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大全10篇)

时间:2023-09-02 04:10:37 作者:翰墨 最新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大全10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一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一) 鉴定档案工作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3、 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 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 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对于没有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满且利用率不高的档案,可向相关档案鉴定小组提交档案目录进行鉴定。

2、本着“又精又全”的原则进行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要精炼,不能庞杂。要能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基本面貌。

3、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并写出档案鉴定意见。要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需依照档案鉴定意见逐卷逐件检查,核对并进行登记造册。

4、非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执行,提出销毁意见,办理好销毁手续,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保密办负责执行。

5、档案销毁时应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6、档案未经鉴定和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销毁。

7、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二

大家好,欢迎各位朋友来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神仙居景区观光旅游,非常高兴能陪同大家一起游览神仙居住的地方,希望大家能玩得开心,玩的尽兴。

神仙居由西罨寺、韦羌山和聚仙谷三大景观群构成,景区面积22.32平方公里,属典型的火山流纹岩地貌。景区内有观音岩、如来像、迎客山神、将军岩、睡美人、十一泄飞瀑等100余个景点,被赞其“兼有天台之幽深、雁荡之奇崛”。

现在我把景区的概况给大家介绍一下。神仙居景区位于白塔镇南部,总面积14.93平方公里。神仙居景区是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西罨幽谷为中心,形成峰、崖、溪、瀑的幽深奇崛景观。景区内景观丰富而集中,山崖陡峻,奇峰环列,峰崖的相对高差多在100米以上,基岩落石处处成景,溪水与瀑布常年不断。景区有迎客山神、将军岩、睡美人、象鼻瀑、十一泄飞瀑等80余个景点。

神仙居景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适宜乔木、灌木树种生长,其地带性植被以木荷、甜槠为典型代表的常绿阔叶林。神仙居景区的景观主体是森林风景资源,森林植被资源丰富,植物种类繁多、类型多样,整个景区被多种植物所覆盖,主要树种有松树、枫香、木荷、连蕊茶、柏木、红楠、垂柳、杉木、樟树、继木、深山含笑、女贞、无患、苦槠、甜槠等上百种。植物衬托了岩景、水景并且更突出了岩景、水景。以垂直变化的植物群落为基景,伴以气象季节的色相变化,衬托出一幅幅奇峰怪石,飞瀑流泉的自然景观画。

景区内茂密的天然阔叶以及宜人的气候条件,给野生动物的繁衍、生存造就了有利条件,景区内动物资源较为丰富,丛林中栖息着上百种鸟类和野兽。

葱郁翠绿的森林、姿态万千的绝壁飞瀑、清澈见底的幽谷溪涧溶合成一体,“奇、险、清、幽”兼具。

神仙居景区既是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国家4a级旅游区,还曾被评为“游客最喜爱的美景乐园”、“浙江省精品景区”和“浙江省作家创作基地”。神仙居风景旅游管理处被评为“省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省文明行业示范单位”、“市文明示范单位”和“市青年文明号”。

该景区自1998年边开发边营业以来,门票收入增长迅速,2006年,共接待游客74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1008万元,成为仙居名副其实的龙头景区。

我们先来看一下导游图,图上比较清晰地反映了景区的总体框架,分为三个层次,先是从入口处到飞天瀑,一路尽显奇峰异石,妙趣横生;第二层次从飞天瀑至天槽瀑,是叹为观止的瀑布群;最后就是环游道。一、二两个层次都是在山谷里走,仰望四周的奇峰异石,第三个层次我们就能登上山顶,俯视山峦。

景区内有天然的四大天门:景区的入口是北天门,景区最为壮观最为开阔是西天门,东天门有道奇观叫“双峦架日”,南天门最为狭小,其间有一种景象“遥看瀑布挂前川”,瀑布群就在南天门里。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其中中央和省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工商、税务、经贸、卫生、民政、公安、建设等部门以及妇联、残联等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并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七条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职业病危害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

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定。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行业的特点,设计本行业通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15日内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求职时,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四)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七)劳动纪律;

(八)教育与培训;

(九)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某工作事项或者某工作量为期限等。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明确终止条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期限、范围等有关事项,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要求劳动者履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违约金额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依法实行集体合同制的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一方已按照无效劳动合同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二)劳动者不愿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继续留用,但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应得的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义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资产性质发生变化,变化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并应按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对原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作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解除行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本单位的被裁减人员。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四)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五)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六)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八)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八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

(三)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失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退休、退职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用人单位自行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当事人就伤残补偿(助)或者保障等待遇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视为原劳动合同延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双方未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不得继续留用该劳动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工会。劳动者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每人处以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录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劳动者提供虚假证明造成的录用不当,用人单位可以免除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全额支付,并可责令支付未支付部分50%的赔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一)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一)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对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五)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劳务性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社区服务用工等用工形式的简易劳动合同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报省人民的政府备案。

第四十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本办法施行后,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继续执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四

1、负责区域内各个城市分公司各项工作执行;

2、整个区域各个城市分公司工作日常管理和监督;

4、负责区域内各个城市分公司年度目标的预测、制定及分解;

1、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金融行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客户关系,业绩优秀;

5、有较强的事业心,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五

2018考研复习的号角早已吹响,走到这里的时候,复习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大半。之前的复习,很多同学都是以英语和数学这两个学科的学习为主。随着考试时间内步步逼近,是时候选定学校和专业了。院校排行榜是考生择校择专业参考的重要数据之一,为了方便考生择校择专业,以下是百分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浙江考研广东省研招院校前十名排行榜,希望能帮到你。

(一)你是否能够接受二战,是你要考虑的

当你选学校和专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报考热度的'问题。你应该想到,如果我选的这所学校和专业,我没有考上,我能否接受二战。想清楚这个问题,就比较好选择了。如果你不能接受二战,你应该降低标准。最好是选择你的努力可以使你够到的目标,有一定梯度,但梯度不要太大。

(二)你的职业生涯规划考虑进来,思路就清晰了

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是因为要做学术科研才选择考研的,一部分原因是避开巨大的就业压力。是的,读研也是一种选择。但是,不论是读研,还是更高层级的读博,最后的落脚点就是原原本本的真实生活,都是要找工作解决吃饭问题。所以,你以后要从事什么领域的工作,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作为你选择专业的一个重要参考。

(三)搜索信息,关注你圈定院校官网的往年信息

就算是还没有确定目标院校和专业,但是心里大概是有一个范围的。这个时候,建议去每一所学校的官网找往年的信息,比如招考人数、真题、导师研究的方向、毕业生就业去向等,参考之后,相信你的心里会比现在有底多。记住,是浏览和你有关的信息,新闻之类的可以选择跳过。

(四)试着做真题,看自己对哪所学校的命题风格更有把握

考虑了以上几个方面,你还是难以做决定,那就痛快来做题吧。毕竟是考试,所以最后能否成功,还是看成绩。把几所学校的历年真题都拿出来做,看你自己比较容易把握哪一种出题风格,那就选哪所学校。只有选择你比较擅长的卷子的出题风格,你胜出的概率才大。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六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一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第十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五、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七

在这五彩缤纷的生活中,面对追梦的艰辛,成功的喜悦,挫折的苦痛,孤独的寂寞时,我们最需要什么?对!就是勇气!

——题记

追梦的艰辛

上帝赐给第一个人一种天生就想要追求梦想的命运。这个人因为得到了这种命运,所以一生之中便拥有无数的梦想。可是我们都知道“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面对着追梦的一切艰辛,第一个人低下了头,他没有勇气去付出这一切,他怕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他失败了。

成功的喜悦

上帝项第一个人遗憾的摇摇头。他走向第二个人,上帝赐给他一生之中尽是成功的命运。第二个人比第一个人要好得多。他在一生之中尽是成功。但是他到老年时,回首望去。他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没有勇气去接受这一切的一切。他也失败了!

挫折的苦痛

上帝无奈的摇摇头,他走向第三个人。他赐给第三个人一生之中尽是失败的命运。显然这个人最糟糕了,他在这一生之中不管做什么事都会碰壁,一次又一次的挫折打击着他的信心。他没有勇气去接受这事实,他疯掉了。这一次他又失败了。

孤独的寂寞

后记:同学们拿出你们的勇气吧!无论什么事都要记住,只要有勇气和信心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生活需要勇气!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八

市xxx:

今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一是在年初的党校工作会议上就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标准和职责中,把档案工作作为党校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党校其它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二是相继成立了由党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建了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为具体实施执行责任者。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xxx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教职工宣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

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我校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室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保密制度、库房卫生保洁制度、库房温湿度观测记录制度、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文件材料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工作制度、档案利用管理规定、档案接收移交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求,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2015年,我校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开展防火、防盗、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气体等检查,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二是加强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存档工作,通过加强对各科室部门收集归档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进行系统鉴定归档。2015年,我校归档2014年度永久保存档案128件,30年保存档案69件,10年保存档案64件,会计档案28卷,档案文件级目录已全部录入计算机,全面完成了2014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2014年我校共提供了4次档案查借阅约80卷;档案利用5件。

我校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xxx个旧市委党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已经个旧市xxx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小组审查、批准,并坚持实施。综合档案室按规定及时接收我校各科室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我校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档案装具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由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局限性,尚在部分与档案有关的工作人员中存在着档案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

总之,我校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认真的坚持下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收集、归档和利用。

xxx个旧市委党校

2016年5月9日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九

“妖,我能批你一顿吗?”程宇倚在门边,把那一头金黄的头发对着我。

“说,本小姐还很少被人批呢!”

“你的字美得让人不恭维呀,哈哈!”他转过头来邪邪的笑着。

我不答话,却像个逃兵似的一口气窜到楼上。“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死程宇,坏程宇,竟然掲我短。我拿起作业本,原本白净的纸张上现在却像个战场,硝烟弥漫啊。说好听点那叫妖儿版现代狂草,反之则是侮辱作业本。我想,程宇说的是事实啊,自己的字明明就很难看嘛。

不行,不能再让他嘲笑我了,我要练字!

说动手就动手,精致的钢笔,好闻的墨水及一本素净的字帖都已准备好。哈,妖儿的新时代要来了。程宇,我写出来的字一定要比你长得还好看,哼,到时候看你还好意思笑我不!

于是,我带着点小激动郑重其事的坐下,握笔,开练咯!随着笔尖的移动,我的心里也默念着:一撇,一横,一捺……大半天过后,我刚想起身,却发现全身都麻木了,好难受哦!不过,看着自己刚写出来的清新秀丽的字,还是小有一番成就感呢,尽管那是临摹的!我想:只要认真点,我的字一定能有所进步的!

可是一个月不到,我才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练字不仅需要认真,更需要持久的毅力及专注。因为练到后来,我总会不自觉的神游于九天之外,或者说,我对练字一开始所保有的热度已所剩无几了。我不断鼓励自己,甚至有点强迫性的让自己去练字。此时练字似乎成为了一种无聊却又必须要完成的作业。我要不要放弃呢?可是每当对自己提出这个问题时,程宇好像就在眼前飘忽,似那天一般笑话我。

到底是继续练还是放弃呢?我拿不定主意。心烦意乱之下随意写了几个字,才发现手中的笔根本不为自己所控一般。如果不在字帖上临摹,写出来的字仍无进步!不行!练字练到一半怎么可以放弃?况且还是一丁点进步都没有!

于是,我又重操旗鼓,每天花上不少于两个小时的时间来练字。再想着放弃之时,又让自己看看以前那受过刑般的作业本。

功夫不负有心人,看着那娟秀的字,我欣慰地笑了。我的字终于可以在未来的作业本上摇曳她美丽的身姿了!

通过练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需要坚持,只要咬着牙挺过来了,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十

短期的目的是要扩大影响力,以促进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经过思考,深刻的感受到,作为一个全新感念的提出,它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石家庄中加的发展历史历经三年,在这其中,石家庄经济学院本区的时间最长,作为发源地,底蕴比较深厚,模式基本成熟,并且已经培育了一批学员,范冉,魏士,坤峰,是其中的代表。我们看到,他们的身上闪烁着中加的希望和未来。北校区人数最多,同学活跃,而且有一年多的发展历程,现在的运转也是十分有效的,在接触到的一批同学中,的确是有可以作为骨干的潜力的同学,这是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与两者相比,科大新区的发展只有仅仅半年,功底十分的薄弱,现在可以说是处在探索阶段,实践还不充分,未来,需要大家一起的努力。

“思想库”是大家在热烈讨论中突然迸发出的一个奇思妙想,一经提出,就被重视起来。大学生涯只有四年,参与中加的时间也最多只有四年,每过一年,就有一批中加人的离去,或是考研,或是工作。这些在中加有两年或者三年训练的同学,基本均是卓越的中加的代表。在我们这个组织尚未成熟,人才匮乏的时候,这样一批人的离去,使我们的元气大大受损。他们的影响力是比较大的,却又是十分有限的,熟悉他们的人都不舍其离去而又无可奈何,陌生的新同学又接触时间尚短难以理解。这样的结局就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的影响力被消磨殆尽,流传的只能是残缺不全,无法反映真实全貌的传说般的故事。基于对此的认识,我们深刻的意识到,文字是比言语更有传播价值的载体,是随着时间的久远愈加的展现其最真实和最原始思想的介质。

再者,如果没有一种形式的积累,思想认识就不会有一种突破。譬如,现在是建设一幢大厦,一批代表的离去,就像是抽走了一根柱石,不仅是要重新磨练柱石,还要去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柱石,如此这般循环的话,我们这个大厦是不会有竣工的日期的。这种重复是没有丝毫的益处的,实际上也消耗了很多的宝贵的精力与时间。最大限度的积淀和保留这一批批卓越代表的思想过程,学习心得,人生体会,是建立“思想库”的主要的意义之一。《论语》的问世,让孔子的儒家思想传承千年而不衰;《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的出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影响了世界历史的进程;《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诞生,是经典力学的第一部经典著作,划时代的巨著,也是人类掌握的第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宇宙论和科学理论体系。所以,形不成文字的思想注定被历史遗忘,而倾注了思想的文章能够超越时间和空间,对后来者的启迪和改变是有无限可能的。

春秋时期的《论语》,被后人奉为经典,发扬光大,成为深深嵌在中华民族成长中的印记;《资本论》,《共产党宣言》,使得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建立起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深深的改变了中国的命运,成为二十,二十一世纪的一朵奇葩;《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其影响所及,遍布经典自然科学的所有领域,并在其后300年里一再取得丰硕成果。“思想库”作为未来卓越的思想的集大成,是在今后中加发展的进程中,面对权利交接,人才流失的背景下,一个能够不中断,连续散发影响力的贯彻中加思想的最有力的武器。

重视“思想库”的建设,就是重视中加的未来。不要低估它在未来可能产生价值和影响力,记录我们思想的时候,应该抱着高度的使命感与责任心,人走了,后来者依然可以与你心与心的交流。

坐在教室,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依然可以清晰的回忆起,小学第一天的景象,倏忽之间,十六年转瞬即逝,让人想起孔子的一句话,“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原来时间也在加速度,大学四年也同样很快就会过去,当它成为一种回忆时,你就会感觉到,让你的思想在其中闪烁,成为永恒的不断绽放光彩的“思想库”中的一颗指引后来人前进的新星的意义所在。“思想库”,传承思想,开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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