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治理实施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2-23 10:13:02 作者:FS文字使者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施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乡村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潍发2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以乡村路域治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自4月7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大约24天的时间。

一是辖区内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要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肩平整、路边沟内外均无垃圾、杂草,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三大堆”。

二是每个村内要清出两条主干道和环村路,要求路面保持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无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无漂浮物。

三是每个村的出村路,包括硬化路和未硬化的路面,都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对沿途树木的乱砍乱伐和私自焚烧、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绿化亮化。有条件的村庄主要道路两侧要高质量、高标准栽植行道树、安装路灯,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要进行绿化,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8日)。各村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骨干力量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并张贴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通过召开干部群众会议、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张贴标语要求大村不少于50条,小村不少于20条。街道党政办公室将组织专人从9号开始逐村检查并通报标语张贴情况。

(二)集中清理阶段(4月9日-4月26日)。各村要集中人力物力部署行动,采取领导干部包片、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街包路责任制,强化措施,细化到人,限期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活动期间,通过日常检查每个片确定1个村作为“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典型村”,并召开现场会,将好的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各片每3天进行一次自查,排出名次上报党委。党委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月底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申请验收。区里将验收结果打出分数,排出街道名次和村庄名次。考核将评出2个先进街道和20个模范村,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先进单位和生态文明洁净家园示范村称号,并授予奖励。不合格的村继续搞好创建,过一个月再组织验收,并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公布村庄名单。

(四)巩固提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街道42个村,每村每300口人要设立一名保洁员,从村内到村外、从大街到小巷、从连村路到生产路,划分责任区,全面负责卫生保洁。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常态化抓好活动开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不合格的村庄,摘除合格牌,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发牌认可。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村庄环境整治是落实峡山区“生态立区”建区宗旨的必要途径,是加快街道小城镇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最直接手段,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最直观展现。街道、村两级干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路域治理和村庄卫生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常开展、时时监督、项项落实。

(二)宣传教育要到位。要大张旗鼓地抓好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街道党政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活动进展,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不文明的人和事大力批评和公开曝光,督促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街道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工作片片长是本片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形成街道抓片长、片长抓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领村“两委”干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问责格局。各村作为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保证活动有序推进。

(四)督查考核要到位。街道党委、办事处将加大督查力度,除做到“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外,由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下村入户,现场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月底活动结束、全区检查之前,先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验收。

街道自检由街道组织全体包村干部参加,采取边看、边打分的形式。检查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各片打出的分数进行集中排名,并及时通报排名情况。对在全街道排名中位于前五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村、包村干部各xx元;对排名位于后五名的进行通报批评,罚村、包村干部各xx元,并限期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在全区检查中,位于区排名前十名的村,奖励村、包村干部各xx元;位于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各奖励xx元;位于三十一名至五十名的各奖励xx元;对排名位于后十名的村,罚村、包村干部各3000元;位于后十一名至后三十名的各罚xx元;位于后三十一名至后五十名的各罚xx元。

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结合市、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实现“强化党建促进共建、策划项目推动共治、优化服务实现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由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社区各类资源有效整合运用的程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点上的“盆景”变为面上的“风景”,“家园”成为“花园”,奋力在营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市前列。

成立布吉街道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干部兼任,负责对口推动各自分管领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街道相关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社区党委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级工作推进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副主任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副主任兼任。

(一)加强党委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1.巩固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治理赋能增效,切实保障社区党委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党委书记“头雁工程”,全面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2.织密建强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在花园小区、城中村、外卖地等居民小区和商圈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形成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商圈党组织”三级架构。(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3.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岗位建功等活动,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社区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广泛发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主动领办民生实事、群众“微心愿”,引导党员干部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4.推进党组织引领多元主体参与。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建立党组织主导下的党群联席会、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推动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行业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引领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布吉创域)

(二)坚持政府负责,推进资源下沉和配置优化

5.强化政府治理职能。探索建立三级智慧平安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安全顾问”警务模式。推动网格管理科学化,提升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社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牵头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6.推动社区资源融合共享。梳理社区内资金、基础设施、人才等资源,形成《社区资源清单》。切实找准社区公共利益诉求和居民个性化需求,形成《居民需求清单》。根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策划服务项目,形成《社区服务清单》。探索制定资源有偿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推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经济服务办、布吉教育办、公共事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布吉创域、各社区工作站)

7.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社区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心理健康等服务质量,搭建社区健康委员会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周期心理危机干预和家事情感纠纷警情跟踪处置工作机制,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党建工作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各社区工作站)

8.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平台吹哨,部门报到”的处置机制。做实做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打造社区品牌调解室。大力推动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街道“维稳工作示范点”成员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深化民主协商,创新基层议事机制

9.强化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委员之家”等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人大工委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10.加强和创新基层议事机制。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社区协商,制定协商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四)发动多元共建,打造互利共赢社会协同机制

11.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工会维权工作效能,推动工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企业职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1+n”直联工作制度,畅通政企联系渠道。(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妇联、总工会),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各社区工作站)

12.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

13.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土化专业化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治理专家库”,推行“一社区一治理顾问”。探索建立布吉社会工作协会,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五)落实公众参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良好局面

14.打造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社区、小区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开设“业主学院”,增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公民道德培养、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小区居民交往和联系,增强小区居民家园共治意识。(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参与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共服务办、物业管理中心、各社区工作站)

15.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社会治理责任人。把党的群众路线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形成以“平安深圳”平台为支撑的“互联网+群防群治”工作新模式。(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街道“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成员单位)

(六)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16.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好“龙岗第一课”平台,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鼓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员、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参与单位:经济服务办、布吉法庭、布吉教育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17.构建多层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区、街、社区(园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专业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七)增强科技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18.推动社区服务便民化。统筹各类居民诉求渠道,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参与单位:综合治理办、各社区工作站)

19.增强基层治理科技化。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社会治理“一基五柱”“块数据”智能底板。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参与单位:公共服务办、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各社区工作站)

(一)实施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和驻街单位:根据《布吉街道全面实施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龙岭模式”重点工作任务一览表(街道部门)》,明确领导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各单位要以“项目、资源、管理、服务”四个下沉为导向,指导协助各社区工作站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

2.各社区工作站:根据《布吉街道全面推进“三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表(各社区)》,重点创新实施警社共建、校社共建、医社共建、物社共建等板块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申报项目库以外的自选创新项目,居改社社区(13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6项,20xx年度7项,20xx年8项;村改社社区(4个)每年最低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分别为:20xx年度7项,20xx年度8项,20xx年9项,各年度申报实施项目的数量上不封顶。

(二)实施步骤

1.需求排摸阶段。各单位围绕各自当前发展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社区居民议事会、社区党员议事会等进行基层发展需求触底式排摸。

2.项目选定阶段。各单位严格遴选、择优填报增强造血功能,惠及民生的候选项目。经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对候选项目的惠民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前瞻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3.全面实施阶段。明确项目内容、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协同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间等,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4.督导检查阶段。治理成效主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可视化”效果和群众满意率两个量化指标为评价准绳。社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本单位创新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总结验收阶段。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验收。评选出不少于2个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的优秀实践创新项目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下一年度全区实践项目库推广实施。

街道各单位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实践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纳入当年平安建设考评。

(一)奖励措施。综合日常督导、专题述职、年终评审、群众满意度等要素,总评达到90分(优秀)以上的集体和个人同评先创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工作结合挂钩,表彰在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二)惩处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评审低于60分(不合格)单位,由街道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及问责,约谈训诫应当作好记录,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督促,各社区党委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以解决居民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突出实效为导向,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搞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达到以创新促工作的目的。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单位要密切衔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协助解决问题。街道领导负责对口指导、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指定联络人定期上报动态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及时研究反馈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按照年度要求,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迹定期报送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反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治理创新工作影响力,提升项目知晓度,持续巩固和增强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合理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治理创新的日常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经费提供支持和保障;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治理创新基金,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年内确保星级文明镇创建成功,确保全镇有2个村成为星级文明生态村示范点,确保每个村创建一条文明示范街路,每个村选树10个星级文明示范户。

(一)星级文明镇创建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完善镇直机关干部学习工作管理制度。将20xx年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培养思考型、创新型干部”活动,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滤布建立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结合全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构建“镇有大厅、服务队,村有服务点,组有联络员”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

3、进一步加强市场环境整治。与工商、税务等驻镇企事业单位共同配合,开展市场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

4、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以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为主题系列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树起崇尚道德、崇尚文明之风。

5、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经济发展步伐,以项目建设为中心,20xx年确定30个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6、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筹措资金对镇中心街部分路段进行改造;规划建设居民小区;筹资改善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对镇中学进行维修改造;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绿化、美化,在镇区内规划植树500亩。

(二)星级文明生态村、文明示范街路创建主要任务。

1、各村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两委”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切实建立勤政廉政行为规范的村级工作机制。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推行群防群治的工作措施,增强农民人人参与防范打击治安刑事案件的意识,全村治安案件逐渐减少,刑事案件达到零发案目标。

3、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健康向上富有成效的`文化体育活动,杜绝迷信、等不文明活动;组织农民积极参加科技教育学习培训,力争每户掌握至少一门致富技术。

4、制定全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村要制定本村五年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工作阶段性、计划性和连续性,确保本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本村荒山荒坡治理,每年有计划地治理荒山荒坡。

6、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全村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率达100%,普及义务教育。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农民小病不出村。每年开展1-2次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卫生责任制,确保村内各街路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理。村内主街路做到门前“四包”,门内达标,并保证路面硬化,安装路灯,无乱堆乱放、摆摊占地现象。

(三)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任务,按区里标准施行。

(一)成立领导组织。为确保2110工程扎实有效开展,镇村两级分别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实施专人负责专项推进。镇村分别有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定期确定工作计划,并对其中重点难点工作实施专项推进。

(三)加强经验交流和示范引导。全镇通过定期在有关村召开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以及到外地参观学习等措施,互相交流学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全镇的整体创建工作。

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网格管理、动态覆盖、精细管控、目标考核”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镇、村、社三级管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突击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目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全面摸排、发现问题,形成清单、分析问题,建立台账、解决问题。以问题倒逼整治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紧扣整治工作任务,突出“三清五改六拆三治两化一变”整治重点,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形成人居环境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

(三)坚持实干导向。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以实绩说话,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和村级共管共享人员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坚持结果导向。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检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的标尺,不断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完善,收储清运及时,垃圾池(斗)保持常清常净;无害化户厕正常使用,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产生活废水排放规范,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逐步实现;沟渠河道、湿地范围内实现水域无障碍、渠岸无损毁、水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岸无违建“五无”目标;农村公路路基边坡稳定、路肩平整无杂、路面整洁有序,村庄面貌明显改善。重点做好八项工作:

(一)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摒弃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等不良行为,实现公共区域干净卫生,公用设施整齐有序,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二)开展村级公厕、垃圾斗等区域定期清洁消毒,公厕、户厕后续管护机制健全。

(三)组织动员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积存秸秆、垃圾、粪堆清理整治,镇、村、社主干道等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全天保洁,无各类建筑材料、垃圾占道现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落实“门前三包”(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和“院内三净”(院落净、厨房净、厕所净)制度措施,改变庭院脏乱差现象。

(五)合理配备垃圾斗、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建筑垃圾管理到位,无乱堆乱倒现象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在。

(七)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督促养殖小区、农户及时清运畜禽养殖粪污,规范打包堆放秸秆饲草,村庄消防通道畅通,畜禽粪污不外溢、无暴露,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八)镇、村、社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到位,切实发挥宣传、督查、指导、评议作用,共管共享等设施管护、保洁人员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保洁任务。

(一)划分原则。

1.分级负责。以镇级行政区域作为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以各行政村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以58个合作社为三级网格,责任人为各社社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网格长,负责本级网格年内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的任务落实、工作调度和目标考核;各包村领导为分网格长,负责本村网格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镇村工作人员为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每个网格设总联络员和网格联络员各1名。

2.属地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将人居环境抓出成效,各村要细化职责分工,突出责任落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各相关中心(室)要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自领域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3.制度建立。建立镇、村、社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主体职责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落实。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罚,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罚措施,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

3.强化信息报送。重点管控时段各级网格要安排专人对每季度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季报,按时上报并进行通报。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镇级网格)。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合理确定本级网格管理整治重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检查计划,要确定专兼职管理队伍,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评议人居环境重点工作,考核村级网格员履职情况。

2.二级网格(村级网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三清一改”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时做好公用设施日常保洁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辖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及时督促整改;对上级网格交办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进行整改。

3.三级网格(社级网格)。常态督促农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网格区域内清扫保洁工作、池塘沟渠清理、农户门前屋后环境卫生及杂物堆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上级网格交办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按照“合理划分、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层层督查”的工作原则,将全镇划分为1个镇级“总网格”、8个村级“大网格”、58个社级 “小网格”,落实镇、村、社三级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定管护内容、定人员职责、定地段时间的“三定”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人居环境整治管理网络。

一级网格以各村包村领导为网格长,各中心(室)包社干部为成员,负责本镇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级网格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网格长,村两委其他成员为成员,负责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级网格由各社社长为网格长,并推选2-3名村民代表或党员负责监督管理。由包村领导、包社干部指导督促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体系建立阶段。结合我镇实际,9月5日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建立镇、村、社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并层层靠实责任。

(二)配套制度阶段。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奖罚办法等相应的配套制度文件,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三)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及相关中心(室)要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网格区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及相关中心(室)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作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手段,明确各级网格管理标准,层层部署网格化管理任务,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重点落实好各网格长、网格员和党员、社长、村民代表等监督管理人员和共管共享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网格化管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要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和动员部署,及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宣传活动,弘扬健康文化,传递健康信息,提高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各网格要按照区域实际,划分责任范围,配备设施管理、保洁人员及清运设备,发挥基础网格作用。

(三)多措并举,常态管理。各村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特别是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强对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人员和管护基金的规范使用,健全完善公益性设施管理台账,定期对公厕、村社道路、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适时进行维管、保洁、清运,确保网格化管理抓实见效。

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治理水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威宁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年来,威宁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多,常住人口增长迅猛,文化呈现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矛盾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推进务实管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探索建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多元化治理主体的作用,切实做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抓好资源整合和高效配置运用,确保达到工作效率倍增,着力促进服务职能下沉,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管理服务;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项目完成到位,做好各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各部门(单位)间协同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发展壮大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离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寨老、联防队员、治安中心户长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刚性前置条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调解理念,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治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基层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坚持当调则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说理、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依法合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行政部门的权威。三是不断深化司法调解工作,扩大司法调解范围,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调解工作,注重克服“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四是大力推行信访事项公道评说机制,建立完善公道评说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服办理意见继续上访的事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访,需要解释、疏导的事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需要进行公开辩论、举证处理的'事项;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联名写信反映问题,经二次处理仍未息访息诉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评说的事项进行评说,有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五是切实加快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建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医患问题、林权纷争、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六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机制,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一次接访工作,乡镇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一次接访工作,做到重心下移、靠前接访,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等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指挥平台,开发设计多套可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应用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公共服务人性化、城市治理精细化和生态环境宜居化。一是强化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统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运营管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从基础上提升威宁整体实力,为社会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标准,增加数据利用率和价值。建设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容纳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空间信息、云视频共享信息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各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数据流动性和利用率。三是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通过天网工程、智慧平安、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的建设,确保全县安全有序的投资和居住环境,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划小范围、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的要求,以“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内容,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以网格工作室为载体,围绕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依托大数据,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会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幸福指数高的社会管理环境。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以房管人”,探索建立以不动管流动,以抓出租屋管理为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安全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让房屋出租人做好第一道防线。通过辖区派出所与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增强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感,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要摸清全县出租屋的底数,掌握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将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延伸“以证管人”,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更多的服务管理功能,配套落实外来人员在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原住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深化“以工管人”,根据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落实以用工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分片定人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情况。四是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处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及时解决侵害外来人员利益的劳资纠纷、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等事件,及时制止外来人员受到的不法侵害,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建立刑释解戒人员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接回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工作,避免脱管失控,尤其是对重点帮教对象,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二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戒人员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后生活有保障。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戒人员,要按政策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加快建设一批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通过过渡性安置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就业。积极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戒人员。积极鼓励刑释解戒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刑释人员个体经营税费减免、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刑释人员切实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三是坚持每月开展“统一巡查”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加快社区矫正gps定位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到信息互通、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

(六)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包片,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包乡(镇),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协调联系村(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兜底动态监管,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探索“十户一体”“爱心邻居”等方式合力推进关爱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关爱帮扶“十二个一”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二是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加快“育新工程”建设步伐,通过“育新工程”学校有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要有针对性地通过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来强化闲散青少年管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对没有就学愿望的,与社区、家庭搞好衔接,落实管理、监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通过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办法,对就业困难的青少年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同时,要注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七)创新禁毒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斩毒行动”、“利剑行动”、“清剿行动”、“净土行动”、“回归行动”五大行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区域性毒品问题,有效形成打、防、控关联推动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构建“警方全警参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禁毒工作模式。一是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问责。乡镇(街道)、禁毒委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签订“责任状”,在责任担当上从“部门首责”到“党委首责”转变,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捆绑考核。对落实不力、打击不力、戒治不力、宣传不力、管控不力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探索建立多方协作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以“打源头、控环节”为导向,实行“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的“双逢双查”工作制度,从最基本的毒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堵住毒品犯罪源头。探索建立“跨地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多省市外流贩毒打、防、控联动机制”,切实整治外流贩毒、堵截毒品入境、查控吸毒人员,有效查破毒品案件、抓捕毒品犯罪嫌疑人,促进整治外流贩毒工作整体推进。三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数据禁毒系统”,变传统办公为网上管理、人工判断为数据运算、“千人一面”为个性“戒治”、事后处置为过程管控、定期考核为时时问效,努力破解“精准禁毒”难题。四是探索建立脱毒帮教、脱贫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因毒致贫问题。紧紧围绕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以及希望取得什么成效、如何退帮等问题拟定方案,从戒毒、康复、回归、融入等各阶段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有效解决脱毒问题。

(一)前期调研(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县委政法委联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开展调研。

(二)方案制定(20xx年6月)。根据县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四)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县要成立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经费投入,保证硬件设施到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涉及的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定期督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组织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奋力推动太湖乡村振兴走在全市前列。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带动整体提升。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历史文化传承。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坚决避免建成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环卫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20xx年完成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xx-20xx年每年完成11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6%以上。

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地方抓起,从农民群众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一改”,即“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在较短时间内让百姓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干干净净、健健康康、欢欢喜喜迎春节。

责任单位:xxx

(二)科学有序改造提升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推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推进1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20xx年完成施工图初步设计,20xx年全面开工建设,主体完工,20xx年xx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xxx

(三)大力实施自然村厕所改造

各乡镇要按照县总体部署,将年度改厕任务分解到村到户,推广使用技术稳定的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三格化粪池等主要材料设备由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农村改厕项目招标应在招标文件内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工期、材料设备质量、保修期等要求,不实行低价中标,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乡镇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全县完成7500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完成6500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xxx

(四)大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堵疏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考核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常态化督查力度,增强网格化监管力量。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要以秸秆还田为基础,实现农业循环。通过秸秆直接还田,循环利用还田,保证土壤的可持续利用。加快发展秸秆制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食用菌种植和高效有机肥产业,实现秸秆在农业领域循环利用。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实现产业利用。要依托农技推广部门建立县级秸秆收转运中心,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业大户等建立秸秆收储站点,有效推动秸秆离田作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发展,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关键环节、关键企业,加大政策扶持。20xx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xxx

(五)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行动

立足山地建筑特色、农耕文明特色,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传统文化保护,突出“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特色”,避免千村一面。深入挖掘农村特色传统文化内涵,加强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环镜综合整治,注重保留和突出村庄原有特色资源、自然形态和整体风貌,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

责任单位:xxx

(六)大力改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条件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指导,强化建筑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技能水平,确保新开工建设的农房达到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要求。20xx年,完成上级下达3000户危房改造,20xx年县兜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及住房危险边缘户存量危房,确保四类重点对象及住房危险边缘户全面完成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xxx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县直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调度督查。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报送和考核评价机制,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同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报告上报县委、政府,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项目安排挂钩。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执行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保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健全投入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投入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利用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带动农民增收。

(四)探索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相关设施的营运和管护机制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村民自治的有关要求,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增加文明行为规范、环境卫生保洁等自我管理的内容。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开展美丽村庄、美丽庭院评比、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解决全镇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制定制度,完善措施,精心整治措施,使我镇后曹等治安重点地区治安面貌得到明显改变,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感。

1、治安案件高发,“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多发的单位、村庄。

2、重点加大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留守妇女儿童多的村落。

3、暂时确定后曹等村。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时间为:20xx年xx月至xx月,

可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一)抽调力量,选点进驻。镇综治委选调、综治办、政法各部门领导同志带队,抽调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别进驻各村,村干部全员配合,成立指挥部,坚持吃住在村,白天工作,晚上巡逻。

(二)层层动员,宣传造势。各村要开好村组干部会、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会和各种形式的广播会、群众座谈会等,同时要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印制宣传单和小册子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整治专项行动中来,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的社会氛围。同时,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被盗抢案件的发生。

(三)走访调研,摸底排查。结合“平安建设进万家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调查问卷、公布联系电话方式等形式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做到行政村不漏村、村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单位不漏问题,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清楚,排查彻底。要摸清村中小学辍学学生、“两劳”回归人员、务工返乡人员,争取获得一批案件线索、治安隐患和重大犯罪团伙线索等。

(四)分析整理,集中整治。在全面排查出治安乱点、各类案件线索和治安隐患的基础上,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落实化解责任和措施,建立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对重大刑事案件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刑侦部门查办;对“黄、赌、毒”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会同治安、刑侦部门共同打击处理;要以防控为先,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着力点,从大规模事件的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移。通过努力要打掉一批犯罪团伙、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有效遏制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防范,夯实基础。一是大力加强人防建设。镇专职治安巡防队,加强对村级巡逻工作的督导。各行政村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巡防队伍,加强夜间巡逻,提升防范水平。二是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提高打击实效。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5公里10分钟到场,务必10公里20分钟到场,提高现场抓获率、现场破案率。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沉入一线,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巡逻控制,每周不少于三次,同时实行破案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参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力推行视频临控网络进村工作,有驻队的村视频监控入村率达到100%,同时要对农户原有的“无线遥控”、“平安互助网”等技防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和升级改造,农户农户安装技防设施达到100%。四是加强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一办(综治办)一队(巡防队)一站(矛调工作站)的村级综治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七员”(调解员、治保员、帮教员、维稳员、宣传员、信息员、技访设施维护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四有”(有组织、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标准,最终达到“四无”(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无越级上防)目标。

(六)建章立制,巩固成果。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注意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和排查整治工作经常性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镇里成立由党委书记王朝晖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屈杨为副组长,公安、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同时要出台措施、分解任务、制定台帐、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联动。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部门要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工作局面。政法各部门要选派精兵强将全力投入集中创建工作中,并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为锻炼队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行动,努力打造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镇党委书记每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主抓副职三天一入村,掌握情况。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的再次产生和形成,通过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平安〔20xx〕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牵头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牵头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建章立制,创先争优务求实效()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乡镇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人民法院参与综合治理责无旁贷。最高法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部门在20xx年中,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立足全局和长远,做到思想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抓到底。

进一步提高法官干警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研究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结合法院内部改革的深化,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并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作为“硬指标”,纳入部门、法官干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适当延伸审判工作,努力探索和拓宽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更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

继续在立案庭窗口和信访处提供空白诉状,执行申请书,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条件等指导诉讼的文书,向来访者广泛宣传诉讼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诉讼意识,观念,改善司法环境。高度重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积极慎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使当事人不再多头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各业务庭在案件审理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及时处理,努力提高调解率。重视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繁荣。在办案过程中,分清是非责任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把功夫花在思想教育、化解矛盾上。

(三)、做好审判效果延伸。

20xx年中我院要将“综治”的“触角”进一步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要在部分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宣讲合同法;继续做好所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认真抓好案件的公审公判,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搞好缓刑案件的考察,民事案件的回访,进一步稳定社会治安;开展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犯罪和发生各种纠纷的外部因素。

在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时,必须注意到:要处理来信来访中,要热情接待,讲清道理,使当事人投诉有门,防止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把申诉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力求做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消除隐患,促进安定。在审理经济案件中,要在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力求做到了结案件,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既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使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根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责任要求,我院既要积极参加辖区的综合治理,又要把发挥审判职能参加综合治理与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搞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向同级党委负责,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院长负责。层层抓紧,严格防范。

各部门要注重抓好法官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和对财务、档案、文件的管理工作,防止在法官干警中发生违法犯罪和重要物品被盗事件;注重经常性地对法官干警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值班制度,每逢节假日都要提前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并由院领导、庭领导带头值班等等,以增强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避免在我院发生违法犯罪和失窃、失火等社会治安问题。

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在去年制定的《xx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院法官与我市8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员工作。加强对农村村级调解员、社区调解员、有关企业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旁听相关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有关单位走访、座谈、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大庄、马者哨乡综合治理示范点的工作指导。

在办案中运用多种形式,增大法制宣传的广泛效应;强化法律宣传“对症下药”的对应效应;注重以案讲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幅射效应。坚持以案讲法,扩大办案效果。注意选择典型案件以案讲法,使公民受到形象的法制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取措施,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

以案讲法,是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之一。为强化以案讲法的社会功能,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改变过去仅在审判庭前张贴公告的`作法,增加公告张贴点,即在案发地、闹市区、交通要道张贴公告。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让更多公民了解庭审实况。三是事先写好宣传稿,结合庭审中的实况进行宣传,使主题明了、层次清楚,语言精练,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采取两个结合。

一是公开审理讲法与公开宣判时讲法相结合。在公开审理阶段,主要是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宣讲应该怎样做才合法;在公开宣告处理结果阶段,主要宣传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包括判决的理由,政策法律依据,并从法律的角度阐述是非责任界限等。二是法庭审判时讲法与就地巡回审判时讲法相结合。通过以案讲法,让旁听公民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辩明是非曲直,让群众议论,自己教育自己。

(三)把握“三性”原则,讲求社会效果。

在以案讲法活动中,要始终把握三性原则。

一是加强选择性,即选择较典型的,或是影响较大的,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以案讲法。特别是注意选择新类型案件、大要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讲深讲通。

二是加强针对性,即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群众的不同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不同的争执焦点,不同的错误倾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达到消除误解和偏见的目的。

三是加强系统性。就是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的目的出发,研究案发的原因、过程、结果,系统地讲清预防纠纷的道理和办法。

同时注意做到三讲清,即:

1、注意讲清纠纷发生的原因、告诫人们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要互相谅解,要在维护团结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问题。

2、注重讲清对发生的纠纷,应按正当途径,依靠组织调处,不能凭个人感情为所欲为。

3、注重讲清个案产生的危害及应吸取的教训,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纠纷。

20xx年中,我院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落实《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职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所独具的打击和教育双项职能,为争创“平安xx”发挥积极作用。

社区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实现社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社区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4)抓好阵地控制。对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位及居民,实行属地治安管理,协助辖区内的大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网格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社区组长第一时间与街道挂点组长通报。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某一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在通信管制期间,无线通信无法使用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蕉岭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文福镇是蕉岭县的工业重镇,至2019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蕉岭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20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账,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微信、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南沙区帮扶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良好氛围。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及时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制定年度清零计划,实施逐月上报,动态清零,20xx年底前分类处置到位,及时消除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一批无违建小区、无违建村(社区)和无违建街道,全面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五里牌街道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陆晖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权志伟组长,常务副主任李敦乐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办点领导为副组长,自资所、经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2、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报告;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上报。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村(社区)、街道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现场复核、分类处置。

(一)厘清责任,联防联控,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清零。

1、及时发现。建立街道督查、执法大队业务巡查、村(社区)网格巡查工作机制,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及时制止。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进行处理,严控继续建设。

3、及时拆除。对拒不停工或逾期不整改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1、进一步核准底数和精准分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分类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类型,再次组织核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处,分类准确、不错一户。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防火间距、危害公共安全、占压公共空间、破坏房屋结构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应当纳入拆除类。

2、强力拆除应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对已纳入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单位要制订三年拆除计划(其中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20%),20xx年6月底前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逐月制定拆除计划,实施每月动态清零。

3、依法推进限期整改类违法建设处置。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在履行相关处罚后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对市政府认定限期整改可依法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经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完善土地出让手续,按照处罚时的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再根据市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与资规、住建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凡发现有涉及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4、依法处置没收类违法建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宜拆除但可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由市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没收类违法建设作为资产交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则上涉及国有土地上的作为国有资产、涉及体土地上的作为集体资产依法处理。

5、联动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应结合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一并进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作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以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促进提质改造。进一步推进别墅小区、地下空间、仓库仓储、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域违法建设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重点推进。土地依法征收时要严格组织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必须坚持拆迁先拆违,违法建设一律实施零补偿,凡违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鱼塘”等违法用地等问题由街道依法查处,持续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和“大棚房”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加大重点区域、典型违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成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成绩并与本单位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进行约谈,或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视情扣除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制定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相关的典型违法建设案例适时曝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营造舆论气氛。

(三)强化案件查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移交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线索,对通过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和介入违法建设的黑恶势力,应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17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16年11月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16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16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19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

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尚村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诊断社会问题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相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我们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究其根源,部分在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中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准确研判,为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补齐短板、提升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转型升级。

1、扩大服装加工群体规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黄金机遇期,充分发挥尚村交通便利、市场辐射力强、交易品种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等优势,对接京津地区的服装加工企业,加快建设裘皮服装服饰加工园区,把尚村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裘皮服装加工制作中心和批发零售中心。

2、优化养殖、改良品种。通过“科技+龙头企业+养殖户”的方式,

引进国际优良品种,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提高皮毛品质,增加养殖收入。同时,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养殖、规范化取皮屠宰,正确引导养殖场、养殖户的对动物致死、取皮、胴体利用行为。目前,华斯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引进丹麦优种貂种事宜,宝来金康公司正在从事动物胴体中提取甾醇的研发。

3、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统筹市场功能分区、治安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毛皮产业信息中心功能,及时发布最新皮毛资讯;对接中国皮革协会和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编制并发布毛皮价格指数,引导企业、养殖户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加大城管中队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尚村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尚村镇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尚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小城市标准,为尚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城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尚村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尚村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把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擦亮“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品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载体和制度化平台,秉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理念,实现“四个覆盖”和“四级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和有机融合,推进“四个覆盖”农村社会治理的紧密型、服务型、主动型、多元化、常态化“三型两化”建设,全面创新“党组织、民主组织、经合组织、群众性平安组织”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社会治理探新路、做典范。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营造铁腕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街道统筹、村(社区)为主体,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开展我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居民以公平。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整治(长安、长城、围城、三角坪社区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设问题,从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和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成立长安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何华光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彭晓鹏任组长,副主任张向荣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控违办、城管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办、信访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控违办主任李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整治执法组、督查督导组、信访维稳组五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控违办。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摸排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不漏一户一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应急管理、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综合组将收集的资料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属于存量违法建设的,按照用途、现状、危害程度、违建对象政治面貌进行分类认定,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第二批集中拆除屡拆屡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抢搭抢建行为。第三批集中拆除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充分结合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住宅小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项目用地、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对违规加层用于自住、屋顶维修超高、偏杂屋违规改扩建等涉及民生的违法建筑,按照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督查督导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考核验收,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确认、集中拆除阶段的评估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六)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综合组负责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控机制,推广“群英断是非”基层治理模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禁违队伍建设,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优化执法人员配置。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重心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问题。以及重点排查整治县、省、国道两侧违法建设问题。属地村(社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书记、办点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全面负责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服从所在村(社区)调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讲评,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要完善各站办所牵头认定,村(社区)联动配合,公安、司法保驾护航的联合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实现有效管理、有效防控,彻底铲除违法建设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动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反映问题、提供违建线索,对违建在“正负零”以前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对其他违建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500元奖励。要注重发挥村(社区)、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站所、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纪工委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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