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精选13篇)

时间:2024-01-28 05:23:10 作者:JQ文豪

月工作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工作习惯,有助于我们系统化地思考和总结工作。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涵盖了各个职业和行业的工作总结要点,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屠宰工作总结

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xx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xx]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的肉食品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商务局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49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盟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此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突泉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4889.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总人口31.5万。目前我县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突泉镇内1家,兴泉肉联厂;乡镇级2家,永安镇兴安屠宰场和杜尔基屠宰场。兴安屠宰场是我县小型乡镇级屠宰厂。其中杜尔基屠宰场是经贸委分管市设立的老屠宰场(设立于1995年以前),由于其卫生环境标准、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经商务局、动物检疫所、环保局三家联合严查审核,决定暂停经营,停业整顿。兴泉肉联厂是我县原国营企业,现正在升级改造中。永安镇兴安屠宰场是我局在乡镇级设立的试点企业,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建筑面积在平方米。由于我县9个乡镇没有小型猪的屠宰厂,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定,上市猪肉必须来自于屠宰企业。为了让偏远乡镇的群众百姓吃上“放心肉”,而设立的试点屠宰厂,根据我县实际,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设立小型定点屠宰场势在必行。所以决定保留乡镇两家屠宰点,并逐步设立其他乡镇的屠宰点,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动检、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到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二)、部门协作,配合密切。

4月初,我局会同环保、动检予以联合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备案,并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突出重点。

商务、环保、动检三部门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主动介入,全力支持这次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针对审核表标准分步实施,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各定点屠宰企业从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各项制度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审核清理,正在整改提升2家、停业整顿1家。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附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强化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屠宰达标改造难度大。乡镇各屠宰场基础设施薄弱,要进行改造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次主要是各企业因建厂比较早,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各企业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达标。

二是屠宰企业相关设备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手工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

认真开展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规范生猪屠宰市场行为,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积极督促杜尔基屠宰场办理环评许可证。二是配合各屠宰场改造升级。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四是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次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压点减能,为我县实施“放心肉”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屠宰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1、组织单位职工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强调职工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一纸空文。

2、组织召开单位职工大会。做好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和日常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要求职工严格做到遵守作息时间,并制定考勤表由专人保管,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向站长请假(书面假条)同意后方可,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责必究。

5、制定了值班人员安排表,张贴上墙。要求当天值班职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班,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6、做好畜牧兽医服务“110”平台工作,要求接到群众割服务电话后立即登记,驻片兽医在三天内完成,并由监管兽医不定期抽查防疫割情况,确保服务落实。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食品安全,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肉品,在动物检疫部门监督下,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

二、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销售肉品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对上市流通的肉品,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执法队员按照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国庆节日期间延长上班时间,对来城东西南北四个集贸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加强监管,确保销售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让病害猪肉没有可乘之机。

三、加强夜间稽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猪肉类的食品安全良好。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加强对来城周边地区及屠宰户住所的夜间检查,共出动九人四次,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私自屠宰现象及屠宰窝点。国庆期间市场销售的近700头生猪产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场,无一例病害猪肉上市,来城的定点屠宰率达100%确保了国庆期间的肉食品安全。

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

20xx年x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为组长,分管副*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x日,县*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单头重量在90—120kg之间,100—110kg范围的不低于80%。

2、生猪指标齐全,并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合格证。

第三条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_________食品公司。

第四条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予以处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则: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畜牧工作总结

20xx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畜牧兽医水产局紧紧围绕“保食安、保生态、促发展”的目标,狠抓养殖业环境治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生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县养殖业继续保持着健康快速发展。预计全县全年出栏生猪96万头,同比增长2.7 %;出栏肉牛1.45万头,同比增长2.84%;出栏肉羊1.95万只,同比增长3.17 %;出笼家禽276.55万羽,同比增长1.84 %;水产品产量4050吨,同比增长2.8%。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保障得到强化,重大动物疫情保持平稳

1、扎实开展h7n9禽流感防控。今年年初,我县发生了一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确保疫情及时得到控制不扩散,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了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的防控精神;精心组织人员对全县养禽场所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做好了流行性病学调查,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家禽进行了紧急免疫。二是加强了对养殖场和活禽交易市场的采样监测,对检测阳性的家禽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三是组建了防控应急队伍,对出入县边境的9个点设立了临时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控制了家禽出入县境;四是加强了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组织人员做好了活禽交易市场两次休市、消毒、抽样检测工作,防止了疫情的扩散;五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辆43台次,发放h7n9禽流感防控宣传资料12000余份,让市民充分了解了禽流感可防可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控意识。

2、认真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我局分别于3 月20日、9月11日召开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签订了《xx县20xx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免疫措施。一是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我局通过采取集中办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了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免疫技术培训,使防疫员在免疫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了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杜绝了打假针、打飞针,提高了免疫操作水平。二做好免疫物质准备。做好了疫苗调拨、注射器材等防疫器械和物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制度,细化明确计划、保管、发放、财务、审核责任人岗位职责,规范了疫苗等防疫物质的管理,切实提高疫苗利用率。三是抓好集中免疫,完善免疫档案。对农村散养户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以乡镇动物防疫员服务为主,非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申报制;对规模养殖户以监管为主,严格落实免疫告知、免疫后报告、开展监测评估、定期督查,将强制免疫落实到位。免疫工作得到了迅速和顺利的开展,市局在对我县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中,全县猪牛羊口蹄疫免疫率达到了100%,耳标配挂率达到了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达到了100%,鸡新城疫免疫率达到了100%、《动物免疫档案》到户率达到了100%,做到“四有一相符”。畜禽免疫抗体水平检测均达到了75%以上,确保了免疫效果和抗体合格率达标。

3、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一是加强检疫监管。扎实做好了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检疫行为,加大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力度,生猪出栏产地检疫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出栏必检。二是严格票证管理。进一步完善票证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工作,详细登记票证出入记录,规范了票证填写,降低了票证填写错误率和废票率,检疫票证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管。加大了对畜禽批发交易市场、牲畜定点屠宰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内容,重点监管并督促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措施,降低疫病发生的风险,减少畜禽死亡率。四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严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依法监督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猪核查鉴定、无害化处理补助数据汇总上报行为,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杜绝虚报、多报、谎报等行为,切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发放跟踪与监管,防止出现冒领财政补贴和截留、挪用、挤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加强了屠宰职能监管。我局通过“四化”措施,严格落实省市“扫雷行动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全年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生猪15头,不可食用生猪产品26380公斤,全部按“四不一处理”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做到了全程监控,档案记录完整,未发生病害产品流向市场的行为,确保了全县肉品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了对屠宰检疫违法行为和防疫设施落实不到位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屠宰场“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案件”和“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案”。同时加大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的核查力度,对已发证的规模场进行一次回头看,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合格证暂时收回,查处了3起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件。同时组织培训和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逐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结构调整持续深入,生猪产业稳量提质

今年来,我局把养殖业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全局日常工作的重点。一是完善了禁养区规划调整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和整县规划,委托具有编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编制进行了完善,预计在年内可完成并出台新的三区划定方案。二是做好了养殖场退养工作,制定了全县养殖业退养方案,对30个淘汰关闭养殖场,两次下达了《xx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禁养区内养殖场退养到位的告知书》,要求退养场按时退养到位,预计年底30个退养场将全部退养到位。

2、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和办理环保手续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年初成立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每个班子成员负责一个乡镇,深入所管辖乡镇召开了养殖户会议,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未取得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下达了《xx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督促禽畜规模养殖场完善配套环保设施的通知》和《xx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督促禽畜规模养殖场办理环保手续的通知》,加强了对养殖场环保手续办理的督促。目前,全县145个规模养殖场完善了粪污处理设施,92个规模养殖场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53个养殖场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

3、及时处理群众养殖业信访问题。调查处理了中央环保督查组关于石桥镇泮桥新生养殖场环保问题和群众对塘村镇高甫水库养殖污染、坦坪镇东岸村宏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污染问题,督促养殖场完善了雨污分离沟、排污管道、沼气池和干粪池的维修,改造。同时,督促做好了xx县广发农牧公司1.7万立方米沼气池;4000米雨污分离排污管道;300平方米干粪堆积池;200立方米化尸池及生化池工程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时调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污染问题。

4、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积极争取到20xx年度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7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财政、统计、审计、发改、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对全县达到奖励资金发放要求的154个生猪养殖场从生猪饲养量、动物防疫条件设施、环保设备设施、养殖档案、环评等逐项进行了核查量化评分,并通过xx政府网、图文台等媒体将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并通过财政“一卡通”已经发放到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从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切块80万元,对8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成功实施了粪污治理项目,通过完善项目场环保设施设备,一场一策推广合适的粪污处理模式,实现了养殖场粪污排放达标,养殖无污染的目标。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到20xx年度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70万元;灾后重建资金40万元,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争取到xx县水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50万元;xx县松艳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xx县坦坪镇顺兴养牛场标准化建设、xx县福丰园富硒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健康养殖、xx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xx县畜禽水产品监督执法等5个20xx年畜牧水产发展项目48万元;协助xx县世名酵素争取到20xx年度稻田综合种养建设项目30万元。

5、渔业生产推进有序。一是认真做好了20xx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投入各类鱼种鱼苗400万尾。二是加大了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成立了渔政执法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渔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全年共开展渔政执法专项检查68次,出动执法车辆50车次,执法人员28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说服教育违法捕鱼人员5人次。三是对我县境内重点水域的违规渔具开展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清理整治行动已全面完成。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和各乡镇站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渔业生产企业和渔船船舶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9项隐患和问题,建立了事故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整改率100%,并与渔业生产企业、渔船负责人签订了《xx县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前编制出台了《xx县加快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强化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6、全力推进了正大(xx)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县政府成立正大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推进办公室以来,我局度重视,将正大项目作为全局工作重点来抓,一是投入60余万元对正大办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购置了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环境;二是抽调了局精干业务人员到正大办办公;三是积极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林业部门、统计部门汇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全力支持,三是深入研究粪污治理措施。多次赴省内和山东、江苏、安徽、广东、江西、浙江等地考察学习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协助制定了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环评报告和产业布局规划。四是全力以赴开展了猪场规划选址。加班加点对全县10个乡镇6块母猪场用地和94个肥猪场建设用地进行了现场踏看,确定了广发黄家岭、龙潭镇邝家、普满乡沙岗岭、普满下午坪、行廊竹枝洞、石桥黄洞口6个母猪场和近100个肥猪场用地选址;五是全力以赴推进肥猪场建设。通过加大对项目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注入,目前,全县已有申请加盟(xx)百万头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项目业主(已选址)达70余家。其中,已与正大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的25家,15家已建成投产或在建,加盟合作规模已达30万头以上。

(三)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人民群体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为实现确保千家万户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各股室分工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通过与乡镇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和举办培训班,对《环保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解,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措施,将监管责任进行了落实;二是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全年我局共出动专业技术人员680余次,使用检测试纸共计10712条,抽样取各类畜禽样品10712余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率达100%;三是加强了对牲畜屠宰场“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定点屠宰场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按百分之五的比例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进行尿样检测,共抽检1550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四是组织人员对全县兽药店、饲料经营户进行了先后四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172个养殖场所进行了监测,共出动检测车410车次,检测技术员860余人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也没有发现饲料兽药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电视媒体宣传2次,有效提高了我县消费者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五是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措施监管。要求各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各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六是积极开展了“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养殖企业,指导养殖企业严格按照无公害认证质量控制措施和操作技术规程生产,安排养殖企业内检员赴省、市学习培训,增强养殖企业产品论证知识,截止目前,xx县世名酵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xx县骏业开心农场开发有限公司、xx县永泰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养殖企业通过了省、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七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完成了仪器设备的调试,多次组织人员赴省市业务跟班学习,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了有力保障,继续确保了我县省级畜牧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示范县荣誉。

(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今年,我局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和思想观念,通过加强对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激情干事、廉洁自律,同时,加强了对行业的宣传,全局在省、市、县新闻媒体上共发表各类信息报道140篇,树立了行业良好形象,增强了单位办事效率,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重,防疫工作时刻面临严峻考验。突发疫情风险依然存在,我县乡村两级动物防疫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是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自去年暂停检疫费等一系统的行政性规费的收取,检疫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全县用于抽样检验检测的检测试剂等无专项经费保障。

四是病死动物没有集中处理场所,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很大难度。

五是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因退养方案和标准还未来出台,经费渠道还未明晰,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还待进一步加强。

六是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技术力量不足。

1、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严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继续抓好业务知识普及。通过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养殖和防疫知识,增强公众意识。改变群众乱食病死畜禽观念,大力宣传随意乱丢弃病死畜禽是犯罪行为,对病死畜禽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阻断疫情传播。

4、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生猪调出大县”等项目建设工作,增加养殖经济效益;按照国家惠农政策,切实落实我县生猪产业的奖励政策。

5、积极配合正大集团尽快制定产业链项目总体规划和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书。利用正大产业链项目的实施,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先进的养殖场粪污治理措施,通过对新建养殖场的规范,引导现有猪场进行粪污基础设施改造,实现全县养殖业粪污“零排放”。

6、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党风促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通榆县商务局:

现将我们公司的自然情况和申请生猪屠宰定点单位的一些情况汇报给县政府,恳请政府在我公司申请的过程中能给予大力支持。

一、企业自然情况。

通榆县天兴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5月,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公司,是通榆县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座落在通榆县鸿兴镇明月村、养殖基地在双岗镇,是生猪种猪繁育、养殖销售及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冷冻贮藏、速冻食品加工、熏酱食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企业。在20—间本公司以特种野猪养殖为主、公司为将养殖业做大做强,完善产业链条,新建屠宰厂并向县、省商务部门申请获得畜禽屠宰许可证资质,当时县商务在颁发资质证时限定屠宰范围为特种野猪。由于我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也了解到通榆县生猪肉市场大部分都是由外地调入这一事实,看好了当地家猪养殖屠宰加工发展前景。公司开始着手发展良种家猪养殖。这就是申请生猪定点屠宰的原因。初被评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被评定为省级种猪扩繁场。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总资产3894万元、固定资产2070万元、总占地面积3827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其中:祖代种猪繁育场1座,占地面积18270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7000多平方米。

标准猪舍面积4500多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1座,建筑物总面积2060平方米,其中饲料加工车间700平方米、原材料库和成品库1360平方米,配置饲料生产机组1套,生产能力1500kg/h吨;公司新建生猪屠宰加工厂1座,占地面积0平方米,内部建有屠宰车间、分割车间、食品深加工车间和现代化冷库、速冻隧道。屠宰车间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配置现代化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能力600头。各种配置均通过国家qs认证。

由于我公司生猪繁育养殖采取的是公司+养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产品实行公司化经营运作,而不是开展代收代宰业务。以公司养殖的这种经营模式将极大推动通榆县当地的生猪养殖业规模的发展,预计-通榆县的生猪年出栏量由5-6万头提升到10-20万头,由公司每年回收出栏的生猪预计达15万头,急需申请定点屠宰加工许可证。目前我公司的生猪屠宰加工厂在白城市县区内是唯一一家按照国家商务部关于生猪屠宰厂设计规范建设的标准屠宰厂,并且生产工艺已经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核,获得国家qs认证。已经具备了年屠宰20万头的生产能力。

目前白城市县区还没有一家大型生猪屠宰加工厂,大部分生猪肉市场都让外地给占领了,原因就是咱们本地没有大型的生猪屠宰企业。如果按此现状发展下去,用不上一年县内80%生猪市场都得让外地商户占领。

据我们市场调查获悉,通榆县市面所销售的生猪肉大多是从松。

原、长春、榆树、哈尔滨等地进入。而咱们县内所饲养的生猪却由这些城市进行外调,这样一出一进当地政府既没得到税收,养殖户又少收入了很多。据有关专业人士给养殖农户算了一笔帐,农户将生猪运往外地屠宰的生猪,每市斤毛猪要少卖0.2元,即每头猪按体重200斤算,农户要少收入40元钱。如果年出栏生猪20万头,通榆县养殖农户就要少收入800万元。政府在税收方面也要少收近300万元。

由于我公司现在面临着申请通榆县生猪定点单位的工作难度很大,基于企业的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促进当地规模化养殖、规范化屠宰的角度考虑,我公司诚恳申请县政府出面给予支持、协调完成我单位申请生猪屠宰定点单位工作。请县政府领导给予慎重考虑。

特此申请。

通榆县天兴牧业有限公司。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生猪屠宰检疫是猪肉进入餐桌的最后一道“关卡”,他关系着“放心肉”,关系着老百姓的身体健康。20xx年房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紧扣“安全和责任”,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认真履职,做好驻场检疫工作。第一季度共检疫生猪1.03万头,回收检疫证明6876份(10316头),免疫标识10056份,持证、挂标率分别为100%和97%;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加盖检疫验讫标志1.03万头(份),检疫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动物206头(只),动物产品2050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一、督促定点屠宰场落实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屠宰企业是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建立健全生猪进厂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屠宰厂防疫条件管理,督促厂方投入10余万元将检疫室、屠宰车间、进猪通道、卫生间等进行整修,进一步改善了屠宰厂脏、乱、差的卫生环境。督促屠宰厂派专人负责收集、存贮有害动物及其产品,屠宰厂持驻场官方兽医出具的《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并在官方兽医监督下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场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严格按照“瘦肉精”抽检比例进行自检,引导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测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二、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行为。

(一)、完善各项检疫工作制度并上墙。按照检疫规程科学、合理设置检疫岗位,加派驻场官方兽医1人,整修休息室1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检查督导频次。严明上下班纪律,实行指纹机签到,认真履责,坚决落实农业部的“六条禁令”。

(二)、严格按照有关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按照农业部出台的有关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按照规程规定进行采样和检验检测,切实把好入场查验关、检疫申报关、待宰检查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关,工作中坚决做到“五要”:工作要留痕、监管要具体、程序要规范、职责要清楚、风险要评估。严格落实“六个务必”:工作务必认真、工作务必彻底、任务务必清楚、签证务必详实、检测务必到位。

三、加强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一是提高政治素质,规范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树立责任意识。

二是提高执法水平,学好法,用好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执法到位。

三是提高专业技术技能。

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检疫工作程序、检疫合格证明出具条件、检疫处理要求。能够快速、有效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时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确定。

第三条在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实行生猪屠宰的区域销售。违者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为畜禽屠宰的管理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监督、保障《办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审核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场点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四)协调部门关系,排除推行定点屠宰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第五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定点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和本省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点执行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查处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定点屠宰场点条件,由贸易(商业)部门为主,会同同级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实施,条件合格者,发给有关证照。审查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除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检疫、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屠宰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大中型屠宰企业的先进设备,并兼顾其它经济成分及中小企业。

(三)结合当地的猪源和市场销售情况,坚持适当规模经营。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宜太少,应当方便群众,一般每个辖区市设四至五个,县级及县级市所在城镇设一至二个,乡镇设一个。

(五)在审查定点条件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决定。

第八条省辖市及回民较集中的县、乡(镇)应当设置牛、羊、禽定点屠宰场点。牛、羊、禽的屠宰加工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原对外贸易部、原商业部联合下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执行。

第十条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收增值税、屠宰税和市场管理费。税务和工商部门可以派员征收,也可委托屠宰场点代收。生猪代宰的检验费和加工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必须有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必须加盖能识别定点场及日期的滚动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十二条市、县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放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应当报上级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定点屠宰证由省贸易部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标记和编号,有效期三年,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换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第十三条《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停产、停业时,须在30日内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屠宰场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_____任组长,_____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_____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_____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二、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我乡今年新修了_____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实行“三证”制度;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19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5〕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15〕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15〕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二、职能交接情况。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三、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四、工作开展情况。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县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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