播出稿件)、月末交稿(将一月之内所管组内的所有已播出稿件汇总交至站长处备份),以及将审核通过的非固定稿件交给主要播音员。

主编对站长负责,下辖三名组员,参加辅助播音。

3.撰稿人。

职责范围:总管一个播音组内的稿件(包括固定及不固定稿件),提前一周完成固定稿件,交至站长处审核。提前一天完成非固定稿件,交至主编处审核。参加辅助播音。

4.主要播音员。

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每周播音,并保管每组钥匙。

早上组的播音员一名,中午组由一名主要播音员和一名辅助播音员组成。

1.播出时间:早上7:20至7:40。

中午14:00至14:15。

2.每次进入广播站的人数限定为两人。

1.迟到及早退一次罚款十元(罚款一律存作广播站经费获奖励经费)。

2.播出事故一次罚款二十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察看处分(即停止播音工作)。

3.每月将民主推选一名优秀成员,被评为优秀成员三次以上者,将成为年度优秀成员,并得到奖金三十元。

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

2、必须确保上下课等作息信号、课间音乐正常播放。

3、确保学校活动的通知、领导讲话及其他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正常。提供重大新闻节目和学生活动的收听和转播。

1、广播室的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均由教育技术组负责管理。

2、广播室内要保持干净整齐,广播器材、配件必须装箱、入柜、必须置放有序。

3、必须保证现用室内外广播器材的完好无损:常规使用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就绪,室内外须做到随开随响。

4、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严守操作规程。并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规范操作。离开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出现异常及时与教育技术组人员联系。

5、广播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禁其他人开机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6、广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广播电视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串岗,不得擅离岗位外出办私事,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及各类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2.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考勤登记,实行上下班签到和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登记,一线采编人员因外出采访、加班等原因无法签到、签退的,由部门负责人在考勤签到表上注明去向、事由。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考勤登记、统计、汇总,通报考勤情况。

4.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内签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签到视为迟到,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脱岗1小时以上的作为缺勤半天处理;无故不签到作为一天缺勤处理。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弄虚作假替代他人签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等各类活动点名时间为活动开始15分钟内,不在考勤时间内所作的考勤视为无效并实施处罚。

5.实行一日两签制,即:上午、下午上班时间签到。

1.工作人员请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考勤登记负责人保存,请假人返回单位上班时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2.请假审批权限如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请假2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局长审批;请假手续不完备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期间、离开深泽外出的,须向有关负责人报备,并保持通讯畅通。

3.因公休假、事假或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而不能及时办理考勤登记的,应第一时间向考勤登记负责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备;凡预先安排的应事前报备,临时性安排的可事中、事后报备;凡履行了规定的报告、报备手续的不属于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勤、旷工情形。

4.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报告(含未履行准假手续或手续不全)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的视为迟到、早退、缺勤或旷工。

5.请假时长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成立考勤督查小组,负责全局考勤登记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并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

2.考勤结果将作为年终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当月的考勤结果和检查情况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报。

1.考勤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技术职务聘任等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处罚细则: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岗位津贴15元;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扣发双倍工作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无故缺席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各类集体活动,每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元,全年累计缺席3次以上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职称等次。所扣罚款项年底作为全勤奖,奖励全勤人员。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和填签准假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事实袒护违反纪律人员,要予与严肃批评。

2.成立考勤制度督查小组,督查组成员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查处各种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不得隐瞒和袒护。

本规定自7月1日施行。

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校园文化建设载体、舆论宣传阵地和应急指挥场所。非有关人员,未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广播室播音员要自觉爱护室内所有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3、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播音员要轮流值日打扫播音室,保持播音室的卫生清洁,及时关好门窗。

4、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禁止使用室内电脑播放非学校要求播放的音像。

5、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6、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

7、保护广播室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室成员带入室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若有损失,相关人员须照价赔偿。

8、在操作中,严守操作规程,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禁止在广播室内使用非学校安装的电器。

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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