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29 17:18:27 作者:储xy

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与浙江档案工作报告是两份关系密切且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它们记录并总结了浙江省从法律和档案两个角度所取得的努力和成就。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反映了浙江省在司法领域的改革与发展,而档案工作报告则呈现了浙江省在档案管理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这两份报告无疑彰显了浙江在法治与档案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体现了浙江对于维护公正和保障宪法权利的不懈追求。它们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持续进步的呼唤和期许。

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一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细化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三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分管领导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完善工作方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任务落实到人,要求专职档案人员按照通知,逐条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三是制度落实到人,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管理制度,配合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为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我局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制度,城建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开发利用,发挥档案作用。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住建局各项工作服务,我们将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新起点,特别是编研工作,随着室藏档案规模的不断扩大,档案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我局把编研工作作为主题和难题来突破。

(四)加强工作对接,按时完成任务。一是根据县xxx《关于做好20xx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档〔20xx〕14号)文件精神,20xx年1月22日我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聘请档案整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局20xx年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及录入。局属各股室迅速办理档案移交,已于20xx年4月底全面完成档案整理工作。二是根据县xxx《关于做好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档〔20xx〕28号)文件精神,已于9月底完成20xx年度形成的各类永久、长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归档工作中,重视文书档案的归档,对声像、科技、实物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二是部分同志档案工作意识有待加强,为了自身工作的便利性,将文书材料交由股室自己管理。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索体系、目录不够完善。四是办公场地分散,办公条件有限,城建档案数量较多,暂借县档案馆库房安装档案密集架,部分业务档案存于县档案馆六楼,给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工作带来不便。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档案安全意识、档案设施建设及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二是认真落实档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确保安全。三是加强工作岗位职责建设,完善档案管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严防泄密。四是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五是积极协调档案库房及办公场地。

针对此次档案行政检查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推动城建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二

【范文一:档案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街道党工委、社区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社区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列入社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其它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同时,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收到了较好效果,例如干部职工都能自觉配合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提交相关资料、信息等,各站所都能将各自的存档资料归档上交档案室。在归档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

制度健全,执行有力。

为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我社区结合情况,建立健全完善了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档案保密、档案利用等档案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了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建设,加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确保了《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管理规范,措施有力。

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三

近年来,我镇档案工作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xxx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系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市xxx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服务机制,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档案服务利用成效明显,没有发生失密、泄密事件,机关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镇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党委书记、镇长多次强调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工作是镇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财、物的管理和乡镇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不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还纳入每年工作考核目标。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高度重视,将档案事业的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档案由镇统一管理,镇办公室主管,并配备了一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档案的收集、传递、保管和整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能依法治档。

要求为止,切实保证归档质量。二是整理关,对接受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装盒、入库,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三是借阅关,借阅档案一定要填写查、借阅单,凭有办公室主任签名方可借阅,杜绝各类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事件发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强保管,除了采用设备进行防盗、防火、防尘、防潮等外,我们还做到了九勤:勤察备、勤整理、勤回收、勤修补,使档案达到了不散、不乱、不丢、不坏,有效地保护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我镇非常重视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镇党委充分考虑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将二间房分配给档案室使用,并按档案保管的特殊性要求设计了档案库房和阅档室,添置了密集架,为档案库房配备了灭火器等设备,档案库房的建设符合防火、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盗的“九防”要求。

办公室非常重视档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经常派员参加市xxx、xxx举办的各类培训。为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加其责任感和事业心,我们一方面狠抓了管理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和在职学习,不断提高他们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把档案干部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列入档案工作日程;还把档案工作作为机关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机关干职工学习《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使每一位同志熟悉掌握档案工作基本知识。

我镇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硬件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我镇将不断加以完善、提高,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好。

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四

粗心大意,不看后边单位,乱填写数值,导致出现了常识性的错误,1书写不认真。如:将人的身高填写为,填写内容不细致、不认真。体重填写为150kg等。一些健康档案项目填写不齐全,责任医师未签名,未作健康评估和指导等。个别建档人员书写字迹潦草,乱涂乱改,结果连自己都不认识。

2结论和意见不专业。如:血压100/80诊断为高血压,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准确导致出现了大量的错误。160/100诊断为正常(正常人血压小于140/90对冠心病病人的建议是注意休息与劳累”对有的病人建议是经常服药”有的则是对主要健康问题写成离婚、丧偶,有的则是吸烟、酗酒等等,专业判断和定义不准。

3编造痕迹较明显。坐在办公室编信息。体检表和基本信息表数据不一致。如:体检表上身高、体重分别为170cm65kg,部分建档人员未能真正入乡到户开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基本信息表上确填写的178cm,50kg.将8岁小孩的身高填写为65cm将好多农村60多岁的妇女身高均填写为175cm,甚至一家3口人婆婆、儿子、媳妇三人身高均为170cm入户调查时真实情况与健康档案所填内容出入较大,如健康档案上对某65岁以上老人填的视力为但在询问病人及家属时却告知有白内障,几乎失明。

未开展35岁以上首诊量血压,对所有体检人群未开展血糖筛查,至使高血压、糖尿病、癫痫、重性精神病等发现率低,健康体检在很大程度上走了过场,没有排查出重点管理人群。

整改要求:

1把质量放在首位。各个卫生院的数量任务已基本达到要求,从总体情况看。存在核心问题是要提高质量,质量上下功夫。各单位要对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和建档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就有相关指标认识不统一、填表口径不一致、有关健康知识和医疗知识等及时进行培训,力求档案的质量和信息的准确。

浙江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浙江档案工作报告篇五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一) 鉴定档案工作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3、 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2、 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 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对于没有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满且利用率不高的档案,可向相关档案鉴定小组提交档案目录进行鉴定。

2、本着“又精又全”的原则进行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要精炼,不能庞杂。要能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基本面貌。

3、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并写出档案鉴定意见。要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需依照档案鉴定意见逐卷逐件检查,核对并进行登记造册。

4、非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执行,提出销毁意见,办理好销毁手续,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保密办负责执行。

5、档案销毁时应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6、档案未经鉴定和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销毁。

7、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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