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2 19:47:22 作者:GZ才子 不合格党员处置报告(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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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不合格党员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处置对象。

第四条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日常行为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处置办法。

第五条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七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政策界限。

第九条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探索与思考调研报告【范文】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问题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员是党的细胞和肌体。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中国***从成立之初的57名党员,历经95年的发展壮大,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党员数量的增加,社会的深刻变革,不可避免导致党员质量的良莠不齐。因此,积极探索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处置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一)处置不合格党员是顺应世情党情国情变化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地缘政治格局和大国关系深刻调整,保护主义、民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升温,冷战思维抬头,西方国家把我国发展壮大视为对其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挑战,加紧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诸多配套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伴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原有的利益格局必定要触动,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一些矛盾积重难返,改革引发的社会利益分化、社会多元化主体正在形成,人们思想观念也将会发生更为深刻的变化。在综合判断国际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国内形势、深入分析我党肩负历史任务和党员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列为了党的建设主线。毋庸置疑,在八千多万党员队伍中,的确还存在着极少数不合格党员,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威信。不难看出,随着世情党情国情的深刻变化,积极探索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是当前党建工作亟须解决的现实课题。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根本要求。我们党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但也要看到,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缺乏,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在党不言党、乱评乱议党的大政方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内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之中,是党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的进一步深化。我们党的根基在基层,党的肌体细胞是党员。细胞合格,党的肌体就强健;基层有活力,党的事业就兴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因此,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就要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通过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措施妥善进行处置,从根本上解决党员队伍现状。

(三)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全党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政治要求。当前党员队伍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在各个领域、各个岗位发挥了作用,展示了形象。但是,仍有少数党员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偏离,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讲政治、不讲正气、不讲原则;有些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入党就是为了“找工作有资本”、“比身份有面子”;入党后,自我要求放松,工作标准降低,混同于普通群众,有的甚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带头违规违纪,丧失了一名***员应有的先进性。这些现象虽然只是极少数个别现象,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彷徨,必须下决心,清除自身肌体中的“毒瘤”,确保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纯洁性。

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虽然在党员经常性和管理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但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从严治党意识弱化,认识不足。少数基层党组织在抓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时,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在具体处置时,或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担心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会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给自己和单位工作抹黑。或对不合格老党员、年轻党员不忍处置,认为处理起来伤害了老同志感情、断送了年轻人的前程。有些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概念不清,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与党纪处分等同起来,一谈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就认为是纪委的事情,甚至连我们一些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同志也这样认为。同时在党员队伍中,有的党员认为“党员不党员,区别一块钱”,只要不违法乱纪,组织“奈我不何”;有的党员认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信奉“中庸之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党员认为党内不合格党员为数不少,“要出一起出,组织没有这个勇气”。这些片面、模糊的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决心、力度和效果。

(二)不合格党员标准笼统,处置难办。虽然《党章》对党员标准有明确规定,但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绝大多数人对处置不合格党员标准感到难以掌握,在实际工作中感到难以操作,难以执行到位。比如,《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在实际工作中,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三不”党员占有一定比例,但在党员评价工作中定性多、定量少,弹性大、刚性少,存在“原则难掌握,标准难界定,评价难操作”等问题。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分工的差异,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身份的党员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以什么样的标准认定各类党员是否合格,没有具体可操作衡量的标准,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三)处置程序不规范不到位,措施不严。目前我们还没有一套现成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方法和手段,而党章在此方面的规定太原则、太宏观,伸缩空间大,在定性、量化上不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既严肃且敏感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实践中建立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基本合格党员设立了教育转化阶段,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的基层党组织帮教和处理相脱节,抓得不实,没有真正起到作用。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评议工作本身就存在应付心理、老好人思想,弱化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际效果。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环节,程序不严格、操作不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党员评议“送人情”,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不合格党员难评,难以达到全面客观、合理准确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它是一把“双刃剑”,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教育转化的有效性、处置工作的常态化,会在党员队伍中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和导向作用。因此,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必须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并建立评比、处置、教育、转化“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优胜劣汰的评价体系。根据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按照简洁、管用、能做到、易操作的原则,从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建立党员综合评价体系,是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处置转化不合格党员的基础性工作。2013年以来,秭归县直机关工委在县直机关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了“星级”评定活动,根据党员的职位、离退状态,分类设置“五星级”党员标准,在职党员设“政治星、纪律星、品德星、作风星、实绩星”,并对每颗星提出具体的量化要求和考评标准。每颗“星”确定为10分,综合评分达到8分以上的授予一颗星。通过“五星级”党员评选,真正把那些优秀党员评准、评实,从而把不合格党员“找出来”,为集中处置、教育转化奠定了基础。

(二)构建以评促创的工作格局。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是一项长期而经常性的工作,必须立足“常”、“长”二字,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实际,把争先进、创一流的思想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秭归县县直机关工委在党员评星定级工作中,将“五星级”党员标准交给全体党员,组织党员亮身份、晒承诺、受监督,让党员对照标准干、围绕服务转,在服务创“星”中体现出先进性和战斗力;每季度对党员践行公开承诺情况、平时表现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公示提醒;年底结合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在评比程序上,实行本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支部审查、上级党组织审定“五位一体”的评议工作格局,建立党员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打造以评促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群众参与的开放平台。党员先进不先进、合格不合格,群众最有发言权。秭归县直机关工委在党员评星定级活动中,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做到工作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考查评比请群众全程参与,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公认的“五星级”党员和“三星级”以下的党员评出来,让群众感受到“五星级”党员创评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

与其严肃谈话,指出缺点,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结对帮扶,促进转化晋级。连续两年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直接列为不合格党员,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按程序除名,达到“。

教育。

在先,处理在后;信服在前,手续在后”、“处置一个、教育警醒一片”的效果。

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性分析报告

回顾这一年来,我一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学习,不断进取,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了作为一名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期的学习和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这短时间以来,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决抵制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忠于职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本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班级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应对经融风暴,为企业将本增效出力.

三、总结自己,以作为党员而骄傲回顾自己一年来学习和工作,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尽管自己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有些方面还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但自己的精神状态应该说是良好的,工作作风应该说是务实的,思想观念应该说是能够与时俱进的,在过去的一年我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我觉得我与新时期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更多的学习理论知识,深入领会,并坚持作到身体力行。

以更加饱满的学习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这些缺点和不足通过我的努力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因此党员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基本属于合格党员。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争取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等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努力把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结合“云岭先锋”工程和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让自己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用“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来警醒自己,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按时完成了上报下发的材料、信息等,并注意提高质量;二是认真做好全年文件收发的签收、登记、传阅、管理等工作,注意提高效率;三是在做好文书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四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完成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一年来,虽然我在思想、工作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但与优秀党员的标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都还存在很大差距,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勤奋工作,让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升华,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增强,积极向优秀党员的标准靠拢。

党支部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新编

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采用月度、年度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需要调整优化内容。认为中组发〔20xx〕xx号的规定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疏通党员出口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三)实践中对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应当如何把握

在实践中对党员劝退、劝而不退除名的,党组织—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要分析原因,看其是否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和《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xx号)规定的劝退条件,以便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努力做到使本人心服口服,不伤感情。同时要注意把革命意志衰退,长期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与政治水平低、能力差、或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党员区分开来;要把长期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与过去一贯表现好,后来因年老体弱而参加党的活动较少的老党员,或因家庭负担过重,—段时间难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区别开来。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支部大会上,支部委员会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劝其退党的理由,支部对劝退党员教育的情况及本人的态度。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要形成书面材料,由被劝退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如果本人坚持不退,诚心表示愿意改正的,支部大会可以讨论决定让他限期改正。限改期满后,再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讨论确定是否需要劝其退党。对既不愿退党,又没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党员,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年度XXX党支部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x党委:

根据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3月28日通知精神,为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组织处置的制度规范,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维护党的形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x公司支部委员会2020年x月x日成立,成立之初共有中共党员x名,后经人事调动新增党员x名,发展预备党员x名,转正党员x名,转出党员x名,现有中共党员x名,其中正式党员x名,预备党员x名。支部现有3名支委,分别为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自成立以来,党支部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各党规党纪,不存在不合格党员处置事项。

近年来,xxx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要求,结合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施细则》,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每位党员从遵守党的纪律、履职党员义务、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和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挥先锋模范作用五个方面进行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党委。通过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使党组织在管理党员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掌握着主动权,也有效激发了党员爱党奉献的自觉性,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二、组织处置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二)什么是组织处置。

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三)党员有哪些表现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置。

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四)有哪些表现应给予除名处置。

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三、组织处置的程序。

(一)党员日常管理监督中如何启动组织处置工作。

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采用月度、年度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支部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需要调整优化内容。认为中组发〔2014〕21号的规定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员队伍管理中,疏通党员出口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三)实践中对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应当如何把握。

在实践中对党员劝退、劝而不退除名的,党组织—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要分析原因,看其是否有转变的可能,是否确实符合党章和《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劝退条件,以便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努力做到使本人心服口服,不伤感情。同时要注意把革命意志衰退,长期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与政治水平低、能力差、或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党员区分开来;要把长期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与过去一贯表现好,后来因年老体弱而参加党的活动较少的老党员,或因家庭负担过重,—段时间难以积极参加党的活动的党员区别开来。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支部大会上,支部委员会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劝其退党的理由,支部对劝退党员教育的情况及本人的态度。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要形成书面材料,由被劝退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如果本人坚持不退,诚心表示愿意改正的,支部大会可以讨论决定让他限期改正。限改期满后,再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讨论确定是否需要劝其退党。对既不愿退党,又没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党员,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组织处置的政策界限。

(一)哪些情况下,党员虽然有不合格表现,但可不予组织处置。

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二)如何把握不合格表现与违纪行为、组织处置与党纪处分之间的关系。

违纪违法党员是指那些触犯了党纪或国家法律的党员,而不合格党员是指尚没有触犯党纪国法,却因自身原因,不具备党员条件、不能发挥党员作用或不适宜继续留在党内的党员。中组发〔2014〕21号文件中明确了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六种情形,分别是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这六种情形,都是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缺失,而没有达到违纪违法标准的具体表现。

五、组织领导责任。

(一)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在组织处置工作中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二)对应当处置但未作出处置或无法作出处置的,以及处置不当的,如何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基层党委可直接调查核实,作出处置决定。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今后,xxx公司党支部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把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教育、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的重要抓手。

通过星级评定,使广大党员把精力用于谋发展,心思用于求实效,劲头用于抓工作上,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党支部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二)什么是组织处置

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三)党员有哪些表现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置

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四)有哪些表现应给予除名处置

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性分析报告

我于20x1年x月成为党校在职双语班的一名学员。四个月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制度和纪律,结合工作实践,注重从多方面、多渠道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认真解决好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自己的党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一、对加强党性锻炼的认识。

党性锻炼是党员自身在实践中按党性原则改造思想和规范行为的活动,它包括理论修养、政治修养、道德修养、作风修养和业务能力修养等多方面的内容。加强党性修养是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应对复杂国际局势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重视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党各项事业不断取胜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应该认识到加强党性修养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础和前提,把党性锻炼贯穿于自我教育的始终,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教育和锻炼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加强党性锻炼。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素质高低,领导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加强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的实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回顾自己这x年的工作经历,从一名大学学员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的党性强弱和作风的好坏,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且关乎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广大群众的利益。在这种压力和责任下,我更加要注意形象,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处处维护党和群众的利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二、党性锻炼的成效。

(一)在理想信念上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意识,明确了政治方向。

在中央党校学习和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对马列主义理论、党中央近期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战略等专题的学习和研究,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强化了党员意识,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武装了思想头脑。

一是共产主义信仰更坚定。信仰共产主义是做一个合格党员的基础,是加强党性锻炼的根本。通过学习和目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我进一步改造了自己思想,更加坚定了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同西方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划清了界线。

二是理论学习得到加强。参加在职研究生班的学习,给自己抽出时间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创造了机会。两年来,我系统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研究》以及学校指定的一些课程,学习了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论述和文件精神,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不仅提高了政策水平和汉语水平,而且收到很好的工作效果。

(二)在道德修养中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树立了为民意识和奉献精神。

我是在党的关怀下成长起来的,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时时不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和作为一名党员的职责义务。我认为,增强党性意识就是要牢记党员的职责,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时时处处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把共产党员仅作为一个称号,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财富多少,只要是共产党员,都要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条件要求自己,都要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义务,都要遵守党的纪律,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规章制度办事,决不能自恃自己、放纵自己,那些对党的事业和工作缺乏责任感,不为党分忧解难,或者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不能按照党章规定要求自己的人,事实上已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起码资格。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强化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使我们党永远健康,充满活力。

通过学习,我深深感到无私奉献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境界,也是共产党员标准的基本要求。甘愿牺牲奉献,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摆脱名缰利索的束缚,真正做到事业重如山,名利淡如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国家干部更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个人的意愿和现实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精神振作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强化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团结稳定的局面。自觉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待同志有满腔的热情和与人为善的态度。

(三)在思想认识上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廉政勤政意识,提高了防腐拒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不仅是个人思想、品德和作风问题,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是一个带有政治性的大问题。艰苦奋斗,是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是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在工作中,我一直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倡导勤俭办一切事情的作风,能少花的就少花,不能讲排场、摆阔气,大手大脚。业余时间读书学习、充实提高自己,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陶冶思想情操。一个好的家庭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抽时间在家里多学习,多陪陪家人,多教一教孩子。管住小节,坚持严字当头,从我做起,按照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抠细抓,坚决落实。牢记一些人犯错误的沉痛教训,时刻警醒自己,决不能在这方面犯错误、栽跟头,葬送自己的政治前途。

(四)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党性锻炼,用党性原则规范自己,做一个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合格党员。一是落实了科学发展和创新的观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全新的事业,马克思、列宁的本本里没有,在中国的历史上找不到,外国人也没有这样干过,完全靠我们自己来摸索。要完成这样的大业、新业,必须转变过时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从“左”的框子中跳出来,抛弃用旧的思维模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实际、与时代合拍。二是树立了民主的思想。尤其在转变领导作风,把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讨论问题、报告工作不讲假话,不讲大话,不讲空话,真正使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总之,通过地委党校的学习,我树立了深入实际、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了服务的思想,破除墨守成规、固步自封的保守思想;破除目光短浅、眼界狭窄的自满情绪;破除求稳怕乱、安于现状的私心杂念。真正做到:看准的问题,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断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使我的党性认识不断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文档为doc格式。

年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是否合格,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严肃鼾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根据盐城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最近,我们组织力量分别到我地的各市直单位的部分基层党组织,就全市近年来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了座谈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方面改革的深化,不烽党员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新的变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我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在全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经常性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不断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党员参评率均在95%以上,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占参评党员总数的%左右。

调查表明,近年来我省受处置的不合格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其主要表现为: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即“三不”党员。这部分党员主要集中在企业下岗职工党员、长期外出打工的农民党员及个私经济组织党员中。

2、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带头作用。其突出表现是:共产主义信仰动摇,政治热情下降,对党的事业不关心,对工作不负责任,对自己不严格要求,长期平平庸庸,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成为群众的尾巴。这部分党员主要分布在经营形势不好的企业党员和农村复员军人党员中。

3、宗旨观念淡化,作风不正。其主要表现是:有的把人民利益置于脑后,不关心群众,甚至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追求腐化的生活方式,沉湎于吃喝玩乐;有的弄虚作假,作风漂浮;有的利用行业特权,搞不正之风。这部分党员主要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党员中。

4、不讲社会公德,道德败坏。其主要表现为:思想素质低,个人形象差,不讲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不讲家庭美德。有的抹牌赌博,屡教不改;有的小偷小摸,损人利己;有的虐待老人,邻里不和;有的腐化堕落,道德沦丧,等等。这部分党员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党员和企业党员中。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5、私欲膨胀,见利忘义,违法违纪。他们当中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有的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公款,侵占公物;有的为牟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坑害国家和集体;有的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严重触犯法律,成为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这分部党员主要集中在机关、企事业领导干部党员中。

6、是非不分,基本丧失了党员条件。其主要表现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甚至颠倒是非。有的经常在群众中散布与党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对基层党委、支部的决策决议,不是下面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而是背地里和群众一起发牢骚,表示不满情绪和附和落后群众的观点,个别党员甚至对群众聚众闹事、集体上访起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公然带头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拒交税费等。这部分党员主要集中在农村党员和企业离岗职工党员中。

1、年轻的所占比例较大。历年来受处置的党员中,61岁以上的老党员仅占极少数,而4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受处置的比例一般都达2/3。

2、文化程度低的占绝大多数。历年受处置的党员中,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80%以上。

3、无职党员所占比重较大。受处置的党员中,农村无0觉品上700%。

4、因“三不”、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赌博和长期拖交税费且数额较大受处置的党员所占比例较高。仅2001年处置的243名党员中,拖欠税费数额较大的48人,赌博受处分的34人,贪污、收贿、挪用的37人,“三不”的33人,这几项占受处置党员的%。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使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生活方式和资产阶级价值观乘虚而入,侵蚀了一些意志薄弱党员的肌体和灵魂,使之思想滑坡;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使一些党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市场经济的求利性,使一些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追求变成对金钱物质的追逐,从而诱发拜金主义观、享乐主义观;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导致一些党员组织纪律性涣散和自由主义思想的泛滥。

2、少数党员不学习,不加强自己的思想改造,思想上滑坡。一是有的虽然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未完全入党。二是有的平时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三是部分党员特别是部分企业下岗党员和农民党员对党的改革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抱怨情绪大,认为自己生活都没保障了,还谈什么党员不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也解决不了吃饭问题,当不当党员无所谓。

3、少数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是放松对党员的教育。少数党组织不注重抓党的建设,不开展党的组织生活,造成党员人心散,组织观念淡薄。二是党员管理滞后。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出现了诸多新情况,而党员管理工作却不能与时俱进,特别在农村流动党员、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上办法不多,使有的党员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三是党内监督乏力。由于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使个别领导干部党员在偏离党员标准的轨道上越走越远。四是党员“入口”把关不严。一些党组织片面以“能人”标准、“生产力”标准替代党员标准,考察不深入,把一些思想意识不够健康、入党动机不纯且善于隐藏的人拉入党内。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在不合格党员的评定和处置方面,探索了一些做法和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1、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和当年党建工作重点,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抓常新。近年来我市全年都能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年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工作的重点,制定下发《全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意见》,对当年民评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评议内容,特别是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和处置程序以及原则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做到了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每年的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富有新意。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评”上。在评议对象上,把党员干部作为评议的重点,以此推动全省党员评处工作。在评议内容上,领导干部党员主要围绕领导作风、廉洁自律、群众观念、工作实绩等问题开展评议;机关党员围绕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组织纪律及服务水平开展评议;企事业单位党员主要围绕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开展评议;农村党员围绕在“双带一争”活动中发挥作用情况开展评议;社区党员围绕在社区建设、社会区服务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企业下岗党员重点评其在带头再就业,带领职工群众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替党和政府分忧解难等方面发挥作用情况;流动党员重点评其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等。各基层党组织能够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所侧重地抓好不同类型党员的评议工作,体现了一定的针对性。

3、注重搞好工作结合,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融入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之中。一是与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近年来,各种类型的党组织对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普遍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分别制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初自上而下逐级签定。二是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近几年,全省先后组织党员开展了“党员先锋工程”、“坚定理想信念,争当时代先锋”和“双带一争”等争先创优活动。三是与党员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相结合。近年来,各级党组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党员开展的农村党员“结对扶贫”活动,机关党员“结对共建”活动,企业党员“凝聚力工程”活动,都纳入了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之中,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4、严格把握政策,从严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是严格坚持标准。每年民主评议党员开始时,我市都能结合当年党员教育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不合格党员的10种具体表现,下发到基层党组织对照,避免了处置工作畸轻畸重的现象。二是严格掌握政策。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基层党组织能够做到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党员存在问题的性质、程度、发生原因及本人对待问题的态度等,严格区分在一时一事或某项工作中不起作用与长期不发挥作用的界限;区分违纪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的界限;区分老弱病残等客观原因没有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与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拒绝履行党员义务的界限;区分因组织责任大与党员个人责任大造成党员出现“三不”现象的界限,做到准确定性。三是严格处置程序。做到了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都必须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群众评议和测评、组织考察、组织处理等五个环节。同时,凡被定为不合格的党员,都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由各镇、部门党委研究审批。由于严格把关,几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因失实或处置不当而需纠正的案例。四是严肃组织处理。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只要材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不管困难多大,都能处置到位。

从我们调查到的情况来看,各基层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方面虽然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着处置不力、“出口”不畅的问题。具体讲,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1、从严治党的意识弱化。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错误认识一是“老好人”心理。有的党组织负责人认为评定、处置一个不合格党员,自己就会产生一个对立面,年复一年,做多了既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又影响到自己的群众基础,因而不愿意恼人。二是畏难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处置工作程序复杂,手续繁琐,费时费力,怕干扰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怕政策掌握不准,会“引火烧身”。三是同情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年轻人犯错误是难免的,如果将他们开除了,就会断送其政治前途,感到可惜;年老党员干了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让其“晚节”不保,于心不忍;下岗党员生活都无保障,再从组织上给予严肃处置,下不了手。四是虚荣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如果有党员被开除了,就表明自己的工作没做好,等于现自己的丑,给自己抹黑,影响本单位和党组织的形象。五是应付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年年搞,有的方面流于形式,效果不大,产生松劲厌烦情绪,因此对上级部署当作“例行公事,临时应付”由于一些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指导思想不够明确,从而导致工作失衡,力度减弱。

2、现行的党员标准与新情况新问题不相适应。一是标准的内涵滞后。当前,流动党员、下岗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制定什么样的标准来认定党员是否合格,是当前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面临的重要问题。二是标准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党章》《准则》等一些党内法规中对党员标准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基层党组织深感棘手。三是标准的界定模糊。不合格党员没有依据具体情况分类实行层层剥离,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3、制度执行不到位。调查表明,近年来个别基层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的落实上抓而不实,流于形式。一是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民主评议不严格,使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二是不合格党员处置难到位。主要表现为:个别党组织片面强调教育从严,处理从宽,不能坚持原则,使不合格党员得不到严肃处置。三是执行督查制度不到位。少数党委有布置无检查,有检查无通报。四是执行帮教制度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接受组织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跟踪帮教不够对被确定为限期整改的不合格党员和有一定问题的基本合格党员缺乏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对出党的党员,有些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甚至把他们推到党的对立面,造成他们破罐子破摔。

4、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由党员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实际由组织部门的一个科室唱“独脚戏”,纪检、监察等部门则没有配合行动,未形成合力,人数少、力量相对薄弱,工作难以抓紧抓实。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觉得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应注意突出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参照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党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维护党员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严肃而又合理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当前,党员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诸多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就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而言,主要是党员标准的时代性和先进性发生了变化,不合格党员的现实表现与现行评判标准不相适应;有些是以前的规定现在与新的情况不相适应;有些是以前没有规定现在出现了新的情况需要研究解决;因此,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对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标准的研究。建议根据党章,参照以往整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重新登记等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新时期特点,修订完善不合格党员标准和组织处理若干政策的规定,以便统一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标准及有关政策的制定,以突出以下几个特点:(1)要有针对性。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党员也就有不同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党员要把政治素质,勤政为民,一心为公,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作为主要内容;对机关党员要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作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党员要把“在岗爱岗敬业,下岗谋岗创业”作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党员要把带头致富,带领共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主要内容,力求各有侧重。(2)要有可操作性。评议标准不能过于原则,伸缩性也不能太大,每一条款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定性和定量的界定,努力把原则性的东西逐步化为实实在在的内容,如政治标准应表现在哪几个方面,逐条细化,便于基层操作。(3)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制定标准时,既要紧扣“不合格党员”内涵,又要把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涵盖进去。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从严治党,首先要从严治领导干部党员,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对象重点放在领导干部党员和权力机关党员,以期达到处置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解决重点问题。在评议中除按党章对党员的理想、纪律、党性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外,还要根据形势需要,联系实际确定重点评议内容,每年突出解决一两个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要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把党员是否真正践行“三个代表”作为所要评议解决的重点问题。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实践证明,一个党员从评议到处置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其中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组织处理是三个重要环节。这三个环节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因此,要防止党员评处工作的简单化、庸俗化、形式化倾向。防止因工作忙缩短时间,简化程序,把党员评处工作与其它几项工作一结合,半天、一天就了事的片面行为,要限定几个阶段,实施几个步骤,紧扣几个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只有全党动手,在全党形成一个大气候,使这项工作有一个较好的内部、外部环境,才能够有效地克服各种阻力,把工作做好。因此,必须全党动员,统一步调,整体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气候和氛围要年年强调部署,规定各地每年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形成声势,用整风精神扎实开展党员评处工作,这样既能形成制度,也能形成气候,更能取得实效。在整体行动,形成气候的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人员,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研究部署民主评议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连续不断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加强工作指导。要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或分类下派民主评议党员巡视指导组(员),及时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党员评处工作。要注意各行业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同时,各级党委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组织部门要跟踪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坚持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要落实党委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促进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抓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

根据《中国_章程》和_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__号)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___县教育局委员会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以中央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抓手,遵循“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严格执行政策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罗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1)党总支(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2)党总支(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教育局党委可派人参加。(3)党总支(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教育局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报县委组织部门预审。(4)经预审同意后,党总支(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被处置党员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_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

1.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2.对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不能简单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予以处置。

3.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联系;对经过多方努力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教育局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党员出国(境)定居,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4.对按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一)调查摸底、掌握实情(__月__日前)。

各党总支(支部)要对党员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掌握好各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和一贯表现,结合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出本地本单位不合格党员具体数量,并认真分析整体情况和个体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制定方案、严谨操作(__月__日前)。

各党总支(支部)在调查摸底、掌握实情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按时上报教育局党委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按照方案严格、谨慎做好不合格党员的预审工作,各党总支(支部)于__月x日前将预审情况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党委,待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意见反馈后再启动后续工作。

(三)上报情况、总结提升(__月底前)。

各党总支(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教育局党委进行沟通联系,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总结。

七、组织领导。

室要加强指导,各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把工作做细做实。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炒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及时不严格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通报评批。对确有不合格党员,但所在党总支(支部)拖延不作处置,或总支(支部)大会不能形成处置决议的,应责成党总支(支部)及时作出处置;必要时,教育局党委可直接调查核实,作出处置决定。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对照不合格党员自查报告

自从加入党组织以来,我一直认真工作,努力学习,不断进取,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足。

首先,学习意识不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有时在老师上课提问过程中知识的前后联系不起来,缺少一定的复习,学习的内容不全面,不透彻,理论与实践还没能紧密结合起来。在班上同学间还没能充分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还需努力加强学习。在工作上,班级课堂纪律方面和部门管理力度不够,有个别时候没能坚持一定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上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没能大胆的提出来,工作上不够热心、严谨,不够严格,还需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还没有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

在思想上,缺乏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家大事的精神。对党内一些不良的倾向,只是在讨论时发表看法,没有一中刻骨铭心的感觉,缺乏责任感。

(二)在生活上,不能很好地做到勤俭节约,多少还存在着贪享受的思想。对同学的关心帮助还不够。

(三)在学习上,还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同时钻研的精神也还不够,有一定的惰性思想。

(四)在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总是不能很全面很客观的审视自己,找出缺点,对别人的建议和批评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有时碍于面子,不给他人提出意见,于自己于他人都是不好的,和大家缺乏真诚的交流和沟通,不利于共同进步。

为此,我对自己提出以下意见,努力达到以下标准。

(一)作为学生,在平时学生工作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多关心帮助身边的同学,为同学提供便利,丰富课余生活,用党员的形象不断感染身边的每一位同学。

(二)提高自己的党性,不断学习当代理论知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时,能冷静地思考,坚定党的信念,永保党员的先进性,坚定政治立场,政治观念和政治方向。

(三)在学术上要发扬吃苦耐劳,认真钻研的精神,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发挥创新能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争取获得可喜的成绩。

(四)加强自身的修养,使自己的情操,风格,精神境界和言论行动更加体现当代大学生党员的素质。

处置不合格党员批复

xxx市政工程总公司:

报来《关于车辆报废的请求》收悉。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2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所请示车辆和机械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二、车辆的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报废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置收入用于你公司扩大再生产。

三、请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做好帐务处理。

20xx年3月17日。

对照不合格党员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17条措施,我局按照《海北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周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行督查的通》(第2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报告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为了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相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州安监局将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州委州政府17条措施印发至每位党员部,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多次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系统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0天,调研主要着眼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结合安监工作的职责,先后就贯彻落实《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十三五”规划编制、依法行政等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将调研的成果运用于指导安监的实践工作。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作风的转变对党风、政风转变起着重要作用,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所在,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把学习《规定》与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与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自我约束能力,增强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使中央八条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局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上班工作纪律。针对调查研究、会务接待、文件简报、宣传报道、廉洁从业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其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先后重新修订了《州安监局机关财务制度》《海北州安监局政治学习制度》等13项制度,新制定《海北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海北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严格实行考核问责。通过自查和整改主要自查自纠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自查发现的个别同志未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特别是电话请假和假期结束后不补办请销假手续的问题,及时补充了每月进行一次考勤纪律检查和对请假手续不完备者的惩戒措施。

二)是针对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值班安排不合理的问题,采取了统计全年的所有节假日天数,平均出每个人一年的值班天数,并按照一定顺序一次性安排出全年所有的值班表,并在值班表中注明值班要求的措施。

三)是针对财务人员没有认真开展每月财务分析,财务开支计划不周密,报告不及时的问题。责成专人负责,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提出补充完善的具体意见。四是互补工作流于形式,有些人员请假后时,不祥细交待工作,承接工作人员得过且过,不认真负责,交接两个方面衔接不畅,以至延误工作的问题,在机关管理制度中专门增加了有关工作互补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了具体责任追究意见。

一、取得的成效和主要经验。

1、是自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下发后,我局认真严格执行中央、省、州规定,“三公”经费明显减少,干部作风大有改进。

2、是我局没有出现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禁止公车私用。20xx年上半年来用公款接待上级领导和部门只有5次,都属于正常公务接待,并且未超出接待标准;“八项规定”下发以来,我局规定凡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一律在检查调研单位食堂就餐并按每餐25元标准缴纳餐费。

机关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自觉参加学习,没有出现上班时间玩游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现象。20xx年州委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第四督查组到我局对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督查,提出了四项存在的问题,对此,我局立即组织了整改:一是针对“文件收发不规范和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办公室文秘工作整顿会议,对会议记录、印鉴管理、档案管理、收发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查找到了不规范、不严格、不合理的自类问题7项,并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各项整改措施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进行复查已完成。

二是针对派车单管理不严和各项制度过时的问题,对所有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了清理了修订,并于1月25日提交局务会议进行了讨论,当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这次共修订了考勤制度、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24项制度。为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于1月26日组织了制度学习会,并将制度编印成册发放到各科室,以便日常学习和对照检查。

三是针对个别凭据票证清单不齐全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20xx至20xx年两年所有帐目、票证进行了清查。通过集中3天时间的检查共发现不规范、不完整帐目、票证8处,并指定专人进行补充完善,经分管财物、办公室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复查,所有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与此同时,分析查找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别对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重申了制度要求,学习了财经纪律和本局管理制度,较好地做到了举一反三,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四是组织开展了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不严和其他失职渎职等五个方面问题的整治。

我局按省安监局党组《关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基层安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青安监党【20xx】37号)精神,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之一,每个党员干部要逐一对照检查,说明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局机关党支部通过谈心谈话、走访企业和县级安监机关等方式了解情况,对班子的问题向局党组汇报,并整改。对个人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向本人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督促整改。

1、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党支部、各科室要继续学习八项规定,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思想统一到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上来。

2、严格贯彻八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3、以八项规定为标杆,着力加强廉政能力建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五个管住:管住自己掌握的权,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在“经常”和“长久”上下功夫,做到经常教育、经常督查、经常整顿,细化具体规定,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规定,明确惩戒措施,最终以作风建设的实效来检验工作成效。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总结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_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_,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调查报告);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处置不合格党员

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加强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疏通党员正常退出渠道,纯洁党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格活动同步进行,必须遵循积极稳妥、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正平等、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利通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第二章处置对象。

第四条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日常行为有下列不良表现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置:

1、理想信念动摇。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并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党。

2、政治立场蜕变。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思想落后,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发表、发布反党言论;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党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3、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所在单位的。

规章制度。

;有自由主义倾向,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无理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4、党性原则缺失。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要挟上级党组织;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袖手旁观,或临阵逃脱;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

5、宗旨观念弱化。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我为中心,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6、法制观念淡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

7、组织生活散漫。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外出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8、工作作风飘浮。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群众反响强烈。

9、廉洁自律松懈。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10、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言行不文明,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群众反响强烈。

第三章处置办法。

第五条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分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四种。

1、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给予限期半年改正的处理;经半年限期改正年底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2、日常行为有第二章第四条表现之一的,情节轻微且本人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措施的,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本人无改正愿望或改正态度不端正、改正效果不明显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情节比较严重的,直接予以除名。

3、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不和党组织联系且不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应给予限期改正处理,改正期间不承认错误、拒绝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外出6个月以上且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稳定的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要参加原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拒绝回原党组织参加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承认错误的,可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故超过6个月不到转入地党组织报到的,由原所在党组织按自行脱党除名,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6、个人申请退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七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2、所在党支部发现党员有第二章第四条不良表现,并经调查核实的。

3、所在党支部有三分之一的党员联名提议要求对党员进行处置的。

4、上级党组织收到党员有不合格党员行为的举报并经调查核实的。

1、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取证、同不合格党员及其他党员群众谈心谈话等方式,准确掌握党员被评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或存在不良表现的具体事实,召开支委会讨论,依据处置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拟定处理决定,并向上级党委请示。

2、党委调查审核进行批复。上级党委收到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请示后,对支部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相关表册、操作程序、汇总结果进行审查,对党员不良行为的具体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程序规范、党员不良行为事实清楚的,党委讨论研究后向支部下达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批复;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或评星定格的,责令支部重新评议党员、重新确定结果;党员不良行为经调查事实不清楚的,责令支部重新调查、重新作出处置决定;认为支部处理决定不妥当的,发回支部重新作出处置决定。党委调查审核、下达批复整个过程不能超过30日,。

3、支部通报并公示处置决定。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形成处置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支部党员大会要通知被处置党员到会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将处置决定告知被处置党员,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4、党员申辩和支部复议。对组织处置决定不服的党员,可在支部通报大会上进行申辩,也可在处置决定下发后5日内,向支部提出复议申请。支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在30日内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重新审核审批。

5、材料归档及上报备案。党委要从三个方面收集整理处置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一是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民主评议或评星定格相关表册、评议结果等,党员现实表现的调查笔录、情况报告等。二是支部处置党员的档案资料。包括支部会议记录、处置党员的请示、处置决定、公示公告和复议记录、复议结果等。三是党委审核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笔录、情况报告、党委会议记录和批复文件等。各党委要将各支部处置党员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区委组织部应对各党委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处置党员工作依章办事、公平公正。

第五章政策界限。

第九条要注意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方针、政策区别开来;把愿意接受教育和改正错误,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拒绝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第十条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对违纪党员,不能以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劝退不退除名和除名等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党的活动的,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结对制度,征求他们对其他党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的意见,并将本支部对其个人的评议意见进行转告,但不得因他们无法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党员因生活困难,失去先进性,党支部应建立正常的关爱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扶,体现党的温暖。党员个人不能因生活困难,丧失对党的信仰或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党支部也不能因为其失去先进性而视其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组织部。

20xx年6月3日。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革命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

入党志愿书。

》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有决心改正错误的,可限期改正错误。限期改正错误只是用于正式党员,时间不超过1年,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对限期改正期满,仍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这样的党员应予除名。首先支委会要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楚是否已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并查清原因。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表明他不愿意履行党员的义务,已丧失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因此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委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一是注意把由于思想认识问题,说过一些过头话,同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二是注意把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并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决绝接受教育、不愿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人区别开来;三是注意因个别党组织不健全、放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造成党员不能正常的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注意把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工作不负责区别开来;五是注意因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拒绝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六是注意把工作中因和个别领导有矛盾,同时消极抵触党组织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区别开来。

为了纯洁党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做到从严治党,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党员。有下列表现并具有其中行为之一的,即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丧失共产主义信念,政治立场不坚定。

(1)对党的现行政策散布不满言论,或拒不执行的。

(2)在是非面前不坚持原则的。

(3)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经常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

(4)要求退党的。

2、党性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

(5)忘记党的宗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

(6)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或当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在选举中拉票或贿选的。

(8)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的。

(9)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造成影响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

(1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按章纳税并偷税、逃税的。

(1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不能廉洁自律,社会公论差。

(14)侵占、挪用、挥霍公共财物的。

(15)不讲社会公德,生活作风败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6)经常参与赌博或聚众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地、工具从事赌博;或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污染社会风气的。

(17)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

4、其它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预备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下列方法处置:

1、限期改正。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好,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的,予以限期改正,时间为一年。

2、劝其退党。

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本人认识态度差又不愿意接受党组织批评教育的,劝其退党;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错误的,劝其退党。

3、党内除名。

(1)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受过非连续两次限期改正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予以除名。

(2)具有第(13)条行为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在及时了解原因后,予以除名。

三、处置程序。

(1)个人自查。党员对照上述规定进行自我检查,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征求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形成记录。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党员的自查情况汇报;反馈党外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按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处置对象。

(4)初步审查。党支部组织调查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

调查报告。

);召开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初审后,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将初步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同时要求本人写出有关问题的书面解答和认识态度材料。

(5)形成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认真听取受处置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处置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6)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批复决定。不合格党员受处置的时间从上级党委批准时间算起。

县委组织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三是进一步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树立典型结合起来。坚持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树立党员先进典型两手抓,对党内除名的党员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优秀的党员,深入挖掘先进事迹,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

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对流通领域质量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及退市后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的内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2.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的食品;

3.应为qs认证的,但在食品外包装上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

4.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

二、食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箱,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食品下架,装入下架存放箱。

四、食品经营者应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批发商或者专营商对下架食品进行回收,要与食品经营者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收货人代表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五、食品批发商、供货商在收到食品经营者的退市食品后,要认真做好退市回收食品登记。对回收食品进行销毁的,要有销毁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帐上签字。

六、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批发商供货商退市食品销毁记录、处理记录以及生产商接收记录要妥善保管,以备当地工商管理所查检。工商管理所在巡查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以备上级机关检查。

*********************。

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49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6年06月07日发布。

《总局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49号)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有:1、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年陈皮,铅项目超标,被抽样单位为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2、汕头市大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核盐津葡萄,菌落总数超标;3、深圳市兆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特选西瓜籽仁,大肠菌群数目超标,被抽样单位为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4、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经营的虾仁、小目鱼干,检出亚硫酸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不合格食品陈年陈皮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3月7日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店于2015年9月19日购进并销售“陈年陈皮”(生产日期:2015年8月10日,规格为65g/罐)24罐,该店提供了该产品的购进销售记录明细,上述不合格产品于2015年11月27日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有关规定,2016年4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做出行政处罚:1、对该店未对购进商品进行相关查验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9.85元;3、罚款50000元。

(二)对标示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

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月4日对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陈年陈皮”(生产日期:2015年8月10日,规格为65g/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出具了召回方案,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发出“召回通知书”。2016年1月4日立案调查,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对该批次不合格样品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为最终判定结果。2016年2月15日企业提交了问题产品分析及整改报告,阐述造成问题产品的原因为陈皮原料中含有的铅超标,导致该产品中铅的残留量超过检出限。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3月9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2000元。

二、对不合格食品无核盐津葡萄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1月11日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无核盐津葡萄”(生产日期2015年9月15日,规格为140g/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企业自查,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局部污染造成,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生产工具进行更新,加强对员工操作培训,提高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1月27日龙湖区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1200元。

三、对不合格食品特选西瓜籽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3月30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被抽样单位(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特选西瓜籽仁(生产日期:2015-10-12,规格型号:300克/罐)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鉴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5月4日南山区局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对标示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2月2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兆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执法人员在该企业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产品留样室和实验室未发现特选西瓜籽仁(生产日期:2015-10-12,规格型号:300克/罐)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按照规定对该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对每批次生产的产品进行留样,以备溯源查验。宝安区局已责令其停止生产上述产品并查明原因,同时要求对上述产品进行召回。已结案。

四、对不合格食品虾仁、小目鱼干的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1月2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2016年1月26日当事人接受了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经调查发现,小目鱼干、虾仁均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将涉案同类食品虾仁下架退回到供货处,并已提供涉案食品虾仁、小目鱼干的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厂家的经营资质证书。2016年2月1日立案调查。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16年5月5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给予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商场免于处罚的决定。

以上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具体情况可在我省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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