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生猪养殖承诺书(通用15篇)

时间:2023-10-26 19:03:55 作者:灵魂曲 优质生猪养殖承诺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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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承诺书

养殖场名:

负责(法)人:

养殖场地址:

电话:

养殖品种:

养殖数量:我在养殖过程中,向政府郑重承诺如下:

疫合格。种畜禽附具引种合格证明。

四、保证养殖使用的兽药、饲料产品全部从合法渠道采购,并。

经畜牧部门登记备案的合格产品。保证不使用原料药、人用药、质。

肉精)、已烯雌酚、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发现销售使用违。

禁药物等违法行为自觉举报。在兽医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合格。

疫苗进行防疫,做到“应免尽免”,应免率达100%。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p1eanqfdpw五、保证养殖过程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格按照农业部“五不一处理”进行处置。即对病死动物不屠宰、不。

食用、不转运、不销售、不丢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

理。对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作好详细记录,档案保存两年以上。/2、《兽。

对病死畜禽严。

(瘦。

规定要求佩带畜禽标识。

七、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畜禽产品、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

抽查和取样检测,并对抽样样品检测结果负责。

九、认真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

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粪污进。

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收集、处理、清运,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rtcrpudgit,建设相应的畜八、畜禽出栏前要向当地畜牧兽医管理站提前。

3天申报检疫,法规的处理。dxdita9e3d十、本承诺书一式三份,镇(街道、开发区)政府、村委、养殖场(户)各一份。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经济和法律制栽。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年月日。

防疫安全协管员(签名):年月日。

/2。

养殖承诺书

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落实防疫灭病、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及记录、引种申报及报检,发病畜禽死亡的处理等工作责任制,特向贵局做如下承诺:

3、按《动物防疫法》规定,本场庄重承诺为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4、建立和规范各项防疫制度并上墙公示;

5、执行外引种畜禽申报审批制度,未获批准不得擅自引入;

6、引入动物后和出栏动物前向动物卫生执法部门报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养殖承诺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入沪单位,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__市人民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安全承诺书。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市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和上海各方面关系的协调,督促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乙方已注册入沪会员单位的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生猪的检疫工作。

二、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市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或规范进行生猪生产和经营等活动,督促入沪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行为,保证所有供沪生猪健康、安全。

三、甲方按上海要求为乙方办理入沪注册手续,但乙方所有入沪会员单位必须经甲方审查、验收合格,并通报__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同意后方可入沪。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不得以乙方名义进沪。乙方会员单位需要注册入沪的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提出申请。

四、乙方入沪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预防制度,规范生猪免疫、消毒、用药和无害化处理、疫病处理等程序,保证在生产过程当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违禁物质,并按标准化程序进行生产,同时接受当地县(市、区)级和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检测和监督监管。乙方会员单位如不接受监管,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权不予出具入沪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乙方与入沪会员单位签订生猪生产安全承诺书,会员单位如违反安全质量承诺,不能保证所生产的生猪健康、安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取消入沪会员单位注册资格,并及时通报甲方。未经甲方确认入沪资格的其他乙方会员单位以乙方名义进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于乙方会员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会员单位承担。

六、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畜禽养殖承诺书

xx区畜牧兽医局:

本养殖场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经贵单位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本人已知晓了兴办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动物防疫条件,明白了自己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的法律义务,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承诺如下:

1、保证投入生产使用的畜禽来自非疫区并经过检疫,并有检疫合格证明备查,每批畜禽入场前提前24小时报检。

2、保证养殖过程按照《畜牧法》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认真开展(积极接受畜牧部门)强制免疫,保证畜禽出栏(离开饲养地)向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检。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药物,不销售含瘦肉精等畜禽及产品,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发生畜禽死亡及时上报,保证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严格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5、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按规定自觉坚持依法养殖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养殖户)(签字):

养殖承诺书

为了确保南汇区食用养殖水产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根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第31令)》和《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5号)》要求,特制定本承诺书。

由食用水产品养殖单位法人(以下简称甲方)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所在地的区水产主管部门或镇农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如下:

6、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承诺,如不按照上述标准操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由养殖户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承诺书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上级主管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畜禽养殖承诺书

本养殖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畜牧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白了自己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的法律义务。现承诺如下:

1.保证投入生产使用的畜禽来自非疫区并经过检疫,并有检疫合格证明备查;保证养殖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药物,不销售含“瘦肉精”等畜禽及产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不添加国家禁止的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认真开展重点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保证畜禽出栏(离开饲养地)向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2.保证发生畜禽死亡及时上报,在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严格按照畜牧部门要求由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3.保证依法养殖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如政府规划养殖区域调整列为禁养区,因强制撤迁或污染治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养殖场(本人)自行负责。

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养殖户)(签字):

养殖承诺书

___畜牧局:

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落实防疫灭病、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及记录、引种申报及报检,发病畜禽死亡的处理等工作责任制,特向贵局做如下承诺:

3、按《动物防疫法》规定,本场庄重承诺为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4、建立和规范各项防疫制度并上墙公示;。

5、执行外引种畜禽申报审批制度,未获批准不得擅自引入;。

6、引入动物后和出栏动物前向动物卫生执法部门报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畜禽养殖承诺书

为妥善处理好畜牧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促进我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排放整治到位,做到养殖场零污染。特承诺如下:

一、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实行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化发展,减轻畜禽粪污面源污染。

二、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修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时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产生的粪便等废弃物,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的治理要求。

三、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保证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并对其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其垫料、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饲料等运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在养殖场经营期间,因污染水体、污染空气、传播病菌,土地积累重金属、危害农田生环境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本养殖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因养殖场粪污治理达不到要求,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所造成的环境不达标而被关停或迁址产生的后果由本养殖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主动接受、配合畜牧部门、环保部门和办事处的监督检查、监测监管等工作。

七、以上承诺本养殖场在月。

日前,落实整改到位。如若整改不到位,我自愿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八、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畜牧部门、环保部门和养殖场各持一份)。

承诺人:

养殖场:

法人:

养殖承诺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执行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地址乙:身份证号:地址甲乙。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建设经营龟、鳖特种养殖场项目。甲方作为本养殖场创建者,负责提供本养殖场启动的所有资金及固定资产土地等;乙方作为本养殖场合作人,负责筹备组建养殖场的工作、养殖场日常运作、养殖技术。

甲乙双方通过产业资本及养殖技术的合作,用5年时间发展成为养殖石金钱龟、大青龟达5000条,鳄鱼龟达700条的大型养殖基地,在市场上积累良好的口碑,建立品牌,形成公司化运作,规模化生产的现代化养殖基地。

本养殖场由甲方全资投资,投资的资金用于购进种龟、龟苗及养殖场基础建设,甲方提供养殖场建筑用地。养殖场固定资产为甲方100%权属,不作任何分配。

本合作过程中,因养殖场产生的经济效益或养殖的龟鳖(种龟、种苗及生产的龟仔),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技术及专利,为共有财产;本合作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由双方按比例承担;以上按权益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养殖场的净利润或亏损债务按方90%、乙方10%的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每年盘点一次龟鳖数量及其他物品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十年合作期满后双方结算财务,按双方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结算利润双方可以选择以龟鳖实物或人民币方式进行分配。

甲方负责养殖场的龟鳖购进及资金的来源供应、日常经营费用(含乙方的工资待遇、工人工资、饲养饲料及其他水电费等养殖场费用,乙方的自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养殖生产、销售工作。

乙方负责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舲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工作,在甲方的领导下开展养殖工作,乙方在合作期间同时不可再从事与此协议相关的养殖工作,否则视为违约。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就进行财产查点,财产清单另作附件签字确定,并在合作期间每一年都对财产进行评估及确定。甲方提供的养殖场地(位于电白县沙琅镇尚唐村)为甲方所有,不属于双方本合作内容。

2、乙方的工资以每年5%的递增幅度增长,工资包含医疗保险等五保一金在内;。

3、甲方所投资的固定资产、资金的增加或收回,将根据养殖场发展需要而定。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3、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协议;。

4、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合作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本合作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续延手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十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2019年元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1、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畜禽养殖承诺书

为了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本场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一、不添加国家禁止的“瘦肉精”、三聚氰胺、人用药和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等。

二、严格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并向购买企业索证索票;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畜禽从停止给药到出售的间隔时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规定》执行。三、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包括:生产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调入和销售记录、饲料和兽药使用记录、防疫监测记录、死畜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四、坚持病死畜禽不出场,必须报告村委会和畜牧信息员,通过畜牧部门现场指导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畜禽粪污不得直接排放到场外,必须通过堆肥场、化粪池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场户圈舍要定期检查,对于陈旧危房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如饲料库、干草库等要严禁烟火,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养殖场电气设备和线路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要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要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审批备案。

七、自觉接受县畜牧兽医中心“瘦肉精”等的随机抽检和监督检查。

养殖承诺书

xx区畜牧兽医局:

本养殖场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经贵单位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本人已知晓了兴办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动物防疫条件,明白了自己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的法律义务,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承诺如下:

1、保证投入生产使用的畜禽来自非疫区并经过检疫,并有检疫合格证明备查,每批畜禽入场前提前24小时报检。

2、保证养殖过程按照《畜牧法》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认真开展(积极接受畜牧部门)强制免疫,保证畜禽出栏(离开饲养地)向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检。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药物,不销售含瘦肉精等畜禽及产品,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发生畜禽死亡及时上报,保证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严格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5、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按规定自觉坚持依法养殖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养殖户)(签字):

畜禽绿色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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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羊养殖技术分析论文。

养殖承诺书

xxx畜牧局:

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为落实防疫灭病、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及记录、引种申报及报检,发病畜禽死亡的处理等工作责任制,特向贵局做如下承诺:

3、按《动物防疫法》规定,本场庄重承诺为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4、建立和规范各项防疫制度并上墙公示;

5、执行外引种畜禽申报审批制度,未获批准不得擅自引入;

6、引入动物后和出栏动物前向动物卫生执法部门报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养殖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及其它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规模饲养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建立健全各项饲养管理制度,严格饲养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饲养档案,努力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和环境卫生水平。

三、严格实施程序化防疫,健全防疫档案,猪、牛、羊必须佩戴动物标识,建立可追溯信息档案。

四、建立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记录,不使用或添加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品及“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建立诊疗用药和消毒灭源记录。

五、严格遵守执行动物检疫报检制度,动物凭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运输,绝不逃检、漏检。

六、严格执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以上承诺将严格履行,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裁和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

养殖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防疫灭病、畜禽投入品的使用管理及记录、引种申报及报检、发病畜禽死亡的处理等工作责任制,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场(户)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按如下要求行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行业法,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所销售的动物产品健康安全,不销售患病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2、接受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职能部门技术指导,搞好本场的科学养殖工作。

3、自觉根据《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防疫各项硬件规定,建好各种防疫设施,配备隔离圈,焚毁灶、化粪池、消毒池、喷雾器等设备。

4、按《动物防疫法》规定,自觉搞好本场的动物免疫工作,建立和规范各项防疫制度并上墙公示,严格执行。

5、严格执行市外引种畜禽申报审批制度,未获批准不擅自引入。

6、引入动物后和出栏动物前主动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

7、建立完善的兽药、饲料等各种投入品购进使用台帐、并记录详实,同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出栏前20天停药)。保证不购买、不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不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见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8、配备兽医技术人员,设置兽医工作室,配备疫苗冷藏设施,并负责本场内疾病治疗、疫情观察、疫苗注射、标识佩戴、免疫档案登记,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达标。

9、坚决支持和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动物疾控部门对病死畜禽进行解剖诊断,以及对已免疫注射的畜禽抽血进行抗体监测及疫情的分析。

10、场内动物发生死亡时,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或动物疫控中心报告,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的“四不”规定和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防控工作。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场(户)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监督单位: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养殖承诺书

xx区畜牧兽医局:

本养殖场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经贵单位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本人已知晓了兴办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动物防疫条件,明白了自己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的法律义务,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承诺如下:

1、保证投入生产使用的畜禽来自非疫区并经过检疫,并有检疫合格证明备查,每批畜禽入场前提前24小时报检。

2、保证养殖过程按照《畜牧法》及《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认真开展(积极接受畜牧部门)强制免疫,保证畜禽出栏(离开饲养地)向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检。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药物,不销售含瘦肉精等畜禽及产品,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发生畜禽死亡及时上报,保证养殖过程的病死畜禽不出售,不随意扔弃,严格按照畜牧部门要求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5、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按规定自觉坚持依法养殖经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若因自己生产有毒有害畜禽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因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因免疫失败造成疫情传播流行致使畜禽大批死亡,自己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养殖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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