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内容(精选13篇)

时间:2023-11-25 20:03:47 作者:雅蕊 最新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内容(精选13篇)

生产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有着重要影响,需要采取绿色生产方式。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生产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借鉴。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安全环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专档专管,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辞退或开除的处分。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开除的处分。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内容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 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 ,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心(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续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使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企业应搜集整理安全生产管理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存档。

2、认真建立各级安全管理台帐,在工作中不断。

总结。

完善。

3、各种安全生产的原始记录、台帐,应书写认真、保持整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原始安全档案资料。

2)各类安全检查原始检查表和台帐;

3)各级各类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登记表和安全活动台帐;

5)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管理台帐;

6)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7)安全生产奖惩情况登记台帐;

8)职业卫生检测资料、员工体检资料及登记台帐;

9)安全会议记录;

10)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备案评审、标准化评价等报告;

12)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原始资料;

13)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演练和评审记录台帐;

1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台帐等。

5、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和厂长按排,分类设立,并负责填写、完善和日常保管。年底统一交矿部办公室集中,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交通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

本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的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回场刷卡,按时缴纳公司车辆岗位目标定额费,按时回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200元的考核奖励。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七、处罚细则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交到部门接受处罚,并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

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

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

第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处以100元违约金;

(3)第三次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第三次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的工作的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处以100元违约金;

(3)第三次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半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使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未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1、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2、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3、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4、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5、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6、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7、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8、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9、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11、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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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则文章,请阅读下文。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万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6、按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排查、

治理、验收等记录和资料;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1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环保科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安全环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辞退或开除的处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

2、安全管理活动无记录的;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开除的处分。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6、不重视档案资料管理的。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台建规电[20xx]5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确保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农民工春节返乡工作。

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应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提早安排农民工返乡,同时要为农民工全额发放工资。

2、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检查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和防火设施的状况,春节期间关闭工地大门,切断施工电源,消除各类隐患,近期要特别做好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等重大事故源的监管,落实预防高处坠落、重大坍塌事故等各项措施,严防安全生产生产事故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对建筑工地的民工宿舍要立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安全通道不足、安全通道占用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建筑职工生命安全。

3、做好卫生防疫、文明施工工作。

建筑工地的民工宿舍和食堂必须分设,工地食堂内要保持干净整洁,保持工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教育工人不得酗酒、赌博,以防疾病或扰乱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春节期间施工的工地要避免夜间噪声、施工扬尘、交通堵塞等,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4、严格节日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工地日常管理,工地负责人手机要保持畅通,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5、营造节日氛围。

张挂安全、喜庆的标语、灯笼(要求晚上开灯)、彩旗等。场地四周做好整洁卫生工作;

节前要根据上述要求,各企业要做好相关的检查整改工作;节后复工前应进行相应检查,工地恢复施工须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通知书(单)后方可实施。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1、文件资料的收集。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文件档案清单》。

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

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12、凡有违规行为的,每次给予1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更好地为乡镇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结合乡镇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中小型企业。大型乡镇企业,参照《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乡镇企业档案是乡镇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乡镇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 乡镇企业档案属企业所有,由企业管理。企业安全保管条件暂不具备、档案安全无保障的,可由乡镇档案部门或县、市档案馆代管。

第五条 乡镇企业档案工作是乡镇企业档案工作管理和档案管理的总称,是乡镇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乡镇企业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企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切实解决档案库房、设备等实际问题,保障档案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同步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第六条 乡镇企业档案工作在企业内实行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七条 档案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企业财务预算和计划,并予以保障。

第二章 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 根据企业规模和需要,建立档案机构,配备档案人员。档案工作由一名企业负责人分工领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建立企业档案馆。

企业档案机构主管全企业的档案工作,对企业内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统一管理本企业的档案及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形成企业档案信息中心。

企业各部门应开展档案工作,配备档案人员,形成企业档案工作管理网络。

第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素质好,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乡镇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企业对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危害档案安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一条 乡镇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三、企业产权文件材料

四、劳动人事文件材料

五、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六、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材料

七、产品文件材料

八、科学技术研究文件材料

九、基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十、设备仪器文件材料

十一、会计核算文件材料(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等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 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组成保管单位,由产生文件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2、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3、产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进行完毕或文件正式生效后归档。

4、会计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归档。

第十四条 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五条 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试制定型、创优、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资料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监督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归档。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登记、交接、保管、统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及图纸更改补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编制档案及其有关图书、资料、信息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等检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询体系。

第十九条 乡镇企业档案分类,依据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参照国档发(1991)20号《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档案形成数量少的,可将有关类目适当合并;归档的案卷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 进行档案收集、管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档案鉴定工作,由企业领导、专业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逐卷、逐件鉴定档案的价值,并形成鉴定报告。该销毁的档案,编造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销毁,并由档案鉴定小组人员监销。

第二十二条 逐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档案库房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防高温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对破损或褪变的档案进行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档案、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一体利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等各项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参与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交流;保护知识产权;严格执行国家和本企业的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统筹规划中,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管理档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实行兼并、破产、产权拍卖和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以及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等资产产权变动时,档案的处置参照《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执行。其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类档案应按产权关系,决定是否向乡镇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或寄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和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乡镇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乡镇企业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文件材料

1、党务。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的文件。

2、群众团体。报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科协、企协、学会等群众团体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

二、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指企业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劳保福利、安全保卫、法律事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后勤、审计、处理纠纷、信访、外事活动等方面的文件。

三、企业产权文件材料

1、有关部门或单位关于企业的建立和产权界定的批准文件。

2、股权证明和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企业资产产权变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四、经营管理文件材料

1、经营决策、计划工作、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奖惩文件,市场信息和预测,广告、商标及用户反映等文件。

2、各种合同、协议文件。

3、生产供应、经营销售、成本、企业改造等方面的统计报表及用户台帐等。

五、生产技术管理文件材料

1、生产管理。生产计划及其实施记录、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及改进意见,劳动工资等。

2、质量管理。质检报告、质量事故分析、获奖证书等。

3、标准管理、计量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

4、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形成的文件。

六、产品文件材料

1、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协议书、任务书、设计方案、实验数据、产品鉴定书、产品照片、说明书和底图、蓝图等。

2、产品制造工艺。各种配方、技术诀窍、工艺流程、工装、操作规程、工时和材料定额等。

3、产品检测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名、优、特产品及获奖产品的有关文件。

七、科学技术研究文件材料

1、新开发项目的建议书、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试验记录、成果申报、总结、鉴定、推广应用、奖励证明、专利、技术转让等文件。

2、技术改造和革新文件、图纸。

3、中断和取得负结果项目的各种有参考价值的科研总结报告。

4、经审定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

八、基本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1、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任务书、审批、勘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管理以及维修、改建、扩建等方面的文件和图纸。

2、有关房地产文件。

九、设备仪器文件材料

1、购进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文件及开箱记录、安装调试、检查维修记录以及改装、报废的文件。

2、自制设备仪器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测定数据、性能鉴定材料、工艺工装图纸、使用说明书及检查维修记录等。

3、设备台帐。

十、会计核算文件材料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账簿。日记账、明细帐、总帐、固定财产卡片、辅助帐簿、移交清单、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涉外账簿等。

3、会计报表。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决算)等。

十一、职工档案文件材料

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死亡职工的个人材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档案是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乡镇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  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乡镇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乡镇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乡镇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乡镇应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乡镇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乡镇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有条件的乡镇宜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  乡镇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乡镇所属部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二)制定乡镇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乡镇所属部门(包括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

(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

(五)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按规定移交档案;

(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

(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第八条  确保乡镇档案安全。乡镇应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规范统一的档案装具,配备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必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乡镇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  乡镇应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工作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政府(务)信息公开查阅或现行文件利用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逐步把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成为保管乡镇档案的基地,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中心,政府(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服务窗口。

第十条  每个乡镇为一个独立的立档单位,所形成的档案为一个全宗,乡镇名称即为全宗名称。

第十一条  县(市、区)主管机关在乡镇设立的直属机构形成的档案,根据档案联系的紧密程度,并经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归乡镇全宗或县(市、区)主管机关全宗,但前后必须保持一致。

乡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能够构成立档单位的,其档案可以独立构成全宗,自行管理;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不能构成立档单位的,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

暂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可交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代管或寄存。

第十二条  乡镇应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三条  乡镇档案应分类整理归档。总体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乡镇形成的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整理归档。

乡镇形成的会计、基建、设备、科研、专业(门)档案、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  乡镇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其中,文书档案应随办随归,最迟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完成归档任务。其他门类和载体档案的归档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乡镇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准确,所使用的载体、书写材料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乡镇应根据规定,在乡镇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到期或过期档案认真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写出鉴定报告。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乡镇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销毁,严禁擅自销毁档案。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报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乡镇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

(三)被撤销或合并的乡镇的档案,应当及时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乡镇所属的被撤销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五)被撤销或合并的行政村的档案,应当及时向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八条  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主动做好档案资源提供利用工作。编制系统、规范的档案检索工具,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简化利用手续,多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  乡镇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应当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第二十条  乡镇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工作纳入乡镇信息化总体规划,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发展,规范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提高乡镇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乡镇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乡镇档案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档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则省;二是施工工期太短,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无法顾及安全,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因此施工企业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承接项目必须考虑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否则,一旦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来说可谓得不偿失。然而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根据自身实力承揽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这是现场安全管理的两个重要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就无从谈起。

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必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而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能发现安全隐患,知道如何处理隐患,同时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活动。

二是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严谨的工作作风就是要“勤快和细致”。

三是要有服务的心态和谦虚态度。服务的心态和谦虚的态度是指不要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要和现场工作人员处理好关系,乐于接受建议和批评,能让作业人员体会到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他们自己。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是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和中心环节。简单说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责、权、利必须明确界定,必须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并逐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项目部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便做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尽量避免出现“个人意志化”管理。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要达到的标准,如安全经费投入,文明施工目标等等,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相关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现场安全施工起指导性作用。组织设计及方案的编制必须要有针对性。

社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4.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5.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2)制定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办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7.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具体职责是:

(3)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4)做好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属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8.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应培训。

三、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9.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对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质量要求、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10.安全生产监管档案主要由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执法检查材料、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组成。

(1)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包括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立法相关材料、会议材料、安全统计分析材料、信访材料、行政复议材料及其他日常管理文件材料等。

(2)执法检查材料,包括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调查笔录、处理决定等执法文书材料以及相应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材料等。

(3)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包括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及竣工验收审批材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材料,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认定审批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材料,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材料,职责范围内要求的各项管理工作备案材料等。

(4)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包括本单位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机构或文件材料形成机构按相关要求整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12.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应于次年6月30日以前归档;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执法检查材料、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可分阶段归档。

13.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齐全完整、具有保存价值;

(2)本部门主办的文件,必须归档保存原件,确无原件的,须在备考表中予以说明;

(3)归档的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6)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一般不加密,必须加密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14.文件材料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清点、核对文件材料,并在移交方编制的归档移交目录上签字或盖章。

四、档案的管理

1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系统地分类、排列、编目和保管,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文档一体化进程,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16.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可按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或采用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按件整理。

执法检查材料可按年度、行业、地区分类,以每个被监管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可结合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行业、地区、被监管单位,采用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分类体系和排列方法,以一个被监管单位的一项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一项一卷。行政许可项目在审批手续完成后在许可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形成的案卷可与申办案卷合并保管或单独排列。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以一起事故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按年度结合案卷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17.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人事、会计、科技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对于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门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20.经鉴定须销毁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由档案工作人员和指定的监销人共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21.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移交、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2.档案工作人员应在调动工作、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办好档案的交接手续。

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未归档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并清退所借档案。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设档案专用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的要求,库房面积应满足今后一段时间档案数量增长的需要。库房应与办公室、阅览室分开。

五、档案的利用

2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2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26.对电子文件采用网络的方式利用时,应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并遵守有关的借阅规定。

27.因利用档案解决重大问题,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进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六、奖惩

28.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9.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附则

30.本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31.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档发(91)20号《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和公司《归档文件材料管理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归档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名词术语:安全生产归档文件是指公司各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1.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2.负责安评、职业健康、避雷设施、起重设备和叉车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3.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和归档。

4.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装备部

1.负责设备安全设施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2.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三)各单位

1.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2.负责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和归档。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各车间

1.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2.负责本车间各班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第六条 其他单位或部门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类文件档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学习、使用、归档等环节)。

管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第九条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第十条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相关安全类资料制定和管理归口部门,修订原档案资料时,要做好记录。凡修订后的安全资料均应在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备案。

第十二条凡各类规程等重大资料的制定和修订,资料制定和管理部门应邀请安全、设备、工艺等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予以实行。

第十三条各类资料、档案保存年限遵循《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表一),法律法规对特殊档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第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第十六条各单位生产安保科每年组织各科室、车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公司职工违纪处罚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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