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度方案 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时间:2023-08-09 10:58:16 作者:曹czj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创业板注册制度方案 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篇一

富源县教育局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宣传动员和注册对象摸底工作,对证书遗失、损坏或有错误的,在定期注册前按规定办理好证书补发、换发或重发的工作。

要对属于注册对象的教师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认真做好摸底工作,对摸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和省中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妥善处理好定期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平稳注册,确保教师队伍的健康稳定。

2016年9月

2016年10月

富源县教育局 
相关学校

2016年11月

曲靖市教育局、省厅和省中心在富源县教育局初审的基础上对注册申请人做出复审和终审意见;富源县教育局打印发放注册贴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2016年12月

富源县教育局总结注册工作开展中的问题与经验

曲靖市教育局 
富源县教育局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创业板注册制度方案 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篇二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注册制度的改革试点,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注册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高质高效、严谨认真完成注册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是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广大教师队伍中做好广泛宣传、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

(三)规范管理,严肃纪律。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各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注册操作中,杜绝不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参与注册的情况和对符合教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的情况,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教师首次注册工作,是教育部门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注册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附件下载: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3. 临退休人员自愿放弃教师资格注册承诺书

创业板注册制度方案 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篇三

(一)考试对象。凡户籍、学籍或人事档案在湖南省境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名确认时应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所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创业板注册制度方案 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篇四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创业板注册制度方案 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篇五

1.按照“国标、省考”的要求,自2015年起,我省将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笔试与面试的科目、试题、方式、标准、时间、合格成绩有效期等,均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按教育部要求,目前由省确定面试标准。

3.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专家担任,以教学一线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为主。考官由相关部门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自我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起,将提高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并改革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办法。

1.提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9年起提高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过渡办法

考试改革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自考、成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凡2014年参加省级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直接参加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目前先行试点,待试点工作成熟后,再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定期注册的对象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试点期间,暂不包含其他教育机构(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在编在岗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自2015年开始,我省将选新乡市作为注册试点。

四、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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