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改革调研工作报告(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9 13:59:19 作者:GZ才子 最优改革调研工作报告(汇总14篇)

工作报告是评估自己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也是展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机会。在撰写工作报告时,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技巧,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改革工作报告

尊敬的___:

非常感谢市、县人大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__调研指导工作,我代表__法院党组,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__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__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__、__、__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__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__人,现实有干警__人,空编__人。现有在职在岗__人中,党员干警__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__3%,女干警__人,占干警总人数__%,少数民族__人,占干警总人数__%。30岁以下__人,31-35周岁__人,36-45周岁__人,46-55周岁__人,56岁以上__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__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__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__岁。高中以下学历__人,大专学历__人,本科学历人数__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__%、__%、__%。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__人中,副处__人,正科__人,副科__人,主任科员__人,副主任科员__人,科员__人,工人__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__%、__8%、_7%、_2%、_6%、_1%。现空缺副科__人。现有审判人员__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__%。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__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__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改革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14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15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15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14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改革工作报告

公务用车,既是一种行政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发挥其必要的社会功用。中国公车消费现象其实是?公地悲剧?的写照,即在一个由众多牧民共同行使产权的草原上,每个牧民的最优选择就是最大限度地增加牲畜数量,而不去考虑草原承受能力。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减少牲畜(公车)的数量,可以较低成本的实现这项改革。公车改革是经济改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就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公车的社会功用,节约行政成本,避免浪费,减少社会开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发挥公车的最大经济效益。

从概念上来看,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不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超标配臵小汽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做出过不少规定,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区机关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我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区公务用车的现状情况。

我区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以行政配臵为手段,靠计划审批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区财政来支付。据调研统计,我区目前在用车辆共有908辆:其中,公务用车420辆,执法用车139辆,工具用车296辆,校车53辆;20xx年总的公务用车消费为1523.78万元,其中,汽油835.56万元,保险173.38万元,维修509.09万元,年检5.76万元。

近几年来,我区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定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臵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臵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我区公务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有时到一个地方开会,会出现四个人驾驶四辆公车的现状。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个人事件,午休时间外出会亲访友,结伴用餐,只要是外出,还有可利用之公车,大都存在着同一种心里,就是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甚至扣掉税点全额返还,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不管是不是公车配套所需,只要司机开口就给,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到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甚至出现新购买的公车,一年之内的维修费用竟然达到数万元。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

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承担,而且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补助。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练习驾驶、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家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用公车、下班后赴宴要用公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用公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用公车。据调查,在我区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科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第七条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但纵观我区实际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臵使用公车情况严重,有的部门不仅领导每人配备一辆公车,就连科级干部也配备了公车,有的部门配备了排气量2.0以上的轿车或是吉普车,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大大增加了我区的财政支出。

5、公车管理不规范。我区一直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车管理制度,现行的公车管理相当混乱。在公车管理上如加强制约,也会减少相当大的一部分财政支出,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司法局的做法,每到周末或者是法定假期,司法局都会将所属公车统一停放到后楼停车场,不允许任何个人以任何名义将公车开回家中,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制约了公车私用,也有效控制了财政支出。

改革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改革工作报告

公务用车改革前,全区61个部门(含公、检、法、工商、税务、医院、学校等),13个街道,拥有各种车辆1072辆。纳入这次车改的63个单位共有626辆车;专、兼职驾驶员103人,据统计每年财政负担公务用车费用1995万元(以20xx年为例)。其中新车购置费5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呈增长趋势);车辆使用经费1495万元,平均每辆车每年耗资经费2.39万元(不含司勤人员经费)。

在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拥有公车是一种“待遇”,是“地位”的象征;公车私用、购车攀比、车辆管理不统一、车辆使用经费较大等问题。这些现象既不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又使财政负担较重,不利于本地区的建设和发展。至此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的种种弊端已显露无遗。

二、公车改革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多年来形成的公车管理使用吃财政“大锅饭”的做法,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新机制。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于物质缺乏诱发的不正之风,非得依靠发展经济才能消除。对于体制弊病所滋生的腐败现象,非得深化改革才能治本。”公务用车改革势在必行。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党政机关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从源头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战略举措。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使管理车辆专业化,使用车辆市场化,用车服务社会化,让职务消费转化为个人消费,减少交通事故,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根本上杜绝“车轮腐败”,节约财政支出,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改革的方案及基本情况。

我区的车改工作从今年6月份开始筹备,经过3个月的前期调查,9月上旬全面启动。至12月底,我区63个参改单位417辆公务车(除执法车、保留特殊用车等)拍卖成功,标志着我区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我区的公务用车改革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守成同志为组长的车改领导小组;并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车改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素蓉同志带队赴外地考察。在借鉴了外地如上海、齐齐哈尔等市的先进经验,和本市高新区、青羊区的车改工作经验,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在算大账、算细账、算对比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社会化和交通费用货币化。在具体改革实践中,把握了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界定范围和对象,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我区车改范围确定为全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公、检、法及市垂直领导的单位(含区属医院和区属学校)暂不纳入此范围。对象是参改单位的局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其他人员)。公务用车改革前,用车的对象主要是局级领导,而公务用车改革后,享受车改补贴的除局级领导外,还包括参改单位局级以下的所有干部、职工。因此,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支持,参与车改,为顺利推进车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确定基本原则,明确实施步骤。

在车改工作中,我们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结果公开”,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4个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二是保证工作需要,不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三是节约财政支出的原则;四是兼顾国家和个人的利益,有利于调动大多数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原则。确定车改基本完成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

(三)深入调查掌握实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全区部门、街道63个参改单位涉及到626辆公车,情况各异,问题多样。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从6月份开始,就对全区车辆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摸底调查。对车辆的购买时间、使用状况、行车里程、费用支出、产权归属、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包括改革范围、原则、补贴标准、车辆处置、纪律规定等在内的《成都市武侯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的建议意见。此外,还先后召开了参改单位领导、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听取意见;到部份参改单位听取意见,对车辆使用经费、人员经费进行抽样核算比对。经过反复研究、推敲、修改,最后形成了指导我区车改的指导性文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焦点,也是车改能否成功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在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参考了我市高新、青羊的标准,根据各职级不同岗位,经过认真测算、反复比对、并结合我区的财力建议并报区委、区政府确定:局级正职每月1600元,副职每月1400元,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分别为实职的70%(即调研员1120元,助理调研员980元),科级正职为600元,科级副职500元,主任科员500元,副主任科员450元,一般干部(其他人员)每月也可领取补贴400元。

(五)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依法处置公务用车。

按照武委发[20xx]61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所有参改车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拍卖。

参改单位所有车辆经公示后,由本单位车改领导小组确定参改车辆,并报区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车改单位再次公示参改车辆和留用车辆。所有参改车辆经区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汇总后,由区国资办委托成都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432辆车进行了价格认证(估价)。

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由专家、车改领导小组代表(由区委办、区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国资办等组成)共同组成的招标小组面向社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招标拍卖机构。经过现场谈判,最终确定四川省嘉诚拍卖公司为中标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特邀请了武侯区公证处对招标全过程进行了公证。由区国资办委托中标公司嘉诚拍卖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我区参改的432辆公务用车。

拍卖公司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展示、拍卖。分别于20xx年12月4日、11、18、25日和20xx年5月28日组织实施了五场大型拍卖会,共有五千余人(次)参加竞买。参改的434辆车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金额1423.04万元,每辆车平均价格为3.28万元。拍卖成交金额1860.244万元,每辆平均价格为4.286万元。

按评估价计算,434辆车共计增值额439.2万元,增值比例为30.86%。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处置公务用车增强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性,让民众更好地监督政府;专家认为此举增强了政府办事的透明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有利于阳光政府、规范化政府的建设,媒体争相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六)明确交通补贴费使用范围,严明工作纪律。区委、区政府在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中明确了有关纪律规定,区纪委也制定了相关的纪律。一是凡领取了交通补贴费的领导干部从车改方案执行当月起,在市区内的一切公务活动需用交通工具的,其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二是因公出差到成都市各区(市)县以外,需乘火车、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按《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差旅费。区纪委、监察局也制定了相应的《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购买、配备公务用车,一律没收上缴;领取公务交通费的所有人员,不准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或接受赠车;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找管理服务对象无偿添加油料,获取车辆配件以及报销交通费用等涉及个人的费用;任何单位不准擅自提高或巧立名目变相提高公务交通费的发放标准;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所有干部,不准为节约交通补助费用而延误、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开展。

四、车改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为适应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委、区政府大胆突破传统观念,提出了实施公务用车改革的思路。

(二)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为保证车开工作顺利进行,由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车改工作动员大会,大会宣布了车改试行办法和车改纪律规定。使全区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全区上下形成合力。为保证公车改革的公开、公正、公平,区委、区政府确定将全区参改的车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由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整个车改工作积极、稳定地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我区车改的成功,归功于市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业务上的指导。外出学习、考察、带回了先进的可借鉴的经验,在我们具体操作实践过程中,各级领导机关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车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各参改单位的积极配合分不开的。在车改的工作中,尤其是在后期评估、封存期间,正值年底各项工作繁忙时期,各参改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工非常理解、支持配合,使车辆在评估、拍卖阶段能够顺利、正常地进行,在时间短、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保证全区车改工作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五)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车改办同志的辛勤工作。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车改工作中,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车改办同志在困难面前,不畏艰辛,加班加点,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了解每个单位的车辆状况,每辆车的状况,为了弄清一个单位甚至是一辆车的情况,往返几次,付出了很多的努力。正是有了这支能打硬仗的队伍,才能确保车改工作顺利进行。

改革工作报告

我市原有的公务用车体制同全国一样,是计划经济产生并沿袭下来的传统模式。x年至x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每年每辆单车帐面直接支出为2.7万元,加上司机工资、补贴、车辆保险、车库折旧、大修等费用,每辆单车年实际平均支出为7.7万元,三年公务用车实际总支出为2725万元。同时,三年新购车辆206台,购车支出1615万元,年均购车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9%。

务用车的13%。四是超标、超编配车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干部形象。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反复论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关键。为使方案切实可行,齐齐哈尔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采取调查摸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年月形成了《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货币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方案》年月在市直83个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同时确定了富裕县、铁锋区作为县(市)、区试点单位。

则。

四是合理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既不能偏离改革方向,又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要保证实际工作需要。为此,我市明确了以下分类、分档的原则:1、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按前三年单车实际支出及工作量大小分类;2、保证特殊职位工作需要,据实发放;3、市直行政及财政全部供养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市财政按方案规定的档次核拨;4、财政部分供养和不供养的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和市直机关分类核定补贴(主要是根据前三年车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采用基数法确定的补贴标准)。并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务用车个人补贴标准最高限额和财政补贴经费的档次。

五是以人为本,妥善安臵司勤人员。富余人员安臵是公务用车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齐齐哈尔市从稳定大局角度出发,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如提前退休、退养、解除劳动关系、就地转岗、停职留薪创办和领办企业等安臵方式,做到了“退养的愉快、转岗的安心、解除关系的称心”。

标方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组建经营性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按市场化运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七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涉及诸多环节,涉及各方面利益,必须严明纪律。为此,齐齐哈尔市专门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纪律监督组,出台了《全市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若干暂行规定》,并及时下发《关于严明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车辆搞好登记造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取得的成效。

(一)堵住了体制漏洞。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明显堵住了两个方面的漏洞:一是公务用车带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以杜绝。特别是相互攀比购车、以车顶债、车辆修理费用畸高等诸多问题都不再存在。二是公务用车私用得以根治。存在多年的公务用车消费“三三制”问题从源头上得以解决。

(二)减轻了财政负担。

公务用车改革实行后,减轻了财政压力,改善了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前,齐齐哈尔市公务用车年费用为3790万元,改革后,财政支出交通费补贴仅为1134万元,节省财政资金2656万元。

(三)改善了干部作风。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已经不把公务用车当作工作的。

手段、办公的条件,而是成了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公务用车改革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外出办事、下基层多是坐公交车、乘火车,由于没有可供随意使用的公务用车,再也不会出现“白天跑公路,晚上回家住”的现象。实践证明,公务用车改革改善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减轻了基层单位和群众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拉动了消费需求。

一直以来,齐齐哈尔市个人拥有汽车比例不高,尤其是机关干部更是寥寥无几。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使机关干部每月都能有一定的交通费补贴,有关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为机关干部购车提供优惠政策,比如:可用未来5年交通补贴费抵购车款,同时可享受竞拍价格25%的优惠等等。至今为止,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700多名县处级干部中,已有300多人购臵了车辆,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

水利改革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水利建设投资体制也紧跟改革步伐,实行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水利建设投资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在全国人民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水利发展战略的大好形势下,水利建设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想审时度势,不断进取,就要在水利投资体制上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和探索。因地制宜的用好、管好水利资金,将对水利建设事业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说深化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具有必要性。

1.是促进水利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的新时期,水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工业的命脉,而且是城市发展的命脉、人类生存的命脉。因此,兴修水利工程、节约水资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水利建设步伐,使水利建设资金投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促进了水利建设可持续发展。

2.是加快节水农业发展的需要。

世界上农业发达的国家,都是优先发展节水灌溉农业。以色列、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都运用了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来发展本国的农业,同时也发展了本国的经济,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是解决水资源短缺和土地干旱双重矛盾,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措施。实行水利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后,把投资的重点转移到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大江、大河的治理上,对于农田水利建设方面,主要还是依靠地方自筹资金。这虽然增加了地方政府及农民的经济压力,但同时也推进了农田水利建设的速度。农田水利建设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制,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上以地方自筹资金为主,国家补贴为辅。到2002年,我市共建设节灌工程达4819处,占总耕地面积的48.5%,打抗旱水源井49719眼,极大的缓解了农村用水难的问题,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保障,加快了节水农业发展步伐。因此说,水利投资体制改革不仅十分必要,成效也是十分显著的。

(一)取得的成就。

在资金分配上,实行专款专用,不挪用、挤占专用物资,遵。

循性质不变、资金不乱的原则。在拨发水利物资上,严格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发放资金,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农田水利建设方面。

由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今天,完全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依赖国家投资兴建水利工程的传统做法,采取了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投资体制兴办水利。大同区在采用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集资办水利上工作比较突出,5年来在区水务局的组织协调下,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会同国家、省、市投入资金,对水利建设投资共6000多万,新打机电井1200多眼,上喷灌590套,管输352处,滴灌250处,为农村安装自来水工程71处,对九大涝区进行了全面治理。四县还采取了农民自筹资金打股份井的举措,且卓有成效。实行水利建设投资体制改革,不但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水利事业,还吸引和激励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良性运行机制。

2.水利基本建设方面。

98年洪水造成的严重损失让我们铭记了洪水的无情和重视防汛度讯的作用,并在防汛物资的发放上采取了优先保障措施,时刻做好了应急准备。在两江堤防和城市防洪工程的灾后修复和提高标准建设上,国家已改变了以往的全额无偿投入方式,实行了国家投入和地方匹配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即1998—1999年国投与地方匹配比为1:1,2000—2001年国投与地方匹配比为4:

1,2002年国投与地方匹配比为1:1.5,逐年增加了地方匹配的比例。这不仅调动了地方政府兴建水利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地方政府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责任感。这种投资体制的改革,从国民经济的总体角度来讲,应该是提高国民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

二、存在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集资办水利还只是初级阶段,有待于规范和完善。投资方式还是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省、市匹配,下面的区县还没有能力承担自筹资金,只能靠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部分自筹资金;对于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回收期比较长,见效慢,不比经营性项目,能够立竿见影见到效益,资金能在较短时间收回。所以,农民的积极性不是很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再就是在水利投资形式上还不具备引入新机制的条件。

三、提出建议或措施、对策。

1.争取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金去争取国家的投入资金,从而发展我市的水利事业。

2.大胆改革投融资体制,引入bot方式发展水利。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项目融资方式,其含义是“建设—运营—移交”。典型的bot形式,是政府部门同私营部门(在我国表现为外商投资)的项目公司签定合同,由项目公司筹资和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协议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这项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来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协议期满后,这项设施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近几年我国已开始重视bot方式的运用,并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上,实践证实了bot融资建设方式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在水利建设资金缺乏的情况下,要发展我市的水利事业,仅靠国家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可以将这一新的投资方式运用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可以是引进独资(内外),也可以是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参与投资和运营,比如在城镇供水、污水处理、水利经营等投资回收期较短的经营性项目上,运用bot方式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对于促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也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适合bot的项目,也可以通过证券市场筹措资金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

3.建立多渠道水利建设投资体制。

少,就建设多少,有时甚至还没有将水利投入完全用在兴修水利上,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很不利于地方水利设施建设。当然,国家的投入固然重要,但我们应该转变过去“等、靠、要”的思想,对水环境治理和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要调动社会力量,采用多渠道水利建设投资体制。即是市政府投资倾斜点,动员企业支持点,争得国家帮助点,加快水环境整治步伐,共同建设美好城市环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南湖水环境改造已经证明了这种投资体制的可行性。

积极扩大融资渠道,建立水利发展基金,引进外资,制定相关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开发农村水利市场,互利互惠,实行中、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转让,拍卖等办法,发展我市的水利事业,尤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积极扶持农民采用股份合作、独户集资等多种形式兴办水利,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投资体系,促进水利建设的稳定和发展。

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19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税收:应是旗县为主,乡镇配合,现在是职能倒置,改为以乡镇为主。

行政执法:乡镇无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均在旗县政府部门,涉及到经济利益,乡镇只能回避。建议明确乡镇行政权和执法权,如宅基地审批、计生罚款、动植物检疫、林木采伐审批及处罚、农机违章处理等。目前,行政权、收费权上划,矛盾全部转移到基层。

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九、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局之间管理体制和职能划分情况。

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交叉现象,乡镇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又没有公务员资格,但业务局却委托执法。行政权力向旗县集中,收费权力向旗县集中,影响和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职能发挥。

乡镇改革调研报告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公务员共39人(含财政所人员9人),其中男27人,女12人,平均工龄21年,公务员平均年龄40.8岁,其中50岁以上1人,文化结构为大学本科13人,大专12人,中专10人,高中4人,行政机构编制为29个,超编10个;党政配置领导职数8个,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

事业单位设立12个职能相对独立的站办所,共有96人(含自聘人员9人)。其中男64人,女32人,平均工龄18年,平均年龄38岁,50岁以上4人。文化结构为本科8人,大专27人,中专40人,高中21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62个,超编34个。事业单位人员中,有干部52人,合同制工人29人,全民工人6人,大集体工人2人,计生招聘3人,畜牧大集体2人,文化招聘2人。所有工人身份人员,由于镇政府背着1176万元的债务包袱,财政乏力,均未上交统筹保险,存在着严重的后顾之忧。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02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04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1)税费征缴;(2)公路会战;(3)生态建设会战;(4)专项推进种养业;(5)迎检达标软件(计生、党建、综治等)。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应强化的职能是:(1)提高群众的全面素质,强化对农牧民实用科技、政策、法制的培训。(2)实施农田水利生态等基础建设项目。(3)农村教育、卫生、扶贫、广电、通讯等公益事业。(4)协调处理土地、林木、草场等群体性纠纷。(5)加强劳动保障,积极招商引资,实施项目拉动,发展镇村民营工业,培植财源。(6)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该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综合治理主要承担普法、民间纠纷调节工作,文化主要是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卫生主要承担计划免疫防疫宣传、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为主,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贫救济、婚姻登记、优抚、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主要负责政策、法律和农村适用技术宣传,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九、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局之间管理体制和职能划分情况。

目前,乡镇事业单位与旗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职能与服务职能交叉现象,乡镇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又没有公务员资格,但业务局却委托执法。行政权力向旗县集中,收费权力向旗县集中,影响和削弱了基层政府的职能发挥。

2018年新学期工作计划。

终于在将近零点的时候完成了新学期的《始业教育计划》、《第四册语文。

教学。

计划》。

在实际学习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意外的情况冲击你的学习计划,也就会产生计划与现实的矛盾冲突,这时可以调整一下这一天的学习计划,但有时是不能调整的,要努力克服困难,保证计划实施。如这几天电影院放映精彩的影片,或者手中的一本感兴趣的小说等等。这时一定要排出干扰及各种诱惑,认真按计划学习。在这个过程中,意志品质受到考验与磨炼,良好的意志品质得以形成和发展。

总之,计划的意义非同一般:它能给你以勇气,给你以效率,给你以能力,促使你突飞猛进,早日成才。愿将自己培养成出类拔萃的人才,绝不应放松计划这一环。奥运年里,好好工作,天天向上!

龙桥街道下属1个党委和22个党支部,其中:4个基层党支部,3个农村党支部,6个机关党支部,1个非公有制党支部,1个学校党支部,1个退休党支部,共有党员799人,其中女党员179人,少数民族党员3人,离岗、退休党员220人;50岁以上党员393人,36岁至50岁的党员222人,35岁以下党员184人;有专科以上学历136人,高中中专学历党员299人,初中学历党员291人。

一、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具体表现及主要原因(一)、具体表现:

这次调研活动共召开座谈会8场次,发出调查问卷90份,收回72份,个别走访党员16人。据调查,其中91%的党员认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体上好的,9%的党员认为一般;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686名,占85.9%,作用发挥一般的有104名,占13%,认为不符合党员标准的有8名,占1.1%,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党员组织纪律意识淡薄,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支部所配的工作,甚至不办任何请假手续,不向组织汇报;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一般,不敢同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作斗争,有的党员对自己要求太低,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凡事但求无过,不求有功。三是工作不积极、不认真,不能正确履行党员义务,不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听的缺点和错误,不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严重的思想顾虑;四是不能密切联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宗旨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的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五是个别党员存在违反村规民约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二)、主要原因:1、本身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衷退。个别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潮中,受到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看不到党的成绩和光荣传统,热衷于追求西方国家的生活方式,以个人利益为重,贪图享受。2、党员先进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和党性煅炼。3、党组织对党员管理监督和处理不力。党员的组织纪律意识差;党员“出口”不畅,个别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党员的不良行为在党内造成不良影响。4、党员教育形式单调,效果不理想。激发不了党员学习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热情。5、党内活动较少,形式不活,内容不丰富,影响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个别党员有抵触和厌倦情绪,产生了对是否参加组织生活无所谓的态度,影响了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开展。二、党员队伍中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一)、存在问题:

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个别党员由于受社会一些不正之风的思想侵蚀,造成对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解不够深刻,共产主义信念不够坚定。

2、党性意识淡薄。有的党员对党的性质认识理解不够,工作中满足于不误事、不惹事,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犯错误就是好党员,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没有按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主要体现在组织纪律松散、思想观念淡薄、自觉性较差,不能够率先垂范。少数党员组织上虽然入了党,但思想上没有真正入党。

3、组织观念淡薄。有些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差,对组织上作出的决定,不注意保密,善当小广播,信口开河,并以此为荣;不讲组织原则,只要组织照顾,对组织交办的事情,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计价还价。召开党员会时,有个别的党员不请假、不报告,随便不参加会议,得过且过,还有个别党员存有想退党的想法,不愿意缴纳党费,斤斤计较,让收党费的同志很为难。

4、搞形式主义,爱做表面文章。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关系,爱揣摩领导心理,甚至曲意奉迎,领导喜欢什么就做什么,爱听什么就说什么,不从群众利益出发,不实事求是,讲大话,讲假话,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说假话,说瞎话,骗取领导的信任,给领导造成工作决策失误。

5、少数党员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不强。个别党员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把国家给予的执法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工具,执法时:“熟人熟办、生人生办”,工作方法简单。

6、学习氛围不够浓厚,业务知识不够全面。有些党员对政治、业务学习不够认真,不够深入,存在粗枝大叶的现象,造成部分党员在执行公务时深感自己业务知识的不足,给自己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7、现代化信息网络利用率不强。有一少部分党员干部,对快速发展的税收征管手段认识不足,造成了利用意识差、操作能力不强的现象发生,使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二)、主要原因: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讲不少党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修养较差。从客观上讲,一是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个别党员失去了鉴别是非的能力,拜金主义严重,以“能人”的标准来代替党员先进性的标准;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相对稳定的收入使少数党员干部产生了优越感。没有认清当前竞争日益激烈、不进则退的形势,认为自己端的是铁饭碗,不会下岗失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感,没有了进取心;三是有时不同部门组织开展不同的教育活动,头绪太多,基层疲于应付,落实不到位,使各项教育活动只能走过场,淡化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效果;四是现在发展党员上的实际“指标化”,也是造成党员队伍不纯的一个原因。在发展党员时,为了不瞎“指标”,存在“入口”把关不严的现象。有的人就认为“入党很简单,反正有指标,今年不入明年入”。

改革工作报告

我县自6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_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殡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基本实现火化率100%。自殡改启动以来,截至4月底,全县共计死亡7611例,火化7610例,基本实现了殡改的初始目标。遗体火化已作为一项丧葬习俗深入人心。

二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稳步推进。全县基本建成乡级公墓14处,建成墓穴5053个,建成村级公墓194处,建成墓穴21980个,保证了集中安葬政策落实。

三是治丧环境明显好转,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治理,殡改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在不断提升。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指挥长,县长为副指挥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统筹领导全县殡改工作。指挥部下设宣传、督查、执法协调、纪律保障、综合办公室等,明确了各级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改革有章可循。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县情、民情等实际,相继出台了《宿松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宿松县殡葬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宿松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殡改的起始时间、目标、任务等。全县自206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殡改工作,6月1日零时后城乡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二是建立了责任包保机制。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殡葬改革县干联系和县直单位责任包保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县干和县直单位联系包保乡镇;各乡镇也按县里要求,实行乡干包村,村干包组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村级殡改联络员,以确保殡改工作首战告捷。殡改启动后,各包保责任人和包保单位迅速落实到位,坚持驻守在第一线,指导各乡镇开展殡改工作,保证了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签订了殡改承诺书。各级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均签订了殡改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殡葬改革,遵守殡改政策,包保直系亲属遵守殡改各项规定,并积极做好朋友及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

(三)加大财政投入,殡葬设施得到改善。

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县政府加大了殡葬设施投入力度。投入资金约130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

一是拓宽并硬化了出入殡管所的通道。

二是修建了大型停车场。

三是兴建了六间告别厅。

四是添置了四台火化炉、骨灰粉碎机等设备。

五是新购置遗体接运车辆14部。

六是公开招标采购一批骨灰盒,免费为死亡的城乡居民提供一个300元的骨灰盒。去年底县财政又投入1400万元用于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我县殡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规范收费管理,丧属消费公开透明。

殡改启动前县物价局就对我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进行了逐项核定,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均明确了收费标准。县殡仪馆也将殡仪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上墙公示,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

(五)加强宣传带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一是加大殡改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殡改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为使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县政府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4月2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县、乡、村三级共700余人参加会议,对殡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4月25日县政府再一次召开全县殡改推进会,进一步落实殡改工作,要求自年6月1日零点以后死亡人员,一律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在殡改实施期间,《安庆日报宿松周刊》、宿松电视台、户外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先后开辟殡葬改革系列专题报道,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殡改期间共发放殡葬明白纸3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倡议书8000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改的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主动宣传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六)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一是积极开展对棺木市场的关停和棺木收缴工作。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民政、林业部门配合,完成对全县所有棺木销售点的关停工作,原有棺木加工经营户110户全部停业,取缔违法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经营户6户,销毁迷信丧葬用品126具。同时,各乡镇对现有棺木造册登记,统一处置,截止年12月底共处置棺木28410副,发放补偿金约1700万元。

二是建立殡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了《宿松县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宿松县殡改工作程序规范》,确定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规范了殡改各项工作流程,有效遏制了各种矛盾的产生,对于出现的几起遗体入棺事件,县、乡、村三级均坚持不懈的做好了丧属的思想工作,达到火化目的。

三是建立丧葬从业规范。县道教协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散居正一派道士活动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开展活动一次人数不得超过5人,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参与人员收费标准每户最高不得超过元,有效减少丧户支出,切实减轻丧户负担。

四是开展治丧环境综合治理。针对殡改初期我县治丧环境的乱象,县政府于去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治丧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治理期间共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30万份,张贴《整治通告》500余份,设置宣传标牌5块,先后曝光6起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共拆除灵棚2个,纠正违规行为120多起,处理违规当事人8起,处罚违规驾驶员6起,查处阻碍执行职务行为1起,有力震慑了违规丧葬行为。

五是建立了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持之以恒的抓下去,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将每月查处的违规事件通报到各相关部门,严加查处。整治行动开展以后我县治丧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抛洒冥纸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殡改秩序明显好转。

(七)落实惠民政策,困难群众负担减轻。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宿松县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县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城乡居民享受遗体接运(普通殡仪车)、遗体冷藏(存放3天以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年以内)四项免费,殡改启动1年内的死亡人员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一个,自行购买骨灰盒可补贴300元。一年以后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依然享受此项免费政策。两年以来,惠民工程共计支出728万元。

(八)建好服务队伍,殡葬管理不断提升。

一是充实殡管理所服务人员,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新增服务人员45人,确保了殡管所的正常运行。

二是抓好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殡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

一是宣传不够深入,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攀比风、封建迷信、公墓入墓率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殡改后部分群众家庭支出不降反增,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二是少数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入公墓安葬方面畏难情绪较重,认为只要火化就行,对殡改工作认识不到位。

三是群众思想有所回潮。近期农村多地流传即将放弃殡葬改革,恢复土葬,严重影响殡改推进。

(二)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

我县殡管所始建于70年代初期,其房屋均为土木结构,年久失修,经县房产部门鉴定老房全部属d级危房。尤其是火化车间已连续使用四十多年,屋顶横梁,因常年遭雨水浸泡和白蚁的侵蚀,已出现裂痕和空洞,常常出现垮塌,严重威胁职工及丧户的人身安全。且殡改后,每天火化量大,最高时一天火化60具,每天聚集在殡管所人员都是几千人,现有场地及设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殡改需求。

(三)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乱埋滥葬和殡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遏制。

殡改实施以来,虽然总体上完成了各项殡改任务,但部分地区乱埋滥葬情况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一些违规殡葬用品仍在制作销售,(如:大理石棺、小棺木等),这与当前集中安葬、厚养薄葬的殡改宗旨不符。我县虽然成立了殡改领导小组,但没有成立殡葬执法队伍,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

(四)殡管所职工待遇不高,服务队伍难以稳定。

殡改后,为解决殡管所人员紧缺,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45名员工,工资为4万元/人·年,扣除五险外,每人实发约2300元/月,但殡葬行业为特殊行业,工作对象特殊,工作环境脏、乱、差,心里阴影大,且全年无休假,工作时间无规律,尤其是我县有“看日子”火化等特殊的风俗习惯,经常需要晚上2、3点就要接运遗体,按八项规定的要求,又不能发放加班费等补贴,造成3位工人辞职,留守人员积极性也不高,长此以往不利于殡改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

一是切实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教工作,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

二是引导群众集中安葬,提高入墓率。当前各乡镇均已建成了公益性公墓,具备入公墓集中安葬的条件,但由于群众思想观念等原因入墓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探索公墓安葬和骨灰堂、骨灰墙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梯度安葬方式,制定出“有奖有惩”的政策措施,将思想工作与行政措施有机结合,切实引导群众自愿入公墓安葬,提高入墓率。

三是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安葬。按照民政部等9部门下发的《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骨灰抛洒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机制。保持全县火化率100%,确保无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现象。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提升我县殡葬服务能力。

针对我县殡管所基础设施陈旧,房屋破旧的现状,建议在现址改扩建殡管所,将县福利院与救助站整体迁出,现有土地和房产全部划归殡管所。福利院和救助站整体划归殡管所后,殡管所整体面积扩大到130多亩,可有效拓展殡管所空间,充分利用现有荒地、废地,解决殡管所后续发展空间的问题。福利院和救助站现有建筑设施齐全,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新建殡管所,仅需新建火化车间、告别厅及辅助设施,将现有建筑直接改造为办公楼、职工值班室、职工宿舍等,充分节约建设资金。

(四)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措施,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和服务力度。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进一步抓好殡葬队伍建设。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制作违规丧葬用品的歪风。

二是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建立红白理事会。由村主要负责人牵头,以自然村落为单位,选择威信高、思想开明、公道正派、信息灵通、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人员担任成员,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和乡镇的指导下,拿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的丧事操办标准和流程,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指导丧户文明、节俭治丧,积极倡导厚养薄葬。各地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负责收集、报告信息,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殡改工作持久实施。

三是适当提高职工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定,允许殡管所职工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取得合法的报酬,以便更好地服务殡改;殡管所可根据群众的需求,开展一些特色服务来解决经费的不足。

四是继续加强对道士从业人员的管理。宗教事务局要发挥道教协会的作用,采取教育引导、协会自律的方式,引导道士超度亡灵,达到既满足人民群众祭奠哀思、慎终追远的风俗习惯,又能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

(五)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等群体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细化管理和问责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带头树立丧葬文明新风。

一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死亡的,一律进入公墓安葬,不请道士、乐队。

二是以县人大、县_名义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_委员发出倡议,发挥他们在殡葬改革中树文明新风、破丧葬陋习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由总工会等主管单位向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获得者发出倡议,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带头执行入公墓集中安葬政策,以模范促改革、以先进带改革,推动殡改的落实。

水利改革调研报告

本次调查主要以克尔伦苏木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现阶段我国新牧区建设中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研。通过此次调研,分析当前我国新牧区建设中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是否合理,并尝试性地提出了一些关于解决当前新牧区建设征程中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建议,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新牧区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一、水利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目前克尔伦苏木辖区15个嘎查、2个党工委,总面积5839平方公里,2011年牲畜总头数为408557头(匹、只),属于纯牧业苏木,这几年正逐步探索现代畜牧业发展路道。今年我苏木政府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项目新建各类人畜饮水机井36眼;2处小型电灌(花胡硕青贮饲料基地和芒来嘎查青贮饲料基地),每处投资为17万元,完成总投资268万元,解决了11个嘎查,4200人,30.5万头大小牲畜饮水安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农田水利建设任重而道远,意义深远。

二、水利机构、人员及经费。

目前,克尔伦苏木政府设1个林水工作站,有1名站长、2名工作人员,在旗林业水务局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于机构刚刚设立,目前还没有专门经费及交通工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水工作向日常化、正规化发展趋势。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河流、低洼处存在防洪隐患,灌溉渠系不配套,灌溉水利用率低的问题;

3、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苏木工作站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划,并依照上级精神筛选项目,在做好前期勘测、设计工作的基础上,上报立项,争取国家投资,加大建设力度。已建工程基本上运行良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工程的管理体制也在逐渐的摸索中完善,效益发挥正常,管护措施较为切合实际,能够保证持续长久运行,基本上不存在较大问题。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部分缺水嘎查找不到合格的水源工程,对工程建设造成困难。需通过先进的找水勘测设备,测定水源工程形式和位置,为工程的建设创造条件,早日解决牧民群众人畜饮水困难。

四、对策建议:

针对我苏木牧区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我苏木牧区水利发展的总体构想和发展思路主要围绕合理配置水资源,在合理开发的基础上加大节水力度。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我苏木属边疆少数民族牧业苏木,自然气候条件恶劣,降水量小,蒸发量大,干旱严重,水资源紧缺,其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相对都较内地落后,牧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而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当薄弱,尤其是水利建设更加薄弱,水浇地面积甚少。牧区大部分还沿续游牧掠夺式经营方式,这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源。

为此,“十二五”期间,我苏木计划每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00亩,到“十二五”期末,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00亩。建议国家继续加大水源工程和饲草料地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的投资力度,充分利用宝贵的水资源,增加饲草料地灌溉面积,提高饲草料产量,为围封禁牧、舍饲养畜等措施的实施和巩固提供基础保障。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发展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逐步恢复草原的生态,稳步增加生产能力,提高牧民生活水平。

教育改革调研报告

教育要在公平的基础上尊重和遵循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规律,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更要培养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只有这样我国的教育才能实现“人才纷涌而出,学术百花齐放,大师引领变革。”的局面。

实现教育的公平就是要让每个人都能读书,都能享受高等教育和优质教育,并且在就业方面没有任何用人单位的限制和歧视,在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以及国家组织的大型特种考试上都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谓个性发展特点规律就是要求我们尊重学生的爱好,兴趣,偏爱,特性,优势,特长,长处,缺点,短处等。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灵魂和源泉。我们国家和民族就需要这种人才,这种大师人物绝不是应试教育所培养的悲剧产物,更不是千篇一律的大众化人才,他是什么?他是引领时代,变革时代,站在科研最前沿的领军者和开拓者。

教育改革这个词很早就是一个热门的争议词和讨论词。从新中国成立到现代,教育改革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突破。也培养了一大批在国内外科学界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我们活得更有尊严了。但是大人物并非大师,而大师是引领时代,变革时代,站在科研最前沿的领军者和开拓者。

钱老走之前给温总理説:“我们总培养不出大师级的人物”。这句话的本质就是在提醒我们——原先的教育和现代经济发展已经脱节了,教育应该改革了。而改革的本质是什么?那就是创新+学习+借鉴。对此我有几点看法和建议:

大学就好比生产企业,学生就好比原材料,只有加工才能变为合格产品,但是企业在最后一关对质量把控得很好,一般的企业都要建立质检岗位,也就是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淘汰不合格的产品。同理,我们高校也要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来把控最后一关。我认为最后这一关如果把控得很好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选拔最优秀的人才,还可以鞭策学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温习原先知识。最后一关可以説很关键。我建议以综合性论文加三个月实践体会和感受的形式来进行考核(在大四下半期就要做这事情),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偏爱在本专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研究(论文必需有水平,对某个行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题目自拟。这样可以发掘人才在同一专业领域的多样性,也可以为就业的方向提供依据。综合素质高的可以报送研究生,合格优良者可以调派村官。如果不合格将被淘汰出局。

也可以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可下达指标,规定底线。如不合格者达到百分之几,教师将直接淘汰或者记红牌。反之,给予奖励,评优,评职称。

促进就是要拓宽就业渠道,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也可以从国外引进就业岗位,还可以鼓励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让毕业生的失业率降到最低程度。调查就是要了解哪个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然后进行排名,给予表扬和奖励。我认为高校的排名不能只以科研这个指标来排名,排名要多样化,如就业最好的,教学质量最好的,环境最优美或最宜人的,风景最美的,出人才最多的,出名人最多的,进步最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最具才艺或最具魅力的,建筑风格最奇特的,最受民众欢迎或者喜爱的,少数民族地区最受欢迎的,出名师最多的,群众最受推崇的,对国家和社会贡献最大的,对国际社会贡献最大的,国际影响力最大的,综合实力最强的,盈利最多的,最乱的,最差的,负债最多的等等。还可以以“高校精品课程排行榜”的形式排名,如在心理学方面哪个学校第一,哪个学校第二,哪个学校第三这样逐一排下去。这样排名有利于提高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素质,展示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实力与成就,促进自我定位自我创新自我进步自我发展自我淘汰。每年可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实力民办高校颁奖盛典”和“实力公立高校颁奖盛典”。评选的学校由评委会选出,获奖的学校可由民众选出。

请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民办学校的好处有几个方面:1管理专业化,2制度规范化,3发展规模化,4竞争秩序化,5融资便利化,6教学质量保证化,7战略目标达成化,8打造品牌化,9形成特色化,10教学实践化,11学校改革合理化,12设置机构高效化。不仅能够为投资者获得适当的回报也可以为国家税收作出应有的贡献。当然离不开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民办学校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服务于国家,社会,学生,家长,教师,股东。反过来股东有了合理的回报要回馈社会,如招收的贫困生免学费,农村困难户和下岗家庭的孩子减学费。还可以办企业使校企联姻解决就业,为国家做贡献。这些全部可以交个中介管理公司帮伱谋划发展方向和未来。所以他也是目标完成的保证。请专业管理公司管理在融资方面也有优势。他也可以为学校提供信用担保。国家和社会要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如专门在中央电视台开设“民办教育在线”栏目。专业的民办学校管理公司要立足长远,面向国际,不仅服务于国内民办学校而且还要服务国外民办学校。走出实践特色道路,打造百年品牌老校。

中国正走在复兴的道路上,需要多方面的人才。中国国情就是人口多,高校的招生明显在扩张导致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甚至出现失业。现在的办法就是:1增加经济实体或培养和壮大经济增长点来增加就业岗位。2用创业带动就业。3建议全国人民每周休息三天,休息三天必然有人上三天的班收入先对平衡。4工资收入高的岗位试着两个人共同做共获利。5某些国有企业不能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精简人员,要承担社会责任,如无人售票车应设有人售票。我建议用创业带动就业方案比较可行,即解决就业问题又可以为国家做贡献以缓解就业压力和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但是创业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有风险。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创业他必需满足几个条件:1善于发现市场的空白(要做别人没有的)。2知识和经验的准备。3对本行业的熟悉程度。4分析自己的优势和资源(人脉关系,进货优势,成本优势)。5资金优势。那么这些内容我们高校应该编成一套知识体系来学习,培养他们的经商能力。鼓励学生勇敢的去创业。还可以培训社会上想创业的青年人。

“为提高能力而进来,为服务社会而出去”这句话应该最能贴近民办高校的办学宗旨了。现在中国就是缺乏独立思考的创新型人才。是怪老师还是怪学生还是怪教育体制呢?我想不能怪谁,应该都找下自身原因。老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偏向于教学型,一种是偏向于科研型。两者都出众的很少,而国家,高校和学生也需要这种大师级人物。学生不要跟着老师的轨迹走,因为我认为这样永远都不能超过老师的。你说呢?中国的学生在学习方法上要有新的突破,要形成学习—实践—总结—再学习—再实践—再总结的良性循环。我国的毕业生总觉大学学的知识够用一辈子的了,出去施展拳脚,发挥力量。这种意识是很有问题的,是错误的想法。人的一生,学无止境,走到哪里就学到哪里,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不被社会和企业淘汰。我始终相信这句话“不进则退”。人才是什么?我认为人才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来驾驭和适应当今复杂多变的环境的人。你要记住伱赢在起跑线上,但有可能伱会输在终点线上。国家和社会都在进步那么教育体制也不能落后,要与时具进。教育要在公平的基础上尊重和遵循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规律,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更要培养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只有这样我国的教育才能实现“人才纷涌而出,学术百花齐放,大师引领变革。”的局面。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要尊重和支持学生的意向,不能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学生,因为适合的总比强迫的要好,支持他总比反对他要好,有可能他在这条路上能成为世人仰慕的人哟。走别人不敢走的,做别人不敢做的,领先一步,创造奇迹。

公立学校不能一味依赖政府给予的补贴或者大力贷款政府买单这种行为。要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创新机制,学习和借鉴国外学校发展的模式,大力引进国外的顶尖人才(包括教育人才,管理人才,科研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这样才有出路。走产业化,走市场化,走集团,走发展化,走专业化才是未来高校发展的命脉。除了常规的融资渠道外要大力鼓励有实力的公办学校率先发行基金,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劵形式来筹资用于科研项目和其他发展项目。但是学校要建立“研究与发展”这种智囊团机构来为决策提供依据,不能盲目行事,要周密谋划,确保万无一失。

新型专业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实践为教学手段,能够适应社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能够为人们所喜爱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如魔术专业,模特专业,烟酒茶管理专业,家庭婚姻管理专业,行业协会管理专业,培训机构经营与管理,演出与唱片公司管理专业,健康与营养管理专业,中介连锁管理专业,进货与成本管理专业,连锁餐厅经营与管理,连锁经济型酒店管理专业,百货与超市管理专业,娱乐业管理,高级家政服务与管理,连锁影院经营与管理,连锁医院经营与管理,商业街区规划与管理,工业园区规划与管理,专业市场规划与管理(如建材,服装,小百货,农贸,家电,人才,股市,房地产,二手等等),公共交通运营与管理,中国文化管理等,这些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职业细分的产物。

每年学校之间可相互开展活动比赛,其意义在于:1能够相互竞争促进自我发展。2加强学生的自身建设。3展现学校的特色,优势,风貌,实力与魅力。4公开学校的办学质量与办学成果。5促使落后学校加快建设和发展。比赛内容如讲传箴言,辩论比赛,体育比赛,讲公开课比赛,专业课实践比赛,科研比赛,发明创造比赛,优秀论文评比,优秀建言献策评比。比赛对象: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等。主办单位:1中央或地方电视台2国家教育部或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协办单位:(赞助商参与)。

学生有个思想,认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放宽心思了,不再像高中这么紧张了,所以慢慢就麻木了,甚至有些学生还说:“我去和没去上课都一样”。而自己就是“通宵上网,白天逃课。临近考试,想法作弊。毕业卖书,以为自通”。我认为我们总培养不出大师级的人物就是因为在大学里面没有刻苦的去研究学习。我国应该参照社会企业和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因为大学是社会的缩影。是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一步,这一步要有紧迫感,要让他们知道竞争的残酷性和紧迫性。班组织里面要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和风气,当然辅导员要在中间起调节器和助推器的作用。保证优秀人才的大量涌出。如果不能适应学校的管理制度那么你这人就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环境。我提议“让制度看守高校”。高校学生要好好要思考一下“逆境塑造人,不进则退”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培养创新型人才就是要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实践能力,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模式,使学生符合自己的个性特点规律发展,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培养出国际国内知名的且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顶尖级大人物。

改革工作报告

___殡葬管理所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不断加强殡葬管理,逐步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使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加强完善殡葬管理。

一是不断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所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先后购置两台冰棺、一台尸体存储柜和一台殡葬专用车;完善礼宾房、祭奠厅、礼乐房、餐厅、客房等内部设施;改造院内外水路、电路,绿化院内外及公墓周边环境,使殡仪馆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

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我所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形象统一、服务高效、管理精细、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为目标,加强干部员工日常管理和纪律约束。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对内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了队伍素质,对外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有效地推动了内部管理和行风建设。

三是不断提高丧事活动管理和服务水平。我所紧抓干部员工学习,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尤其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完善了殡葬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改进了工作作风,满足了社会不同群体和阶层的丧葬需求,为丧葬家属提供了优质的丧葬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殡葬改革步伐。

推行殡葬改革,是破除千年陋习,树立文明祭祀的新风尚,是促进丧葬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县推进全域旅游、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我所每年在清明、冬至等祭祀活动集中的传统节日中,积极组织干部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连续两年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在《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的专项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全县党员干部基本人手一份,真正做到了使殡葬改革的新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提高殡葬执法水平。

我县属于土葬改革区,群众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落后,殡葬执法难度较大,我所以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为契机,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有效治理乱埋乱葬,严禁在龙山公园景区、210国道两侧和可耕地内私自建坟建墓,基本杜绝了城区、景区乱埋乱葬行为。同时对殡葬用品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规范了县城内8家殡葬用品商店,对迷信用品进行了清理,规范了殡葬用品市场,改善了县城环境,收到了良好成效。同时注重殡葬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所人员不足,大都身兼数职,已有三人办理了行政执法证,随后要统一配备执法制服,加强殡葬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干部素质,使殡葬执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年来,我所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全所上下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取得了许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我们要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努力工作,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满足群众治丧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改革试点调研报告

xxxx年被确定全区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试点旗以来,在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经过一年的努力,截止xxxx年xx月底,万张,发放“一卡通”补贴资金xxx万元,涉及x大类x小项补贴项目,惠及农牧民xxxxx户、xxxxx人。

自“一卡通”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先后完成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业务人员、采集农牧户基础信息等工作。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摸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卡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正镶白旗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一卡通”改革实施方案》。各苏木镇成立了以苏木镇长为组长的“一卡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办公地点,抽调得力干部,每个嘎查村至少选用x名信息采集人员。

二是明确发放范围。根据xx区综改办要求纳入发放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支付范围是xx大类xx小项,根据实际我旗纳入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支付范围是xx大类xx小项,未能纳入x项,原因一是我旗没有库区移民,二是农机具购置补贴由全盟统一补贴给厂家。

三是广泛宣传报道。为营造改革试点工作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召开了由旗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苏木镇行政一把手,包括全旗xx个嘎查村书记、嘎查(村)长,近xxx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利用电视、通讯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了“一卡通”改革的意义和基本内容,发放“致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和“明白卡”x万多份,统一了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四是认真开展业务培训。xxxx年xx月份,我旗选派xx多名业务骨干人员参加了xx区综改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对全旗xx个嘎查村的xx多名信息采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详细地安排布置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各苏木镇、嘎查村抓住春节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大好机会,及时进行了入户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五是提供高效服务。按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在旗财政局设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了补贴资金审批、发放一条龙服务。并结合牧区地域广、人口较少、网络连接有盲点,无法实现专网连接的特点,将不能网络连接的x个苏木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使补贴资金发放实现快捷高效,广大农牧民十分满意。

六是建立监督机制。在补贴对象方面,公开补贴标准,公示补贴对象,把监督权交给广大农牧民群众;在补贴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苏木镇管造册、业务主管部门管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金融机构管发放、纪检审计部门管监督的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发放网络尚不健全,特别是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xx镇之间网络不畅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是设备还不完善,特别是xx镇办公经费不足,办公设备陈旧不齐,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现有工作人员有的还不能完全胜任这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四是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出现错误,导致部分农牧民“一卡通”资金无法及时在信用社开卡,影响了补贴资金的顺利发放。

(一)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改革攻坚合力。“一卡通”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新形势下建立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有益探索,直接关系到农牧民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推进“一卡通”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必须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广泛宣传,取得农牧民支持和配合。“一卡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农牧民的接受和认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等通讯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一卡通”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步骤;通过发放“明白卡”和“一封信”等形式,告知补贴资金的项目、数额和计算方式以及补贴时间,让广大农牧民对各项补贴内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到政策宣传到户、通知发放到户、张榜公示到户,才能得到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为推进“一卡通”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扎实开展农牧户基础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农牧户基础信息的采集、整理与审核是做好“一卡通”工作的关键。各涉农涉牧部门都掌握农牧民一部分现成的基础资料,但统计口径不一致,侧重点不一样,因此,在信息采集工作中核实清楚补贴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统一户主姓名、核实身份证明、核实农牧户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等一系列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下一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财政部门能否真正管理好农牧民的补贴资金,关系到补贴政策能否准确落实到位。如果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基础数据不准确,就无法进行规范管理,给今后政策执行和部门配合带来很多难题,甚至产生新的矛盾。因此,一定要全面、详实地掌握好基础资料采集和核对工作。

(四)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加强业务培训。实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涉及的部门多、政策多,需要学习和掌握的政策内容很丰富。推进工作中要在领会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涉农涉牧部门、代理金融机构和苏木镇人员等不同对象,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全面深入的培训和辅导,使参与改革的人员尽快熟悉补贴政策,掌握改革步逐和工作要求。

(五)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加强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的网络信息化平台,是保证农牧民及时、方便领取“一卡通”补贴资金的关键。要切实抓好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解决网络连接、软件操作不熟练等问题。要积极协调“一卡通”资金发放的金融机构,提前做好业务人员培训、营业场所的建设、设备更新和配备等保障工作,确保“一卡通”资金及时、顺利发放。

(六)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保证必要的投入。必要的投入是做好“一卡通”工作的物质保障。“一卡通”改革涉及面广、投入大,需要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外,各级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好“一卡通”办公服务大厅、信息采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购置等问题,这样才能保证“一卡通”工作的按时推进。

(七)做好“一卡通”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过程中,配套建立健全“一卡通”资金发放监督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并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公布全区统一的“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电话查询热线”,农牧民可以拨打电话或直接到旗财政局服务大厅查询“一卡通”改革的相关信息,随时接受农牧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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