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村社会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8篇)

时间:2023-12-15 12:15:20 作者:雨中梧

实施方案是指为了解决某一问题或达成某一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具体步骤和措施。掌握好实施方案的关键要素,我们就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

乡村治理试点村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带动全国农业科教系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导向的转变和工作重心的调整,集聚科技、产业、金融、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着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典型示范引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和体制机制创新,显著提升科技对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支撑水平,有力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支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制约节本增效、质量安全、生态环保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建立先进农业生产力、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目标引领。围绕乡村振兴对科技的迫切需求,聚焦产业技术供给、绿色投入品供给、优质农产品供给等主要目标,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形成乡村振兴科技供给新体系。

——坚持联合协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协调好中央与地方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力量分工协作,充分发挥企业等各类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创新和市场主体作用,形成各方面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资源禀赋、生态功能、生产规模、产业基础、经营主体等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供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技术解决方案,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平衡协调的乡村发展新模式。

(一)总体目标。

围绕解决制约乡村振兴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着力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制度政策,基本满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新品种、新装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模式等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的需求。力争通过一段时间努力,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科技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充分开发,专业化社会化科技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前沿,积极抢占未来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着力在基因组学、合成生物学、智慧农业、农业物联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问题,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强化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源头供给,打造发展新优势。

——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针对制约我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全局性重大瓶颈问题,在作物改良、病虫害防控、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农艺融合和农业大数据等关键领域,重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并研发配套技术系统,引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供科技支撑。

——集成应用一批科技成果和技术模式。坚持市场需求和产业问题导向,着力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集成熟化、示范推广和转化应用,重点转化一批经济性状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粮、棉、油等重大新品种,在适宜地区推广一批蔬菜、果树、烟草、茶叶以及畜禽水产重要新品种;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肥料、新兽药、新疫苗、新农药以及农业机械等重大新产品(装备),推广一批绿色高效的重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种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治、农机农艺结合、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收储与高值利用、投入品减量高效施用等关键技术和模式,强有力支撑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科技引领示范区。坚持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共赢”的基本导向,综合考虑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类型和农业发展基础条件,探索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治理当前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与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做强区域主导产业、资源环境修复保育、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方面内容,突出科技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实现“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做好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坚持科技引领和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加强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的提炼总结和示范宣传,加强职业农民、农村干部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各类参与主体的科技文化水平和生产实践技能,调动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培养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培育一批名副其实的乡村振兴实施和参与主体。

(一)加强基础前沿技术研究。

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国家农业重大需求和未来科技发展趋势,针对事关国计民生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任务,围绕农作物高效育种、有害生物长效绿色防控、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主要畜禽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农业合成生物技术、农业大数据整合技术、农业纳米技术、农业人工智能技术、智能装备研制等创新能力带动作用强,研究基础和人才储备较好的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和前沿技术问题,强化以原始创新和系统布局为特点的大科学研究组织模式,部署基础研究重点方向,实现重大科学突破,抢占世界科学发展制高点。

(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大宗农产品方面。重点是按照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要求,选育高产高效优质、适宜机械化作业、资源高效利用的动植物水产新品种,研发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优质高产品种配套栽培养殖技术,研发土壤理化性状调控关键技术,研发农田养分均衡调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与关键设备,研发水产高效生态健康生产技术,研发渔业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化技术,研发动物用抗菌药替代技术和产品以及中兽药制剂和精准用药技术,研发大宗农产品保鲜、贮藏和运输工程化技术;开展新型非热加工、绿色节能干燥、高效分离提取、长效减菌包装和清洁生产技术升级与集成应用。

——名特优新产品方面。重点是按照改善产品品质、提高效益、保护产地生态的要求,选育风味独特、品质优良、商品性好、适于加工的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新品种,研发配套高效、环保的轻简化栽培技术和设备,开发特色农产品高效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工艺和设备,开展传统食品工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研发传统加工食品高效加工工艺、储运技术和设备。

——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方面。重点是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目标,选育适合于休闲农业基地种养条件的特色优质农作物畜禽水产新品种,研发配套栽培养殖技术,适合于民俗手工艺品制作的特色加工利用技术和设备,适用于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围绕农村电商、餐饮、娱乐等新业态开发特色适用的农业信息化新技术,研发农业农村大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和云平台技术。

(三)强化技术模式集成示范。

——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集成推广,主要包括优势产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棉花、蔬菜、糖料、橡胶、奶牛、肉羊、生猪、肉鸭、水产品等不同产业的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模式。

——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展集成推广,主要包括果树、蔬菜、茶叶、牧草、烟草、中药材、热带香辛饮料、水产品等不同特色优势产业的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模式。

——在典型生态区,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农林文旅深度融合开展集成推广,主要包括北方“四位一体”生态模式、南方“猪-沼-果”循环模式、牧区减牧还草模式、农牧交错带退耕还草模式、南方山区种草养畜模式、南方经济林林下经济模式、热区稻田绿色增效技术模式、沙漠化土地综合防治模式、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技术模式、“粮饲-猪-沼-肥”生态模式、“林果-粮经”立体生态模式、不同水体绿色生态养殖模式、渔农综合种养模式、渔业资源增养殖与高值利用模式、综合生态养殖场生产模式、规模化养殖场生产模式、“围山转”生态农业模式、生态经济沟模式、西北地区“牧-沼-粮-草-果”五配套模式、生态果园模式、不同区域生态观光村和生态农庄等农业绿色持续发展技术模式。

(四)打造1000个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依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业农村产业升级发展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已有的国家级农业科技产业平台发展基础、科技优势和产业聚集效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政策支持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机制,加快推动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在示范区转化落地。探索乡村农业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培育一批与乡村产业发展紧密融合的创新型农业企业,引领乡村产业向高层次发展,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助推器。

——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生态优先为导向,围绕农业产业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的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生态系统养护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凝练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打造一批技术创新能力突出、技术推广水平领先、技术应用效益显著、模式辐射带动有力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村产业兴旺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区域发展中心,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立足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为重点,以集约化高效生产、智能化设施装备、绿色化精深加工等重大关键技术为核心,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区域乡村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农业农村发展动能转换,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建设一批推动我国农业农村质量效益竞争力提升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依托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已有基础,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的要求,聚焦区域优势农产品和农业多功能性,以产学研协同、一体化攻关的科技创新联合体为单元,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种养机具等的系统集成和生态环境养护修复、休闲农业、生态观光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应用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模式,打造一批与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主流方向深度融合的创新驱动增长点,推动形成一批综合竞争力显著、质量效益同步提升、生态环境优美、产业功能多元、文化内涵丰富、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科技支撑保障有力的科技引领示范村(镇)。

(五)培育一批引领乡村振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为培训对象,重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加强规范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支持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以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的返乡下乡创业青年、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农村务农青年为对象,加强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吸引年轻人务农创业,提高其创业兴业能力。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产业发展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为主要对象,以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的先进典型村为依托,按照“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养模式,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农村带头人增收致富本领和示范带动能力。

——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带头人培训计划,面向贫困地区,以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为对象,聚焦贫困地区产业精准扶贫,加大对农民创新创业、农民合作社培育、美丽乡村建设、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等方面培训,提高扶贫带头人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六)强化制度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激活机制。推进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核心是把科技与产业的关联度、科技自身的创新度、科技对产业的贡献度作为评价标准。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做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着力解决农业基础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重大关键问题。探索科技与人才、金融、资本等要素资源结合新机制,推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区域农业经济增长极。

——放活人员。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激发科技人员面向市场的创新活力。以兼职取酬、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在企业和科研院校之间兼职兼薪、顺畅流动。促进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激发农技人员推广活力。

——用活成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估机制,准确评价市场价值和应用前景,提高科技成果的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打通成果供给与产业应用的通道。加快科技成果的集成配套、熟化应用,解决单一成果、单项技术用不了、用不好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部成立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工作推进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估,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本地科教系统、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等共同参与行动。

(二)加强协调协同。

围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实施重点,统筹优化政府、科教单位、推广机构和企业等各类主体的资源配置,整合存量资金,优先向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特色产业扶贫实用技术和“一带一路”农业“走出去”领先技术研发倾斜,引导各类资源向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集聚。

(三)整合各类资源。

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为核心,大力整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学科群等已有研究团队、平台。推动信息资源、平台仪器的共建共享,在任务组织上统筹考虑。在任务设置、研发推动、中试转化、推广应用中注重发挥企业的作用。

(四)加强考核评价。

根据职责定位和主体责任,明确各参加单位重点工作的职责分工;制定考核评价办法,执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绩效奖罚;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优化管理结构,强化工作督办问责,确保重点工作落地。

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治理水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威宁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年来,威宁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多,常住人口增长迅猛,文化呈现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矛盾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推进务实管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探索建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多元化治理主体的作用,切实做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抓好资源整合和高效配置运用,确保达到工作效率倍增,着力促进服务职能下沉,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管理服务;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项目完成到位,做好各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各部门(单位)间协同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发展壮大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离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寨老、联防队员、治安中心户长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刚性前置条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调解理念,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治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基层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坚持当调则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说理、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依法合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行政部门的权威。三是不断深化司法调解工作,扩大司法调解范围,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调解工作,注重克服“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四是大力推行信访事项公道评说机制,建立完善公道评说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服办理意见继续上访的事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访,需要解释、疏导的事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需要进行公开辩论、举证处理的'事项;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联名写信反映问题,经二次处理仍未息访息诉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评说的事项进行评说,有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五是切实加快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建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医患问题、林权纷争、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六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机制,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一次接访工作,乡镇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一次接访工作,做到重心下移、靠前接访,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等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指挥平台,开发设计多套可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应用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公共服务人性化、城市治理精细化和生态环境宜居化。一是强化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统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运营管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从基础上提升威宁整体实力,为社会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标准,增加数据利用率和价值。建设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容纳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空间信息、云视频共享信息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各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数据流动性和利用率。三是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通过天网工程、智慧平安、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的建设,确保全县安全有序的投资和居住环境,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划小范围、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的要求,以“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内容,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以网格工作室为载体,围绕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依托大数据,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会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幸福指数高的社会管理环境。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以房管人”,探索建立以不动管流动,以抓出租屋管理为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安全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让房屋出租人做好第一道防线。通过辖区派出所与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增强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感,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要摸清全县出租屋的底数,掌握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将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延伸“以证管人”,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更多的服务管理功能,配套落实外来人员在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原住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深化“以工管人”,根据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落实以用工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分片定人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情况。四是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处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及时解决侵害外来人员利益的劳资纠纷、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等事件,及时制止外来人员受到的不法侵害,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建立刑释解戒人员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接回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工作,避免脱管失控,尤其是对重点帮教对象,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二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戒人员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后生活有保障。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戒人员,要按政策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加快建设一批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通过过渡性安置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就业。积极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戒人员。积极鼓励刑释解戒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刑释人员个体经营税费减免、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刑释人员切实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三是坚持每月开展“统一巡查”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加快社区矫正gps定位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到信息互通、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

(六)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包片,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包乡(镇),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协调联系村(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兜底动态监管,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探索“十户一体”“爱心邻居”等方式合力推进关爱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关爱帮扶“十二个一”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二是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加快“育新工程”建设步伐,通过“育新工程”学校有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要有针对性地通过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来强化闲散青少年管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对没有就学愿望的,与社区、家庭搞好衔接,落实管理、监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通过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办法,对就业困难的青少年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同时,要注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七)创新禁毒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斩毒行动”、“利剑行动”、“清剿行动”、“净土行动”、“回归行动”五大行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区域性毒品问题,有效形成打、防、控关联推动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构建“警方全警参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禁毒工作模式。一是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问责。乡镇(街道)、禁毒委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签订“责任状”,在责任担当上从“部门首责”到“党委首责”转变,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捆绑考核。对落实不力、打击不力、戒治不力、宣传不力、管控不力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探索建立多方协作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以“打源头、控环节”为导向,实行“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的“双逢双查”工作制度,从最基本的毒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堵住毒品犯罪源头。探索建立“跨地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多省市外流贩毒打、防、控联动机制”,切实整治外流贩毒、堵截毒品入境、查控吸毒人员,有效查破毒品案件、抓捕毒品犯罪嫌疑人,促进整治外流贩毒工作整体推进。三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数据禁毒系统”,变传统办公为网上管理、人工判断为数据运算、“千人一面”为个性“戒治”、事后处置为过程管控、定期考核为时时问效,努力破解“精准禁毒”难题。四是探索建立脱毒帮教、脱贫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因毒致贫问题。紧紧围绕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以及希望取得什么成效、如何退帮等问题拟定方案,从戒毒、康复、回归、融入等各阶段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有效解决脱毒问题。

(一)前期调研(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县委政法委联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开展调研。

(二)方案制定(20xx年6月)。根据县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四)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县要成立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经费投入,保证硬件设施到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涉及的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定期督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组织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网格管理、动态覆盖、精细管控、目标考核”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镇、村、社三级管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突击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目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全面摸排、发现问题,形成清单、分析问题,建立台账、解决问题。以问题倒逼整治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紧扣整治工作任务,突出“三清五改六拆三治两化一变”整治重点,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形成人居环境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

(三)坚持实干导向。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以实绩说话,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村级共管共享人员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结果导向。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检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的标尺,不断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完善,收储清运及时,垃圾池(斗)保持常清常净;无害化户厕正常使用,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产生活废水排放规范,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逐步实现;沟渠河道、湿地范围内实现水域无障碍、渠岸无损毁、水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岸无违建“五无”目标;农村公路路基边坡稳定、路肩平整无杂、路面整洁有序,村庄面貌明显改善。重点做好八项工作:

(一)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摒弃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等不良行为,实现公共区域干净卫生,公用设施整齐有序,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二)开展村级公厕、垃圾斗等区域定期清洁消毒,公厕、户厕后续管护机制健全。

(三)组织动员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积存秸秆、垃圾、粪堆清理整治,镇、村、社主干道等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全天保洁,无各类建筑材料、垃圾占道现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落实“门前三包”(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和“院内三净”(院落净、厨房净、厕所净)制度措施,改变庭院脏乱差现象。

(五)合理配备垃圾斗、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建筑垃圾管理到位,无乱堆乱倒现象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在。

(七)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督促养殖小区、农户及时清运畜禽养殖粪污,规范打包堆放秸秆饲草,村庄消防通道畅通,畜禽粪污不外溢、无暴露,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八)镇、村、社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到位,切实发挥宣传、督查、指导、评议作用,共管共享等设施管护、保洁人员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保洁任务。

(一)划分原则。

1.分级负责。以镇级行政区域作为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以各行政村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以58个合作社为三级网格,责任人为各社社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网格长,负责本级网格年内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的任务落实、工作调度和目标考核;各包村领导为分网格长,负责本村网格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镇村工作人员为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每个网格设总联络员和网格联络员各1名。

2.属地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将人居环境抓出成效,各村要细化职责分工,突出责任落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各相关中心(室)要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自领域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3.制度建立。建立镇、村、社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主体职责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落实。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罚,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罚措施,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

3.强化信息报送。重点管控时段各级网格要安排专人对每季度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季报,按时上报并进行通报。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镇级网格)。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合理确定本级网格管理整治重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检查计划,要确定专兼职管理队伍,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评议人居环境重点工作,考核村级网格员履职情况。

2.二级网格(村级网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三清一改”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时做好公用设施日常保洁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辖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及时督促整改;对上级网格交办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进行整改。

3.三级网格(社级网格)。常态督促农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网格区域内清扫保洁工作、池塘沟渠清理、农户门前屋后环境卫生及杂物堆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上级网格交办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按照“合理划分、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层层督查”的工作原则,将全镇划分为1个镇级“总网格”、8个村级“大网格”、58个社级 “小网格”,落实镇、村、社三级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定管护内容、定人员职责、定地段时间的“三定”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人居环境整治管理网络。

一级网格以各村包村领导为网格长,各中心(室)包社干部为成员,负责本镇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级网格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网格长,村两委其他成员为成员,负责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级网格由各社社长为网格长,并推选2-3名村民代表或党员负责监督管理。由包村领导、包社干部指导督促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体系建立阶段。结合我镇实际,9月5日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建立镇、村、社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并层层靠实责任。

(二)配套制度阶段。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奖罚办法等相应的配套制度文件,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三)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及相关中心(室)要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网格区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及相关中心(室)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作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手段,明确各级网格管理标准,层层部署网格化管理任务,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重点落实好各网格长、网格员和党员、社长、村民代表等监督管理人员和共管共享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网格化管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和动员部署,及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宣传活动,弘扬健康文化,传递健康信息,提高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各网格要按照区域实际,划分责任范围,配备设施管理、保洁人员及清运设备,发挥基础网格作用。

(三)多措并举,常态管理。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强对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人员和管护基金的规范使用,健全完善公益性设施管理台账,定期对公厕、村社道路、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适时进行维管、保洁、清运,确保网格化管理抓实见效。

社会治理

各街镇,滨湖世纪社区,x社区,x经济开发区,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

二、考核依据。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x〔x〕68号)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考核目标。

三、

奖项设置(一)社会事业发展奖设定若干名。

评奖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的位次;二是单位所承担的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位次;三是单位及其下属机构所获的奖项(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主管部门评选的奖项)。

对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第1名的街镇;单独考核组优秀等次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折算分值最高的单位;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得分前2名的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分别授予“x年度社会事业发展优秀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对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第2名的街镇;单独考核组优秀等次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折算分值排名第2的单位;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得分第3、第4名的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分别授予“x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先进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6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评奖依据主要是:所承担的工作在社会治理方面有创新举措,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在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位次领先。对获得市政府工作创新奖社会事业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确定。授予获奖单位“x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四、其它。

(一)以上奖项考核由区社会管理与民生事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具体牵头实施。(二)凡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5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所有奖项评选资格。

(三)区监察局对考核全程参与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追回所有奖项,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会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社会治理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本兼标的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治理进程。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基本覆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建成,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乡社会安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排查制度。进一步健乡、村、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严格执行社每天、村每周、乡每旬的排查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段集中排查,灵通情报信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限。

决涉及面较大的问题,乡联席会议集中研判化解群体性和影响面大的信访稳定问题。

着力强化综合调处。推广“6+n”联动联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综合施治,认真化解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大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百支信访化解队”作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决策不予审批,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和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依法终结。

(二)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群防群治。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村(社)、社区专兼职治保主任和人员。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居民、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按不少于辖区人口总人数1%的比例组件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队伍。

强化技术防控。全面完成乡智慧安全工程建设,整合信息平台,建成乡一平台二分中心的智慧城市监管系统;扩大乡监控和联网报警系统覆盖面,完善技防设施建设。

强化网络防控。加强网络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加强网监力量建设,建立信息引导员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网络、经营网络行为,坚决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巡逻防控。全面加强重要路段、路口、重点村社巡逻防范。加强对治安联防的指导,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全面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社区戒毒工作,主动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和帮扶。对邪教人员实行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帮扶转化,实现“三零”目标(零上访、零进京、零事件)。

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全乡房屋门牌号。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按不少于1000:1比例聘请流动人口协管员。

强化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枪缉爆、“扫黄打非”和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两盗一拐卖”、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推进依法治乡进程。

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干部人员法治教育,分批轮训执法司法力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行安稳办主任兼任法制辅导员相结合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依法执政行政。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乡级职能办、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司法公正,建立执法档案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开展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法治示范建设。启动法制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乡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乡专项方案。深化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开展法律进村活动,联系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综治维稳信访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乡、村(社)综治机构,群众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信访信息网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综治和群众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

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一期、二期建设任务,完成社区网格化服务信息库、三级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套机制。

开展平安创建。以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社区(网格)为重点,深化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活动,完成10个平安村、33个平安社,1个平安和谐网格(社区)的创建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暗访暗查,狠抓“打非治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岗双责”的要求,乡主要领导与各职能办公室、村(社)、社区负责人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认真落实社会治理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治理年”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综治相关规定,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不断增干部职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依法从政意识、维稳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水平。

(三)严格监督,奖惩并重。

坚决落实社会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每月、每旬、每周、每天)对乡职能办公室管辖责任及村、社治理工作情况督查和检查、点评,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社给于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村、社给予通报批评。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攻坚整治行动,积极动员和组织镇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整治全镇安全行动。

工作内容:突出安全宣传重点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安全宣传方式,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作用,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安排:定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20**年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访活动;主要领导牵头强化安全应急预案,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委会;20**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二)依法打击邪教组织。

及邪教组织的危害性,发放防邪教宣传卡、宣传资料,增强人民群众主动识邪、防邪意识;开展调查研究,为防邪领导小组的方、处邪工作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情况信息;增强侦控力度,强化对现行案件的侦破,最大限度减小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工作安排:8月10日前研究制定《镇反邪教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每月填报《县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情况摸排表》;在年内开展一次防邪反邪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一批重点开展邪教活动的群体及参与邪教活动的个人。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内容:强化维稳责任,落实目标管理,健全和完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维稳工作纳入20**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范围。实行阶段工作督查通报,年底逗硬考核,表彰先进;维稳工作平台管理常规化,及时、按时、规范录入,并进一步落实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工作制度,坚持从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强化涉稳源头管理,灵通涉稳信息收集,构建情报信息网络,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综治维稳的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坚决遏制毒品危害,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按照县禁毒委工作安排,制定禁毒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县禁毒委及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各村委会禁毒联系员和派出所禁毒小组,加强整治防范;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和洗浴中心等行业场所的监管力度,工作安排:按季度定期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整治行动,逢大型节日及敏感时间段要组织专门性的清查及隐患排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年内组织两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制课堂、以案说法,图片汇展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把禁毒宣传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社会法治攻坚行动作为建设“法治镇”、“平安镇”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切实有效的把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深入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主动参与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乡村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潍发2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以乡村路域治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自4月7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大约24天的时间。

一是辖区内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要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肩平整、路边沟内外均无垃圾、杂草,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三大堆”。

二是每个村内要清出两条主干道和环村路,要求路面保持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无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无漂浮物。

三是每个村的出村路,包括硬化路和未硬化的路面,都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对沿途树木的乱砍乱伐和私自焚烧、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绿化亮化。有条件的村庄主要道路两侧要高质量、高标准栽植行道树、安装路灯,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要进行绿化,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8日)。各村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骨干力量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并张贴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通过召开干部群众会议、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张贴标语要求大村不少于50条,小村不少于20条。街道党政办公室将组织专人从9号开始逐村检查并通报标语张贴情况。

(二)集中清理阶段(4月9日-4月26日)。各村要集中人力物力部署行动,采取领导干部包片、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街包路责任制,强化措施,细化到人,限期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活动期间,通过日常检查每个片确定1个村作为“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典型村”,并召开现场会,将好的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各片每3天进行一次自查,排出名次上报党委。党委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月底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申请验收。区里将验收结果打出分数,排出街道名次和村庄名次。考核将评出2个先进街道和20个模范村,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先进单位和生态文明洁净家园示范村称号,并授予奖励。不合格的村继续搞好创建,过一个月再组织验收,并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公布村庄名单。

(四)巩固提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街道42个村,每村每300口人要设立一名保洁员,从村内到村外、从大街到小巷、从连村路到生产路,划分责任区,全面负责卫生保洁。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常态化抓好活动开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不合格的村庄,摘除合格牌,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发牌认可。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村庄环境整治是落实峡山区“生态立区”建区宗旨的必要途径,是加快街道小城镇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最直接手段,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最直观展现。街道、村两级干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路域治理和村庄卫生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常开展、时时监督、项项落实。

(二)宣传教育要到位。要大张旗鼓地抓好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街道党政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活动进展,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不文明的人和事大力批评和公开曝光,督促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街道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工作片片长是本片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形成街道抓片长、片长抓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领村“两委”干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问责格局。各村作为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保证活动有序推进。

(四)督查考核要到位。街道党委、办事处将加大督查力度,除做到“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外,由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下村入户,现场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月底活动结束、全区检查之前,先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验收。

街道自检由街道组织全体包村干部参加,采取边看、边打分的形式。检查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各片打出的分数进行集中排名,并及时通报排名情况。对在全街道排名中位于前五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村、包村干部各xx元;对排名位于后五名的进行通报批评,罚村、包村干部各xx元,并限期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在全区检查中,位于区排名前十名的村,奖励村、包村干部各xx元;位于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各奖励xx元;位于三十一名至五十名的各奖励xx元;对排名位于后十名的村,罚村、包村干部各3000元;位于后十一名至后三十名的各罚xx元;位于后三十一名至后五十名的各罚xx元。

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结合市、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实现“强化党建促进共建、策划项目推动共治、优化服务实现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社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运用的程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点上的“盆景”变为面上的“风景”,“家园”成为“花园”,奋力在营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

成立布吉街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对口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级工作推进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

(一)加强党委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1.巩固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切实保障社区党委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党委书记“头雁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2.织密建强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在花园小区、城中村、外卖地等居民小区和商圈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形成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商圈党组织”三级架构。(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活动,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广泛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主动领办民生实事、群众“微心愿”,引导党员干部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4.推进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推动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二)坚持政府负责,推进资源下沉和配置优化

5.强化政府治理职能。探索建立三级智慧平安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安全顾问”警务模式。推动网格管理科学化,提升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牵头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6.推动社区资源融合共享。梳理社区内资金、基础设施、人才等资源,形成《社区资源清单》。切实找准社区公共利益诉求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形成《居民需求清单》。根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策划服务项目,形成《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制定资源有偿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经济服务办、布吉教育办、公共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布吉创域、各社区工作站)

7.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心理健康等服务质量,搭建社区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心理危机干预和家事情感纠纷警情跟踪处置工作机制,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各社区工作站)

8.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平台吹哨,部门报到”的处置机制。做实做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打造社区品牌调解室。大力推动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维稳工作示范点”成员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深化民主协商,创新基层议事机制

9.强化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委员之家”等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10.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四)发动多元共建,打造互利共赢社会协同机制

11.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企业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1+n”直联工作制度,畅通政企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总工会),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1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

13.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专业化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治理专家库”,推行“一社区一治理顾问”。探索建立布吉社会工作协会,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五)落实公众参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良好局面

14.打造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开设“业主学院”,增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公民道德培养、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小区居民交往和联系,增强小区居民家园共治意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15.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社会治理责任人。把党的群众路线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以“平安深圳”平台为支撑的“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街道“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成员单位)

(六)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1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好“龙岗第一课”平台,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布吉法庭、布吉教育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17.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七)增强科技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18.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统筹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综合治理办、各社区工作站)

19.增强基层治理科技化。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社会治理“一基五柱”“块数据”智能底板。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一)实施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和驻街单位:根据《布吉街道全面实施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街道部门)》,明确领导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各单位要以“项目、资源、管理、服务”四个下沉为导向,指导协助各社区工作站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

2.各社区工作站:根据《布吉街道全面推进“三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表(各社区)》,重点创新实施警社共建、校社共建、医社共建、物社共建等板块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申报项目库以外的自选创新项目,居改社社区(13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6项,20xx年度7项,20xx年8项;村改社社区(4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7项,20xx年度8项,20xx年9项,各年度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上不封顶。

(二)实施步骤

1.需求排摸阶段。各单位围绕各自当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议事会等进行基层发展需求触底式排摸。

2.项目选定阶段。各单位严格遴选、择优填报增强造血功能,惠及民生的候选项目。经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项目的惠民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前瞻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全面实施阶段。明确项目内容、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协同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间等,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4.督导检查阶段。治理成效主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可视化”效果和群众满意率两个量化指标为评价准绳。社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本单位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总结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出不少于2个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的优秀实践创新项目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下一年度全区实践项目库推广实施。

街道各单位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纳入当年平安建设考评。

(一)奖励措施。综合日常督导、专题述职、年终评审、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总评达到90分(优秀)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同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工作结合挂钩,表彰在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二)惩处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评审低于60分(不合格)单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及问责,约谈训诫应当作好记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督促,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以解决居民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突出实效为导向,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搞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创新促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密切衔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协助解决问题。街道领导负责对口指导、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定期上报动态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反馈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按照年度要求,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迹定期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反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治理创新工作影响力,提升项目知晓度,持续巩固和增强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合理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治理创新的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经费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治理创新基金,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乡村治理试点村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群众主体。

3、坚持问题导向。

4、坚持正向激励。

镇村为试点村。实施三年试点示范创建行动(2020-2022年),高质量完成试点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学习借鉴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八村治理”经验(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将村建成全省闻名的特色亮村、治理名村。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筑基”行动。依据上级出台的《关于实施“筑基”行动创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压实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镇党建联系班子成员督导领办、包村镇干的帮扶责任,切实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不懈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开展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提高党支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3会、1社、1站、1中心”组织体系(3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1社:股份经济合作社;1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组织体系。

3、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行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下派镇农经站干部曹长海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到村任职,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选拔等方式,建立村3—5人的后备干部库。加强村民中心组长队伍建设。

4、发挥党员作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仪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回乡人员、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持续优化结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参与乡村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完善自治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制定出台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政策。

6、强化村务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镇党建办牵头协调,民政、农综中心等部门参与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村级纪委委员、监察联络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依法依规及时将村务进行公开;村级财务每三年审计一次,每年镇组织检查一次,并将财务审计和检查结果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惩治基层腐败。聚焦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村民救助和保障、阳光村务、民生工程、组织和党务工作等8类村级管理事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日常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从快从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与作风问题。

8、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以“法律进镇村”为抓手,联动打造农村普法阵地,增强镇村干部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把镇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托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力量,开辟人民调解、公正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等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微信、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9、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镇村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网格化”管理体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雪亮工程”,在镇村人口聚集地、治安复杂区,安装视频监控,以村组为单位组建治安巡逻队,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聚焦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发挥镇村调解组织、综治组织和镇村干部的重要作用,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发生“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三)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10、加强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配合县文旅体局做好“送戏(电影、图书、广场舞等)下村”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村民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在村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村乡村旅游发展。

11、加强德治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传统美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开展脱贫攻坚“五大教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健全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引导村群众自觉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12、选树文明典型。在全镇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等平台,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

(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13、发展富民产业。镇村制定了2019-2023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主要特色为油茶、茶叶、橡栎、乡村旅游等,村现有皂冲、秦畈两个林场,山场面积较大,已培育油茶连片基地达3000多亩,茶叶1000多亩,即将实施强镇项目橡栎产业,现已培育橡栎基地近5000亩,该村现有县万佛山油茶专业合作社(省级)、县天子峰家庭农场(市级)、省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市级)等三家龙头企业,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园林绿化、名优茶以及农特产品开发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性企业,有良好的林产品和油茶、茶叶、橡栎、葛根等作物的栽培管理、开发加工的技术和经验。有广泛的产品销售市场,常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开展学研合作,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有较强的实力,公司通过土地流转、金融扶贫、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方式带动300多农户(其中100多户贫困户)脱贫致富,走出了一条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之路。

14、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挖掘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的综合价值,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19年,村通过入股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2020年起,村应坚持从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依托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乡村旅游、石斛基地、橡栎基地等,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经营民宿、服务管理等方式,持续稳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逐年稳步增加(2020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21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2022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力争到2023年成为集体经济强村。

15、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建立长期的企业就业帮招制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大力实施“产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每村至少培育3—5名乡村产业带头人。支持村根据需要设立乡村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借助全镇外出创业人员众多的优势,支持村级注册创办劳务公司,与外出创业有成人士对接,进行劳务输出,带动人员就业和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6、健全治理体系。坚持镇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计生、林业、人社、民政等方面力量建成镇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村级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系统软件,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三级平台、一张网”为主要内容的村民“皖事通”服务体系,建立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村民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便民服务代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全面清理村级组织不该担负的行政事务,减少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精力用到乡村治理上来。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17、坚持抓乡促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准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结合点,聚焦目标,精准施策,确保村试点示范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村党建联系班子成员和包村镇干要配合镇党委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帮助解决村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列席参加党支部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镇党委定期对村“两委”班子及其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班子战斗力、工作执行力、推动改革发展能力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

18、改善农村环境。村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建成了美好乡村中心村,近年来,建成通组道路硬化20多公里,建设小型供水点5个,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2020年被确定为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改厕户占常住户90%以上,新建垃圾中转站8个,对全村进行绿化、美好、亮化全方位打造。持续推进村旅游示范村、森林村庄示范村、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和管理。

19、推动人才兴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退役军人等“五老人员”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治理。建立村人才库,全面摸排“小能人”“土专家”“田秀才”“经纪人”等乡土人才。开展“能人返乡”行动,动员并支持致富带头人、优秀创业人士返乡领办实体经济企业,担任村级发展顾问,或进入村干部队伍。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参加依托省内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以及职业高中举办的“旅游班”“电商班”“茶叶班”,培育人才队伍。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底前)。成立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列出清单,召开动员会议。相关牵头责任单位根据试点内容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2022年12月)。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方法,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试点推广,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工作推进,每年度开展试点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3月)。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方法,全面优化完善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乡村治理工作评估,梳理总结我镇乡村治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做好县委农办牵头的考核验收等工作。

到2022年,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实践探索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更加活跃,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农村综合改革更加深入有效,乡村治理工作迈入省市县领先行列。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全县乃至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经典案例和经验材料。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涉及任务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农综中心为牵头单位,党建办、宣委办、民政办、司法所为常务单位。建立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形成镇村两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农综中心负责统筹谋划、调度协。

调,日常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党建办牵头负责健全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镇宣委办牵头负责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引领等工作;镇纪委牵头负责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工作;镇综治办牵头负责平安乡村、法治建设等工作;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农综中心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村、相关镇直单位应结合实际,注重特色,由点及面,有序推进试点示范。

(三)强化保障措施。镇整合项目资金全力支持村建设,根据试点成效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开展“以奖代补”,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从2020年起,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纳入镇经济工作会议考核表彰内容,由农综中心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建立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季调度、季点评、季观摩”制度,纳入“三农”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内容。各相关单位按时向党委、政府和镇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平安〔20xx〕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牵头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牵头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建章立制,创先争优务求实效()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解决电诈、盗窃、黄赌毒等多发治安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镇开展社会治安乱点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重点治乱、标本兼治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强烈、久治不愈、久打不绝的治安顽疾和混乱区域,持续发力,综合治理,彻底整治一批突出治安乱点,力争破获一批重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分子,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开展涉黄涉赌突出问题整治。紧盯黄赌警情持续高发或明显上升区域,黄赌问题屡禁不止、群众举报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部位或行业场所,大力开展打击治理,挤压黄赌生存空间。一是深入摸排。对文化娱乐场所、城郊结合地带、偏僻地区等易滋生黄赌重点区域深入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二是主动出击。持续深入开展跨境赌博打击整治,及时全面核查涉东南亚的跨境赌博人员线索,深挖可查性强、成案率高的线索,加大打击力度。三是线索核查。清理整治群众举报集中、媒体关注热议、警情集中多发的涉黄赌问题场所,严打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陪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理,铲除滋生土壤。

(二)开展电信诈骗突出问题整治。针对电信诈骗类警情高发区城或经排查发现虚假注册涉诈涉赌企业等行业单位,强力开展打击整治,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一是严打涉诈犯罪。配合公安机关落实专班,坚持专案专办,及时落实精准止诈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落实辖区党委政府责任,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本地涉诈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和劝返,严防其外溢至周边国家和缅北作案。

(三)开展涉校突出问题整治。紧盯涉校案事件频发,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督促落实“护校安园”三年行动计划。迅速解决专职保安配备、一键联网报警、技防设施安装、围墙增设、防冲撞装置等物防设施,加强护学岗建设,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学校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严防校园暴力,适时收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防范犯罪团伙教唆、利用、拉拢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三是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重点整治黄色等非法书刊、伪劣食品、电玩游戏、噪声污染等经营单位,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四)开展治安问题突出地区整治。紧盯城郊结合部、辖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治安状况复杂地区,严打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防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

(一)梳理摸排阶段(即日起至xx月xx日)。此次治安乱点整治坚持边摸排边整治,由综合执法办牵头、镇级各单位积极配合。

(二)整治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各地治安形势特点,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行动。各村(社区)要深入剖析乱点形成原因,增添工作措施,加强监管,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治理不彻底不放过,切实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底)。各村(社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突出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边整治、边巩固、边建设,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把治理成果巩固好、保持住。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对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深化平安xx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县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整合资源力量,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评。要加强专项督导,对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对排查整治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责任办公室要及时向县公安局提供线索,加强衔接,报送信息,各村(社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整治成效及时报送至xx镇社会治理公室。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结合土陂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依法治村机制,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领导有力、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服务配套、群众满意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法治为本”的“三治融合”体系,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抓住村民自治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农村基层基础显著加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社会公平正义、乡村和谐稳定的氛围充分彰显;进一步发挥基层德治作用,公民道德素质大幅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格局全面形成。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依靠群众。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作为着力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使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群众中。

坚持继承创新。顺应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推动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以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为导向,善于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善于在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赢得群众的信任,打牢社会治理的民心根基。

坚持三治融合。正确处理好自治、德治、法治三者之间的协同关系,推动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共治。

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创造本地经验,丰富“三治融合”建设内涵,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

1、加强基层战斗堡垒。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贯彻“党建引领”理念,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严肃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考核管理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促进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健全乡贤机制。激发乡贤动能,形成乡贤文化,重点工作放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方面,坚持“群众认可、务实管用、富有特色”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明公约,推动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探索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和乡贤促进会。探索开展道德评议、乡贤议事“双评议”活动,开展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

3、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制度。推进人民调解进乡村,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有效探索解决个别“信访不信法”难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治安防控网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积极开展普法活动,通过组织村(社区)干部学法律、法律知识进课堂等活动,不断提升公民尊法懂法、学法用法意识,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工程”,完善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自助法律服务终端机、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站、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

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互联网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努力探索“智慧乡村”建设模式,通过开辟乡村治理座谈调研、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农村群众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要在探索推进中边做边学,形成总结评估体系,不断总结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成果,形成典型经验,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思路、好办法。对资料立卷归档,并积极上报有关部门。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发掘土陂乡乡村治理特色内容,做好宣传和推广。

3、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积极性,乡党委、政府对本村治理工作定期调度,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将乡村治理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测评挂钩,确保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动社区群众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参与“平安山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尤其今年是全山腰街道上下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大千“二次创业”开局之年。为了神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好今年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社区综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是针对社区群众举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社区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以加强综治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创建平安社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是组织开展社区党支部会议,让各位党员谈综治、平安建设暨“平安建设大家谈”,并征求各位党员的意见。

三是联合派出所、工商分局、文化站等组织开展对社区的学校周边进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净化校园治安环境。

四是开展“案件打回访”暨“察民情、办实事”活动。全面摸排登记社区内近年来重点是20__年以来的群众户数,发生遇抢逐家逐户进行回访登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回访群众家庭经济较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帮助,努力做好“温暖民心、感化民情”,同时要做好发案地周边群众家庭的入户访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产生不安全感的因素。

五是社区治保调解主任认真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在社区内广泛开展一次有效防范入民宅盗窃和盗窃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等内容的专题户外宣传活动,积极宣传“防插片”角铁的功效,为社区居民做一件安全防范实事;出一期以社区平安建设为专题内容的黑板报;悬挂一条宣传横幅;组织一次综治宣传影视片的观摩和座谈活动;营造安全防范和创建平安社区的宣传氛围。

六是社区联防队积极协助派出所警方加大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社区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治安巡防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入民宅盗窃)的发案率,提高居民的安全感。

七是开展“全民参与村民110十户联防”互动有奖活动。在活动期间,向拟参与“十户联防”的群众,分发印有“十户联防”常识的宣传单,宣传“村民互动 110”的联防功能及运作模式。同时,通过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推动群众的参与热情,确保此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综治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认清当前荷池社区社会稳定和社区治安的形势,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更广泛、更积极地投身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禁毒和崇尚科学及平安创建工作中去。

乡镇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责无旁贷。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xx年中,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抓到底。

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研究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法院内部改革的深化,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部门、法官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延伸审判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更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

继续在立案庭窗口和信访处提供空白诉状,执行申请书,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条件等指导诉讼的文书,向来访者广泛宣传诉讼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念,改善司法环境。高度重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积极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使当事人不再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及时处理,努力提高调解率。重视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在办案过程中,分清是非责任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把功夫花在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上。

(三)、做好审判效果延伸。

20xx年中我院要将“综治”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要在部分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宣讲合同法;继续做好所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认真抓好案件的公审公判,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搞好缓刑案件的考察,民事案件的回访,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开展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犯罪和发生各种纠纷的外部因素。

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时,必须注意到:要处理来信来访中,要热情接待,讲清道理,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把申诉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力求做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消除隐患,促进安定。在审理经济案件中,要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了结案件,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要求,我院既要积极参加辖区的综合治理,又要把发挥审判职能参加综合治理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搞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向同级党委负责,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院长负责。层层抓紧,严格防范。

各部门要注重抓好法官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和对财务、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法官干警中发生违法犯罪和重要物品被盗事件;注重经常性地对法官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值班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提前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并由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值班等等,以增强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避免在我院发生违法犯罪和失窃、失火等社会治安问题。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去年制定的《xx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院法官与我市8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员工作。加强对农村村级调解员、社区调解员、有关企业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大庄、马者哨乡综合治理示范点的工作指导。

在办案中运用多种形式,增大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强化法律宣传“对症下药”的对应效应;注重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幅射效应。坚持以案讲法,扩大办案效果。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讲法,使公民受到形象的法制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措施,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

以案讲法,是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之一。为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变过去仅在审判庭前张贴公告的`作法,增加公告张贴点,即在案发地、闹市区、交通要道张贴公告。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让更多公民了解庭审实况。三是事先写好宣传稿,结合庭审中的实况进行宣传,使主题明了、层次清楚,语言精练,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采取两个结合。

一是公开审理讲法与公开宣判时讲法相结合。在公开审理阶段,主要是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宣讲应该怎样做才合法;在公开宣告处理结果阶段,主要宣传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包括判决的理由,政策法律依据,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是非责任界限等。二是法庭审判时讲法与就地巡回审判时讲法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让旁听公民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辩明是非曲直,让群众议论,自己教育自己。

(三)把握“三性”原则,讲求社会效果。

在以案讲法活动中,要始终把握三性原则。

一是加强选择性,即选择较典型的,或是影响较大的,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以案讲法。特别是注意选择新类型案件、大要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讲深讲通。

二是加强针对性,即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群众的不同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争执焦点,不同的错误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达到消除误解和偏见的目的。

三是加强系统性。就是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的目的出发,研究案发的原因、过程、结果,系统地讲清预防纠纷的道理和办法。

同时注意做到三讲清,即:

1、注意讲清纠纷发生的原因、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互相谅解,要在维护团结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2、注重讲清对发生的纠纷,应按正当途径,依靠组织调处,不能凭个人感情为所欲为。

3、注重讲清个案产生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纠纷。

20xx年中,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职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独具的打击和教育双项职能,为争创“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要求,根据住建部和省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用三年整治攻坚,一年总结提升,全面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高位督办,联合执法,实现拆旧禁新;逐步形成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原则,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全面彻底地开展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工作,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要坚决遏制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联防联动,推动综合治理,确保形成由上而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坚持全面排查、分类推进、突出重点、集中拆违的原则。按照市三改一拆两清理工作部署,全面清查并处理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20xx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完成违建摸底排查上报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xx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建成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必须拆除和处置完毕,无新增违法建设;20xx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目标,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市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委员会增挂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牌子(以下简称:市治违领导小组),由市治违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市治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城管局,并从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任务分解、力量调度、指挥重大违法建设的查处、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等工作。

组长:由市城管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二)督查考核组:主要负责对各县、区(管委会)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拆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目标考核;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不力或涉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交有权部门进行查处。

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市政府督查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城管局、市信访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三)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查处中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对部门行政执法职能进行界定,防止推诿扯皮,并指导做好涉及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组长:由市法制办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法制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四)宣传舆情组:负责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等工作。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广电传媒集团、市日报社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执法保障组:主要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执法维稳、医疗急救和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组长:由市公安局有关领导担任。

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卫计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一)全面动员,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0月)。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违法建设分布、存量及归属等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区(功能板块)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核查、汇总后报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分类、归档,登记造册,建立违法建设档案数据库,并于20xx年10月31日前加盖本级公章后,进行公示并报市控违办备案(附件1、2、3)。

(二)统筹推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8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每半年制定、上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计划,20xx年11月中旬上报第一批拆违计划,以后半年一报。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分阶段、分地域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处置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确保20xx年8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存量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处置到位。

(三)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县、区(功能板块)完善健全违法建设巡查防控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建立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9月30日前,各县、区(功能板块)进行自查;20xx年10月开始,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区(功能板块)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验收。

(一)建立违建治理组织保障制度。各级要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建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同时,市级加快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办法》及其考核办法,完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促使各级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从制度上保障违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属地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制度。本次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制,明确辖区内各级主要领导是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逐级将违建查处职责予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倒排,确保违建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同时,研究出台开展创建无违建街道(乡镇)、无违建社区(村)活动等工作方案,延伸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内涵,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

(三)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帐制度。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建立违法建设管理台帐,汇总辖区内违法建设现状、治理目标进度和查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市控违办报送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表(附件4)。

(四)建立健全违建投诉举报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支持市民群众、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核实、处理举报问题。

(五)建立违建治理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各级重视并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治违办公室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各责任单位或纪检监察等有权机关予以处理或问责。

(六)建立违建治理宣传工作制度。出台市治理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增强社会认知度。鼓励各级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成果和典型违建案例,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一)加强领导,高位监督。违法建设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将违建治理工作作为对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检验,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签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以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社区(村庄)之间要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制度,逐级签订《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目标责任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确保违建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三)拆、改、建并举,提升综合效益。违建治理工作要与城乡环境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拆改结合。把拆违与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集聚结合起来,坚决制止和拆除城中村范围内违建,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二是拆建结合。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拆违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拆治结合。把拆违与建设干净、方便、顺畅连云港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的做好违建拆除后的建设工作;四是拆转结合。把拆改与淘汰落后小产能、推动工业园区有机更新结合起来,促进存量调整和增量提升;五是拆引结合。把拆改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县区(功能板块)、各职能部门既要坚持原则、依法处置,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对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

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尚村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诊断社会问题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相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我们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究其根源,部分在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中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准确研判,为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补齐短板、提升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转型升级。

1、扩大服装加工群体规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黄金机遇期,充分发挥尚村交通便利、市场辐射力强、交易品种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等优势,对接京津地区的服装加工企业,加快建设裘皮服装服饰加工园区,把尚村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裘皮服装加工制作中心和批发零售中心。

2、优化养殖、改良品种。通过“科技+龙头企业+养殖户”的方式,

引进国际优良品种,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提高皮毛品质,增加养殖收入。同时,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养殖、规范化取皮屠宰,正确引导养殖场、养殖户的对动物致死、取皮、胴体利用行为。目前,华斯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引进丹麦优种貂种事宜,宝来金康公司正在从事动物胴体中提取甾醇的研发。

3、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统筹市场功能分区、治安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毛皮产业信息中心功能,及时发布最新皮毛资讯;对接中国皮革协会和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编制并发布毛皮价格指数,引导企业、养殖户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加大城管中队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尚村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尚村镇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尚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小城市标准,为尚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城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尚村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尚村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把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擦亮“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品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载体和制度化平台,秉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理念,实现“四个覆盖”和“四级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和有机融合,推进“四个覆盖”农村社会治理的紧密型、服务型、主动型、多元化、常态化“三型两化”建设,全面创新“党组织、民主组织、经合组织、群众性平安组织”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社会治理探新路、做典范。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17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16年11月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16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16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19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碛,按照全国、全市、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及全市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抓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推动平安洛碛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通过有力有效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我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工作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平安洛碛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力争通过3年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工作。

(一)夯实基础,初见成效(20xx年)。全面启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指标要求形成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初步建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制度,明确每一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可量化指标数据目标至少完成60%。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初步呈现。

(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20xx年)。相关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全面建成,按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标要求,持续巩固已达标指标;针对重点难点指标,逐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进行集中攻坚,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直至销号,力争达到社会治理现代化标准;深化社会各层面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宣传,并做好现场验收、迎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全面达标,迎接验收(20xx年)。推动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及各项措施,验收指标全部圆满达标;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项宣传工作保障有力;由社会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针对相对薄弱的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补齐短板,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及归档。迎接区级、市级、中央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形成常态(长期)。通过验收后,总结社会治理经验,巩固社会治理成果,各项指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培育示范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洛碛品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镇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镇平安办具体协调,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各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级党组织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镇平安稳定风险综合研判机制。加强村居党组织建设,发挥村居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实行“多网合一”。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发挥村居党组织主导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发挥镇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基本职能。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洛碛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推进落实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加强公共财政保障,落实各级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健全完善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村居间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职能体系优化高效。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健全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加强全镇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政党协商、政府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村居协商,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养、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简政放权释放的具体事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调动企事业单位自主自治和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搭建社会公众参与平台。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创新完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医院和平安网格、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创建。

6.完善指挥处置机制。全面建成全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实体化、一体化、实战化工作平台。推进村居治理创新,推动对村居赋权赋能,强化村居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村居治理创新,深化村居警务战略,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完善网格化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依托综治中心和“9+x+n”综治信息系统,构建纵向贯通镇、村居和网格,横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基本制度、运行制度、保障制度等基础性制度,提高社会基础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更好地把党的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行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严防黑恶势力等侵蚀基层政权。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建设公正权威的法治实施体系、务实管用的法治监督体系、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方式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宣传、使用好中央、市级热线和网络平台。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理论研究、队伍培训。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优良革命传统。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充分发挥媒体主阵地作用,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导权。推进道德领域评选、评议工作,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大力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明确基层自治权限,贯彻落实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健全完善村居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社区与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完善智能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完善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提升两级综治中心的实战效能。

(三)优化社会治理手段载体。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构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完善政治重点人教育管控机制,加强我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控,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斗争,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落实各责任科室、各村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深化对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优化群防群治力量,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网络治理体系。

3.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健全完善镇领导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制度,做好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切实消除群体性的事件风险隐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推进各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室与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咨询室,全面加强对城乡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4.保障公共安全。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健全镇、村居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镇综合性应急处突队伍,健全落实“三同步”机制。

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村居“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诉求,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保障。

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由镇平安办牵头,各责任科室、各村居共同参与的一项全镇性工作。镇平安办要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全镇试点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按照《洛碛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逐一研判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制定具体措施,把指标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为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各村居要紧紧依靠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组织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

(二)强化重点工作,注重指导推动。

建立试点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构建横向协同联动,纵向指导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调研,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力争创造出更多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深度参与。

各村居要充分借助网络、微信群、qq群、传统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作用,加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工作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要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经验。

镇平安办将通过信息简报、适时组织召开创新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不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科学性。同时,结合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培育打造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整体水平。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奖惩机制。

镇平安办将建立试点工作通报制度,把试点工作作为每年全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赋以一定的考核分值,将试点工作成效与平安建设表彰、表扬挂钩,并作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个人)重要依据。同时将严格按照《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试点工作出现问题的村居、部门及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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