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09 10:46:43 作者:韩ll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篇一

(社区助老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定期参加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对辖区内有需求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并实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三、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程序进行复核、审批并指派服务人员入户服务。

四、做好《受助对象需求登记》、《派工登记》、《服务质量跟踪回访记录》和《服务代金券》的发放、管理、使用情况登记工作。

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七、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对服务员的工作质量及时跟踪回访,落实工作完成情况。

八、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提出改进方案。

九、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咨询。

暂行办法(摘要)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1]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居家养老服务券”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具有本市户籍

1、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即同时具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条件、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未进任何养老机构养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

2、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无赡养扶养能力是指经济或体力等客观能力。

3、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重点优抚对象是指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定补定恤的在乡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和残疾军人。

4、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二)具有本市户籍、无子女或子女户籍在马鞍山市以外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中“低收入”界定为目前我市廉租房政策中所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本办法中所称的“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者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方可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二、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发放和使用

(一)申请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券”。

(二)审批

1、初审。社区助老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进行核实,经民主评议后,社区应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示。经核实无误后,上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复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复审意见,报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核准。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收到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复审材料后组织评估和核准。

(三)发放

1、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季度首月下发居家养老服务券。各街道需在每季度第3个月25日前,将下季度新增补贴或核减人员备案表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后即将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给各街道,并及时更新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的相关数据。(遇有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向后顺延)

2、“居家养老服务券”由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至社区助老服务站,社区助老服务站下发给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3、社区助老服务站在每月5日前必须及时更新服务券管理系统。

(四)使用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通过市社区便民服务网络中心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向签约的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据实填写服务记录本,并经服务对象认可,以作为兑换结算时的凭证之一。

2、居家养老服务券可以折抵享受补贴人员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所应交纳的费用。

3、居家养老服务券在使用时,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4、居家养老服务券按季发放,本季度内使用有效,过期作废。

5、居家养老服务券不得用于购物或兑换现金,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的,服务对象即取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服务机构即解除签约加盟资格。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篇二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资料,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同状况给予更为用心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用心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用心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必须在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跃上新台阶。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篇三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探讨居家养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更加贴近广大老人的需要,我们将积极响应上级领导号召,优化服务内涵,整合社区资源,发展志愿服务,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新方式。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更为积极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篇四

为落实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关于拓展救助服务具体内容,进一步丰富救助服务内涵,实现由传统的现金、物资救助向传统救助、生活照料、心理抚慰、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救助转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围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维护困难群众根本权益、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家庭积极参与”工作方针,坚持以满足我镇特殊困难群体个性化救助需求,以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镇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烈属、烈士老年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完全失能人员六类人群,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保健、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救助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人每月开展6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一)个人申请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对象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舒城县个性化救助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及烈属、老年烈士子女证明。

(二)村级初审

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由乡镇统一组织,对申请对象进行失能鉴定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对象,在村(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7天。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上报乡镇。对于不符合标准,应及时书面告知原因。

(三)乡镇联审联批

镇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对村(居)委会初审结果进行联审联批后,将审批结果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结果,抽查10%对象,抽查完毕后由镇政府向申请人所在村发放《舒城县个性化救助审批结果通知书》,确定享受服务起始时间,并将汇总表定期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备案。

(四)提供服务

对于确定为个性化救助服务补贴的服务对象,由承接服务的组织和机构按照协议要求为其提供服务。

(一)生活照料

重点是助洁服务,给予理发、刮胡须、修剪指(趾)甲等。

(二)家政服务

重点是清洗衣被、大件衣物;帮助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三)健康保健

重点是助医服务,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了解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提醒服务对象及时、按量、安全服药。

(四)精神慰藉

重点是掌握与服务对象的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服务对象情绪变化,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服务对象心理状态,尊重并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根据服务内容,政府按市场确定基价,通过招标方法,确定承接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机构,并签订合同。

(一)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4、实施公开承诺服务,接受监督和考核。

(二)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相应的劳动从业资格;

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4、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5、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6、尊老助残,对各类困难群体富有爱心。

(一)镇政府确定专人,负责支持、指导、配合服务机构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大力推进个性化救助服务配套体系建设。

1、鼓励具有一定规模、服务优、信誉好的社会组织参与到个性化救助服务工作,提升个性化救助服务实体的综合实力,促进全镇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2、进一步推进社区康养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让服务供应商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服务。

建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社区民政专干为副组长,负具体抓落实,并组织2支志愿者队伍,负责居家养老日常服务工作。

为志愿者队伍建立信息档案,并发动社区在职党员志愿者为辖区老人生活情况进行详细摸查。

确保每个月工作20小时,务必使空巢老人家庭家里整洁,老人心里健康,做到老人健康快乐的生活。

荷花塘社区将长期启动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辖区老人送去党的温暖,使辖区老年人感到和谐大家庭的。无比关怀!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我区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年﹚、《昆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方针,将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作为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我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我区老年人在服务保障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最终使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二)立足家庭的原则。突出居家为主,以家庭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以社会服务为必要补充和提高,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就近为老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

(三)依托社区的原则。老年人对长久以来生活的地方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最贴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够最有效地组织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只有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老年人的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地区经济可承受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数量和内容。

(五)整合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热线等服务资源,积极发挥各类志愿者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内涵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泛的服务。

(六)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法,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充实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服务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不含托管街道)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篇五

xx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xx实际情景和社区再就业工程,进取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根据不一样需求,供给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六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兼任,成员由x个社区居委会xx专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工作机构

建立x、xx两级工作机构:

一成立xx居家养老服务站。

人员由xx科、xx社区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xx居家养老服务站协助民政局确定该站的承办形式,并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理解服务申请,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和资格初审,协助开展服务技能培训,组织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

二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

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出租屋管理员组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分布,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的设置。该小组协助受理政府资助对象的服务申请,对申请人情景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情景,负责对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和指导。

五、服务对象

a类:享受免费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优抚孤老;

4、一等以上伤残军人;

5、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全国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

6、百岁老人。

b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低收入困难户里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c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元的服务时间)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除上述对象外,其他本辖区内的老人经自愿报名后,均能够“就近便利”的原则,享受有偿或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供给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供给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供给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供给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七、服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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