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屠宰工作总结(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4 13:29:26 作者:曼珠

在写月工作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收集和整理一月的工作情况,包括项目进展、完成的任务和遇到的问题等。虽然每个人的工作情况不同,但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站紧紧围绕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畜牧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突出整治、提升、监管三项重点,狠抓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队伍建设,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矛盾基本消除,畜牧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畜牧业发展明显规范。

全区预计到12月底生猪存栏万头,出栏生猪万头,家禽存栏万羽、出栏万羽,羊存栏万只、出栏万只,牛存栏万头、出栏万头,肉类产量4031吨,禽蛋产量1968吨。

全年完成2个标准化养殖场创建项目建设,实施1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270多万元,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我区生猪养殖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逐步形成了以东部白峰、春晓等乡镇家禽生态放养为主,肉牛、肉羊养殖场为补充的特色生态畜禽养殖产业,保障我区畜产品应急供应,满足我区人民群众消费优质畜产品需求。

(二)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基本完成。

今年8月,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区农林、财政、环保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共关停转产养殖场321家,投入各类整治补助资金共计9700万元。减少生猪饲养量万头、家禽万羽,牛羊兔等家畜万头,减少粪便排泄物万吨。5家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累计拆除畜舍万平方米,复绿复耕14万平方米。为巩固整治成果,避免畜禽养殖回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发现4个新增养猪场和6个回潮养殖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理关停。通过畜牧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无序建设、污染环境等一些列问题,全区城乡环境和三大水系水质明显改善,整治成效显著。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显著。

针对今年突发的人感染h7n9疫情及周边复杂疫情,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

1、抓好防控责任落实和工作任务布置,年初与各街道乡镇政府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落实养殖场监管责任人并公示上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免疫耳标使用以及全年免疫任务等工作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按计划有效落实。

2、抓好免疫预防工作,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夏季消毒灭源工作,全区累计免疫禽流感万羽、新城疫万羽、猪瘟万头、猪口蹄疫万头、牛羊口蹄疫万头、猪蓝耳病万头,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

3、加强疫情排查和日常监测。1-10月全区共采集禽血清样品262份,猪血清样品244份,经检测猪瘟抗体合格率,口蹄疫抗体合格率88%,禽流感抗体合格率,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均已达到合格率70%以上的国家规定。

4、提高防疫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以参加市级实验室对比检测测试,重大动物疫病技能比武,基层防疫员协检员技能考试等为抓手,全面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5、积极应对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突发疫情。

一是开展疫情大排查和紧急监测行动,全区共出动108人次,排查活禽交易区、家禽养殖场168家次。对31个家禽养殖场采集血清和咽肛拭子91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做好应急事件处置,禽流感期间共处理群众举报应急事件52起。三是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加大对家禽养殖场和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外活禽禁止调运,禁止活禽交易,防止外疫的传入。同时严把检疫关,对家禽实行禽流感抗体检测制度。四是疫情结束后,积极配合区工商局等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市场重启评估工作。落实省政府应对禽流感扶持畜牧业政策,对全区14家规模家禽养殖场发放补贴万元,帮助尽快恢复家禽养殖生产。

(四)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区全年没有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管巡查。我站针对畜牧环境整治后监管对象变动较大的特点,从新摸底调查进行梳理,并对每个对象落实了巡查监管责任人,通过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按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一次,养殖场每月一次。做到监管巡查留有痕迹,真正将巡查监管制度落实到实处。

是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先后开展了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养殖环节抗生素专项整治、肉及肉产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通过对重点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治后,全区畜产品安全质量状况不断改善,畜产品安全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四是抓好养殖场准出制度落实。今年我区在原来4个场的基础上,今年对剩余4个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准出,通过养殖场负责人完成市级质检员培训,开展瘦肉精自检,落实准出制度,目前我区已按照市级要求实现规模养殖场准出制度全覆盖,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源头管理。

(五)认真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针对年初黄浦江死猪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我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出台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我区符合自行处理病死猪的条件的规模生猪养殖场,经审查合格,按规定要求申报的,给予每头80块的补贴,到10月底全区共处理病死猪6678头。二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养殖场(户)再告知再教育,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并签字承诺。落实病死猪监管人员,监督养殖场按照“五不准一处理”处理病死畜禽,并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监督执法,对发现的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猪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查处。三是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局“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病死动物收集点,对养殖场病死动物进行集中处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集中收集点的布局规划,确定了5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由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对养殖场建设病死猪待处理房等设施设备的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

全区产地检疫工作有了新突破,屠宰检疫工作明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检疫工作,切实提高产地检疫到位率,全面开展检疫申报制度和协检制度,严把上市动物安全产地关,全区产地检疫率100%,规模场检疫申报率达100%。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依法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检疫记录,监督业主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整顿屠宰场检疫队伍纪律,确保检疫操作规程落实到位,全区1-10月份屠宰检疫生猪万头,牛545头,共检出不合格生猪363头,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强流通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制度,按照要求,落实调运单位资格备案,严格活禽的市场准入,全面落实索证验证制度,严禁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和禽类产品,严禁从人或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省(市、区)调入活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2起,有效打击违法分子,规范动物防疫及产品经营秩序。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督,严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做好资料审查,现场勘验,今年我区有1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案卷获得市级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我区动物诊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今年全区两家宠物医院应整改后达不到整治要求,吊销诊疗许可。

(七)开展智慧畜牧业推广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根据市局下达的.智慧畜牧业推广任务,我区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20xx年智慧畜牧业工作方案》,确定8个街道(乡镇)、7个养殖场开展智慧畜牧业推广建设。为加快推广进度,我区在9月根据不同对象分两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落实专人对智慧畜牧业系统推广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同时区畜牧兽医总站在日常巡查中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已完成基本信息采集,上传数据5446条。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按照市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我区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和基层动物防疫员协检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屠宰场检疫监督力量,设立驻中心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新增官方兽医两名,已发文上报区政府审批。按照市农财两局《关于印发xx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基层“两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在调研基础上,做好领导参谋,促进基层队伍合理过渡,加快两员队伍落实进度。

1、基层防疫队伍薄弱。我区18名防疫员中有1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龄老化严重、知识陈旧、业务水平差,随着新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同时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阻碍了两员管理办法政策的落实。

2、存在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区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全区畜禽饲养规模明显下降,小、乱、差散养户基本消除,部分街道乡镇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我区畜产品主要依靠区外调入,畜禽及产品流通频繁,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依旧存在。

3、畜产品应急保障能力有限。我区现有6家生猪养殖场,存栏为万头,生产潜力已经充分挖掘。随着北仑城市化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泰山路提升工程等实施,部分保留场将被征用,养殖规模进一步缩小,遇到疫病、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将难以保证应急供应。

1、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年度防控工作计划,落实好防控责任;二是做好免疫预防工作,开展以日常免疫为基础,强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国家规定要求。

2、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主要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度;二是制定检测计划做好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三是突出重点问题,继续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做好养殖场准出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推进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立工作。推进基层队伍建设,落实“两员”政策,出台“两员”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促进基层队伍新老更替。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协检制度,规范产地检疫;二是完善省外调入动物风险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市区内动物产品分销制度,加强畜禽交易市场监管,完善索票索证等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畜牧生产、动物防疫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5、规范区中心屠宰场检疫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开展驻屠宰场检疫站规范化建设项目,完善检疫站硬件设施设备;二是提升检疫员工作能力水平,招聘检疫员加强检疫力量,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出台检疫员工资改革方案,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奖惩制度;三是加强检疫站管理,细化完善检疫站各项管理制度,派驻官方兽医入场,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制度,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6、深化智慧畜牧业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投入品管理、检疫申报、屠宰检疫管理等子系统,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

7、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完成5个生猪养殖场无害化集中收集点建设,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加强收集处理运行过程监管,逐步向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推广,确保我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到位。

8、巩固畜牧环境整治成果。建立防止养殖回潮长效机制,落实巡查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复养、新养的养殖场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的监管。

屠宰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单头重量在90—120kg之间,100—110kg范围的不低于80%。

2、生猪指标齐全,并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合格证。

第三条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_________食品公司。

第四条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予以处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则: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屠宰工作总结

以来,我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强化肉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商务综合执法,确保了全市猪肉质量安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6月份,全市共屠宰牲畜3936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4.00%;其中屠宰生猪3792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5.01%,菜牛1440头,同比下降了18.45%。

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我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审核换证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小型屠宰厂应达到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了分解细化,制定了换证审查验收方案,按照《方案》和标准分解表逐项进行审查。4月18日至5月16日,我们组织畜牧、环保等部门对我市中心屠宰厂(场)进行了现场审查,并当场责令城区中心屠宰场进行延期整改,延期整改至9月底前。

我办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实效。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由副局长苏继雄带队在滨江公园、商业步行街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制作了展示宣传版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怎样识别放心肉等食品安全常识进行了现场宣讲,发放了安全知识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的群众达6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公开制度。

屠宰办人员进驻屠宰厂(场),深入一线,严格把关,不断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和指导屠宰厂(场)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购、屠宰、检验和检测生猪,对违规收购屠宰生猪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生猪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发现可疑情况,采取强力有效措施;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主动会同畜牧等部门,督促驻厂(场)检疫人员、屠宰企业对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做到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耳标回收率达到100%,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检测实施同步检测。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秩序,根据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及2月15日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制订了实施方案;通过专项审核,使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肉品出厂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积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对不合格的定点屠宰点予以关闭。

一是抓好肉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定点屠宰宰杀量,确保肉品的出厂合格率达100%,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娄底市商务局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国家商务部第九部门,省商务厅、娄底市政府先后召开电视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三是根据市小型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保证各项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四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无害化处理资金落实到位,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万无一事,迎接检查。

屠宰工作总结

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xx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xx]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的肉食品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商务局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49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盟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此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突泉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4889.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总人口31.5万。目前我县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突泉镇内1家,兴泉肉联厂;乡镇级2家,永安镇兴安屠宰场和杜尔基屠宰场。兴安屠宰场是我县小型乡镇级屠宰厂。其中杜尔基屠宰场是经贸委分管市设立的老屠宰场(设立于1995年以前),由于其卫生环境标准、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经商务局、动物检疫所、环保局三家联合严查审核,决定暂停经营,停业整顿。兴泉肉联厂是我县原国营企业,现正在升级改造中。永安镇兴安屠宰场是我局在乡镇级设立的试点企业,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建筑面积在平方米。由于我县9个乡镇没有小型猪的屠宰厂,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定,上市猪肉必须来自于屠宰企业。为了让偏远乡镇的群众百姓吃上“放心肉”,而设立的试点屠宰厂,根据我县实际,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设立小型定点屠宰场势在必行。所以决定保留乡镇两家屠宰点,并逐步设立其他乡镇的屠宰点,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动检、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到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二)、部门协作,配合密切。

4月初,我局会同环保、动检予以联合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备案,并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突出重点。

商务、环保、动检三部门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主动介入,全力支持这次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针对审核表标准分步实施,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各定点屠宰企业从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各项制度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审核清理,正在整改提升2家、停业整顿1家。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附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强化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屠宰达标改造难度大。乡镇各屠宰场基础设施薄弱,要进行改造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次主要是各企业因建厂比较早,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各企业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达标。

二是屠宰企业相关设备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手工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

认真开展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规范生猪屠宰市场行为,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积极督促杜尔基屠宰场办理环评许可证。二是配合各屠宰场改造升级。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四是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次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压点减能,为我县实施“放心肉”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1、组织单位职工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强调职工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一纸空文。

2、组织召开单位职工大会。做好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和日常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要求职工严格做到遵守作息时间,并制定考勤表由专人保管,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向站长请假(书面假条)同意后方可,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责必究。

5、制定了值班人员安排表,张贴上墙。要求当天值班职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班,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6、做好畜牧兽医服务“110”平台工作,要求接到群众割服务电话后立即登记,驻片兽医在三天内完成,并由监管兽医不定期抽查防疫割情况,确保服务落实。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19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5〕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15〕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15〕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二、职能交接情况。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三、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四、工作开展情况。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县畜牧水产局。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根据《xx省农业厅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__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xx〕19号)和《__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xx〕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xx〕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xx〕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1、工作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

2.推进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3.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建设。

xx县畜牧水产局。

二xx年x月xx日。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时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确定。

第三条在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实行生猪屠宰的区域销售。违者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为畜禽屠宰的管理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监督、保障《办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审核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场点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四)协调部门关系,排除推行定点屠宰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第五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定点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和本省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点执行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查处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定点屠宰场点条件,由贸易(商业)部门为主,会同同级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实施,条件合格者,发给有关证照。审查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除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检疫、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屠宰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大中型屠宰企业的先进设备,并兼顾其它经济成分及中小企业。

(三)结合当地的猪源和市场销售情况,坚持适当规模经营。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宜太少,应当方便群众,一般每个辖区市设四至五个,县级及县级市所在城镇设一至二个,乡镇设一个。

(五)在审查定点条件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决定。

第八条省辖市及回民较集中的县、乡(镇)应当设置牛、羊、禽定点屠宰场点。牛、羊、禽的屠宰加工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原对外贸易部、原商业部联合下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执行。

第十条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收增值税、屠宰税和市场管理费。税务和工商部门可以派员征收,也可委托屠宰场点代收。生猪代宰的检验费和加工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必须有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必须加盖能识别定点场及日期的滚动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十二条市、县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放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应当报上级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定点屠宰证由省贸易部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标记和编号,有效期三年,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换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第十三条《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停产、停业时,须在30日内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在这xx节刚刚过去,xx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迎来了xx牛羊定点屠宰厂隆重开业的喜庆日子。在此我谨代表xx镇党委、xx镇人民,向前来参加开业庆典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力支持我镇畜牧业发展的广大养殖户、[本网网文章-找范文,到本网网]屠宰户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xx镇畜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目前,全镇各类牲畜饲养量达到12.88万头,奶牛总量达2564头,育肥牛、羊4.6万头(只),保存能繁殖的母畜3.48万(只),年产肉3573吨。畜牧业产业占到大农业产值的38.7,尤其是xxx村育肥总量在全县乃至全州都走在前列。xx牛羊定点屠宰厂的开业,不仅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一项举措,也标志着xx镇畜牧业发展又迈上了新台阶。这个屠宰厂只是我镇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起点。今后两年内还要陆续投资万元建立无公害肉类食品分割、包装生产线和一座冷库,乃至今后要将我镇活蓄交易市场建成xx活畜交易市场的中转站。将本镇的牛羊肉打进大都市,创造品牌效益。使我镇成为繁育-养殖-育肥-屠宰-生产加工――品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畜产品基地。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立足诚信,立足公平,市场前景是广阔的。在xx牛羊定点屠宰厂的带动下,我镇畜牧业会有更大的发展,同时,也祝愿xx牛羊定点屠宰厂在各位领导、同志们和广大养殖户、屠宰户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生意越做越兴隆。

最后在春节来临之际真诚地祝愿各位新年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定点屠宰厂开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定点屠宰厂开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近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畜牧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畜牧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顺应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要求和增加农民收入出发,不断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加快粮食过腹转化,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镇域经济的重大措施来抓,着力推进畜牧业向产业化迈进,向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迈进,向农业的现代化迈进,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效果,其主要标志是:

——畜牧业饲养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到今年末,肉牛饲养量24412头,同比增长13.3%,山绵羊饲养量3477只,同比增长18.8%,猪饲养量9000头,同比增长0.05%,家禽饲养量12万只,同比增长20%,全镇各类养殖专业户发展到140户,其中养肉牛黄牛86户,形成了畜牧业发展的稳固基础。

——畜牧业整体效益显著,在镇域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全镇畜牧业过腹转化粮食3246吨,占粮食总产量40.6%,畜牧业总产值2876.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的59.6%。

我镇在发展畜牧业生产上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把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来抓。响应镇政府由粮食大镇变为畜牧大镇,实现主辅换位,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号召:一是在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中把畜牧业调整为重点,调整为农民增收、财政增税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在种植业结构中实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的三元种植结构。科学合理安排种植比例,尤其是引导农民种植饲料作物增加收入,用饲料作物比粮食作物效益高的典型做经验介绍开现场会,现身说法,带动种植饲料作物的积极性,全镇种饲草、青贮玉米一百多亩;三是进行畜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加快发展牛羊,突出发展肉牛,稳定发展猪禽,适度发展特种养殖;四是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来确定结构调整方向。畜牧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已在结构调整中建立,也为今后的扶持发展奠定了基础。我镇是以种植为主的农业镇,面对玉米多而牲畜少,耕地少收入少的窘境,在上下统一思想后叫响“主辅换位建设畜牧大镇,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口号,积极筹集资金,并在积极争取市局项目做大做强畜牧业。我镇上下形成了主辅换位,把畜牧业建成农村主导产业的良好氛围。

二、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畜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我们把畜牧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普及应用科技上,在畜牧业生产的各环节全方位地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开展科技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聘请专家学者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主要题目有家畜繁育改良,动物疫病诊治及产地检疫,饲草饲料的种植及青贮料的制作等,受教育面达到90%。第二层面是养畜专业户的培训,我站畜牧人员组成讲师团,根据需要深入村屯讲课,集中培训7次,听课人数达3000人次。第三个层面是对家畜繁育改良队伍中的配种员;畜禽疫病防治队伍中的兽医、防疫员、检疫员;兽药饲料经营的业户分别进行了培训;二是推广在饲草饲料种植上,引进新品种,扩大种植面积,落实青贮制作技术规范,配备青贮机械和修建窖池。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面对面指导生产,我站把科技人员按村畜牧工作的侧重点落实包村计划,从青贮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到产地检疫进行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使下情上达、上情通畅,组织技术人员帮助规划指导,实行全程服务,尤其对生产的关键环节,派人日夜指导在现场,受到了畜主人的好评,全镇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中,全面进行了再教育、普遍晋升了技术职称,落实了防疫员工资,配齐配强了专业技术人员,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防疫方面,完成了基础建设,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扑灭疫情。主要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完善猪、禽免疫程序,提高免疫效果,对猪和家禽重点传染病的免疫,在面上继续按要求进行三季集中免疫。对规模户饲养的猪、禽,按照免疫程序要求,采取不定期适时免疫办法,既保证了免疫效果,又节省了费用,危害猪和家禽的重点疫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完善牲畜口蹄疫免疫和黄牛两疫检疫措施。对牲畜口蹄疫一年进行两次预防注射,达到了免疫效果。黄牛布病、结核病检疫达到应检牛90%以上;三是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做到免疫证、耳标、登记建档同时进行,做到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在产地检疫、屠宰、运输、销售等环节上严格把关,推进了免疫注射和免疫标识制度的实施。同时协助市饲料监管站检查工作,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对生产、经营的业户进行监管,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饲料和添加剂及时查处确保养殖户的利益。在信息和市场上及时通报,使养畜户损失降到最低。四是防控高治病性禽流感工作高度重视,镇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别制定了《松峰上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松峰山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松峰上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印发了3000份宣传单,发放生石灰10吨,消毒药50箱,并与各村主任签订了责任状,在市畜牧局和我镇全体机关干部,村屯干部及战斗在第一线的防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胜利的打赢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战役,防疫家禽共计22037只,免疫率达100%。

四、坚持依法治牧,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畜牧部门负担着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各项业务工作指导及提供社会化服务,还肩负着畜牧专业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实施,是国家《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两法及八条例的执法主体。为此,在今年的行政执法中,提出了依法治牧的原则及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打防结合,确保畜牧业协调稳定发展,在具体操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班培训、出宣传车、设宣传日等活动,使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兽医卫生监督员、兽医卫生检疫员等都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是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树立良好的畜牧执法形象。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定期召开征询意见会,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各养殖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四是强化了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私屠滥宰、出售病害肉的业户予以惩处,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今年畜牧业生产形势很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畜牧业的认识还有差距,生产的发展不平衡,产业链不紧,基础建设薄弱,资金投放不足,设备陈旧老化等等,这些问题都是今后我们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我镇畜牧业工作的更好开展做出贡献。

畜牧兽医防疫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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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草业畜牧机械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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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通榆县商务局:

现将我们公司的自然情况和申请生猪屠宰定点单位的一些情况汇报给县政府,恳请政府在我公司申请的过程中能给予大力支持。

一、企业自然情况。

通榆县天兴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5月,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公司,是通榆县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座落在通榆县鸿兴镇明月村、养殖基地在双岗镇,是生猪种猪繁育、养殖销售及饲料加工、屠宰加工、冷冻贮藏、速冻食品加工、熏酱食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企业。在20—间本公司以特种野猪养殖为主、公司为将养殖业做大做强,完善产业链条,新建屠宰厂并向县、省商务部门申请获得畜禽屠宰许可证资质,当时县商务在颁发资质证时限定屠宰范围为特种野猪。由于我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也了解到通榆县生猪肉市场大部分都是由外地调入这一事实,看好了当地家猪养殖屠宰加工发展前景。公司开始着手发展良种家猪养殖。这就是申请生猪定点屠宰的原因。初被评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被评定为省级种猪扩繁场。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总资产3894万元、固定资产2070万元、总占地面积3827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其中:祖代种猪繁育场1座,占地面积18270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7000多平方米。

标准猪舍面积4500多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1座,建筑物总面积2060平方米,其中饲料加工车间700平方米、原材料库和成品库1360平方米,配置饲料生产机组1套,生产能力1500kg/h吨;公司新建生猪屠宰加工厂1座,占地面积0平方米,内部建有屠宰车间、分割车间、食品深加工车间和现代化冷库、速冻隧道。屠宰车间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配置现代化生猪屠宰生产线,日屠宰能力600头。各种配置均通过国家qs认证。

由于我公司生猪繁育养殖采取的是公司+养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产品实行公司化经营运作,而不是开展代收代宰业务。以公司养殖的这种经营模式将极大推动通榆县当地的生猪养殖业规模的发展,预计-通榆县的生猪年出栏量由5-6万头提升到10-20万头,由公司每年回收出栏的生猪预计达15万头,急需申请定点屠宰加工许可证。目前我公司的生猪屠宰加工厂在白城市县区内是唯一一家按照国家商务部关于生猪屠宰厂设计规范建设的标准屠宰厂,并且生产工艺已经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核,获得国家qs认证。已经具备了年屠宰20万头的生产能力。

目前白城市县区还没有一家大型生猪屠宰加工厂,大部分生猪肉市场都让外地给占领了,原因就是咱们本地没有大型的生猪屠宰企业。如果按此现状发展下去,用不上一年县内80%生猪市场都得让外地商户占领。

据我们市场调查获悉,通榆县市面所销售的生猪肉大多是从松。

原、长春、榆树、哈尔滨等地进入。而咱们县内所饲养的生猪却由这些城市进行外调,这样一出一进当地政府既没得到税收,养殖户又少收入了很多。据有关专业人士给养殖农户算了一笔帐,农户将生猪运往外地屠宰的生猪,每市斤毛猪要少卖0.2元,即每头猪按体重200斤算,农户要少收入40元钱。如果年出栏生猪20万头,通榆县养殖农户就要少收入800万元。政府在税收方面也要少收近300万元。

由于我公司现在面临着申请通榆县生猪定点单位的工作难度很大,基于企业的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促进当地规模化养殖、规范化屠宰的角度考虑,我公司诚恳申请县政府出面给予支持、协调完成我单位申请生猪屠宰定点单位工作。请县政府领导给予慎重考虑。

特此申请。

通榆县天兴牧业有限公司。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为推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保障全县人民食肉安全,结合“三学三提升”活动,我前段时间对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及屠宰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全县生猪屠宰场基本情况。

乡镇机构改革前,光山县有25个乡镇,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光山县25个乡镇都建立了生猪定点屠宰场,市政府于对光山县25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颁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20乡镇机构改革时光山县撤销了雷堂乡、蔡桥乡、龙台乡、长兴镇乡、河棚乡、南王岗乡、杨墩乡7个乡,根据发展需要和政策要求,、县商务局上报先后撤销了雷堂、凉亭乡、斛山乡、蔡桥、南向店乡、砖桥镇、晏河乡、文殊乡、南王岗、河棚、马畈镇、北向店乡、杨墩、殷棚乡、罗陈乡、孙铁铺镇、长兴镇、龙台、仙居乡、十里镇、槐店乡21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只保留了a级屠宰场1个(三阳实业有限公司),b级屠宰场3个(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市政府2月换发了这4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并发放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屠宰现状。

凉亭乡、砖桥镇、斛山乡、槐店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文殊乡、马畈镇、北向店乡、罗陈乡、仙居乡、十里镇、龙台、杨墩等14个于20被清理掉的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因历史原因目前仍在屠宰生猪。

孙铁铺镇、蔡桥、河棚、南王岗、长兴镇、雷堂、殷棚等7个地方没有屠宰场,部分屠宰户没有到相近屠宰场(点)代宰,在自家屠宰后上市场销售。

白雀园镇、泼陂河镇、寨河镇3镇,中心市场屠宰户均在定点屠宰生猪,但中心市场以外小集市的屠宰户有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如白雀园镇的双轮市场、泼陂河镇的椿树店市场、寨河镇的耿寨、吴寨市场,食品经营处仍按定点屠宰管理承包,收取服务费。

城区虽有三阳实业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a级),但城区生猪屠宰大户(主要是宝相寺市场内)法律意识淡薄,为节约成本等原因,有少部分仍在家私屠滥宰(如张勇、曾召军、谢炎富、周家兄弟)。

三、当前光山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取消的屠宰场(点)仍在收取服务费。年被市政府清理的2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虽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但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印章仍在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手中。各乡镇食品经营处主任等人原是该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人员,他们对乡镇集中屠宰或私屠滥宰的`生猪产品都盖章收取加工费(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代宰的收50—70元/头;到屠宰场集中屠宰,由屠宰场提供场地、烫锅、开水、屠宰户自宰的收30—45元/头;不到屠宰场集中屠宰,屠宰户在自家屠宰的,仅加盖肉品验讫收20—30元/头),用于支付工资及日常运营。

(二)屠宰场(点)多、乱,经营困难。现有屠宰场(点)该取缔的没有取缔,个别屠宰场(点)每个集只屠宰1—3头,收入低,收不抵支,难以维持正常运营,设备设置破旧,环保条件差,存在脏、乱、差现象。场内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工资待遇低,每月仅能领300—500元工资,工作责任心差,难以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肉品销售流通秩序混乱。泼陂河镇、白雀园镇、寨河镇3镇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有流通到外乡镇市场销售现象。城区a级三阳屠宰场无冷鲜肉配送车,无冷链配送的猪肉产品流通到全县各乡镇,存在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客观上也增加了屠宰市场规范管理难度。

(四)有资质的屠宰场中大多硬件设施落后。4个有资质的屠宰场普遍存在屠宰设施简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有的仍是“一把刀、一口锅”进行传统的手工操作。泼陂河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半机械化生产,设备陈旧落后;寨河镇生猪定点屠宰是手工屠宰,生产工艺落后,检疫检验设备不全,生产规模较小;白雀园镇生产流程不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三阳屠宰场虽然设备先进,生产流程符合要求,但仍没有取得环评、用地等手续。

四、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生猪定点屠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县政府需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屠宰企业要积极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屠宰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畜牧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尽快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严格屠宰监管执法。抓好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对执行管理政策不严及严重违规者依法追究企业及责任人责任,坚决停止其屠宰经营活动并进行整顿;整顿后仍未达标或敷衍甚至拒不执行的,撤销其定点屠宰资格。严格控制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生产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

(三)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屠宰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培训,尽快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队伍,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首先要合理布局,根据我县实际(群众有吃热鲜肉习惯、代宰习惯,丘陵地区交通不便等),盘活存量,在14个没有资质的代宰点中选择2—4个转型升级,达到b级屠宰资质并积极申报达标,对不达标没有屠宰资质的坚决取缔;其次要部门联动,在县政府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畜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各乡镇等成员单位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坚决彻底打击私屠滥宰,对触犯刑律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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