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职责(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3 23:45:06 作者:雁落霞 乡镇人大工作职责(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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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努力行驶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与选民的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全市人大代表的“统一见面日”活动和“民情绿色通道”活动,通过接待选民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收集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代表作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1、健全学校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及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表彰工作。

2、审核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3、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

4、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按时收缴会费,做好会员台账。

6、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工会各部门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乡镇工作职责

六、定期对辖区内污染源实施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七、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和管控,严格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认真按时完成区环保局布置的其它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镇政府的工作,带头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和镇党委的统一安排,按照镇人代会提出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思路、措施,实施重大经济项目。

2、负责提出镇行政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安排,认真及时地指导工作,定期召开镇长办公会,协调关系,检查督促,使政府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3、主持讨论确定镇年度财政预决算计划,收好、管好、用好各种税、金、费,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平衡。

4、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帮助村委会和企业解决难题,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关系到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发扬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作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5、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力以赴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妥善地处理,并立即报告镇党委和上级政府。

6、负责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报告工作,听取并组织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组织办理人代会通过的各种决议和议案,负责向镇党委请示工作,向政府成员通报工作。

7、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同时与党委、人大密切配合,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8、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9、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乡镇工作职责

3.指导和帮助辖区的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4.指导帮助本辖区内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5.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6.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

8.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9.负责辖区内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

10.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具体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七、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十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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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二)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6、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7、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2、协助第一治安责任人具体负责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

4、坚持齐抓共管,妥善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影响较大案件;

6、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重大部署;

7、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8、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情况,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

(四)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派出所: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保障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及时掌握、报告社会治安动态,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落实人口户籍管理和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租赁房屋以及公共场所的管理措施,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积极创建安全小区(村、镇),维护好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及时赶赴发案现场,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察破案;及时发现和抓捕藏匿在辖区内的在逃犯。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治安整治,查处“黄赌毒”,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查处治安案件。指导治保会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工作,开展“四防”检查,落实“四防”措施。热情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坚持24小时值班接待制度,及时为群众办理证照;普遍发放《警民―联系卡》,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联系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科学划分和管理责任区,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2、司法所: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组织开展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3、中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毒、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反诈骗等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意识;排查、报告本校的重大不安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稳定;开展校园群防群治,严禁校处人员在校住宿。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文化安全和设施安全,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4、中心小学:认真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值班制度等校纪、校规,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因素。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和对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5、卫生院:健全内部综治机构,落实综治副院长,成立治保小组,定期召开综治工作座谈会,及时上报综治信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强医院内部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学习,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意识,密切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院。

6、财政所:依法征税,文明执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涉财、涉税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搞好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综治制度,及时上报综治信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7、国土资源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各种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纠纷,依法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时上报综治信息。

8、计划生育服务所: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依法开展查环查孕等计划生育服务,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抓好村(居)计生专干培训,组织广大育龄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上报综治信息。

(五)群防群治组织职责。

1、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候工作,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治安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

3、综治特派员:负责督促所驻地区、单位和社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4、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义务开展法制宣传和基层创安等工作。

5、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列管的重点人员实行“一帮一”,并进行热心帮助教育,采取走访、慰问、恳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他(她)们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切实帮助解决。

二、综治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综治委(办)全体人员每月一次业务集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综治委和镇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2、治保会(调委会)主任每季度一次集中学习,了解中央、盛市、县有关综治工作精神,掌握当前社会动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本辖区工作。

3、由综治办牵头,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主,每季度一次,对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联系户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治安小组工作人员进行综治职责任务、法律法规知识和综治业务技能等教育培训。

4、综治委成员学习由综治委主任召集,治保会(调委会)主任学习、培训由综治办主任召集。

5、集中学习和培训由综治办负责通知,每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小时。

6、学习要作好记录,由综治办秘书负责。

(二)接待制度。

1、文明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听取来访者陈述,做好登记。

2、根据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依照党的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解答。

3、若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案件、事件,工作人员根据案件性质及政法职能部门管理权限,协调有关部门接纳解决。

4、若来人提出的问题事关重大,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填写好《民情恳谈受理登记表》,给来访者满意答复。

5、接待工作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结案有回音。

7、接待人员要同时做好值班工作,做好《电话、值班记录》和《来信来访记录》。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作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制订本街妇女工作年度计划及本届妇联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开展“党建带妇建”、“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

7.协助教育部门抓好本街幼儿教育,帮助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0.做好有关妇女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11.做好困难单亲母亲的关爱和慰问工作,关爱孤儿,努力为孤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12.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本街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引导妇女为本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发动、组织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巾帼致富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妇女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推动经济发展。

3、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4、教育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用“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讲究卫生,预防疾病,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6、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xx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

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

5、例会制度。

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2)衔接制度。

(3)重点帮教制度。

(4)例会制度。

(5)汇报制度。

(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x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x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镇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盛市、县各级政府涉水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协助制定本街道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街道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与节水、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管理。

5、承担本街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调拨;。

6、组织指导本街道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8、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5、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办事规程]。

一、群众来信工作规程。

(一)受理。1、收信;2、阅信;3、登记;4、转送;5、交办(“绿色通道”交办、发函交办、交办单交办)。

(二)告知。1、受理告知;2、不予受理告知;3、不再受理告知。

(三)办理和督办。1、办信“三见面”;2、办理时限;3、办结;4、复查;5、复核;6、听证;7、督查督办。

(四)来信信息报告。

(五)归档。

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程。

(一)受理。1、登记;2、接谈;3、维持来访秩序。

(二)告知。1、受理告知;2、不予受理告知;3、不再受理告知。

(三)转送、交办。

(四)办理和督办。1、办理时限;2、办结;3、复查;4、复核;5、听证;6、督查督办。

(五)来访信息分析,通报和报告;。

(六)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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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二、负责委属单位团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四、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团干部,做好考核、培训、选拔和推选工作;。

五、负责团费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团费的使用情况;。

六、负责共青团各项主题教育的创建、监督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反映基层青少年的愿望和呼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八、负责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

九、承办委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工作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5、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

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乡镇司法工作职责

2、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掌握牧业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3、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畜牧业生产统计等项工作;。

4、负责本乡的畜牧业生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

5、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

6、指导本乡各村的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工作;。

7、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工作。

1、提供畜牧业技术服务。

2、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

3、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挖技术。

4、负责辖区内动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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